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贷款经营分析8篇

时间:2024-03-26 09:50:28

贷款经营分析

贷款经营分析篇1

【关键词】住房反向抵押贷款;风险因素;综合性规避措施

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也就是通俗意味上的“以房养老”。其思想最早发源于400多年前的荷兰,其主要做法是:年轻人分期购买老年人的住房,并且将住房免费提供给老年人居住,直至老年人去世。后来随着金融市场与金融机构的发展与创新,反向抵押贷款逐渐走上了金融市场的大舞台,也有了较为规范的定义。自20世纪20年代末,英格兰首先提出一种房产价值反转的金融工具,到1961年美国首次出现真正意义上的反向抵押贷款,直至2003年我国房地产经营者引入这一业务。反向抵押贷款业已成为一种填补养老市场的有效金融工具,并且给金融机构也带来了较丰厚的利益。

那么,面对巨大的优势与丰厚的回报,我国在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时所面临的风险是我们所要理清的首要问题。本文将基于风险因素的分析,就我国经营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进行进一步的研究。

一、基于市场层层面风险研究

1.房产价格波动风险

房屋价格风险是在经营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时所要面临的首要风险,其所指的是由房价的不确定性给经营者带来的风险。例如房价下跌,使得房屋最后的价值不足以偿还经营者付给借款人的本息总和。而这些贷款通常情况下是无追索权的,也就是说,经营者在期限到期后不得向借款人索取风险补偿。当这样的情况出现时,经营者将遭受巨大的损失。

我国的商品房销售价格自1999年以来不断攀升。并且,自2006年以来,全国房屋价格增长率出现了较大的波动,这与宏观经济、房屋供求关系、土地资源、消费指数等因素的影响密不可分,作为对房产价值极为敏感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及其微小的变化都会给经营者带来巨大的总体房屋价值风险。

除此之外,房屋价值风险还存在个别风险,即个别房屋因为位置环境、房屋结构、修缮保护等因素,影响房屋最终的价值。这些都是在经营这一业务时必须考虑的风险。

2.利率风险

与正向抵押贷款业务相似,经营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也面临着利率风险。也就是说,随着房屋产权的转移,不但房屋的价值随着市场的波动,反向抵押贷款的余额也也会随之时间的推移增加。随着时间的不断增加,房产价格增加,如果时间足够长,贷款余额增加值将会大于房屋价值的增加值,那么利率越高,贷款余额高出房屋价值的部分就越多。

以上分析是普遍意义下的利率风险,那么不同的支付形式对风险的影响也不相同。利率的风险程度不仅与贷款发放形式是一次性支付和分期支付有关,还与反向抵押贷款固定利率还是可调利率有关。一次性支付的风险大于分期支付;而分期支付的情况下,固定利率的风险又大于可调利率。

3.流动性风险及其规避

从性质上来说,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一种长期的消费贷款,这就要求经营者必须有长期稳定的资金为借款人提供持续的贷款支持。

首先,当经营机构不能以及时以合理价格取得资金来偿还其债务时,即其资产结构中中长期贷款比重过高,现金等不足以支付向借款人的新贷款,那么经营机构便陷入了严重流动性风险,甚至可能引发破产。其次,虽然从历史数据来看我国房地产价格有持续增值的趋势,但是由于房地产与其他商品不同,其变现能力不强,并且我国的大多城市房屋产权属于公共财产,而私人只拥有70年的使用权,城镇大部分房屋并不能当做私有地产进行处置。而且我国的二手房市场发展也不健全、不规范,同样提高了这一业务的交易成本,也导致了抵押品变现能力变弱。以上都必将给房屋的变现能力和增值带来阻碍。

二、基于社会层面的风险研究

1.道德风险及逆向选择风险

道德风险在一般意义上来说,指的是由于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的价值损失。具体到反向抵押贷款业务中主要指房屋维修风险及借款人长寿风险。

房屋维修风险方面,借款人是否有意愿维护修缮房屋,取决于借款人维护房屋后所得效用是否大于花费的成本。若效用大于成本,则产生反道德风险,借款人对于房屋的维护将大于经营者的预期;若效用小于成本,则产生道德风险,借款人对于房屋的维护将达不到经营者的预期。长寿风险方面,在反向抵押贷款中,借款人和经营者都面临着信息不对称的风险。经营者即贷款人,在进行老年人寿命预期预测时,不能详细了解老年人的身体状况,只能采用生命表的平均寿命进行贷款期限的预期。借款人预期寿命越长,贷款的期限就越长,总贷款额度就越高,贷款人面临的风险就越大。

由于以上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问题,也就会产生由道德风险引发的逆向选择风险。例如,借款人为了能够办理业务,会隐瞒自己实际的情况。但真正身体状况不佳的老年人却不会选择反向抵押贷款。经营者想要获得全部的信息需要花费较高的费用成本,因此如果借款人刻意作假,那么这些信息将无法掌握齐全。因此,经营这一业务时必定会遭受一定损失。

2.需求不足风险

需求不足风险,顾名思义,即开展这一业务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响而导致的产市场需求不高,符合条件的潜在借款人的购买意愿并不强烈。由于这一业务的开办必须要以“大数定律”为根据,才能更好的规避风险,那么需求不足风险,也是阻碍其在我国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与国外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需求风险不同,我国的需求不足风险主要集中在观念上的问题。首先,“养儿防老”观念根深蒂固。对国人来说,赡养父母是儿女应尽的义务,而反向抵押贷款提出的“第三方养老”模式,不仅老人很难接受,其子女也会因为可能面临的舆论谴责。第二,受传统文化影响,我国老年人倾向于把房屋作为遗产留给后代,而反向抵押贷款的实施会有可能损害两代人之间的感情。第三,我国老年人消费观念非常淡薄,即便是很多家庭收入颇高的老年群体依然坚守基本的温饱生活,这与反向抵押贷款业务倡导的高品位高质量的老年生活消费观格格不入。最后,由于目前国内老年人基本上受教育程度都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认知接受能力。老年人普遍对于新事物基本上持回避态度,这就产生了“金融排斥”中的“自我排斥”,同样也给这一业务的推广带来了需求不足的风险。

三、风险规避的综合性措施

经过以上风险因素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在经营反向抵押贷款的不确定因素还很多,反向抵押贷款的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不容忽视的。因此,如何在事前、事中、事后进行风险防范,是此项业务能不能顺利开展的关键。

基于对反向抵押贷款本质属性的判断,我国学者将风险的规避措施主要分为两大类:贷款风险控制及贷款财务处理。贷款风险控制主要有风险回避和风险转移,而财务处理是指风险自留和风险补偿。风险回避和转移是最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保险是风险转移最常用的手段。风险自留和补偿是指银行主动承担一定的风险损失,并设立风险损失补偿准备基金制度对风险损失进行财务处理。由于反向抵押贷款周期长、金额大,风险因素总体较多,因此贷款方较少采用这种方式。

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反向抵押贷款的风险主要集中在市场和社会两个层面。那么风险规避的中心环节就集中在扩大市场需求、建立完善的信用体系,加强贷款保险制度的建立、加强与政府之间的合作等方面。只有对风险规避的中心环节加大开发力度,并结合适当的规避措施,才能更好的防范风险,为我国开展住房反向抵押贷款业务提供更大的可能性。

参考文献:

[1]庄毓敏.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第二版)[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8),PP:172.

[2]Chan Wai-Sum,Overseas' experience in Developing Reverse Mortgage for Retirement Protection[J]2002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3]游娜.商业银行可否推行反向抵押贷款[J].现代商业银行.2003.4:PP.38-39.

[4]范子文.我国住房反向抵押贷款的组织模式与运行机制探析[J].经济界,2007.2:PP.81-86.

