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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管理办公室8篇

时间:2023-02-18 11:06:06

采购管理办公室

采购管理办公室篇1

一、合理组织,精心安排,全面做好我市20*年政府采购各项工作。

20*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以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为契机,努力推进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权责明晰化、采购监督科学化、采购手段电子化、采购人员专业化的进程。作为采购办主任,我和市采购办的同志们一起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强化预算管理为立足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年初,我代表采购办与财政局签订了20*年绩效目标责任书,将落实《焦作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复式预算管理制度作为20*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首要工作任务。20*年,结合部门预算的编制,继续加强与局相关职能部门、科室的密切配合,顺利完成我市20*年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起涵盖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公共预算体系。

(二)研究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0*年,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是发挥政府采购改革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一是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制订并出台了《焦作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二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清单的节能产品作为优先采购项目编入预算项目,在采购项目支出已确定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节能产品的预算;三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求各采购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对节能产品的优惠幅度,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等,以体现优先采购的导向性;四是在政府采购的项目评审中,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五是加强监管,保证政策功能落实到位。

下半年,在2009-2010年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和耗材定点招标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范围,在原有范围内增加了计算机外设、led显示屏、办公家具、办公文具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协议供货和定点的实用性。通过扩大范围,扶持自主创新和本地企业的发展;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产品强制或优先采购的政策,充分体现了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政策导向。通过招标,共有161种产品列入2009-2010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其中,有48种列入我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作为强制或优先采购产品。

(三)制订采购机构行为规范,以制度约束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办制订出台了《焦作市政府采购机构操作规程(试行)》。《规程》本着便于实际操作的原则起草,充分考虑政府采购流程的合法性和采购人、采购机构的工作便利性,分别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的采购流程、组织方式、工作纪律、评审原则等事项一一细化,对每一个操作步骤都限定了明确的时间期限,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工作操作标准、目标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力和职责。大大减少了采购机构的拖沓随意行为,大幅度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规程》弥补了我市机构执行行为的监管制度空白,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

(四)建立采购人月例会制度,畅通政府采购反馈、沟通渠道。

20*年,我们制定了预算单位月例会制度,增强对采购行为监督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从三月份开始,每月选择十多家预算单位请到采购办来,畅所欲言,听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当场解惑答疑,解决在政府采购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截止目前,已经召开座谈会8次,参加单位近100家。进一步畅通政府采购反馈、沟通渠道,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力度,从而促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五)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多方动态监督体系。

探索建立监督与处罚并举的动态监控体系,完善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研究从合规性监督向合规性与效益并重监督模式转变,适时开展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起草了《焦作市市级政府采购监督员实施办法》,拟筹建焦作市政府采购监督人员库,对象为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人员。通过随机方式动态抽取监督人员参与政府采购的现场监督,变单方的专业监督为多方动态监督。扩大了政府采购监督层面,也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采购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同时,借20*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由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共同组建四个重点检查工作组,深入预算单位,深入细致的开展了一次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效果显著。

(六)扎实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决定于20*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第一次开展的全国性检查。河南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为此专门发出通知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

为保证我市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首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制订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就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内容和范围、组织与实施、检点及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三是建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工作信息,研究制订工作决策。四是建立了专项检查工作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编印专项检查工作专报,及时总结推广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全市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单位计1232家,其中列入重点检查的363家,圆满完成各项检查工作任务。

通过此次检查,将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有利于督促采购人依法履行程序,采购机构“阳光”操作,供应商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形成财政、监察、审计、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抑制幕后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另外,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能够广泛地宣传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定,提高各方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正确认识;能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推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程。从而进一步实现促进采购人获得质优价廉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供应商在更加公平公开的环境中参与竞争;资金管理部门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节约财政支出的目的。通过专项检查,总结发现、梳理分析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为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构建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七)科学研究,强化考核,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知法、懂法、依法采购的素质建设。

20*年,我们研究科学的培训办法,分对象、分层次地开展政府采购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活动,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实现职业化管理和采购人依法采购、依法理财创造条件。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专家的培训及管理工作,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规范专家入库和抽取使用程序,研究建立评审专家绩效考核制度。20*年,依托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进一步扩充我市政府采购专家库,入库人数现已达到800多人,名列全省前茅。同时,科学划分专家品目,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开通了政府采购专家网上注册、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确保专家抽取流程的公开、透明和保密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专家的入库和抽取使用程序,提高了监管力度。

二是加强对采购机构的考核和管理,完善政府采购机构考核办法,规范政府采购执行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上半年,我们多次召开采购机构负责人会议,以会代训,举行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培训会。会上,通过讲解外地违规违纪投诉案例和我市发生的投诉事件,挖掘自身问题,做到警钟长鸣。最终达到以案例实践理论,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工作方法,开拓工作思路的目的,效果显著。下半年,研究制订并出台了《焦作市政府采购机构操作规程(试行)》,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操作标准、组织方式、工作纪律、目标考核、奖惩措施等等,弥补了我市机构执行行为的监管制度空白,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机构精细化管理进程,提高机构执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是借助会计委派管理中心组织的会计知识业务培训,开展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经办人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知识培训,大范围的对政府采购法规知识进行了宣传普及教育,并当场答疑解惑,帮助各采购当事人解决在执行政府采购时遇到的问题。通过培训,明显提高了采购人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必要性的认识以及执行政府采购的自觉性,为进一步贯彻《政府采购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八)继续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按照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要求,继续全面做好政府采购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20*年,我们继续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同时,通过建立采购人月例会制、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开通政府采购网上征求意见栏目、开展“百名代表进万家”走访活动等等,广泛征求各方对政府采购的意见和建议,并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予以整改。通过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深入挖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制度。通过在全体人员范围内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逐步在采购办内部形成廉洁、公正、讲法规、讲原则的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全年共发政风行风简报12份,征集到好的意见和建议60多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廉洁自律工作。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目标。

