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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装公司营销方案8篇

时间:2022-04-01 21:39:57

家装公司营销方案

家装公司营销方案篇1

以下将从三个方面对宝鸡“城市人家“装饰公司的品牌营销现状进行深入分析。

(一)宝鸡城市人家装饰公司概况

宝鸡城市人家装饰公司于2011年3月18日在火炬路正式开业,是宝鸡唯一一家全国家装连锁直营公司,目前是宝鸡规模最大、最权威、最环保、健康、设计最多元化的家装公司。作为一家专业性装饰企业,公司一直将设计水平和工程质量作为企业实力和塑造品牌的头等大事来抓。所有工程实行两年保修制、终身维修制。公司积极引用IS09002国际质量认证体系,大力提升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以一流的设计和完善的服务,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二)对公司进行SWTO分析得出的结果

笔者运用SWTO方法对城市人家进行分析,结果发现:应该运用S+O=SO优势+机会,使内部优势与外部机会相互一致和适应,企业用内部优势赢得了外部机会,使机会和优势充分结合和发挥出来,产生杠杆效应。

(三)宝鸡城市人家装饰公司品牌优势和问题

1.宝鸡城市人家装饰公司品牌建设已具备的优势

(1)是同行业中较早致力于品牌建设的企业之一。公司自03年成立伊始,就注重品牌建设,在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

(2)已经初步确立了著名家装公司的品牌形象。公司决策层有较强的品牌创新意识,品牌营销方案设计者、实施沟通渠道便捷。

(3)设计概念强。重视设计师的培养,和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并把独特的设计作为公司的一项重要竞争力来抓。

2.宝鸡城市人家装饰公司品牌建设存在的问题

上文分析了家装企业所面临的宏观的环境,相应的机遇与挑战对于城市人家一样存在。为了更为有效地为其设定品牌营销方案,下面具体分析一下宝鸡城市人家公司自身存在的问题。

(1)缺乏周密的品牌战略。公司当初进入宝鸡家装市场没有经过系统的市场规划,企业经营者对品牌的价值认识不足,盲从客户的需求,没有自己的个性,流于大众。导致品牌美誉度下降

(2)营销资源匮乏,品牌管理能力较弱。长期只注重产品品质的提高,造成了企业在营销领域比如营销人员、市场意识、营销策划、销售管理、品牌规划与管理等方面相对匮乏。

(3)对于出现施工或设计上的问题,未能及时地处理,造成美誉度大大下降。

二、宝鸡城市人家装饰公司品牌营销优化建议

鉴于以上分析,城市人家在今后的品牌营销过程更应注重品牌调研,开展诸如品牌重新定位等一系列优化工作。

(一)品牌调研

对宝鸡现有家装公司进行详细的市场调研,设立科学、严谨的调查体系和指标,以便彻查了解当地居民对家装公司的各方面需求和影响城市人家发展的各种因素。只有通过一手资料的摸查和二手资料检索汇总,建立一套企业的市场营销信息系统,才能使公司对今后发展战略有较为清晰的脉络。

(二)宝鸡城市人家品牌传播设计

品牌经营是参与市场竞争的高级形式,体现着优异的投入产出效率。

1.宝鸡城市人家“精细化”管理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今后,城市人家必须要把广大消费者和一线工人的基本利益放在首位,充分体现和保护消费者和工人的切身利益,使行业、企业、工人和消费者之间实现和谐发展。

第二,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服务的原则。要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服务的基本原则,充分考虑了客户的特点和特殊环境,针对其特殊性进行服务,避免存在“一刀切”的情况。

2.正确运用整合传播

在这个过程中,关键要看资源的应用是否符合企业的现实条件,手段的运用是否符合企业的目标,是否体现了企业的策略,从而确定在哪些方面进行整合,整合传播的表现方式是“统一”传播整合的整个过程都必须做到目标统一、策略统一、形象统一,使企业的资源全都朝向一个共同的方向。

(1)完善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平台

城市人家意欲成为强势品牌必须要争取做到,无论是所谓正式人员,还是临时人员,都要使他们明白自身的表现对于品牌建设的重要性,尤其是在那些能够演绎和表现品牌核心价值及品牌理念识别体系的关键环节。

1)品牌培训从员工开始,品牌培训要从最基层的员工开始。往往越是基层的员工越能更好的向消费者传递品牌相关的价值,可以说他们即使是能够向消费者提供品牌体验,也是间接的提供。而这种效果恰恰不如基层员工带给消费者的直接体验。

2)让企业凝聚力推动品牌发展,在一个缺少凝聚力的企业员工的责任心,热情就会大大降低。同样,也不可能为消费者带来美好的品牌体验,更别说用员工的行为体现品牌个性。

(2)优化品牌服务。

1)优化客户服务流程。公司实行完全计算机智能化的内部管理,图纸设计、施工工艺、项目管理以及材料监控众多流程,都采用最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让每位客户能够确信城市人家服务的专业。

2)施工跟踪服务,质量在过程中体现。除了工艺精湛的旎工队伍,公司在工地上应有专门的项目经理对该工地负责,项目经理监督并协调设计师、预算员、材料员、施工班组的工作,是施工管理者和施工质量控制者。

3.宝鸡城市人家品牌传播方案设计

形象地讲,城市人家品牌传播方案基本思路可以概括为:推拉结合,软硬兼施。具体解释如下:

推:组织训练一支强有力的销售队伍,直接向消费者推广。并以此为基础发展更多的忠诚客户,让客户的口碑去影响另一批人。

拉:通过媒体、公关和促销等手段将资讯传达给目标受众,刺激其采取行动。

软:通过资源组合进行消费引导和拉动。如人气指数监测、个性化与亲情化服务、标准化互动等。

硬:品牌画册、CIS手册、POP、会刊、指南等资源,对消费者构成视觉和理念等方面的冲击。

(三)宝鸡城市人家品牌延伸设计

1.宝鸡城市人家从家装品牌向家装、工装品牌延伸

宝鸡城市人家从家装品牌向家装、工装品牌延伸。工装泛指有一定规模的公共场所设施的装饰工程,家装要在确保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更多的融入居住者的个人色彩。从大的风格到小的配饰,从水、电的管线铺设到窗帘布艺的软性装饰,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就要求家装设计师素质要全面,不仅专业要强,还要有一定的生活经验,懂得品味生活。’另外,在施工方面,工装在方案计划成熟后即投入实施,并要尽早投入商业运延伸作。

