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新闻发言人制度8篇

时间:2022-08-27 05:30:18

新闻发言人制度

篇1

一、指导思想

建立XX区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我区大力推进“三大战略”、实施“十一五”规划、营造良好的新闻信息环境,在新形势下做好新闻宣传工作的需要,也是新闻工作和国际接轨的需要,是适应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建立反应灵敏、高效规范的新闻信息机制,构筑机关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关系,塑造机关良好形象的客观需要。通过定期举行新闻增加XX区国家机关各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向中央、市级新闻媒体提供公开、公平获取重要新闻信息的渠道,在做好新闻信息服务的过程中体现对社会舆论的引导。整个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和工作的开展均在区委宣传部和区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的指导下进行。

二、基本内容

XX区新闻发言人制文秘站网-度包含两个层面,一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新闻发言人制度;二是区人民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本内容由新闻发言人及其工作班子和一整套工作机制共同构成。

(一)新闻发言人的条件

1.新闻发言人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的新闻“代言人”,应熟悉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和区检察院所新闻信息的相关情况,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良好的表达、沟通能力。

2.由于区政府新闻量大,区政府新闻发言人由区长指定人员担任。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的新闻发言人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区政府各部门的新闻发言人,由各部门确定该部门副职领导人选担任。

3.所有新闻发言人均应通过区委宣传部、区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组织培训后持证上岗,并实行上岗资格年度审核制。

(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

新闻发言人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委宣传部和区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指导下,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工作。

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的新闻会,向记者通报有关重大政策举措、重要工作安排和进展情况,以及社会公众关心的应公开的信息。此外,可视情况接受记者采访,也可根据需要,以发言人名义在媒体上发表谈话。同时,区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要及时收集各大媒体的本行业的有关信息,并上报区委外宣办(政府新闻办)和区政府分管领导,建立健全新闻线索报送途径,使信息采集工作制度化。

为使新闻发言人能够履行其所承担的职责,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应当安排各自的新闻发言人参加重要会议、有关活动及阅读重要的文件,政府各部门也应为新闻发言人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新闻的内容

1.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规定。

2.区域内发生的重大事项事实情况和政府的处置措施等。

3.区委、区政府对社会热点问题的态度及处理意见。

4.对新闻媒体有关报道的回应和澄清。

5.其他应予新闻的事项。

(四)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工作机制

1.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各自组成新闻发言人的工作班子,并确定日常新闻工作的责任部门。区政府各部门新闻发言人的工作班子,由各部门根据发言人工作的实际需要组成,在区委宣传部协调下组织新闻活动。

2.定期研究新闻工作。要结合各自总体工作安排,制订新闻计划,统筹安排重要新闻信息的。

3.制订与汇总新闻信息。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区政府各部门应逐步建立完整的新闻信息库,对相关的基本情况、各类新闻事件或记者关注的问题,确定规范的应答内容,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进行更新调整;以随时应对市内外媒体的询问,努力做到有备无患,答有依据。

4.制订新闻应急方案。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照新闻程序,及时提出新闻处置方案或建议,把握新闻主导权。包括拟订新闻稿,确定是否对外公布或通过何种方式对外公布消息等、在遇有社会公众特别是中央、市级媒体关注的特殊情况时,及时研究制订新闻方面的对策。

篇2

当天,11位发言人坐了两排,男士们都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两位女发言人都很职业很端庄。中外记者蜂拥而至,会场临时加了椅子。有评论说:发言人的表现中规中矩,有板有眼,需要提高,很可期待。

自1983年我国宣布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来,民众对其从陌生到熟悉,新闻的形式从简单到多样,发言人的话语从“无可奉告”到妙语连珠,一批有个性的发言人还成为知名人物,这都反映了我国政治民主进程和信息公开制度的曲折演进。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前世今生

至今,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走过了27年的历程。

1983年3月1日,外交部新闻司司长齐怀远走马上任外交部第一任发言人,同年4月23日,中国记协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的新闻发言人,宣布我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的职责是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时局的问题举行新闻会,或约见个别记者,新闻或阐述本部门的观点立场,并代表有关部门回答记者的提问。对此,教育部前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解释为“传达政策、提升理念、引发深刻、丰富情感”。2003年的“非典”和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都促使了各级政府建立和完善新闻制度。

汶川大地震发生之后,短短一个多月,四川省政府新闻办连续举行了30场新闻会,邀请相关部门和地区的领导和专家,对救灾和重建情况进行及时、公开、透明的介绍,成为中国当代新闻史上的一个成功范例。《洛杉矶时报》报道说,地震虽是一场悲剧,却给中国一个塑造形象的机会,使政府的职能开始像服务型转变。或许正是从那时以后,党政新闻发言人制度进入了加紧实施阶段。

回顾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完善的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在建立之初,制度仅在外交部等少数几个部门得以实施。随着社会日益进步和开放,各级各地由点到面,从上到下,短时间内在全国大部分地区和部门逐级推广了新闻发言人制度。

从政府到党委,是制度建立中的另一个鲜明特色。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建立多时,已经开始摸索出一套与媒体打交道的手段。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被提上日程则是近期的事,政府新闻多年积累的经验和教训有助于党委新闻的迅速成熟。

另外,发言人的语言也开始摆脱过去的照本宣科,在传达官方观点时,开始有了自己的声音。抛出“教育买衣论”、“媒体无知论”的王旭明、提出“解决买票乘车难问题,要到2020年”的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等都曾饱受争议,他们迈出的一小步,正是推进政治民主和信息公开、构建和谐社会的一大步。

基层新闻发言人的困惑

相对于中央部委新闻发言人的挥洒自如,刚刚建立起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基层各级党委和政府有很多困惑,制度也还有很多细节需要完善,比如,新闻怎样才能吸引人们关注?如何培养各级新闻发言人的业务素质?制度怎样才能不流于表面?