按照财政局党组研究确立的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我们严格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制度上保证全体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强化了思想教育,自觉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同时,我们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职责,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改进监管方式,做到“依法管采”,切实体现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立法宗旨。

(二)强化廉政建设,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20*年,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布置,做到逢会必讲。

一是实行廉政目标管理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的科室或个人统统实行一票否决,把廉政目标层层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二是按照市财政局党组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的要求,制定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工作人员上门主动办等措施和方案,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

三是建立每周例会制,要求大家求真务实谋事业,积极主动干工作,对内讲正气,讲团结,对外讲协作,讲配合。

作为采购办的“班长”,我更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一是牢记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遵守省委廉洁从政十二条、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十项制度加强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正确使用人民交给我的权力。

二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弥补不足,做到警钟长鸣。本年度,我逐条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查找自身问题情况如下:⑴住房及乘坐公务车辆不超标;⑵没有收受任何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⑶不存在配偶或子女的从业就学问题;⑷没有参与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活动;⑸没有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或奖金;⑹没有出国学习或考察;⑺没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采购管理办公室篇2

一、合理组织,精心安排,全面做好我市20**年政府采购各项工作。

20**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以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为契机,努力推进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权责明晰化、采购监督科学化、采购手段电子化、采购人员专业化的进程。作为采购办主任,我和市采购办的同志们一起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强化预算管理为立足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年初,我代表采购办与财政局签订了20**年绩效目标责任书,将落实《焦作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复式预算管理制度作为20**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首要工作任务。20**年,结合部门预算的编制,继续加强与局相关职能部门、科室的密切配合,顺利完成我市20**年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起涵盖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公共预算体系。

(二)研究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0**年,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是发挥政府采购改革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一是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制订并出台了《焦作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二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清单的节能产品作为优先采购项目编入预算项目,在采购项目支出已确定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节能产品的预算;三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求各采购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对节能产品的优惠幅度,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等,以体现优先采购的导向性;四是在政府采购的项目评审中,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五是加强监管,保证政策功能落实到位。

下半年,在2009-2010年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和耗材定点招标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范围,在原有范围内增加了计算机外设、led显示屏、办公家具、办公文具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协议供货和定点的实用性。通过扩大范围,扶持自主创新和本地企业的发展;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产品强制或优先采购的政策,充分体现了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政策导向。通过招标,共有161种产品列入2009-2010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其中,有48种列入我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作为强制或优先采购产品。

(三)制订采购机构行为规范,以制度约束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办制订出台了《焦作市政府采购机构操作规程(试行)》。《规程》本着便于实际操作的原则起草,充分考虑政府采购流程的合法性和采购人、采购机构的工作便利性,分别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的采购流程、组织方式、工作纪律、评审原则等事项一一细化,对每一个操作步骤都限定了明确的时间期限,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工作操作标准、目标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力和职责。大大减少了采购机构的拖沓随意行为,大幅度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规程》弥补了我市机构执行行为的监管制度空白,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

(四)建立采购人月例会制度,畅通政府采购反馈、沟通渠道。

20**年,我们制定了预算单位月例会制度,增强对采购行为监督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从三月份开始,每月选择十多家预算单位请到采购办来,畅所欲言,听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当场解惑答疑,解决在政府采购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截止目前,已经召开座谈会8次,参加单位近100家。进一步畅通政府采购反馈、沟通渠道,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力度,从而促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五)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多方动态监督体系。

探索建立监督与处罚并举的动态监控体系,完善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研究从合规性监督向合规性与效益并重监督模式转变,适时开展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起草了《焦作市市级政府采购监督员实施办法》,拟筹建焦作市政府采购监督人员库,对象为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人员。通过随机方式动态抽取监督人员参与政府采购的现场监督,变单方的专业监督为多方动态监督。扩大了政府采购监督层面,也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采购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同时,借20**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由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共同组建四个重点检查工作组,深入预算单位,深入细致的开展了一次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效果显著。

(六)扎实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决定于20**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第一次开展的全国性检查。河南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为此专门发出通知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

为保证我市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首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制订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就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内容和范围、组织与实施、检点及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三是建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工作信息,研究制订工作决策。四是建立了专项检查工作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编印专项检查工作专报,及时总结推广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全市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单位计1232家,其中列入重点检查的363家,圆满完成各项检查工作任务。

通过此次检查,将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有利于督促采购人依法履行程序,采购机构“阳光”操作,供应商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形成财政、监察、审计、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抑制幕后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另外,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能够广泛地宣传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定,提高各方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正确认识;能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推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程。从而进一步实现促进采购人获得质优价廉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供应商在更加公平公开的环境中参与竞争;资金管理部门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节约财政支出的目的。通过专项检查,总结发现、梳理分析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为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构建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七)科学研究,强化考核,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知法、懂法、依法采购的素质建设。

