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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8篇

时间:2024-01-05 14:51:20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1

关键词: 临安市;旧住宅区;改造;时间顺序

0 引言

临安市城市建设历史悠久,存在有很多老旧住宅区,这些住宅区普遍存在立面破旧、道路狭窄、绿化不完善等问题。这些旧住宅区的现状已经严重影响了临安市的市容市貌,因此针对临安市的旧城区改造非常必要。改造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的原则改造临安旧城区,使旧城区在城市发展中重新焕发活力,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需要。

1 概述

1.1 规划背景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建保发(2013)153号关于做好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开展新一轮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由于建设年代早、基础建设不完备、管理体制不健全等原因,造成旧小区违章建筑多,环境脏、乱、差,小区道路、绿地损毁严重,停水、停电、下水道堵塞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小区居民日常生活面临许多问题和实际困难。而针对性的对老旧住宅区的改造,临安主城区内的居住环境将会得到较大改善,各类乱象得到有效整治,有效地推进了生活小区的文明创建和日常管理工作,很大程度上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了群众的生活质量。

1.2 规划原则

1.2.1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精神力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优化人民环境、建设美丽浙江为根本出发点,认真做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全面有序推进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

1.2.2 基本原则 ①政府组织:为深入贯彻和落实“三改一拆”行动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危旧房)改造的通知》,临安市规划建设局委托设计院对临安市城市旧住宅区(危旧房、城中村)改造进行专项规划。②专家领衔:方案最终在评审会上经多位城市规划领域专家的评审,专家们就设计方案进行探讨,对方案的亮点和优点进行肯定,对方案的不足之处提出修改意见。③部门合作:本项目在规划建设局、“三改一拆”办公室、征收办、各街道以及社区鼎立合作下进行。④公众参与:本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批准等过程均是公开的,以发放问卷的形式来获取公众的意见和想法,通过合理的规划把公众的意见、想法体现在规划方案中。⑤科学决策:经专业的评估体系得出临安市旧住宅区存在的问题,在正确的技术路线支持下拟定初步方案,根据居民和规划建设局的意见对方案进行调整,再经过专家的评审后修改得出最终方案。

1.3 规划要点和技术路线

1.3.1 规划重点与难点 规划重点范围北至环北路,南至锦溪、吴越街,西至玲珑山路,东至圣园路、望湖路,总用地面积1832公顷。本次规划的旧住宅区指建设年代久、建筑密度大、房屋结构陈旧、基础设施不全、影响城市功能、居住环境恶劣、存在安全隐患的集中连片住宅小区或住宅组团。需要统计综合整治面积、户数、安置用房建设面积、套数、小区改造内容。

1.3.2 工作技术路线 由前期研究入手,分析背景,收集资料,制作问卷调查表及确定工作的目标重点;后到临安辖区进行现场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小区建筑立面、道路交通、停车位实用、环境绿化、市政设施、环卫设施、配套设施、技防设施、违章建筑、文明建设及相关部门和群众座谈。根据调查结果及相关案例解读,对现状进行问题总结。包括停车难问题、立面破旧、管线老化、乱搭乱建、环境卫生差、道路破损、配套设施不齐全、无物业等问题。根据问题总结,我们制定老旧小区现状评价体系,制定评价标准,对小区打分,总结小区的改造程度。经过前期的大量工作,最后研究出一套成果,包含年度改造计划,改造提升建议及实施保障。

2 现状研究

2.1 现状分类与评估 通过现场踏勘,将老旧住宅区从建筑年代和区域环境两方面上分别将现状建筑划分为若干类型,再根据现状划分情况从建筑年代和区域环境两方面综合考虑区域改造内容和时序。

2.2 现状老旧小区普查

2.2.1 居民意愿调查 制定临安市老旧住宅区整治专项规划居民调查表,根据问卷统计结果,对住宅区的综合改造要求最大。主要为立面翻新,增加文化体育设施、行政管理设施及社区管理中心。在道路系统改造方面,希望能有条件的加宽、平整路面,规范机动车的停放,并对小区入口进行改造。在绿地及活动场地的改造方面,整治的主要内容为绿化整修、植物的修复与补植;增加室外活动、健身场地;增加室外座椅、遮雨和遮阳设施。

2.2.2 老旧小区现状评价标准 老旧小区现状从管理服务、房屋管理及维修养护、公用设施管理、保安及车辆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进行实地调研,采取调查问卷方式进行打分,按照满分一百分加权打分的模式分别得出各小区单项得分及总分情况,根据评分高低指导小区改造时序。

3 研究成果

3.1 改造内容 根据现状研究结果,可以总结出旧住宅区改造的主要内容。老旧住宅区改造主要内容包括有供暖系统改造、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供水管网改造、排污管网改造、“三化”改造以及公共服务设施的改造。

城中村改造的主要内容包括无形改造和有形改造。无形改造,即实现“四个转变”:一是农民身份转变;二是管理方式转变;三是土地性质转变;四是经济性质转变。有形改造,按照现代化城市住宅小区的标准,对城中村进行拆迁改造,建设成现代化文明社区,将农村改造成城市。

3.2 改造时序 改造时序依据现状研究关于老旧小区现状的分类结果以及加权打分的高低综合考虑的,包括有老旧住宅区和城中村的改造时序。结合老旧住宅区实际情况、街道改造实力等多方面因素得出锦桥社区、武肃里社区、文昌阁社区、新民里社区、万马社区、苕溪社区、锦潭社区、兰岭社区、马溪社区、西墅社区以及其它地区内各小区改造的先后时间顺序。结合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建议城中村改造的时间顺序并推荐先阶段的开工建设项目以及未来储备建设项目,确保城中村改造顺利有序的进行。

4 总结

旧城区的改造应当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为目的。在改造的同时要注意合理安排时间顺序,从大局出发,优先安排生活最不方便的区域进行改造。根据民意调查的结果和科学的论证综合考虑改造的内容,对旧城区的改造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有序建设,让旧城区在城市发展中重新焕发青春,使旧城区的改造更好更快的为临安市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做贡献。

本次临安市旧住宅区的改造是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通过大范围的实际调研和群众意见的采集确定改造内容和时序,改造的内容和成果既做到科学合理规划又符合民意的方向,为将来旧城区的改造提供了科学可靠的依据。

参考文献:

[1]曹秋实.旧城区改造规划的探析-以海城市旧城区改造为例[J].规划师,2013(1):117-118.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2

关键词:城中村;城市化;改造;规划

在城市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每一座城市都会遇到“城中村”改造问题。这是因为“城中村”指的是位于建成区边缘、规划建成区范围之内、已被建成区包围或半包围的村庄。这些村庄在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区不断向外拓展中不断地改造成城市建成区。因此,“城中村”改造的过程就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这项工作是城市发展的需要,是推进城市化的需要,是改善城市环境和提高城市质量的需要,是盘活城市资产、提高土地利用率的需要,也是控制各个“城中村”自行盲目发展、违法城市规划布局所引发出的诸多违章建筑的需要。

以唐山市高新区为例,“城中村”改造的过程就是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高新区规划面积31平方公里,建成区人口由10万增长到200余万,高新区现辖20个村,目前中心区9个村已全部纳入全市城中村改造计划。新划转的11个村,按照外环线10公里之内全部纳入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也将全部纳入城市建设范围。在未来几年内,高新区城中村改造将全部完成,高新区村民变市民就要变为现实。

一、城中村改造将要面临的主要问题

1.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差。

2.公用服务设施不配套。银行储蓄网点少、面积小、服务差、水平低;科教文体卫等设施不能满足需要,餐饮、修理、商贸等各项配套设施严重不足等。

3.城中村传统的村落文化面临断层。在城市文化和大量外来人口的冲击下,城中村传统的村落文化面临衰落,同时,村民的角色又没有转变成现代城市市民,村民面临角色转变的阵痛。

4.城中村村民的就业率普遍较低。

二、根据上述的问题。对城中村改造提出以下的建议

1.实行分类指导与“一村一策”相结合的改造策略

城中村改造,既要根据城市未来的发展方向确定改造的目标和方向,又要根据城中村的具体特征,采取“在整体改造战略上实行分类指导,在具体改造措施上实行“‘一村一策’相结合”的改造策略。实行“成熟一村、改造一村,加快成熟城中村的改造与防止新城中村的产生相结合”的指导方针。

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今后规划建设中要符合规划要求、规划布局和规划内容。小区建设要尊重村民意愿,体现地方特色,依据“城中村”的具体地理位置,因地制宜的规划、建设。

编制“城中村”改造规划,一要坚持将建设现代化大城市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系统规划、分布实施。二要坚持从环境生态性、生活舒适性和居民方便性等“三性”原则,做到优化组合,合理布局。三要将居住形态、社会形态、生活形态与城市协调统一,使“城中村”真正融入城市之中。四要坚持以人为本、实用为先;精心规划、综合环境注重居住、休闲、服务相配套,努力做到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环境优美。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3

当前,我国城镇化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是当前我国城镇化发展的两个重要内容。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很好地解决拆迁居民的补偿、住房、就业、子女上学和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就会引起被拆迁群众的不满和新的社会矛盾。通过实地调研,本文认为,山东临沂市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过程中,以人为本,很好地解决了被拆迁群众的各种民生问题,做到和谐高效地拆迁,推进了当地城镇化快速健康地发展。