2009年10月26日下午,四川省眉山市委举办了首场新闻会。它距离9月18日中共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仅仅30多天,引起了众多媒体的广泛关注。

眉山市委首任新闻发言人,市委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宋仕祥介绍,以后凡是市委的重大决策内容都将及时,会也会对某一时期的热点进行关注。

虽然地方党政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建立,但真正落到实处也殊为不易。

吴洪(化名)是某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外宣办主任,也是该县的新闻发言人,他告诉记者,自去年9月以来该县党政各部门都纷纷设立了新闻发言人。

“以前,曾有一家有影响的媒体到县上报道沉船事故,记者不负责任,道听途说,报道错误百出。老百姓容易盲目相信,真实的情况传达不下去,上面领导不满意,我们也很伤脑筋。有了新闻,就会安定人心、避免大家恐慌。”吴洪说。

不过,吴洪坦言,包括他在内的众多发言人不熟悉怎样和媒体打交道,一些突发事件情况紧急,只能在事发现场念完通稿完事,有时甚至照本宣科的程序都省略掉,直接把准备好的稿子发给记者。

为提高新闻发言人的业务素质,该县邀请专家为发言人们授课,却发现请假的人有一半以上。请假理由都是工作太忙。

链接

新闻路上的探索

针对基层新闻制度不够完善的现状,不少地区做了新鲜的尝试。

网络发言人

“某种程度而言,网络民意从虚拟倒逼到现实,已成为反映民间呼声的新出口。”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新闻办主任李阳育说。为此,该区在政府部门设立网络发言人,要求各单位对网民提出的问题通过网络给予公开答复和解决。随后,环保、城管、教育等和居民生活紧密相关部门的30多名网络发言人进驻镇海新闻网,每天浏览网民发言,凡是牵涉本部门的,都要及时进行回复和公开办理。

问责

2009年12月,《深圳市人民政府新闻工作办法》正式实施,首次将问责制引入新闻工作,提出政府新闻发言人在信息时有“不作为”、“不及时”、“不规范”、“不准确”等“四不”情况,将追究行政责任,必要时,将移交任免机关、监察机关等追究责任。不过,深圳市政府新闻办一位负责人指出,这不是简单地追究新闻发言人的责任,而是按照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原则,新闻工作上出现失职的第一责任人,应是发言人所代表单位的一把手。

篇3

[关键词]新闻发言人;政府效能;危机管理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1)31-0126-02

现在的中国正处于一个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的时期,各种自然灾害、人为灾祸、安全责任事故、、黑社会性质犯罪等深层次的社会矛盾通过种种的危机事件暴露出来。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必然要承担起危机管理的责任。政府应对危机的处理能力是衡量政府效能的重要指标,因此,建立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下面就如何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1 立法保障信息公开

(1)制定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法。迄今为止,世界上已经有40多个国家或地区制定了信息公开法,采取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但我国目前还没有信息公开法。综观我国有关新闻信息公开的法律,其中没有保障新闻自由的条款,我国媒体也没有为保护公众利益而独立报道疫情的权力,重大问题的报道要经过各级党委或它的宣传部门根据是否有利于形势稳定、是否有利于党和国家的利益来加以判断。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政府应该在什么时候公开突发公共卫生危机信息。这就不利于在突发公共危机事件中及时公布信息、安抚群众。这种情况只有通过加强立法和监督惩处力度才能解决。

(2)规范、修改有关信息的相关法律,整合为新闻法。改革开放至今30多年以来,我国一直没有一部专门的新闻法,但适用新闻的法律条文在我国不少法律中都有,其中很多与扩大新闻自由的目标相反。这种情况在入世之后必须尽快得到解决。

(3)对危机传播的法律规范。在我国,对涉及传染病、事故、灾难等公共危机事件的报道,有很严格的规定。从受众心理上来看,突发事件传播的第一时段,受众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得到了突发事件的信息,他既急于知道有关情况,又在感情上有好奇、震惊、愤怒、同情等情感反应。这些反应就是受众的基本态度,因此第一时间的媒体报道,对于受众形成态度是有作用的,虽然其对于受众的认知需求不一定能够满足。在信息全球化的今天,这些法律法规必须得到适当的修改。

(4)科学界定公开与保密的关系。保守国家秘密与政府信息公开之间是相辅相成的。高效严密的保密制度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是,保守国家秘密绝不能成为阻挠政府信息公开的“借口”,相反,平衡公民私权和公共利益、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从而科学地界定国家秘密的范围,合理地规范定密的权力,精心地设计解密的程序,不仅不会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绊脚石,反而会变成建设阳光政府的突破口和推动器。修改保密法,给政府新闻发言人在处理突发事件中提供顺畅的信息通道,是维护政府形象、建设阳光政府的必然选择。

(5)立法保护新闻来源。我国的法律没有保护新闻来源一说,这就造成了新闻发言人与媒体在保护公众利益和保守国家机密之间的尴尬地位。尤其当公众利益与国家机密发生冲突的时候,政府面临两难的选择。例如因为某些原因出现司法或者行政不公的情况时,如果有法律保护新闻来源,就可以使得知情人更容易下决心向媒体或政府提供消息,这对我国舆论监督机制是一个有力的补充。

2 在政府职能转型期间为新闻发言人机制的落实提供保障

(1)要确保抓住“真”热点。政府新闻发言人的主要工作是就当前社会上的热问题,面向媒体和公众作出解答,这项工作要抓住真正的热点,不能仅仅“热”在表面,也不能政府或者媒体“一头热”,而且这种抓真热点的态度要长期保持下去。如果仅仅“热”在表面,就是没有真正为群众解决问题,如果仅仅是政府或者媒体“一头热”,就会脱离群众,偏离了执政为民的轨道。

(2)要做到客观全面。客观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但政府新闻发言人主要是引导社会舆论的政府代言人,必然带有一定的倾向性。政府新闻发言人在对新闻的处理上要注意导向性,因为政府新闻发言人不仅要告诉公众新闻事实,而且作为政府代言人有责任对公众进行在理解新闻上的引导,从而在相应问题的处理上作出适当的选择。

(3)要做到迅速及时。与新闻媒体追求时效性不同,政府新闻发言人追求实效性除了把它作为扩大自身影响的一种手段,争取在第一时间吸引公众的眼球之外,还要起到引导舆论、稳定社会的作用。随着通信技术的日益发达,人与人之间的信息传递变得越来越简单和快捷。传统的第一、第二、第三媒体正通过技术更新,不断增强时效性,作为第四媒体的网络、“第五媒体”的手机短信,几乎将信息传播的迅速与便捷推向了极致。