贷款经营分析篇2

关键词:小额贷款公司 互联网电商 大数据 可持续经营

一、引言

为了有效地增加农村信贷资金投入,逐步培育新型农村金融市场,规范、引导民间融资发展,有力的支持“三农”建设,2005年10月,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监会联合多个部门,分别在山西、四川、贵州、内蒙古、陕西五个省或自治区进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自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行以来,我国的小贷公司发展势头迅猛。最新数据显示,截止到2015年上半年,全国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业务承保小微企业26.7万家,同比增长157%,为小微企业提供增信融资服务,获得银行贷款476.6亿元,同比增长119%,有效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但同时小额贷款公司,尤其是电商小额贷款公司,也面临着资金来源渠道窄、风险控制体系不健全、法律地位不明确等问题。在面临多重风险的情况下,电商小额贷款公司要实现可持续经营就显得更为困难。因此,分析我国电商小额贷款公司的可持续经营问题具有较高的研究意义和研究价值。

二、我国电商小额贷款公司现状

小额贷款由英文单词microcredit翻译而来,是指专门针对中低收入群体和小微企业提供小额度的信贷服务。小额贷款公司与非政府组织(NGO)类机构不同,它只能以股东的自有资金、接受的捐赠资金以及来自单一来源的外部融资作为资金来源,并据此发放小额贷款。小贷公司仍然是以商业盈利为经营目的,只贷不存,有别于传统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

我国通过电子商务小额贷款有两种模式,即银企合作小额贷款和电商自营小额贷款。银企合作模式资金来源为商业银行,电商主要提供企业信用信息,代表企业是慧聪网、京东商城。电商自营模式资金来源主要为电商本身,同时电商也起着审核贷款、发放贷款的作用,阿里小贷、苏宁小贷是主要代表。银企合作模式中,银行基于谨慎性以及贷款成本考虑,小额贷款一般都在10-100万之间,金额较少,而且申贷成功的可能性较小。而在电商自营模式中电商有更大的主观能动性,能够依托自身优势控制贷款风险,降低贷款成本,因此自营小额贷款公司会是未来电商开展小额贷款的主流选择。

在我国,小微企业在全国的企业总数中占 99%,并为城镇提供75%的就业机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9月末,全国共有小额贷款公司8965家,贷款余额9508亿元,前三季度新增人民币贷款76亿元,小微企业贷款需求很大。但由于企业信用不足,传统商业银行一般不愿意贷款给小微企业,发展小额贷款公司正是为了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推行至今,我国电商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普遍处于稳定增长状态,扩大了农村金融市场资金的流入来源,逐步达成了引导农村金融市场规范健康的发展、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目标。同时也在填补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空缺的效用上,和商业银行体系经营业务产生了良好的互补作用。但是,政府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百分之七十的资金都应当贷给借款少于伍拾万元的小额贷款人,而实际上哪怕是很多微小企业,其所需要的资金也并不止这么多。这样,小额贷款公司便处于了一方面不能满足需求一方面又不能违背“扶贫”“小额”“分散”原则的尴尬境地。除此之外,在小额贷款公司的目前发展中限制其未来发展的最主要问题就是法律地位不明、经营限制太多和内外监管不足这三点。

三、我国电商小额贷款公司存在问题分析

1、资金来源问题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明确规定了小额贷款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发放贷款,并且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客户来源一直是中低收入群体和中小微企业,所以农村地区是电商小贷公司主要的运营市场。但我国目前农村金融体系的主体仍然是农村信用社,在吸收储蓄、发放贷款方面,农村信用社具有网点众多,覆盖面广的天然条件,电商小额贷款公司本身资金来源不充裕,加之政府对其定位模糊,很难与之抗衡。

2、风险控制问题

首先,我国目前的电商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评估技术尚未完备,尚未链接征信系统,相关专业人才缺乏,传统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的5C原则并不适用于评估小额贷款的风险。控制贷款风险,降低呆坏帐比率就显得愈发艰难。其次,小额贷款公司还处于不断完善阶段,经营者的整体素质仍需提高,工作人员缺乏问题应对经验,极其容易引发操作风险。另外,贷款担保和抵押也是一个重要方面,中低收入群体通常无足够的固定资产用于抵押担保,一旦借款人还不上款,小贷公司收回贷款的比率将会很低。

3、法律地位问题

按照相关意见的规定,小额贷款公司不属于一般金融机构,不由银监会管理。但是其只提供贷款服务的性质,又使其区别于商业银行和有限公司,不能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而我国至今仍未出台一整套法律框架来界定小额贷款公司的地位,更多的是各地政府依据自身情况制定一些政策规定,来约束小额贷款公司的行为。但数据表明,截至2015年4月底,全国累计超过150家网贷公司被爆出问题,它们或倒闭或跑路,涉及资金达20多亿元。由此可见,如果没有法律准绳的约束,很难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

4、监管体制问题

由于小额贷款公司的法律地位的不明,从而引发其监管权归属的不明。目前我国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规范的政策和规定都是以原则性为主,在监管方面存在许多漏洞。在试点之初,央行和各有关部门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初衷是好的,但是如果这一领域没有合理的监管体制和适度的监管措施,很容易导致寻租行为和市场失灵。政府在市场发展中的地位是不容缺少的,好的监管体制能引导整个电商小额贷款公司领域向着更高效完备的方向发展。

四、电商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性经营对策建议

1、创新电商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方式,扩大资金来源渠道

由于小贷公司在试点之初,国家出台的一系列规定限制了其资金来源只可能是自有资金、捐赠资金和来自同一家机构的批发资金。资金来源渠道过窄,发放的贷款收回时间不能与其匹配时,容易导致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此时,投身新三板市场或者利用互联网发展电商小贷公司是一种较好的解决办法。一方面电商小额贷款公司负责贷款的发放,即调查借款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将贷款贷放给有能力偿还本息的债务人。另一方面,公司的互联网金融信息门户负责资金的募集,撮合投资人和借款人,并借款项目的相关信息,扩大影响力。双方合理分工,取长补短,实现资金供需合理。

2、合理确定目标客户,深入了解借款人信用状况

据不完全统计,我国工商登记在册企业已超过1000万家,其中有99%属于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而电商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服务群体正是这些企业,但同时,如何进行有效的风险控制是实现电商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一大难题。由于小额贷款的目标客户是中低收入群体以及小微企业,加上小额贷款本身利率较高,容易导致到期无法收回贷款。这就要求公司在发放贷款时要利用自身身处基层的地理优势和信息优势,深入开展工作,充分了解借款人或借款企业信用情况,确保贷款的合理发放。同时严格要求客户按时还款,并且定期追踪记录还款,尽可能设计适合客户的产品和贷款发放的回收方法。

3、提供法律依据,明确小贷公司法律地位

自2005年小额贷款公司在我国试点以来,政府一直都未就相关问题出台明确的政策规定,小贷公司存在的合法性受到质疑,本身定位模糊。国家应当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主体、原则、宗旨、主要业务和目标,使各地政府有法可依,并且能够再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适于地方的章程,进行进一步的解释。

4、多种监管措施并行,适度监管,控制风险

我国已经存在数量众多的小额信贷机构,但完整的监管框架和体系仍未形成。为此,我们可以借鉴国外政府的经验,考虑多种监管方式并行。一是对于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正规金融机构,由正规的监管部门监管。二是委托监管,小额信贷机构联合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贷评级机构均可。三是自我监管,电商小额贷款公司可下设一个专门的监督机构,监督日常业务的进行,控制相关风险。参考文献:

[1]黄维.电子商务小额贷款风险研究[D].华中科技大学,2013.

[2]张璇.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电商小微企业融资模式分析[J].改革与战略,2015(08):158-161.

[3]高源宸.电商小额信贷金融模式的优势与风险研究[D].吉林大学,2014.

