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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风险管理8篇

时间:2024-03-10 08:21:45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劳动合同风险管理,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篇1

关键词:劳动合同法;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规章制度

中图分类号:F272.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10-00-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颁布是一项影响深远的政策。实施新劳动法之后,企业的劳动成本提高了,旧的劳动关系也出现了一些不同。因此,人力资源管理的模式也应该与时俱进,作出相应的改变。企业应当营造合理的环境,构造合适的管理体系,和谐劳动关系,追求劳动双方的共赢局面。本文对此进行了三方面的详细论述。

一、新《劳动合同法》环境下的绩效管理以及应对方案

人力资源的管理应当基于法律,运用法律,且和绩效管理均衡共同发展。因此,企业应当寻找法律体系当中难以察觉的管理区域,努力改变旧的绩效管理中不合理的部分,以求达到更高的企业效益。其中“不能胜任解除”就是一条值得推敲的条文。

1.不能胜任工作以及业绩目标的制定。出受雇佣者不能胜任的证据,并且要求承担三次举出证据的义务,这就要求企业平时做好监督记录的工作,对相关的文件事件要及时备案。此外,如果受雇佣者是因为工作失职而被辞退,企业应当拿出受雇佣者所做行为造成公司损失严重的证据。

业绩目标的制定应当得到受雇佣者的认可,且企业可以让受雇佣者在相关资料上签字以便日后作为证明。此外,业绩的目标必须条理清晰详细,且有可行性,否则发生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形势不利于用人单位一方。

2.不能胜任工作的认定与业绩考核。不管是什么形式的考核,均按法律要求来处理,企业判定受雇佣者能不能胜任工作也需要按法律流程一步一步来进行。首先应该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考虑主观评估以及实际数据两方面,公平对待劳动双方;然后企业可以多储备一些有关业绩的文件作为证据;考核的结果需要受雇佣者的签字,如果遇到问题应进行实际调查。

3.绩效管理的变通处理。由于解雇受雇佣者按照法律流程比较麻烦,有时选择以下三种措施也可以达到相同的效果。一:劳动双方协商解决,劳动双方可以协商一致解决纠纷,通过经济赔偿等方法取得双方都比较满意的结果;二:劳动双方终止合同,假如合同期限不长,企业能够利用终止合同,以赔偿规定金额的方法解决问题;三:企业完善相关的制度,对企业的管理权利进行清晰的表明,也让受雇佣者对这些制定有足够的了解。

二、新《劳动合同法》环境下的薪酬管理及应对措施

薪酬是劳动双方最关心的方面,合适的薪酬水平不仅可以让受雇佣者努力工作,也可以让公司走得更远。

1.审视薪酬战略,创新薪酬理念,制定阳光薪酬制度。在新的合同法中,工资要求更加公开化、透明化,工资水平要得到职工大会的同意,然后需要受雇佣者的同意,才可以最终决定。此外,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薪酬的公开透明将会吸引越来越多的高学历高技能的人才,反之,他们对内部的决策有更大的参与要求,这也更加促进了薪酬阳光化的实施。

2.调整薪酬构成,按照市场薪酬水平调整企业的薪酬水平。新的合同法明确要求劳动双方都同意之后才能进行合同的更改,这是对受雇佣者的保障,也是对企业的监督,但是不利于企业应对风险,所以企业应当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规避这些风险,比如企业可以将绩效工资加入到受雇佣者的最后所得工资中,这样不仅把企业的业绩水平与受雇佣者的工资挂钩,还大大调动了受雇佣者的劳动积极性,提高他们对自身能力提高的重视。

3.严格执行《劳动合同法》,完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利益是双方的,企业能够根据法律来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以达到劳动双方的平衡;法律也能够通过在企业当中的实践,发现漏洞,完善法制,以便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三、新《劳动合同法》实施下的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以及应对措施

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度应当得到劳动双方的确认,不可一方单独确定,目的在于督促受雇佣者履行义务以及保障受雇佣者的权利。

1.劳动规章制度的基本内容。基本内容分为法定以及非法定两方面,前者是在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修订出来的一些固定的条文,包括工资发放以及保险保障等等;后者随真实情况决定的一些动态的条文,包括考核规则以及升级要求等等。

2.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要民主。制定的过程首先需要公众表明自己的态度,不管结果通过与否,企业都要接受受雇佣者们的决定;然后再开会进一步讨论制定内容。此外,企业也可以利用邮件调查民众意愿,并且存储邮件信息以便备案。

结果统计出来之后要向大家公布,并且让每一名受雇佣者确认,然后在工作地点公开宣读规章内容,并以影像形式记录现场情况。所得结果需要让职工大会公示。

3.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引导企业部门的工作以及职工行为。劳动规章制度内容条理清晰分明,有利于企业员工的自我监督,互相监督,并对企业的管理进行监督。而优秀的规章制度也可以对企业的发展起到不可忽视的作用,有利于构造优秀的企业文化,塑造企业灵魂,是企业前进的最大动力。

劳动纠纷层出不穷,只有多方共同努力才能合理解决,良好的人力资源管理是解决劳动纠纷最基本最有效的措施,而劳动规章制定又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内容。因此,制定完善劳动规章制度是企业刻不容缓的措施之一。

综上所述,本文从绩效管理、薪酬管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块内容讨论了新的《劳动合同法》的出面世以来,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面临的难题,并提出了一些相关的建议。新的劳动法对企业策略方面提出了更高的期望,如果能够合理改善劳资双方的关系,可以提高企业自身的综合实力。随着劳动法的深入实施,旧的劳资关系正渐渐趋于和谐。新的劳动法不仅是改善劳资关系的法律,更是人力资源调配的法律,最终目标是提高受雇佣者的保障以及改善人力资源管理的效率。总之,利用好新的合同法改善人力资源管理能够迎来劳动双方双赢的局面。

参考文献:

[1]孟君.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人力资源管理的若干影响[J].经济研究导刊, 2009(08):45-47.