(4)要避免“善意的欺骗”。综观我国重大突发问题的报道过程,会发现政府官员对危机之后的报道似乎有种“本能”的隐瞒意识,这是一个认识上的问题,按照我国传统的工作方法和思想,作为政府官员必须要给公众一个稳定、安全的信息。即使是情况比较严重,政府也总是会说我们的政府部门已经采取措施在控制形势,大家可以放心,相信政府。

(5)建立健全的日常工作机制。主要是要成立固定的新闻发言工作小组,对有关新闻工作进行明确的分工。比如要确定由谁担任新闻发言人、谁接听记者日常来电、谁组织策划新闻会、谁起草新闻稿和准备应答口径等。

3 提高新闻发言人专业素养,健全发言人培训机制

(1)增强新闻发言人专业素养。新闻发言人要想真正有效地发挥作用就必须具备过硬的素质。新闻发言人首先要政治坚定,严守纪律。同时要把握全局,熟悉情况,内知国情,外知世界。在实施新闻工作中,要“讲究逻辑,有理有节,善待记者”;要思维敏捷,表达清晰。总的来说,政治素质、媒介素质、文学素质、科学素质、公关素质、心理素质、专业素质和个人形象这些都是“新闻官”必过的“关”。

(2)新闻发言人要职业化。目前,我国各大部委和地方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几乎都是兼职的,他们同时担任部门领导、地方政府领导等工作。这种兼职的新闻发言人会给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带来不良影响,影响到该制度的有效运行。但也要看到,这种形式是中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起步阶段和过渡形式。新闻发言人的专业化、专职化才是未来发展的方向,只有职业化才能在与民众沟通时,体现两个平等主体之间的交流,民众才能更加信赖新闻发言人的新闻,政府才会在民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

(3)健全新闻发言人培训机制。新闻发言人不是天生的,而是要经过培训,如何培养合格的、高素质的新闻发言人,是地方各级政府必须重视议题。新闻发言人专职化必然要求发言人要经过专业培训。专业培训除了要学习培训专业理论知识外,还主要应该培训一些专业技巧。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培训工作要形成定期培训的机制。要有系统培训的策略,突出培训重点,着重加强新闻发言人的实践能力锻炼。而且新闻发言人的培训工作,国家应由专门的部门予以负责和执行,专业化研究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培训机制,引进西方新闻发言人制度培训工作的先进经验,加以吸收利用。

4 建立新闻发言人监督机制

(1)防止政府新闻发言人机制形成信息垄断。我们对新闻发言人的监督不仅要体现在对信息不及时的问责上,还要体现在对信息“失真”的责任上,即体现一种责任体制:信息报道之后如果因“失实”出了问题,新闻发言人要负责;如果因为新闻发言人故意不报道某些信息而出了问题,新闻发言人必须要负责,甚至要被追究刑事责任。

(2)对于新闻发言人设立一定的制衡措施。作为沟通政府内部、代表政府向媒体传播信息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具有很大的权力,必须要有一定的制衡措施。建立和完善监督机制除法律监督外,我们还要加强舆论监督,设立举报渠道,这样才会加强政府及其新闻发言人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这样才不会导致政府新闻制度的形同虚设。

(3)新闻发言人应当及时、全面、如实报道信息。我们在政府新闻发言人体制的建立过程中要做到既要报喜,也要报忧,这样才能让民众参与决策,加强心理承受能力,对政策有更深刻的认识。

(4)对新闻发言人的侵权行为追究法律责任。如果出现了新闻发言人的行为侵犯了别人的名誉权、隐私权等问题,将对外由检察机关承担侵权责任,对内检察机关则可以依据主观过错来追究新闻发言人的责任或者给予他相应的行政处分;如果新闻发言人的行为已经严重到触犯了我国的刑律,他不可推卸地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5)对新闻发言人的失职、渎职行为予以处罚。对于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要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不能一蹴而就,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中国的发展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毕竟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建立不过20多年的历史,尤其是在非典疫情以后才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重视,而且许多都处在试运行阶段,所以要不断借鉴西方新闻发言人制度发展成就,结合本国国情,脚踏实地予以完善。

参考文献:

[1]董关鹏.政府的新闻与媒体公关[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2]刘建明.新闻概论[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3]孙君明.现代行政管理:组织与创新[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5.

[4][美]埃里克.艾森伯格.组织传播:平衡创造性和约束[M].白春生,译.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4.

篇4

关键词:我军;军事新闻发言人;制度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49X(2009)-11-0033-02

军事发言人在国外已出现有近百年的历史。在我国却是一个公众普遍比较陌生的新鲜事物,无论是对它的认识还是对它的应用,目前均存在不少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全面的回顾军事发言人制度的起源与发展,寻找历史与现实的契合,以推进我国军事发言人制度不断取得新发展

一、新闻发言人的定义

所谓军事发言人,是指“受命并任职于军队的专职新闻人员,负责向媒体、公共介绍军队的各项政策和近期的新闻事件,通过某一事件的真实情况,说明其中的问题和我军所持有的立场、观点、主张和所采取的方针政策,并回答记者的提问”,是国家外宣工作的窗口。

二、军事发言人制度的起源

学者普遍认为,新闻发言人始于19世纪末的美国,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的“卢西塔尼亚”事件催生了它的正式诞生。由此可见,新闻发言人制度早在萌芽阶段就与军事和战争存在非常密切的关系。即使是按照另一种说法:军事发言人制度始于1904年日俄战争中,日本新闻官的辽阳,就依然不难看出战争是第一动力的结论。