城镇化是一个国家和一个地区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十六大提出,“要逐步提高城镇化水平,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十一五”规划要求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结构。临沂市作为一个拥有上千万人口的城市,形成了中心城市、县城、乡镇和农村四个层面的城乡结构体系,在推进城镇化的过程中,他们以中心城区建设为切入点,通过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完善城市建设,提升城市的内涵和质量,实现由中等城市向大城市的转变,同时,增加对周边农村人口转移的拉力和城市文明向农村社区扩散的辐射力,推动临沂城镇化的健康发展。

以人为本 解决好拆迁群众的实际问题

临沂市的中心城区建设分两部分进行: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这两方面都涉及人民群众的拆迁问题,也是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难点和热点。一旦解决不好,就会形成新的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稳定。

2005年以来,临沂市国有和集体土地拆迁面积累计达2600万平方米,每年拆迁面积在500万平方米左右,拆迁规模在同级城市实属罕见。但是,临沂市在旧城改造和新城建设过程中,始终坚持民生为上、以人为本的原则,不管是在拆迁、补偿,还是在工程建设中,都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的利益。他们抓住机遇,将搬迁工程做成民心工程,通过搬迁,很好地解决了大规模拆迁群众的民生问题。例如:兰山区政府在法律和政策规定框架内,想尽一切办法解决被拆迁群众的“五个忧虑”。一解被拆迁群众的补偿之忧。补偿是被拆迁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补偿方式是否合理影响到搬迁工作是否能顺利进行。对于旧城改造的居民和需要搬进新城的郊区农民,区政府分别采用了产权置换、货币补偿或两者结合的方式,经中立机构评估后,就高不就低进行补偿。二解被拆迁群众的眼前之忧。房子拆了,解决群众的居住问题是当务之急,兰山区高度重视拆迁群众的临时居住问题,他们按照高于当时住房的平均费用,发给搬迁群众租房费。三解搬迁群众的安置之忧。兰山区按照合村并点、相对集中的原则,将一期治理改造范围内33个行政村规划建设为还建社区,并按照“一户一宅”和每人40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还建安置,确保群众住有所居,安居乐业。无论是产权置换,还是货币补偿,都保证被拆迁群众住得上新房、买得起新房。四解被拆迁群众的生活工作之忧。被拆迁群众为了城市建设需要搬迁,打乱了他们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因此,一方面需要他们自主创新,寻找新的就业方式,解决收入问题,另一方面需要政府来帮助解决就业和收入问题。临沂在北城新区建设中,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项目要求,为被拆迁户每人预留10平米的商业用房,由村集体统一运作,集中分配,保证村民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鼓励群众将安置用房、生产经营地等资产量化作价入股,进行收入再分配。政府还加大力度扶持被拆迁群众自主创业,对从事加工、商贸等行业的搬迁群众实行税费减免和贷款扶持。同时,对失去土地的农民进行培训和推荐就业工作,让他们尽快适应城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五解被拆迁群众的长远之忧。北城新区给男满60岁、女满55岁的被拆迁群众买了养老保险,保险费用政府出三分之一,其余三分之二由村集体从土地收益中出。符合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条件的被拆迁户,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享受社会救助等政策。

有序转移农村人口 实现城乡居民的和谐搬迁

临沂市在城镇化过程中,通过中心城区的旧城改造和新区建设转移农村人口,通过经济开发区产业发展吸纳农村人口,通过小城镇、中心村的建设集聚农村人口,稳步有序地转移农民进入城镇。

在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建设过程中,他们按照“合村并点、相对集中”的原则,将辖区内68个村统一规划合并成8大社区。例如:月亮湾社区规划面积为150万平方米,可容纳16个村3万名群众居住。临沂北城新区下辖55个行政村(社区),其中33个行政村已经纳入社区改造范围。如大观园社区由原来大官庄等5个行政村合并而成。临沂市的费县探沂镇许由城村共有1890人,住宅地430亩。全村整体集中搬迁后,新社区占地120亩,全部建成后实现村民集体入住,大量节约了土地。临沂市在大规模农村人口进入城市的大转移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并把以人为本的理念具体化,体现在为拆迁群众排忧解难的细微之处,从细节着眼、从小事入手,努力改善拆迁群众的生活条件,提高被拆迁群众的幸福指数。据对涑河片区、月亮湾社区和北城新区大观园社区206户被拆迁群众的问卷调查和部分家庭访谈情况,绝大部分被拆迁群众的收入、就业、住房和社会保障都得到了极大改善。以北城新区大观园社区为例,被拆迁群众的拆迁补贴大多在5万到15万元,购置新房的费用大约为10万元,拆迁补贴和新房价格相差不大,使得农民购置新房负担较小。拆迁前的职业和现在职业变化较大,现在的职业结构要明显好于拆迁前,务农比例减少了13.3%,打工比例大大增加,无业人员比例明显减少。家庭收入明显提高,一万元以下的收入人群减少了10%,该社区收入处于1万到3万的居民占了大多数。新房面积100平米以上占78%,53.3%的被拆迁群众住房面积在120平米以上,比较宽敞。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真正让拆迁群众得实惠

推进城镇化要解决两个重大问题:一是钱从哪里来,二是人往哪里去。城市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投入。七年前,临沂市是一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革命老区,财政收入仅仅能解决公务员的工资问题,建设资金紧张一直是制约城市发展的瓶颈。临沂市的城市建设资金主要是通过以城建城、以城养城、以城兴城的市场化运作获得的。例如自2004年开始,北城新区政府将所有经营性用地全部实行招拍挂,到2009年全市土地交易累计实现政府收益100多亿元。通过市场化运作,极大缓解了政府城市建设资金紧缺的问题,加快了中心城区的建设和城镇化进程。对于这些收益,他们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一部分用于拆迁安置,改善群众的居住生活环境,保障群众的生活需求;另一部分用于城市道路、桥梁、公园、绿地、文化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的建设,使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拆迁改造和城市建设带来的成果。例如,在北城新区旧村改造过程中,为解决村民拆迁后的就业和生活问题,政府在确保现有村民全部安置的基础上,按安置用地面积的10%~20%预留了部分安置住房备用地和人均10平方米的商业用地,由政府统一办理用地手续后交付集体使用和管理,村民可以从中获得相应的收入;出让部分土地的收益全部用于村民购买养老保险、村民安置小区的配套设施和商业服务设施的建设;将村民的安置小区纳入统一的物业管理,村民们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村集体承担50%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物业管理费进行了大幅度优惠,并由村集体为居民一次性支付了5年的物业管理费和高层建筑电梯费,确保居民安置房住得上、住得起。在北城新区开发建设中,政府为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群众一次性购买养老保险,每月每人可以拿到215元养老金。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4

城中村改造将借鉴马家路村的做法,遵循原则:

1、实行分步改造原则。

2、实行区块改造自求平衡原则。

3、尊重绝大多数被改造户意愿的原则。

4、实行补偿价格与市场接轨原则。

5、实行政策平衡原则。

6、实行产权调换安置与货币安置自由选择原则。

7、实施以高层带电梯公寓楼建设为主原则

8、实行产权调换拆迁户本区块安置原则。

下面围绕本村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从“改造优势”、“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三方面作一分析。

(一)实施城中村改造的优势

周塘东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具备三方面的优势:一是区位优势,二是思想优势,三是政策优势。

一、良好的区位优势

1、优越的地理位置。周塘东村居住区东靠赵家河江,紧临兴园路工业区和浒崇公路,与古塘街道接壤;北靠市教育园区、曙光社区、星光家园;西、南与新华、新塘村交接。宗兴路、周塘路横贯东西,新江路、东小路、三灶江纵穿南北,把村庄分割成八个大块。地形规划,易于设计规划。

2、良好的商业价值。新江路本村域长达0.89公里,除协和医院、新华村外,两边共可建造临街店铺650米左右。宗兴路本村区域长0.55公里,除已建设开发的区域外,两边共可建造临街店铺500米左右。如与新塘、新华、古塘街道充分合作,可建设新江路、宗兴路特色商业街。本村周边已有曙光社区、玲珑小区、香溢美墅等居住小区,容易形成连片居住小区,具有较高商业价值。

二、逐步转变的群众观念

1、村民对拆迁具有一定接纳性:本村从宗兴路建设、东小路拓宽、教育园区建设、新江路北延,大大小小的拆迁已有四次,群众从拆迁中得到了实惠。又由于本村新村规划面积较小,老居住区规划长期控制,房屋陈旧、密度高,居家交通很不便利,村民有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愿望。因此,对旧城改造具有较高接纳性。

2、村民具有初步的集约居住理念:随着年轻一代在浒山城区购买和居住套房,转变居住方式的理念逐步影响广大村民,年轻一代普遍能够接受多高层套房居住的理念。

3、村民对城中村改造具有一定的思想基础。年,施叔利主任任书记时,曾启动过旧村改造,因此,在村民的思想意识上,具有一定的基础。

4、马家路村的试点和新塘、新华村的推进,对村民具有促进作用。马家路村试点地块已进入签约阶段,可能在年底前拆除完毕;新华、新塘等村,正在学习政策,召开座谈会、摸底调查、上门入户动员。周边兄弟村的积极行动,在一定程度上促动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的紧迫感。