2.宝鸡城市人家家装品牌向装饰材料品牌

宝鸡城市人家从家装品牌向装饰材料品牌延伸。作为多年从事门窗加工的企业,对铝材有着特殊的感情,并且对铝材在民用方面的特性,用途,及渠道有着深入的了解。基于此,宝鸡城市人家建立公司的加工车间,生产铝塑板、推拉门铝型材和推拉门、壁柜门。这个方面的延伸即属于相关延伸,也属于产业上的向上延伸。

(四)加强品牌保护

城市人家公司从三个方面全方位对品牌进行保护:

第一,品牌经营保护。品牌经营保护是指采取各种经营手段与措施练好内功,保护与提高品牌形象。

家装公司营销方案篇2

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纳税筹划

1.房地产开发公司代收费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纳税筹划

例:易发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下设一家全资物业管理公司。2005年度易发公司代收水电初装费,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项配套费5,000万元,代收手续费收入为250万元,合计收入5,250万元。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及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因此,易发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力口计算如下:

(1)应缴纳营业税=5,250万元x 5%=262.50万元;

(2)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62.50万元x 7%=18.375万元;

(3)应缴纳教育费附加=262.50万元x 4%=10.50万元;

三者合计为291.375万元。

对此案例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进行纳税筹划。文件中规定,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业务。因此,对于物业管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征收营业税,只对其从事此项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因此,易发公司的纳税筹划方案为:由其下设的物业管理公司代收水电初装费、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项配套费5,000万元,代收手续费收入为250万元。物业公司代收水电初装费、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项配套费5,000万元不需征收营业税,只就代收手续费收入250万元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因此,三税合计仅为13.875万元,减少了277.50万元。

2.安装企业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纳税筹划

例:金丰安装公司与宏图工业公司签订了一份生产线安装合同,合同约定:金丰公司为宏图公司安装一条生产线,安装合同总价为4,000万元,由金丰公司代宏图公司购买安装用机器设备,价款为3,500万元,安装劳务费为500万元。安装生产线完工验收合格后,宏图公司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4,000万元给金丰公司。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按此规定,金丰公司代宏图公司购买安装用机器设备3,500万元构成安装工程产值,金丰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分别为:营业税120万元(税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8.40万元,教育费附加4.80万元,三者合计133.20万元。

对此案例进行纳税筹划:将金丰公司代宏图公司购买安装用机器设备3,500万元从安装工程产值中剔除,降低金丰公司营业额,只就安装劳务费500万元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可重新签订安装合同,内容改为:安装用机器设备由宏图公司提供,安装生产线完工验收合格后宏图公司一次性支付安装劳务费500万元给金丰公司。按此合同,金丰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仅为16.65万元,比筹划前减少了116.55万元。

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例:金盛公司与红叶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金盛公司提供价值4,000万元的土地,纤叶公司投资4,000万元共同建设商品房,工程完工后,商品房价值8,000万元,双方各自分得价值4,000万元的商品房。在以上合作建房过程中,金盛公司以转止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红叶公司以房屋所有权换取土地使用权,发生销售不动产行为。由于双方均发生了营业税应税行为,均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金盛公司发生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营业税及附中分别为:营业税200万元(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8万元,三者合计222万元。另外,红叶公司发生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亦为222万元。

对此案例进行纳税筹划:根据财税(2002)1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并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因此,纳税筹划方案如下:金盛公司与红叶公司改变合作建房方式,金盛公司出资价值4,000万元的土地,红叶公司出资4,000万元共同成立金叶公司,由金叶公司开发建设商品房,并在投资协议中注明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这样一来,双方均可享受免征营业税及附加合计222万元的税收优惠。

商业企业改变合同订立方式,以适用营业税税率的税收筹划

例:苏华超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7%。苏华超市2005年度与货物供应商签订合同,约定货物供应商2005年度向超市交纳进场费收入合计700万元。按国税发(2004)136号《关于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费用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商业企业向货物供应方收取的部分收入,主要看其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有无必然联系。有直接联系的,视为平销返利,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无必然联系,且提供了一定劳务的,不视为平销返利,按营业税的适用税率征收营业税。按此规定,苏华超市收取的进场费收入应视为下销返利,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金,2005年度因此承担的流转税及附加分别为:

(1)应缴纳增值税=700万元/1.17 x 17%=101.7l万元;

(2)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101.71万元x7%二7.12万元;

(3)应缴纳教台费附加=101.71万元x 4%=4.07万元;

三者合计为112.90万元。

家装公司营销方案篇3

一、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纳税筹划

1.房地产开发公司代收费用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纳税筹划

例:易发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下设一家全资物业治理公司。2005年度易发公司代收水电初装费,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项配套费5,000万元,代收尹续费收入为250万元,合汁收入5,250万元。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及实施细则第14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给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向对方收取的手续费,基金、集资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凡价外费用,无论会计制度规定如何核算,均应并入营业额计算应纳税额。

对此案例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十物业治理企业的代收费用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217号)进行纳税筹划。文件中规定,物业治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的行为。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的业务。因此,对于物业治理企业代有关部门收取的水费、电费、燃(煤)气费、维修基金、房租不征收营业税,只对其从事此项业务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当征收营业税。

因此,易发公司的纳税筹划方案为:由其下设的物业治理公司代收水电初装费、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项配套费5,000万元,代收手续费收入为250万元。物业公司代收水电初装费、煤气费、维修基金等各项配套费5,000万元不需征收营业税,只就代收手续费收入250万元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因此,三税合计仅为13.875万元,减少了277.50万元。