尽管如此,和地方发言人制度相比较,军事发言人制度的正式诞生时间还是要晚的多。一战期间,美国、德国、英国虽然设立了“公共新闻委员会”、“战时新闻局”和“新闻局”,负责关于战争的实况。甚至还制定了新闻的相关规定,但是既不是专属军队的机构,在本质上也有别与新闻发言人,更多时候发挥着新闻管制的作用,更类似于今天的国家新闻办公室。二战期间,美国政府设立了“战时新闻处”来发挥“公共新闻委员会”的功能。它通过下属的“新闻局”负责国家重要的以及跨部门的战争消息。不过从性质上看。它依然是一个独立的与军方的政府性机构,只是在处理军事消息方面同陆军部和海军部合作,陆军部和海军部在扣发某一军事消息时需要跟战时新闻处处长商量。但军方保留着扣发信息的最后权力。战时设立的“美国新闻署”虽然规模和影响更大,但是也继续保持着这个特点。同时是在这一时期。受美国总统罗斯福亲自带动的影响,新闻制度在世界各国得到普遍推广,各国军方也纷纷设立了军事新闻发言人。像美军就在各司令部参谋机构中设立了公共关系军官,二战期间的中国战区美军总司令魏德迈、美国第十航空队司令陈纳德都曾在我国举行国记者招待会。

事实上,直到20世纪50年代,新闻发言人才在美国成为一种政治制度。即使到本世纪这个时期,虽然经常有“美国国防部新闻发言人”的称谓出现在各种媒体上。但是军事新闻发言人依然没有作为一项刚性的政策法规得到军队系统的严格执行。只是到了1966年和1976年,随着美国新闻界争取“知情权”的斗争愈演愈烈,为了适应这种越来越强烈的社会要求,美国政府不得不先后颁布了《信息自由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使得职业化的政府新闻发言人成为一种政治必须。处于履行法案的义务,1970年美国国防部开始指定专人应对新闻界对军事信息的需求,军事新闻发言人由此才正式成为一种长期而固定的制度延续下来。

三、我军新闻发言人制度发展

我国早在1925年5月北京政府第一届内阁总理唐绍仪就职就举行了中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记者招待会,这样我国新闻发言人的开始时间算起来也与美国相隔不远。但是由于时局的动荡,新闻发言人制度并没有得到坚持,作为一种制度,直到25年后才随同抗战_起出现,1937年11月6日,政府军事委员会宣传部设立宣传处,其外事科主要工作之一就是举办新闻会。同年12月国际宣传处开始新闻。如1938年4月到5月,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政治部部长陈诚曾两次在武汉举行外国记者招待会。讲述近期军事与政治状况。1939年话国际宣传处在重庆巴中学校内新建办公楼,每月在此举行一次记者联欢会,每周五在此举行新闻会,使其成为了战时陪都的新闻中心。1942年初下令停止开放政府新闻会议,由于在外国记者的强烈要求下,直到1943年8月新闻会由、外交部和军令部各派一人主持,于每二举行,从此以后才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在台湾一直保持到现在。如今,的军事新闻制度主要由“国防部军事发言室”负责,其业务具体分为新闻、记者接待以及行政计划三个任务编组,主要负责军事新闻的策划、督导、、协调和中外新闻界的参观、访问、接待等工作。

我党领导下的人民军队的新闻同样起源于抗日战争时期。在等人的领导下,八路军驻全国各地办事处和国内各界和外国记者广泛接触,向他们随时通报最新的延安新闻广播稿。如1942年2月8日,八路军驻渝办事处就曾召开英美记者招待会,此外还建立了发言人制度。作为军事协调部执行中共方面代表的将军,曾在北平专门举行过记者招待会。从1946年开始解放区发行的《人民日报》开始频频出现“军事发言人”字眼。可查的最早一次是1946年9月8日,延安军事发言人表示“中央社”称郝鹏举“反正”是不值一驳的谣言。此后在《人民日报》《新华日报》上分别出现了“冀鲁豫前线军事发言人”、“延安总部军事发言人”、“西北人民总部新闻发言人”等称谓。1949年4月30日,更有“中国人民总部发言人”发表声明,抗议英军舰船在长江炮击我军的暴行。

到新中国成立后,军事新闻由外交部代为。如1965年9月29日,时任外交部长曾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招待会,驳斥美苏超级大国对中国的军事包围和威胁,有300多位中外记者参加。1983年,根据国家有关领导人的指示,我国国家机关新闻发言人制度开始兴起。当年4月23日中国记者协会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了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中国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但其中并不包括国防部。1997年香港回归后,我军开始在驻港部队序列中编列对外新闻发言人,发言人办公室还设立了热线电话在香港媒体公布,被媒体誉为香港诸君的一张“名片”,为正确引导特区舆论发挥了显著效果。澳门回归后,在驻澳部队同样设立了新闻发言人,但是由于这两个新闻发言人机构主要针对港澳地区,服务对象比较特殊,再加上所的新闻次数相对有限,因而在国内外并没有引起大的反响,也难成为整个军队的发言代表。

随着20世纪90年代初的“中国”从日本开始兴起,关于中国军事的言论在国际社会层出不穷,每次遇到这种问题,由于缺乏军事新闻发言人制度,我国总是由外交

部新闻发言人甚至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负责人出面澄清,因而在说服力上难免打了折扣。正因为如此,早就有领导和学者建议,我军尽快建立新闻制度、设立军事新闻发言人,甚至建议在统帅部和战区、战役集团指挥部都设立发言人。在2007年3月召开的人会议上军事科学院姚云竹代表更是公开呼吁完善军事新闻工作领导机制,尽快建立军事新闻发言人制度,有效满足军队建设发展和军事安全的新需求。

随着时代的发展,我军在较早时候就开始研究论证建立军事新闻发言人的可行性,并结合部队建设形势推动这一工作不断取得进展。早在2003年下半年,来自总政治部的新闻官就参加了国务院新闻办组织的全国新闻发言人培训。2007-年12月25日,新华社在报道“携手2007”中印联合反恐训练情况时。首次引用了“国防部新闻事务局官员”的表述。2008年1月22日,外交部发言人在回答记者问时指出要求就相关问题直接向国防部新闻事务局询问。但是,真正意义上催生中国军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是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大地震。从5月13日开始,新华社每天都播发来自“国防部新闻发言人”的救灾信息。内容涉及胡主席要求、动用兵力设备、外军援助等众多方面,频率在5月14日达4次之多。5月18日下午,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第六次抗震救灾新闻会上,国防部新闻事务局局长兼国防部新闻发言人胡昌明大校首次亮相,标志着中国国防部发言人正式走上前台。此后,灾区的抗震救灾联合指挥部也曾多次举行新闻会。