三、党员、干部、群众形成基本的共识。实施“城中村”改造,对周塘东村的发展具有战略性的意义。从近三十年周塘东村的发展历史来看,周塘东村的发展经历了三波高潮:第一波发展高潮是,实行第一轮土地承包,农民的生产力得到全面解放,农民发家致富;第二波发展高潮是,98-年兴园路工业区、市教育园区、相关企业、投融资公司土地收储征用本村全部耕地,村民用领到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建造住房或进行二、三产投资,但这虽然是发展的高潮,但同时也是村庄发展潜力耗竭最快的一个时期;第三波发展高潮是,新江路北延拆迁工程,近二百户村民迁居到曙光社区、星光家园,从拆迁中获得了巨大利益,村域优势也在新江路开通中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这是目前村庄发展最可利用优势。

从周塘东村发展的现状来看,随着土地资源的全部丧失,市政工程仅剩下牵涉到30户村民左右的宗兴路拓宽一项,要借助外力发展村庄,已经不太可能。周塘东村作为传统意义的农村也已经从过去的青年、壮年时期进入了衰老时期。周塘东村要发展,只能依托划时代的第四波———城中村改造。

四、优惠的政策激励

在城中村改造中,市、街道党委、政府制订出台了“政府零收益”、配套“农房两改”专项资金、中心城区自主改造村实行“一村一策”、政府融资扶助等优惠政策,在政策层面保证了城中村改造的成功。

(二)推进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开创性的建设工程,大的方面涉及到政策制定、改造方式选择、土地转制、规划设计、资金筹集等问题;小的方面涉及到农民与居民、本村社员与外来挂靠户等不同身份人员的利益分配问题;涉及到宅基地、自由地、承包地、国有土地等不同土地性质土地价值评估问题,涉及到正式住房、违章建筑、平房、楼房等建筑公平补偿问题等。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决定了城中村改造的性和艰巨性。在实际操作中,城中村改造将面临村民观念、利益分配、改造操作这三个方面问题的困扰:

一、村民理念层面的问题

1、“怕吃亏”心理在改造时间选择上犹豫不定。许多村民迫切希望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在选择改造和后改造的时间选择上,一是怕先改造吃亏,一是怕后改造吃亏,犹豫不定,影响改造进度。

2、农村传统的居住理念阻碍居住方式的转变。许多村民特别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把“单家独院、有天有地”视作居家理想。他们对新颖、集约化的多、高层住宅怀有一定的畏惧心理;害怕在新的居住环境和社会关系中生活不能适应。一部分拥有别墅式住房的村民,又留恋眼前的既得利益,对改变居住方式也很不情愿。

3、对改造后生活缺乏保障的担忧阻碍宅基地、自由地的回收。相当多的中、老年村民,对“失去宅基地、自由地后,还能干什么”、“现在三轮车、电瓶车以及就业劳动工具尚有空间存放,住多层、小高层后,该怎样生活呢”等问题十分惶恐。他们既担心自己的就业,更担忧以后的经济收入。特别是以靠房租收入谋生的村民,更为担心:本村区域内的近8百户村民中,有一半住户有房屋出租,共出租房近1900余间(大多是违章建筑),平均每户2.5间。现有的房子租金虽少但仍有市场,但改造后到底有多少房屋可供出租,租金的收入是升还是降,他们觉得心中无底。

4、对兑现改造承诺的担忧阻碍签约决心。有些村民担心政府、村的改造承诺不能完全兑现,担心城中村改造半途而废,担心改造达不到预期的经济、社会目标。村民对本村年启动过的旧村改造项目尚有记忆,对本届村级班子能否担当起改造的重大责任,疑云重重。同时对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社是否能够真正承担起第三次利益分配和物业保障的任务也心存疑虑。

5、少数村民唯钱是图阻碍改造进程。部分村民明知城中村改造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他们往往对个人利益考虑过多,把城中村改造当成政府和被拆迁户之间的一场大买卖。认为一辈子拆迁可能只有一次,希望能拿到一辈子用不完的补偿金或解决一辈子的生计问题乃至下一代的生计问题;甚至还有个别村民无理取闹、漫天要价、滥敲竹杠,这将严重阻碍城中村改造的进程。

二、利益分配层面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中的矛盾还集中出现在利益再分配时,也就是利益在集体和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如何再分配、再调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土地、房产利益分配错综复杂。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中村”及其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以及商业环境都得到极大改善,本村由于新江路、明州路、宗兴路等城市主干道路贯穿全村,形成土地级差。而城中村中既有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又有工业用地、国有土地;既有平房、楼房又有街面房、出租房;既有合法产权房屋又有违章建筑,形成了纷繁复杂的土地、房屋关系。此外,还存在着村民、集体、(开发商)、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利益协调问题,存在着村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等统筹问题,存在着住户回迁、房屋评估定价,第一次分配、第二次分配、第三次分配等操作环节的公平公正问题。

2、各类成分人员利益分配界限理清困难。城市化推进过程,实质上是农民发财致富的过程,但对哪些人可以全额享受,哪些人可以部分享受,哪些人不能享受,具有相对复杂性。如村中的居民、挂靠户、房屋买入卖出户、户口迁出户、就学就业转居民户、房改政策享受户、无房户、多房户等,政策确定具有一定难度。

三、改造操作层面的问题:

1、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党员、干部中一定程度地存在着三种思想。一是怕失败思想,认为新江路拆迁了三年多了,还没有最后完成,城中村不一定能搞得成。我们如果启动了,搞不成,那就大失面子了。二是怕麻烦思想。认为,近千户人家,房屋密度又这样高,现状又这样复杂,要做好这一件事,要破解多少麻烦事,信心不足。三是简单化思想。对工作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城中村改造想象得过于简单。

2、改造建设成本高昂影响财务平衡。长期来,由于土地规划滞后,以宅基地为基础所形成的用地布局杂乱无序,土地权属和使用相对混乱,村民住宅条件差异巨大。又由于规划控制过长,违章建筑过多,现有建筑密度大,容积率高,拆迁成本大。另一方面,本村虽有良好的地理位置,但由于新江路、明州路、宗兴路等城市主干道路两侧所有空闲土地均被其他单位先期占用,城中村改造利益影响巨大。在资金平衡方面,由于土地被征用时地价低,村提留少,全靠贷款保证改造,资金压力大。由于建筑密度大,回迁安置面积多,可用于销售的面积少,投资回报小,城中村的改造难度相对较大。如何降低城中村改造的成本,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率,保证回迁村民满意,是城中村改造能否顺利推进的最大制约因素。

3、改造经验不足影响公平效益。推进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涉及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城中村住户间巨大经济利益的平衡,政策性强,操作要求高,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由于缺乏现成的城中村改造政策体系与推进机制经验,摸着石头过河,容易出现偏差。

(三)城中村改造的对策与建议

城中村改造在宗汉乃至慈溪才刚刚起步,困难与机遇同时呈现。我们可以从四个“坚持”入手,破解改造难题。一是坚持通过建立完备体制、提高协同能力,来确保改造的公平效益。二是坚持前瞻性的观念引导、激发村民改造积极性,广泛发动村民深入参与,来促进“村民自愿”氛围的形成;三是坚持规划先行,促进城中村良性演变,强化政策支持,提高村民经济社会保障,来真正实现“村民得益”的改造目标;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块实施,选择合理开发模式,来营造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统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的认识,形成机制,奠定城中村改造的组织保证

1、抢抓机遇、遵循科学、勇于担当。要认清形势,树立信心,明确认识到城中村改造既是挑战好是机遇。既要有抢抓机遇、勇于担当的勇气,也要有科学决策、按规律办事的智慧。要彻底破除怕失面子、怕麻烦的思想,从对周塘东村发展负责的高度认识城中村改造工作,以周塘东村的村民办实事、为村民谋福利的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来投身于城中村改造工作之中。

2、从组织人事入手,形成机制。村级组织要抓好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工作,保证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解决城中村问题。组建一套专门班子,制定一套适合本村情况的工作方案,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改造规划。同时制定城中村改造教育培训计划,对城中村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进行城市化知识专题培训;对普通村民进行通识培训,提高他们的认识水平和城市化意识。

3、协同配合,构建高效推进机制。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涉及经济体制改革、国土资源管理、户籍管理、街道村组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个领域。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做好领导和服务,为每个城中村设计好未来远景,做好指导、规划、宣传、联系等工作,让城中村改造成为一种在政府指导下的村民自治建设行为。改造过程成为在街道的统一领导和精心组织下,协同配合,高效推进的行为。同时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改造的公平效益。

二、观念引导、激发村民积极参与

1、做好居住理念、生活环境、经济效益、政策发展四方面的引导。一是从居住理念上引导。建设多高层公寓、走向集聚居住,是对农民延续数千年传统生活方式的全面革新。针对部分农民尤其是一些老人喜欢“上要有天、下要有地”的单家独院居住方式的现状。要做好前瞻性的引导和教育,全面宣传现代居住理念,让村民思想意识得到根本的转变。根据实际,分析当前形势,让老百姓认识到,新江路北延完成后,当前大规模拆迁已不太可能,群众要“自己解放自己”,普通村民要“翻身得解放”,唯一的出路就是城中村改造。二是从环境上引导。实施城中村改造,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状,彻底整治农村“脏、乱、差”环境,杜绝农民滥建出租房导致社会治安恶化的现状。三是从经济上引导。通过算经济帐,让村民感觉到城中村改造是为村民谋福利的大事,认识到通过城中村改造,村民经济收入将持续稳定增长,集体经济也将得到快速增长,村民的保障将更加完备。四是从政策发展上引导。本着群众得益的原则,进一步创新相关政策,强化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导向。以马家路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方案为蓝本,创新思路,在街道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方案,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正公平。