篇2

关键词:劳动合同管理;人力资源;风险

一、前言

我国出台并颁布的《劳动合同法》对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有着巨大作用,因此,企业有必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强化劳动合同管理,这有利于规避企业人力资源风险,促进企业的良好运营。

二、当前企业人力资源的主要风险

我国于2008年在《劳动法》的基础上修订并颁布了《劳动合同法》,这一法律的颁布有利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双方关系,但是法律的出台在给企业带来便利的同事,也带来了一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值得企业进行积极解决。因此,在企业中,只有充分了解当前人力资源管理存在的主要风险,才能够有的放矢,有针对性的进行解决,已达到预期的效果。

(一)人力资源管理成本的风险

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当企业雇佣方想终止雇佣合同时,必须给予劳动者一定的经济补偿。按照通常情况,补偿金是合同终止前一个月的含税费收入的百分之五十。因此,这一补偿金在很大程度来说是隐形的,这就给企业造成了一定的风险。有些人想通过不终止合同来规避这一风险,这一就不会造成经济上的损失。但是这种行为只是暂时性的,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人力资源制度带来的风险

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当劳动者在企业中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并与企业连续签订两次同期限劳动合同的,就可以与该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短期内的劳动合同会造成公司企业员工大规模流失,造成人才的出走,不利于企业发展。因此很多企业通过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避免这一情况的发生,使得雇佣方与劳动者的合作关系长久下去。虽然这一方法能够使得员工的工作环境得以改善,但是员工在这样的情况下会丧失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公司的发展与创新。但是没有新鲜血液的注入,企业的活力便会逐渐降低,不利于公司获得利润,在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

(三)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

人力资源管理的风险主要是由管理不到位和管理过程不严谨而造成的。企业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雇用劳动者,如果企业在劳动者工作一个月之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这是可以且合法的,但是如果企业的补签时间超过了一个月,则是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针对这种情况,《劳动合同法》中指出企业除了支付在满一个月而没有达到一年的劳动者的双倍工资之外,还需要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不愿意与企业确立劳动关系时,才可以终止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除了这个问题,还存在着劳动者工龄计算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不是因个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的用人单位后,员工需要将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时间合并到新的用人单位,这一计算方法和以往相比有着一定的改动,使得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在进行计算时出现问题,形成风险。

三、针对企业人力资源风险的措施与方法

(一)认真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了正式的书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劳动关系才开始正式建立。如果雇佣方和劳动者已经建立起劳动关系却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应该从劳动者开始工作的那一天开始的一个月的时间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时,如果劳动者已经工作满一年却还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在法律上将认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用人单位要和劳动者认真签订劳动合同,这有利于保障双方的权益,避免发生纠纷。

(二)规避劳动合同签订带来的风险

上文提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因此企业应有意识地规避这一风险。应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犹如一颗定时炸弹,劳动者期初会要求口头订立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经过一段时间又反悔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因此用人单位无论是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还是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都要和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做到有理有据,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

(三)根据法律规定依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每一个过程都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随意跳过步骤。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要提前一个月对员工进行书面通知,让员工有一定的时间准备相关事宜。其次要向员工出具相关证明来证明本单位已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是员工主动提出辞职,那么根据规定企业是不需要支付辞退金的,但是为了避免日后不必要的麻烦,用人单位需要员工提交辞职信,来证明是员工本人主动请辞。

四、结束语

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化解企业人力资源风险,这是有助于企业发展的重要方面,企业如果想长久发展下去,就要和劳动者搞好关系。同样的,劳动者为了自身的权利和意义,也应该和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以维护自身权益。

参考文献

[1]张翠玉《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化解企业人力资源风险》[j]《知识经济》2013年16期

[2]周波《强化劳动合同管理化解企业用工风险》[j]《上海企业》2012年01期

[3]高杰《私营企业和谐劳动关系构建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13-12-01

[4]杨丽君《企业劳动关系调整机制研究》[j]西南财经大学博士论文2014-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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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企业劳动合同管理 法律风险 原因 防范措施

《劳动合同法》的颁布与实施,在向劳动者合法权益倾斜的同时,亦对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就当前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现状来看,其管理工作的开展伴随着诸多法律风险的存在,这就要求开展合理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构建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来使企业免受劳动纠纷所累,促进其整体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最大发挥。因此,对我国企业劳动合同管理的法律风险防范进行探讨,对于我国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1.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中的常见法律风险

《劳动合同法》为企业劳动关系管理,尤其是对劳动者管理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基本规范,结合当前我国企业劳动关系管理现状,主要存在以下常见类型的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劳动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履行、变更劳动合同中的法律风险;劳动合同解除时的法律风险;劳动诉讼和争议中的法律风险等。这些法律风险的存在应受到用人单位的重视,通过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来使劳动合同管理在我国企业用工管理中发挥应有效用。

