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社会公德论文8篇

时间:2022-08-26 02:29:55

社会公德论文

社会公德论文篇1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其社会公德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国家前途和民族命运。作为公德教育的基础环节,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应该引起整个社会的重视。

一、当前大学生社会公德的现状

当前大多数的大学生能讲究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文明礼貌,关心他人;有比较正确的社会公德意识,能正确地理解社会公德的社会作用,对公共场合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有较清晰的认知。在现实的公共场合能自觉遵守公共秩序和规范,人际交往中能相互尊重,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因此,从当前大学生群体的主流来看,他们的公德状况是积极的、健康的、向上的。但近几年媒体曝光的出现在大学生群体中的一系列问题以及我们身边一些大学生的表现,不能不引起我们的关注。结合社会现实,综合分析当前大学生社会公德缺失现象,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表现:一是个性自私化,漠视公共和他人利益。在当前的大学生群体中,独生子女居多的客观现实使很多人养成了万事以自我为中心的个性和思维模式。在学习和生活中不顾及他人感受,以自我为中心,对公共利益和他人的自由权利视而不见、不屑一顾。二是个性自由化,公德意识淡漠。近些年尊重个性自由的观念为人们所接受和推崇,但部分大学生的个性自由却走向异化,张扬桀骜不驯、标新立异成了其追求的时尚。在追求个性的招牌下,在学校和公共场所我行我素,缺乏最基本的公德意识。三是集体意识淡薄,缺乏社会责任意识。许多大学生集体意识不强,在集体活动中缺乏应有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在公共生活中怀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观念,当集体利益与自身利益发生冲突时,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四是诚实守信不足,缺乏社会文明观念。诚信是大学生从小应养成的基本道德素质之一,但当前在很多大学生身上表现出一些说谎、考试作弊、不讲诚信的行为,模糊了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缺乏基本的社会文明观念。

二、大学生社会公德失范的原因解读

分析上述大学生社会公德失范现象出现的原因,其中既有大学生群体的主观问题,也有当前社会环境和成人群体的客观原因。从大学生群体自身看,主要是自由思想的异化消解了公德规范的约束力。近几年,随着社会民主进程的推进和大众观念的解放,以往被压制和否定的个性张扬重新为人们所接受和推崇。大学生群体普遍具有的不迷信权威、敢于质疑、勇于创新的精神值得肯定,但也有部分大学生盲目自信、狂傲,存在不切实际的幻想,欠缺最基本的谦虚和宽容品质。在其“尽展”自由的过程中,他们只奉守自己的自由至高无上,而缺乏对他人自由权利和人格的尊重,缺乏对社会公德规范的认同和遵守。少数大学生甚至极端地把自由等同于“非公德主义”,即把公德规范看成束缚个人自由意志、自由发展的枷锁,他们主张摒弃社会道德,否认公德规范的积极作用。在现实中他们拒绝接受学校和社会的公德教化,以至于他们的公德情感淡漠、公德观念混乱、公德信念丧失。从客观原因分析,成人群体的公德缺失行为诱发了大学生公德失范现象的出现。面对当前大学生公德失范现象的不断出现,作为教育者的成人群体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当前部分家长、老师及长辈等成年人的善恶美丑标准颠倒、社会公德遵守上的知行背离、损人利己与损公肥私行为的发生、违反公共法规和准则事件的频发等现实和事件的存在与发生表明:在社会公德的遵守上,成年人群体以身作则的榜样并没有很好树立起来,正因为教育者本身的道德和行为出现了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才给大学生树立了坏的榜样。超级秘书网

三、大学生社会公德教育现实途径探究

一个民族整体素质的真正提升不是一蹴而就的事,需要很长时间,甚至几代人的努力才能实现。大学生公德教育是整个社会公德教育的重要环节,也是未来国民公德状况良好改善和提高的希望之所在。所以对大学生群体进行社会公德教育要结合当前社会现实状况,在其成年之前培养起他们明确的社会公德意识、浓厚的社会公德情感和坚定的社会公德意志,使之养成自觉践行社会公德的行为习惯。由于大学生时期正处于自我意识趋于成熟和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完全确立的阶段,他们对某些问题的认识往往呈现出片面化、极端化的特点,即看问题往往以偏概全,看到事物的表象而看不到事物的实质,这便要求教育者根据大学生群体自身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寻求出契合大学生特点的教育方式。首先,教育内容上要把握“循序渐进”的原则。大学生具有鲜明的个性和不同的心理特点,因此公德教育不能“一刀切”,要适应大学生的身心特点。教育内容的起点不能太高,而应注重基础的道德教化,例如,以要自尊自爱,生活中要尊敬父母、尊重他人,养成良好的公共生活习惯和做人的基本准则等微观道德为主,同时隐性渗透进国家意识、民族观念等宏观价值教育,要注重培养其客观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其树立科学的、道德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大学这个阶段学生更容易产生价值观上的震荡,因为先前所接受的积极向上的道德教化与所接触的社会现实产生巨大的反差,更容易对社会公德产生迷惑与不解。所以此时公德教育内容上应侧重由原来的基础层次的道德教化向高层次转变,引导他们客观辩证地看待现实社会,通过带领他们深入社会实践、了解社会现实、思考社会问题,进而形成公共道德观念,培养起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民族使命感,使他们对社会公德的认知和践行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最终努力成为一个对他人、对社会有用的人。其次,教育形式上要由“灌输教育”向“养成教育”转变。传统社会公德教育主要集中于学校和社会的规范灌输和理论宣传教育,灌输教育公德规范在集中性普及、强化性认知等方面的作用是显而易见和值得肯定的。但从显示效果来看,还应该配合以其他形式的教学。例如养成教育方式的引入,所谓“养成教育”的初衷是培养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能力,方法是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学习实践中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严格要求自己养成道德的行为习惯。大学生通过日常的实践观察思考着身边真善美的道德情感,认知到公共道德对个人和社会的巨大作用,并自然而然地模仿形成与道德示范者相似的道德行为。在“积水成渊”“积善成德”中使大学生在日常学习生活中逐步加深浓厚的公德情感,并养成道德思维和践行习惯,进而形成科学有效的教育途径。再次,教育方法上要把“言教”与“身教”结合起来。传统公德教育中的说教教育,教育者是教育的主体,而受教育者多数情况下以被动接受为特征,这在某种程度上压制了受教育者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的发挥。因此除了强化的说教教育外,还应该提供给大学生一个学习模仿的道德示范资源。这就需要当代的公德教育者不仅要从社会生活中挖掘出典型的道德楷模供大学生学习,更重要的是作为教育者要以身作则、躬亲示范地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注重示范作用的实效。通过言传身教为大学生树立无数平凡的道德楷模,以高度的责任感为大学生树立一个榜样,那就是:为人父母者要从小培养孩子善的本性;为人师者要真正教会学生如何做人;为官者要洁身自好,造福一方;为商者要遵纪守法,取之有道;为社会成员者要彼此尊重,各司其责。此外,在教育过程中要适当引入“同辈教育”。大学生正处于青春期,性格变化的典型特点就是有较强烈的“叛逆意识”,对于长辈的“道德说教”和批评教育往往有逆反心理,代沟隔阂使社会公德的教化有时难以奏效,甚至适得其反。大学生的另外一个特点是同龄人之间的效仿意识很强,众多人追捧的东西很容易在其群体内成为流行的时尚,这也提示我们“同辈教育”是一个值得开发的教育资源。同辈之间沟通很顺利,互动交流也很便捷。通过同龄人交流、与同辈互动,很容易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沟通氛围。所以我们在公德教育过程中,一方面要帮助优秀的、公德感强的学生自觉树立示范者的责任感,承担起其“道德领导者角色”,另一方面要引导其他同龄人向“道德领导者”的学习。同辈之间的互相感染和影响有可能会使公德行为成为一种新的时尚,在此过程中大学生会自然而然地学会文明、友爱以及解决人际冲突的技巧,自觉强化自己的公德意识,形成具有服务于社会和公共福利的品质,在社会事务中凸显出社会责任感、道德感。

参考文献:

[1]王定华.今日美国学生精神面貌堪忧[N].中国教育报,1997-6-2.

[2]王金萍等.超越障碍:青少年弱势群体的心理关注[J].山西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1).