20**年,我们研究科学的培训办法,分对象、分层次地开展政府采购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活动,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实现职业化管理和采购人依法采购、依法理财创造条件。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专家的培训及管理工作,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规范专家入库和抽取使用程序,研究建立评审专家绩效考核制度。20**年,依托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进一步扩充我市政府采购专家库,入库人数现已达到800多人,名列全省前茅。同时,科学划分专家品目,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开通了政府采购专家网上注册、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确保专家抽取流程的公开、透明和保密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专家的入库和抽取使用程序,提高了监管力度。

二是加强对采购机构的考核和管理,完善政府采购机构考核办法,规范政府采购执行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上半年,我们多次召开采购机构负责人会议,以会代训,举行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培训会。会上,通过讲解外地违规违纪投诉案例和我市发生的投诉事件,挖掘自身问题,做到警钟长鸣。最终达到以案例实践理论,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工作方法,开拓工作思路的目的,效果显著。下半年,研究制订并出台了《焦作市政府采购机构操作规程(试行)》,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操作标准、组织方式、工作纪律、目标考核、奖惩措施等等,弥补了我市机构执行行为的监管制度空白,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机构精细化管理进程,提高机构执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是借助会计委派管理中心组织的会计知识业务培训,开展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经办人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知识培训,大范围的对政府采购法规知识进行了宣传普及教育,并当场答疑解惑,帮助各采购当事人解决在执行政府采购时遇到的问题。通过培训,明显提高了采购人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必要性的认识以及执行政府采购的自觉性,为进一步贯彻《政府采购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八)继续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按照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要求,继续全面做好政府采购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20**年,我们继续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同时,通过建立采购人月例会制、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开通政府采购网上征求意见栏目、开展“百名代表进万家”走访活动等等,广泛征求各方对政府采购的意见和建议,并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予以整改。通过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深入挖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制度。通过在全体人员范围内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逐步在采购办内部形成廉洁、公正、讲法规、讲原则的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全年共发政风行风简报12份,征集到好的意见和建议60多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廉洁自律工作。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目标。

按照财政局党组研究确立的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我们严格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制度上保证全体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强化了思想教育,自觉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同时,我们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职责,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改进监管方式,做到“依法管采”,切实体现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立法宗旨。

(二)强化廉政建设,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20**年,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布置,做到逢会必讲。

一是实行廉政目标管理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的科室或个人统统实行一票否决,把廉政目标层层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二是按照市财政局党组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的要求,制定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工作人员上门主动办等措施和方案,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

三是建立每周例会制,要求大家求真务实谋事业,积极主动干工作,对内讲正气,讲团结,对外讲协作,讲配合。

作为采购办的“班长”,我更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一是牢记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遵守省委廉洁从政十二条、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十项制度加强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正确使用人民交给我的权力。

二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弥补不足,做到警钟长鸣。本年度,我逐条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查找自身问题情况如下:⑴住房及乘坐公务车辆不超标;⑵没有收受任何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⑶不存在配偶或子女的从业就学问题;⑷没有参与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活动;⑸没有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或奖金;⑹没有出国学习或考察;⑺没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采购管理办公室篇3

一、合理组织,精心安排,全面做好我市20**年政府采购各项工作。

20**年,我市政府采购工作以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大检查为契机,努力推进采购管理精细化、采购行为规范化、采购权责明晰化、采购监督科学化、采购手段电子化、采购人员专业化的进程。作为采购办主任,我和市采购办的同志们一起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强化预算管理为立足点,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20**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年初,我代表采购办与财政局签订了20**年绩效目标责任书,将落实《焦作市市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政府采购预算复式预算管理制度作为20**年政府采购监管工作的首要工作任务。20**年,结合部门预算的编制,继续加强与局相关职能部门、科室的密切配合,顺利完成我市20**年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同时,积极探索建立起涵盖政府采购预算的政府公共预算体系。

(二)研究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助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20**年,我们采取一系列措施,按照《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十一五期间节能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认真贯彻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是发挥政府采购改革功能的一个重要方面,为做好这项工作,我们一是及时转发上级有关文件,制订并出台了《焦作市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二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将列入政府采购目录清单的节能产品作为优先采购项目编入预算项目,在采购项目支出已确定的情况下,优先安排节能产品的预算;三是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求各采购机构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对节能产品的优惠幅度,以及评审标准和方法等,以体现优先采购的导向性;四是在政府采购的项目评审中,要求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对部分节能效果、性能等达到要求的产品,实行强制采购,以促进节约能源,保护环境,降低政府机构能源费用开支。五是加强监管,保证政策功能落实到位。

下半年,在2009-2010年政府采购办公设备协议供货和耗材定点招标中,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取得显著成效。一是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范围,在原有范围内增加了计算机外设、led显示屏、办公家具、办公文具等内容,进一步提高协议供货和定点的实用性。通过扩大范围,扶持自主创新和本地企业的发展;二是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产品强制或优先采购的政策,充分体现了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政策导向。通过招标,共有161种产品列入2009-2010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范围,其中,有48种列入我国《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作为强制或优先采购产品。

(三)制订采购机构行为规范,以制度约束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采购管理,规范政府采购机构执业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我办制订出台了《焦作市政府采购机构操作规程(试行)》。《规程》本着便于实际操作的原则起草,充分考虑政府采购流程的合法性和采购人、采购机构的工作便利性,分别对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等方式的采购流程、组织方式、工作纪律、评审原则等事项一一细化,对每一个操作步骤都限定了明确的时间期限,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工作操作标准、目标考核办法和奖惩措施,进一步明确了各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力和职责。大大减少了采购机构的拖沓随意行为,大幅度提高采购效率和服务水平。《规程》弥补了我市机构执行行为的监管制度空白,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