2.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形成原因分析

第一,人为因素。人为因素是法律风险的成因之一,如基层劳动者自身维权意识、法律意识淡薄,造成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部分企业管理人员知法不守,人员聘用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加班而不支付工资等;第二,制度因素。劳动管理制度缺陷是法律风险的潜在内因,如企业所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内容不合法、程序不合法、主体不适规。或企业所制定的合同管理制度同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存在冲突等;在签订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如果合同内容及规章制度的不合法,或是以胁迫手段签订的劳动合同则是无效合同,在仲裁或是诉讼上不能作为审理依据的。在签订劳动合同以前,用人单位必须要告知劳动者的劳动义务,并在入职时进行审查,否则将视为欺诈,此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当用人单位聘用劳动者时,劳动者如果没有与前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话,那么一旦前单位造成损失,就要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同时以强制方式要劳动者给予担保,或是用人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话,就会造成用人单位的用工成本的风险。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以及合同试用期设定不完善、不规范,造成劳动者的损害,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单独试用合同、赔偿、人才两空的风险。第三,法律法规因素。法律具有动态性、变化性,企业很难做到对法律法规变动的实时了解,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的情况难以避免,但是法律并不会因为这样而免除企业责任。因此,如企业难以对法律法规变化情况做到全面的掌握,亦会伴随着一定法律风险的存在;第四,社会经济因素。社会经济对于企业经营管理有着很大的影响,进而引发相应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如经济好时,就业机会增多,人员需求提高,会影响到企业劳动合同管理,而经济差时,失业率增加,劳动者怠工和主动离职的风险则相应增加。

3.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

3.1 进行合理劳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

有效合法且具有执行力的劳动规章制度不但利于企业日常的员工管理,也可以成为处理劳动纠纷的依据,是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基础。这就要求我国企业应当以自身特点为依据来修改或制定劳动规章制度,且制度的制定、修改过程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要保障程序、内容有效合法,履行公示程序的同时,对相应书面数据加以保留。

3.2 劳动合同订立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劳动合同的制定过程,应通过以下两方面措施来防范法律风险:第一,企业应养成“先签订合同,后用工”的好习惯,并尽量将劳动合同订立期限控制在一个月内;第二,企业应当以自身发展需求为依据,并考虑双方利益,来对合理的劳动合同期限进行确定。

3.3劳动合同履行、变更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应做到合同变更的合法性和履行的全面性,依据国家规定和劳动合同约定来及时、全面地向履行自身义务;同时,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和情形较多,在具体内容的变更中,均应通过双方的一致协商,并以此为前提,来进行劳动合同的重新签订。

3.4 劳动合同解除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企业在进行劳动合同的单方解除时,必须严格参照相关程序进行,并尽可能选择多支付一月工资来进行合同解除方式;同时,在劳动合同终止和解除时,应出具相应证明,并在半个月内完成对劳动者的社会转移手续和档案办理,且保证至少两年的资料保存,以作备查之用。

3.5 劳动诉讼与争议中的法律风险防范

在劳动纠纷处理前,应首先明确其是否超时,是否有管辖异议;企业应可能地争取和解,在保障合法性的前提下,寻求双方利益平衡点;因用人单位减少劳动报酬,解除、辞退劳动合同等所造成的劳动争议,由用人单位负责举证。故企业应注重对相关证据的收集和保存,以避免因举证不足而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4. 结语

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的防范是当前我国企业亟待认识和解决的问题,借鉴上述内容,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开展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来进一步强化企业劳动合同管理,促进我国企业健康、稳定、持续的发展。

参考文献:

篇4

[关键词]风险管理;就业风险;防范

前言

国家在“十三五”规划中就明确提出了“坚持就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着力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稳定并扩大就业”。在经济新常态下,合理控制就业风险,积极应对就业风险影响因素,已成为高校管理部门与高校毕业生必须面对和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1引言

风险管理(RiskManagement)有很多种不同的定义方式,最早源于美国,比较常见的定义是: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和衡量,采用合理的经济和技术手段对风险加以处理,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一种管理行为。本文中的风险管理,可以理解为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所面临的潜在安全风险进行识别衡量,建立以就业风险识别、风险规避和应对处置的积极措施,以期能获得最大安全保障的学校个体就业管理行为;以风险管理为视角,深入分析当前高校毕业生所面临就业风险问题及其特征,利用风险管理的思维,为高校毕业生规避就业风险提供借鉴参考,采取积极有效的防范措施。同时,将高校就业安全问题与风险管理相结合,有助于高校管理部门把握安全风险,强化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稳定风险的认识,拓展相关实践应用。

2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特征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具备客观性、突发性等诸多特点,就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特征而言,它同样具备风险的一般相关特征,了解其特征有助于更好地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进行识别评估。

2.1客观性

风险是由客观环境里的主客观因素引起,它不以人的意识为转移而客观存在,也就是说风险具有客观性。一方面,高校毕业生就业过程本身,不可避免地因为客观环境变动而发生风险事故,认识和发现这些潜在风险,寻找其规律特征,有效应对就能降低和减少因客观环境而带来的就业风险。另一方面,不论从高校管理行为还是高校毕业生就业行为来讲,都有其复杂性和思想性,存在客观的认知能力,这一切这也决定了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2.2相关性