社会公德论文篇2

让我们来看一下对幼儿与小学生的德育,现在教师经常对学生进行社会道德教育,大讲特讲道德理论。而对于道德行为方面的偏差,很少予以重视纠正。其实,给小朋友及小学生讲这些理论不是不可以,但不应该将它放在主置。小朋友和小学生有一定的理解能力,但道德理论方面的东西给他们讲的过多过深,他们接受不了,更理解不透,施教不少,效果不佳。倒不如结合道德行为的培养,讲一些易懂的历史案例,这样为孩子以后良好的道德行为的形成和巩固打下良好的基础。

我们再来看初中和高中阶段,由于在该形成良好的道德行为的时候没形成,所以在初中和高中阶段老师不得不纠正学生在道德行为上的偏差,而这时去干这项工作,是很难有成效的,因为不良的行为一旦形成,其固定性或者说顽固性很强。而如果幼儿和小学阶段形成了良好的道德行为,这时再传授给系统的道德理论,使他们的道德行为在理论上找到合理的解释,那就会使学生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拥有高尚的道德观。由于原来就错位,更导致了现在也错位。这种连贯性的错位的最终结果是,在德育上我们下了很大工夫,但学生不接受,或者有反感和抵触情绪。由于考试等强制性的原因,中学生的道德理论非常丰富很有系统,但其行为却与之相反,从而达不到德育的目标。

为什么有这种错位呢?我想这有其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

从历史的角度讲,受到封建道德虚伪性的影响。封建统治者为稳掌天下、麻痹人民,就推出一整套所谓的“德”,当然这其中有合理的因素,但统治者在执行的过程中实行双重标准。让老百姓受“德”约束限制,而自己却凌驾甚至超越“德”的标准之上。老百姓自然能看出其中的伎俩,也不按所谓的标准去做。后来,这形成一种不合作的心理。开始,不可否认,其有积极意义,但对现在有不良的影响。

从现实的角度来讲,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有些官员封建意识、官僚意识很强,其理论一套行为一套,例如:、、等都是表面一套暗地一套,对社会影响很坏。

2、在家庭教育中,父母要求自己的是一套要求儿女的是另一套。

3、另外,学校进行的是正面教育,当学生拿着学校的这一套到社会去验证时往往碰壁。

所以,学校道德理论和道德行为的错位,还是历史和现实中道德理论和道德行为的错位决定的,而学校德育的问题是“枝节”是“流”;社会原因是“主干”是“源”。所以,德育的成功不仅仅是一个教师的成功,也不仅仅是一个学校的成功,而是整个社会的成功。

那么该怎样建立和维护社会道德、社会美德和社会公德呢?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化和界限日趋明显,而且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张,公民社会日见发达,其结构与分层随之日渐复杂、充分。对于社会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分化和界定,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先生曾经有过一个生动形象而又颇具解释力的说法:所谓公共领域即“陌生人领域”,与之相对的私人领域则为“熟人领域”。依此说法,现代人的生活绝大部分都是在公共领域里度过的,从幼儿园和学校开始,我们就开始了社会公共生活。由此推出的一个必然结论是:现代人的生活越来越多地表现为作为公民的公共生活经验,其行为也越来越多地表现为社会公共行为,或者换句话说,现代人的生活和行为越来越具有社会公共意义。在现代社会的公共生活中,政治生活是最基本的,也是最重要的。正因为如此,公民美德及其对社会政治文明建设的意义就显得日益重要和突出。

早在古希腊中期,著名政治哲学家和伦理学家亚里士多德就曾在《政治学》一书中,指明了包括政体和政府在内的国家基本政治制度之于国家政治文明、公民资格和公民美德等政治元素的基础性意义。他在讨论“公民之善”与“人之善”的不同实践和意义时谈到,“公民之善”的成就不仅有赖于公民个体的“实践智慧”——这正是人们成就“人之善”所惟一需要的“中道”基础,而且还有赖于包括国家政体和政府治理在内的城邦政治制度的正当选择与正义运行。也就是说,公民美德的成就需要与之相适应的社会制度环境和制度资源。

然而,我们的问题是,除了必要的制度环境之外,或者说,在具备必要的社会制度资源供应的前提下,公民美德是否可以自然生成?若否,公民自身又当如何成就其公民美德?公民美德本身之于社会制度环境建设或制度资源创造的互动意义何在?提出上述问题的基本依据至少有以下两个:一个是经验的事实依据;另一个则是政治哲学的伦理依据。就前者言,我们不难发现这样一类常见的经验事实:在同样的制度环境中,不同的公民个体所获得的公民美德成就迥然有别,甚至截然相反;或者更具体地说,面对同样一块公共绿地或一件公共财物,有人选择遵循“爱护公共绿地和公共财物”的社会行为规范,有人却做出了相反的行为选择。为什么?就后者论,任何一种健全合理的政治哲学理论都不仅要理性地考量社会的基本制度结构及其建构实践,同时还必须实际考察处于制度约束体系之中生活和行动的公民,甚至还需要深入考察他们的社会心态、社会情感、社会关系及其互动内涵(竞争与合作是进行社会互动所采取的两种基本方式),进而言之,还需要研究制度之中和制度背后的诸种更为复杂的社会公共因素,非如此不足以解释(更不用说解决)现代社会公共生活的基本问题和基本意义,更何况从终极意义上说,任何社会制度体系都是“人为的产物”,都是社会全体公民基于特定的根本政治理念和理想所选择、设计和依据实践的经验教训而不断改进的结果。

就公民个体的生活和行为来说,社会基本制度体系仿佛是既定的、不可变更的。然而,就人类社会生活实践的漫长历史来说,任何既定的社会制度体系不仅是可以不断改进的,而且需要他们根据其自身的社会生活实践需要,不断做出新的制度变革或改进,甚至是新的制度选择,这就是所谓“制度创新”。人类社会的发展、尤其是现代社会的发展已然选择并证明,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和多元文化乃是迄今为止最为合理、有效和正当的社会基本经济制度、政治制度和文化制度模式,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社会实践经验同样坚实有力地证明: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不可能只有一种单一的模式。制度模式如同文化传统和道德谱系,多种多样,难以一律。

由此可见,在公民美德与社会政治文明之间,存在着一种复杂的互动关系,而决非简单的制度决定美德的线性因果决定论关系。现代公共社会对公民美德的需求不仅仅是维护社会正义的良好秩序,公民美德本身就是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的内在构成部分和实质性标志,更是构建社会公共秩序并确保社会公共生活得以良序发展的政治伦理资源。人们很难想象,一个公民美德极其低下的公共社会或政治国家能够建构起健全公正的社会基本制度系统;同样,缺少足够的公民美德资源,任何健全公正的社会制度系统既不可能建立,即使建立也很难持久维系。

更重要的是,社会政治文明建设所需要的公民美德资源远不只是公民的“正义感”和“善观念”。“正义感”确乎是一种最起码、最普遍的公民美德,然而基于政治正当的“正义感”还只是一种公共社会的“底线道德”或“起码要求”。况且,即使作为一种普世性的底线道德,“正义感”也远远不能涵盖和表达诸如“文明礼貌”、“社会责任感”、“同情心”、“互助”、“诚信”等社会道义伦理精神。很显然,公民社会的文明礼貌风尚直接反映着社会政治文明的基本水准。社会政治制度的正义和文明不单取决于民主的制度选择和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更取决于制度的民主操作、正义而高效的管理,以及制度对全体社会公民所发挥的积极的约束效应。而如果说制度的操作和管理主要取决于作为公共管理部门的政府和作为制度实践操作者的公共管理者的话,那么,制度规范之于公民行为的约束效应则至少取决于公共管理者的公共管理行为的示范作用和公民美德的内在主体能力或水平。因此,制度规范性的公共行为示范也就不单具有公共管理或恪守官德的政治职责意义,而且还有公共示范和公共引导的社会公共美德意义。因而,对于公民社会来说,它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政治伦理条件,也是公共管理部门和公共管理者不可推卸的社会政治责任。在现代民主社会里,这一点尤其突出。

公民美德与政治文明之间的互动关系的另一个重要维系度是,公民美德的培养是公民社会成长的内在精神动力,而在现代民主政治生活中,公民社会的健康成长正在构成公共政治权力合法正当运用的基本制约力量,因之也成为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社会基础工程。

公共政治权力系统的合法正当运作被视为现代政治文明建设的首要目标,因之民主问题才会在现代政治生活中显得如此重要。民主的根本在于民治,因为任何公共政治权力都来源于人民的权力赋予。然而,人民的权利一旦让渡就不可简单直接地回收,公共权力及其运用便可能成为脱缰的野马,反过来成为宰制人民的异己力量。文明的政治首先必须是公共政治权力合法构建和正当运用的政治,因此,如何合法有效地制约公共权力及其运用就成了政治文明建设的头等大事。

近代以来的西方政治哲学和政治实践所确立的基本的权力制约方式是“以权力制约权力”。这一制约方式所遵循的政治哲学原理或前提预制是“以恶制恶”,即把公共政治权力看作是一种“必要的恶”,通过其内部的力量分离和相互掣肘,来防止权力滥用(公权过度使用)和权力腐败(公权私权化)。但是,尽管在通常情形下此种制约方式不无效用,却终究难免特殊情形下的“权力合谋”。“以社会制约权力”的前提条件是公民社会本身的发达和强大,公民社会的发达和强大之根本标志在于公民社会自身的充分分层发育、公民群体的政治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以及公民自身的政治美德亦即公民美德的充分发展和普遍提升。如果公民社会本身无法健全发育,那就难以形成健全强劲的社会政治力量,所谓“以社会制约力”便无从谈起;如果公民群体的政治意识淡薄、政治参与能力不足,则所谓“以社会制约权力”就难以找到合法有效的制约路径;而假如没有优良的公民美德资源供应,则所谓“以社会制约权力”的主张既难以真正落实,也不可能保持持久、有效和正当的政治道义能量。就此而论,公民美德的建设实际上是实现“以社会制约权力”之政治目标的社会道德基础和根本伦理资源。