(四)建立采购人月例会制度,畅通政府采购反馈、沟通渠道。

20**年,我们制定了预算单位月例会制度,增强对采购行为监督的及时性和针对性。从三月份开始,每月选择十多家预算单位请到采购办来,畅所欲言,听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当场解惑答疑,解决在政府采购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截止目前,已经召开座谈会8次,参加单位近100家。进一步畅通政府采购反馈、沟通渠道,增强政府采购工作透明度,加大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力度,从而促进政府采购监管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五)创新监管方式,完善多方动态监督体系。

探索建立监督与处罚并举的动态监控体系,完善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研究从合规性监督向合规性与效益并重监督模式转变,适时开展对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年,我市进一步完善了财政部门综合性监督与监察、审计部门专业性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起草了《焦作市市级政府采购监督员实施办法》,拟筹建焦作市政府采购监督人员库,对象为各个行政事业单位纪检监察人员。通过随机方式动态抽取监督人员参与政府采购的现场监督,变单方的专业监督为多方动态监督。扩大了政府采购监督层面,也让更多的人了解政府采购制度和操作规程,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同时,借20**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将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纳入重点检查范围。由财政、监察、审计部门共同组建四个重点检查工作组,深入预算单位,深入细致的开展了一次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效果显著。

(六)扎实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推动和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促进廉政建设,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精神,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家预防腐败局决定于20**年5月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本次专项检查是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以来第一次开展的全国性检查。河南省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为此专门发出通知并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部署安排。

为保证我市政府采购专项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市财政局、监察局、审计局首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成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建立了专门机构,明确了工作职责。二是制订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就专项检查的任务和目的、内容和范围、组织与实施、检点及相关要求等进行了明确。三是建立了专项检查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沟通工作信息,研究制订工作决策。四是建立了专项检查工作信息通报制度,通过编印专项检查工作专报,及时总结推广检查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督促专项检查工作有序开展。在本次专项检查中,全市开展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自查自纠的单位计1232家,其中列入重点检查的363家,圆满完成各项检查工作任务。

通过此次检查,将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有利于督促采购人依法履行程序,采购机构“阳光”操作,供应商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形成财政、监察、审计、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全方位参与监督的机制,从源头上有效抑制幕后交易、、暗箱操作等腐败现象,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另外,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能够广泛地宣传政府采购的法律规定,提高各方面对政府采购工作的正确认识;能够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推动政府采购规章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进程。从而进一步实现促进采购人获得质优价廉的货物、工程和服务;供应商在更加公平公开的环境中参与竞争;资金管理部门提高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节约财政支出的目的。通过专项检查,总结发现、梳理分析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为完善制度、创新机制,构建科学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制奠定基础。

(七)科学研究,强化考核,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知法、懂法、依法采购的素质建设。

20**年,我们研究科学的培训办法,分对象、分层次地开展政府采购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活动,为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实现职业化管理和采购人依法采购、依法理财创造条件。

一是加强政府采购专家的培训及管理工作,完善政府采购专家库分类分级管理制度,规范专家入库和抽取使用程序,研究建立评审专家绩效考核制度。20**年,依托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进一步扩充我市政府采购专家库,入库人数现已达到800多人,名列全省前茅。同时,科学划分专家品目,进一步完善了我市政府采购专家库的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开通了政府采购专家网上注册、抽取和语音通知系统,确保专家抽取流程的公开、透明和保密原则,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专家的入库和抽取使用程序,提高了监管力度。

二是加强对采购机构的考核和管理,完善政府采购机构考核办法,规范政府采购执行行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上半年,我们多次召开采购机构负责人会议,以会代训,举行政府采购实务操作培训会。会上,通过讲解外地违规违纪投诉案例和我市发生的投诉事件,挖掘自身问题,做到警钟长鸣。最终达到以案例实践理论,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工作方法,开拓工作思路的目的,效果显著。下半年,研究制订并出台了《焦作市政府采购机构操作规程(试行)》,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操作标准、组织方式、工作纪律、目标考核、奖惩措施等等,弥补了我市机构执行行为的监管制度空白,进一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机构精细化管理进程,提高机构执业素质和服务水平。

三是借助会计委派管理中心组织的会计知识业务培训,开展了对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经办人的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业务操作知识培训,大范围的对政府采购法规知识进行了宣传普及教育,并当场答疑解惑,帮助各采购当事人解决在执行政府采购时遇到的问题。通过培训,明显提高了采购人对推行政府采购制度必要性的认识以及执行政府采购的自觉性,为进一步贯彻《政府采购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奠定了基础。

(八)继续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

按照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要求,继续全面做好政府采购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20**年,我们继续将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领导小组,制订了工作方案,召开了动员大会。同时,通过建立采购人月例会制、参加“政风行风热线”、开通政府采购网上征求意见栏目、开展“百名代表进万家”走访活动等等,广泛征求各方对政府采购的意见和建议,并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予以整改。通过开展政府采购专项检查,深入挖掘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制度。通过在全体人员范围内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做到廉政建设常抓不懈,逐步在采购办内部形成廉洁、公正、讲法规、讲原则的良好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全年共发政风行风简报12份,征集到好的意见和建议60多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和自身廉洁自律工作。