2.安装企业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纳税筹划

例:金丰安装公司与宏图工业公司签订了一份生产线安装合同,合同约定:金丰公司为宏图公司安装一条生产线,安装合同总价为4,000万元,由金丰公司代宏图公司购买安装用机器设备,价款为3,500万元,安装劳务费为500万元。安装生产线完工验收合格后,宏图公司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款4,000万元给金丰公司。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8条规定,纳税人从事建筑、修缮、装饰工程作业,无论与对方如何结算,其营业额均应包括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在内。纳税人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所安装的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其营业额应包括设备的价款在内。按此规定,金丰公司代宏图公司购买安装用机器设备3,500万元构成安装工程产值,金丰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分别为:营业税120万元(税率为3%),城市维护建设税8.40万元,教育费附加4.80万元,三者合计133.20万元。

对此案例进行纳税筹划:将金丰公司代宏图公司购买安装用机器设备3,500万元从安装工程产值中剔除,降低金丰公司营业额,只就安装劳务费500万元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可重新签订安装合同,内容改为:安装用机器设备由宏图公司提供,安装生产线完工验收合格后宏图公司一次性支付安装劳务费500万元给金丰公司。按此合同,金丰公司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仪为16.65万元,比筹划前减少了116.55万元。

二,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应缴纳营业税的纳税筹划

例:金盛公司与红叶公司签订合作建房协议,金盛公司提供价值4,000万元的土地,纤叶公司资4,O0O万元共同建设商品房,工程完工后,商品房价值8,000万元,双方各自分得价值4,000万元的商品房。在以上合作建房过程中,金盛公司以转止土地使用权换取房屋所有权,发生转让土地使用权行为;红叶公司以房屋所有权换取土地使用权,发生销售不动产行为。由于双方均发生了营业税应税行为,均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金盛公司发生转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营业税及附中分别为:营业税200万元(税率为5%)、城市维护建设税14万元、教育费附加8万元,三者合计222万元。另外,红叶公司发生销售不动产行为应缴纳营业税及附加亦为222万元。

对此案例进行纳税筹划:根据财税(2002)19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讣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并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因此,纳税筹划方案如下:金盛公司与红叶公司改变合作建房方式,金盛公司出资价值4,000万元的土地,红叶公司出资4,000万元共同成立金叶公司,由金叶公司开发建设商品房,并在投资协议中注明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这样一来,双方均可享受免征营业税及附加合计222万元的营业税税收筹划优惠。新晨

三、商业企业改变合同订立方式,以适用营业税税率的营业税税收筹划筹划

家装公司营销方案篇4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最近对广州海关缉私局移送的这起特大走私案作出一审判决。

高档服装有味

2003年年底,广州海关缉私局就接获举报:广州乃至全国所经营销售的“BURBERRY”名牌服装及服饰产品均是通过非法渠道走私进口的。涉案品牌在服装行业和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其销售点基本设在五星高级酒店、宾馆和高档时装商场。其经营方式采取专柜专卖的方式,点多面广,经过多年的经营已形成固定的销售模式,鉴于案情复杂,缉私局制定了周密的侦破方案。

办案人员兵分多路对分布在广州、深圳、东莞及广东省外的各个“BURBERRY”经营点进行了长达3个多月的艰苦摸查工作,基本掌握了涉嫌走私服装的主要来源渠道、涉案公司的各个运作环节、涉嫌走私服装存放的仓库以及主要涉案人员。

阳春3月,又到了新装上市的时候,一场无声的缉私战斗也在悄然进行……广州市繁华的环市路,广州海关缉私局缉私警察迅速将“BURBERRY”专卖店进行控制,正在销售中的“BURBERRY”服装产品被依法查扣。坐落在越秀山下的一家五星级大酒店商场一楼的“BURBERRY”专卖店同时被缉私警察迅速控制并查扣服装。

傍晚,广州钊域贸易有限公司的仓库也被办案人员控制。当办案人员打开仓库大门时,眼前的情景不禁让人惊叹:这哪里是仓库!简直就是一个服装加工的包装车间,一股衣服发霉的气味扑面而来。此时,正值春夏时装大量进货时节,只见在阴暗的仓库里,满地是皱巴巴的服装、散乱的衣架、衣服胶袋、包装箱、服装的标签、零散的熨斗,已熨烫整洁并包装好的服装与尚未加工包装的服装形成鲜明对比。此刻,在“仓库”内干活的工人们早已下班,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把这些被“水客”们用普通纸箱压得皱巴巴的服装一一熨平。若不是亲眼所见,谁能相信这里堆放的就是在星级酒店柜台售卖的“BURBERRY”高档服装呢!

与此同时,广州海关缉私局通过协查提请南京、深圳、郑州等地海关缉私部门展开统一行动,协助查扣涉嫌走私进口的“BURBERRY”专卖店的服装,一举撕破了广州钊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钊域公司)的服装销售走私网络。

“蚂蚁搬家”式走私

钊域公司的老板――苏永军,早年因耐不住国营单位的清贫,下海经商,通过摆地摊,贩卖贺卡等小玩意过活。20世纪90年代中期,他和退役的击剑运动员陈俭怡合伙做起了服装生意,从此结成“黄金”组合,服装生意越做越大。

1998年他们取得了“BURBERRY”服装在内地的权。以经典的苏格兰格子图案著称的英伦名牌“BURBERRY”,是世界服装界的“贵族”。到2003年,“BURBERRY”给他们带来的纯利润一年就达1300多万元。但贪得无厌让他们铤而走险,他们想到了用“蚂蚁搬家”的办法走私服装――每次从香港发货时,都由一个叫施明亮的香港人到香港“BURBERRY”中国区总的仓库提货,再由他负责设法把货物化整为零,夹藏在申报进口快件中偷运到广州。

2004年3月10日案发当天,缉私警察查封仓库后,马上赶到钊域公司抓捕苏永军等人,却扑了空。苏永军和陈俭怡已经在十几分钟前带着一堆资料跑了,公司只剩下一些茫茫然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的员工。由于苏和陈的逃跑,大量证据转移,使原本迷雾重重的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这时,另一个关键人物走进了办案人员的视眼。