社会公德论文篇3

公德问题的研究是近年来政治哲学或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点。但是已有的研究却陷入一个与西方相比中国人公德心阙如的论断中难以走出来。仔细分析已有的研究,我们发现公德概念是一个内容极其广泛的概念,遵守公共秩序是一个公德问题,为国家、为大众服务是一个公德问题,实现公民应有的权利也是一个公德问题。如此丰富的内容却用一个公德概念来概括,在表述的时候往往不够清晰。

李泽厚认为“所谓‘现代社会性道德’,主要是指在现代社会的人际关系和人群交往中,个人在行为活动中所应遵循的自觉原则和标准。由于涉及面极为广阔,从政治体制和日常生活,直到个人的内心情感、信仰,它是多学科所共同研究的课题。它所处理的社会生活中的人的行为和道德特性,与现代法律、政治、经济直接攸关。”[1]从李泽厚的这一公德概念我们可以看出公德概念包含内容之广。尤西林在《中国人的公德与私德》一文中对公德的定义是为公共领域中的道德[2]。这一对公德的概念虽然看起来明了但表达内容甚少。

1902年梁启超《论公德》一文,该文指出,我国民所最缺者,公德其一端也。平心而论,说中国人缺公德,我们并不服气,但事实却往往证明这一点。本文认为在寻求中国人公德问题之因之前,有必要对公德这一概念进行细分,一是澄清已有的研究,二是明确我们的公德问题究竟应定位在哪里,如何进行改进。

对于近百年来中国历史上一直未解决、现今也未有明显提高的社会公德问题,人们首先想知道的是中国人公德水平不高的原因。但是人们越是迫切想知道就越是容易陷入对这一问题思考的误区。公德问题是中国在现代化背景下出现的一个问题,因此,人们自然地以西方的眼光来看待中国的公德问题。丁为祥在《20世纪公德问题探讨中的几个误区》中提到在中西横向比较的背景下,以新旧、公私的方式划分中西方道德,是20世纪国人关于公德探讨的最大的一个误区。首创这个误区的是梁启超,他认为中国人重私德轻公德[3]。当然梁启超并没有对中国人的公德私德进行价值评判,但以后的研究者却从梁启超开始研究,并沿着他的思路寻找中国人公德阙如的原因,在自觉不自觉的西方中心主义的影响下,人们自然将批判的矛头指向中国人的传统道德。丁为祥最后将公德的养成建立于公民社会的基础上。公德的范围很大,丁为祥所指的公德究竟是指哪一方面?抑或包含公德所有涉及的内容?

笔者认为丁为祥在提出了当今公德研究的三个误区之后,他自己也进入了一个误区,即将公民道德和公德混同。本文认为公民道德和公德是两个概念,公民道德的养成依赖于公民社会的建立,但是公德却是任何社会都必须有的。对公德概念进行划分,既有助于我们定位中国人的公德问题所在,也有助于当今公民道德建设。如果没有公德,那么任何一个社会都无法有秩序的运行。所以首先公德与公民道德的概念要进行区分。公德也称之为社会公德,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产物,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和充实。每一个社会都有与自己时代文明相适应的社会公德[4]。而现在所谈的公德是以西方为标准的公德。其实中国传统社会有它自己的公德,它体现在“礼”上。姚中秋认为“人始终生活于与他人的关系中,为维系、扩展这些关系,人自发地遵循着特定的规则。这就是礼,礼是人之为人的自然所规定者,故亘古有效”“礼覆盖所有人,一切共同体中的所有人都在礼的治理之下。”[5]礼不仅覆盖所有人,还覆盖所有人的生活,“哪怕是最细微的事务,都由礼来规范、调整。”礼尚往来,代表着公共领域中人与人之间交往的规则。“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是也。”(《礼记?典礼上》)王玲在其论文《公共交往与公共精神――论〈仪礼〉中“宾”的角色》一文中谈到了古代的公共生活。她认为在古礼中,“宾”这一身份说明了在先秦是有公共交往的,通过“宾”这一角色,周礼编织了家与国之间的一种公共交往。而后代礼的发展,统一的等级秩序逐渐吞没了古礼中“宾”的角色。同时有“宾”这一角色的公共社会萎缩,祭礼才成为家庭内部的事情[6]。

一、公德概念的原初含义

公德概念的含义涉及面比较广,公德、公民道德、公共道德这几个概念的含义都有所区别。若要对中国人的公德现状有所研究,而不是停滞在梁启超所说的“公德阙如”的论断中,就需要对这几个词的含义进行仔细辨析。

社会公德论文篇4

关键词:社会公德 道德缺失 表现 原因 解决

一、解析“社会公德”

1、马克思主义者对“社会公德”的阐说

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中,没有类似于“社会公德”的提法,但有大量关于公共生活准则的论述。公共生活准则即是我们所说的社会公德。公共生活规则是维持社会秩序的最基本、最简单的道德要求,如礼貌待人、遵守纪律、爱护公物等。它是人们公共生活实践的产物,社会共同体存在的道德基石。

马克思在《国际工人协会共同章程》中就曾说过,“加入协会的一切团体和个人,承认真理、正义和道德是他们彼此间和对一切人的关系的基础,而不分肤色、信仰或民族”。马克思还指出,要“努力做到使私人关系间应该遵循的那种简单的道德和正义的准则,成为各民族之间的关系中的至高无上的准则”。马克思所理解的公共生活准则,就是不同民族和不同阶级道德中的共同因素,这些因素成为工人阶级实现合作的良好基础。

公共生活准则是人们公共交往的基本要求,维持社会秩序的重要保障。从列宁的一系列文章中可以发现,公共生活准则主要包括讲礼貌、守纪律、珍惜时间等道德要求。遵守公共生活准则被看作是文明生活的根本。因此,公共生活准则是全社会最低限度的道德共识。公共生活准则是人类公共生活发展的道德反映。

2、当下中国对“社会公德”的界定

一般认为,社会公德是指一个社会的全体公民为了维护公共生活秩序,调整人们之间关系,为人们所公认并共同遵守的公共生活的行为准则。《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明确规定社会公德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

(一)文明礼貌:文明礼貌是人们的日常生活相互交往的基本准则,是人们之间道德关系的外部表现,是指待人接物方面人们必须遵循的礼节。文明礼貌的内容和要求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而不断变化和更新。

(二)助人为乐:当一个人身处困境时需要大家的帮助,当我们帮助别人时我们会有一种满足感,这就是我们常说的助人为乐。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不可能孤立地生存,都会遇到困难和问题,需要别人的帮助。不管是为了别人还是为了自己,我们都应该帮助别人。

(三)爱护公物:公共财物包括一切公共场所的设施,是人民创造的财富,同时也是为人民服务的,是用来爱护的,不是用来侵占损害破坏的。每一个公民都应遵守社会公德,爱

护公共财物,爱护公共财物利人利己。

(四)保护环境:环境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我们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保护环境不仅是我国

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社会公德的一项基本要求。

(五)遵纪守法: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纪律规章制度是保护社会健康有序发展的基础,法律则是维护社会秩序的最后一道防线。纪律规章制度是社会公德的要求,是法

律的基本要求,而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现代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遵纪守法是遵守社会公德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

二、“社会公德”的缺失

1、“社会公德”缺失的表现

社会公德缺失并不是说每一个人都缺乏社会公德,而是指一部分人。有人谈到当前公德状况时忧心地说:“现在有些人,不缺吃不缺穿就缺德。”这里所说的缺德就是缺少社会公德。目前,我国社会公德缺失的表现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人与人交往中不讲文明礼貌的现象,如一些人常常出言不逊、恶语伤人,失礼不道歉,无理凶三分,骑车撞人后扬长而去,乘车争先恐后等等。

(二)对陌生人过分警惕冷漠有余的现象,如对处于危难之中的陌生人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哪怕是举手之劳也不愿相助;与陌生人接触保持相当距离等。

(三)随意侵占损害破坏公共财物的现象,如私自侵占公共财物将其非法占为己有,并认为“公家的东西不拿白不拿,拿了也白拿。”

(四)过分追求经济效益污染环境的现象,如随处排放未经处理的污水任其流入河流造成水污染;随意排放废气造成大气污染;乱倒垃圾造成固体废弃物污染等等。

(五)不遵守公共生活中规章制度的现象,如盗窃他人专利或商标权、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等。这些企业和个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择手段,以身试法诋毁损害对手的名誉甚至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最终使自己陷入困境甚至受到法律的严惩。

2、“社会公德”缺失的解决

(一) 制度安排应该公正、合理。

人们的公德处于一种什么样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为此做的制度安排。在一个社会中如何使那些人愿意帮助别人、愿意遵守社会公德、愿意见义勇为,这需要社会中的制度安排能够保障最起码的公平与正义。缺乏公平和公正的秩序,往往使得缺德者“沾光”,有德者“吃亏”。而屡次“吃亏”的教训就会使许多人在选择中趋利而背德,从而导致公德水平下降。这种下降了的公德水平又会反过来成为影响别人的环境从而形成一个可怕的恶性循环。因此,必须通过社会中的制度安排来确保人们践行社会公德的行为。

(二)正确理解国外所宣传的思想

我们在继承本国传统的优秀文化之外,还在不断吸取他国的优秀文化思想。但国外传到中国的思想里也存在着糟粕的东西,对此,我们要摒弃它。同时我们也要正确全面理解国外所宣传的文化思想,不能作出片面的理解,否则会误导自己的判断,会出现错误的行为。

(三)要有宣传教育、道德劝诫、榜样示范等软约束,积极营造“遵从公德光荣,违反公德可耻”的舆论氛围,加强人们的道德意识。

三、结论

在当今中国社会,我们时常能看到关于“社会公德”缺失的新闻报道,我们每次都是针对具体的现象、案例进行分析,但这并不利于解决这些问题和提高整个民族的道德水平。正所谓,理论指导实践,因而,我们需要对这些“社会公德”缺失的现象进行联系性的分析,先寻找到理论上的解决方案,继而从理论出发,制定具体的解决措施,避免再有类似的“社会公德”缺失的行为的发生。

参考文献:

[1]代蓉蓉.论提高社会公德水准[J].人文论坛.