贷款经营分析篇3

关键词: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农村金融机构

一、引言

近年来,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对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的改革愈来愈重视。在国家层面上,2008年《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为农民通过流转土地经营权发展各种适度的规模经营提供了法律支持和保障。在地方层面上,2013年,江西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意见》;2014年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西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方案的通知》,这些文件也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了切实可信的依据。由此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在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的政策层面上得到了极大的认可和支持。

江西要实现从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的转变,须利用好“生态优势明显,农业资源丰富”这些优势。江西省必须改变土地承包经营运行过程中各项不利现状,如抗自然灾害和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差、农业生产经营分散、规模有限等;同时创新生产组织形式,充分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等多种新型融资渠道解决农业生产中资金短缺问题,真正长期造福当地群众。

江西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仍处于发展执行的初级阶段,政策实施多年来,仍未普及全省。对试点情况进行反省总结,再进行回归理论分析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着重通过实地调研江西南昌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实施现状,进而找出南昌县在该政策实施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最后是建议。最终对江西省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完善起到积极作用。

二、江西省南昌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发展现状

2015年6月,南昌市南昌县开始试点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政策实行前,市、县两级财政共同筹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以减轻贷款风险。截至目前,南昌县500万元已经存入合作银行开设的风险金专用账户上。发放贷款由合作金融机构按约定不低于抵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10倍发放。贷款实际执行利率遵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按最高上浮不超过20%的幅度取。另外,为方便抵押物的处置及抵押权利的实现,南昌县还特地建立并完善了流转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服务,为相关信息的收集和提供了一个统一的场所。

(一)南昌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调研情况

我们在南昌县发放了304份问卷,回收率为86.51%。其中75.67%是有效的问卷。问卷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农民基本信息调查,第二部分是农民贷款需求与意愿调查,第三部分是农民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政策体验与建议。我们主要选取年龄集中分布在30~60岁的农村居民作为调查对象(男女比例59:41)。农村地区的收入来源是以小农兼业为主,其中六十岁以上农民中小农兼业比重最大。

关于家庭借款经历,共223名回答者。数据表明关于农业生产贷款农民存在一定规模的潜在需求。

被采访对象中,只有不到十人进行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申请,其中,67%的农民欲将贷款用于购买农业生产机具和生产设施配套等。22%的农民用来缓解农业生产过程中的种苗、农资、服务等资金需要。家庭从事农业活动的农民年龄较大,多数集中在五十五岁以上人群,但对这种新型贷款模式有所了解且愿意尝试新型贷款模式的人群多数集中在四十五岁以下人群。因此今后业务的推广,也可考虑重点从向年轻人推广相关政策教育着手。从申请贷款到获得贷款所需时间,大部分被调查者认为申请手续复杂且申请时间冗长。而对于倾向于怎样的还款期限和利率,有效问卷中的数据显示农民愿意接受与银行借款利率相当的偿还利率,至于还款期限还要具体看银行相关业务的内容。

(二)江西省南昌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分析――基于SWOT分析

1. 优势

南昌县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最大优势在于其极大缓解了银行风险。政府在政策实行过程中从政策者转变为参与者,政府担保化解了银行风险,使其更敢于向农民放贷,农户也真正把自己的经营权变成了到手的钱。另外,政府介入后,农户的经营项目及规划、未来的发展前景、目前的资金需求等多个因素都会是政府的考查内容,很大程度上确保了评估标准统一,公平公正,避免了不同银行不同标准的情况出现,推动政策执行并维护社会稳定。

2. 劣势

政府的介入让政策更落地,银行贷款意愿更强烈,农户获得贷款的可能性更大,但是,政府为了控制风险,也相应地提高了贷款门槛,相同的土地获得的贷款资金更少。这一客观劣势让政策推广受限,民间贷款依然是部分农户的首要选择。南昌县政策目前主要是靠县财政来推动,虽然减小了银行风险,但是对于政府来说,潜在危机不可忽视。一旦政府财政资金跟不上,政策就很有可能出现停滞。

3. 机会

当前全国各地广泛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因地制宜。如襄阳市银政联手,潍坊积极探索与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相关的金融产品,创立“土地+大棚”抵押模式,虽然该业务目前仍处于初期发展阶段且面临多项制约,但仍不可低估发展潜力。南昌县为省会直辖,能够获得更大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对于其现有政府介入模式是大为有助的。

4. 威胁

当前南昌县农村投资融资机制尚不健全,部分商业银行资金或者规模偏紧,放贷能力有限,导致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推进工作受阻,这是江西省比较普遍的问题所在,县政府虽然推动建立流转交易平台,但是发展并不完善,起到的效果有限,反而广丰县由协会统一管理,更有助于信息的集中和获取,降低了交易成本。

三、江西省南昌县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出现的问题

(一)法律上存在障碍

《农村土地承包法》中明确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进行流转。但《物权法》和《担保法》明令禁止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担保法》中明确:“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物权法》也表明,除买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四荒地”等农村土地可以抵押外,其他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是不允许抵押的。由于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不同法律条文上存在矛盾,影响了该政策的顺利实施。许多县镇级涉农银行未涉及到该业务,即使业务下放,银行方也不知该如何去开展该业务,政策实施过程遇到许多障碍。另外由于风险补偿政策缺失,一旦贷款出现风险诉讼,农民和银行缺乏政策及法律层面的支持,双方都将承受着较大的风险。

(二)行业内部约束

南昌县试点地区有的银行内部明文规定,耕地、宅基地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造成抵押限制,银行相关产品开发受限。只有得到总行授权,南昌县银行相关产品才能进行开发。即使部分银行开展相关业务,土地经营权抵押变现难度大,风险也大,银行回收农民土地也极易出现无人接盘的局面。为了减小风险,保障自身利益,行业内部约束,造成抵押限制。

(三)相关机制尚未完善

南昌县的农村土地流转市场仍未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程序不规范,流转秩序混乱。目前,南昌县土地流转以转包为主,形式单一,流转规模较小,且因农民文化水平较低,有些流转仅以口头为凭,即使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其条款公平性、完整性、规范性也有待加强。再者,有些土地的产权界定都不明确,极易产生土地纠纷。

目前,南昌县土地评估采取以下公式:土地经营权总价值=年均价值×经营期限×土地面积+土地附着物价值,但因评估机制不健全,南昌县尚未建立土地经营权评估机构,相关技术人员的专业性也有待考证。没有出台关于评估的相关正式办法,对于土地评估的价值标准比较模糊,造成评估过程中评估人员的主观评估成分较大,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

当农民无力偿还土地抵押的贷款时,借款方将处置抵押物。对于农民来说,这无异于失去了大部分的生活来源。对于这种情形目前南昌县也没有建立相关的保障机构来维护农民的利益,无法实质上提高农民积极性。

(四)农地抵押风险控制问题

现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主要存在两个方面,一个是信贷市场风险,一个是民生风险。信贷市场风险主要是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政策时间较短,目前还没有一套统一完备的法律规范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进行加以约束管制,导致地方政府各自为政,从而增加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信贷风险。再者,农地产出收益往往不可估计,可能存在无法到期偿还债务的状况,土地经营权变现也存在风险,这种不确定性增大了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的几率,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也随之提高。民生风险主要是因为农地目前还是很大一部分农民的生活保障,一些农民虽然有融资需求,但一旦不能偿还贷款,将面临社会保障风险即民生风险。

四、改进对策和方案

(一)完善农村土地法律框架

建议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完善农村土地法律框架,推进试点地区的土地流转。突破相关法律概念障碍,从法律上允许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融资,规范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的界定。明确土地管理部门职责,监督相关涉农银行的业务开展,保证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要维护好土地流转及担保抵押市场秩序,对已流转或抵押经营权的土地擅自进行的各项违约行为,应尽快明确规定。