(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目标。

按照财政局党组研究确立的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责任目标,我们严格执行各项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坚持深入学习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政策法规。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为维护和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制度上保证全体干部廉洁自律的一项重大举措,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意识,强化了思想教育,自觉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同时,我们把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具体的业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管职责,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改进监管方式,做到“依法管采”,切实体现政府采购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廉政建设的立法宗旨。

(二)强化廉政建设,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20**年,我们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予以布置,做到逢会必讲。

一是实行廉政目标管理和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制,即对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的科室或个人统统实行一票否决,把廉政目标层层落实到科室和个人。

二是按照市财政局党组进一步深化效能革命的要求,制定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工作人员上门主动办等措施和方案,增强了服务意识,提高了服务质量。

三是建立每周例会制,要求大家求真务实谋事业,积极主动干工作,对内讲正气,讲团结,对外讲协作,讲配合。

作为采购办的“班长”,我更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

一是牢记宗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及遵守省委廉洁从政十二条、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十项制度加强对县处级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正确使用人民交给我的权力。

二是严于律己,率先垂范,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积极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现问题,弥补不足,做到警钟长鸣。本年度,我逐条对照廉洁自律有关规定,查找自身问题情况如下:⑴住房及乘坐公务车辆不超标;⑵没有收受任何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⑶不存在配偶或子女的从业就学问题;⑷没有参与公款大吃大喝及高消费活动;⑸没有在企业兼职、领取报酬或奖金;⑹没有出国学习或考察;⑺没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采购管理办公室篇4

一、固定资产范围

无论使用何种资金购置或有偿调入以及无偿划拨的资产,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者,均作为局固定资产进行管理与核算。

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并且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2、单位价值在规定限额500元以上的。另外单位价值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也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3、能独立发挥作用。

不同时具备以上三个条件的资产,作为低值易耗品管理。有些不可分割使用的配套设备和设施虽然单件价值低于规定标准,也应随主体设备一起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购置

固定资产的购置实行计划管理和审批制度。

1、各科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一般于每年8月底前提出下年度需购置的固定资产书面申请,注明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参考价格、用途等。办公室汇总后报局领导研究核准,纳入下年度预算计划。

2、属于政府采购品目的,由区政府采购部门统一购置;属于非政府采购品目的,一般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特殊资产由局指定有关科室配合办公室负责采购。

3、属于国家规定的控购商品,必须先办妥控购手续后方可购买。没有控购手续的财务不得办理转帐手续。

4、超预算或无预算不能使用局行政经费购置固定资产;各科室或个人未经批准擅自购置的固定资产,不予报销。

5、固定资产采购一般应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员按合同条款采购后,以正式发票入账,发票必须注明设备型号、配置及时间等(与合同相符)。发票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后,办理固定资产验收三联单(发票、合同复印件附后),一并经局领导签字后交办公室办理结算手续,否则办公室不予报销。

6、为防止采购中腐败行为的发生,办公室每次应将采购人员购置的资产名称、配置、价格等信息在局OA网上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如果大家对价格有疑问可向采购人员咨询或向局领导反映。

三、固定资产验收、管理、维修与核算

1、凡购置或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由办公室专人验收,对精密仪器或专用设备由业务科室派专业人员参加验收,办理验收登记手续。固定资产由办公室专人设台帐按统一编号法进行管理,建立固定资产管理数据库。已经登记的固定资产,财务按照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及时入帐,做到帐物相符。

2、固定资产实物管理,责任到人。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个人签字负责,科室公用固定资产由科长(主任)签字负责。人员在局内部调动以及个人之间互换设备要及时通知办公室调整固定资产帐目并办理相关手续,如不办理则由原使用者负责。职工调出,必须办理固定资产移交后,方可办理其它调动手续。

3、出租或出借固定资产必须签订协议合同或借条,经局领导研究同意后方可办理手续。出租或出借部门要做好按期回收工作。以前出租或出借的固定资产未办理手续的由有关当事人尽快补齐手续。

4、固定资产的维修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报经局领导同意后进行。

5、固定资产报废或转让(调拨),由各科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办公室报区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后,按减少或调拨固定资产处理。

6、对所有固定资产,由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配合每年年终盘查一次,对盘盈、盘亏、需报废的固定资产按有关审批程序处理,确保帐、物、数据库和使用者相符。

7、若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将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经济处罚;同时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将列为局对职工考核内容之一。

采购管理办公室篇5

关键词:办公用品 降低成本 管理

办公用品是医院为日常运营而储存和耗用的未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包括纸笔、色带、文具等。办公用品看似不起眼但具有通用和量大的特点,降低办公用品支出完全有必要并具有可行性。办公用品的消耗涉及到每一个科室、每一位职工,首先要在医院营造“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良好氛围,倡导职工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能反复使用的用品尽量反复使用,比如圆珠笔、签字笔用完了换笔芯即可,而不是换整支笔;打印或复印文件采用双面打印、复印,而不是直接单面打印出来,养成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良好习惯。重要的是要在预算、采购、领用等制度上加强管理,达到节约开支,减少浪费,降低运营成本的目的。

一、制定各科室预算

每年的12月份由各科室根据科室本年度计划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的工作安排,上报本科室第2年的办公用品预算,有些科室为了自身利益,往往会在编制预算的时候会多申报预算,财务科要对科室上报的预算汇总、初步审核后交预算编制委员会讨论、审核,根据医院发展需要,全盘考虑,提出修改意见通知各科室执行。