社会公德论文篇5

“公民社会”及其研究在西方有历史渊源,但是,九十年代“公民社会”(又称之“市民社会”civilsociety)研究自从西方掀起热潮后,迅速在东方国家引起了反响,东方国家的学术界也出现了探讨公民社会的热潮。有的学者认为,这是东西方文化交流、西方文化对东方国家影响所致。固然这是一个理由,但还不是根本的原因。文化交流可能会引起异地学术界对某些问题的关注,但不可能形成热潮。某种文化或研究热必然有其深刻的社会因素。公民社会研究之所以在九十年代大范围的尤其在东方国家热起来,与九十年代以来经济全球化的浪潮不无关系。笔者以为,公民社会形成是有条件的(公民社会形成的趋势是公民社会研究的前提),一是经济条件,一是文化条件,①两者缺一不可。其中经济条件是根本的,仅有文化上的理念,公民社会是无论如何建立不起来的。但另一方面,如果具备了经济条件,而缺乏文化条件或文化资源支持不充分的话,那么,公民社会或许也会缓慢地推进,然而,不仅进度缓慢,而且可能出现畸形发展的情况。其实,公民社会研究的目的,也正是试图从文化上对其发展作理性的合理引导。这一论点可以从历史和现实得以证实。

“公民”概念在西方出现比较早。公民一词最先用于西方的古希腊,古希腊究竟在何种意义上使用公民这个概念?在古代希腊,公民与当时的城邦政治制度有密切的关系。城邦是古希腊一种比较特殊的国家形式:国家主要以城市为基础而建立起来,因而有城市国家之外称,这是产生公民的环境条件;但是“希腊城邦的本质特征在于其独特的社会政治结构,尤其在于其公民的身份、地位和作用。”[1](p29)作为奴隶制国家,希腊城邦存在大量的奴隶,除了奴隶以外,就是自由人。自由人不同于奴隶,在人格上他们是独立自由的,然而并非所有自由人都拥有政治权利。只有公民才获有政治权利,其他如外邦人、妇女等自由人则没有政治权利。可见,公民体现的是一种政治身份,表明公民是城邦的主人。在希腊文中,“公民”(polite)一词由“城邦”(polis)一词衍化而来,意为“属于城邦的人”。[1](p32)城邦因公民而存在,同样,公民因城邦而存在。其中,城是地域概念,邦是公民团体概念。强调公民与城邦的紧密联系,更能看出公民在城邦中的地位。公民既然是城邦的主人,那就决定了他在政治上的权利,并且所有公民在政治上是平等的,共同决策城邦的重大事务。城邦公民除了政治权利以外,还拥有土地的权利,当然与这些权利对等的是公民要承担保卫城邦的义务。

但是,古代希腊尽管有公民,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城邦政治制度,但却没有公民社会。古希腊的城邦政治制度可以看作是政治文化,其中合理的因素如公民所具有的自由权、政治权,和公民内部的平等权成为后人所追求的普遍权利,被延续下来。西方近代资产阶级则把它奉为革命的口号和资产阶级建国的思想基础,意为城邦的“polite”(公民)在英文的“burgher”、“citizen”里则包含着公民内在的自由、平等的涵义。古代希腊的公民政治之所以没有形成普遍意义的社会现象,是因为古希腊的公民仅是一小部分人,整个社会的本质还是奴隶经济基础上的奴隶制社会,不具有公民社会形成的最基本的条件。因此,古希腊有关于公民政治乃至公民道德的论述,但没有公民社会的理论。

在西方社会思想发展史上,关于公民社会的讨论有两次高潮。这两次讨论也能折射出西方公民社会发展的两大高潮。一次是近代资本主义发展的早期。其理论形态表现的是资本主义原初状态时的自由主义思潮,是西欧资产阶级思想家为了反对封建主义国家观念而提出的社会理论,目的是为了维护和推进资本主义经济,进而维护和推进资本主义的社会秩序。公民社会讨论的客观依据是西欧公民社会产生的经济条件已经具备且公民社会正悄然形成。追溯历史,城市的崛起以及市民阶层的形成无疑是公民社会产生的条件,“从各个城市的许多地方性居民团体中,逐渐地、非常缓慢地产生出市民阶级。”[2](p60)市民阶级的出现是公民社会形成的主体条件,而市民队伍的扩大与城市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然而,所有这一切却都是大工业市场扩张的结果。没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不可能有西欧近代意义的公民社会,当然也产生不了以英国洛克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公民社会思想,和以德国黑格尔为代表的国家学说。而他们的理论则不仅在于反映发展中的公民社会,更在于引导公民社会朝他们设想的理想方向发展。

另一次讨论高潮就是九十年代以来的公民社会的讨论。前已述及,这一次讨论与世界现代化过程中经济全球化浪潮的迅猛发展而引发的政治社会的激烈变化直接相关。与前一次不同的是,参与公民社会讨论的主体远远超出了欧洲地域而带有世界性,讨论所涉及的范围之广、内容之深刻、概念之新也是前所未有的,甚至提出全球公民社会的概念。[3](p124)然而,虽然这次讨论带有全球性(意味着世界大多数国家都面临公民社会发展的问题),但各个国家公民社会的发展还是不平衡的,发展的内涵也有很大的差异,特别对现代化后发的东方国家,其公民社会的发展不仅受制于不够现代化的经济因素的制约,而且还受到公民文化资源欠缺的影响。尤其是后者,其制胕的副作用更大。

以西方国家为主的两次公民社会的讨论都证明了现代化与高度发展的市场经济是现代公民社会形成的物质条件,各个国家公民社会发展的程度差异根本上就是现代化程度的差异。任何国家公民社会发展的进度都将受制于其经济现代化的水平。

如果说市场经济与现代化是公民社会形成的必备条件(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是最有力的证明),那么公民文化就是其不可缺少的要素。西方公民社会的形成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公民文化的催化剂,尽管文化的催化剂是由经济发展提供的。可以说,公民观念的提出本身是文化的现象,而对公民社会的种种界定和设想更强化了公民社会的文化色彩。因此,公民社会不仅仅是人类社会的自然过程,更是人类社会的建设过程,具有极强的主体意识。

公民、公民社会从其提出之日起,就是与权利相联系的

概念。近代,从城市发展中成长起来的平民提出城市自决权开始,到全面提出自由、平等、民利的价值诉求,无不是围绕权利而展开的。公民,既意为独立的,又表明享有权利的。但是权利从何产生或者谁来确定是个关键的问题。十七、十八世纪英法思想家的“自然人权”奠定公民权利的应然之理,而更富实质意义的是“契约论”。因为天生的权利无法说明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涂尔干认为权利天生论是矛盾的,“假设个人权利是先天的,那么国家没有必要介入进来构造这些权利,也就是说,个人用不着依赖于国家了。如果个人不依赖国家,如果这些权利外在于国家的能力,那么在国家越来越使事物远离个人的情况下,具有这种能力的部门怎么能够得到拓展呢?”他提出,应当“反驳认为个人权利是先天的前提,指出有关这些权利的制度的确明显属于国家的任务。”[4](p62)“契约论”表明公民的权利来自国家。过去的国家统治者拥有无限的权力,民众的权利很少,或者说没有国家承认的权利。契约论的实质是削弱国家一部分权力,并承认和赋予民众应有的权利,使民众可以按自己的意愿去从事各种社会活动。可见,权利是理解公民和公民社会的核心概念,市民因权利而获得公民资格,公民因权利而与国家建立关系,公民社会因公民权利活动而形成与国家相对应的社会共同体。当然强调权利的核心作用,并不是说无视义务对公民及其公民社会存在的重要性,托马斯认为:“公民身份是个人在一民族国家中,在特定平等水平上,具有一定普遍性权利与义务的被动及主动的成员身份。”[5](p11)但是权利与义务相比较,权利是首要的。现代的公民社会也因权利领域的扩大而使其本身获得许多新的内涵。例如“第三部门”理论所提出的公民社会,不仅与国家公共部门相对应,甚至与私人经济部门相对立,其独立性、组织性更强,表现为民间性、非营利性、自治性、志愿性和集体性的特点。而全球公民社会理论则使公民社会扩展为跨国性的国际社会组织和活动。[3])p124)