相关性是风险的一大特点,不论是就业风险的频率,还是就业风险的损失等,都不能用某个固定的绝对值去进行衡量,究其原因我们可以认为是其具有相关性特征造成的。在实际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风险案例中,可以通过某些关联或者表象去进行预判。同样,客观事物的某些关联也是客观存在的,就业风险也不例外。就业风险的产生有其原因,这些风险因素也相互关联,由这些因素造成的风险事件导致的损失和后果之间也相互关联,带来一定的影响。

2.3潜在性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而风险表现是不确定的,风险带来的损失也是不确定的,这种不确定性决定了风险具有潜在性。可以通过研究分清怎么减少不确定性对事物造成的不利影响,从而降低就业风险事件的发生,究其本质,不确定就是潜在性的一种表现,充分重视影响就业安全风险的潜在因素,通过认真梳理,加强对潜在风险的预防和控制,降低或杜绝就业风险事故的发生。

3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识别

3.1新经济背景影响就业风险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市场经济规模、产业结构都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诸如经济新业态的不断变化,网络经济、知识经济、虚拟经济的不断涌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加快推进,贸易争端等因素,往往出现一些就业结构滞后于产业结构,区域供求不平衡,人力资本质量偏低,甚至于人工智能对于人力资本的冲击等一系列新经济背景,都不可避免地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另一方面,我国历年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加,2010-2017年全国高校毕业生人数按照2%~5%的同比增长率逐年增长,2018年首次突破800万,2020年高校毕业生规模预计将达到874万人,较2019年同比增加40万。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越发严峻,及时分析研判新经济背景对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准确判断其就业发展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有助于完善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稳定增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3.2权益因素类就业风险

权益因素类就业风险主要是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权益一类的风险因素。具体来看,导致权益因素类就业风险的因素有很多,诸如就业个体政策的把握、社会整体就业风险状况等,这些不同程度上影响到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环境及就业权益。这一类风险因素中,劳动合同风险尤为突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的订立与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而高校毕业生往往缺乏必备的专业知识防范,对劳动合同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致使签订的劳动合同对自身权益维护不足,也给就业埋下了潜在的风险,一旦发生劳资纠纷,难以判断和明确,导致自身权利遭受损失。

3.3期望与价值类就业风险

期望与价值类就业风险主要是指就业个体期望值与理性困境方面,主要体现在高校就业个体自身就业期望值过高,导致一定的就业效率损失。就业问题是关系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问题,从风险管理角度来说,就业是个体一种风险决策行为,基于风险决策,风险认识与风险倾向,直接决定了个体的职业选择行为结果本身。具体来说,毕业生的就业期望值是否合理恰当直接导致了毕业生个体就业的效率。而现实情况当中,往往发现高校毕业生就业期望普遍较高,过多关注自身价值体系,职业决策不确定性和风险上升,这也就直接引发了一系列的就业“难”问题。

3.4市场微观主体类就业风险

市场微观主体类就业风险主要是指因微观主体行为不当,造成的就业风险行为,涉及用人方、中介方等多个方面,这里主要指用人方及中介方。一方面,作为就业市场的主体用人方,在选拔、招聘毕业生过程中,实行性别、户籍等方面的歧视性政策,提供虚假信息等。另一方面,市场微观主体的中介方,出现诸如中介陷阱、培训陷阱等,中介机构收取高额的中介费用、培训费用,以“高薪就业”、“保证就业”为名义,骗取毕业生高额费用,这一类风险因素往往导致毕业生遭受严重的人身或经济损失。

4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规避与防范

4.1树立策略性的就业思维

根据“风险管理”的观点,风险社会中的一般行为均是“风险行为”,高校毕业生自身应理性的认识就业时境、就业实力、就业关系,为了求得自身就业的目的,应使自身“风险行为”具有实际操作相应的策略性,也就是自身在就业风险把握的前提下,对就业时机、就业程序、就业目标等应具有更清晰的分析与认识,从而更加策略的积极就业。如根据自身就业实力,在择业过程中转变就业心态,调整就业预期,以达到应业目的。

4.2强化就业风险隐患排查

看似偶然发生的安全风险有其必然性导致。可以分析研究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必然性背后存在的潜在风险因素,予以排除,从而尽可能地去降低就业风险事件的发生。管理部门应树立风险管理思维,以“块”为主,条块结合,进行排查,旨在排查中查找问题和隐患,又要针对易发、频发因素重点进行,兼具可操作性,充分认识到就业风险排查的重要意义,做到科学防控。

4.3强化就业风险教育与培训

高校毕业生是就业风险承担的主体,就业风险教育与培训就是要提升就业个体风险承担的能力。高校应加强就业指导,提升毕业生就业维权意识和能力。开设诸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就业相关法律法规教育课程、讲座,让毕业生充分了解就业风险,掌握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了解风险社会的复杂性、多面性,增加风险防范意识,提升就业风险的鉴别与应对能力。

4.4加强就业信用体系建设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树立起信用管理的新思维,大力推进市场就业信用体系建设,加大违信行为处罚力度。信用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前提和基础,信用也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保障。有效的就业信用体系建设,能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利于形成稳定的预期,信息公开的同时,维护就业市场的稳定与发展。同时,营造良好的就业信用体系与就业环境,对于克服市场主体信息不对称条件下的道德风险,降低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风险都具有积极的意义。

5结语

高校毕业生是就业风险承担的主体,导致高校毕业生就业风险的因素也是多方面的,从对高校就业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入手,以风险管理为视角,结合当面高校毕业生就业安全风险管理实际,明确当前高校就业风险防范相关内容,增强管理部门风险责任意识,可以为理论与实践研究提供一个较新的视角,同时也为高校毕业生规避就业风险提供借鉴参考。

参考文献

[1]丘志君.在学生管理中引入风险管理的探索[J].高校讲坛,2008(14).