(二)强化配套制度建设

建立并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规范市场秩序。建议南昌县政府成立成熟的流转中介和交易中心,完善土地经营权流转配套服务,简化贷款程序,规范贷款运行流程,明确贷款发放时间,给各农业经营体带来便利。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专业机构,并由政府部门独管,培养专业评估人才,规范土地价值评估流程,合理准确地明确土地的价值,维护农民利益。出台关于评估的相关正式管理办法或文件,统一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对于农村土地经营权证书和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等有个明确的界定。建立完善相关保障机构,设立土地贷款维权中心,完善涉农保险,切实保障农民的利益。

(三)完善农业生产保障机制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难以推广原因之一是农业生产保障机制不够完善,对此,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完善农地经营权贷款保障机制及风险补偿机制,来降低金融机构办理相关业务的亏损风险,防止金融机构因过高的风险率而对相关业务望而却步。同时,应完善相关的涉农保险,为提供农地经营权抵押的金融机构提供进一步保障。此外,还可以建立一些担保机构来分担金融机构发放相应贷款的风险。

(四)鼓励金融机构推行政策

金融机构不愿意宣传开展相关业务的主要缘由在于难以实现盈利,因此,国家制定相关补助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是加速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推广的关键,政府对其进行引导知识,市场根据政府要求运作,通过运用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优惠政策,以各种形式o金融机构提供资金资助。如指定部分银行开展相关业务并提供指定年限的宣传费报销补助,待政策逐渐推广,业务面逐渐拓宽,其他的金融机构会随之开展相应业务,如此,用部分金融机构带动其他金融机构,业务推广便得以进行,农民也能真正从政策中获得贷款上的便利。

参考文献:

[1]胡细英,朱慕熔,谭婷.江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模式研究[J].南方林业科学,2015(03).

[2]唐红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亟须法律支持[J].中国社会科学在线,2014(04).

[3]李超.农户土地使用权抵押意愿与模式优化[D].中国农业大学,2014.

[4]秦红松.农户贷款担保困境及破解机制研究[D].西南大学,2014.

[5]冯春艳.农户担保贷款影响因素及新机制构建研究[D].西北农林科技大学,2014.

[6]Feder.Agricultural Land Relations in the Developing World[J].American Journa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1993(75).

贷款经营分析篇4

中图分类号:D92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06-035-02

虽然我国《担保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或禁止,或避而不谈,但随着新农村的建设导致农民融资需求与日俱增以及国家批准成都、重庆两个改革试验区的设立,使得实践中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现象层出不穷。在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具体完备的规范性文件指引的情况下,十八届三中全会所推动的新一轮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浪潮不可避免的会产生一系列风险。

一、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之风险

(一) 信贷市场风险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一种突破现有法律法规约束的制度,在没有一套统一完备的规范对其加以规制的情境下,地方政府往往各自为政,增加该领域的信贷市场风险。此外,由于农作物产出收益的不稳定导致抵押人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的可能性就很大。加之土地承包经营权存在变现风险,使得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也会随之增加。

(二) 民生风险

现阶段农村土地依然承载着较强的社会保障功能,失去土地在某种意义上意味着失去生活保障。对于经济条件不甚好的农民来说,他们虽有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融资的需求,但基于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其不敢抵押贷款,而这又反过来限制了农业的多样化发展及其自身经济条件的改善。更多的情况是这部分农户虽然进行了抵押贷款但由于到期不能偿还债务,此时银行实现其抵押权就导致社会保障风险,即民生风险。

二、 风险防范机制之构建

在还没有出台全国性法律法规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所产生的问题进行调整的情况下,只能在现有法律与制度框架下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风险防范机制。

(一)信贷市场风险防范机制

信贷市场风险是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较为活跃地区的主要风险,为避免形成全国性危机,笔者主张应当坚守分步走的方式,即首先允许城乡统筹试验区在区内进行试点,其次逐步扩大到全部的城乡统筹试验区,再次扩大到经济发达的省份和地区,最后覆盖全国。同时,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市场的相关参与方有必要联立起来,共同促进该市场的平稳发展。

1.金融机构的自我防范

信贷市场风险的受害方首当其冲是金融机构,因此其自身要建立以风险管理为中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体制。

(1)事前审查。首先,以申请人取得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贷款之必要条件,防止权属不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成为抵押标的。其次,对于工资性收入占家庭收入比例较高的农户来说,土地的保障功能日渐弱化。金融机构在审查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申请时要注意申请人对土地的依赖程度,尽量选择大户。

(2)事中监控。即建立有效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跟踪机制。金融机构要尤其关注逾期贷款的催收、贷款合同的展期、债权保全的诉讼时效,及时发现和控制新增风险。并监督贷款去向,确保债务人所取得的贷款用于农业生产开发。

2. 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

目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发育程度较低,导致供求双方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往往不能获得抵押物详细信息,以致经常出现信贷风险。因此,培育一个健全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迫在眉睫。

(1)广泛建立土地交易所。土地交易所可以提供交易场所和充分信息,这一方面能够促成抵押关系的建立,另一方面也为抵押权的实现提供了场所和方式。抵押权人不仅可以通过与抵押人协议折价优先受偿,还可以公开拍卖以其价款受偿。

(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与抵押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既是完善土地交易市场的前提与基础,也是家庭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首要步骤,既对权利人起着确权和公示的作用,又为政府管理提供依据。有效的确权经验可以借鉴成都市温江市的做法,即先对村里的土地进行测量,由地方国土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参与,然后将测量的结果公示,以此为依据,再由当地国土局发放各种权证,确保农民拿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我国《物权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实行登记对抗主义,笔者认为登记生效主义能够增强物权的公示性,便于利益相关者查看土地权利变动及抵押登记的顺序情况,为是否进行抵押以及抵押合同的内容提供帮助,有利于防止抵押纠纷,从而一定程度上防止信贷风险的产生。

(3) 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体系。我国土地市场发展起步比较晚,目前各地尚无专门的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缺乏一个相对科学的评估价值作参照。而价值评估是衡量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价值的必要环节,其对于防范银行信贷风险和最大程度发挥土地融资功能具有重要意义。而价值评估应由独立的第三方进行,在考虑各种自然因素的情况下根据市场供求变化釆取基准地价系数修正和收益还原法来进行确定。在抵押期间,由于土地价值有可能发生变化,因此,在承包经营权抵押实现时或者再抵押时,应该对其价值进行重新评估。

3.抵押担保模式多元化

为了能够把农地融资过程中的风险降到最低程度,我国应该借鉴国外农村土地抵押成功的经验,创建多元化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担保。

(1)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共同联保。实践中金融机构在往往青睐于农业生产大户,这对于规模较小又具有融资意愿的农户来说是极为不利的,因此,在申请贷款时,农户之间可以组成利益共同体,互为对方担保,承担连带责任。

(2)农户与农业企业之间的共同担保。这种担保方式的前提是农业企业能够将自身承包的农地交付给农户进行生产,同时为农户提供销售渠道,确保生产的农产品不滞销。这样就提高了农户承担责任的经济实力,而且由农业企业承担相应连带责任也降低了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

(3)农户与农业担保基金的共同担保。这种模式将承包经营权和担保基金组织的基金作为担保物,承担责任时,贷款农户和该基金组织承担比例责任。

4.发展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是以保险公司市场化经营为依托,政府通过保费补贴等政策扶持,对种植业、养殖业因遭受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提供的直接物化成本保险。其可以最大限度减少农户与金融机构损失。

首先,由点到面推广农业 保险。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保险监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可通过开办农业风险管理学习班和农业保险知识讲座等方式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对农业灾害风险的认识,提升其投保意识,为农业保险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其次,扩大农业保险财政支出。我国自实行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以来,农业保险取得了长足发展。当前应加大对农业保险的财政支持力度,明确对农业保险的财政补贴和税收减免政策。有针对性地向利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的农户推荐符合其经营项目的保险产品,同时对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经营项目提供或增加保费补贴支持。

