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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结业论文8篇

时间:2023-01-20 22:03:36

博士生结业论文

博士生结业论文篇1

攻读专业博士学位的教学计划的原则(如年限、形式、水平、质量等)均参照学术性博士学位(PHD)的标准,只是在招生、课程的侧重点,培养方向、论文的性质、实践要求等方面有所不同。

培养目标

美国专业博士学位设立的伊始就是为了适应愿意从事实践性职业,而不愿从事研究和教学的那部分人的要求。它以培养实践高层次应用人才为目标而区别于以培养学术为主要目标的学术性博士。所以对专业博士学位获得者的培养目标就可以大体上总结为:通过高水平的专业训练使其达到一定的水平,使之具有从事某种专门职业业务工作的能力并要求掌握相应的专业理论知识。由于培养目标与PHD有显著差别,所以专业博士研究生在招生、课程设置、培养经费、实践要求、导师、论文要求等许多方面都有自己的特色。

招生

博士生招生是博士教育的首要环节。招生的状况直接影响培养质量,所以美国大学十分重视博士的招生工作。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知识更新与分化的速度急剧增长,社会对不同层次与规格的人才的渴求,导致了博士教育多样化格局的形成。美国专业博士研究生培养的特点首先就体现在招生方面。总的说来,“美国式”招生制度的特点在于:不单纯以分数取人,注重全面考察,尤其重视学习能力;招生的指导思想是以满足社会需要为出发点。基于以上两点,其专业博士生培养模式的招生对象的实践能力就成为考察重点。例如,工程博士的招生对象虽然有一些来自学士或硕士,但是更多的来自工业企业界和政府部门的中下层管理岗位。这些人从事过工程实践工作,具有很强的全方位的工程能力。

另外美国专业博士学位的设置也主要取决于市场的需要。在相对“饱和”的专业领域,招生较平稳,发展较缓慢;而那些“兴旺”的学科,如工商管理、工程、教育、医疗卫生领域专业博士的生源则较多,发展也较快。这与美国高校一向所奉行的“服务社会”的理念是一致的。

课程设置

博士生入学后首先进行课程学习,这是美国博士生教育的一个特点。对攻读专业博士学位的博士生的培养,由于人才培养目标的变化,它注重专业知识及相应的实务教学。选修课要求侧重职业或专业的需要,为学生今后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专业博士的培养方式主要采用产学研相结合的形式:学校和企业、科研部门联合培养,在实施课程培养计划过程中,大学和企业各派一定数量的教师讲授课程,强调在生产实际和社会实践中进行科研。

在外国语的要求上也比哲学博士PHD要低。专业博士学位一般要求精通一门外语或者以其他学科如数学或统计学代替而PHD则通常要求精通两门外语。对于这方面的差别,作者认为可能起源于二战后的认识问题。那时美国还没有成为世界学术中心,美国学术界那时也忙着“国际化”,外语学习对掌握国际学术新动向,发展新知识,至关重要。但是对于培养面向实践的专业人员来说就显得不那么重要,而且外语学习需要大量时间,因此对于培养实践人才的专业博士降低外语学习要求,而把有限的学习时间用于专业学习,则被认为是最恰当的。所以二战后许多专业博士学位并无外语要求或不十分苛求,只是随着发展一些专业博士学位才提高了对外语学习的要求,但仍低于PHD的要求。这只是培养目标与课程要求一致性的结果。专业博士学位既然树立了自己的培养目标――面向实践,注重应用性,它就应该建立适应目标的课程体系和要求。

实践能力的培养与要求

美国的专业博士生教育非常重视培养学生将理论付诸于实践的能力,即要求学生具备更多的实践经验,所以他们往往要求专业博士生有若干时间(一般为1~2年)的相关专业的实际经验。例如,医学博士研究生有“住院见习期”。工程博士研究生则要求至少一年的“工业见习期”。在此期间,学生往往需要常常往返于大学和资助博士论文的公司企业,接受大学导师和专业工程师的双重指导,从事研究和设计开发的创造性工作。

经费来源

近几年来,研究生教育经费的多元化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现象。美国20世纪60年代至80年代政府拨款在整个经费中占的比例下降,其他渠道筹措资金比例上升。这种情况一方面说明国家拨款经费的紧张,而学校与企业横向合作的经费在增加;另一方面也说明许多企业确实需要高水平的人才加入,所以许多企业愿意对专业博士选定的有实践背景的论文和实际应用性的科研项目给予资助,这部分资金成为专业博士教育经费筹措的渠道之一。例如,学生进入见习和论文写作阶段后,可以作为公司、企业的“见习生”,由见习单位支持博士生的选题,并为他们提供薪水和设备仪器及研究经费等。对于专业博士学位教育来说,由于接近实践容易为企业带来现实效益,因此就更易于吸引企业投资,这种筹资方式所得资金占的比例较之于PHD大一些。

论文要求

博士生结业论文篇2

关键词:培养目标;知识结构;能力结构;课程设置;研究方法

中图分类号:G4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2972(2008)05-0113-05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学历教育的最高层次,它代表一个国家的人才培养水平,发展和完善博士研究生教育,对提高我国国际竞争力、实现人才强国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课程体系作为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其体系构架和内容设置的科学与否,直接影响到博士研究生知识结构的优劣和研究能力的强弱,进而决定着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高低。我国企业管理作为兴办历史相对较短的博士专业,在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亟待改进的方面。因此,遵循研究生教育规律,围绕研究生培养目标,结合生源和培养单位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或调整课程体系,在当前形势下很有必要。

一、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生培养目标的确立

博士教育是高等学历教育中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的延伸。从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看,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和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学业标准,是一种在知识和能力层次要求上的前衔后续、逐步深入的梯度安排(具体见表1)。

根据以上标准,结合我国目前企业管理理论与实践的需要,我们可以把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生的培养目标表述为“培养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和创造性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具体来说,就是使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生成为适应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在管理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了解学科发展方向及国际学术研究前沿,同时掌握相关的学科知识和先进的研究方法,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独立从事研究及实际工作能力,在科学或专门技术领域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这样的人才至少必须具有三方面特征:

(一)合理的知识结构

知识是通过实践、研究、联系或调查获得的关于事物的事实和状态的认识,是对科学、艺术或技术的理解,是人类获得的关于真理和原理的认识的总和。知识的形态既包括能够编码的知识如事实、原理,也包括可以意会但不可以编码的隐性知识,如技能、人力知识等。然而,教育的目的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借助知识传授,培养学生学习、处理、应用和创造知识的能力。本科生教育学习的是已经成熟的知识,硕士生教育学习的是已经系统化的知识,博士生面临的知识是离散的、尚未明晰的、甚至互相矛盾的。一个合格的博士毕业生,必须能够梳理总结出所涉领域的研究现状,建构从事相关研究所需要的知识体系――知识结构,进而提出系统解决方案。

知识结构指的是知识领域内事实、概念、观念、公理、定理、定律等的组合方式。博士生的知识结构必须:第一,有丰富的知识存量,视野开阔,能把基础理论融会贯通;第二,有合理的层次分布,基础理论和学科前沿、专业知识与跨学科知识,布局有序,既“博”又“专”,(“know something about everything and know everything about something”);第三,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先进性,洞悉前沿变化,能由已知推未知(参见图1)。

(二)科学的研究方法

研究是运用既有资源,进行问题的发现、辨识、假设、论证、结果解读或解决问题的过程,在此过程中工具的使用与方法的选择至关重要。在研究工具方面,对企业管理专业的博士生来说,要能熟练地操作基本的统计分析工具和主要的财务、金融分析工具。研究方法方面,由于计量经济学方法是实现“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高效方法,博弈论随着近年诺贝尔经济学奖频频青睐博弈论学者而受到广泛重视,案例方法是企业管理研究与教学中的基本方法,实验方法通过在可控的实验环境下的观察、分析,为决策提供依据……这些方法的应用价值越来越为人们所认识,所以计量经济学方法、博弈论、案例方法、实验方法等都是企业管理专业的博士生需要掌握的研究方法。

(三)有效的知识重构能力

如前所说,教育的目的不是传授知识,而是借助知识传授,培养学生学习、处理、应用和创造知识的能力。借鉴软件设计的“重构”定义:“(重构)是一种对软件内部结构的改善,使得程序的设计模式和架构更加合理。”我们可称这种知识的学习、处理、应用和创造过程为知识重构。

知识重构的过程一般要经历知识萃取、知识结构化、知识衍生、知识文本化四个阶段。知识萃取指通过视、听、读、讲、讨论、经历等方式得到并保留关于事物的事实和状态的认识过程;知识结构化指借助思维的透析力与综合力,把所获的原本零散的知识关联起来,形成解释现状或事实的知识体系;知识衍生指运用移植、投射、延伸等方法,集成既有知识及其体系,从而生成具有创新含量的新的知识构架;知识文本化即知识成果的表述,如报告和论文的写作、刊发、传播等等,它是知识重构的最终显现形式。

有效的知识重构能力,是知识萃取能力、知识结构化能力、知识衍生能力和知识文本化能力的协同结果。知识萃取能力是知识重构的基础和起点,它决定所获知识的存量、层次和布局,进而影响后续的知识重构功能;其他重构环节的状况,也会反过来正向影响知识的获取能力(参见图2)。

二、国内外企业管理专业博士课程设置情况

(一)国内企业管理专业博士课程的设置

由于我国企业管理博士研究生教育开办历史较短,在课程设置、实施及评估上,与发达国家比还存在明显差距。

1、国内高校企业管理专业博士课程的设置情况

目前,国内高校的博士研究生课程一般分为三大板块:学位公共课、专业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学位公共课是指根据教育部要求,各专业博士研究生都要修读的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外国语课程;专业必修课是指为博士研究生系统深入掌握本学科领域专业知识和理论基础所必须修读的课程(至少学习三门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指为拓宽博士研究生的知识面、适应学科发展的需要而适量开设的,供博士研究生选择性修读的课程。以下是我国部分高校企业管理博士课程设置情况(见表2)。

表2显示,国内企业管理类博士课程设计中,公共必修课的内容和学分由教育部统一规定,专业课由各校自行设置,不同培养单位在学分的安排上,提供课程的门类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在课程内容的取

向、知识的覆盖面方面,也各不相同(具体见表3):

2、国内高校企业管理专业博士课程设置的不足

分析结果表明,目前国内高校企业管理专业博士课程的设置有许多不足,需要加以改进。 ,

第一,课程体系不规范,科学化程度不够。课程门类、学分安排差距太大,不同院校相同课程内容的目标导向差异明显,说明相关部门对博士课程设置随意性较强。

第二,课程结构层次不分明。本科、硕士、博士课程没有反映培养目标的层次性差异,部分院校研究生课程与本科课程名称基本相同甚至完全相同,这种不分层次的教学必定影响博士的培养的质量。 第三,课程视野“学科化”特征明显,课程覆盖面不广,跨学科、交叉学科课程纳入较少,不利于拓宽学生的专业基础,也不利于培养学生的学术创新能力。

第四,课程比例不合理,专业必修课比例过大,选修课少;重课堂教学,轻实践课程;重显性课程,轻隐性课程,课程实施的效果不理想。

(二)国外企业管理专业博士课程的设置情况

美国是当今世界研究生教育最成功的国家,其对研究生的培养强调课程与论文并重,如博士生一般要学16~20门课程,修习30~40个学分,较多地学习高水平课程的博士生后劲较足,因为其知识面广、能适应科技的迅速发展。

与国内高校企业管理专业博士课程相比,美国高校的课程设置有如下特点:

1、体现管理学科的渊源与发展脉络

国外高校企业管理专业博士课程在设置上比较注重体现管理学科的发展脉络。从历史路径看,管理科学的发展脱胎于经济学,正逐渐呈现出与社会学、心理学等诸学科交融发展的趋势。以美国为例,美国前10名的商学院如哈佛商学院、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大学斯隆商学院、西北大学凯洛格商学院、加利福尼亚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海斯商学院和哥伦比亚商学院等,其管理类博士专业的课程,明显呈两个倾向,一个是经济学倾向(Ecollomics-based)――基于管理学科学术基础与理论渊源,一个是社会学倾向(Sociology-based)――基于心理学科的研究范式与演变趋势。

2、课程体系层次性强,培养目标明确

在研究生教育发达的国家中,美国的博士生教育以重视课程教学著称,其课程设置不但反映学科渊源与发展脉络,而且课程体系层次分明,有基础课(研究工具)、核心课(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方法)、专业课(研究方向及前沿动态)、辅修课(交叉学科或跨学科知识)等层次,课程功能明确,能体现培养目标。详情参见表4。

3、教学互动的“理论学习+方法研究”的授课模式

由表4可知,美国博士课程体系中,研究工具、研究方法类课程数量多,而且授课模式有很强的互动性、探索性,通过将社会科学原理与研究方法应用到管理问题上,致力于培养学生对这多个领域的敏感。如哈佛的DBA(工商管理博士)就有管理领域研究设计(Design of Field Research in Administration)、定量分析概论(introduction to Quantitative Methods)、一般线性模型(Generalized Linear Models)、缺失多元数据分析(Incomplete Multivariate Data)等近20门工具类、方法类课程供学生选择。

此外,美国所有商学院都提供诸多互动讨论课程,如人力资源管理讨论课程(Seminar in Human Resource Management)、公司战略研究讨论课程(Research Seminar in Corporate Strategy)、网络理论及应用(Network Theory&Applications)等。值得一提的是,沃顿商学院还将深度自学(In-depth independentstudv)也纳入了博士课程管理体系,由各学科的教员(facuhv)根据学生的特殊兴趣进行相应安排。

三、企业管理专业博士课程设置的思路

英国教育家洛克告诫说:“教育上的错误比别的错误更不可轻犯。教育上的错误正如配错药一样,绝不能错第二次,第三次再去补救”。教育是事关几代人的功业,改革不合理的课程设置,事关博士研究生教育大业的成败。博士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课程设置,应当围绕“培养具有坚实专业基础和创造性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的工作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的目标,借鉴国内外企管专业博士课程设计的成果,同时注意发挥各培养单位企业管理研究团队的特色和整体实力。

1、完善课程体系,明晰课程功能

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生的课程,应围绕引导和帮助学生建构合理的知识结构、提升研究能力――知识重构能力,进行系统科学的设计。重视前沿性和创新性,动态反映本学科国内外新成就、新进展,反映交叉学科、边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使学生在积累扎实的专业理论的基础上,掌握学科的最新的发展,洞悉现实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存在的问题,并积极探寻解决问题的路径。因此,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企业管理博士的课程:

第一,把博士教育作为高等教育体系的最高环节,在课程设置上与本科、硕士研究生作梯度衔接,突出课程体系的知识结构构造功能和能力结构提升功能,将博士课程解构为基础理论与学科渊源、专业知识与理论运用、研究工具与研究方法、学科前沿与发展趋势、交叉学科与跨学科知识等五大模块,通过不同模块课程合规律的组配,实现博士研究生知识萃取能力、知识结构化能力、知识衍生能力和知识文本化能力提高的目的(详见图3)。

第二,重视基础课程的安排,体现学科渊源与发展脉络,使博士研究生通过课程学习,掌握管理学研究范式,培养学术规范。

第三,强调学科渗透,增加交叉学科和跨学科课程容量(如管理哲学、社会学心理学、组织传播学等),在扩大学术视野的同时,激发知识创新能力。

第四,增加课程门类,扩大学生选课范围和选择自由,以更好地满足博士生多样化的学习兴趣和社会对企业管理高级人才多样化的需求。

表5提供的是各模块课程的具体安排,可供参考。

2、整合课堂资源,碰撞思想火花可以整合学科导师组集体的力量,对课程内容进行专题性解构,将每个专题提前发放给学生并要求其作课堂讨论的预备;每位导师只讲述自己对其最有研究和创新的一个或几个专题。这样,一方面可以让学生每一次交流都处于积极状态之中,每一次都能发现授课者的思想亮光,从而受到或大或小的启发;另一方面,让授课者授讲得精彩,变被动劳苦的宣讲为愉快兴奋的分享,并且由于学生的积极回应中也能不时闪现创新的火花,使教学双方产生智慧碰撞,催化新思想的诞生;第三,通过组合式授课,增加了导师与学生接触的机会,加深了双方的相互了解,有利于博士培养期间的师生交流。

对于设置在前沿动态板块的大部分课程,都适合采取这种组配法来讲述。国内外已有类似做法,实践证明颇有成效。

3、拓展课堂空间,提升课程实效

创新教育理念,拓展博士生课程空间,把课堂从单一的教室,搬到工厂车间、搬到互联网、搬进沙龙茶室。

第一,请进来讲。邀请国内外著名的专家、学者,举行前瞻性的学术讲座,实现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的人才培养。这种做法一些院校已坚持多年,师生及社会反应积极。

第二,送出去学。选派博士生走出门去,接受综合性的、跨学科的、与时俱进的课程与实践体系的训练,作为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的引进和实现。上海交大实施的选派博士生国外访学、国内访学,已取得明显收效。

博士生结业论文篇3

关键词:工程博士教育;规范管理;特点;课程体系

中图分类号:G72 文献标识码:A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适应我国现代化建设对高层次工程技术人才需要而设置的,是将高层次的人才培养与国家重大需求相结合的一种新型专业学位。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的设置对提升学校专业学位办学层次、完善学位授权体系结构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面对这种新型的专业学位类型,华中科技大学机械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试图探索行之有效的工程博士培养质量保障体系。

一、加强培养过程的规范化管理

对于培养单位来说,规范管理主要是在工程博士教育过程中明确培养目标,建立科学的管理体系,从而达到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的目的。学院秉承“育人为本、创新是魂、责任以行”的办学理念,针对工程博士教育的特殊性,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章制度,有效保证了工程博士的教育质量。

(一)从学术方面到实际应用能力,明确工程博士的培养目标

知识方面:应该具备机械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

能力方面:要具有科技开拓创新精神和独立研究的能力,对新技术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够引领企业在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中不断前进,持续推动企业的技术进步;

素质方面:具有相对专业的领导能力、组织能力和沟通能力,团结并能领导企业的研发团队,实现企业的组织创新;具有对市场的适应能力以及对企业生产发展的改革能力。

成果方面: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要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从硬件到软件,注重导师团队的建设

目前,学院拥有数字制造装备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制造装备数字化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CAD支撑软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制造技术国际标准研究中心等5个部级研究平台;拥有国家工科机械基础课程教学基地、国家机械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2个部级基础教学平台;拥有2个部级教学团队和拥有机械基础课程实验中心、机械学科专业课程实验中心、先进制造与装备技术综合实验中心等3个教学科研实验平台。

除此之外,学院教师队伍中有20多人次分别担任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863”重点项目负责人、重大专项负责人。学院专门从这些专业教师中选聘承担过国家重大专项的教授、博导担任工程博士的导师。无论是硬件还是软件环境,学院都为工程博士的教育质量保驾护航。

二、探索建立适应工程博士教育特点的课程体系

博士生的课程学习阶段担负着夯实基础、拓宽视野的重要作用,是博士生进行后续课题研究、论文写作的前提和基础。学院根据培养对象的特点和培养目标设计了个性化的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课程体系,实行多学科交叉培养。学院为此特开设了以下学位要求课程:先进制造工程学、现代设计学、现代优化方法及应用、计算制造工程学、现代管理理论与方法。学生在其课程学习期间, 除校级公共必修课程与跨一级学科选修课程外, 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从学院设置的学科课程中选修2~3门专业课程进行学习。

依托高档数控机床与基础制造装备、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与成套工艺等国家重大专项招收的先进制造工程领域工程博士生,必须实质性地参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研究,是为了服务国家重大专项需求。学院专门为工程博士开设了《先进制造工程学》课程,该课程强调信息学科与传统机械制造学科的融合,要求教师以精密技术和自动化为核心,以制造学科为基础,以数字化装备、汽车工业及信息产业为支撑, 加强先进制造技术在信息产业、生命科学、环境工程等领域中的应用及教学, 并要求逐步加大应用性案例教学的比重。典型科研案例讲座关键在于注重学科交叉,着眼于科研方法的创新、研究思路的拓展, 这种案例教学法近年来在国外的一些博士课程中广泛采用, 并已证明有助于学生创新思维的形成,从而提高工程博士生的综合科研素质。特色课程《先进制造工程学》不仅涵盖了学院的优势与特色专业领域,而且依托学院在机械制造学科发展上的经验和探索,凝炼了众多学科专业博士生导师多年科研成果和学科经验,使得该课程成为工程博士专业学习逐步向科研创新能力培养转化的桥梁。

工程博士各专题课程的设置是根据学科发展动态变化的,具体内容由各授课教师策划。近年来,数字制造及微纳制造技术已成为先进制造领域的热门,这在授课教师开设的专题讲座上也得到了充分体现。例如,学院在《先进制造工程学》博士生专业课程中设置的专题讲座有:数字化制造与智能控制类专题讲座、微纳制造类专题讲座、其它先进制造类专题讲座。这些学术专题讲座主要突出一个“新”字,包括本学科最新科研动态、学科领域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或前沿性问题的新发现、新学说,以及教师本人的最新科研进展。该课程对学生专业领域创新思维培养是具有一定效果的。

由于工程博士的培养目标是要培养引领企业技术创新的工程技术领域的领军人才,因此与学历博士生相比,工程博士的课程体系还专门增加了15个学分的实践环节,其中,专业课程实习实践4个学分、专业设计3个学分、工业实习8个学分。为工程博士量身定置的实践环节学习年限要求不少于3年,单从时间上看,这在工程博士培养年限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更凸显出工程博士在培养过程中注重工程实践能力的拔高。

三、严把工程博士学位论文关

工程博士的培养实行学校与企业的双导师制,由双方组成指导小组共同指导工程博士生的学位论文。与学历博士相比,工程博士更注重实际科研能力的培养,而工程博士学位论文是这种能力的综合体现,并且最能反映工程博士培养质量的高低,所以,学院拟从以下3个方面保证学位论文的质量:

(一)学位论文的选题与开题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在课程学习阶段后期或结束时启动。校、企导师组根据学员的自身条件、企业的实际需求以及企业的未来发展方向,指导学生正确选题;学生在对学位论文的选题进行调研和可行性论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由培养单位组织导师及来自企业的专家进行审议,重点考察学员拟进行的学位论文研究是否有可能达到机械工程领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论文的水准。

(二)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论文中期考核安排在开题报告后约一年左右进行。学员根据论文研究进展完成如下内容的考核报告:论文研究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分析、拟作调整的内容及方案、工作计划调整等等。在研究过程中允许对论文研究范畴作适当调整或补充,凡对开题报告内容不存在颠覆性的改变,则可继续论文研究工作,否则应重新开题。

(三)学位论文的评审

为了保证和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学院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从1999年开始就在院系一级试行博士学位论文双盲预审制度。博士学位论文双盲预审指的是评阅人、论文作者及与作者相关的一些信息均予以匿名,然后在博士学位论文正式提交审核之前,所在学院的研究生主管部门对论文所做的最后一次把关。多年的探索充分证明了推行双盲预审制度确实对提高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起到了非常有效和不可低估的作用。因此,学院决定沿用博士学位论文双盲预审制度来控制工程博士的学位论文。

四、结语

与学历博士相比,工程博士的答辩增加了论文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程博士最后答辩管理的监控力度。总之,学院从工程博士的招生到培养以及最后的学位授予,都建立了一系列切实可行的培养质量保障管理条例。尽管如此,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是我国研究生教育领域的一个新生事物,亟待提高与完善,以便工程博士培养更适应企业的需要和社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程宜.《先进制造工程学》博士生特色课程建设的探索与实践[J].理工高教研究,2009,(5).