然而,如果权利在公民社会中的核心地位而无视义务确实是不合适的,也是行不通的。但是公民权利理论一边倒的倾向是存在的,现实生活中只要权利不谈义务的现象比比皆是。这种观念和做法只会损害公民社会的发展。而“契约论”对公民权利的设定则是:公民的权利不是完全的,必须有一部分权利交给国家,同时也要承担国家和社会的义务。其实,权利和义务的共生在古希腊的公民概念中已经存在。在古希腊,公民权被看为一种荣誉,同时也意味着责任。被授予公民权的人必须宣读誓词,表示捍卫一切圣物,不污辱神圣的武器,不在战斗中抛弃伙伴;服从圣约,尊崇祖国、增强祖国的力量和荣誉;服从国家的法律,与破坏法律的行为作斗争等等。显然,义务与权利相伴相生。自然,当权利被剥夺太多,义务变成沉重的枷锁,争取权利的重要性就突出了,但是到了一定的程度又必须寻求两者的平衡。

以权利为核心、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公民社会理论不仅体现了人们政治法律观念的现代性,同时也反映了人们道德上的要求,而且公民社会本身包含着道德的内涵,公民社会的发展始终离不开伦理的引导与支持。第一,公民社会必然包含价值观的要素。公民社会由被赋予权利的公民组成,公民的权利就是一种价值指向,它是对公民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肯定,是对不平等的专权制度的否定,表达了社会成员平等的理念。第二,公民社会反映了公民与国家富有理性的道德关系。公民社会只是相对于国家的社会共同体,毫无疑问这两种共同体之间有着某些不同之处,如所具有的职能、所承担的使命等等,但不应该把公民社会完全看作是国家的对立面。即使从公民社会发出的与国家不同的声音包括对国家的批评,并不表明其对抗性的关系。或许,公民社会还承担着对国家的责任。对此,笔者赞同涂尔干的观点,认为公民与国家的关系是“道德个人主义的进程与国家的进步之间的关系。”[4](p62)由道德维系的共同点更多。第三,公民道德贯通公民社会与国家关系的文化要素,同时公民道德也是促进公民社会发展的条件。公民社会的生成决不是自然而然的,必须要有道德文化的涵养,包括属于第三部门的自治性组织合理的形成和合理的活动,包括公民主体素养的提高,都离不开道德文化和公民道德的滋养。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从现代国家对公民道德的重视可见一斑。

现代国家法律赋予国民以公民的资格,并不意味着每一个公民都已具有公民的意识,因此,如何强化公民意识,提高公民的素质水平?往往需要借助于道德手段,通过公民道德建设来培养公民意识。这些可以说是最早的公民道德。欧洲资产阶级在革命过程中和夺得政权以后,都十分重视公民道德,很多思想家致力于公民道德研究,提出不少公民道德的德目、公民道德宣传教育的途径和方法。尤其是今天,在现代化的旗帜下,西方发达国家更加重视公民道德及其教育。公民道德的现代意义还在东南亚后起国家引起很大的反响,韩国、新加坡等国纷纷开设公民道德课,以及制定公民道德法,以在社会中倡导公民道德。

为什么公民道德会在今天引起如此大的影响?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现代化进展激扬起来的道德浪潮。关于现代化,人们有各种不同的理解和解释,大多数学者是从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区别中来理解现代化。塞缪尔.p.亨廷顿认为,“现代社会和传统社会的主要区别在于现代人对其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有更强的控制能力”,这当然是科技革命带来的结果。在现代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是城市而不是农村”。经济方面,“出现了经济活动的多样化”,出现了“全国范围经济活动的集中、全国性的市场、全国性的资本来源以及其他全国性的机构。”[6](p42)也有的认为,现代化是从传统向现代演变的过程,这个过程必然是革命的、系统的、全球的、和进步的。不管对现代化作何种解释,现代化造成的结果必然是对传统社会的超越,形成不同于传统社会的新特点。现代化从源头上看,发轫于市场化的现代经济,而其产生的结果是全面的,最深刻的后果莫过于个人与社会关系的变革。现代化一度产生的辉煌是人的解放与个性张扬。从马丁.路德开始的“解除个人心灵的枷锁”到韦伯的“资本主义精神”,从意大利中世纪最后一个诗人但丁发出“走自己的路”的呐喊到法国《人权宣言》的问世,人的解放、个性的意义被喧染到了极致。而人的解放所发挥的能量足以令人震撼:生产力以百倍的速度呈几何级地发展,城市吞没了乡村、高楼取代了森林、家庭解体率不断“创高”、“消费主义”消解了人的创造性、“自由”丢失了其本质——责任。这就是现代化所带来的所谓现代性的特征。不难看出,现代性具有双重后果。现代性的反思一度出现悲观主义的态度,把个性自由推向难以忍受的极端,以致需要“逃避自由”,[7]进而对现代化提出质疑。问题是现代化运动一旦起动,其形成的势潮就不是人所任意能阻止的,况且现代化又是人类发展之必需。于是,重新审视现代化的得失、积极地寻求调整现代生活、整合个人与社会(国家)的关系,成为现代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令人惊奇的是,无论是哲学家、社会学家,还是政治学家、经济学家都试图从伦理学、道德学中寻求方案,而现代化过程中的公共道德或公民道德正是学界思想家们讨论的主要问题。

不难发现,现代化提出的社会难题恰恰是公民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它们都需要从公民道德中获得解题的力量。公民道德,就其概念而言,是关于公民责任和公民发展的道德体系。虽然,公民是一个个体的概念,但公民道德与私人领域的道德不同,它所涉及的是公民与国家、与公众事务、与社会发展关系中的道德责任。如,日见增多的社团组织依凭什么信念凝聚?日益严重的全球生态危机如何号召全球人来克服?全球化带来的民族危机(国家民族性被淡化)靠什么来点燃新爱国主义的火焰?当然可以有各种各样的方案,但是公民道德始终不可缺离,而且是获得最大效果的途径。托马斯说:“公民道德代表着开放的或彼此重叠的群体之间的总体交换。在这种交换中,群体彼此信任合作,结果是正数和。”[5](p146)而就公民社会本身发展中所提出的种种问题,如,增强“公民社团”对国家的抗衡力而成为民主国家和权威主义国家的负担。又如,以道德宽松的传统理念被漠视,代之而起的是主张实现激进的奇异的社会目标,但是这种主张可能会威胁到公共秩序的安全。所以有的学者认为,公民社会也存在危机。解决公民社会自身的危机,除了法律的改善和政体的改革,必须要有新的道德理念的导向。哈贝马斯主张建立一种话语伦理学来解决公共领域里的矛盾,“话语伦理学不仅要求从辩论必要的实际前提所包含的规范成分中,获取一种普遍的道德准则,而且,这一准则本身就与实现规范的有效性要求的话语方式紧密相连。”[8](p24)罗伯特.w.赫夫纳认为,公民社会民主性的发展取决于我们时代的文化条件,那就是“把公民理想看成是不断加剧的变迁中的道德指针”。[9](p238)罗尔斯在坚持政治自由主义立场的基础上,也认可某种道德品格的优越性,认为,“公平正义包括对某些政治美德的解释——诸如公民美德与宽容的美德、理性和公平感的美德。”[10](p206)必须承认,西方国家由于其公民道德资源的深厚,加上学术界人士始终认识到公民伦理的重要性以及他们对学者责任的深深理解,不断探索新的道德实践途径,从而使公民社会发展进入到又一个新阶段,尽管在其发展中充满着种种新的矛盾。

东方国家应着现代化与经济全球化的激发开始了公民社会的律动,虽然处于后发之势,但发展的趋势不可阻挡。然而,与欧美国家相比,东方国家的公民社会还处在一个发育的过程中,而且其发展还面临着重重的困难。究其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经济条件和文化条件。以中国为例。在经济基础方面,二十多年的经济发展令世界刮目相看,大多数城市尤其是沿海大城市现代化程度比较高,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特别是经济体制的改革尚未完全到位,国家城市化的水平还不高,至今农村人口仍占国民人口的大多数,村落经济仍是大多数农村的主要经济。不过,国家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力度很大,相信快速持续的经济发展将对公民社会的培育创造较好的物质条件。