(二) 民生风险防范机制——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

对于相当部分农民来说,鉴于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供给的严重不足,他们虽然具有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融资的强烈需求,其出于生存的后顾之忧依然没有很高的意愿去“冒险”,而对于真正敢于“冒险”的农户来说,当金融机构实现其抵押权时,又确实会陷入生存困境。因此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不仅能够消除农民对土地的生存依赖,提高其抵押积极性,又能够解决其生存的后顾之忧。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保证农村贫困人口维系正常生活所需制定的一种保障措施。它是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由于其在保障目标上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障功能基本一致,因而可以成为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功能的替代制度。诚然,我国自建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已形成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初步框架。但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必须予以完善。

1.合理确定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变动规则

目前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仅体现在食物保障方面,导致了农村低保标准偏低。地方政府应结合本地区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选择科学合理、反映本地区财政状况的测量方法,按照公共基础服务均等化原则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制定科学合理的救助金额。

2.多渠道筹集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地方各级政府要分情况确定由哪级政府财政予以补助。即对极贫困地区的低保资金由中央财政直接转移支付,欠发达地区的低保资金由省级财政补助支付,发达地区的农村低保资金由地方财政负担。此外,大力发展社会捐赠、福彩收益再分配等多种筹资渠道,确保低保资金能够足额到位。

3. 扩大低保覆盖范围

各级地方政府应根据本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界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户范围,事实上,收入水平低于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农民都应被纳入。如此才能确保广大生活贫困农民获得国家资金救助,保障其生存权。

4. 加强对低保资金使用的社会管理和流向监控机制

当前,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因没有规范的程序和有效的监督机制,为地方政府的腐败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因此,必须建立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监督机制。首先,完善省、市、县农村低保工作机构,使其各司其职;其次,减少审查与资金发放中间环节,严格规范操作程序,保证“应保尽保,不能保的坚决不保”。最后,落实政务公开,通过农村低保信息网络建设、加强宣传教育等途径设立群众监督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政策落到实处。

当然,农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制度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有亟待完善的方面,但基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具有替代传统土地保证功能的可能性,笔者在此仅对该方面重点探讨。

三、 结语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深化改革的决定精神,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必然会掀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新一轮浪潮。面对更大规模的挑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顺应形势,作出修改与完善也指日可待。但是在这一天还没有到来的时期内,在现有法律及制度框架内防范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所致风险就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信贷市场的健全以及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可以共同遏制相关风险的发生,促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市场的平稳发展。

注释:

①本文所称土地承包经营权仅指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参考文献:

[1] 惠献波.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需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基于河南省四个试点县的实证分析.农业经济问题.2013(2).

[2] 唐薇,吴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制度瓶颈与制度创新.河北法学.2012.2.

[3] 董谦.农业政策性信贷风险的变化与对策.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4.

[4] 王桂堂.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定位及发展会议.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4).

贷款经营分析篇5

关键词:关系型贷款;农村信用社;合规风险

中图分类号:F832.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4392(2007)08-0038-03

一、问题的提出

农村信用社在我国金融体系结构中占有重要地位。截至2006年末,全国农村信用社(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各项贷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15%,其中农业贷款余额占全部金融机构农业贷款余额的93%。农村信用社在其长期发展过程中,已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经营管理方式。作为我国地域特征最强的银行类金融机构,关系型贷款是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模式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与其他银行竞争的主要核心力量。然而,任何事务都有正反两方面的特性,关系型贷款也不例外。关系型贷款在保障农村信用社经营具有竞争力的同时,也给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其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经营管理的合规性问题。因此,如何使关系型贷款在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中扬长避短,促进农村信用社稳健、持续的发展,这是本文所要研究和探讨的。

二、信息问题与关系型贷款

银行欲与潜在借款人建立信贷关系,最重要、最首要的工作就是了解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包括借款人的主观信用意愿和客观信用能力。然而,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信用信息不对称是经常和普遍存在的。为有效缓解信息不对称问题,银行开发出多种基于不同技术的信息识别和决策模式。美国经济学家Berger和Udell[1](2002)首次将这些模式归纳为四大类:即,财务报表型贷款 (financial statements lending),抵质押型贷款(asset-based lending),信用评分技术型贷款(credit scoring)和关系型贷款(relationship lending)。前3种方法所涉及和生产的主要是易于编码、量化和传递的“硬信息”(hard in-formation),如,财务数据、抵质押物状况等。这些信息一般以反映借款人客观信用能力为主,不具有人格化特征,基于这类信息的贷款属于市场交易型的贷款 (transactions-based lending)。关系型贷款则有所不同,它是银行通过长期和多渠道的接触所积累的关于借款人的信用信息而做出的贷款决策。这些信息除了借款人的财务和经营状况外,还包含了大量有关借款人的品德、行为、社会声誉等非量化信息,是一种难以量化和传递的“软信息”(soft in-formation),具有强烈的人格化特征,包含了主客观两方面的信用信息。

关系型贷款是人们在60年代研究银企关系对货币政策作用机制的影响中所提出来的一个概念。然而,真正为人们所重视的,是它在中小银行和中小经济体融资关系上所发挥的特殊作用。众所周知,信息不透明和信息不对称是中小经济体在信用信息上的基本特征,并由此导致中小经济体的贷款难和银行的信贷配给(creditrationing)。中小银行具有很强的地域区划和规模不经济的特征,决定了它对“硬信息”的处理是既难以获得的普遍意义的统计概率分布指标,又不具有规模效益。由此,通过对借款人“软信息”的获取,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替代财务数据等硬信息,部分弥补中小经济体因无力提供合格财务信息和抵押品所产生的信贷缺口(creditgaps),改善其不利的信贷条件;并且这种软信息还可视为银行生产的关于特定借款人的专有知识(idiosyncratic knowledge),部分弥补中小银行在处理“硬信息”上的不足。许多研究文献表明,长期化和交易对象集中化的关系型借贷有助于改善中小经济体贷款的可得性和贷款条件,能够较为有效地缓解中小经济体的融资困难(Bergen&Udell[2],1995;Angelini & Salvo & Ferri,[3]1998)。在中小银行具有关系型贷款优势方面也有很多的研究文献,如,Banerjee[4]等(1994)关于中小金融机构在为中小经济体提供融资方面拥有信息优势的“长期互动”和“共同监督”两种假说;Berger等[5](1998,2001,2002)关于中小银行的的组织结构和内部权利配置适合关系型贷款决策假说等。一些实证研究的结果支持社区银行在发放关系型贷款上存在比较优势、而大银行则较少可能从事关系型贷款的观点。

三、关系型贷款对农村信用社的正负效应分析

农村信用社基本上是按村 (乡、镇)、县、省市逐级建立起来的多极法人机构,其主要经营力量都在村 (乡、镇)、县一级,与当地都具有极为密切的人文关系,表现为人缘、地缘的优势,是典型的地域性小银行;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所在地域的经济结构一般都是以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居民、农户这些中小经济体为主。因而使得关系型贷款成为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主要模式,农村信用社也凭借关系型贷款在其所属地域形成了对其他商业的比较优势。

首先,具有信息优势。农村信用社所在地域一般主要为中小城镇和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相对缓慢,其所面对的客户群体也主要是中小经济体。农村信用社与他们的信贷关系只能主要采取关系型贷款的方式,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不断积累当地客户的信用信息,将当地的经济社会状况和风土人情、甚至居民家庭状况的信息就转化为农村信用社的专有知识。同时,农村信用社员工和当地居民的流动性相对较小,使农村信用社能与当地的政府、企业、居民和农户保持相对稳定的长期业务关系,也为信息的积累创造了条件。由此,形成了农村信用社相对于其他商业银行所不具有的信息优势。在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构成中,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的构成比例一般都在50%以上,远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反映了关系型贷款在其中的作用。