[2]范巍.中国博士发展质量调查[J].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11,(1).

[3]程宜.博士学位论文盲预审制度的实践与探索[J].理工高教研究, 2009,(1).

博士生结业论文篇4

摘要:美国启动实施的重塑教育博士的改革行动,旨在解决两种学位的趋同,探索出一套新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使教育博士成为特色鲜明的专业博士学位。近年来美国启动实施的三种类型的教育博士改革,即美国部分大学首先发起的重新设计教育博士项目改革行动、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发起的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和创设教育领导博士专业学位行动。仔细研究美国重塑教育博士改革行动,对我国教育博士改革创新有启示和借鉴作用。

关键词:教育博士;重塑;改革行动;学位制度创新

中图分类号:G649.71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1610(2015)02-0050-09

基金项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定位及其培养体系建设研究”,项目编号:SDYY13091。

收稿日期:2014-09-19

作者简介:韩延伦(1966-),男,教育学博士,鲁东大学教务处副处长,硕士生导师,从事高等教育管理、高等教育比较研究;烟台,264025。

为解决教育博士(Doctor of Education)与哲学博士(Doctor of Philosophy)的趋同,回应人们对教育博士这一专业学位的诸多反对、批评和质疑,使教育博士成为真正意义上特色鲜明的专业博士学位,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发起了旨在“重塑”教育博士的系列改革行动:一是由美国部分大学率先实施的重新设计教育博士项目的改革行动,开启了美国重塑教育博士改革行动的帷幕;二是由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Carnegie Foundation for the Advancement of Teaching and Learning)联合25 所大学共同发起的全国性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The Carnegie Project on the Education Doctorate),以重新评估为手段,通过项目联盟、协作设计实验等举措,共同探索新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三是由哈佛大学(Harvard University)等研究型大学启动实施的创设教育领导博士专业学位的改革行动,丰富了美国博士学位结构,创建出美国新的教育博士类型,进一步拓展出教育博士教育发展的空间。本文主要简述和论析上述系列改革行动的举措、特色及其成效,以期对我国教育博士改革创新有所启示和借鉴。

一、美国部分大学重新设计教育博士项目的改革行动及特色

面对人们对教育博士教育的诸多批评、质疑以及日益高涨的改革教育博士教育的呼声,进入21世纪以来,美国部分大学,如南加利福尼亚大学(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范德比尔特大学(Vanderbilt University)、圣路易斯大学(Saint Louis University)等,基于凸显教育博士培养特色、解决教育博士与哲学博士的趋同等问题,开始反思和重新审视教育博士教育的不足,并着手重新设计新的教育博士项目。从这些大学启动实施的新的教育博士项目改革行动的实践来看,既呈现出具有共性的改革行动的核心问题,又有改革行动举措上的不同、差异和特色。

从改革行动的实践来看,共性改革行动的核心问题,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其一,趋同与特色问题。率先启动实施改革行动的这些大学,都面临着教育博士与哲学博士两种学位的趋同以及教育博士教育缺乏自身特色、难以适应教育实践领域的变化等共性问题。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前主席舒尔曼(Lee Shulman)就严厉指出,“我们现在已陷入尴尬境地,我们既没有培养教育博士的那种令人赏识赞美的模式,也没有培养哲学博士的优秀模式,因为我们基本上是在用相同的模式来培养两者”[1]8。正是这两种学位培养模式的趋同,不仅导致教育博士教育失去了自身特色,同时也影响了两种学位教育的发展。为解决两种学位的趋同并凸显教育博士的培养特色,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圣路易斯大学、范德比尔特大学分别于2001年、2002年和2004年各自推出了新的教育博士项目。可以说,重新设计有别于哲学博士、且能充分彰显教育博士学位特色的新的教育博士项目,是这些大学改革行动的共同目标和改革策略。

其二,实践性与学术化问题。“实践性”是教育博士与“学术性”培养的哲学博士相区别的本质属性和学位要求。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教育博士的培养却偏离“实践性”而滑向追求“学术性”的误区,受到人们的诸多批评。正如考帕兰德(M.Copland)所言,“在美国,人们对教育博士的批评不是没有根据的,教育博士确实没有按照自己的预定目标,与教育实践领域的‘真问题’建立起有机联系”[2]。面向实践,思考和解决教育实践领域中的实际问题,才是教育博士这一专业学位教育的本质属性和学位特色。因此,率先启动实施改革行动的大学都强调要解决两种学位的趋同和凸显教育博士的学位特色,必须坚持实践性导向,把教育博士的培养根植于教育实践中。南加利福尼亚大学、范德比尔特大学和圣路易斯大学等在启动实施新的教育博士项目时,都对教育博士和哲学博士两种学位做出了较明确的定位和区分,即哲学博士是一种学术研究型学位,以学术为导向,为学生未来从事学术职业做准备,而教育博士则是一种专业学位,以实践为导向,为学生从事教育管理事业做准备。由此可见,这些率先启动教育博士改革行动的大学,为纠教育博士培养的“学术化”之偏,都在积极寻求教育博士培养的“实践性”特色。

其三,课程设置与教育实践的方式、路径和策略问题。率先启动教育博士改革行动的大学都认识到,如果教育博士的课程设置依然照搬或套用以理论化的知识体系为中心的哲学博士的课程设置,不仅难以解决两种学位的趋同问题,教育博士培养的实践性特色更难以凸显。因此,面向实践加大实践性课程的份量,从课程设置的层面上真正凸显教育博士培养的实践性特色,成为这些大学都采用的改革策略。另外,率先启动教育博士改革行动的这些大学也都认识到,教育博士培养的实践导向,不仅要求面向实践,同时还必须走进实践,让学生真正体验教育实践领域真实的教育环境和教育活动,才能真正发现教育实践领域中的真问题并展开分析和研究以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方案等。因此,以何种方式、途径和策略把教育博士的培养引入教育实践领域,既是架构大学与教育实践领域相连接的关键“管道”和充分体现教育博士培养实践性特色的有效举措,其实也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课程设置问题。所以,这些大学都围绕这一问题展开了多种方式的探索,形成了各具特点和特色的课程设置模式以及多种特色化的教育实践的方式、路径和策略。

其四,学位论文与研究报告问题。教育博士是否仍然像教育哲学博士那样,需要撰写高水平的学位论文,这是率先启动改革行动的大学重新设计新的教育博士项目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圣路易斯大学、范德比尔特大学施行的是撤除博士学位论文代之以研究报告。范德比尔特大学教授麦菲(Joseph Murthy)等人就明确提出,教育博士教育的学生不需要撰写学术研究论文,可以用实证性的、案例性的研究报告来代替它,因为这样做有利于保证教育博士毕业论文的选题、研究过程和结果等都与教育实践保持密切的联系[3]。虽然能否以研究报告取代博士学位论文的问题仍存有一定的争议性,但这种做法确实明显地区别于教育哲学博士,构建了一种新的教育博士学位制度。而南加利福尼亚大学仍坚持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但已与传统的博士学位论文要求有了质的区别。由此可见,这些大学都已关注从学位论文的要求上作出改革,是区分两种学位、彰显教育博士培养特色的有效途径和策略。

从改革行动举措上的不同和差异上来看,不同大学的特色化、个案化的特征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其一,培养目标和招生对象存在不同和差异。南加利福尼亚大学推出的新的教育博士项目,旨在培养能够领导高效教育组织、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并有效促进学生学习的学者型教育实践者。[4]107-122主要招收已经拥有硕士学位,至少有3年相关教育领域实践经验、希望成为城市教育领导的教育工作者;范德比尔特大学推出的新的教育博士项目,则是计划每年选拔18-21个在教育领域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优秀实践管理人员进行在职培养,培养中小学和高等教育两种类型的教育管理人才[5]。由此可见,虽然这些大学都强调教育博士培养的实践性导向,但不同的大学在培养目标和招生对象上确实存在不同和差异。这也表明,不同大学重新设计的新的教育博士项目,都在依据教育实践领域的现实需要、大学自身所具有的学科专业优势以及教育博士项目的未来发展等因素来思考和确定培养目标和招生对象,使教育博士的培养更具针对性、实效性和未来发展性。

其二,教育博士培养的课程设置存在不同和差异。虽然这些不同的大学都重视教育博士培养的课程设置,但不同的大学却各有特点和模式。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的课程设置,一是依据“责任、多样性、领导和学习”四个学术主题设置核心课程,每个学术主题都设置相应的课程体系,为学生提供能够理解并应用于教育实践领域的宽广的知识基础和技能;二是按专业方向开设主修课程。[4]107-122在第二学年,学生按照自己的专业方向开始主修课程的学习。主修课程主要提供与学生具体工作背景相关的深度知识。每个专业方向都能让学生接触到具体背景下的最佳实践案例和前沿研究,强调理论在真实工作环境中的应用;圣路易斯大学则以模块化(Module)课程设置为特色,每个学期都开设固定的课程,主要包括学校组织学和领导学的知识、运用项目管理的知识、如何进行团队合作的知识等。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领导能力,圣路易斯大学还开设了金融、学校—社会关系、政治、人力资源管理等相关课程,并将关于应对学校发展和教育变革的专门知识和技能贯穿于教育博士培养各阶段的课程当中。除了这些正式课程之外,还组织很多研讨会和讲座,以丰富学生的课程学习。从上述两所大学的课程设置来看,都体现出在教育博士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以及研究方法等方面上的不同和差异。由此可见,教育博士的课程设置,必须反映培养目标的要求,否则就会出现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之间的分离,培养目标难以有效达成。

其三,教育博士培养的实践方式、途径和策略等方面存在不同和差异。虽然这些大学都在积极探寻能够体现特色且凸显实践导向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但在采取的方式、途径和策略等方面,又各具特色和不同。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的做法是:第一,把教育实践领域的真实案例纳入主修课程中,使课程的讲授建基于实践领域的真实案例之上,架构理论与实践相融合的“通道”;第二,创建“专题论文模式”(The Thematic Dissertation)项目[6]69-85,把教育博士培养的实践性与其学位论文的选题、研究等相结合。这一项目主要安排在第三年,由学生和导师、实践领域专家合作组建某个专题的学位论文小组。小组成员在同一专题下选择不同的问题进行合作研究。这种专题学位论文模式,强调在教育实践的真实场景中对教育实际问题的调查研究,重视论文小组成员之间的团队合作,与教育学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研究过程与方法、导师指导以及论文评价等方面都有明显的区分。圣路易斯大学的做法则是:第一,强调以问题为导向的学习方式。把当前教育问题作为学习的基础,让学生参与到对当前教育问题的调查中,并寻求相应的解决策略;第二,强调小组学习、团队合作。把学生被分为3-4人一组,围绕感兴趣的教育问题收集资料,进而形成一系列研究课题,通过相互协作完成各项学习和研究任务[1]8。范德比尔特大学则通过创设“顶峰体验”(Capstone Experience)项目来强化教育博士培养的实践性特色[7]48-60。其做法是:第一,组织安排学生参与“顶峰体验”项目。项目主管负责联络需要咨询的学校和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将需要解决的实际教育管理问题设置成“顶峰体验”项目。学生在参与“顶峰体验”项目过程中和这些学校或教育机构之间形成真实的客户咨询关系。第二,设置“顶峰体验”讨论课程。依据教育博士在职学习的特点,在周末安排贯穿整个“顶峰体验”项目过程的习明纳式讨论课程。团队成员和项目主管共同讨论选题、设计研究思路、制订计划、分派任务、定期交流进展等。上述三所大学的做法可以看出,凸显教育博士培养的实践性特色,其方式、途径和策略是多样的,其关键是能否以创新的思维视野来思考和决策。