施明亮,香港某物流公司老板,是负责“BURBERRY”服装走私进口的关键人物,2004年3月12日,施明亮在其朋友家中落网,一张“蚂蚁搬家”走私关系图在办案人员的眼前逐渐清晰起来。

施明亮表面上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物流公司经理,实际上却有着瞒天过海的“能耐”:他只需区区29港元就可以把一公斤“BURBERRY”服装从香港运到广州。原来,施明亮从仓库提货后,先将货物交给“水客头”孙海平,孙进一步把货物化整为零,以裤子7港元/条,衣服5到6港元/件的价格,交由罗湖口岸、沙头角口岸的“水客”们带过关,过关集中后马上通过货运公司快递到广州,由施明亮的“马仔”蓝仲弦、吴飞提货后,送到钊域公司的仓库。

除这条渠道外,施明亮还可以22港元/公斤的价钱将货物转交到一个绰号“肥牛”的香港人手中,由“肥牛”通过集装箱夹藏的方式偷运进境,再通过“肥牛”的“马仔”小潘,将货物运到广州交给蓝仲弦、吴飞。

经过深入细致的追查,办案人员取得了香港“BURBERRY”中国区总的配合和支持,该公司提供了自2002年6月以来销售给钊域公司的交货资料明细表、装箱清单等重要证据,足足有1米多高,经核实,仅2002年6月至2004年3月间,钊域公司就走私进口“BURBERRY”服装及系列产品共计7万多件(套)。

为掩盖走私进口服装的进口来源,钊域公司多次通过广州某进出口公司利用货运渠道合法进口一些服装及其产品,以这些进口货物单据入账,掩盖商场销售走私货物的来源。他们通过大量购买增值税发票,为走私货物批上合法外衣,竟多次躲过了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的检查。

办案人员以钊域公司提供给商场的货物增值税发票为切入点,查证开具货物增值税发票的广东中山、惠州两家公司已经因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追查,巧合的是,就在办案人员苦苦寻觅这两家公司的时候,涉案嫌疑人周某也被中山市公安机关抓获,周某供认出钊域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高达数千万元,从而进一步印证了其走私服装的事实。

2004年6月中旬,苏永军与陈俭怡在企图逃离广州时,在火车站被抓捕归案。

“蛀虫”将再无洞可钻

此案虽然已经告一段落,但对于规范国际名牌服装的进口秩序却意义深远。

随着国际名牌快步走进人们的生活,国际名牌的经销商和商们,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显得异常活跃。“BURBERRY”品牌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登陆中国内地市场,苏永军等人凭着个人的精明能干,抢得先机,为“BURBERRY”品牌在中国内地市场的开拓立下“汗马功劳”,自己也挣得盆满钵满。但由于自身素质的低下及法制观念的淡漠,虽然其商品档次越做越高,生意越做越大,但始终没有摆脱发家时小商贩投机取巧的低劣手法,走私带来的高额利润让他们欲罢不能,最终越陷越深。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法制环境的完善,进出口秩序日益规范,海关不断加大打击走私力度,苏永军们的“东窗事发”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家装公司营销方案篇5

西门子股份公司系“SIEMENS”商标的专有权人。该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包括开关、插座等。西门子(中国)有限公司(简称西门子公司)经授权获得该商标的普通许可使用权,并可以其自己的名义在中国大陆提起知识产权相关诉讼。

2010年5月,西门子股份公司发现北京万家灯火家居装饰市场某摊位可能销售了侵犯其商标权的产品,委托某律师事务所向该摊位经销商邮寄了《律师函》,称该摊位可能销售了未经西门子股份公司授权的开关、插座等电气产品,建议其采取相关措施。

2010年6月19日,西门子公司在该摊位公证购买了涉案开关、插座若干,并取得收款金额为122元的《收据》一张和盖有“北京万家灯火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代开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以及名片各一张。

郑某系该摊位的经营者,并确认收到了该律师函。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郑某销售的产品与西门子公司的正品进行比对,西门子公司的开关、插座产品的正品内侧均印有20位编码,郑某的产品上没有编码,且二者在产品外包装袋、产品构造等方面均存在明显不同。

西门子公司还了北京万家灯火家居装饰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家灯火公司),理由是其未尽监管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商标直接侵权的认定

商标侵权可分为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种。直接侵权行为包括新《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前(一)至(五)项,即(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该条第(六)项属于间接侵权的情形,即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就本案,海淀区法院认为,郑某认可收到了律师函,其应当知晓其销售的涉案商品系假冒西门子公司注册商标的商品,且郑某作为经营者,其亦未证明其销售的开关、插座商品具有合法来源,故其销售假冒西门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主观过错明显,构成侵权,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万家灯火公司是否侵权

本案的争议在于,万家灯火公司并非直接的行为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海淀区法院认为,郑某系经工商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其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灯具,与其实际经营的项目一致,万家灯火公司为其提供发票并无不妥。西门子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公证购买涉案商品之时万家灯火公司知晓郑某销售了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西门子公司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万家灯火公司在收到本案状之后应当知晓郑某销售了涉案商品,但在诉讼中,西门子公司认可郑某在收到本案状之后已经停止销售涉案商品,故万家灯火公司在知晓郑某销售了涉案商品之后,已经尽到及时有效制止的义务,不构成对西门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而在前几年我们熟知的秀水街公司相关案例中,法院却认定秀水街公司为被告于某的涉案侵权行为提供了便利条件,存在共同的侵权故意,构成共同侵权。

同样是综合市场,为何万家灯火公司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秀水街公司却成为共同的侵权行为人?