二、办公用品的采购

办公用品的采购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做到按计划采购,合理配置。应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合理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到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为有效完成采购任务,原则上由采购办统一负责实施采购任务,院监察室、财务科、审计科负责办公用品采购的监督。院采购办根据年度采购计划制定月采购计划,按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不接受无计划和未经批准的采购任务,采购过程要减少运输中转环节,提高购货效率。认真检查物资质量,保证价格合理、质量合格。

采购的原则是,在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同一性能的物品,选择性价比高的物品。办公用品入库前须进行验收,对于符合规定要求的,由仓库保管员验收入库;对于不合格产品或与合同发票不一致产品,由采购人员负责办理调换或退货手续。未经验收人库物品,一律不予办理资金结算。

三、办公用品的保管

办公用品由后勤仓库统一保管,保管员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存放,当天发生的每一笔业务及时在电脑中进行物资的人、出库管理,确保数据连续、准确,做到账物相符,及时反映库存。仓库保管员应当设置实物明细账,详细登记已经验收合格入库的存货类别、编号、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单价等内容,并定期与财务科核对。监督库存量,掌握库存标准,减少办公用品积压仓库现象。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防霉,码放整齐;保管员每月要对库存办公用品盘点,年终财务科、审计科监督盘点。财务科对库存管理不定期抽查。

仓库保管员根据办公用品的安全库存量、储备定额、使用科室报送的申请编制采购申请表报采购办进行采购。

四、办公用品的领用

各科室必须按科室需求领用办公用品,不得申请领用与科室无关的办公用品。在预算范围内领用,对科室必须使用超预算的部分,科室可提出调整预算申请,分管院长批准方可执行。

1.由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网上申领,填制科室出库单。

2.仓库接收后,物资会计进行办公用品出库验收、出库记账,同时打印出库单。

3.仓库保管员根据出库单配货,物资配送人员进行配送。

4.科室负责人或护士长核对、收货、签字确认,完成领物。

五、办公用品的核算、考核

财务科按月对采购计划进行审核,对有采购计划、采购程序合乎规定、手续完备的办公用品入账核算,不论金额大小,有付款合同的,按照合同付款期限执行;每月月底,物资会计将当月出库的办公用品汇总,编制科室消耗汇总表报财务科,财务科根据消耗汇总表进行核算。

采购管理办公室篇6

 

芝山区民政局办公用品采购制度 

 

1、为加强制度建设,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规范采购行为,强化财政性支出管理,加强支出的准确性和可控性,制定本制度。

2、采购根据日常工作办公需要,在财政纪律监督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3、采购范围。具体包括基本建设工程支出,购置设备、车辆、办公用文化用品等消耗性支出和会议支出,凡需列局财务的所有办公经费支出项目都属于本制度规定的采购范围(维修车辆、购买汽油按车辆管理制度实行,招待费用按招待管理制度实行)。

4、日常消耗性办公用品采购的方法和程序。(1)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办公用品需求计划,报办公室汇总;(2)办公室将全局办公用品需求情况报局党组研究,确定全局办公用品采购计划;方案一:(3)办公室将党组确定的采购计划通知各股室自行采购;(4)采购费用凭有税发票到局财务审核,按财务规定报销;方案二:(3)由办公室和财务室按需求进度统一购买、保管;(4)局领导和各股室根据实际使用情况登记领取,领取数一般不得超过规定数额;(5)费用结算,凭有税发票和采购用品详单即办即结。

5、大宗办公用品和固定资产采购办法。本制度所指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或单项价值超过XX元的国有资产。采购办法:(1)单项价值在XX元(不含)以内或采购总额在10000元(不含)以内的大宗办公用品,各股室因工作需要购置的,须先写出采购申报,注明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用途等具体要求,报业务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局长同意后,到办公室登记, 由办公室和财务室负责统一采购结算。(2)单项价值在XX元以上和采购总额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采购项目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由相关股室和办公室、财务室按财政纪律规定办理采购手续,需政府采购的委托区采购中心统一办理,由局财务结算。

6、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软件和其它办公电子设备的采购。该项设备采购由局党组以办公必需为原则研究确定采购目录(见附录),凡目录以外的电子设备及其配套设备一律不能采购。因工作需要增加或减少采购目录项目,需局党组研究决定,是否更新采购目录。

7、固定资产管理安全规定。固定资产的安全按照“谁使用、谁保管、谁丢失、谁负责”的原则实行。(1)计财股对经采购的办公用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并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固定资产因工作关系进行移交需将移交清单送一份给计财股备案,办理责任人变更登记。(2)责任人对所负责的固定资产必须正确使用,精心爱护,保证固定资产完整性。不准用办公用固定资产办私事。未经许可,不得将固定资产借给外单位或非本机关工作人员使用。固定资产出借,应由借用人写出局面借条,明确使用期限,由批准人签字同意,方能出借。借用人到期归还后,责任人应对所借资产的完整性进行检查。(3)因不正当操作使用,或因个人过失,或因故意损坏,对固定资产造成损坏,责任人或过失人应予赔偿损失,承担全部责任。故意损坏的还应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给予严厉批评。出借后的固定资产造成的损坏由借用人负责赔偿。(4)因保管不善造成固定资产丢失,责任人应予赔偿,承担全部责任。固定资产出借后造成丢失的,由借用人或批准人赔偿。(5)经妥善保管后,固定资产发生被盗的,责任人应当写出情况说明,由党组研究认定责任。 【1】