篇5

劳动法律是对劳动者实施“倾斜保护”的。作为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无论是劳动仲裁员,还是法庭审判员,往往会对用人单位“吹毛求疵”,而对劳动者“网开一面”。这就要求HR(即“人力资源工作者”)对自己的工作更加严格,适时给企业来一次全面的“体检”,通过法律风险评估,分析企业用工操作环节中存在的不足,评估风险发生的概率和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此基础上,确定风险解决和控制的优先等级,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准确识别

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过程各个环节,从招聘开始,面试、录用、签订劳动合同、员工的待遇、劳动过程管理直至员工离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任何不遵守法律或不妥当的行为都有可能给企业带来风险。无论企业管理完善与否,风险都是客观存在的。有些风险来自法律执行不到位,有些是来自管理不到位,而有些风险则属于“意外事件”。识别这些“风险源”,是风险评估的前提。

识别主体

劳动管理法律风险的评估,涉及法律知识、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和实际管理经验等各个方面。评估团队最好由律师、人力资源专家和本企业HR共同组成。本企业HR可以提供企业管理各个环节中真实全面的事实,律师可以发现和评估法律责任风险,而人力资源专家则能提供前瞻性的建议。其中,企业HR处于基

础性地位,律师处于发现风险的核心地位,而人力资源专家则处于解决问题的关键地位。专家也可以出现在风险评估结束之后的提供解决方案阶段,但掌握第一手资料,对于解决问题来说十分重要。

识别内容

劳动法律风险存在于劳动法律执行之中,风险识别应包括法律规定所涉及的全部方面。从动态流程来看,风险评估应该包括从入职管理、过程管理和离职管理三个阶段的全部过程。入职管理阶段包括招聘启事、面试、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过程管理阶段包括试用期考核、培训、薪酬待遇、福利、休假、工时和加班管理、劳动纪律、续签劳动合同;离职管理阶段包括区分法定离职事由的员工离职管理等等。

从静态文件来看,风险评估要审阅各类文件的合法性。劳动管理全过程中涉及的书面材料,必须规范、准确、合法。这些书面材料包括两方面:一是规范性制度文件,即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如劳动纪律、休假管理规定、薪酬管理规定、考核管理规定、工时和加班管理规定等约束员工行为的制度,同时不容忽略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制度,如公司章程、财务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等等;二是管理过程文件,包括招聘启事、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说明书、休假审批单、考勤表、离职协议书等。劳动纠纷的胜败,合法是基础,证据是核心,做好风险点文件的管理,是防范风险的前提条件。

识别方法

法律风险识别,就是以法律为指引,将法律中涉及的劳动管理规范进行全面审查。主要方法包括:

1.法条梳理:即清单式梳理。法律责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根据涉及企业劳动用工管理规范的法律条文逐一梳理,与实际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对比,查明与法律规范不相符的事项。

2.制度审阅:确定制度的法律规范效力。劳动规章制度合法有效的前提包括“通过民主程序制定”、“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向劳动者公示”三个方面。

3.记录查阅:审阅相关管理文书是否规范、准确、全面、客观。包括规章制度规定的相关执行文书的存档情况和劳动合同、岗位说明书等管理文书的保留情况。审查这些文书证据的效力和利弊。

4.案例识别:每一个特定领域的劳动用工或多或少具有本行业特征,因而可能带来特定风险。这种风险往往只有通过对以往本企业、同行业其他企业发生的特定案例进行类比分析后,才能查明。

5.管理访谈: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坐在办公室是无法发现全部风险的。即使建立并运用了规范合法的管理体系,也有可能在执行中变形,从而形成风险源。基层员工、基层管理者是执行管理规定的最终端,也是劳动管理的最终端,多听听基层员工和管理者在劳动管理实际中的做法,是识别风险的最直接办法,也是最有效办法。

确定法律风险源后,应将这些事件统一列表,制作风险清单,以备分析与评价之用。

谨慎分析与评价

劳动法律风险评估是对已识别法律风险给单位的管理、财产、责任等各个方面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的可能性进行测量和评价的工作。风险评估就是测评风险源带来的影响或损失的可能程度,是对风险大小、危害、概率和后果做出认定的过程。常用的劳动法律风险分析与评估方法有如下几种:

定性评价法

定性风险评价法是指那些通过观察、调查与分析,并借助专业人员的经验、专业标准和判断等对法律风险进行定性评估的方法。它具有便捷、有效的优点。定性涉及确定法律责任以及风险源两个方面的性质。

首先,法律责任的性质。法律责任风险一般涉及三种不同类型风险。经济责任风险,如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二倍工资、第八十五条规定的赔偿金;行政责任风险,如《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的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责令改正、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以及《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滞纳金、罚金;刑事责任风险,如《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构成犯罪的情形。不推荐按“财产类”、“非财产类”粗略定性。