其四,教育博士评价方式和要求存在明显的不同和差异。从这些大学对教育博士的评价和要求来看,其关键都集中到对教育博士论文的评价和要求上。圣路易斯大学是用小组毕业设计(Group Projects)来取代毕业论文,其特点在于学生的论文选题直接来源于实践,并在同伴合作研究的过程中发展学生的专业研究能力。其目的在于突出教育博士论文的“实践性”特色[1]8。这一举措,确实明显地彰显出教育博士与教育学博士的区别。范德比尔特大学虽也施行了以研究报告代替博士论文的评价方式,但要求学生提交的报告必须包括问题的界定、问题背景的分析、研究发现、对研究发现的讨论、建议、实施战略、结论、附录以及参考文献等部分,而且学生提交的报告必须达到主管和客户满意,学生才能获得博士学位[7]48-60。南加利福尼亚大学虽仍坚持以学位论文评价教育博士,并以学位论文评价的结果决定是否授予博士学位,但其创建的“专题论文”模式已明显地区别于传统的学术化追求的博士论文要求。可以说,这些大学对教育博士评价方式以及要求的变革和创新,是美国早期重塑教育博士改革行动最为“特色”的亮点,特别是“以研究报告取代博士论文”的做法,是在教育博士学位制度上做出了大胆的创新。

由上简要介绍和论析可见,以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大学、圣路易斯大学、范德比尔特大学等为代表的部分大学率先启动实施的重新设计教育博士项目改革行动,其成效显著、特色鲜明。2006年舒尔曼在《教育研究者》(Educational Researcher)杂志上指出罗西耶教育学院(Rossier School of Education)的新教育博士项目是把教育学博士和教育博士做出正确区分的少有的好例子[8]。虽然这仅仅是对南加利福尼亚大学启动实施的新的教育博士项目改革行动的肯定,但也说明,这些大学率先启动的重新设计教育博士项目的改革行动,其实践成效受到了人们的广泛关注,并获得了一定的赞誉。当然,这些改革行动,还主要立足于各个大学自身对教育博士教育的认识和理解,对于教育博士这一专业学位的发展定位、教育博士核心特征的认识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深入探讨,对能否以研究报告代替学位论文等一些举措还存有争议,但毕竟在解决两种学位趋同、彰显教育博士学位特色等方面,这些大学做出了卓有成效的探索,具有实践先导性和一定的引领性,为美国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重塑教育博士的改革行动提供了可参考借鉴、可评价讨论的宝贵经验和参照。

二、美国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及特色

虽然美国部分大学率先启动实施的重新设计教育博士项目的改革行动,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些改革行动,能否在教育博士教育的本体意义上解决两种学位的趋同并彰显出教育博士这一专业学位的本质特色等问题,依然需要人们在认识和实践的层面上做出全面而深入的探讨。美国各界对两种学位的区分、教育博士学位核心特征的界定以及教育博士培养体系的重建等系列问题仍在持续论辩,对教育博士教育改革的呼吁仍在持续加大。有批评者主张取消教育博士,如哥伦比亚大学(Columbia University)教师学院前院长莱文(Arthur Levine)在《教育学校的领导人》(Educating School Leaders)的报告中指出,教育博士的危害巨大,不仅伤及教育学院,也伤害了教育领域。他认为教育博士存在的必要性值得怀疑[9];也有研究者主张重塑教育博士。如舒尔曼等人在《重建教育的博士学位:一个批判和建议》(Reclaiming Education’s Doctorates:A Critique and a Proposal)则提出,解决教育博士问题之道是反思与重塑教育领域的博士学位,呼吁与实践建立强有力的联系,建设一个新的完全独立的专业实践博士(Professional Practice Doctorate,P.P.D)[10]。现实地讲,用取消一种学位而保留另一种学位这种过于偏激的观点,不是解决两种学位趋同问题的有效方法。重塑教育博士,则是可行的路径和策略。2007年,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联合了25 所大学共同发起了全国性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旨在重塑教育博士教育,探索出一套新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使教育博士成为真正意义上特色鲜明的专业博士学位,并使其获得良好的声誉和发展前景。

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在其本质上是一种行动研究性的“设计实验”,以机构合作开展重新评估为手段,通过项目联盟、协作设计实验等举措,共同探索具有鲜明特色的新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由专门成立的指导委员会来策划,要求自愿申请加入项目联盟的成员单位,需提交本校教育博士改革项目和计划,并承担设计、试用、审议、推广传播新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开设网上工作平台、定期召开交流会议等举措汇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报告、整理成共同决议、形成共同的主题、提供评价教育博士培养质量的指标体系、讨论策略以及未来教育博士的发展方向等,形成了校际间及时交流对话的机制。[11]

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思路和建议。其一,要求成员单位,在设计自身教育博士项目时,要描述出本校设计实施的教育博士项目的计划、目标、愿景、要求、原则、模式以及核心特征和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等,以便在不同大学中展开交流讨论;其二,要求成员单位,应围绕四个变革主题来思考和设计新的教育博士项目[12]:发展教与学的学术(the Scholarship of Teaching and Learning)、构建实践实验室(Laboratories of Practice)、开发特色化教学模式(Signature Pedagogy)和创新顶峰体验。发展“教与学的学术”,要求成员单位对教与学进行批判性反思,并通过教与学形式的改革提升教育博士项目的质量。强调发展“教与学的学术”,其实是在认识的层面把实践性和学术性融合一体,避免在设计新的教育博士项目时因强调实践性而弱化对教育博士学术意识和学术能力的培养。这是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观点;构建“实践实验室”,旨在架构经验,给学生提供一个具体的实践情境,使学生与专业实践人员一道从事研究和学习,并使学生能够学会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并最终解决问题,推动知识的生成与转换;开发“特色化教学模式”。按舒尔曼的观点,“特色化教学模式”是指能够培养胜任未来职业发展要求的工作者的教学模式,这种教学模式反映了什么是领域内最有价值的知识及如何获得这些知识[13]。开发“特色化教学模式”,旨在发展和开发应用性实践知识,培养教育实践工作者有能力确认和解决教育中的复杂问题,成为有思想的反思型的实践者;“创新顶峰体验”,意在强调学生持续关注教育实践中的实际问题,以小组学习、合作研究、集体指导等方式,培养学生团队合作、共享经验的品性,帮助学生在项目培养过程中及项目结束之后在专业实践中表现出众。概言之,四个变革主题,体现出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的理念、观点、思路等方面的整体思考和把握,有效地发挥了项目联盟引领和指导各成员单位设计新的教育博士项目、探索新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的改革行动。

基于上述观点、思路和建议,项目联盟的成员单位全面开展了探索新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的改革行动。经过三年的讨论和实验,改革行动取得了如下方面共识和成果:第一,总结出一个关于教育博士项目的描述性概念:新的教育博士项目培养能够解决教育部门实际问题的教育领导者。教育博士项目的目的是聚焦于学术在新的教育改革的背景中能为专业人员做什么,以及教育博士项目在城市教育中的使命。教育博士项目想把独立的概念和临床知识的最好运用与最好的实践联系起来,以培养教育的有效领导者。教育博士项目将整合所有学科的知识,以集中为学生作为专业人员之需要[6]69-85。这一描述性概念,清晰了教育博士这一专业学位的本质内涵及特性,凸显了教育博士的实践应用属性和学位特色。第二,形成了教育博士培养目标的多样化特色。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不仅为基础教育领域培养专家型教师和专业管理人员,也为高等教育领域培养研究型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同时还应为社会各界如非营利性机构、政府部门、慈善机构等培养高级专业行政人员等。这种培养目标的多样化,既有利于扩大教育博士的生源,拓宽教育博士的就业空间,同时还能够赢得社会其他领域对教育博士的认可和接受。第三,总结描述了教育博士应具备的六个维度的能力:探究的能力、维护公平的能力、社区参与及社会反应能力、领导能力、充分利用人力资本的能力、持续改进的能力[14]。这些维度的能力要求,也彰显出教育博士与教育学博士在能力培养上的差异。第四,推动了学位论文的多样化。基于各成员机构对教育博士学位论文要求不同,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提倡教育博士学位论文,既可以是学术论文也可以是调查研究报告、实验报告、典型诊断报告或问题咨询报告等,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合适的形式,但要求紧密联系实际,从实践领域的实际问题中确定论文选题。第五,总结出以实践应用为取向,以临床实践、小组合作学习、集体指导、多样化学位论文等为特色的新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教育博士与教育学博士培养模式趋同问题。

由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联合25 所大学共同发起的全国性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规模大、影响力强,形成了体系化的观念、举措,构建出有别于哲学博士、彰显教育博士学位特色的培养模式,对美国教育博士教育的改革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力。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采取的机构合作、项目联盟、设计实验、交流审议、传播推广等方式和手段,具有广泛推广的价值,有力地推动了美国全国性重新评估教育博士改革行动,特别是对教育博士质量评价的重视、教育博士应具有的能力要求以及四个中心议题的提出,使成员单位设计新的教育博士项目具有了基本的内容框架、理念指导和思路。但也不可否认,改革行动还存在一些局限和不足,如,虽然称之为全国性的改革行动,但总结出的经验、理论观点、实践模式等,其实主要限于25个成员单位,并未扩展到对其他非成员单位实施的教育博士项目改革的案例分析和比较研究,这也局限了改革行动的广泛性以及培养模式的推广性;另外,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总结出的一些理念、思路、模式等,主要是基于行动研究的方法而获得,缺乏严谨的重复实践的信度和效度检验,其理论体系的权威性、可信性等,仍需要在认识和实践的层面上验证和完善。

三、美国创设教育领导博士专业学位的改革行动及特色

随着美国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和教育系统中绩效责任制的推行,中小学校长和学区教育局长等教育领导越来越被要求对教育的结果负责,对学生的学习成绩和成就负责。这就使得“谁最适合做教育领导”成为美国教育改革中的热点问题之一。另外,人们在对批评和反思基础教育改革问题时也发现,许多学校领导对什么是真正的“高质量教学”不甚了解,他们在分配教育经费、引导制定政策以及管理学校方面缺乏经验和准备。学校管理者和校长们缺乏必要的专业教育,他们的教育理念、行为方式、学校决策能力等都需要提高和改进。但传统的针对教育领导者的教育模式,培养出的领导人才墨守成规者多,而开拓创新者少,已经不能适应今天学校变革的需要。设计一种新的教育领导者培养模式已迫在眉睫。

向来以培养教育领导者为己任的哈佛大学于2009年率先设置了教育领导博士专业学位(Doctor of Education Leadership)。该学位项目由哈佛大学教育学院、商学院和肯尼迪政府学院(John F.Kennedy School of Government)共同实施。该学位项目学制3年,全日制培养。对于该学位的定位,哈佛大学教育研究生院院长麦卡特尼(Kathleen McCartney)明确指出[15]:

我们的目标不是培养适应现存体制的领导者,而是培养能够实现教育体制成功变革的新一代新型领导者,希望他们改变教育改革被动低效的局面,培育公立与私立机构之间强大的伙伴关系,最终恢复人们对美国学校系统的信任。

为培养能实现和引领教育体制变革的开拓型领导者,哈佛大学通过开设定制式核心课程和选修课程、制定个性化学习方案、组织开展“顶峰体验”等举措,从教育、管理、领导以及政治、政策各个方面对教育领导博士进行综合培养。该项目实施的基本做法是:第一,第一学年主要开设定制式核心课程。其特点是围绕高度综合的“学与教、领导与管理、认识和改造教育部门”三大领域设置核心课程。核心课程主要采用案例讨论、情境模拟、实地工作、在线学习等多种教学和学习方式,使学生能形成发展和实践作为系统领导者所需的开拓性思维方式和多视角分析问题的习惯。第二,第二学年主要开设研讨课和选修课。研讨课主要是深化对核心课程的理解;选修课则是跨学科性的综合,主要是从教育研究生院、商学院和肯尼迪学院各推荐的3门课程中至少选择6门课程。在这一学年还有一项重要任务,就是学生与导师密切合作制定一个量身定做的个性化学习方案,凸显学生个性化学习和专业方向发展。第三,在第三学年,进入“顶峰体验”阶段,安排教育博士进行实质意义上一年时间的临床式领导实践。要求学生全面系统地投入到学校组织的领导工作之中去,尤其要在实习的学校中对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方面做出切实的努力和成效。在临床实践期间,导师和教育研究生院随时给学生提供专业指导需要的关系网络服务,学生也与哈佛大学保持联系,并定期返回哈佛大学参加强化工作室。[16]

哈佛大学创设的“教育领导博士”学位,明显地彰显出如下特色和特点:第一,学位目标的高端性。哈佛大学创设的教育领导博士,其使命是为学校系统、国务院教育部、教育行政机构、国家政策组织、基金会、非营利性组织和私营部门等组织系统中的不同层次培养高级领导者。教育领导博士毕业生将会任职于部门主管、首席学术指导、首席执行官、参谋、理事、执行董事、顾问、项目主任等岗位[17]。这一学位目标,已体现出创设这一学位的战略远见和对美国教育发展的未来把握。单就基础教育来讲,教育质量和水平直接影响学生的未来发展,可以说,学生的智力是一个国家整体智慧的关键构成、学生的人格是一个国家的未来形象的塑造,因此,对于中小学校长来讲,他要意识到,他肩负的是国家的未来,他必须具有国家的大视野来对学生的发展负责、对学校发展负责,他的职责不应是事务性的,也不是维持现状,而是以开拓的勇气引领教育体制变化、以高度的责任和智慧以及专门化的知识来组织领导基础教育。教育领导博士学位的创设,就是要培养这样的中小学校长。仅从这一层面上讲,哈佛大学创设的这一学位,目标远大,体现出世界一流大学的大气魄、大胸襟,也彰显出哈佛大学在国家教育体系中的领袖地位。这一学位所呈现出的战略远见和教育责任,确实值得思考和借鉴。第二,培养对象的高起点。哈佛大学的教育领导博士项目主要招收教育行政与管理人员。从2010年录取的第一届25名教育博士的工作经历来看,基本都有丰富的领导工作经验,曾担任过校长、教师、咨询顾问、董事、管理者等。这种培养对象的高起点,并不是在招生对象上有意缩小招生范围,而是基于培养目标、学位使命等因素做出的规定。这一学位培养的人才,要成为未来领导教育改革的领军人物,不是培养从事一般的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因此,必须对申请者的经历、学历、能力以及品行等方面做出高要求[18]。所以,培养对象的高起点,是这一学位的内在要求。第三,课程的定制性和能力培养的岗位定向性。教育领导博士项目的课程设置是为未来领导者专门提供承担领导责任以积极转变教育体制所需要的概念工具、跨学科知识、实践技能、专业经验、管理和领导技能等。这种定制式的、跨学科专业综合性的课程设置,其实质是指向教育领导这一特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体系和能力结构。第四,通过实地领导变革的方式结束学业。哈佛大学要求教育领导博士实地领导一所学校来进行有效的教育变革,以检验学生充分利用他们从课程学习中获得的知识掌握的程度和水平,测试他们表现出来的领导才能。

哈佛大学“教育领导博士”这一学位的创设,首先是教育博士学位理念的创新。虽然美国基础教育改革发展提出了对教育领导的高要求,但哈佛大学并不仅限于满足基础教育的需要,而是把基础教育的需要与美国教育体系的发展、美国教育的未来发展结合起来,以战略远见的视野和对美国未来教育事业发展的整体把握来思考教育领导博士学位的设置问题,彰显出这一学位对美国未来教育的引领性和指导性。其次,是教育博士学位类型和结构上的创新。从美国教育博士的类型和结构上讲,美国教育博士项目中还没有专门的教育领导博士这一专业学位,哈佛大学这一教育领导博士学位的设置,丰富了美国教育博士学位的类型和结构学位。再次,是教育博士学位制度上的创新。教育领导博士,旨在培养开拓型的教育领导者,要成为未来领导教育领域改革创新的领军人物,因此,无论是在学位使命、培养目标、招生对象、课程设置、学位要求等方面,都制定出了不同于一般教育博士的要求和规定,如定制式的课程、要求具体领导一个学校的变革等,都是创新性的要求。哈佛大学创设的教育领导博士学位,对于我国培养中小学校长、教育行政领导以及其他教育组织机构的领导者具有极强的启发和借鉴价值。

四、美国重塑教育博士系列改革行动的启示与借鉴

(一)以改革行动解释和定义教育博士概念内涵,合理定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

从美国重塑教育博士系列改革行动可见,对教育博士的认识和定义,并不是从理论的层面给定一个学术化的概念,而是以改革行动来解释和定义教育博士的概念内涵和属性特征。如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是在总结三年改革行动经验的基础上而给出的一个关于教育博士项目的描述性概念;哈佛大学创设教育领导博士专业学位行动,也是以改革行动的实践发展丰富了教育博士的概念内涵,解释了教育领导博士培养目标的高端性和招生对象的高起点等方面的特征,加深了人们对教育领导博士这一专业学位的认识和理解。这就在概念定义和学位定位的层面回应了人们对教育博士是“缩版的教育学博士”、“二流的博士学位”等观点和偏见。我国教育博士的改革发展,在认识上尚缺乏对教育博士这一概念的给定性或政策化规定的突破,按照文件规定来解释教育博士的概念内涵,因而在实践中缺乏培养模式的多样化和学位定位的差异性。这就需要改变认识的思维线路,借鉴美国大学的做法,以改革行动重释重建教育博士概念,合理定位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才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博士培养,满足和适应社会对教育博士的需求,充分发挥教育博士教育在我国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二)创新教育博士课程体系,强化教育博士培养的实践性

课程是人才培养的关键。从美国重塑教育博士系列改革行动的实践来看,无论是解决两种学位的趋同还是探寻彰显教育博士学位特色的培养模式,创新课程体系是关键因素。如南加利福尼亚大学的课程体系,其特点是以核心课程和主修课程为两大体系,在各自体系中形成“聚点分布式”的课程设置。这种课程体系结构,能够聚焦于对教育博士不同知识和能力要求的培养,针对性、实效性强,有利于教育博士培养目标的达成。再如哈佛大学教育领导博士的课程体系,主要包括核心课程、讨论探究课程、选修课程和顶峰体验课程。这些课程都是定制式的、体系化的,有利于对教育领导博士特定知识结构、能力结构的培养。而我国教育博士的课程体系,主要包括学位基础课、学位专业课、学位方向课,在其类型上又分为学位必修课、选修课等,几乎与教育学博士的课程体系和结构相差无几。所以,两种学位的趋同问题,在课程体系的层面上难以解决,更谈不上通过课程体系来彰显教育博士的培养特色。因此,创新我国教育博士课程体系,已是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而如何创新,可以借鉴美国大学的做法。另外,实践是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本质属性,强调实践性,是美国教育博士培养的突出特点和特色。为凸显教育博士培养的实践性导向和特色,美国大学采用了多种方式、途径和策略,反观我国教育博士的培养,虽也强调实践性,但多流于形式,仍属于“大学中心化”的培养。要提升我国教育博士的培养质量,凸显教育博士这一专业学位的实践性特色,需要借鉴美国大学寻求彰显教育博士培养的实践导向的做法,以探索出具有我国特色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

(三)倡导教育博士培养多样化,构建教育博士培养模式改革的全国性或区域性联盟

倡导教育博士培养的多样化是美国重塑教育博士系列改革行动的特点和特色。这种教育博士培养的多样化,既有利于扩大教育博士招生对象的范围以及生源的多样化,也有利于教育博士培养向广泛社会领域的拓展,提升和扩大教育博士的社会影响力,赢得社会的认可、接受和支持。教育博士培养的多样化,需要确立学位自主的学位制度,也需要一种能够提供校际间交流沟通的信息平台,了解同类院校或其他类型院校实施教育博士项目改革的做法、进度、经验、特色以及遇到的问题等信息,为设计本校教育博士项目提供广泛的参考。卡内基教学促进基金会联合25所大学发起的重新评估教育博士卡内基行动,其实是建构了基于教育博士项目改革创新的全国性大学联盟,为其成员单位创新本校教育博士项目和培养模式提供了可比较借鉴的现实经验和范型。从这一层面上讲,形成全国性或区域化大学联盟,是推进教育博士培养多样化的有效途径和策略。我国教育博士的培养,划一性较突出、缺乏多样化和差异性,这就现实地要求在学位管理的层面,既要放权,赋予大学“学位自主”的权力,同时借鉴美国的做法,构建全国性或区域化教育博士改革行动的大学联盟,加强大学间的沟通、对话和交流,为我国大学自主决策和设计体现本校特色的教育博士项目提供信息平台,促进我国教育博士培养的多样化和学位定位的差异性。

(四)发挥大学在教育博士改革行动中的主体作用,构建以大学为学位制度创新主体的制度模式

在美国“分权化”学位管理体制下,拥有授予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权力的大学已形成了“大学自治、学位自主”的大学内部学位制度,享有学位制度创新的主体资格和权力。所以,像哈佛大学、南加利福尼亚大学、范德比尔特大学、圣路易斯大学等,可以自主规定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的学制年限、招生对象、入学要求、培养目标、课程设置、学位论文以及学位授予的标准等,而且有权力自主创构实践导向的课程体系和模块化课程结构、创新小组合作学习方式、创建“顶峰体验”的教育真实情景、重构导师团队结构、创新学位论文要求及学位授予的标准等,特别是专题论文模式、以研究报告替代博士论文等创新举措,凸显出美国大学在教育博士学位制度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另外,也正是因为美国大学享有学位制度自主创新的主体资格,才能够直接面向教育实践领域的需求设置特色鲜明的教育博士项目,使教育博士的培养全面服务于教育实践领域的各种需求。这也是教育博士获得社会广泛认可和接受的重要举措。虽然我国学位管理体制不同于美国,但大学是学位制度创新的主体这一制度理念和制度模式,还是值得学习和借鉴的,可以说,推进我国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的改革发展,提升我国教育博士培养的整体质量和效能,构建有别于教育学博士的教育博士培养模式,彰显教育博士培养特色,必须强化我国学位管理体制改革,赋予大学创新学位制度的主体资格和权力,真正发挥大学在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教育改革创新的主体作用。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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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结业论文篇5

 

一、环境法博士生培养之特点

 