其次,具有客户群稳定的优势。农村信用社的客户一般比较小,缺乏透明的“硬信息”,一般商业银行不会轻易与之建立信贷关系。而农村信用社通过关系型贷款则可以和他们建立长期和密切的业务关系,从而为农村信用社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客户群体。大部分农村信用社,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农村信用社,其客户都比较固定,一般都具有几年、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交往历史。

第三,具有高效率的决策优势。农村信用社具有快速决策的优势,一方面是其多级法人体制所致,另一方面也有赖于其关系型贷款的经营方式。通过关系型贷款,农村信用社对其已知和潜在的客户都积累了大量的信用信息知识,在需要发生信贷业务关系时,就无需再耗费过多的时间去搜集和处理借款人的信用信息,使农村信用社能对客户需求具有快速的决策能力和灵活的处置能力,从而在与其他商业银行争夺市场时能取得先人一步的优势。

第四,具有关系优势。关系型贷款强调的是对借款人“软信息”的掌握。掌握“软信息”强调的是人与人的沟通,而非象“硬信息”那样是机器和数据间的计算。因此,农村信用社在与当地政府和中小经济体建立信贷关系的同时,也建立起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合作关系,再加之农村信用社的大部分员工也来自当地,使农村信用社能更加深入地融入当地的经济社会之中,与当地建立起非常广泛和深厚的人文关系。例如,在中小城镇和农村地区,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负债的市场份额一般都是最大的。

然而,任何事务都是一分为二的。关系型贷款也给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问题,并且主要表现为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的合规风险问题。按照国际清算银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的定义,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循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简单地说,合规风险是银行做了不该做的事(违法、违规、违德等)而招致的风险或损失。农村信用社的合规风险问题一直远高于其他商业银行,这既有历史环境和现实基础的影响,也有关系型贷款与合规管理的内在冲突。所谓合规,原意是遵守、服从,它包括两个含义:一是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行业准则;二是内部管理制度得到实际执行。简单地说,合规要求照章办事,通过制度的程序性约束性来完成工作,强调的是事而非人。关系型贷款则是通过人际关系的相互影响来实现目标,强调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非事务本身。因此,二者之间存在内在的矛盾性。关系型贷款对管理合规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人治观念深厚成为合规建设的思想障碍。关系型贷款突出了“关系”在业务发展中作用,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层由于身在其位而具有获得广泛“关系”的能力,决定了其在业务发展中的强势地位,也就决定了农村信用社管理存在较强的人治意识和行为。二是制度建设滞后妨碍合规建设的进程。关系型贷款突出了“软信息”的重要性,“软信息”是一种不易量化的指标。而大部分制度是建立在可以量化的“硬信息”的基础上的,因此,以“软信息”为主的农村信用社就必然对制度的重要性有所忽视,其外在表现就是制度建设滞后。如,贷款“三查”流于形式,信贷人员往往凭贷款人口头陈述和肤浅的调查就草率做出调查结论。三是制度执行力差是合规建设的主要阻力。关系型贷款突出了“人情”在业务发展中作用,从而使制度执行中大打折扣。例如,对违法违纪人员处理上,灵活性有余,原则性不足;重经济处罚,轻行政处分;实行避重就轻,不能有效达到震慑的作用。四是合规意识模糊,合规文化尚未建立。关系型贷款反映了一种“关系”文化,在某种程度上就会淡化农村信用社的合规意识和理念,并进而影响农村信用社合规文化的建立。

四、在合规管理中充分发挥关系型贷款的积极作用

农村信用社的市场环境和客户定位决定了关系型贷款过去是、现在和将来仍将是农村信用社最主要的经营管理模式。要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关系型贷款的积极作用,必须做到:

一是要从制度层面和监管层面强化对农村信用社法人治理结构的建设,建立起对农村信用社管理层的制衡和激励的长效机制,克服“一人独大”对合规管理的影响。

二是要正确平衡合规和关系型贷款的关系,既要坚持制度做业务,又不能机械地执行制度而妨碍业务的发展,要对制度进行发扬与创新。每一项业务都有其关键环节,也就是风险点,在风险点上一定要坚持制度,在其他环节上则可以视情况而定,实现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

三是不断增强执行力,为合规建设提供保障。和谐的员工关系和严格的制度管理本身并不矛盾。严格的制度落实,既是对员工的保护,防止因人情代替制度而导致的违规现象出现;又是对关系型贷款的“人情关系”的正确引导,发挥其积极的一面,克服其消极的方面。

四是要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要加强学习教育,结合行业实际,提出可供全员尊崇的、有自己特色的、受社会认同的、能适应时代要求的一系列合规理念。树立合规从高层做起,全员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理念,推行诚信与正直的职业操守和价值观念,提高全员合规意识。

五是建立合规风险管理的后续评价和考核机制。对合规风险管理的制度执行情况要纳入日常的监督之中,并对一定时期内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之中,建立起对合规经营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参考文献

[1]Berger,A.N.Udell,G.F.,2002, “Small Business Credit Availability and Relationship Lending: The Importance of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Economic Journal, Forth coming

[2]Berger,A.N.Udell,GF.,1995.“Relationship Lending and Lines of Credit in Small Firm Finance”, Journal of Busi-ness,68,351-382

[3]Angelini, P.,Salvo.R,D & Ferri,G(1998).“Availability and Cost of Credit for Small Businesses:Customer Relationships and Credit Cooperatives”.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22,925-954

[4]Banerjee. A.V., Besley,T.W., 1994,“The Neighbor's Keeper:The Design of a Credit Cooperative with Theory and a Test”, Quarterly.Jonmal of Economics 109

[5]Berger, A. N. , andUdell, G. F., 1998. “The eco-nomics of small business finance: The roles of private equity and debt markets in the financial growth cycle. ”Journal of Banking and Finance, 22, 613-673

贷款经营分析篇6

关键词: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经营权;抵押贷款

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涵义

在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我国法律未对其做出定义,2007年施行的《物权法》第125条在我国第一次以法律形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做出了明确界定。该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二、河南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总体情况

农业部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为3.4亿亩,是2008年底的3.1倍,流转比例达到26%,比2008年底提高17.1个百分点。我省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2824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29%,高出全国2.8个百分点,是全国农村土地流转面积占耕地比重较大的10个省份之一,比2010年年底的1313.7万亩增长了50.9%,增速居全国第二。流转出承包耕地的农户达到326.2万户,占家庭承包农户数1978.5万亩的16.5%,比2010年上升4.82个百分点;签订流转合同220.62万份,涉及流转耕地1308.2万亩,分别比2010年增长40.8%和79.3%;签订流转合同占流转总面积的67.6%,高出全国6.5个百分点,比2010年增加了9.8个百分点。我省部分涉农机构开展了与农村土地流转相关的贷款业务,共发放涉及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贷款余额10.57亿元。从放贷银行看,包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内的“三权”抵押贷款主要集中在涉农机构;从贷款对象看,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中在种养大户、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从贷款用途看,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用于种植业、养殖业;从区县分布上,不同区县推进力度不同,我省四个改革试点县(濮阳县、杞县、固始县、汝阳县)相对发展较快。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存在的问题

(一)抵押权难实现。首先从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之后,不能改变所有权性质和用途,其次缺乏真正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还需要各方自行协商实现。因此,当贷款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难以处置抵押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二)抵押物价值难确定。一是未成立相应的专业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机构;二是没有建立对农村土地价值对应的标准;三是银行业机构难以准确认定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实际价值,发放贷款的额度控制较低。

(三)贷后管理难。银行发放贷款后为保证借贷资金的安全,一般会选择监督资金的用途和项目的运行情况。但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的借款目的是从事农业生产,项目地址在农村,但大部分银行的业务重心在城市,进行贷后管理的成本很高而使得银行可能忽视或放弃贷后管理。