篇5

可见,《信息公开条例》不仅对政府应该公开的信息进行较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对公民的知晓权、信息公开的监督权进行了明确保护。《条例》对于克服新闻发言制度的 法律 约束缺失,以及政府、新闻发言人及公众的责、权、利不明的弊端,推动多方监督,促使新闻发言的内容多元化,贴近实际、贴进生活,符合信息发布 规律 等方面,起到了硬性保障的作用。

总之,新闻发布 政治 语境的变化,必将进一步催生各种关于新闻发布的法规和制度的产生,逐步健全其机制。以上两个条例的颁布,有学者称将“开启新闻报道的新时代”。笔者认为,对于新闻发布制度而言,两个条例同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四、新趋势之三:自主新闻发布会的推行引领新闻发布的新形式

从新闻发布的形式来看,我国传统的新闻发布,主要包括政府机构主动的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吹风会等等,其中又以政府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为主。在以政府为主动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中,通常是政府有准备的发布新闻,记者与媒体处于被动听取信息和被动报道信息的地位。因此,改变和丰富发布形式也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手段。

当前,新闻发布的形式局限正逐步克服,其中自主新闻发布会的推行将起到重要意义。“自主新闻发布会是针对专题新闻发布会而言,定时、定点、定人、开放式的新闻发布形式。该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根据授权,代表政府或机构举行的定点、定时、开放式的发布新闻,其最大亮点是发布会上允许记者提及与新闻发布会主题无关,但涉及政府和机构管辖范围的相关问题,体现出提问不设禁区的显著特点。自主新闻发布会突出了媒体的主动性,改变了传统新闻发布会信息流通的单向性,有利于媒体、政府、民众之间产生良性互动和理性沟通,不仅满足了政府公开信息的需要,而且实现了公众通过媒体了解政府信息的需要,新闻发布信息的广度和深度都得到了巨大提升。

正是这种与国际接轨,被评价为具有突破性、填补空白,作为政治文明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新象征以及新闻发布最高形式的新闻发布制度,正日益得到认可和推广。目前,除了一些中央国家机关陆续举行自主新闻发布会以外,上海成为第一个推行自主新闻发布会的城市。2007年11月15日,重庆举行首次自主新闻发布会,成为举行该新闻发布形式第二个地方城市。2007年12月13日,重庆又按惯例举行了第二场自主新闻发布会。我们这次自主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分析为例,可以很容易地看出自主新闻发布会独特优势(见下表)。

篇6

可见,《信息公开条例》不仅对政府应该公开的信息进行较明确的规定,同时也对公民的知晓权、信息公开的监督权进行了明确保护。《条例》对于克服新闻发言制度的 法律 约束缺失,以及政府、新闻发言人及公众的责、权、利不明的弊端,推动多方监督,促使新闻发言的内容多元化,贴近实际、贴进生活,符合信息发布 规律 等方面,起到了硬性保障的作用。

总之,新闻发布 政治 语境的变化,必将进一步催生各种关于新闻发布的法规和制度的产生,逐步健全其机制。以上两个条例的颁布,有学者称将“开启新闻报道的新时代”。笔者认为,对于新闻发布制度而言,两个条例同样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四、新趋势之三:自主新闻发布会的推行引领新闻发布的新形式

从新闻发布的形式来看,我国传统的新闻发布,主要包括政府机构主动的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吹风会等等,其中又以政府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为主。在以政府为主动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中,通常是政府有准备的发布新闻,记者与媒体处于被动听取信息和被动报道信息的地位。因此,改变和丰富发布形式也是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手段。

当前,新闻发布的形式局限正逐步克服,其中自主新闻发布会的推行将起到重要意义。“自主新闻发布会是针对专题新闻发布会而言,定时、定点、定人、开放式的新闻发布形式。wwW.133229.cOM该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根据授权,代表政府或机构举行的定点、定时、开放式的发布新闻,其最大亮点是发布会上允许记者提及与新闻发布会主题无关,但涉及政府和机构管辖范围的相关问题,体现出提问不设禁区的显著特点。自主新闻发布会突出了媒体的主动性,改变了传统新闻发布会信息流通的单向性,有利于媒体、政府、民众之间产生良性互动和理性沟通,不仅满足了政府公开信息的需要,而且实现了公众通过媒体了解政府信息的需要,新闻发布信息的广度和深度都得到了巨大提升。

正是这种与国际接轨,被评价为具有突破性、填补空白,作为政治文明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新象征以及新闻发布最高形式的新闻发布制度,正日益得到认可和推广。目前,除了一些中央国家机关陆续举行自主新闻发布会以外,上海成为第一个推行自主新闻发布会的城市。2007年11月15日,重庆举行首次自主新闻发布会,成为举行该新闻发布形式第二个地方城市。2007年12月13日,重庆又按惯例举行了第二场自主新闻发布会。我们这次自主新闻发布会的内容分析为例,可以很容易地看出自主新闻发布会独特优势(见下表)。

篇7

【摘要】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与我国特殊国情相生相长,与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中,政府就是把关人,负责将相关信息向媒体和公众公布。回顾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它的建设过程并不长,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 有待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新闻发言人 新闻发布 历史沿革

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在1983 年正式确立,经过不断发展,已经建立起从中央到地方,从对外到对内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新闻发言人可以是国家机关、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任命或指定的新闻发布人员。其职责是就某一重大事件或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发布相关信息,阐明自己的意见和立场,并代表政府部门回答记者提出的问题。本文对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进行探析。

一、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历史沿革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以政府为传播主体,以新闻媒体和社会受众为传播客体,通过发布、传播与公众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和重要的新闻来实现政府与社会的沟通,它是一种相对稳定和规范的信息传播机制,已经成为现代政府对社会进行服务和管理的必要方式。①

最早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出现在19 世纪20 年代的美国,随后西方各国根据自己的国情,新闻发言人制度也建立起来。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也与我国国情相生相长,与我们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多种因素密切相关。

1、建国初期阶段

在新中国成立之前,国民党统治区的新闻发布法律制度凌乱,人民的言论受到严格控制。与国民党统治区相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解放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积极性,揭露国民党的反动阴谋和日本人的丑恶行径。在建国初期,1961 年5 月在日内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和1965 年9 月29 日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对我国早期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有重大历史意义。