2、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让城中村改造成为一种在街道指导下,由村为主体的村民自治建设行为。纵观各地的经验可以发现,充分尊重民意是做好城中村改造一条不变的规律。城中村改造,我们应当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党员、回村大学生、社会贤达、企业主等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村民的自治作用。在具体操作中,首先,要全面推行改造前的调查、访谈、听证制度,让村民充分表达意愿。其次,要集思广益,根据城市规划和确定的用地性质,讨论明确开发强度和分配方案。让广大村民清楚,为什么确定这样一个用地性质和容积率,将来自己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再次,要帮助农民算好经济帐,让村民明白,容积率既定,地块面积既定,房子就只能盖这么多,如果大家所要的拆迁补偿过高,可能就无法做到收支平衡,无法实施开发建设,自己的居住环境也就没法改变的道理。另外,城中村的改造成为村民自治行为后,对那些不愿拆迁、妨碍拆迁的村民形成为村民“千夫所指”的态势,让改造成为民众自发的行为,解开强制拆迁这一瓶颈。

三、规划先行,强化政策保障

1、严格规划控制,引导城中村良性演变。严格规划控制,控制城中村现有的规模,不再审批新的宅基地。重点控制用地性质和控制主干道两侧重要建筑,严禁非法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2、高起点编制城市规划,做到控制性规划全覆盖。为杜绝“城中村”的再度形成,规划应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及城市容量的适度控制标准,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开发时序,在宏观层次上发挥对城市未来整体地价、房价的引领作用。优先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控制要求,形成规划图则和文本,为改造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

3、要注重提升建设的质量和品位,提高规划、设计、建筑水平。根据“城中村”周边城市功能类型进行个性化设计,根据本村紧临浒山核心城区,大部分村民靠出租建造在原宅基地、自由地上的房屋挣取租金,村民存在着担心拆除房屋后无收入来源等现状,制订个性化的改造方案。在开发中适当增加路网密度,以增加商铺比例,使村民有新的收入来源,解除其后顾之忧。同时,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家庭工业集聚区,安置家庭作坊,保证村民收入。

4、完善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时刻关心群众生产生活,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在城中村改造中,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首先推行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造,保留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分配权,解除农民城中村改造的后顾之忧。在此基础上,要完善和落实经济政策保障措施,推进农民“四金”化发展。一是全力打造“薪金农民”,保障民计民生。逐步完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发挥培训和就业指导功能,利用城中村改造契机,实现(土地流转与)就业安置同步进行,最大程度解决农民失地后的安置问题。二是全力打造“保障金农民”,完成失地农民的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三是全力打造“租金农民”,要精心做好商业设施的规划和招商选商工作;四是全力打造“股金农民”,要引导广大农民积极走强强联合之路,组建新型经济实体。

四、因地制宜,选择合理开发模式。

开发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城中村改造的成败。

1、开发模式分析。各地采取了不同的拆迁安置和开发建设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村集体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自行组织开发建设。除部分土地用于安置村民住宅以外,整理出来的富余土地用作开发。这种模式既有利于调动村集体和村民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也基本符合国家的土地和住房政策,但由于经验和眼界的问题,开发建设水平可能较低。同时,由于拆迁改造需要比较多的资本,必须由政府大力支持。二是由开发企业独资或者由开发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资合作进行城中村改造。开发企业通过毛地招拍挂拍获得土地开发权,在村集体的帮助下与村民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开发的住宅首先用来安置被拆迁户,其他向社会出售。这种模式下,一般的开发企业急于回收拆迁安置成本,往往强调将拆迁安置和开发建设控制在比较短的周期内,为避免在房地产市场相对低迷的情况下造成资金沉淀,常常有短期行为。三是名义上由土地储备机构实施拆迁,实际由土地储备机构委托开发企业垫资拆迁,开发企业、土地储备机构和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三方协议,形成净地后通过招拍挂出让,出让后再用土地出让金支付原开发企业垫付的资金,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开发企业自行组织开发建设。此种模式,由于环节众多,极易出现合同纠纷。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5

城中村改造将借鉴马家路村的做法,遵循原则:

1、实行分步改造原则。

2、实行区块改造自求平衡原则。

3、尊重绝大多数被改造户意愿的原则。

4、实行补偿价格与市场接轨原则。

5、实行政策平衡原则。

6、实行产权调换安置与货币安置自由选择原则。

7、实施以高层带电梯公寓楼建设为主原则

8、实行产权调换拆迁户本区块安置原则。

下面围绕本村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从“改造优势”、“面临的问题”和“对策建议”三方面作一分析。

(一)实施城中村改造的优势

周塘东村实施城中村改造具备三方面的优势:一是区位优势,二是思想优势,三是政策优势。

一、良好的区位优势

1、优越的地理位置。周塘东村居住区东靠赵家河江,紧临兴园路工业区和浒崇公路,与古塘街道接壤;北靠市教育园区、曙光社区、星光家园;西、南与新华、新塘村交接。宗兴路、周塘路横贯东西,新江路、东小路、三灶江纵穿南北,把村庄分割成八个大块。地形规划,易于设计规划。

2、良好的商业价值。新江路本村域长达0.89公里,除协和医院、新华村外,两边共可建造临街店铺650米左右。宗兴路本村区域长0.55公里,除已建设开发的区域外,两边共可建造临街店铺500米左右。如与新塘、新华、古塘街道充分合作,可建设新江路、宗兴路特色商业街。本村周边已有曙光社区、玲珑小区、香溢美墅等居住小区,容易形成连片居住小区,具有较高商业价值。

二、逐步转变的群众观念

1、村民对拆迁具有一定接纳性:本村从宗兴路建设、东小路拓宽、教育园区建设、新江路北延,大大小小的拆迁已有四次,群众从拆迁中得到了实惠。又由于本村新村规划面积较小,老居住区规划长期控制,房屋陈旧、密度高,居家交通很不便利,村民有改善居住条件的迫切愿望。因此,对旧城改造具有较高接纳性。

2、村民具有初步的集约居住理念:随着年轻一代在浒山城区购买和居住套房,转变居住方式的理念逐步影响广大村民,年轻一代普遍能够接受多高层套房居住的理念。

3、村民对城中村改造具有一定的思想基础。XX年,施叔利主任任书记时,曾启动过旧村改造,因此,在村民的思想意识上,具有一定的基础。

4、马家路村的试点和新塘、新华村的推进,对村民具有促进作用。马家路村试点地块已进入签约阶段,可能在年底前拆除完毕;新华、新塘等村,正在学习政策,召开座谈会、摸底调查、上门入户动员。周边兄弟村的积极行动,在一定程度上促动干部、群众的思想,形成工作的紧迫感。

三、党员、干部、群众形成基本的共识。实施“城中村”改造,对周塘东村的发展具有战略性的意义。从近三十年周塘东村的发展历史来看,周塘东村的发展经历了三波高潮:第一波发展高潮是,实行第一轮土地承包,农民的生产力得到全面解放,农民发家致富;第二波发展高潮是,98-XX年兴园路工业区、市教育园区、相关企业、投融资公司土地收储征用本村全部耕地,村民用领到的土地征用补偿款建造住房或进行

二、三产投资,但这虽然是发展的高潮,但同时也是村庄发展潜力耗竭最快的一个时期;第三波发展高潮是,新江路北延拆迁工程,近二百户村民迁居到曙光社区、星光家园,从拆迁中获得了巨大利益,村域优势也在新江路开通中得到了一定的提升,这是目前村庄发展最可利用优势。

从周塘东村发展的现状来看,随着土地资源的全部丧失,市政工程仅剩下牵涉到30户村民左右的宗兴路拓宽一项,要借助外力发展村庄,已经不太可能。周塘东村作为传统意义的农村也已经从过去的青年、壮年时期进入了衰老时期。周塘东村要发展,只能依托划时代的第四波———城中村改造。

四、优惠的政策激励

在城中村改造中,市、街道党委、政府制订出台了“政府零收益”、配套“农房两改”专项资金、中心城区自主改造村实行“一村一策”、政府融资扶助等优惠政策,在政策层面保证了城中村改造的成功。

(二)推进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开创性的建设工程,大的方面涉及到政策制定、改造方式选择、土地转制、规划设计、资金筹集等问题;小的方面涉及到农民与居民、本村社员与外来挂靠户等不同身份人员的利益分配问题;涉及到宅基地、自由地、承包地、国有土地等不同土地性质土地价值评估问题,涉及到正式住房、违章建筑、平房、楼房等建筑公平补偿问题等。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决定了城中村改造的性和艰巨性。在实际操作中,城中村改造将面临村民观念、利益分配、改造操作这三个方面问题的困扰:

一、村民理念层面的问题

1、“怕吃亏”心理在改造时间选择上犹豫不定。许多村民迫切希望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在选择改造和后改造的时间选择上,一是怕先改造吃亏,一是怕后改造吃亏,犹豫不定,影响改造进度。

2、农村传统的居住理念阻碍居住方式的转变。许多村民特别是50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把“单家独院、有天有地”视作居家理想。他们对新颖、集约化的多、高层住宅怀有一定的畏惧心理;害怕在新的居住环境和社会关系中生活不能适应。一部分拥有别墅式住房的村民,又留恋眼前的既得利益,对改变居住方式也很不情愿。