其次,风险自身的性质。通过对法律风险源的识别,确定劳动法律风险自身的性质。劳动法律风险的性质主要有违法、违约、侵权、怠于行使义务(或权利)、行为不当等。如超过一个月未与员工签订劳动

合同属于违法;未及时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往往同时属于劳动合同违约和违反《社会保险法》;每月加班超过36小时,则侵犯了员工的休息权,属于侵权;在员工自行提交的“辞职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则属于“行为不当”。

量化评价法

量化风险评价,主要是针对涉及财产类的法律风险。这是为决策者处理风险提供最直观的风险危害评价结论的办法。以经济损失为例,损失=涉及人数×支付额度。劳动法律责任中,支付额度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有支付标准、时间长度、支付系数,如加班费=支付标准×加班时间×支付系数。有的支付系数为1,可以忽略。

风险率评价法

风险率评价法是定量风险评价法中的一种,即对企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风险损失的程度进行估计与度量。风险率=风险发生的频率×风险发生的平均损失。如果要细化风险率,可以将损失分为最低损失、平均损失、最大损失,计算风险率的低位数、中位数和高位数。

风险率评价的重点是先计算出风险频率。客观的风险频率是实际发生的频率,可以根据历史统计数据、调查分析、试验来推定。往往也采用主观的风险频率,即通过专家基于经验、知识或类似事件的比较而推断出的频率。

模糊综合评价法

由于法律的专业性和事实的复杂性,有些风险的评价是难以通过定性、量化来测评的,因此需要专家根据其知识和经验,采用模糊、综合、主观的评价来衡量风险大小。这种评价法主观性强,评价的准确性主要依赖评价者的专业素质,这也是法律风险评估需要法律、人力资源专家参与的原因。

灵活处理

一般来说,风险评估包括识别、分析和评价三个环节。风险评估结束后,需要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劳动法律风险的处理,是通过采用不同措施和手段,用最小的成本达到最大安全保障的风险管理过程。常用的方式有避免、自留、预防、抑制和转嫁。

避免

避免风险是指通过放弃原有管理方式,完全改变现状以符合法律规范要求,从而避免可能引发的损失。这是最直接有效、根本的方法。采用避免风险技术通常在两种情况下进行:一是某特定风险所致风险

频率和损失幅度相当高时,二是在处理风险时其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时。例如某公司一直拒绝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拒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由于法律规定的经济赔偿与法律责任十分严厉,这些违法的做法必须予以改变,以避免风险。

自留

自留风险是企业或单位自我承受风险损害后果的方法。通常情况下,在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幅度低、损失短期内可预测以及最大损失对企业或单位不影响经营稳定时采用。也可在规避风险的成本远大于风险自身成本时使用。例如:某岗位工作量需要由10.5人才能完成,可以聘用10个人,支付一定额度加班费来承担风险往往比聘用11个人的成本更小,这种加班费风险就可以自留。

预防

预防是指在风险损失发生前,为了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措施,其目的在于降低损失发生频率的目的。例如,工伤事故产生有两种可能性,一是物的不安全状态,二是人的不安全行为。那么,就可以通过物理方法,如采用智能机械代替人工操作来预防,同时采用行为教育的方法,如职业安全教育、消防教育等来预防。

抑制

抑制是指在风险发生时或之后,为了缩小损失幅度而采取的各项措施。例如,某些化工、制药行业的生产车间、研发实验室是职业病的高发场所,需要采取防毒、防化装备和设施等。抑制法通常在损失幅度高且风险又无法避免和转嫁的情况下采用。

转嫁

转嫁风险是指一些用人单位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将风险或与风险有关的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式。劳动用工风险的转嫁,典型方式是采用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等。

完成以上工作之后,一份劳动用工法律风险报告就呼之欲出了。如果去掉繁文缛节,风险评估也可以用表格(如表1)直接列举。

篇6

【关键词】法人法律防范

AB公司曾被骗40亿人民币,股票临时停牌。随即AB公司预示公告:称由于拟对CD国债投资余额以及存货,短期投资等事项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年度将会出现大的亏损,将AB公司拖入“巨亏”泥潭的这家CD公司,很早就与AB公司有大规模的合作,而后几年AB公司应收账款却年年创出新高。经过四年时间,AB公司应收账款为43.5亿,其中CD公司就欠40亿,在CD公司的经营历史中,每次拖欠国内各厂商的贷款,其中,不乏国内许多知名企业,由于拖欠贷款,国内许多公司都拒绝对与CD公司合作,但AB公司却心甘情愿地与狼共舞,与一个在信用上有如此污点的企业依然惊醒大规模的合作,并且采用风险极高的先发货后首款的营销方式,给公司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的极大地创伤,同时,也反映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对法律风险防范有着难以估量的作用。

与国外先进企业相比,国内规定企业在内部流程管理上难以实现各专业管理资源的共享,需要行政指令才能实现,仍带有计划经济的印记,这是差别,更是差距。

中央企业是有完备的专业管理体系的应急预案,这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专业管理体系融合的基础。企业要做到法律风险管理及内控管理体系的有效融合,应当以法律风险源为主线,整合相关管理资源,完善法律风险管理流程,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底的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现举例分析法律风险管理如何与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有效融合:

(一)经济合同法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融合。

市场经济从法律上讲就是一律契约经济,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就是签订合同,履行合同。合同已经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实现其经营目的,维系彼此间权利义务关系的纽带。中央企业在长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