综合市场监管义务的认定

不管是万家灯火公司还是秀水街公司,作为综合市场,两家公司均与相关摊位的经营者签订了租赁合同,约定承租的摊位位置、面积、经营范围、租赁期限等,从租赁合同中约定的两家公司的权利 义务看,均包括对市场进行统一经营管理,有权决定市场经营时间、经营品种、范围等,可以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调整,有权监督乙方的经营活动,另一方面,秀水街公司负有维护市场秩序,制止违法行为,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等的合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综合市场作为经营管理者,提供经营场所,应知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行为属于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故综合市场如果可以认定主观上存在“应知”情节,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在西门子公司案中,权利人律师函寄送的对象为摊位的经营者,且在收到本案状之后,郑某已经停止销售涉案商品,故万家灯火公司已经尽到及时有效制止的义务。在秀水街公司案中,权利人给秀水街公司的律师函中已经列明了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具体摊位,要求秀水街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如有问题可与律师联系,并提供了详细联系方式,但实际上,秀水街公司并未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制止涉案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致使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继续。故可以认为秀水街公司存在“应知”的情节,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综合市场知识产权法律

风险提示

综合市场规模大,涉及摊位多,涵盖文具、服装、鞋帽、五金、建材、家电等各行各业,产品质量也参差不齐,知识产权法律风险比较多。综合市场如何积极有效应对?

首先,综合市场应当做好登记备案工作,认真审查摊位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经营资质,留存好身份证、营业执照等主要证件的复印件。尤其应当注意审查实际经营者与登记备案经营者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的,及时做好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其次,综合市场应当与摊位经营者签订相关合同,明确约定各项权利义务,尤其是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要求在综合市场内诚信经营,保证其展示及出售的产品具有合法权利,不侵权他人知识产权。综合市场还可以就如因摊位经营者原因导致侵犯知识产权时,综合市场被判承担责任时,约定具体如何在摊位经营者和综合市场之间进行分担。

家装公司营销方案篇6

网购的兴盛使得服装行业的竞争更加激烈,要想在业内立稳脚跟,必须提升品牌知名度,使品牌得到更多消费者的认可。

服装网络推广早已成为企业和商家的营销手段之一。服装网络营销作为一种新的营销方法和经营理念已经被服装领域所接受并迅速应用到服装营销实践中来。目前,服装企业开展网络营销已比比皆是,但如何更为有效地运用网络营销手段来提高服装企业的经营效绩,是服装业内人士更为关心和不断研究的主题。

一个优秀的网络推广团队对于网络营销来说至关重要,服装口碑营销供应商西美互动是一家由网络品牌专家和网络营销工程师组成的互联网营销团队,对服装行业的网络营销把握得非常精准,体验和话题及事件营销都非常独到、细致,曾有过很好的案例。

服装网络营销的需求

曾有人说,现在的网络推广公司有很多,要选一个利用网络提升品牌、促进销量、增强品牌忠诚度的公司才能真正帮助自己全面运营互联网品牌。其实现在的网络推广有了很多的新理念,重要的是要跟得上网络潮流。知音体和病毒式推广对于西美互动来说可算是拿手好戏,但西美互动的强项不止与此,它善于捕捉当下网络上的流行元素,并能通过制造话题、发挥创意等方式将这些元素与产品紧密结合起来,集合成软文、漫画、视频flash等等形式到网上,吸引眼球的同时将产品或品牌很好地予以推广,提升品牌知名度,令品牌获得更多消费者信任。

对于服装网络营销来说,品牌的推广尤为重要。西美互动能够结合品牌,根据客户想表达的深层思路进行事件营销策划,同时在人物选择和环境上能做到符合企业品牌的定位,对事件营销的运作、节奏的把握也非常准确。

西美互动拥有良好的互联网媒体和客户资源,加上为互联网公司服务,在互联网营销方法上处于顶尖行列。它早期为淘宝服务,专做服装网络营销供应商,对网上用户的购买行为十分了解,这方面的资源也非常充足。与西美互动合作能够让品牌提升一个层次,西美互动真诚地为客户着想,会给客户提出许多良好的建议,帮助企业达到很好的营销效果。

西美互动的团队成员包括传统品牌公关策划人员和网络营销管理人员。西美互动的网络品牌顾问是由一批互联网品牌管理和顾问专家组成,它的管理人员是由中国早期的博客红人和论坛红人通过专业的品牌策划实践转型而来。

西美互动的网络营销从业背景

家装公司营销方案篇7

涉案服装品牌在服装行业和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其销售点基本设在五星高级酒店、宾馆和高档时装商场,其经营方式采取专柜专卖,点多面广,经过多年的经营已形成固有的销售模式,在省内外形成了供、销一体的销售网络。

短短两年,走私的“BURBERRY”品牌服装就达7.6万件,案值近亿元,偷逃税近2000万元。

这是中国海关迄今为止破获的最大宗走私进口国外品牌服装案。

利欲熏心走私发家

2004年3月,春天的气息已渐浓,又到了新装上市的时候。广州市繁华的环市路,是各大商家争夺的商业旺地。3月10日下午,两辆警车静静地开到了广州某名牌广场门口,广州海关缉私局缉私警察迅速对一楼的“BURBERRY”专卖店进行了有效控制,正在销售的“BURBERRY”服装产品被依法查扣。

坐落在越秀山下的某五星级大酒店,商场一楼的“BURBERRY”专卖店同时也被缉私警察迅速控制住,正在售卖的“BURBERRY”服装被依法查扣。

傍晚,招亿公司设在广州市新广从路永泰钓具城六楼的仓库也被办案人员控制。

当办案人员打开仓库大门时,眼前的情景不禁让人惊叹:这哪里是什么仓库!简直就是一个服装加工的包装车间,一股略带衣服霉味的气味扑面而来。此时,正值春夏时装大量进货的时节,只见在阴暗的仓库里,满地是皱巴巴的服装、散乱的衣架、衣服胶袋、包装箱、服装的标签、零散的熨斗,已熨烫整洁包装好的服装与尚未加工包装的服装形成鲜明对比。

此刻,在“仓库”内干活的工人们早已下班,他们的日常工作就是把这些被“水客”们用普通纸箱压得皱巴巴的服装一一熨平。若不是亲眼所见,谁能相信这里堆放的就是在星级酒店柜台售卖的“BURBERRY”高档服装呢!