1961 年5 月,世界各地的数百家媒体记者参加了在日内瓦举行的新闻发布会,陈毅部长第一次率团代表中国出席,这是一次关于老挝问题的重大会议,会议上陈毅先发制人,揭露了美国破坏会议的行径与阴谋,当时中国代表团的义正言辞震惊了世界各国。1965 年9 月份在人民大会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以“1964 年中国爆炸两颗原子弹”为主题,到会的中国记者以及外国的新闻官员和记者共有300 多人。

建国初期,政府通过新闻发布会发布宣告性信息、表明自己的政策和态度,在中国外交政策的国际传播上有重大意义。但这一时期,政府主要通过报纸报刊和新华社电讯的方式向公众传播信息,对新闻发布制度并没有形成系统的认识。

2、文革停滞阶段

1966 年至1976 年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我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遭受建国以来最为严重的重创,政府新闻发布制度在这一时期也遭受到严重挫折。政府主要通过报纸发布新闻,但并不具备新闻发布的功能,因为这一时期的报纸已经沦为政治斗争的工具,不能够正常发布信息,进行信息沟通。

3、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确立

改革开放时期,我国开始循序渐进地推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1982 年年初,政府开始推动新闻发布工作规范化,中央对外宣传小组起草了关于设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请示。1983 年2 月,中宣部与中央对外宣传小组联合下发了关于设立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意见,要求外交部和国务院各部委都要建立新闻发布制度。1983 年3 月1 日,外交部新闻司司长齐怀远担任外交部第一任发言人,举行新闻发布会。1983 年4 月23 日,中国记协对外正式宣布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

同年6 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开始举行新闻发布会,自此两会的新闻发布制度一直延续了下来。随着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发展,政府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职能和定位有了更为理性、清醒的认识,我国逐步建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新闻发言人制度。

4、非典以后的完善时期

对于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来说,2003年的“非典” 疫情是它的重要转折点。2003 年,我国南方发生罕见的呼吸道传染性疾病,起初政府没有预料到这次“非典”疫情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所以很多信息并没有及时、全面地向公众公开,而公众通过短信和互联网了解的信息造成他们对疫情的极大恐慌,于是对政府滞后公布、隐瞒疫情的行为产生强烈的不满。鉴于情况紧迫,政府任命卫生部副部长高强2003 年4 月18 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媒体和公众详细介绍最新疫情情况和最新进展,为了缓解公众对疫情的恐慌,决定从4 月20 日开始,卫生部每天下午4 点钟举行新闻发布会,由中央电视台直播,全国人民可以通过新闻发布会了解“非典”疫情的最新发展情况。

这场突如其来的“非典”疫情,对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一个重要的转折点,也使政府部门深刻地认识到在重大问题中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重要性,因此“非典”疫情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政府新闻发布制度的成熟与进步。

我国第一个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地方是上海,2003 年6 月3 日,上海市政府正式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北京、山东、河南、重庆等地也相继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2004 年,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以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三个层次开始在国内广泛确立,形成全面展开之势。2005 年是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蓬勃发展时期,国务院、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政府三个层次共举办新闻发布会1088场,比2004 年增长近200 场。国务院近70 个部门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设立了80 多位新闻发言人;全国31 个省、区、市中,除了山西、江西、陕西、新疆等十个省区尚未正式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以外,21 个省区已建立了此项制度。新闻发言人制度已从中央一级向地方政府推广。②

二、传播学理论在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中的应用

1、议程设置理论

1972 年,麦库姆斯和肖提出了议程设置理论,该理论认为大众传媒虽然不能随意左右人们对事件或意见的看法,但是大众传媒对事件或意见越是强调,受众就会愈加重视。因此,受众会因大众传媒提供给他们的议程而改变他们对事件或意见的重要认识。新闻发言制度通过运用议程设置理论隐蔽地引导舆论,主要表现在从本身立场出发,根据国家、政府、公众、政治运作的需要设定、安排议程,对当前问题进行选择性、不同程度的报道,有效地左右公众对事件或意见的看法和讨论。

2、把关人和组织传播

“把关人”在传播学中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最早是由库尔特·卢因提出。在传播过程中基于传播目的的不同,必然发生把关行为。一般把关人的行为有疏导和抑制两种,疏导就是允许某些新闻信息公布、流通,抑制就是禁止某些新闻信息公布、流通或暂时冷处理。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中,政府就是把关人,负责把控新闻发布会的相关信息,将过滤、删选后的合适信息向媒体和公众公布。善用、巧用把关人角色能使政府在信息传递过程中更有主动性。

组织传播走入公众的视线是在六十年代。组织所从事的信息活动就是组织传播,组织传播包括组织内传播和组织外传播两个方面。在社会中,政府是最大的组织,既有组织内传播又有组织外传播,新闻发布会制度就是政府组织外传播的手段之一,用以确保政府与外部环境建立稳定、良好的联系,通过适当、有效的信息交流完成与外部环境相适应的信息交换活动,达到良好的传播效果。

三、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完善回顾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它的建立时间并不长,目前还存在一些问题亟需解决,有待进一步完善。

第一,政府新闻发言人的专业素质有待提高。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大多有自己的日常工作,当重大事情发生时才承担起新闻发言人的角色,所以新闻发言人可以说是他们的兼职,难免存在缺乏实战经验、不会与媒体和公众沟通的问题。应该说,优秀的新闻发言人对于政府来说至关重要的。新闻发言人的言语、表情、身体、服饰等综合方面都会影响媒体、公众对新闻发言人公信力、政府形象的判断。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规范与优化与新闻发言人密切相关,我们需要具备专业素质的发言人、有经验的发言人,这就需要进一步加快培养具有专业水平高、实战经验丰富的新闻发言人。

第二,反馈机制薄弱。目前,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采取单一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向媒体发布信息,不能及时有效地跟进公众提出的看法和意见。政府对事情的处理结果想要得到公众的理解与支持,达到理想的传播效果,必须及时跟进公众的信息反馈,在吸收公众信息反馈的基础上优化新闻发布制度。