3、对改造后生活缺乏保障的担忧阻碍宅基地、自由地的回收。相当多的中、老年村民,对“失去宅基地、自由地后,还能干什么”、“现在三轮车、电瓶车以及就业劳动工具尚有空间存放,住多层、小高层后,该怎样生活呢”等问题十分惶恐。他们既担心自己的就业,更担忧以后的经济收入。特别是以靠房租收入谋生的村民,更为担心:本村区域内的近8百户村民中,有一半住户有房屋出租,共出租房近1900余间(大多是违章建筑),平均每户2.5间。现有的房子租金虽少但仍有市场,但改造后到底有多少房屋可供出租,租金的收入是升还是降,他们觉得心中无底。

4、对兑现改造承诺的担忧阻碍签约决心。有些村民担心政府、村的改造承诺不能完全兑现,担心城中村改造半途而废,担心改造达不到预期的经济、社会目标。村民对本村XX年启动过的旧村改造项目尚有记忆,对本届村级班子能否担当起改造的重大责任,疑云重重。同时对改制后的股份合作社是否能够真正承担起第三次利益分配和物业保障的任务也心存疑虑。

5、少数村民唯钱是图阻碍改造进程。部分村民明知城中村改造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但他们往往对个人利益考虑过多,把城中村改造当成政府和被拆迁户之间的一场大买卖。认为一辈子拆迁可能只有一次,希望能拿到一辈子用不完的补偿金或解决一辈子的生计问题乃至下一代的生计问题;甚至还有个别村民无理取闹、漫天要价、滥敲竹杠,这将严重阻碍城中村改造的进程。

二、利益分配层面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中的矛盾还集中出现在利益再分配时,也就是利益在集体和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如何再分配、再调整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1、土地、房产利益分配错综复杂。随着城市的发展,“城中村”及其周边地区的基础设施以及商业环境都得到极大改善,本村由于新江路、明州路、宗兴路等城市主干道路贯穿全村,形成土地级差。而城中村中既有宅基地、自留地、承包地,又有工业用地、国有土地;既有平房、楼房又有街面房、出租房;既有合法产权房屋又有违章建筑,形成了纷繁复杂的土地、房屋关系。此外,还存在着村民、集体、(开发商)、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利益协调问题,存在着村民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等统筹问题,存在着住户回迁、房屋评估定价,第一次分配、第二次分配、第三次分配等操作环节的公平公正问题。

2、各类成分人员利益分配界限理清困难。城市化推进过程,实质上是农民发财致富的过程,但对哪些人可以全额享受,哪些人可以部分享受,哪些人不能享受,具有相对复杂性。如村中的居民、挂靠户、房屋买入卖出户、户口迁出户、就学就业转居民户、房改政策享受户、无房户、多房户等,政策确定具有一定难度。

三、改造操作层面的问题:

1、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党员、干部中一定程度地存在着三种思想。一是怕失败思想,认为新江路拆迁了三年多了,还没有最后完成,城中村不一定能搞得成。我们如果启动了,搞不成,那就大失面子了。二是怕麻烦思想。认为,近千户人家,房屋密度又这样高,现状又这样复杂,要做好这一件事,要破解多少麻烦事,信心不足。三是简单化思想。对工作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城中村改造想象得过于简单。

2、改造建设成本高昂影响财务平衡。长期来,由于土地规划滞后,以宅基地为基础所形成的用地布局杂乱无序,土地权属和使用相对混乱,村民住宅条件差异巨大。又由于规划控制过长,违章建筑过多,现有建筑密度大,容积率高,拆迁成本大。另一方面,本村虽有良好的地理位置,但由于新江路、明州路、宗兴路等城市主干道路两侧所有空闲土地均被其他单位先期占用,城中村改造利益影响巨大。在资金平衡方面,由于土地被征用时地价低,村提留少,全靠贷款保证改造,资金压力大。由于建筑密度大,回迁安置面积多,可用于销售的面积少,投资回报小,城中村的改造难度相对较大。如何降低城中村改造的成本,保证合理的投资回报率,保证回迁村民满意,是城中村改造能否顺利推进的最大制约因素。

3、改造经验不足影响公平效益。推进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十分复杂而又艰巨的工作,涉及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和城中村住户间巨大经济利益的平衡,政策性强,操作要求高,工作量大,情况复杂。由于缺乏现成的城中村改造政策体系与推进机制经验,摸着石头过河,容易出现偏差。

(三)城中村改造的对策与建议

城中村改造在宗汉乃至慈溪才刚刚起步,困难与机遇同时呈现。我们可以从四个“坚持”入手,破解改造难题。一是坚持通过建立完备体制、提高协同能力,来确保改造的公平效益。二是坚持前瞻性的观念引导、激发村民改造积极性,广泛发动村民深入参与,来促进“村民自愿”氛围的形成;三是坚持规划先行,促进城中村良性演变,强化政策支持,提高村民经济社会保障,来真正实现“村民得益”的改造目标;四是坚持因地制宜,分块实施,选择合理开发模式,来营造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一、统一党员、干部、村民代表的认识,形成机制,奠定城中村改造的组织保证

1、抢抓机遇、遵循科学、勇于担当。要认清形势,树立信心,明确认识到城中村改造既是挑战好是机遇。既要有抢抓机遇、勇于担当的勇气,也要有科学决策、按规律办事的智慧。要彻底破除怕失面子、怕麻烦的思想,从对周塘东村发展负责的高度认识城中村改造工作,以周塘东村的村民办实事、为村民谋福利的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来投身于城中村改造工作之中。

2、从组织人事入手,形成机制。村级组织要抓好城中村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管理工作,保证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和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解决城中村问题。组建一套专门班子,制定一套适合本村情况的工作方案,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改造规划。同时制定城中村改造教育培训计划,对城中村村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进行城市化知识专题培训;对普通村民进行通识培训,提高他们的认识水平和城市化意识。

3、协同配合,构建高效推进机制。城中村改造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涉及经济体制改革、国土资源管理、户籍管理、街道村组织、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各个领域。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做好领导和服务,为每个城中村设计好未来远景,做好指导、规划、宣传、联系等工作,让城中村改造成为一种在政府指导下的村民自治建设行为。改造过程成为在街道的统一领导和精心组织下,协同配合,高效推进的行为。同时强化各环节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改造的公平效益。

二、观念引导、激发村民积极参与

1、做好居住理念、生活环境、经济效益、政策发展四方面的引导。一是从居住理念上引导。建设多高层公寓、走向集聚居住,是对农民延续数千年传统生活方式的全面革新。针对部分农民尤其是一些老人喜欢“上要有天、下要有地”的单家独院居住方式的现状。要做好前瞻性的引导和教育,全面宣传现代居住理念,让村民思想意识得到根本的转变。根据实际,分析当前形势,让老百姓认识到,新江路北延完成后,当前大规模拆迁已不太可能,群众要“自己解放自己”,普通村民要“翻身得解放”,唯一的出路就是城中村改造。二是从环境上引导。实施城中村改造,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只见新房不见新村”的现状,彻底整治农村“脏、乱、差”环境,杜绝农民滥建出租房导致社会治安恶化的现状。三是从经济上引导。通过算经济帐,让村民感觉到城中村改造是为村民谋福利的大事,认识到通过城中村改造,村民经济收入将持续稳定增长,集体经济也将得到快速增长,村民的保障将更加完备。四是从政策发展上引导。本着群众得益的原则,进一步创新相关政策,强化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政策导向。以马家路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方案为蓝本,创新思路,在街道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方案,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正公平。

2、鼓励村民积极参与,让城中村改造成为一种在街道指导下,由村为主体的村民自治建设行为。纵观各地的经验可以发现,充分尊重民意是做好城中村改造一条不变的规律。城中村改造,我们应当充分发挥村民代表、党员、回村大学生、社会贤达、企业主等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村民的自治作用。在具体操作中,首先,要全面推行改造前的调查、访谈、听证制度,让村民充分表达意愿。其次,要集思广益,根据城市规划和确定的用地性质,讨论明确开发强度和分配方案。让广大村民清楚,为什么确定这样一个用地性质和容积率,将来自己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将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状态。再次,要帮助农民算好经济帐,让村民明白,容积率既定,地块面积既定,房子就只能盖这么多,如果大家所要的拆迁补偿过高,可能就无法做到收支平衡,无法实施开发建设,自己的居住环境也就没法改变的道理。另外,城中村的改造成为村民自治行为后,对那些不愿拆迁、妨碍拆迁的村民形成为村民“千夫所指”的态势,让改造成为民众自发的行为,解开强制拆迁这一瓶颈。

三、规划先行,强化政策保障

1、严格规划控制,引导城中村良性演变。严格规划控制,控制城中村现有的规模,不再审批新的宅基地。重点控制用地性质和控制主干道两侧重要建筑,严禁非法建设永久性建筑物。

2、高起点编制城市规划,做到控制性规划全覆盖。为杜绝“城中村”的再度形成,规划应充分考虑城市功能、基础设施的发展水平及城市容量的适度控制标准,确定城市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开发时序,在宏观层次上发挥对城市未来整体地价、房价的引领作用。优先做出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用地性质、建筑密度、容积率等规划控制要求,形成规划图则和文本,为改造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

3、要注重提升建设的质量和品位,提高规划、设计、建筑水平。根据“城中村”周边城市功能类型进行个性化设计,根据本村紧临浒山核心城区,大部分村民靠出租建造在原宅基地、自由地上的房屋挣取租金,村民存在着担心拆除房屋后无收入来源等现状,制订个性化的改造方案。在开发中适当增加路网密度,以增加商铺比例,使村民有新的收入来源,解除其后顾之忧。同时,以街道为单位,建立家庭工业集聚区,安置家庭作坊,保证村民收入。