与此同时,广州海关缉私局通过协查提请南京、深圳、郑州等地海关缉私部门展开统一行动,协助查扣涉嫌走私进口的“BURBERRY”专卖店服装,撕破了招亿公司销售走私服装的网络。

招亿公司的老板――苏少君,个子不高,早年因耐不住国营单位的清贫下海经商,靠摆地摊,贩卖贺卡等小玩意过活。90年代初,他在广州西湖路租下了一个夜市摊档,改行做起服装生意,开始也只是卖一些低档服装。在舞厅里的一次偶遇,让苏少君结识了陈伊。此时的陈伊还只是一名十几岁的击剑运动员。此后不久,陈伊退役,和苏少君合伙做起服装生意,苏少君的聪明能干与陈伊的长袖善舞,让他们成为一对所向披靡的“黄金”组合,服装生意从此越做越大。

90年代中期以后,他们不仅把生意做进了广州的世贸大厦,还开起了公司,并且开始涉足国外进口的高档服装,从此与“BURBERRY”服装结下了“不解之缘”。此时的进口服装大部分都是从香港走私进口,巨额的利润让他们尝到了进口服装的甜头。到90年代末时,靠小打小闹卖一些进口服装已不能满足他们的胃口,1998年,苏少君终于取得了“BURBERRY”服装在内地的权。经过几年的苦心经营,“BURBERRY”专卖店越开越多,生意越做越大,在进口服装市场占有了一席之地。

此时的苏少君已身兼招亿公司等多个公司的老板或股东,专门组织进口、销售、运输、调拨内地的“BURBERRY”服装。经营方式采取了家族式管理,苏的大姐、二哥、嫂子分别负责财务、仓库、收账等。为了稳定内地的经销“BURBERRY”服装的龙头老大的地位,苏少君派二姐在香港注册成立了一家公司,向香港“BURBERRY”中国区总联系直接订购服装。

以经典的苏格兰格子图案著称的英伦名牌“BURBERRY”是世界服装界的“贵族”。按照国际惯例,名牌产品拥有商掌握着全球的价格决定权,包括在中国内地市场的价格决定权,无论是境外的经营批发商还是境内的商,都不能改变。苏少君作为境内的商,以将近3倍于进货价的价钱出售服装,本来利润空间已经很大,但他的短视和贪婪促使他继续铤而走险,靠走私逃避关税来拓展更大的利润空间。到2003年,“BURBERRY”给他们带来的纯利润一年就高达1300多万元。

怎样躲开服装关税,获取更大的利润呢?这让苏少君等人颇费脑筋。他们采取了自认为风险较低的“蚂蚁搬家”的手法――每次从香港发货时,都是由一个叫司量的香港人到香港“BURBERRY”中国区总的仓库提货,由他负责设法把货物以化整为零和夹藏在申报进口快件中的方法,偷运到广州。

高级场所瞒天过海

3月10日案发当天,缉私警察查封仓库后,马上赶到招亿公司抓捕苏少君等人,却扑了个空。苏少君和陈伊在十几分钟前带着一堆资料跑了,公司只剩下一些懵懵然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的员工。

苏和陈凭着多年的江湖历练,善于伪装,一直以“合法经营”的姿态示人。招亿公司在租金昂贵的广州世贸大厦租用了200多平方米的办公场地,并高薪聘请了法律顾问。他们的逃跑,大量证据转移,使原本迷雾重重的案情变得更加扑朔迷离,侦破工作一时陷入了重重困难当中。

“BURBERRY”服装专卖店进驻的著名大商厦或五星级大酒店,本身对货物来源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他们是怎样蒙混过关的呢?苏和陈的戒心很重,行动诡秘,他们到底是怎样运作的呢?还有,由于采取“水客”走私的手法、化整为零,在肩挑手扛的“水客”群中,哪些藏有“BURBERRY”服装,其中又有哪些是跟这起案件有关的?到底进来了多少,逃了多少税?

办案人员迅速理清了破案思路,结合案件特点,决定从走私运输环节入手。

司量,香港某物流公司老板,是本案负责“BURBERRY”服装走私进口的关键人物,是该案的重要突破口,被锁定为必须尽快缉拿归案的重要嫌疑人之一。3月12日,司量在其朋友家中落网,一张“蚂蚁搬家”走私关系图在办案人员的眼前逐渐清晰起来。

司量表面上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物流公司经理,实际却有着瞒天过海的“能耐”:他只需区区29港元就可以把一公斤“BURBERRY”服装从香港运到广州,这个价钱还不到所应征收关税的10%。

是什么手段让司量拥有如此大的“能耐”?

原来,司量从仓库提货后,先将货物交给“水客头”孙海平,孙进一步把货物化整为零,以裤子7港元/条,衣服5-6港元/件的价格,交由罗湖口岸、沙头角口岸的“水客”们带过关,过关集中后马上通过货运公司快递到广州,由司量的马仔兰弦、吴飞提货后,送到招亿公司的仓库。

另一条渠道:司量以22港元/公斤的价钱将货物转交到一个绰号“肥牛”的香港人手中,由“肥牛”通过集装箱夹藏的方式从东莞偷运进境,或将货物伪报为货样,免税快递运输进境,再通过“肥牛”的马仔小潘,将货物运到广州交给兰弦、吴飞。

早在1999年,苏少君在香港通过他人介绍认识了做物流货运的司量,并成功走私了几票服装进口。直至2001年,苏少君授意招亿公司副总经理陈伊再次联系司量,商定以29港元/公斤的价格作为 “BURBERRY”服装“运输入境”的费用,司量指定了兰弦、吴飞作为货到广州后与陈的联系人,并在兰弦家设置了传真机,传递走私服装的单据。由此,苏少君、陈伊开始了长达3年的疯狂走私服装活动。