东方国家公民社会发育缺失的主要是文化的条件。遥观西方历史,市民法制古已有之,公民意识更是源远流长,公民文化特别是公民道德文化持续不断、丰厚出新。东方国家主要指中国虽然有上千年的道德文化,但与公民无缘,因为没有市民法制,因而也产生不了公民道德。文化的缺失既有制度方面的,也有非制度亦即观念方面的。[11](p173)这些年,由于现代化的推动,东方国家在制度文化方面有长足的发展,对公民社会的推动也是无可置疑的。这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第一,现代化推进国家民主进程,建立起以宪法为旗帜的法治国家和公民社会。公民,从国家的角度来看,是法律赋予社会个体拥有权利义务的主体资格,但资格与资格的运用及其结果是有区别的。公民法律上的主体资格类似于人的身份证,而身份证的运用则取决于身份证的持有者,而不是身份证的发放者。因此公民资格能否实现还取决于公民个人的努力,包括公民能够意识到公民资格的存在、了解公民权利义务的内容、通过行为去体现公民资格。要达到这一切,一个重要的前提是公民必须具备公民意识。而由于历史的原因,我国公民的公民意识十分淡薄,急需培养。问题是公民意识的培养仅靠法制是不够的,更要借助于公民道德的宣传教育来培育。第二,现代化使社会生活出现公共化趋势:现代化推动了城市化进程和现代都市发展,打破以农村自足性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生活结构,创制以公共交往为特点的公共世界和丰富多彩的公共生活;现代化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形成开放流动的、全国性的公共市场;现代化使科技因特网进入千家万户,开辟虚拟的公共交往空间。社会生活公共化是现代社会与传统社会的一大区别,这种社会变化必然要求相应公共观念予以呼应,以求得更合理的公共生活,而公民道德能够提升人们的公共观念、为公共化社会生活和公共交往提供秩序与和谐的公共环境。但是,对于社会生活公共化趋势,以什么样的态度来接受现代公共生活,其产生的社会效果则大不一样。照理说,社会生活本身就能作用人的观念态度,培育某种社会意识,然而问题并不是那么简单。因为现代社会并非从零开始的历史端点,恰恰相反,是一个从传统社会中产生、并与传统社会抗衡进退的过程,它不可能齐刷刷地斩断历史,也不可能一下子摆脱传统的纠缠。这种情况对于有着几千年农业文化传统的中国更为明显。以小农经济为基础、血缘宗法制为政治结构的传统社会,人们活动的范围非常有限,人们的关系不外乎“家人”、“亲戚”、“知己”之间,即所谓的“熟人”社会,由此产生的道德关系是一种私德关系,“三纲五常”就是最典型的私德原则。这种源远流长的私德文化对于维护传统社会的秩序自然是非常有效的,但正因为私德力量的强大,抑制了古代公德的发展,导致国人公德观念的淡薄。当现代化飞速到来之时,当人们已经被赋予公民资格之后,人们的观念一下子难以跟上时代的要求,而现代化的健康发展又需要人们普遍建立公民意识和公共观念,这给成长中的公民社会建设带来了困难。

东方国家公民社会文化条件的缺失是一个历史的事实,但不是无所作为的理由,相反补公民文化之缺是当前公民社会建设的重点。目前,不少学者关注公民社会的治理,对民间社团组织、自治组织、公益事业的形成、规模、制度资源、活动情况、社会作用进行研究和总结,[12]这对公民社会的发展是极为重要的,其实践性也比较强。但是公民观念文化的建设还没有引起同样的重视,公民道德的研究尚未形成气候,成果寥寥无几。从国家层面看,公民道德建设的纲要尚未法制化,往往表现为阵发性的运动形式,不能形成持久的文化行为,内化公民的道德意识。问题在于,没有道德文化养料的注入,公民社会的治理则缺少其应有的内涵,名为非政府的民间团体,实际上还是政府调控下的组织和活动,缺乏公民社会真正的独立性。另外,公民社会也有好坏之分。例如,过分强调公民社会对国家的对抗力,主张绝对不受制约的公民自由等等,这样的公民社会有可能成为社会动荡的肇事源。当然,衡量公民社会好坏的标准是一个十分复杂的问题,但既然有好坏的区别,说明公民社会发展存在着道德导向的问题。西方国家就是通过对公民社会(通常是法律与道德上的)讨论与争辩,来校正公民社会发展的方向。由此可见,公民道德文化对公民社会来说,决不是无足轻重的。另一方面,加强公民道德的研究、推动公民道德的建设,应是当代政治伦理学的一项任务,是责无旁贷的。

东方国家公民道德文化的建设还有一个方法和技术上需要讨论的问题。目前公民社会研究中存在着一种倾向,那就是以西方的公民社会文化为蓝本,缺乏本我国家的特色。不可否认,公民社会及其道德文化肯定有世界一般的文化共性,西方国家因其公民社会的先发性和悠长的公民文化传统,有许多方面值得东方国家学习。但是各个国家的民族性不同,历史文化各异,那就不能简单地搬用他国的文化,公民社会也同然,因为不顾及本国的文化特点和实际情况移植他国模式,失败的可能性大于成功,于公民社会发展无益。因此,在公民社会及其道德文化建设中,在共性上接轨世界,在个性上保持自我,应是一条原则。以中国为例。公民道德在倡导独立性的同时也应推崇和合的精神(公共领域的而非限于家庭的),前者涵盖着所谓的普世性,而后者则是中国特色,两者虽有所不同,但完全可融为一体。另外,公民社会发展时序上的差异也会形成文化上的差异,一味地消灭这类鸿沟,也可能欲速则不达,适得其反。因此,可将公民道德建设分成若干个阶段,不同阶段应提不同的道德要求,逐级递进。在最低阶段(东方国家大都处在最低阶段),以他律道德为主,基本性的底线道德为主,以不损害公共利益为限,如中国上海的“七不”公德,但是要持续不断地坚持下去,以此为基础进入到上一阶段。民主教育同样如此。首先是维护自身的基本权利开始,鼓励人们街谈巷议管闲事,报刊杂志互联网上发感想,仅此而已。超越阶段可能性的民主举动,可能走向民主的反面。总之,公民道德的建设必须与公民社会发展呈同步性,既要积极,又要务实慎重,始终坚持公民伦理的责任目标,那就是引导公民社会健康发展。

注释:

①也有学者提出政治上的条件(参见《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第11页,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笔者以为,公民社会本身是一个社会政治学的课题,本文是将政治的公民社会作为讨论的主题,讨论形成这一政治现象的其他条件,因此,政治因素不作为独立的条件要素来思考,而作为讨论的对象。

摘要:西方国家发起的两次公民社会的讨论证明了伦理文化对公民社会发展的导向作用。公民社会不仅仅是人类社会的自然过程,更是人类社会的建设过程,具有极强的主体意识。以权利为核心、权利与义务相平衡的公民社会理论不仅揭示了公民政治法律观念的现代性,同时也反映了人们道德上的要求。东方国家虽然有上千年的道德文化,但缺失公民文化,因为没有市民法制,产生不了公民道德。东方国家在公民社会及其道德建设的原则是:在共性上接轨世界,在个性上保持自我,引导公民社会健康发展。

关键词:公民社会公民道德伦理责任

参考文献:

[1]丛日云.西方政治文化传统[m].大连:大连出版社,1996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m].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李惠斌.全球化与公民社会[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4]涂尔干.职业伦理与公民道德[m].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5](美)托.雅诺斯基.公民与文明社会.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

[6](美)西里尔.e.布莱尔.比较现代化[m].上海:译文出版社,1996

[7]弗罗姆.逃避自由[m].哈尔滨:北方文艺出版社,1989

[8]哈贝马斯.公共领域的结构转型[[m].上海:学林出版社,1999

[9]何增科等.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

[10]罗尔斯.政治自由主义[m].南京:译林出版社,2000

社会公德论文篇6

关键词: 高职学生; 社会公德; 教育

中图分类号: G7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8631(2011)05-0080-02

前言

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高职学生是大学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未来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主力军和接班人,是社会公德体系构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受种种破坏社会公德的思想和丑恶现象的影响,高职学生经常做出不文明和不道德的事情,他们的公德意识比较薄弱。因此,研究高职学生社会公德教育存在的问题,找出社会公德教育的应对策略已势在必行。

一、高职学生社会公德教育存在的问题

(一)社会公德教育内容单一,政治信仰教育占主导

1.大部分高职院校德育教育内容单一,以讲授理论为主。一些教师照本宣科,为了追求政治理论的系统性和完整性,不考虑社会实际,不从学生的需要和思想状况出发,在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求知欲方面,作为甚少。很多学生虽然记住了书本上一些死的知识,包括理论考试分数很高的学生,也未必能自由地运用所学的理论分析社会事件并指导自己的言行,这反映了部分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教学的失败。

2.高职学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以政治信仰教育为主导,丰富性不够。一般情况,其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程》、《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和《形势与政策》等。这些课程对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这些课程的内容,绝大部分都以政治信仰教育为主导,有针对性的公共道德教育内容相对较少且缺乏新意,不能满足价值取向日趋多元化的高职学生的要求,影响和削弱了社会公德意识的培养效果。

(二)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脱节

从整个大环境来看,家庭和学校在高职学生社会公德教育面前,没有实现默契的配合和相互的促进。虽然学校及老师在学生中大力倡导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等方面的优秀品质,但实际情况是,学生在各自的家里,却因父母本身的素质或社会负面因素的影响,潜移默化地受到一些消极因素(比如“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等)的影响。尤为突出的是独生子女,他们的成长过程往往既简单又顺利,父母视他们为掌上明珠,那种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呵护”使得他们不能正确面对困难和挫折,在处理个人利益与社会公德之间的矛盾时显得无所适从。可见,两种相互矛盾的教育理念彼此干扰了对方,削弱了优秀品质的教育效果,这对高职学生形成社会公德的认知和行为产生了阻碍和羁绊。

(三)市场经济不良思潮的冲击

改革开放,中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他们的思想也多元化了,受到西方各种文化思潮尤其是腐朽的思想、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冲击也加大了。而作为价值观、人生观正处在塑造期的高职学生,面对这些渗透和影响,必然会受到资本主义价值观念的迷惑和鼓动,在思想上产生动摇,在矛盾中产生迷茫,致使当代高职学生价值取向向多元而混乱的方向发展,其价值选择和判断则不断趋向实用主义和功利主义。