4、完善和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时刻关心群众生产生活,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我们要在城中村改造中,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首先推行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改造,保留村民在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分配权,解除农民城中村改造的后顾之忧。在此基础上,要完善和落实经济政策保障措施,推进农民“四金”化发展。一是全力打造“薪金农民”,保障民计民生。逐步完善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硬件建设,发挥培训和就业指导功能,利用城中村改造契机,实现(土地流转与)就业安置同步进行,最大程度解决农民失地后的安置问题。二是全力打造“保障金农民”,完成失地农民的养老、医保等社会保障工作;三是全力打造“租金农民”,要精心做好商业设施的规划和招商选商工作;四是全力打造“股金农民”,要引导广大农民积极走强强联合之路,组建新型经济实体。

四、因地制宜,选择合理开发模式。

开发模式的选择,直接关系到城中村改造的成败。

1、开发模式分析。各地采取了不同的拆迁安置和开发建设模式,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种:一是村集体以城中村改造的名义自行组织开发建设。除部分土地用于安置村民住宅以外,整理出来的富余土地用作开发。这种模式既有利于调动村集体和村民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也基本符合国家的土地和住房政策,但由于经验和眼界的问题,开发建设水平可能较低。同时,由于拆迁改造需要比较多的资本,必须由政府大力支持。二是由开发企业独资或者由开发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资合作进行城中村改造。开发企业通过毛地招拍挂拍获得土地开发权,在村集体的帮助下与村民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开发的住宅首先用来安置被拆迁户,其他向社会出售。这种模式下,一般的开发企业急于回收拆迁安置成本,往往强调将拆迁安置和开发建设控制在比较短的周期内,为避免在房地产市场相对低迷的情况下造成资金沉淀,常常有短期行为。三是名义上由土地储备机构实施拆迁,实际由土地储备机构委托开发企业垫资拆迁,开发企业、土地储备机构和被拆迁人签订拆迁补偿安置三方协议,形成净地后通过招拍挂出让,出让后再用土地出让金支付原开发企业垫付的资金,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新开发企业自行组织开发建设。此种模式,由于环节众多,极易出现合同纠纷。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6

关键词:城中村城中村改造建设规划

在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发展与城市内村镇发展应是互为联动的过程。近几年来,随着临沂市主城区城市人口的不断增长与区域面积的快速扩张,使许多社区仍然保留和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并被城市建设用地所包围,使主城区内形成城、乡并存的二元结构,出现了“城中村”现象。“城中村”和城市在地域空间上呈现非融合的形态,这种非融合形态的相互交错,导致城市形象受损,功能受到破坏。因此,如何较好地解决城市规划区内“城中村”规划建设的模式,是城市化进程中不可回避的问题。近几年,临沂市大力实施以“城中村”改造为重点的老城改造,加快推进现代居民小区建设和公用设施配套,从根本上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结合开发区建设、滨河大道建设、市场改造提升、北城新区建设、涑河片区综合治理等区块改造重点工程,按照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区域统筹、配套建设、公开透明、依法办事的原则,将“城中村”作为城市发展的重点和突破口,积极开展旧城旧村改造,改善了居住生活环境,促进了城市房地产业的发展,加快了城市现代化进程。

一、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人口密度过高。目前,临沂正处于快速城市化时期,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涌入城市。一方面,由于户籍制度和城市住房制度的限制,外来人口只能将租赁房屋作为解决居住问题的主要方式;另一方面,城中村的房屋租赁价格远远低于城市商品房,更诱使外来人口向城中村高度集中。

2、建筑密度过大,布局混乱。受经济利益的驱动,村民随意搭建增建房屋,城中村建筑楼挤房密,高低参差不齐,空间布局混乱。有的城中村建筑密度达到70%以上,甚至达到90%,“握手楼”、“贴面楼”、“一线天”现象十分常见。

3、市政设施不足,公共服务设施欠缺。城中村大多道路不能满足消防、急救、环卫等车辆通行。水、电管线混乱,公厕奇缺,在消防、抗震、抗台风等方面存在隐患。此外,城中村的公共服务设施欠缺,文体医卫设施和商业服务点不足。

4、环境卫生条件差。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城中村排水排污、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不足,加之村民的生活方式并未根本改变,使得生活性和生产性污水就近排入河道或农田,固体废弃物无序堆放。

5、社会治安混乱。城中村暂住人口过多、人口构成复杂、素质较低,加上出租屋分散、隐蔽、无人管理,使得城中村往往成为犯罪嫌疑人的隐匿处、边缘人群的聚居点。绑架勒索、吸毒贩毒、无证游医等现象屡见不鲜,社会治安状况堪忧。

二、城中村改造的主要模式

1.城中村整治

除少量市政公用设施外,基本不涉及建筑的新建,通过多种手段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包括: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建筑外观改善、公共空间改善、市政公用设施改善、公共配套设施改善和道路交通设施改善。解决安全隐患和市政基础设施不足问题是城中村整治的首要工作。

2.城中村改造

通过建筑物的拆除和新建等手段彻底改造城中村的建筑形态和居住环境,原则上改造必须满足城市规划和建设标准,改造后按照相关规定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且城中村空间形态基本上和城市一般社区相同。城中村改造通过改变物质空间形态的方式促进城中村社会组织形态等各方面的彻底改变,达到城中村与城市全面融合的目标。

三、城中村改造的规划政策建议

临沂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城中村改造做出了具体的规划和部署。

1.充实城市总体规划,调整近期建设规划和完善控制性详细规划

(1)城市总体规划要将城中村改造作为重要专题和内容之一。城市总体规划应对建成区和城中村地区的建设做到统一规划管理,统筹安排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等公共设施,解决外来人口的生活和居住空间需求。

(2)近期建设规划避免只征用农用地而绕开农村居民点的城市拓展模式,妥善安排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时序和规模。近期建设规划要综合考虑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城中村的现状、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的土地产权属性和范围、整治或改造需求及可行性,统筹安排城中村地区未来的用地结构和空间布局。协调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中村改造规划及计划等,统筹安排城中整治或改造项目布局、规模和时序,防止项目安排的任意性。在空间上合理安排待改造城中村的安置场所和回迁住房建设,解决村民的后顾之忧。

(3)控制性详细规划应覆盖城中村,其规划要求作为城中村土地利用和进入土地市场的前置条件。可适当增加控规弹性,放宽利用条件,以便多元化地吸纳资金,加快城中村改造的进程。

2.出台城中村改造调查、规划的技术规范

应出台城中村调查的要求,明确调查的具体内容,包括:城中村现状、问题及成因、村民改造的意愿、改造方式、资金筹集、运作模式、拆迁补偿安置要求和配套政策建议等。制定城中村改造规划及计划的编制技术规范:城中村改造规划包括城中村改造计划和专项规划;城中村改造计划可分为市级和区级计划,年度计划和五年计划,应包括:改造项目名称、范围、专项规划编制情况、拆迁补偿、改造后的用地结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参与改造的单位、资金筹集和优惠措施等;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是对具体城中村改造项目进行规划管理的依据,是改造项目审批的必备条件,应包括:城中村现状、问题、改造的目标与功能定位、地块划分和规划控制指标、建筑功能和空间结构、实施时序安排、运作模式、拆迁补偿和配套政策等。

3.规范城中村改造计划和专项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市级城中村改造计划由市政府有关主管部门与区级政府共同协商编制。区级城中村改造计划由区级政府负责编制。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原则上以原行政村为单位编制。城中村改造计划和专项规划由市政府有关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审批。

4.强化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实施

城中村改造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情况由编制单位定期向市有关领导小组和主管部门汇报;城市政府应对城中村项目的实施条件和参与城中村改造的开发机构的资质做出具体规定;城中村改造项目可逐步推行招投标方式确定开发机构;要加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合同管理,严格追究违约责任;监察部门对项目涉及公共利益的环节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国家、集体和村民的利益;加强规划监督力度,对纳入改造计划和范围内的城中村,按城乡规划建设统一管理的要求,实现城中村建设活动按“两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核管理、建设项目的有证跟踪管理和违法项目的惩罚管理。

5.实施城中村地区的动态监测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7

关键词: “城中村”;社会治理;少数民族聚集;新疆库尔勒

中图分类号:C957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77/65-1285/c.2015.06.08

“城中村”①作为城市的夹缝地,是一种独特的社会结构和现象,它们已经成为城市社会治理的薄弱区,成为困扰许多城市发展的顽疾。

当前,中国的城乡二元体制结构依然存在,城市与农村不论在经济发展、社会结构、文化层次、产业布局,还是在社会保障、民众收入、职业分布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差距。在城市―农村的二元分析框架下,早期研究者认为“城中村”的形成完全是一个被动过程。例如,敬东指出,“‘城中村’源于改革开放以来,一些经济发达地区或城市急风暴雨式的城市建设和快速城市化,于是把以前围绕城市周边的部分村落及其耕地纳入到城市用地范围,……在这些用地上以居住功能为主所形成的社区称为‘城中村’。”[1]8后来一些学者有不同解释:“对于土地出让中经济补偿数额的多少,‘城’‘乡’双方并非总能顺利达成一致。为降低补偿成本,也为了避免处理与‘城中村’相关的一系列复杂的社会管理问题,城市在征地中有意避开‘城中村’,村镇也乐意保留原有的居住方式与社区关系,这是‘城中村’产生的直接原因。”[2]153