在抓紧审讯司量的同时,办案人员展开了艰难曲折的证据收集工作。

经过深入细致的追查,办案人员取得了香港“BURBERRY”中国区总的配合和支持。该公司提供了自2002年6月以来销售给招亿公司的交货资料明细表、装箱清单等重要证据,足足有1米多高。经核确定,仅2002年6月至2004年3月间,招亿公司共计走私进口“BURBERRY”服装及系列产品近8万件(套),案值达人民币9000余万元。

为掩盖走私进口服装的进口来源,招亿公司多次通过广州某进出口公司利用货运渠道合法进口一些服装及其产品,以这些进口货物单据入账,掩盖商场销售走私货物的来源。通过大量购买增值税发票,为走私货物披上合法的外衣,竟多次躲过了工商、税务等执法部门的检查。

同时,办案人员以招亿公司提供给商场的货物增值税发票为切入点,查证了开具货物增值税发票的广东中山、惠州两家公司,已经因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被税务机关和公安机关追查。巧合的是,就在办案人员苦苦寻觅这两家公司的时候,涉案嫌疑人周某也被中山市公安机关抓获。周某供认,为招亿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金额高达数千万元,从而进一步印证了走私服装进口的事实。

中秋节过后不久,在当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水客”头目孙海平在其老家汕尾落网。

守株待兔终擒“隐身人”

案件侦破势如破竹。但是本案最重要的两个人物――苏少君和陈伊,却迟迟没有出现。

30岁出头、早年曾是击剑运动员的陈伊,身材修长,长发披肩,衣着打扮优雅得体,凭着伶俐口才和为人仗义的性格,在名牌服装营销业内崭露头角,月薪高达5万元,成为广州服装行业的“知名人士”。早在2002年,陈伊的男友因走私可卡因“栽”在广州海关缉私警察手里,所以她对缉私警察可以说是既恨又怕。当她一听说仓库被查,嗅觉灵敏的她赶紧带着资料和苏少君溜了,暂时逃过了一“劫”。

事发后,苏少君等人中断了所有的通讯方式,在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

办案人员决定采取迂回战术,把目标放在苏少君的司机身上。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进一步摸查,证实了案发后苏少君并没有离开广州。

转眼间,又是两个月过去了,参与侦办此案的缉私警察黄枫在形容当时的心情时,用了“焦灼”两字。苏少君和陈伊,尤其是陈伊,多年编织起来的社会关系网,使两人仿佛穿上了“隐身衣”。黄枫是一位老刑警,办过不少棘手的案件,却从未碰到过如此狡猾的犯罪嫌疑人――明明就在眼皮底下,就是没有办法抓到!

6月初,办案人员了解到苏少君厌倦了在广州躲躲藏藏的日子,决定和陈伊一起出去“散散心”。他让司机买了三张火车票,打算去安徽省九华山求神庇护并准备住一段时间。办案人员决定在他们上车时一网打尽。

6月11日中午,办案人员将广州火车东站候车大厅严密监控起来,只等“目标”出现。离火车发车还有10分钟,车站的广播不断地催促乘客登车。

在排队上车的旅客中,一身休闲打扮的苏少君终于出现了,但苏的旁边却不见陈伊。此时距离火车发车的时间越来越近,动不动手,何时动手?现场指挥员果断决定,先按兵不动,再等等看。

第一次发车铃刚响过,一名身材高挑、戴着墨镜、着装时髦的女子款款向站台走来,陈伊终于出现了!

说时迟,那时快,守候在周围的缉私警察忽地一下围了上来,在苏、陈还没来得及反应时,迅速将他们一举拿下。苏少君当场吓得瘫软在地上,满头大汗,瞠目结舌,浑身发抖,一扫昔日的体面与风光。

家装公司营销方案篇8

关键词:税收筹划;计税依据;利润;税负

引言

消费税是白酒行业的重点税种,其所占总税负比重大,极大地增加了企业成本,压缩了利润空间。对于很多白酒企业来说,缺乏纳税管理的经验,财务管理人员对于消费税纳税筹划意识不够,同时也欠缺专业系统的纳税筹划知识,导致企业消费税率居高不下,经营状况不够理想。因此,白酒企业如何进行合理有效的税收筹划是十分重要的。白酒企业应该在遵循国家税法的前提下,加强纳税管理,切实可行地减少企业的纳税支出,提高企业利润。本文依据安徽迎驾贡酒公司实际的财务报表数据和具体的生产经营情况,围绕白酒行业的消费税特征,从四个方面为其设计出一套科学合理的税收筹划方案,为其实现节税增利提供基本思路和决策参考。

一、纳税筹划相关理论及行业状况

(一)纳税筹划概念

我们可以发现,在国内外的税收筹划文献之中,不同学者对不同的主体进行研究,对于纳税筹划的概念各不相同。虽然侧重点不同,但是核心关键都是最终要减轻税收负担,达到节税的目的。本文认为,纳税筹划是指利用专业的财务和会计知识,在国家税法规定的范围内,以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数据为基础,通过对企业具体业务的梳理,制定多个科学详细的筹划方案对具体涉税事项进行提前测算,对利润进行正确预测,并且从中选择最优方案实现税负最低,从而增加企业利润,提高企业整体利益

(二)白酒行业消费税概况

从2015年至今,之前走势低迷的白酒行业状态回暖,在白酒价格和销售数量两个方面都呈现出了连续几年的上升趋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规模以上白酒企业完成酿酒总产量119万升,同比增长6.86%;主营业务收入5654亿元,同比增长14.42%;利润总额1028亿元,同比增长35.79%。白酒作为历史悠久的产业,自古以来在国家税收之中充当了十分重要的角色,税法对于白酒行业的限制也较多。在我国,来自于白酒行业的税收收入中除了按照现行税法规定征收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等以外,另外很大一部分来源于消费税税收。相关数据显示,仅在2017年一年内,19家白酒上市公司缴纳税费共计546.52亿元,同比增长16.4%,这充分说明白酒行业为国家税收以及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根据税法规定,我国白酒行业从生产到最终零售都实行单一环节征税。白酒适用于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相结合的复合计征方式,包括按照销售价格以20%的从价税率征税,以及按照1元/1公斤的标准缴纳从量税。白酒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应税销售量×定额税率。销售价格和销售数量是计征消费税的两个关键因素,企业进行税收筹划方案的设计应该紧紧围绕这两个因素展开。