在高等教育体系中,针对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都具有不同的培养要求。比如本科生的阶段,应当主要强调对其综合素质的培养;在硕士生的阶段,应当更注重对学生的专业教育;在博士生的阶段,学生一般为有志于从事科研工作的群体,除了需要继续加强专业教育外,培养其学术科研能力是最主要的目标。

 

环境法学作为新兴的法学二级学科,其博士生培养相对于法学本科生、硕士生的培养,也具有以上特点。除此之外,它还具有明显的“实践导向”性 ——必须紧密结合实践,以“环境问题的解决”作为研究目的。因此环境法博士的培养,要兼顾“理论”与“实践”。这就决定了环境法学博士点在制定培养方案时,必须立足于自身的特点。

 

我国环境法博士生培养已有二十年,但整体效果仍不理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历次全国法学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均排第一,是国内较早设立环境法博士点的法学院系,因此通过对其培养方案进行考察、反思,将有利于提供普遍性的借鉴。

 

二、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方案之简介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在每个招生年度都会出台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方案,笔者在2010年9月入学时,也收到了学院教务下发的《法学院2010级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内含环境法的具体方案)。这一培养方案与笔者入学前、后年的方案相比,在细节上或有区别,但大体保持了稳定。

 

2010年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内容共分十一项,它们分别是:适用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学习年限;培养方式及主要培养环节学习进度要求;知识结构和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资格考试;学术讲座、社会实践;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科学研究和学术:学位论文工作及要求。这十一项中,除了“适用学科专业”、“培养目标”、“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学习年限”等目标性、概括性规定外,其余项分别以强制、非强制要求两种方式,对环境法博士生的课内、课外培养进行了规定。

 

根据以上培养方案的规定,一个已正式被中国人民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一般来说需要在3年内完成所规定的学业任务—— 其中第一学年需要完成所有的课程学习:第二学年之初,在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后,教研室会组织论文开题,之后博士生即进入毕业论文的具体写作过程;第三学年的第一个学期末,环境法教研室将组织博士论文的“预答辩”工作,博士生将根据“预答辩”中老师所指出的问题,继续完善博士论文,并预备第二学期5月份的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如顺利通过答辩,则将获授博士学位。

 

上述3学年的安排可谓紧凑。在此期间,一个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除了必须通过博士论文答辩外,还应当修满包括公共课、方法课、专业课、选修课等在内的23个课程学分并通过考核,应当在学校承认的期刊杂志上发表至少2篇的学术论文,并应当通过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无法满足这些要求的,将无法顺利毕业。除了这些强制性规定外,环境法的博士生还可以进行许多自主学习安排,比如积极争取国外联合培养机会、参与导师主持的研究课题、自主申请学校研究课题、努力发表更多学术论文,等等。

 

由于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方案区分课内、课外,区分强制、非强制,因此博士生的最终培养质量,一方面固然与培养方案有莫大关联,另一方面也与博士生在培养方案“管辖”之外的个人能动性密切相关。

 

三、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方案之评价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目标,是使博士生“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严谨的科学态度和敬业精神;掌握本学科领域全面而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可以说,这一目标囊括了政治、道德、专业素养等全面的要求。虽然尚难看出这一目标是否能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跻身世界一流法学院行列”的自身定位相符,但可否实现这一目标,却是对培养方案进行评价的首要依据。

 

从整个培养方案的具体设计来看,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方案形式和程序均规范、完整,对于3年的学习期而言,它强制要求的任务量适中,而培养内容也体现了较高的针对性,比如要求完成的23个课程学分中,环境法方法论、法学方法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文献研读课、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前沿问题研究、能源法等专业课程占据了绝大部分,因此在课堂教学上给专门教授环境法专业知识提供了较大空间,体现了将培养重点集中于环境法的“专业性”要求。如果能严格按照该培养方案完成学业任务,那么中国人民大学的环境法博士生基本上都能达到上述培养目标。

 

但结合自身的学习经验,笔者认为目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方案仍然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仍未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作为在教育部2004、2009年两次正式公布的全国一级学科评估排名中均排第一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本应是“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的,但是从培养方案本身,尚难看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是“高标准、严要求”的。比如除了通过论文答辩外,博士生只需要修满学分、发表2篇论文、通过学位候选人资格考试,即可顺利毕业,这相对于更为“高标准、严要求”的兄弟院校,可能还是宽松的。

 

2.专业课程设计有待优化。目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的博士生必修的专业课程包括环境法方法论、环境法学主文献研读、环境法学前沿、法学方法论、法学前沿等,它们涵盖了方法、文献、前沿课几大类,因此结构安排基本合理。但是目前这些课程的功效并不明显,比如其中的方法课,由学院开设的“法学方法论”主要由本院各学科教授进行“讲座”式大课教学,而“环境法方法论”的授课体系也尚未成熟,博士生其实很难从这些课中领会一套明晰、行之有效的研究 “方法”;此外专业文献课对基础、经典文献的重视程度仍然不足,其实不利于扎实学科基础。因此,为了提高培养针对性,有必要优化课程设计。

 

3.“教学相长”的格局仍未形成。目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专业承担教学任务的主要有三位老师,其中两位博导、一位硕导。虽然教师人数少,但却需要同时为本科、硕士、博士生开课,此外还必须指导学生论文等等,可谓任务繁重。但是如果教学任务过于繁重,确实不利于老师们更游刃有余地安排教学、科研工作,也不利于学生们更好地从老师长年的科研沉淀中充分汲取知识精华。因此确实有必要减轻教师负担、提高学生学习质量,实现“教学相长”。

 

4.培养及考核机制仍流于形式。目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对博士生培养进行强制要求并直接干预的有三个事项——修满课程学分、通过候选人资格考试、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其实鲜有学生因未修满学分、未通过资格考试而无法毕业,因此这两个机制恐有“流于形式”之嫌。较有实质意义的考核机制其实是论文答辩,但由于论文答辩已到培养“末端”环节,万一学生无法顺利通过答辩,那么学院即便想再加大培养力度,也已经有些“于事无补”。因此如果学生培养质量不佳,那么培养及考核机制流于形式可能也是部分原因。

 

5.自主学习的引导机制仍然不足。高质量的博士生培养,固然与教师的课堂教学,以及学校、学院的考核机制密不可分,但在3年时间里,毕竟仍然主要依靠学生的自主学习。学生的自主学习,一方面与每个学生的自觉性有关,但另一方面也与学习氛围有关系。目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方案中,在强制考核机制之外,对于如何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引导学生们“勤学、好学”的良好学风的生成,其实关注不够。这必然直接影响大环境中学生们的求学状态以及最终的培养质量。

 

以上问题如不解决,固然可能无碍于方案“目标”之实现,也无碍于博士生们顺利毕业,但如果要提高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质量,就必然还有许多方面需要改进。

 

四、如何完善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方案?

 

为了提高博士生培养水平,近来中国人民大学已经开始着手进行改革,比如限制招生人数、限制在职人数、更注重考生综合科研能力等。相信这些举措将在不同程度上提高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但是为了更具针对性地应对分析指出的问题,笔者认为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在完善培养形式的同时更注重培养质量。目前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的培养除了仍未做到“高标准、严要求”外,更在一些重要培养及考核机制上“流于形式”。因此,形式规范固然需要继续坚持,但在此前提下,仍然需要注重培养品质。真正高质量的博士生培养,可能并非在于是否修满学分、是否通过候选人资格考试、是否记诵了更多知识点,而主要在于是否开拓了知识广度和深度、是否在学风做派上更为严谨和扎实、是否提高了独立思考和科研的能力,如果答案为“否”,那么就无异于是在“低水平重复”前阶段教育。因此,在继续完善培养形式的同时,应当更为注重博士生的培养质量。

 

2.将课堂教学与课外学习更好地结合。针对目前课程方案中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首先应当改革目前法学院内的“讲座式”大课教学(尤其是方法课),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将其分为小班,由多位较为固定老师分班讲授,再由学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授课班级;此外环境法各专业课也可以继续优化,方法课的授课体系应当更为成熟,并真正能够将老师们多年的科研经验传授给博士生,此外环境法主文献课应注重基础、经典文献的研读,着力于提高学生的“读书能力”以及 “分析、利用材料”的能力,而非仅仅开阔视野。除了课堂教学外,还可以考虑在专业内、兄弟院校之间开展“环境法博士生沙龙”等活动,努力培育优良学风以带动博士生的学习质量。

 

3.减轻教师负担,提高学生科研参与度。从各方面考虑,如果要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就有必要考虑减轻教师负担。由于笔者硕士阶段也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专业,因此发现博士生与硕士生,甚至与本科生的课程之间多有交叉,因此对于一些较为灵活的课程,比如热点前沿课,其实可以面向不同学生群体统一开设,在强调博士生主导、主动的前提下,一个班里既可以有博士生,也可以有硕士、本科生,思维灵活的本科生、具有专业基础的硕士生、需要追求精专的博士生之间,完全可以互动、互助,也可以避免因为授课重叠而给教师带来不必要的负担。但是除了前沿课之外,基础理论课、文献课等“精专”课程,仍然应当坚持博士小班授课,在这些课程中,要强调博士生的参与程度,比如要求开展专题研讨、专题演讲等等。如此,才可以使“教、学”都更精炼、更分层次、更灵活。

 

五、结语——关于完善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方案的启示

 

以上对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法博士生培养方案所做的评介,难免不全面、不深入。但是该方案存在的优缺点,能折射出当前我国环境法博士生培养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唯有继续立足于环境法学科的特性,继续在各环境法博士点培养方案中贯彻质量要求、促进课堂与课外的结合、促进“教”与“学”的良好互动,方可从整体上提高我国环境法博士培养的质量。

博士生结业论文篇6

【关键词】军队工科院校 博士研究生 专业课程建设

【中图分类号】G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2)02-0001-01

一、概述

博士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博士生的课程学习是拓宽博士生知识面,构建合理的知识结构,使博士生“具有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的重要环节[1]。全军研究生教育改革工作会议提出了加快由培养学术型人才向应用型人才为主的转变,明确了要更多更好地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2]。

目前我军工科院校研究生规模逐年扩大,不断地加强博士生课程建设是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之一,但是军队工科院校博士研究生专业课程建设过去一直缺乏系统的理论指导,在博士课程应具有怎样的特色,博士课程与硕士课程的连贯与融合,博士研究生应学什么内容,怎样学,教师怎样教,如何考核等若干关键问题的认识上还较为含糊。本文拟就这些问题提出自己的一些思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课程设置不能满足部队建设对人才培养的需要:军校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根本目的是适应军队建设和信息化条件下作战的需要,为我国国防现代化建设培养各级各类技术的自主创新人才,应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思想品德和军事素质,广博的多学科基础知识,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等[3]。学科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应该围绕需求这个核心来进行设置,但目前的课程还满足不了这个需求。

2.内容衔接不足,前沿知识缺乏:在教学内容上,没处理好博士研究生课程与硕士研究生课程的衔接,讲授内容缺乏学科价值和时代感,与硕士研究生课程低水平重复[5],学科前沿、热点问题没有及时进入博士研究生课堂,从而使课程内容的应用价值和学术含量不高,甚至陈旧的内容依然存在[4]。

3.教学方法简单,教学效果不佳:不能像硕士研究生那样主要进行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的学习,采取满堂灌的方式。教师要深入了解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的本质和规律,引导博士研究生参与教学,探索研究型、创新性的学习方式,才能取得理想效果。

4.考核形式单一,评估效果有限:课程考核是博士研究生课程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前在博士研究生专业课程考核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不重视课程考核的作用,二是把课程考核作为对学生施加压力的手段,有的课程考试一般以写小论文的形式进行学习的评估,效果极其有限。