(二)对外技术秘密保护法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融合。

企业在持续的大规模的技术改造、引进、消化和创新过程中,积累了一大批专有技术,这些专有技术除少量依法取得专利以外,绝大部分是以技术秘密的形态存在于企业之中。这些技术秘密为企业创造了大量的价值。只有通过技术秘密保护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将负责技术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内部制度管理部门、保密管理部门及法律事务部门联系在一起,协同配合,开展工作,才能有效防范企业技术秘密流失的法律风险。

(三)职业完全健康中法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的融合。

在生产性的中央企业中,存在着大量涉及职业危害的劳动岗位,如固体废物污染岗位、有毒有害气体危害岗位、高温高压危害岗位以及放射性污染岗位等。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涉及危害岗位的劳动者在劳动条件和劳动待遇上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是企业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国劳动人事法律制度体系正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尤其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对于中央企业而言,劳动关系管理由此体现所有制关系的身份管理与体现法律平等关系的劳动合同管理进行转变。

综上所述,中国企业的法律风险管理必须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融合建立机制。

中央企业实施法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融合的目标是:规范企业专业管理行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效率;促进企业依法治企和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的提升。实现企业因违法经营发生的重大法律纠纷案件为零;增强企业竞争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大力推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管理体系融合机制建立:

1.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为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提供保障。

企业可按照分层管理,分类管理和集中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体系。

2.建立健全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为内部控制体系提供制度保障。

企业开展法律风险管理工作,应当有章可循,有规可守。由于每个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和抗风险的能力各不相同,就关于法律风险管理制度一般而言,包括法律业务管理制度和专业管理制度。

3.实行“三确认”为核心的法律风险管理模式,保障法律风险管理切实融入企业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法律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体系融合的本质是企业按照法律风险源来调整专业管理流程,即以法律风险源为主线,整合相关管理资源。在企业观的专业管理体系和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方案的基础上,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法律风险管理模式。

4.强化法律风险管理人才队伍建设,为内部控制体系提供人才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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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概述

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指的是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因为人力资源管理各阶段法律问题处理不当,使企业经营管理面临损失的可能性。对于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特征而言,主要表现为:1)动态性,在人力资源管理各个阶段,法律风险可表现出截然不同的发生范围、频率以及强度。2)客观性,人力资源管理各个阶段均潜藏着法律风险,缺乏对法律风险的有效重视,势必会对企业经营管理造成极大不利影响。3)破坏性,人力资源是企业的核心资源,在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倘若引发法律风险,极易使企业面临巨大的损失。

二、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识别

法律风险识别是法律风险防范的一大前提,是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基础。伴随市场经济发展的不断推进,外部环境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出了越来越严苛的要求,企业管理侧重点由“物”向“人”转变,秉承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已然转变成企业实现有序健康发展的必备条件。结合当前企业发展现状,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主要表现于:1)劳动关系建立时期。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关系的建立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签订过程中,存在一系列未切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的风险点,诸如非本人签订、签订期限与规定不符、未及时续签等,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带来法律风险。2)劳动关系维护时期。企业依托人力资源管理对劳动关系予以维护,诸如建立规章制度、签订培训协议、归档保管资料等,对关乎员工合法权益的各项前置条件,如果没有满足则极易产生新的风险点;劳动关系程序处理不当,也可能会引发法律风险[2]。3)劳动关系解除时期。很大一部分劳动争议均发生于劳动关系解除过程中,员工与企业离职事务未达成共识所产生的,诸如工资结算、五险二金转移、经济补偿等,极易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带来法律风险。

三、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策略

(一)加大与法务的合作力度,严谨制定劳动合同

针对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加大与法务的合作力度,严谨制定劳动合同,并切实结合合同法与入职员工签订正规有效的法律合同。在合同签订过程中应当明确规定企业与员工相互间的责任,对工作中潜在的一系列问题予以严谨归纳,并制定有效的处理预案。企业应当明确认识,劳动合同是解决企业与员工相互间各种纠纷的有力依据,倘若企业与员工相互间引发相关纠纷等,诸如离职工伤等,企业可依据劳动合同来对责任权属予以有效明确,进而使企业与员工在较为和谐的环境下以解决各式各样问题[3]。

(二)构建健全员工培训及风险管控制度

企业应当构建健全员工培训及风险管控制度。员工是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重要元素,应当有效调动起员工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依托建立风险管控制度,以增强员工对企业的认同度、归属感,使员工可没有后顾之忧地投身到企业工作中。同时,企业还应当适时开展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相关基础的法律知识,提高员工的法律观念意识,引导员工在面临问题时,可借助法律手段去解决各式各样问题,以推动构建企业和谐的氛围,促进企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三)防范企业离职管理法律风险

其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相关法律法规,构建劳动关系解除的操作流程,确立各个环节的注意事项。其二,企业不可随意扣押离职员工的档案或者相关证件。其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开展好人才规划及人才库储备工作,防止员工离职造成岗位空缺。

四、结束语

总而言之,人力资源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保障,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经营管理能否有序开展。要想确保企业得以有序健康发展,务必要开展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识别与防范工作。因而,企业相关人员必须加大研究力度,全面分析,清楚认识,“加大与法务的合作力度,严谨制定劳动合同”、“构建健全员工培训及风险管控制度”、“防范企业离职管理法律风险”等,积极促进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有序开展。

[参考文献]

[1]孙会.关于防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的机制分析[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7,27(1X):162-163.