(四)贷款风险难以掌控。一是农业生产是受自然条件约束,受政府管控严格的产业,农产品价格比较难预测。二是操作存在风险,在对贷款项目的审查过程中存在忽略某些环节,如目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存在价值评估不够规范。三是我国还没有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设立专门的法律文件,真正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

(五)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不高

由于农村中、小额贷款的收益和成本同所承担的风险不成正比,并且由前面分析可知,抵押物变现难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金融机构的积极性。加之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的业务重心,主要集中在城市地区,往往更看重大企业,更注重大额业务,而忽视小企业,对农民的创业贷款更是慎之又慎。

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环境优化

(一)完善法律法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但因《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抵押处置存在一定的法律障碍。为配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工作的全速推进,先行先试,建议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相关产权的法律框架建设,完善相关法规,出台较为全面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抵押性,以便为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制度的推进提供相应的法律保障。

(二)建立土地流转市场。首先,土地流转市场的建立能够进一步促进土地流转,使土地形成规模化经营,更有利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实施;其次,当借款人无法偿还贷款时,金融机构能够及时的变现抵押物从而获得补偿,并且有正规的、统一的流转市场也会相应的降低交易费用,这是提高金融机构放款积极性的有力举措。最后,也有利于有关部门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土地流转管理机制,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监管。

(三)设立专业评估机构制定评估标准。设立专业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评估机构,制定合理的评估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评估制度。此制度需考虑两点:一是政府应出台评估标准细则,对不同等级的农村土地制定相应价值标准以供参考;二是成立独立的抵押价值评估机构,结合实际,根据农地的地理位置及其他条件,综合农地流转价格,制定科学的评估标准和操作办法。

(四)培育良好的外部环境。一是尽快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淡化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在农村社会体系尚未完善之前,可以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设定一定的限制,以保障农民免于破产。二是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培育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五、风险防范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可能会带来四种风险:经营风险、转移风险、贷款风险和社会风险。在这四种风险中,经营风险、贷款风险是社会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转移风险是社会风险的直接原因,因此,控制经营风险是关键,而控制转移风险则有助于缓解社会风险。

(一)引导资金流向。生产决策直接影响经营风险,农业生产的核心是种什么、养什么、种多少、养多少的问题。各级政府建立农业信息体系,强化信息引导,建立县乡两级信息处理系统和信息服务网络,及时收集、整理和各种农业信息,从而引导资金流向。

(二)自然灾害预测与预防。政府要对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农户提供技术支持,从而提升农产品的科技含量,一方面使得农产品抵御灾害能力增强,另一方面还能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主要措施:(1)加强水利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抗旱排涝能力和水资源的利用效率。(2)提高动植物病虫害防治水平。完善动植物病虫害监测预警,对农业经营者进行病虫害防治技术指导。(3)强化农业气象灾害防御工作。充分发挥气象为农业生产服务的职能和作用,气象部门深入开展气候变化对农业生产的影响研究,完善多渠道的气象信息。

(三)发展农业保险。农业保险由于高风险、高赔付率,赢利低,商业保险在农业领域不活跃,保险的范围和种类十分有限。所以应该深入贯彻国务院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积极组建各种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此外,还可以发展合作保险方式。行业性、地区性的合作保险组织以互助共济为目的,不追求赢利,但可以降低成本,是解决一般商业保险公司不愿经营农业保险为题的有效方法,通过农村保险事业的发展来推动和保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发展。

参考文献:

[1] 田野.《农民融资抵押制度创新问题研究》,[J].农村经济,2010年

[2] 赵耀华.蒲勇健.《博弈论与经济模型》,[M].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

[3] 王德霞.2014年:《对当前农村金融现状及改善对策的探析》,《时代金融》第 1期

[4] 刘磊.2013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经济学分析――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与凤冈实践》,《区域金融研究》第4期

[5] 黄向庆.《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及金融支持:几个案例比较》,[J].金融发展研究,2009年

贷款经营分析篇7

关键词:信贷资产质量 审计方法 技巧

在商业银行经营业务中,吸收社会资金发放贷款的业务占主导地位。反映在银行资产结构上,长短期、逾期商业贷款占资产比例一般超过50%,贷款利息收入也是目前商业银行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之一,一般超过总收入的60%。贷款资产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银行的经营风险,利息收入多少直接影响银行的经营成果,因而信贷资产及利息收入的审计成败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整个银行财务报表审计的成败。现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和利息收入审计浅谈几点体会。

一、信贷管理内控系统的了解和评价

现时我国商业银行一般都建立了审贷分离的内控制度,用以规范贷款操作,控制贷款风险。但由于各种利益驱动和人为因素影响,部分制度不能被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严格执行,因此在审计前首先应该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了解和评价。

首先,从贷款调查和评估、贷款审批、授信管理、贷后检查、责任约束等内部控制关键点着手,与银行相关管理人员交流、参考银行制定的具体管理制度,了解整个信贷管理制度和流程,初步判断控制制度容易产生问题的薄弱环节;其次,关注银行信贷计划,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实行总分支行制,银行信贷计划由各商业银行总行制定,报人民银行审批后分解落实具体指标至下属各级分支机构。由于信贷计划制定时与计划执行期的经济环境、政策环境等因素变化与信贷计划调整往往无法同步,经营管理人员业绩考核会遭受很大压力,从而影响放贷时的风险控制。因此,应关注信贷计划到执行的政治经济环境变化和信贷规模各个时期的规模变化,分析异常,找出容易出现风险的审计区域;再次,根据次级、可疑和损失类不良贷款占比状况初评银行的内部控制状况,如果一家银行的不良贷款比例较高,一般超过40%,往往说明该行的内部控制未得到有效执行,应加大审计实质性测试程序。

二、对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进行总体分析

对银行信贷管理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有一定的了解和评价后,应对年末贷款余额五级分类表进行总体分析。按照国际通行办法,银行贷款一般分为正常贷款、关注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五类级别(前两者为正常贷款,后三者为不良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定,对五级贷款分别计提1%、5%、25%、50%和100%的呆账准备。

对信贷资产状况进行总体分析,应运用分析性复核方法,分析贷款在各行业的分布结构和比重,了解银行重点客户所在行业,结合各行业整体经济形势和经营风险测评五级分类的总体合理性,若银行贷款集中在风险性较高的行业或受国家宏观调控影响较大的行业,应重点关注贷款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和现金偿债能力,进行财务指标分析,必要时进行下户调查贷款户的实际生产运营和盈利能力情况。此外,比较期初、期末贷款五级分类变化是否过大,关注有无异常或巨额的增减,并与利润的增减变动相联系,判断有无为完成考核指标的需要,而对信贷资产分类进行人为调节。同时,对由正常类转为不良类、或由不良类转为正常类贷款应特别关注其合理性。

三、审计样本的抽取

抽取审计样本进行测评,通常可以选择金额较大、资产质量等级异常变化、贷款存续期受政策影响较大的行业贷款、逾期贷款或欠息贷款贷款进行抽样,同时对于关联互保、资信不良、反复借款、以及融资较大、资金链单一的借款人贷款要提高重视。

四、信贷档案的审查

在进行抽样审计时,应关注银行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的“三查”制度的执行情况。审查信贷资料时,应查看贷前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和还贷能力有无严谨分析,对经营性现金流量和项目未来回收现金流量有无作出科学测算,对抵押贷款的资产质量、价值和权属有无调查评估,贷款有无经过相关权限的审贷部门批准,有无限制性批示。应特别关注频繁换据、展期及其他重组贷款的贷款手续是否完备、贷款抵押是否有效、贷款条件是否变化、贷款利息是否能按期支付。此外,对银行贷后检查情况应予重点进行测评,包括按期取得贷款企业财务报表以及对经营情况、资产状况、现金流量的分析,对重大经营及财务决策的掌握,对行业整体政治、经济情况的研析等。