8、固定资产报废规定。出现下列情况,责任人可以申请报废:(1)固定资产已过设计寿命,确实不能再使用的。(2)固定资产出现故障后无法修复的。(3)因本设备技术水平落后,不能与相关配套设施配套,而造成事实上不能再使用的。(4)设备使用成本过高,超出该设备自身价值的。固定资产报废程序按财务有关规定办理,由办公室和财务室具体负责,统一处理。

附:计算机及其配套设备、软件和其它办公电子设备采购目录

一、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类

1、整机(笔记本电脑);

2、计算机附属设备:⑴主机箱、⑵机箱电源、⑶主机板、⑷cpu(中央处理器)、⑸内存条、⑹硬盘、⑺显卡、⑻显示器、⑼网卡、⑽model、⑾网线、⑿键盘、⒀鼠标、⒁光驱(刻录机)、⒂软驱、⒃u盘、⒄数据线、⒅电源线、⒆电脑专用桌椅、⒇ups、                              ;

3、计算机配套设备:⑴打印机、⑵扫描仪、⑶复印机、⑷速印机、⑸集传真、扫描、打字等多种功能的一体机⑹       ⑺       ⑻       ;

4、计算机软件:(1)办公必备常用软件:①操作系统、②文字图表处理软件(word、excel、wps等)、③杀毒软件、④常用压缩功能软件;(2)民政类业务专用软件(一般由上级民政部门统一制作安排);

二、其它办公电子设备类

采购管理办公室篇7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办公易耗品管理,严格办公易耗品的的采购、验收、保管和使用程序,节约办公成本,合理分配使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办公易耗品,是指单位价值在500以下的各类物品。主要分为一次性正常消耗用品和非一次性消耗用品两类。

一次性正常消耗用品: 打印机墨盒、硒鼓、签字笔、铅笔、橡皮、胶水、笔记本、复印纸、稿纸、便签纸、信封、胶带、电池、曲别针、长尾票夹、订书钉、印油、纸杯等。

非一次性消耗用品:U盘、移动硬盘、订书机、剪刀、裁纸刀、档案盒、文件盒、文件夹、电话机、电源插座、计算器、垃圾桶等。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总队办公易耗品采购、验收、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总队办公易耗品实行统筹安排、集中采购、预算控制、节约使用的原则,采购与保管相分离,实行采购事前审批、领用登记的制度。

第五条  办公室为总队办公易耗品的具体管理部门,负责下列工作:

1.负责制定总队办公易耗品年度采购预算。

2.负责审核各部门的办公易耗品申请,定期编制采购计划。

3.负责办公易耗品的采购、实物管理和发放,做好验收、清点、登记、建帐工作。

4.负责监督各部门办公易耗品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  财务中心是办公易耗品管理的监管部门,负责根据办公室提出的办公易耗品年度采购预算,结合当年总队费用预算进行审核,定期办理资金结算。

第七条  总队职工为办公易耗品的使用人及管理人,负有直接保管责任,应按规定领用、保管。

第三章  办公易耗品购买

第八条  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日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填写《办公易耗品申请表》(附表一),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于25日前交至办公室。

第九条  办公室库管员于28日前将各部门申购计划进行汇总,结合库存情况,统计出本季度所购办公用品,填写《办公易耗品采购申报表》(附件二),经办公室主任和总队分管领导审核后安排采购。

第十条  办公易耗品的采购,统一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办理,对于专业性较强的物品可由申请部门和办公室共同采购。

第十一条  采购人员必须按照采购单定期进行采购,不得无计划采购。若确因业务需要进行零星采购时,经办公室主任和总队分管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

第十二条  采购人员采购办公易耗品时,原则上实行定点采购的原则,按统一、择优的原则经筛选确定固定主要供货商,便于维修服务和结算。

第四章  办公易耗品保管

第十三条  所采购的办公易耗品到货后,由采购人员按送货单进行验收,对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质量核实无误后,采购人在送货单上签字验收,然后将送货联归类留存。

第十四条  采购的物品由采购人员交库管员验收后方可入库,入库时,库管员应根据采购单的项目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并按所购物品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品种、价格等做好入库登记,同采购人员一同在《办公易耗品入库登记表》(附件三)上签字确认。对劣质品、有质量问题或未按计划要求购买的物品均有权拒绝入库。

第十五条  办公易耗品由库管员专人保管。按照不同的材质、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储存;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资要隔离或单独存放,并定期检查;精密、易碎及贵重物品要轻拿轻放,严禁挤压、碰撞,倒置;经常整理与清扫库房,防止物品丢失、霉变、虫蚀、过期;做到妥善保存。

第十六条  库管员必须清楚地掌握物品库存情况,每季度应对主要物品进行一次盘点,实际库存盘点数目必须和当季库存数(当季库存数=上季库存数+当季入库数一当季出库数)一致。

第十七条  库管员要建立健全办公易耗品的实物台帐,实物台帐要按类别、品种、规格、数量、价格逐项登记,如实反映收、发、存情况。并及时掌握库存物品的数量、质量和需求情况,适时增加库存,保障供给,减少积压。