篇8

关键词: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D91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2)03-0-01

一、前言

随着全球经济和信息时代的来临,市场竞争也愈发激烈,在市场竞争环境下企业也在不断变化,带给企业丰厚回报的同时,也让企业面临巨大的风险。企业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有法律风险、商业风险和自然风险等,其中法律风险的特征是承担法律责任,因此是可以控制的;商业风险的特征是受到市场因素影响,因此不能控制;而自然风险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因此也不能被控制。

企业外部法律环境的改变能使企业产生法律风险,同时,企业内部没有根据合同履行义务、行使权力或者违反法律,同样能使企业产生法律风险。换句话说,企业可能承担的关于法律方面的不利后果就是所谓的法律风险。

广义方面,任何一个法治社会,企业所存在的商业、财务、人事、决策等运行和管理方面的风险都是法律风险。这是因为在企业运行中所出现的运营风险最后都是依靠国家法律进行调整的。企业在运行过程中所牵扯到的个人、企业自身、社会、国家等各方面的利益冲突是不可避免的。这些矛盾冲突和利益关系最终造成了企业的法律风险。目前,很多企业不能正确估计或处理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法律风险,因此造成了严重的法律后果,严重时甚至可以毁灭一个企业。

二、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措施

1.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大力支持法律事务

只有提高企业负责人的法律风险意识,使其注意管理法律风险,才能使企业真正做到预防法律风险的发生。企业的管理层和决策层是整个企业的核心所在,必须加强法律风险意识,认真学习法律知识,转变认为法律事务无关紧要且不能产生经济效益的错误观点,大力支持法律事务,在建设企业文化的过程中融入法律风险意识,使企业所有员工都能认识到法律风险的重要性。尤其是企业高层管理者,不只本人要对法律有一定程度的认识,也就是拥有法律意识,还要求其能够主动寻求法律部门的帮助,也就是要拥有管理意识。企业高层管理者可以通过强化法务控制的方法加强对中间管理层和具体业务的控制,同时,企业要给予必要的法律成本投入,并且制定合理、明确的财务预算,确保法律控制环节能够正常运作。

2.加强建设内部规章制度和权力制约

企业内部是产生法律风险的关键所在,所以,要从企业自身做起防范法律风险。完善企业的内控机制,包括监督体系、业务经营管理体系和风险管理预警体系,重视监督部门和执行部门的建设,时刻关注新出台的法律政策和监管措施,组织并监督各部门和各机构加强建设内部规章制度,并注意加强监督企业管理层,防止其滥用权力,最终实现企业内部自我约束和监督。同时,企业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能够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根据市场竞争的内外环境和企业自身特点,用企业规章制度对涉及法律风险的事项进行预防和控制,明确相关规定,同时要审时度势、与时俱进,适当的调整和修改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其合理合法性,满足市场竞争的需要。

3.加强合同法律风险的防范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很多大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和公司治理,公司管理者严重缺乏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不能认真贯彻实行规章制度,同时不能重视对法律人才的培养。企业要加强合同管理就要建立健全的合同管理制度,首先设立专门管理合同的部门,主要承担指导、检查、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其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对合同采用划块、分级的管理方法。通过合同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能够使管理层次更加清楚,使各部门各司其职,最终能够有效控制合同的签订、实行、考核以及纠纷处理等过程。

4.加强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

首先,企业应该通过加强内部规章制度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不被侵害,例如:与技术人员签订知识产权协议和保密协议、制定保密制度,或采用其他的保密措施对知识产权加以保护。采取这些措施能够有效防止人才流动导致的企业损失。除此之外,企业要积极应对外部的侵权行为,可以向有关单位、部门举报违法行为,或提讼,以此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企业也应该遵纪守法,不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通过学习知识产权法,避免对他人知识产权发生侵犯行为,最终避免法律风险。

5.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目前,主要有企业与职工间不签订劳动合同、所签劳动合同存在问题、签订劳动合同程序不合法、企业不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用、保密制度不完善等企业劳动制度的相关问题。还有一些案件是由于劳动者不满用人单位所做处理而引发的。因此,企业应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并保证切实履行劳动合同,根据法律法规,建立内部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劳动合同制度顺利运行,并注意日常的管理工作,通过审查和修改当前规章制度,在最大程度上降低法律风险。

6.确保企业法务人员履行职责

有些企业不能严格按照《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建立完善的法律事务机构,但是要有专业负责企业法律事务的人员,同时要确保其切实履行职责,例如提供参考意见和法律咨询,提供相关调查报告,经济、民事纠纷并进行和解、调解,办理各类公证等。企业要确保法律事务工作人员都切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达到降低企业法律风险的目的。

三、总结

近年来,企业越来越重视法律风险问题,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同时越来越重视防范和控制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法律风险关键是在企业的管理层,只有管理者给予大力支持和正确的引导全体职工参与才能有效防范法律风险的发生。除此之外,企业要关注自身内外资源环境的变化,不断调整企业内部防范法律风险的制度,使企业能够满足和适应新的形势。

参考文献:

[1]常玉霞.论企业法律风险及防范[J].生产力研究,2009(24).

[2]马清彪.企业法律风险问题探析[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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