(四)高职学生集体意识淡化,文明观念缺失

部分高职学生集体意识淡薄,缺乏社会责任意识。他们不关心集体及其开展的活动,缺乏应有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在公共生活中经常以旁观者的角色出现,而当集体利益与自身利益发生矛盾时,首先考虑的是自身利益的得失,缺乏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同时,有些高职学生平时不注意自己的公共形象,缺乏社会文明观念。比如不讲诚信、言行不一,是非、善恶观念不清,更有甚者把着背心、穿拖鞋出入公共场所视为生活小事,否认这是有欠文明的举止,还有的把浪费粮食视为个人生活习惯,认为这些行为不应受到谴责,对基本的文明观念不以为然。

(五)不重视网络媒体对高职学生社会公德教育的影响

众所周知,网络信息时代给人民带来了机遇,也伴随着挑战。高职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在网络环境面前遇到了前所未有的考验,高职学生在网络环境中也更容易突破社会公德的。首先,网络的虚拟交往影响了传统的伦理道德,减弱了外在的约束力,使一些学生放松思想道德的自我约束和监督,出现了学生在网上和网下人格不一致的现象。其次,网络上的价值观比较混乱,使得高职学生在面对基本的社会公共生活准则时,产生矛盾和冲突的心理,平常形成的“诚信、责任”等价值标准的认同感被降低,容易做出不道德的行为。再次,人民在网络公德的建设上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在具有随意性和虚拟性的网络文化的影响下,高职学生容易产生偏激行为,但在现实中却没有相应的纠正机制,因而,高职学生在这种环境下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就变得更加困难了。

(六)社会公德认知与实践相分离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对大学生道德知识的传授是有一定成效的,大学生道德知识的掌握也是令人满意的,但是知行不合一的情况依然存在。事实上,高职学生知道什么是社会公德以及如何遵守公德,他们不仅善恶分明,而且对一些明显违背社会公德的行为,也倍感忧虑甚至坚决反对,但在实际生活和行动中,却不能做到严格要求自己并切实遵守相应的社会公德的具体要求。有很大部分学生认为学习社会公德只是为了考试,考完试后就没有用了,而他们在测试中也确实能取得理想的成绩,这说明他们在社会公德的认知方面还是符合要求的。然而,在现实中,我们甚至可以看到这些学过社会公德相应内容的学生仍然在教室里吃早餐、打电话等,也看见过他们随便丢垃圾的身影,他们在自己的实际生活中放松要求,轻视或忽视自身对社会公德的践行,出现了思想和行为的严重分离,可见,高职学生在公德认知与公德实践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距。

二、加强高职学生社会公德教育的对策

(一)重视社会公德实践,加强日常行为训练

1.高职院校应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参加公德实践活动。首先,学校可组织学生走出校园、融入社会,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鼓励他们积极参与“青年志愿者”等社会公益活动和义工活动,并做好相应的监督和考核工作,以帮助他们了解社会、拓展实际工作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同时,可根据思想政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建立学生道德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环保宣传、三下乡等实践活动,使学生深刻体会和领悟遵守社会公德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培养和强化学生的公德意识和习惯。其次,学校可在校园里采用勤工俭学与公益劳动相结合等形式,还可设立公德监督岗、班级公德检查员等,组织学生开展义务劳动等活动,让学生自己检查校园内的卫生或不文明现象等,满足他们的道德需要,帮助他们形成健康的道德人格。

2.加强高职学生社会公德日常行为的训练。首先,高职院校应加强学生的文化素质和人文素质教育。学生的文化素质上去了,才能谈得上知书达礼、遵纪守法。因此,高职院校可通过增开文学、美学、心理学等对社会公德产生直接影响的人文科学课程,陶冶他们的情操。其次,高职学生应从自我做起,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抵制不健康的生活方式、娱乐方式的侵袭。再次,高职学生应从小事做起,从小节改起,积极践行社会公德规范。比如,有些社会公共生活中的细节容易被大家忽略,如果大多数学生都这样,就会助长不良风气的形成,因此,高职学生要在点滴的日常小事和日常行为中下功夫,社会公德的外化才能最终得于实现。

(二)优化社会和校园环境,形成良好的氛围

1.优化社会大环境和网络小环境。高职学生社会公德意识的养成和水平的提高,与整个社会的公德水准和网络道德水平的提高息息相关。首先,必须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社会生活中许多丑恶现象的存在和蔓延,对涉世不深的学生会产生各种“示范”效应,从而对他们的健康成长造成不良影响。高职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必须与全民的公民道德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道德的内在约束力和民主法制的外在保障作用,为社会公德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其次,必须加强网络的文明宣传。网络的普及和推广给人们带来了很多好处,但各种弊病也接踵而来,要构建良好的社会公德体系,必须高度重视网络的宣传作用。而高职院校还要引导校园网络文化朝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为大学生营建一个健康成长的网络环境,高职学生则必须自觉学会正确使用网络工具、健康进行网络交往、自觉避免沉迷网络和养成网络自律精神。

2.优化校园环境。校园文化是一种潜在的教育力量,它能使学生绕开意识的障碍在潜移默化中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和谐校园环境包括:环境是否优雅、整洁;教师人格是否正直、高尚;学风、校风是否良好,这些都是决定学生能否养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和公德意识的重要因素。因此,高职院校要加强校园文化建设。首先,做好校园育人环境的设计和优化工作,比如绿化、布局和教学生活设施等应该蕴含着教育的因素和内容,要借助校园环境的整洁美观熏陶和感染学生,在潜移默化中帮助他们提升审美能力,促进良好习惯的养成,强化公德意识。其次,力促良好的学风、班风和校风的形成。要建立一个合理、公正的道德奖惩制度,强化校规校纪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使其具有更好的约束和指导作用,引导大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公德教育的良性机制。再次,教师也要加强自我素质的提升和对外的影响力,营造平等、民主的氛围,建立和谐的人际文化,优化校园“软文化”,并以身作则,引导和感染学生。可见,良好的文化氛围和健康向上的校园风貌的形成需要学校、老师和学生共同参与,才能保证高职院校开展公德教育之树常青。

(三)加强高职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传统文化教育

1.高职学生的心理健康成长,是学生社会公德教育的重要内容。高职院校在开展公德教育时,应该关注学生的心理问题,可通过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提供心理咨询、开展心理卫生知识讲座和心理沙龙等形式,为学生提供学习和实践的平台,解决他们的心理问题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公德认知和行为问题,使学生形成健康的心态与良好的公德行为习惯。

2.扩大传统文化对高职学生社会公德教育的影响。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很多内容本身就是社会公德的内容。比如待人礼貌、诚信、勤俭节约、助人为乐、见义勇为、尊老爱幼等。这些传统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易被学生接受,学校应积极弘扬优秀的传统文化,可通过开设传统文化必修或选修课程,帮助学生提高对传统文化的认识,进而组织开展相关活动,为他们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供必要的平台,从而实现对学生进行社会公德教育的目的。

(四)发挥教师的表率作用,实现言传身教

1.加强教师的道德修养、师德师风建设。教师既是学生的传道者、管理者,又是学生的朋友、示范者,担任多重角色。教师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理论水平、教学艺术、仪表体态等对学生的社会公德意识的形成产生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教师要增强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学会走近学生、接纳学生,因为良好的师生关系可以提高教育的可接受性,有利于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为此,教师要提高自身道德素养,不断加强人格锤炼,以自己的人格魅力来引导和带动学生,做到言传身教,且身教重于言教,最终达到示范教育的目的。

2.增强德育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的作用。首先是德育教师,同志曾号召教育工作者既要做“经师”,又要做“人师”,这对于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教师来说尤为重要。因此,德育教师要以端正的教育思想影响学生,以健全的人格魅力影响学生,以平等民主的态度关心、对待学生,以创新的教学方式传授学生,以自己良好涵养和学识水平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规范。其次是辅导员和班主任。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担负着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生活及行为管理等工作,扮演协调和参与等角色,起着桥梁和纽带的作用。因此,辅导员和班主任言行的垂范作用更加重要,必须设法让学生在潜移默化的影响下,自觉地进行各种公德行为。

(五)形成家庭、学校和社会的公德教育合力

家庭、学校和社会对高职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负有共同责任。首先,家庭在公德教育中有启蒙的作用,是学生接受教育最早的地方,对学生各种观念的形成是最直接的。良好的家庭教育、父母的道德水准对孩子产生着深远而持久的影响。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因此,父母必须严格要求自己,给孩子以正面的引导和教育。其次,社会氛围在公德教育中具有很强的约束力,是培养社会公德的一所大学校。因此,全社会都应该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道德和社会公德建设。再次,学校是进行系统道德教育集中而重要的阵地。必须努力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把教书与育人紧密结合起来,优化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发挥教师为人师表的作用。因此,家庭、学校和社会在高职学生社会公德教育中的作用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的,三者形成合力才能促进学生公德素质的全面提升。

(六)有效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的作用

要对高职学生进行有效的社会公德教育,高职院校必须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课堂教学环节,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和人生追求,积极改革课堂教学的内容、方式和手段,鼓励学生到社会和现实中去汲取营养。而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教学时必须把社会公德教育作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中之重,可以以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为起点,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新风尚的道德标准、价值观念和时代精神,并在教学中联系热点问题把书本知识与社会生活最新变化联系起来,使教学与时俱进;也可以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用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全面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同时,为了强化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教学效果,必须不断创新教学方式,借鉴国外有益的教学方法,遵循教育规律,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生动活泼地开展教学,多一些社会实践,少一些理论灌输,以调动学生学习和参与教学的积极性。此外,还必须抓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课堂管理,杜绝学生逃课、睡觉等现象的出现。这样,才能实现良好的教学效果,引导学生践行社会公德规范,并在实践中培养良好的情操和形成社会公德意识。

结束语

综上所述,准确把握高职学生的社会公德状况,开展行之有效的教育,是目前高职院校道德教育面临的一个重要任务。而培育高职学生良好的社会公德意识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和学生的共同努力才能取得理想成效。因此,高职学生必须自觉地以社会公德规范和约束自己,从自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作出应有的努力。

参考文献:

[1] 鲁洁.德育新论[M].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2.