二、消费税筹划方案设计

1.优化生产结构,生产多功能酒类。白酒是缴纳消费税最高的行业,优化其生产结构,不仅能帮助企业在同行业之中脱颖而出,建立竞争优势,获取更为广大的消费群体,同时还有助于企业进行税收筹划,降低高额的消费税,减轻税负扩大利润。从年报之中可以看到,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31.38亿元,其中酒类销售收入为29.01亿元,2017年的销售量为43718.50t,生产量为42407.89t,库存量为3268.37t。那么2017年应缴纳消费税为29.01×20%+43718.50×1000×1/100000000≈6.24亿元。假设采取方案二,公司将这批白酒的1/5再加工为养生药酒,其消费税率为10%,假定其销售价格不变,那么药酒所实现的销售收入为29.01×1/5≈5.80亿元,药酒所对应销售量为43718.50×1/5≈8743.7t;则其他白酒销售收入为23.21亿元,对应的白酒销量为34974.8t。加工的药酒应缴纳的消费税为5.8×10%=0.58亿元,剩余白酒应纳消费税为4.99亿元。根据方案二将2017年的白酒产量按照4∶1的比例分为白酒和药酒进行生产,会比方案一单一生产白酒节税0.67亿元。这样看来,生产多品种其他消费税率较低的酒类,在保证销售收入的情况下,是可以达到节税效果的。

2.设立销售子公司单独核算环节。显而易见的是,消费税的计税依据越小,计算出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也越少。从这方面入手,迎驾贡酒公司可以考虑设立独立核算的销售子公司。白酒行业实行单一环节缴纳消费税,即只在生产销售商品的时候计算缴纳消费税,在其他环节一般只需缴纳增值税。迎驾贡酒公司若是另设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子公司),那么就可以将生产出来的酒品以一个相对较低的价格销售给该子公司,在此环节以较低的应税销售额即计税依据来缴纳消费税,而子公司再以较高的价格对外出售,在此环节只需缴纳增值税而无须再次缴消费税,如此便可合理避税,实现利润最大化。但是根据有关规定需要注意一点,公司销售给子公司的酒品价格不得低于子公司对外销售价格的70%,否则税务机关要对最低计税价格进行核定。那么此时有两种销售方案可供选择:一是直接对外销售;二是先以70%的最低标准计算出最优价格20.307亿元,并以此价格销售给下设的销售机构,由独立核算的销售机构再以29.01亿元的价格对外出售。两种方案对比情况,计算如下:方案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29.01×20%+43718.50×1000×1/100000000≈6.24亿元方案二,通过设立单独核算的销售机构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20.307×20%+43718.50×1000×1/100000000≈4.50亿元采用方案二设立单独核算的销售子公司可以比方案一直接对外出售节税1.74亿元,因此方案二是十分可取的

3.选择“先销售后包装”的包装方式。企业在销售的时候,可以选取不同的包装方式,对于白酒企业来说采取不同的包装方式所缴纳的消费税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先包装后销售”,另一种是“先销售后包装”。包装和销售的先后顺序不同,其计税方式就不一样。税法规定,将不同税率产品成套进行销售的时候,如果会计部门没有分别核算其销售金额和数量,则依据从高计征原则按照这些产品的最高税率来计征消费税。在成套销售之中,企业先包装好后直接销售给经销商,并没有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商品,只能从高计征消费税。下面对这两种包装方案进行对比分析。假设安徽迎驾贡酒公司向经销商销售15000套白酒与药酒的套装礼盒,成套酒销售价格为200元/套,一个套装礼盒之中包括粮食白酒和药酒各1瓶,其每瓶酒都为1斤装的规格(若是单独进行销售,粮食白酒价格为120元/瓶,药酒价格为80元/瓶)。若是选取方案一“先包装后销售”,则无法分别进行核算,依据从高税率计征原则,药酒需要按照白酒的复合计征的计税方法来缴纳消费税,势必会多交税。而在方案二“先销售后包装”的情况下,对白酒与药酒分别核算,药酒只需按照10%的低税率进行从价计征,与方案一相比自然会少交税。方案一,“先包装后销售”。应纳消费税=200×15000×20%+15000×2×1×0.5=615000元方案二,“先销售后包装”。应纳消费税=120×15000×20%+15000×1×0.5+80×15000×10%=487500元通过上述比较可以看到,方案一成套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615000元,若采取方案二则能够节税127500(615000-487500)元。

4.通过委托加工生产节税。在我国,对于不同的加工方式有不同的计税标准,目前的加工方式主要有企业自行加工和委托加工两种。自行加工生产的,以企业的实际销售收入作为应纳税销售额;委托加工生产的企业,应以受托方同期同类产品的公允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如果没有上述价格,则以组成计税价格为计税依据,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一般来说,白酒的实际销售价格会比受托加工方同期同类产品的公允价格高。因此,企业可以通过委托加工的方式来减轻税收负担。但是在委托加工费用高于自行加工生产成本的情况下,企业还是应当选择自行生产。其酒类销售收入为29.01亿元,酒类营业成本为10.41亿元。公司可以自行生产,或者委托其他酒厂加工生产。下面,对不同方案需要缴纳的消费税进行计算分析。方案一,自行生产。应纳消费税=29.01×20%+43718.50×1000×1/100000000≈6.24亿元方案二,委托其他酒厂生产,收回后直接销售。委托加工费无差别点=29.01×(1-20%)-10.41≈12.80亿元从上述的计算可以得出结论,在委托加工费小于12.80亿元的情况下,委托加工生产的组成计税价格就会小于自行生产的计税依据29.01亿元,委托加工生产的应纳消费税就会小于6.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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