近些年,随着新疆库尔勒市城市化进程的快速推进,铁克其、恰尔巴格、英下近郊3乡大部分村庄被拆迁,成为城市部分,但是由于拆迁的不完全,一些村庄变为典型的“城中村”。“城中村”面积的不断扩大和流动人口的快速聚集,给城市治理和维护稳定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库尔勒市对于“城中村”治理有许多创新之处,例如,在安置上开辟新模式,对被征地农民实施就地安置、“插花”安置②,使各族群众共住一个小区,加深了解,增进民族感情;通过市场、门面房出租或经营、各类资产入股等多种途径,使被征地农民获得租金、薪金、股金等方面收入;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机制等方面引入城市街道社区治理模式,实施村改居、乡改办,加大被征地农民“农转非”力度,使被征地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服务和同质化的生活条件等。尽管如此,库尔勒市在“城中村”治理方面依然面临很多的难题和瓶颈,探索一条适合少数民族聚集的“城中村”社会治理模式尤为重要。

一、库尔勒市“城中村”治理面临的瓶颈

(一)拆迁补偿压力大

这是当前库尔勒市“城中村”面临最棘手的难题。2010年~2015年是库尔勒市城市化推进最快的几年,大面积的拆迁改造在短时间内进行。调查走访发现,由于不同年份拆迁补偿的价格标准不一,从每平米500元到每平米4 000元不等;同一时间段,不同地点的拆迁价格也不同。对此,村民意见很大。此外,一些村民违规建房,且漫天要价,也影响了拆迁补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

库尔勒市的“城中村”是流动人口最为集中的地区,也是南疆籍流动人口的聚集地。据库尔勒市统计局所得数据显示,有近15万的流动人口聚集在“城中村”及周边的城乡结合部,如库尔勒市的海力帕尔村有村民2 500余人,而流动人口就有5 000余人。尽管库尔勒市的“城中村”大部分已经被拆迁,但依然有大量的平房区用于出租。这些租住人员大多从事小商贸和建筑等行业,文化层次较低,民族成分复杂、流动性大,管理难度很大,治安、维稳任务艰巨。

(三)问题不断产生

除了多年累积问题解决难度越来越大,新的问题仍在不断产生,深层次的矛盾逐渐呈现,其中多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从近年来群众反映的问题看,大部分集中在房屋拆迁补偿、农村土地征占等方面,拆迁带来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成为群众上访的重要诱因。各级政府及村委会在解决问题上耗费很大精力,压力和难度也在日益增大。

(四)违规建房极为严重

由于历史原因,库尔勒市的“城中村”几乎没有统一的建设规划,因而导致村民所建的房屋高低不一、杂乱无章。近几年的拆迁补偿,很多人一夜变富,致使很多将被拆迁的村民投机取巧,想尽办法盖房子,违法用土和违法建设屡禁不止,随意搭建成风,部分街道的胡同道路不足2米宽的人造“一线天”比比皆是。

(五)失地农民融入城市生活难

库尔勒市很多农村居民瞬间变成城市人,这种巨大的社会变迁造成村民各方面的落差,使他们面临很多的不适应感,甚至有些茫然,“这种典型的社会变迁形成了巨大的‘社会堕距’和‘文化堕距’,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心理和制度建设未能形成同步转型” 。[1]93很多村民还保持着原来的生活习惯和思维方式,无法真正地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去,甚至对城市文明有一定的排斥。再加上“城中村”村民大多失去耕地,在城市生活成本增加,尤其是就业问题,由于没有专业技能、文化水平较低,致使就业渠道狭窄、再次就业率低。

二、库尔勒市“城中村”治理难的原因分析

(一)社会各阶层利益追求细分化给社会治理带来不利影响

库尔勒市作为新兴城市,特别是作为南北疆交流枢纽、“新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城市,城市规模在短短几年内快速膨胀,致使社会阶层的分化越来越明显,随之各阶层间的利益冲突增多。通过城市拆迁补偿,很多“城中村”居民一夜变富,而一部分人依然生活在贫困边缘,使得原本平等的村民间社会地位差距瞬间拉大,造成巨大的心理落差。在这样的局面下,一些村民不顾相关的政策法规,试图通过大量违规建房来获得高额拆迁补偿。而当政府不予承认时,又借助上访等手段要求维护自己的利益。当利益诉求依然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对地方政府产生不满、不信任,甚至仇恨,致使党群、干群关系紧张,社会治理难度加大。

(二)“城中村”社会治理机制出现的新问题没有适时调整

尽管库尔勒市的新型城镇化在全疆处于领先地位,甚至在很多方面有先行先试的特权,但是在对“城中村”治理中依然有很多问题值得探讨。

一是治理主体间的权责关系不够明确。一方面市、乡两级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没有真正跟上变化的形式,致使行政主体间权、责部分管理混乱,政策实施力度不够,甚至出现漏管现象。另一方面村委会自治管理职能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很多时候只是充当政府基层上传下达信息的站点,部门村干部不作为的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社会治理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城中村”尽管还被称为村,但是其治理已经大大区别于传统的村庄模式,因为“城中村”面临的社会问题、主要矛盾已经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无论是政策法规方面,还是社会治理组织内部的规章制度方面,都需要根据发展形势不断做出调整和革新。如乡政府和村委会职责定位清晰与否?对违规建房情况,能否快速处理解决?此外,库尔勒市的“城中村”的村民及村干部绝大部分是少数民族,对以汉语下达的文件理解困难,更多是通过别人转达了解内容,存在理解偏差。

(三)“城中村”管治中的单一性和多元性冲突

“中国的城市社会管理最需要解决的就是如何从‘人治’到‘法治’,从传统城市管理到‘现代性’意义的‘城市管治’。”[3]210在“城中村”的管治中,如果掺杂太多的人为因素,就会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形成社会的不满。从治理者主观角度认为只要站在大多数人利益的立场上管治就是正确的,而没有真切了解利益主体的诉求,于是急功近利、大拆大建时有发生,缺乏人文关怀。而从村民的角度,部分村民“等、靠、要”思想严重,只想政府按照最高标准给予补偿,这就造成治理者与村民各自利益方向出现偏差,表现为基层干部与村民间的冲突不断。

(四)村民对城市化的认知差异大

城市化过程较早融入城市生活的村民和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收入的村民会更多地认可城市化,对快速城市化给他们生活带来的便利和改变给予积极肯定;而对于那些过去一直从事农业劳动的中、老年人,由于很难找到稳定的职业,他们会对城市化有一定的抵触,他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都沿袭着过去农耕时候的习惯,对于没有农耕的生活具有恐惧感,因此很难在短期内融入到城市文化中去。

三、提升少数民族聚集城市“城中村”社会治理水平的路径探析

(一)对“城中村”拆迁补偿合同梳理兑现,对现有土地房屋面积重新测绘确权

当前,库尔勒市所有的矛盾聚集在拆迁补偿上,拆迁补偿几乎涉及所有村民,村民手中很多合同没有得到及时兑现,如库尔勒市海力帕尔村,从村委会调查了解到村民手中有近5 000个没有兑现的合同,一些合同是5年前甚至更久前签订的,对此,农民怨声很大。解决这些问题的当务之急是成立州、市、乡共同参与的专项整治小组,各部门协调规划,核查农民手中的补偿合同,对于合法正规的合同给予重新认定,并根据合同的时间给出新的兑现时间。

“城中村”违规建房屡禁不止,要控制这种局面,可考虑以下操作模式:一是将“城中村”土地国有化,政府分片区集中买断,一次性给予补偿,这样有利于产权明确,可以在政府框架下开发,避免“小产权房”问题;二是尽快对现有土地、房屋进行科学测绘,并下发正式文件告知村民,一旦确权登记后5年内没有允许不能改建增加面积;三是由政府负责,村委会参与,对村集体土地进行灵活改造开发,确保村集体土地保值增值,使每位村民受益。

(二)规划建设“互嵌式”社区安置模式

库尔勒市的“城中村”少数民族占大多数,在村民安置时,要充分考虑民族间的互嵌式环境建设。可以尝试在汉族较为集中的小区周边建设安置小区,政府给予补贴低价出售;在安置小区附近引进企业、商业进驻,给予优惠政策。

另外,积极开展村改居、乡改办工作。先在集中连片农民安置小区建立农村社区,引入城市社区管理模式,增强社会化服务功能,再打破原有村庄界限,重新调整划分与城市街道、社区的行政区域,逐步撤销村民委员会。近期库尔勒市批准了铁克其乡成立9个社区、恰尔巴格乡成立5个社区、英下乡成立2个社区的方案,这就打破了原先少数民族聚集村庄的居住环境,有助于建设各民族间“互嵌式”居住环境,有利于民族团结。

(三)规范、完善“城中村”治理主体的内部机制建设

“城中村”作为社会发展、变革中的特殊存在形式,其改造所需的庞大资金及随后带来的一系列社会问题,使得改造过程举步维艰。“‘城中村’的改造可能需要一个很长的时期,有的可能要花一两代人的时间,并不是三年、五年、十年可以改造好的。”[4]5相比一般村庄,“城中村”面临更多的社会问题和治理难题,特别是维稳形势严峻的背景下,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治理主体内部的制度建设,进而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库尔勒的大多“城中村”村委会缺乏机制建设,致使很多工作没有制度可依,很多时候靠村长、书记的个人理解行事。针对这些情况,应当根据乡、村所应承担的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职责要求,不断完善相关机制,既要对村委会工作职责和服务明确规定,又要建立和完善村集体资产透明公开、财务管理等相关制度。