三、加强课程建设的措施

1.课程建设要适应部队建设和未来战争对人才培养的要求:教学内容的设置应该与科学研究发展的现状和未来趋势相适应,这也是国防现代化对军事技术人才培养的时代要求,可以更好地满足军队建设和信息化条件下作战的需要,更快地实现为国防现代化建设培养自主创新人才的目标[2],因而博士研究生课程应紧紧围绕“打得赢”这个核心进行设置,一些通用课程内容可以淡化或取消。

2.教学内容要注重系统性,服从学科专业体系:博士研究生课程主要突出相关知识点和相关技术在实际任务和工作中的应用作为主体的内容设置,使博士研究生专业课程成为硕士课程的延续和深入,课程设置既能反映出本专业基本理论和最新发展内容,还要体现专业研究军事特色。

注重引进国内外的相关优秀课程与教材,选用处于学科前沿的国内外最新专著、参考书或文献资料。同时课程设置要有前瞻性,能对将来的专业发展趋势有所体现[4];处理好知识结构中“博”与“专”这一对重要关系[6],帮助博士生建构个性化的学术格局。

3.转变教学理念,推行研究性的课程教学方式:在教学方法上,要充分体现研究式、讨论式、启发式,以调动博士生的独立自学、独立钻研的积极性。在博士生的教学方法上,主要采取以自学为主和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验技术操作相结合;多种形式的研讨与讲座相结合,围绕主题由教师组织讨论[4]。这种研讨式的教学方法有利于实现以博士研究生是学习的主人、主体和主动学习的教学思想,发挥教师在教学中的引导、指导和辅导的作用,让博士研究生通过观察、思考,体验探索科学技术的途径和方法。

4.加强地方与国际合作,提高课程建设水平:积极邀请名家教授作为特聘教授参与部队院校教学,通过长江学者特聘岗位等形式,为军校注入新鲜血液。研究生教育国际化是当前研究生教育发展趋势之一。在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过程中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的教学理念和优秀教学资源,建立一种开放式的、与国际接轨的课程体系。提倡双语教学和采用外文原版教材进行教学的方式[1],有利于提高研究生的科研能力和国际交流能力,提升我军博士研究生培养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5.复合化的考核方式和教学质量评估提升学习效果:博士研究生专业课程可以选择多种考核方式或者其组合形式,利用所学专业知识,经过查阅文献、文献阅读、方法实现、仿真试验、撰写研究报告等过程,使学生能够较为完整地完成本学科专业课程的一次初级研究活动,有利于帮助学生掌握知识和培养科学研究的能力[2]。注重营造追求卓越、增强竞争的气氛,促进博士研究生课程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课程检查评估的结果可以广泛调动课程任课教师的积极性,肯定其成绩,发现其问题,为提高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提供坚实的保障。

四、结语

军队工科院校博士研究生专业课程建设将使博士研究生“军味”更浓,特色更鲜明,在掌握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基础上,更加注重自主学习和自主发展能力的培养。通过顶层设计、课程设置和考核评估等各个层面进行改革和完善,使军队博士研究生更好地满足军队和国防科技发展对军队创新型人才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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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结业论文篇7

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20来年历史与其他学科相比时间并不长,因此,一直是处于摸索和尝试阶段;加之近些年来,随着教育环境的急剧变化以及教育目标及体系的不断调整,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在发展的同时,也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首先,对博士生教育的目标定位不够明确。如前所述,博士生教育是正规高校教育的最高层次。这一层次的教育是将一个学科的知识体系与学科方法进行综合性地传授和深入地积淀,并培养学生站在学科前沿和尖端,通过具有创新性和开拓性的研究以产生具有学术性和实践性的成果的过程。这一具有普遍性的指导原则,应用于不同学科,就需要针对本学科发展的要求和现状,对自身的目标定位作出准确而清晰的界定。众所周知,相对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新闻传播学科有着自身的“独特性”;它深深植根于人类对新闻传播业的需要和理解之中[1];它既融合其他学科的知识和理论,又与实践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也正因为这一“独特性”,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在开创时,还曾一度被认为没有必要,也被质疑到底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这正说明了中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面临的定位问题。传统上认为,博士学位是精英性、研究性学位,是为从事学术工作或一些领域的应用研究工作做准备的。然而多年来,有为数不少的新闻传播学博士实际上主要从事一般的教学工作和新闻传播实务工作,而在自己的专业方面做的研究工作并不多。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众多业界人士纷纷攻读博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传统目的(为研究进行训练)和实际用途日渐分离,已是不争的事实。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究竟应该培养什么样的人才?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专业化究竟如何体现?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社会美誉度怎样?如何将博士生教育与新闻传播界的整体发展相联系?对这些问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理应作出系统的、建制化的回答。

第二,博士生教育模式尚不够清晰和稳定。与博士生培养目标定位的不确定相应的是,新闻传播学的博士生的培养模式还缺乏科学和深入的界定。目前一些新闻传播院校的博士生培养方案基本上沿袭其他学科的模式,缺少对新闻传播学科特点,以及学科需要掌握的知识及方法的全面探讨,因此难以制定出针对自己学科特点的人才培养方案。如博士生的入学门槛应该如何设定,是重在考察其学识和科研能力,还是重在考察其一般专业知识和外语水准?博士生学习期间应该掌握什么样的知识体系和方法论,应该开设哪些必需的课程?博士生的课程学习与学位论文怎样衔接?博士生教育应该采取欧洲式的教授与学生一对一式的传授方式,还是采取像美国博士生培养中的集体培养方式,或者采取其他科学有效的方式?博士生要不要实行淘汰制,如何淘汰?在明晰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模式时,对这些问题必须作出科学的回应。但遗憾的是,由于经验的不足,认识上的错位,加之我国教育制度安排上的原因,致使一些高校的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模式存在着比较严重的随意性和不规范的现象。比如,一些很有科研素养和潜质的考生,仅仅因为“英语差分”便被拒之博士候选人门外。再如,有的院校对博士生教育规定课程的学习重视不够,课程如何设置、教师如何教、学生如何学,都无“一定之规”,结果课程学习往往未能达到帮助学生获得从事研究工作、准备学位论文所必需的宽广深厚的学科知识基础的效果。还有,博士学位论文开题之前的资格考试或综合性考试应该如何“把好关”,有的院校也无明确的要求和规则,结果造成在培养过程中对博士生的学习效果和质量缺乏“刚性”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博士生只要进了“门”一般都能拿到博士学位。

第三,一定程度的浮躁之风对博士生教育造成不良影响。这一方面表现在近些年随着招生规模急剧扩张,师生比例失调,师少生多,导师投入到每个学生身上的时间和精力减少,学术互动和交流受到影响,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呈现出下滑之趋。另一方面表现在培养目标上,不是注重鼓励博士生具有扎实深厚的理论功底、宽广的学术视野和熟练到位的研究方法,而是以数量等硬指标为指针,使得学生在学习期间将凑足文章的发表数当作主要学习内容。再一方面还表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把关上不严,由于每年毕业生数量增加,在开题、答辩等环节,对博士学位论文的要求有所下降;加之学风不正,道德失范,致使弄虚作假,剽窃等现象在博士学位论文中也时有发生。

第四,博士生教育缺乏学术创新性和创造性。博士生教育的价值在于培养具有创造性的人才,产生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因此,检验博士生教育成效的主要标准,应该体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水平上。学位论文是博士生教育计划的核心要素,必须是进行创造性的研究,以对学科的建设与发展有独特的贡献。然而,实事求是地说,目前有些高校对此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和高度的重视。其具体表现是:一些博士论文的选题或过于陈旧,或过于空泛,或流于琐碎,或流于炒作,而不能把握当前学术前沿,参与学术对话;一些博士论文的前期资料积累不够扎实,因此不能针对最具价值的切入点进行广泛而深入地探讨,论述流于粗放;一些博士生对所需了解的相关领域的知识涉猎不广,基础不牢,因此在论文撰写过程中常常捉襟见肘,理论和方法运用不能做到娴熟有秩;一些博士生在批判性、创造性等方面的训练不够,造成思想的力度和对相关问题的挖掘和解决不力。这些都造成了一些论文成为资料的简单梳理,即使有的选题具有新意,但由于研究功力不足,无法创造出具有创新性和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二、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几点建议

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存在的上述问题,有的是由于新闻传播学科发展历史较短,对学科规律和博士生教育规律相结合的一些根本性问题缺乏系统深入地全面整合和思考所致,有的是教育制度设计上的欠缺造成的,也有的是由于社会和教育所面临的大环境的冲击所导致。因此,笔者认为,要解决这些问题,要使得我国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得以可持续发展,为社会输送真正优秀的高层次人才,新闻传播学教育自身应积极借鉴国内外博士生教育的经验,针对新闻传播学的学科特点和中国新闻传播学教育的特殊规律,结合人才需求与社会实际,整合教育资源,走出一条真正合乎科学的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之路。

第一,科学界定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内涵。大学的“教育理念是人们对大学精神、性质、功能和使命的基本认识,是对大学与外部世界诸元素之间关系的规定;它是大学内容管理及运转的理性认识基础”。[2]大学的新闻传播教育作为一项专业性的教育,理应如台湾著名新闻传播教育家郑贞铭所言,“在技术学习之外,更要探讨理论、从事研究,以期建立一套严谨的理论体系,才能在高等学术殿堂中树立起应有的地位”。[3]为此,对于新闻传播学科高层次人才的培养,既要注重对其学术视野宽广度的拓展,又要使其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既要使其具有较深厚的学养造诣,又要让其关注学科前沿和现实的新闻传播实践,注意研究解决理论与实践问题,具有很强的科学研究能力。这种人才应是其他学科培养不出来的,在学术素养和科研上有自己的特色和专长。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目标与方向,理应琐定在培养这样的专业人才上,即着力为高校和科研机构造就优秀学者。

为了提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学术素养与科研能力,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必须科学规划博士生的课程学习,并加强对其在阅读、读书笔记、专题讨论、研究方法等方面的训练和提高。近些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博士生教育上,十分注重专业基础课程的学习。该院的博士生课程一般分为两类,即知识类课程与研究类课程。前者以专业知识的系统掌握和融会贯通为目的,既有广度,又有深度,并有相关研究成果的最新信息;课上还提供详细的阅读书目,要求博士生写读书报告,培养其欣赏和批判专业学术著作的能力。后者的目的是通过边学边做(研究),以培养和训练博士生从事研究和写作的综合能力;在课上,博士生们围绕一个专题进行思考、讨论、做研究。这样,不仅训练、提高博士生的研究和写作能力,更重要的是营造了一个现实的专业研究者的工作环境,教会博士生如何进行批判性的思考,如何遵循学术规范,如何使用各种研究资源,如何设计研究题目,如何解读原始资料,如何回应他人的批评和建议。这种训练实际上是一个铸造学术文化或学术习性的过程。

此外,为了提高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学术素养与科研能力,还应制定相应的培养模式,对思想道德教育、课程设置、综合考试内容和方式、论文开题时间和形式、博士论文的学术规范等,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符合自身特点的方案,并严格实施。