第三,缺乏与新闻发言人制度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目前,我国地市政府制定了一些有关新闻发布方面的规章政策,对新闻发言人员的确立、发布的信息内容等作出规定,但是我们缺少一套明确的法律来规范政府新闻发布及其相关事宜,这样容易导致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无法可依。

在信息传递过程中,握有信息发布权和解释权的新闻发言人也会造成信息在某种程度上的垄断,如果没有相适应的法律法规监督、制约新闻发言人及政府机关的言行,不但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保障还会造成权利的滥用。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可保证信息公开传递,维护了政府形象,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应及时认识到自身的问题,不断优化新闻发言人制度。

参考文献

①杨正泉:《新闻发言人理论与实践》[M].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69

②杜江:《新闻发言人理论与实务》[M].四川大学出版社,2005:22

篇8

研究现状

在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诞生之后的整20年间(1983~2003),由于其发展仅局限于对外宣传,在国内影响不大,因此在这一时段对之研究近乎空白。从2003年起,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逐渐呈“遍地开花”的发展态势,俨然成为一种时代潮流,实践的勃兴呼唤相关理论的支撑和指导,实践的蔚然成风使得相关问题成为目前国内学术界研究的“热点”。

与实践相呼应,从2003年6月份起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随之而起,直到2004年底可称之为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的“启动阶段”――表现在中国期刊网上收录的研究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论文显著增多,共有40篇左右。③我们还可从网络媒体的极大关注,“理论人”的理性追问和“实践人”的现身说法三方面勾勒出本阶段研究的大致状貌:一是各大网站对“新闻发言人制度”表现出极大热情,既有相关动态资讯报道和常识性介绍,又有理论探讨和争鸣,如五洲传媒网和中国网两家网站都设有“新闻发言人制度”专栏;二是《郑州大学学报》在2004年9月刊载了一组由国内知名学者喻国明、陈力丹等执笔的《新闻发言人制度相关理论问题研究》笔谈,“无论是对我们为什么需要新闻发言人的追问,对马克思关于人民政权建设思想的溯源,还是对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实施过程中的困境的忧虑,以及对新闻发言人与政府形象进行科学定位的思考”④,都能从某一侧面触及问题实质,将研究引向深入;三是《新闻记者》开辟《新闻发言人天地》专栏,并于年末最后一期启动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主讲的“新闻发言人实务系列讲座”,较为系统地介绍相关理论及实战技巧。

整个2005年可以说是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的“提升发展阶段”――不仅表现在中国期刊网上收录的研究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论文数量稳中有升,共有50篇左右,更重要的是,涌现出了一批有份量的理论文章和专著。该阶段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最大的特点是学术界结束了此前的散兵游勇式的作战方式,学者们以团队协作的形式联合攻关,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果。代表性的有:第一,陆续出版了一批理论与实践结合、学理分析和经验归纳并重的教材和专著。如《政府的媒体公关与新闻》⑤、《新闻发言人理论与实务》⑥以及由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策划的一套“新闻发言人系列教材”,目前已出版的有《新闻发言人理论与实践》、《新闻发言人实务》、《中外新闻制度比较》和《危机传播管理》等;第二,有关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的课题组取得了不少重量级的成果。如清华大学国际传播研究中心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新闻发言人与会研究”课题,课题组于2005年8月在《今传媒》上发表了以《中国政府执政能力与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为题的阶段性成果;第三,当对局部和枝节问题有了深入洞察后,理论整合便成必然。人民日报出版社于2005年8月出版的《新闻与新闻发言人实务》就是在这样的学术背景下面世的。这部洋洋数百万言的大型专业书籍,从现代社会对政府工作透明度的要求,以及新闻传播的基本原则入手,对新闻发言人制度基本框架的建构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涵盖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理论、实务和案例研究等多个领域,有较高的理论性、实用性和可读性。⑦

文献综述

截至2005年底,关于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着眼于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涵义、发展轨迹及其赖以存在发展的社会条件

匡正对“新闻发言人制度”概念的认识,是进行相关研究的逻辑出发点。代表性的观点是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原主任赵启正和学者喻国明所多次强调的:“新闻发言人不是人,而是一种制度”,必须不断完善这种制度,才能充分保障它发挥作用。从这个意义上说,政府是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真正传播主体,新闻发言人只是“被授权的代言人”,政府在赋予发言人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责任。陈力丹从对马克思关于人民政权建设思想的溯源中,认为新闻发言人制度是马克思人民政权建设的一个基本观点,其设立应当是社会公仆向社会主人――人民报告工作的一种日常形式。⑧对基本概念的这种认识使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建立在了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的基础之上。

学者们对新闻发言人制度历史的梳理,大多视野开阔,将新闻发言人制度在中国20年来的发展历程置于该制度在世界范围内(尤其是美国)历时演进的背景之下,一方面,强烈的对比凸显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亟待规范的现状,有助于唤起我们加速推进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的紧迫感;另一方面,也给我们研究和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提供了有益的视角和许多可资借鉴的经验。

对于新闻发言人制度得以在我国蓬勃发展的原因,学者们将之归结为以下社会条件:①国家意识形态调整、政治体制改革背景下加强民主建设的必然要求。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为民”思想的全面铺开,政府职能向“服务型”的全面转型,为新闻发言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②全球经济一体化浪潮中与世界接轨的必然要求;③满足公众知情权的需要;④我国大众传媒业的长足发展,新闻传媒越来越倚重政府作为重要消息来源,政府亦重视通过媒体加强其话语影响力;⑤突发事件的催化。

2.着眼于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作用和意义

这方面研究可谓学界之述备矣,且比较科学全面,因此,大部分学者对此尽管文字表述各有千秋,但多观点类同,笔者将之综述为以下三点:①政府和公众沟通的主渠道――以制度保障公众知情权;②政府媒体公关的主战场――以塑造和优化政府形象;③应对危机情形的主途径――以规避媒体事件的发生。