(四)“城中村”治理要体现治官在先和民生为要

库尔勒市的“城中村”改造和治理,带来了激烈的利益博弈,随之出现和与民争利,故在对其的改造和治理中,既要先治官,又要凸显利民。

在治官层面上,首先要做的是对所有相关部门的官员进行清查,特别是城建、拆迁部门,对有问题的人员该处理的处理、该停职的停职。之后重新完善机构设置,尤其是对城建局、拆迁办的人员加强入岗考核。在部门新人员工作之先就健全制度,运作尽可能将权力和利益分离,让权力运行过程完全处于法律和民众监督之下。

在利民层面上,要将发展成果尽可能惠及到每一位村民。在“城中村”改造中继续坚持和创新3个结合:货币安置与新居建设相结合,置换新居与分类安置相结合,住宅安置与不动产经营相结合。积极推进安居富民工程,不断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安置问题。此外,要全面落实居民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政策,提高和改善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总之,要做好少数民族聚集城市“城中村”社会治理工作,既要借鉴发达地区成功的治理模式,又要结合本地实际,,探索一条符合自身特点的治理模式。

注释:

①城中村,通常指在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过程中,位于城区边缘农村被划入城区,在区域上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但在土地权属、户籍、行政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村落。

②“插花”安置,即将征地农民化整为零,分散安置在其他地区。

参考文献:

[1]敬东.“城市里的乡村”研究报告――经济发达地区城市中心区农村城市化进程的对策[J].城市规划,1999(9).

[2]郑静.论广州城中村的形成、演变与整治对策[J].规划与观察,2002(1).

城中村改造面临的问题篇8

关键词:城中村 快速 研究 压力发展

前言

自从1867年西班牙工程师A•Serda在他的著作《城镇化基本原理论》一书中首先使用了urbanization(城市化)的概念以来,这一名词开始风行世界。对于城市化而言,由于领域的不同,定义也有相异。从地理学的角度看,第二、三产业向城镇的集中就是非农业部门的经济区位向城镇的集中。这一过程包括农业区甚至未开发区形成新的城镇,以及已有城镇向的扩展,也包括城镇内部已有的经济区位向更集约的空间配置和更高效率的结构形态发展。(周一星,《城市地理学》)美国学者诺瑟姆(R• M•Northam)把一个国家和地区的城市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的变化过程概括为一条稍被拉平的S型曲线,并把城镇化过程分成3个阶段,即城市化水平较低、发展较慢的初期阶段,人口向城镇迅速集聚的中期加速阶段和进入高度城市化以后城市人口比重增长又趋缓慢甚至停滞的后期阶段。1999年,我国的城市化水平为30.9%,根据世界城市化发展的一般规律,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将经历一个低水平缓慢增长-中水平高速攀升-高水平平缓增长三个阶段的变化,呈现出一条拉平的"S"型曲线(见图1所示)。这条曲线有两个转折的"拐点",第一个拐点位于30%左右,第二个拐点位于70%左右。目前我国的城市化水平处于城市化发展过程的第一个拐点位置,将会出现一个高速增长的时期。由于城市化的速度快于其他城市设施建设和城市开发的速度,所以,城市化的加速发展阶段常常是众多城市问题所产生的时期。例如,城市的交通拥堵问题,城市周边绿地被蚕食的问题等,而我国的“城中村”问题也正是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产生的重要问题之一。

在我国,城市化主要伴随着改革开放20余年的巨大变化而来。在从 1980年开始的20年间,我国的城镇化速度明显加快,城镇化水平已从1978年的17.9%提高到2002年的37.1%。我国正是处于从“起始阶段”向“加速阶段”过渡的转轨时期。此时,“城中村”也在为数众多的城市里“四面开花”,越来越多的“城中村”却逐渐成为城市建设中不和谐的音符,为地方政府和人民带来诸多难题。尤其是经济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已率先进入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是我国的“高城镇化”地区。特别是珠江三角洲,已经成为我国经济最发达,乡村城市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地区之一,也是我国城市化水平最高的地区之一。因而,这里的“城中村”现象也尤为典型。

1 快速城市化是“城中村”形成的直接动因。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二、三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的城镇也迅速扩张。以广州市为例,1978年,广州市的国内生产总值才有43.1亿元,2000年,这一数字已变为2383.07亿元;广州市中心城市建成区1978年为87平方公里,2000年达到297.5平方公里。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区范围不断向郊区外溢,越来越多近郊农村被吸纳到城区中,许多昔日的乡村变为繁华的城区。可以说,“城中村”的出现是城市化进程中一个绕不开的结,北京、武汉、石家庄、上海、太原、昆明、杭州、深圳,甚至绍兴、滕州、遂溪……,中国大大小小的城市都面临着“城中村”的难题。但相对而言,沿海经济较发达、城市扩张快的地区“城中村”现象就更为突出。

在快速城镇化、城市建成区爆炸式膨胀的进程中,受土地产权限制及拆迁补偿等因素的影响,农村居民点的土地开发成本显然高于仅仅种上庄稼的农田。因此,急于扩展的城市肯定会首先倾向于对农地等开发成本较低的地块“开刀”,把农民建房居住的村落绕开。待到村庄周边道路宽阔、高楼林立的时候,村落的成本也随之水涨船高,想回过头来进行改造就更加困难。如此一来,原农村居民点逐渐成为未被纳入城市开发体系中的孤立的“孤岛”。面对城市化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冲击,原村民在自身传统的影响下逐渐走上了一条完全不同于周边地区的城市化道路,并最终形成了今天独具特色的“城中村”。

“城中村”之所以令各个城市深感头痛,归结起来可以用“脏、乱、差、黄、赌、毒”六个字来概括。无论从城市形象、精神风貌、社会治安、经济发展还是人居环境上,都与城市的“健康”肌理和“以人为本”的思想背道而驰。改造“城中村”,铲除“毒瘤”已经成为每一个面临“城中村”问题的市政府关注的大事。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城中村的形成不是一日之功,改造也不是一蹴而就的。在实际的改造过程中,各地均遇见了资金缺乏、村民阻挠等多种亟待解决的难题。因此,全面掌握我国各城市“城中村”的现状,剖析其形成原因,预防新的“城中村”形成,对已有“城中村”找到相宜的改造方法,成为对众多城市均具有重大意义的现实性课题。

2“城中村”的概念界定

“城中村”是在我国快速城市化地区特别是南方沿海一些城市中,所产生的一种特殊的被城市所包围的“农村社区”。

目前,国际上对于“城中村”的研究主要出现在相关领域之中,国内对“城中村”的研究相对较多,对“城中村”概念的界定也多是从不同视角入手进行阐述。在国外学术界,与“城中村”内涵相似的研究大都出现在城乡过渡地带的整治问题、都市村庄的建设问题、都市贫民窟问题等方面。这些研究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城中村”一词,但实际上他们已经从不同角度对“城中村”的产生、形态及其后果和治理办法进行了表述。国内的研究由于开展的时间并不长,所以几乎每个研究者都会对“城中村”从自身的研究角度进行定义,但是,其出发点大都是从位置、城乡二元结构上进行定义。

综合以上观点,从土地所有权的角度出发,笔者认为,“城中村”是指那些在城市建成区或城乡结合部的,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或半包围没有或是仅有少量农田的村落,表现为在成片的城市建设用地中出现了个别的农村集体用地。都市里的这种“城中村”,既像是古老历史的遗物,又像是快速城市化过程中新生的活体。其产生的根本原因是城市在快速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城市发展进行了低成本的选择,绕过了原本应该流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农村集体用地所导致的结果。

3近年国内学术界对“城中村”研究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

3.1国内对“城中村”的研究处于开创性阶段,学者们在对“城中村”进行研究时,对“城中村”的概念、特征、现状等表面问题都会涉及。因此在这几方面的研究比较透彻。但由于学术规范问题,对这些现象、特征等的重复研究比较多,而对“城中村”某个关键问题,如“城中村”土地利用问题、外来人口管理问题、农民出路问题等进行深入探讨的研究显得比较缺乏。

3.2对“城中村”的研究大部分是地理学家和规划专家,在研究过程中,对其他学科的借鉴比较少。造成对“城中村”形成、发展的空间分析比较充分,但对空间形态背后的经济、制度因素研究则不够深入。

3.3学者们对“城中村”的历史、现状已有十分深刻的了解,但对“城中村”未来发展前景的前瞻性研究较少。尽管大部分学者肯定“城中村”未来必然会转变为完全城市化地域,但对得出这一结论的理据以及达致这一目标途径却鲜有述及。

3.4研究范围比较狭窄,大多以一两条特殊的村作为研究对象;部分研究缺乏广泛、完整、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的支持,所得出的结论有以偏概全之嫌。

4“城中村”的改造与建设面临的压力

4.1是改造资金的压力,一方面村集体土地经营的低效导致村集体无法拥有雄厚的资金进行大规模的改造建设活动,另一方面如果引入开发商,纯粹追求经济利益的目标驱动将导致“城中村”陷入盲目追求高容积率的漩涡中,并不能有效控制改造环境质量反而进一步破坏了都市整体形象的营造,两难的选择使“城中村”改造滞缓不前;

4.2是村民利益保障的压力,“城中村”的土地是目前村民的主要经济来源,它的改造从根本上牵动了村民的利益,如何在改造的过程中有效地保障村民利益,促进“城中村”改造建设的顺利进行也是目前“城中村”改造过程中遇到的一个难题。

5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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