第二,控制规模,严进严出,打造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品牌效应。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平台随着多家高校新闻传播院系的加入而变得更加宽广了,这同时也意味着博士生的数量和规模必将比以前有较大的增加。在这种情况下,更应该注重维护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的质量,共同为提高教育成效、培养顶尖人才而努力。针对目前社会上对新闻传播学博士生还缺乏广泛的认可和美誉,新闻传播学博士生的整体效应发挥尚未达到理想的程度,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在博士生的招生、培养、资格考核、学位论文答辩以及学位授予上,比较注意通过制度建设,严把质量关。一是控制招生规模。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现有博士生导师15人,每年报考博士生人数达到三四百人之多,但招生人数一直控制在30人左右,平均每位博导招收2人。二是提高博士候选人门槛。这主要是借助资格考核(综合考试)和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两个环节,实施筛选、淘汰,以保证德才兼备的合格人才进入到博士候选人行列。三是严格规范学位论文的答辩和学位授予。

这主要通过学位论文双盲评审、校内外专家的集体评审以及学位公示等举措,保证每个博士学位获得者都是符合标准的优秀人才。近些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每年只有不到十位博士生获得博士学位,占当年招生人数的三分之一左右。

第三,重视博士生导师及指导团队的综合素质要求和能力考核,确保博士生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及其指导教育真正发挥应有的作用。博士生导师及其指导团队在招生、培养学生及博士论文答辩等方面较其他层次的教育具有更大的权限,因此要重视博士生导师人选的遴选,重视其“人格”塑造和“师德垂范”;同时要引导、促进博士生导师在博士生课程教学、科学研究、论文把关等方面加大指导力度,鼓励导师与学生经常交流、沟通。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对博士生导师所进行的遴选和考核,就包括着学术水平、道德素养、敬业态度、组织能力以及待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与此同时,还十分注重将学生的成才与导师的责任感、信誉、综合素养联系起来,注重维护导师职责的神圣性和荣誉感。

第四,实行差异化竞争与合作,实现博士生教育的多元化。在博大精深且具备批判精神、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整体素质要求下,各院校新闻传播学博士学位授权点应彰显自己的特色,根据自己的学科优势和特色侧重培养博士生,使其成为该领域和方向的顶尖人才,从而促进人才与学科前沿接轨。这不仅要体现在博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和创新性上,而且应系统地体现在博士生培养的各个环节上。目前与其他人文社会学科相比,新闻传播学的整体发展水平并不高,高质量学术研究成果、学养深厚的优秀人才并不充裕,因此博士生教育更应成为促进新闻传播学科发展和高层次专业化人才辈出的舞台。

第五,确保博士生教育的经费投入,开拓多元化经费筹措渠道。要发展就要有投入,博士生教育要加大经费投入,尤其是在学术研究上以及优秀人才与成果的奖励上,更应有足够的经费支撑。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现,高等教育的资助渠道必将越来越多样化,对此,我们要注意积极争取,大力开拓、吸纳。近年来,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除了通过课题申报,争取政府和学校拨款外,还十分注意与相关传媒、产业合作,拓展经费来源。目前,全院博导的科研经费年均人平在8万元以上。

总之,在今天新的人文社会科学革命和大众化高等教育的时代,为了使新闻传播学博士生教育发展成为一种培养有创造力的优秀学者的有效途径,应着力注重完善其基本结构,扩展其必需的学科知识,力求教学质量优秀和研究设施、成果先进,从而便于其在规模增加的基础上尽快建立并完善有自身特色的多样化、高质量的学术体系。

参考文献:

[1]单波.反思新闻教育[J].新闻与传播研究,1998(4).

博士生结业论文篇8

    关 键 词:法学博士生 创新能力 培养模式

    《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08年)》指出,“经过近30年的恢复、重建、改革和发展,一个以法学学士、硕士、博士教育为主体,法学专业教育与法律职业教育相结合的法学教育体系已经形成。”[1]从目前我国法学教育外观上看一片繁荣景象, 法学教育的层次、形式和机构繁多,入学标准、学制、学历和学位的“多元化”,以及招生人数的庞大,但其整体人才培养状况并不理想,面临着质量、信誉和生存的现实危机。值得关注的是高等教育金字塔的顶点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它代表了我国高等教育的最高水平,如果博士研究生培养不能保证质量,那么整个高等教育的质量就无法保证。因为,博士研究生的培养并非一般意义上的传授知识、技艺的“教育”,更重要的是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塑造,即“人们在学习和继承前人知识、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新概念、新思想、新技术、新方法、新设计,提出独特的见解和完成创造发明的能力。”[2]随着我国社会法治的发展进步,对法学博士生的培养要求越来越高,希望他们成为“治国理政和从事法律职业的杰出人才;改善对正义的管理,营造社会的价值观;创新法学理论和思想,以指引法治实践;补漏社会付阙和改革完善制度,为国家、社会和公民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营造和弘扬法治文化,推动社会成员把法治作为稳定的生活方式、如何使精英成长为引领社会发展进步的领袖。”[3]从目前法学博士生的培养现状来看,我们的培养方式、培养流程、制度设计等是值得反思的。

    自古罗马起,“法学博士”便是法律学问与社会正义的双重代表,在公众心中享有崇高威望。世界上第一所大学波伦亚大学首开高等法学教育之先河,被誉为“法学百合的四博士”功不可没。近代以来,“法学博士”在西方有“法袍贵族”的美誉,随着法学教育及学位制度的不断发展,法学博士的培养开始日益程式化、理性化、多样化,形成了不同时代背景、历史传统与教育体制下的诸种模式。当下中国正值法治建设事业的关键时期,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需求旺盛,如何探索一条既符合国际标准又体现中国特色的法学博士生培养机制,成为众多有识之士关心的话题。如何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创新型治国理政的人才培养紧密结合,是塑造创新型法学博士生培养模式的内在要求与核心精义。

    一、创新本位:法学博士生培养的历史经验

    (一)法学博士生创新能力的培养,必须建立在扎实的人文基础与专业训练之上。Doctor(博士)一词源自拉丁语,词头“doc-”是“教导、教学”之意,词尾“-tor”是表示人之身份的词根。作为一种学位,“博士”肇端于13世纪上半叶的巴黎大学,而该校即是当时仿照手工业行会组织成立的一个教师行会,所以,最早的博士生教育实质上是指向教师资格的行业内培训,当时对博士学位获得者的要求是先在文学(又称“艺术”)院修习4-6年,合格者方可进入医学、神学或法学院,分别再修习5-6年、8-14年和10-13年,期间须参加一系列的口试、演讲和辩论,最后由相关评议会或本学科全体教师的同意,方可获得博士学位。[4] 可见,最早的法学博士生培养,与法学教师的资格认证紧密关联,这充分说明没有扎实的人文知识素养及严格的学科专业训练,便不会有合格的法学博士与教授,也不可能企望由此推促法学教育的进一步发展。这种教学型博士培养模式为后来的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继承,其基本特征是:要求学生具有扎实的人文学科的基础知识,并要精通拉丁文;刻板的阅读要求与大量的辩论、演讲训练;获得学士后若干年的教学实践;与导师之间严格的师徒式关系;隆重而神圣的学位授予仪式等。[5] 对于法学博士的培养,英国传统的律师公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古典的“牛津——剑桥”模式同样居功甚伟,在一定程度上,二者是互相配合、彼此补充的:律师公会作为法律职业的行会组织需要大量的高素质法律人才,古典大学作为学术职业的领导机构自然不会漠视此等需要,所以,在培养方式上非常接近,共同遵循着历史传续下来的培养经验。这对我们当下法学博士生培养具有重要的启示,如何将法学博士生的培养目标准确定位?最佳答案既不是纯粹职业主义的,也不是纯粹学术主义的,而应是二者共循的基本底线要求,即宽广的知识背景、严格的专业训练、互补的理论与实践经历以及尊隆的地位与权威保障。这些都是高级创新型法律人才脱颖而出并生生不息的前提要求,应当从理念上予以重视。

    (二)法学博士生创新素质的提升,集中体现在研究能力与应用能力的并重培养上。1809年德国柏林大学的创立标志着现代意义上大学的诞生。现代大学的博士生培养与传统(中世纪)大学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更加侧重对研究能力的强调。我们知道,“知识的传授”是传统大学的主要学术职能,而“知识的发现”则是现代大学新的理念要求。就法学博士生教育而言,现代大学体制将其纳入“哲学博士”(Ph.D)的范畴。这种改变不是取消了法学博士,而是对法学博士生的研究能力作了新的定位和规划,因为,与传统的博士培养模式不同,哲学博士的培养是以“科学接班人”为其目标,创新性科研成果的取得和完成创新性的学位论文是最终获得博士学位的基本前提。在德国的影响下,19世纪末20世纪初英、美、法诸国先后引入研究型博士培养模式。英国将“科学博士”废除,代之以“哲学博士”学位。美国耶鲁大学在1860年即率先设立哲学博士学位。法国1896年还专门颁布新的《高等教育法》,要求大学开展科学研究,改变以往只在大学以外的机构进行科学研究的传统,并在医学、法学、理学、文学等方面的博士生培养中增加科研内容与学位论文的规定。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美国在德国模式的基础上,专门设立世界上最早的研究生院(而非研究所制),采取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的培养模式,将知识的发现、传播与应用有机结合,对于法学博士生培养采取了独具特色的“美国模式”:在同一个学科,既培养哲学博士,也培养专业法律博士,形成了研究型与专家型博士培养的新模式。这赋予法学博士创新素质新的时代要求,即研究能力的全面拓展,研究与应用并重。

    (三)法学博士生创新品格的形成,需要多元化的培养方式和创新本位的培养模式共同支撑。“创新”不是一个时髦的口号,对于法学博士生培养而言,创新意味着多重意义:首先是培养理念的创新。现代大学理念已由“研究主义”时代转向“社会服务”与“科学研究”并重,法学博士生的使命也由传统的法律教师转向教育与实践并重。法治的拓展势必要求法律在社会各行各业的深度嵌入,法学博士的培养也不应固守传统的教学研究型模式,而应多种方式齐头并进,形成一个结构合理、运作顺畅的法学博士生培养体系。其次是培养机制的创新。根据系统论的观点,机制是指系统内各子系统、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形式和运动原理以及内在的、本质的工作方式。经济学上的机制理论主要由信息理论和激励理论构成。对于法学博士生培养机制的创新,包括对既定的社会——法律结构分析,教育场域中各类主体的行为假定以及培养体制的目标甄别、选择等内在问题。最后是培养手段的创新,这是培养策略论的研究内容,也是最直观、实用的改革进路。对于法学博士生的培养一定要坚持理念、机制与手段的三重创新,并最终统一于法学博士生创新品格的形成这一归宿与落脚点。创新品格是创新能力与素质的人生内化,是制度强化的后果,也是机制创新的动力。

    二、创新缺位:法学博士生培养的现实问题

    (一)创新传统薄弱。“创新”在现代汉语中有两种含义:一是抛开旧的、创造新的;一是创造性或新意。[6]前一种创新可理解为“舍旧求新”,后一种创新可解读为“依旧生新”。不论是哪一种创新,对于法学博士生培养而言,都涉及到中国独特的法学教育传统与特殊的转型社会现实。特别是就中国古代的律学传统而言,律博士从设立之初便带有浓厚的“官方释法”色彩,与自由创新的法学传授、研究有很大区别,与近现代的法学博士学位制度更是存在天壤之别。[7]这种体制对于中国古典法系的发达起到了很大的积极作用,但对于研究型、创新型法学人才的培养也有消极的扼制弊病。法律的保守性、稳定性决定了法学创新人才不可能像艺术、文学、科技领域一样,可以天马行空、无中生有。但是,如若一味遵从“祖宗成法不可变”的政治信条,约束法学发挥自身独立的学术功能,法学教育的正常生态自然就会退化。特别是对于被作为正规法学高等教育之最终阶段的博士生培养而言,如何塑造其科学分析、理性批判、务实应用的学术与实践品格,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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