审计人员经检查信贷资料和评估测算借款人财务指标,如果银行信贷程序严密合规,借款人财务资料真实完整,财务指标分析科学合理,一般可认为银行信贷资产质量分类准确。否则,审计人员应重新认定五级分类等级。

五、对抵押、质押、保证贷款的关注要点

对于抵押贷款的,要关注抵押资产的产权归属、变现能力和实物状况。审计人员可向工商局、房管局、土地局等抵押登记单位发函询证,调取抵押资产资产评估报告测评抵押价值是否合理,应审查抵押资产有无留置权的限制,要关注未办理土地使用证和使用性质为划拨和租赁,以及未缴足土地出让金的重大缺陷抵押;是否存在公园、学校等公益财产的无效抵押;有无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质押,有无争议性或难以执行的质押担保,如学校收费权、公路收费权等;对于信用担保的,有无交叉担保及集团内部关联担保,有无不具资格的担保,如政府机关和授权之外的分公司担保,尤其是政府工程、财政部门的承诺函等实际上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借款人的第一还款能力不足,那么第二还款来源的充足与否对信贷资产质量评级至关重要,审计时应特别注意。

贷款经营分析篇8

____年是我市联社改革进展最快、经营机制最活、管理最规范、经营成效最显著的一年。联社营业部在联社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坚持以深化改革为中心,以组织资金、清收盘活为主线,以支持经济发展为己任,全力推进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工作,提高信贷服务和经营管理水平,联社营业部各项业务运行平稳、改革工作不断深化、支农水平进一步提高,各项收入不断增加,费用支出控制合理,经营效益逐步好转,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前三季度财务执行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业务经营情况

截止*00*年*月末,联社营业部业务经营主要呈以下特点:一是各项存款持续增长;二是贷款规模扩大,支农力度增强;三是股金结构不断优化;四是财务状况明显好转。

(一)存款变化情况分析

截止*月末,全口径统计存款余额为____*0__万元,比年初上升____万元,增幅__.*0%,比上季度上升______*万元,增幅*.__。联社下达全年存款计划为*000万元,完成计划的______.__。从存款结构上分析,对公存款款余额为____万元,占各项存款比例为*0,比年初上升____万元,增幅__*.__,储蓄存款余额为____万元,占各项存款比例为*0,比年初上升____0____*万元,增幅*0.__。上升的主要原因:一是随着信用社改革宣传力度加大,客户对信用社的信任度得到提高,联社在全辖广泛开展“组织存款先进集体”、“揽储标兵”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全员揽储积极性,使存款大幅上升;二是联社推行存款日均余额考核办法,实行“存贷款一体化营销”,加强与行政事业单位的沟通,吸收低成本存款,确保各项存款稳步增长;三是加强员工素质教育,提升柜台服务质量,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充分发挥人员优势,坚持人跟客户走,那里有存款就到哪里揽存款,不断壮大资金实力。

(二)贷款变化情况分析

截止*月末,各项贷款余额为__0__万元,比年初上升____万元,增幅__.__。存贷比例为______。正常贷款余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各项贷款比例为__.__,比年初上升____万元,增幅__;不良贷款余额为__*0万元,占各项贷款比例为____*。从贷款投向上看,截止*月末,农业贷款余额为__________*万元,占各项贷款的__。其中:农户贷款余额为____0__*万元,占各项贷款的__.__;农村工商业贷款余额为____0__*万元,占各项贷款__.__;其它贷款余额为______万元,占各项贷款____%。从上面的数字可以看出,联社营业部贷款增加主要以农业贷款投放为主,支农力度进一步加大。分析贷款增加的原因主要是:*00*年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起步之年,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农村信用社支农水平,充分发挥出农村信用社作为支农主力军和联系农民最好的金融纽带作用,增大了农业贷款投放量,上半年累计发放贷款____*0__万元,有力地支持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三)股本金情况分析

截止*00*年*月底,营业部股本金总额__0万元,较年初底增长______万元。其中:资格股__*万元,占比为____*;投资股__*万元,占比__。

二、财务收支情况

截止*月末,联社营业部实现各项收入__*0万元;各项支出______0万元;实现利润__0万元,超全年利润任务指标__*万元。

(一)各项收入分析

前三季度,联社营业部共实现收入__*0万元。其中营业收入____万元,占比__%,投资收益____*万元,占比____%。

(____)利息收入。止*00*年*月末,联社营业部累计实现利息收入______*万元。其中农户贷款利息收入*0____万元,农业经济组织贷款利息收入____*万元,农村工商业贷款利息收入__*万元,其他贷款利息收入____*万元.从利息收入各分项结构看,农户贷款利息收入占利息收入的*0,农村工商业贷款利息收入占利息收入的__,农业经济组织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____.____*%,其他贷款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____.__%,充分说明农村信用社立足“三农”,面向农村,服务农民的宗旨得以贯彻落实,有力支持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金融机构往来收入。止*00*年*月末,联社营业部累计实现金融机构往来收入______万元。其中其他利息收入__万元,准备金存款利息收入__万元,调剂资金利息收入______万元,专项央行票据利息收入____*万元。

(*)手续费收入。止*00*年*月末,联社营业部手续费收入____0万元,手续费收入在总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主要是农信社的代收代付、工资、保险等中间业务开展太少的原因。

(二)财务支出分析

上半年总支出______0万元,其中营业支出______*万元,税金____*万元。

⑴利息支出。止*00*年*月末,联社营业部利息支出为______万元,主要是存款总量增加致使利息支出相应增加。其中:活期存款利息支出*0万元,活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____*万元,定期存款利息支出*万元,定期储蓄存款利息支出为__万元。

⑵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止*00*年*月末,联社营业部金融机构往来利息支出为__*万元,借

银行款利息支出__0万元,调剂资金利息支出______万元,同业存款利息支出*0万元。

⑶手续费支出。止*00*年*月末,联社营业部手续费支出为*0万元万元,

⑷营业费用。止*00*年*月末,营业费用为______万元。其中主要费用为业务宣传费*.*万元、广告费*万元、业务招待费____*.*万元、钞币运送费____0.*万元、安全防卫费__.*万元、职工工资______.*万元、福利费____*.*万元、劳动保护费__.*万元、劳动保险费__.*万元、差旅费__.____万元、租赁费__.*万元、修理费____*万元、上交管理费__.*万元、住房公积金____*.*万元、其他费用____*.*万元。

⑸其他营业支出。止*00*年*月末,我县农村信用社其他营业支出为__*.*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旧费*万元、呆帐准备______.*万元。

(三)利润分析

实现利润__0万元,超全年利润任务指标__*万元。

(四)其他经营指标执行情况

止*00*年*月末,联社营业部费用率为__,百元贷款收息率为*.__,付息率0.__%,资产利润率____.__%。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不良贷款增长金额较多,主要是__*有限公司____水泥厂贷款*000万元到期后企业流动资金不足,无法按期还款,清收盘活及处置不良贷款难度大。

四、下一步措施

(一)信贷管理方面

一是加大信贷管理制度的推行力度,规范操作,严防风险。明确了职责及贷款逐级审批的额度和各种形式贷款所需资料等,要求各信用社贷款业务操作必须依规操作、照章办事,规范了贷款行为。同时加大到期贷款收回率的考核力度,有效防止不良贷款的前清后增的现象。二是加强对新增贷款的管理。*00*年以来,我们加强了对新发放贷款的管理,三是把好信贷管理责任关,从经营者与管理者自身入手预防道德风险。新增贷款第一责任人制度的执行,克服信贷管理中的责任不清,权、责分离问题,确保了贷款的合规合法和按期收回。

(二)增收节支方面

____、加大对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检查监督力度,合理控制成本、费用。

*、把注意力放在风险相对较小、效益高的中小额贷款业务上,改善我县农村信用社的产品结构,形成新的利润增长点。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