第五章  办公易耗品发放和领用

第十八条  办公易耗品的发放和领用由库管员负责。

第十九条  坚持“厉行节约,杜绝浪费”的领用原则。

第二十条  办公易耗品实行领用登记制度。各部门每季度按照《办公易耗品申请表》进行申领,并在《办公易耗品领用登记表》(附件四)上登记签字。

采购管理办公室篇8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物资价格管理,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监督制约的物资价格管理体系,确保集团公司物资采购价格真实反映市场动态,供应价格合理稳定,内部物流有序高效。,根据《关于成立××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的通知》(××〔2004〕144号)及《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办法》(××〔2004〕177号)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包括集团公司所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用于生产经营和专项工程的物资采购与供应价格;内部多经企业采购与供应价格。

第三条集团公司价格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价委会办公室”)是集团公司价格管理的常设机构,负责集团公司物资价格的政策研究和监督考核,定期物资价格信息。

第二章采购价格管理

第四条采购价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凡是招标采购的物资,原则上以招标价格作为采购的最高限价;

(二)公开比价采购的物资,以比价结果作为采购的最高限价;

(三)没有招标比价的物资,由采购部门公开询价,以询价结果作为采购价。

第五条建立健全物资价格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积极构建公开透明、监督制衡的物资价格管理体系。

第六条在物资价格信息平台没有开发之前,物资公司每月定期向集团公司价委会办公室上报物资采购计划。价委会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其采购价格。

第七条物资公司必须建立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完善价格内控体系,每季定期把物资采购情况,包括采购物资品种规格、采购形式、采购价格、供应商等,报价委会办公室,接受价委会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未实行集中采购供应的单位,市场自购物资要实行公开比价采购,价委会办公室将定期对其采购物资发票进行检查审核,对发票单价高于当时市场平均价格的,经落实没有特殊原因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实行供应商定期报价制度,集团公司逐步实行供应商准入制。供应商把供应××集团公司的物资,每月定期一次性进行网上报价,作为采购价格的重要参考依据。此项作为对准入商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第十条价委会办公室通过对供应厂商走访、市场调研、网络查询、供应商报价等方式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健全物资价格信息资源库,不断加强对供应部门采购价格的全过程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价委会办公室根据市场行情,定期有关物资价格信息,接受集团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的监督。

第三章供应价格管理

第十二条物资公司对集团公司内部供应的物资,包括的内部多经产品,统一实行计划价供应。

第十三条计划价制定的原则

(一)通过招标比价的物资,以定价基准日的招标比价结果作为计划价;

(二)没有通过招标比价采购的物资,以定价基准日前3个月到站的平均采购价格作为计划价;

第十四条物资价格专业组根据计划价制定的原则,每年10月底前把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报价委会办公室。

第十五条价委会办公室结合当时的市场行情,参考近一年的采购价格、招标价格、比价结果,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在对市场认真分析预测的基础上,对物资专业组提供的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进行核实。

第十六条价委会办公室通过集团公司内部网站,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对建议计划价进行公示,并组织企管、财务、内部结算中心、生产、审计部门及供应部门、使用单位,在12月底前召开供应物资计划价格听证会。

第十七条听证后的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经价委会审核批准后,以文件形式下发,于次年1月1日执行。

第十八条计划价一经,原则上一年不做调整。材料成本差异额随对各单位供应价款一并结算,

第十九条因市场波动较大,个别品种规格物资的市场价与计划价相比悬殊较大时,由物资公司提出调整申请,或由价委会办公室直接提出调整建议,在集团公司内部公示听证后,报价委会批准执行。

第四章内部多经产品价格管理

第二十条遵循市场经济规则,集团公司内部多经产品价格逐步与市场接轨。

第二十一条内部多经产品计划价制定的程序

(一)集团公司内部多经产品生产企业,按产品成本构成,实事求是的测算其产品单位成本,报多经主管部门;

内部多经产品有多个厂家生产的,价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在内部实行公开招标比价,把招标比价结果确定为建议计划价。

(二)多经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对上报的内部多经产品单位成本进行认真分析与核实、分类汇编,提出内部多经产品建议计划价;

(三)多经主管部门将内部多经产品建议计划价,于当年10月底前报价委会办公室,价委会办公室参照市场行情,一同与集中供应物资建议计划价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进行公示、听证。

第二十二条内部多经产品若因生产能力或质量问题不能满足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需要时,由多经主管部门确认,经价委会办公室批准,物资公司可从市场上比价采购,并以计划价供应使用单位。

第五章监督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价委会办公室利用各种价格信息渠道和手段,了解掌握各类物资的市场行情,每半年对物资公司的物资采购与供应价格和其它单位的物资采购价格进行一次检查。

第二十四条充分发挥使用单位的监督作用,使用单位应及时了解市场情况,对物资公司采购与供应物资价格有异议的,及时向价委会办公室反映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价委会办公室对使用单位反映的采购与供应物资价格问题,通过广泛调研,逐项调查核实,拿出处理意见,向价委会汇报后,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二十六条对于采购同质、同规格、同厂家物资,价格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格的,对采购人员按价格差异金额全额处罚,对业务科室或供应站领导进行差异金额10%的罚款,并对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情节严重者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第二十七条经价委会办公室确认,采购价格高于市场平均价的物资,由审计、监察部门按违反财经纪律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付款金额1%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对擅自调整计划价,不按集团公司统一计划价进行内部供应的,按差额的2倍对物资公司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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