3.着眼于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法律依据与法律保障

据笔者粗略统计,在研究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论文中,约有40%左右的文章提及制约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之一是法律根基的薄弱,而且,从该角度研究的作者无一例外呼吁加快我国相关立法的进程,并指出法制化是保证新闻发言人制度良性运作的必然选择。国内学者对此的探讨集中于以下两点:一是与新闻发言人制度密切相关的“信息自由权”、“知情权”、“信息公开之义务”的法律依据;二是以信息公开、信息自由为立法旨趣的法律保障。由于美国是世界上对公民信息自由权的法律认可和法律保障法典化程度比较高的国家,因此大部分学者在研究时,采取与美国相关方面进行横向比较的方法,习鉴他人,醒省自己,通过学习和借鉴美国成熟、完备的法律规制,审视和反思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之欠缺。

4.着眼于危机传播和政治传播中的新闻发言人制度

在陈力丹《2005年新闻传播学研究综述》⑨中归纳的该年度新闻传播研究的10个话题中,有两个话题即危机传播和政治传播涉及新闻发言人制度,因为它们均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上位阶概念。关于前者,他认为:“如果说,两年前的危机传播理论还停留在‘谣言止于公开’的呼吁上,那么2005年的危机传播已经进入详尽分析危机信息流障碍和总结危机事件传播规律的阶段。”关于后者,由清华大学“新闻发言人与会研究”课题组提出的“新闻执政”在本年度已成为政治传播领域的一个新口号,陈力丹指出,意欲实现“口号”向现实的转变,必须有观念上的深刻认识作为保障,即“法治化的管理观念在先”。这也印证了上述第三条的综述结果。

5.着眼于新闻发言人制度“术”的研究

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在实战,因此对其操作要领、实践技巧进行了详细介绍,对其实施流程、微观运作进行细致剖析,自然成为对之进行研究的重要领域。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①新闻发言人的素质和能力,前者如政治素质、媒介素质、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等,后者如合理操控媒体的能力、交际沟通能力、危机驾驭能力等;②各种新闻形式(如新闻会、记者招待会、新闻吹风会等)的运作程序和操作技巧;③新闻发言人的媒体形象设计,如屏幕形象设计、非语言符号把握等。

存在的不足及建议

基于上述综述,笔者认为目前学界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研究存在着两点不足:

第一,广度尚可,深度不足。经过学者们三年多的开拓性工作,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各个方面均有所触及,但理论深度明显不够,主要表现在介绍性的论文占了很大比重,理论创新性文章屈指可数。例如在介绍美国相关制度及法律时,缺乏应有的理性批判精神,似乎给人以这样的结论:步美国后尘,仿效其做法,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困境即可迎刃而解,其错误倾向不言而喻。

第二,理论与实践结合松散。如前所述,新闻发言人制度重在实战,但实践必须建立在科学理论基础之上。正如许多研究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专著冠之以“理论与实践”的书名,但由于它们多是应“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之急需而作,过分追求实用性和工具性,大多没能处理好理论与实践的辩证关系,理论和实践结合不紧,甚至脱节。

有鉴于此,笔者认为在研究新闻发言人制度时,应以理论界定为逻辑起点,以理论阐释和理论创新为研究重心,并在此基础上探讨其在当代中国的实践对策与实战技能为旨归。正如费尔巴哈在《遗留的格言》中所说:作为起源,实践先于理论;一旦把实践提高到理论的水平,理论就领先于实践。而要实现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理论创新,笔者认为可从以下三个角度入手:

1.对新闻发言人制度进行交叉学科透视

新闻发言人制度实际上有诸多学科支撑着,主要涉及政治学、传播学、新闻学、公共关系学、宣传学、舆论学、组织行为学、语言学等方面的知识。对新闻发言人制度进行交叉学科透视,就是要整合政治传播学、新闻传播学、政府公关学、舆论宣传学、公关语言学等内容对本课题做出科学解答,亦即以“新闻发言人制度”为核心,从以上交叉学科角度对之进行全方位理论扫描和透视,方能全面把握其理论内涵和实践对策。如前所述,学界对此虽有所触及,但大多是借新闻发言人制度之瓶装相关理论之酒,缺乏深度融合后的理论生成和创新。可以说,从此角度剖析新闻发言人制度,目前学界只是站在起跑线上,前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2.核心研究与边缘研究并重

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构成理论,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正式规则具有国际惯例的共同性质,有良好的外国模式可资借鉴或移植,但非正式约束由于其历史传承性和文化积淀性,将其进行配套移植是愚蠢的,更是不可行的。因此,不能把新闻发言人制度变迁或创新仅仅看成是法律法规条文的变迁或创新,学界还应重视对非正式规则的研究和探索,以促进相应的文化建设、观念转型及制度环境营造。

3.中国传统文化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理论滋养

辩证法有一个著名的原理:历史与未来两极相通,即探究历史规律、把握今时实践与预测未来趋势有逻辑上的内在统一性。因为“现代既可以看做是传统的对立面,也可以看做是传统的延续体”⑩,尤其在我们这样一个传统文化底蕴深厚的国度,要实现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的理论创新,可从先哲圣贤的思想宝库里汲取与当代新闻发言人制度实践相契合的有价值的思想因子。例如,由清华课题组提出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运作规约之“有所为和有所不为”,就有很大的理论挖掘空间和阐释意义。再如,新闻发言人制度具有很多双重属性,如信息服务与舆论引导、设置公众议程与满足公众知情权等等,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中和观念”、“和谐思想”可为新闻发言人妥善处理以上矛盾提供丰富的理论滋养。从此视角切入,无论对政治传播本土化的理论建构,还是对当下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都大有裨益。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文学院)

(本文系甘肃省社科规划项目“传统‘和谐观’的现代价值”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注释:

(1)陈宗林:《中国新闻发言人群体脱颖而出》,《开放潮》2003年11~12期

(2)薛凯:《“国新办”新闻背后的新闻》,《半月谈》2006年第1期

(3)王展:《新闻发言人制度研究(2003-2004)述评》,《今传媒》2005年第7期

(4)《新闻发言人制度相关理论问题研究(笔谈)》,《郑州大学学报》2004年9月

(5)[美]玛格莱特・苏丽文:《政府的媒体公关与新闻――一个发言人的必备手册》,清华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6)杜江主编:《新闻发言人理论与实务》,四川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7)高钢、孙聚成:《新闻与新闻发言人实务》,人民日报出版社2005年版

(8)陈力丹:《健全对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监察和限权机制》,《郑州大学学报(哲社版)》2004年9月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