[2] 杨建国.加强对大学生的社会公德教育[J].北京教育:高教版,2006(11):23-25.

[3] 葛晨光.做好大学生社会公德教育的思考[J].前沿,2005(7):113-115.

[4] 邓海霞,吴敏英.试论加强当代大学生社会公德教育[J].社会经纬,2006(8).

[5] 李萍.现代道德教育论[M].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00.

社会公德论文篇7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脚步不断加快,中国在接受外国文化的同时,自己的文化也日益开放,在中外文化交融时刻的当今,我国思想道德建设在现实中必然会存在很多的困惑,对人们的思想观念、文化价值、生活方式、习惯准则以及理想信念等产生了非同小可的影响。这些表现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内容深刻性的缺失。从文化价值观的角度,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价值已经得到了确认,但主体自觉问题仍然突出。这在一定程度上是现有教育理论和研究缺乏深刻性所致,研究的现状及其成果停留于解释学科的状态和层次,没有运用到实践当中,更没能够上升到道德建设应有的高度,所以现有的研究和理论也就难以发挥应有的指导作用。虽然马克思主义精神理论与物质转化理论、社会生产力理论、生产劳动理论都从理论层面上说明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价值,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又从事实层面上展示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经济价值,但是我们更应该注重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自身价值。

(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过程实践性的缺失。虽然我们已经构建了一个趋于完善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体系,但很大程度上仍然停留在理论状态。这种理论状态遗失了具有本质特征意义的实践性,缺少内容的创新和理论的突破,与早期儿童阶段德育理论与实践的自身成熟和衔接十分融洽相比,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高校思想道德建设、成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发展疲于应付理论和实践,导致其目标与手段、观念与方法的背离最终遗失了实践性,当然也遗失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对成人化之后的实效性,以至于作为社会主体力量的中青年人群的道德出现良莠不齐。

(三)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信念实践性的缺失。我国社会主义发展模式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变,在发展过程中,经济、政治和社会文化生活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国际国内文化的相互冲击,传统信仰与现念的激荡,使人们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信念实践性出现了缺失的现象,即“理想信念危机”。在中国新的发展形势下,被视为拥有优良传统的我国公民一直以来坚定的理想信念,特别是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受到了国内外各种观念的挑战时,我们一些共产党员甚至于党的领导干部等部分人群,理想信念竟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动摇。这样的理想信念现状和十报告中同志的讲话精神是不一致、不适应和不对称的。

二、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不完善的原因

事实证明,现阶段我国思想道德的建设效果并不令人满意,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左”的错误对思想道德建设的消极影响和改革开放以来过分重视追求经济发展而忽视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引导作用的发挥两方面。

(一)长期“左”的错误对思想道德建设的消极影响。虽然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同志就非常重视思想道德建设;新中国成立后,在分析国际国内阶级斗争形势的基础上,肯定了阶级斗争特别是意识形态领域里阶级斗争的继续存在。但是,从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特别是十年“”期间,意识形态研究的学科本意被扭曲,导致它成为阶级斗争扩大化的代替品。用政治教育取代思想道德建设,用政治素质取代思想道德素质,尽管经过“拨乱反正”和20余年的改革开放,经历了社会主义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快速发展,文明建设相对滞后,思想道德建设问题还是被替代品的阴影笼罩着。时至今日,思想道德建设的地位仍然不容乐观。

(二)改革开放以来忽视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引导作用的发挥。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得到了迅猛的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增长为大众消费时期的到来提供了强大的物质保障,而生产力的飞速发展又对人的消费需求提供了更为广阔的空间,人们更为关注的是两个问题:已经达到的富裕程度和如何获得更高程度的富裕。人们追求生活状态大幅改观的热情情绪和视角的蔓延却催生出浮躁的社会性格和肤浅的社会意识和人们对道德水平的忽视与觉醒后的惋惜与渴望,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现实选择中的虚无。由此可见,尽管我们已经构建了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体系、范式、主体和环境的坚实基础,但是现阶段的实践对象在道德实践中的自觉、自律、自省、自制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体系的逻辑混乱和内容空洞化而导致思想道德建设定位的偏离,这些问题与日臻成熟的思想道德建设理论形成了强烈的反差。

三、新形势下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途径

新形势下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加强,是我国精神文化发展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可以促进整个中华民族素质的不断提高,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途径有很多,以下从四个主要方面进行阐述:

(一)构建健康科学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体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提出,必须加强全社会的思想道德建设,激发人们形成善良的道德意愿、道德情感,培育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责任,提高道德实践能力尤其是自觉践行能力,引导人们向往和追求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的生活,形成向上的力量、向善的力量。是中国道德建设的一个信号,给中国以后的市场经济指出了一条道路。构建新形势下健康而科学的思想道德体系,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迫切内容,是实现人民百姓安居乐业、家庭和睦的急切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为思想道德体系提供了强大的经济支柱;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政治文明,推动了思想道德体系的重大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宏伟目标的制定,将为构建我们科学的思想道德建设体系提供宏观的社会环境。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方面的和谐环境下,思想道德体系将会健康茁壮的成长发展。

(二)提高全社会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认识。在整个社会中,营造良好的思想道德氛围,宣传贯彻《公民道德实施纲要》的具体办法,充分发挥宣传与舆论的引导作用,让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深入人心,积极学习并利用传统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有益经验,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公民道德建设理论与实践,在社会中对构建“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爱、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有巩固作用。党在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个思想,它既丰富了全社会公民道德的意识内容,又分别从国家、社会、个人层面提出了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指导方针。思想道德建设既是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会以及文明国家的重要内容和指标体系,又是培育“四有新人”个人层面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路径。

(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坚持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科学性理论原则,坚持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与时俱进,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动作方法,把思想道德建设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牢牢抓住影响公民道德观念形成和发展的关键环节,通过社会各个方面坚持不懈地对全民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积极引导,让公民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与价值观。理想、信念以及信仰是一个人、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国家的精神得以生存与发展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对社会主义国家的中国而言,我们的公民要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特别是在当前具体国情下,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理想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的任务,从根本上讲是坚定马克思主义信仰,形成和确定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问题,核心就是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问题。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体系为核心,坚定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应该坚持不懈地以马列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及实现“中国梦”的构想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来武装广大人民的头脑,为树立正确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以及价值观提供正确的理论指导和强大的精神支柱。这样做我们在社会主义的道路上才会有更多的人明确我们进行社会主义改革的必然性,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才能得以保障。

社会公德论文篇8

9月20日,是第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会同有关部门在湖南长沙举办第三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部长刘云山出席并讲话。

2001年9月党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是指导新时期公民道德建设的纲领性文件。5年来,公民道德建设内容逐步深化,形式不断丰富,影响日益扩大,呈现出扎实推进、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刘云山在讲话中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正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需要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眼促进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相和谐,建设和谐文化,倡导和谐理念,培育和谐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的理想信念、道德规范和价值取向。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作为主线,贯穿于道德教育和实践活动的全过程,融入到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推动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风尚。要坚持知行统一,从基本规范抓起、从实践活动抓起、从具体事情抓起,更好地引导人们把道德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要按照“三贴近”要求大力改进创新,深入挖掘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优秀革命道德的时代内涵,深入研究社会主义新风尚的时代特征,深入回答改革开放实践对道德建设提出的时代课题,积极探索公民道德建设的新途径,在实践中积累经验,在创新中增强活力,在改进中提高水平。

刘云山强调,公民道德建设的大厦要靠千千万万人一起建造。不论仕农工商,不论男女老幼,不论职位高低,每一个公民都有责任有义务、也有力量有条件为公民道德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成为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倡导者、良好社会风尚的推动者、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公民道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摆上重要位置,纳入精神文明建设和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结合改革建设的具体实践加以推进。新闻、出版、文艺、社科等单位要以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为己任,创作生产和积极传播更多倡导社会主义道德的优秀作品,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的生动局面。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何鲁丽发表书面讲话。张春贤、徐惟诚、刘鹏、李卫红、姜增伟、刘永治、梅克保、陈敏尔、刘上洋、袁隆平、、唐凯麟、常德传、王尤山、包起帆、丁晓兵等作了发言。副部长欧阳坚做总结讲话。宋鱼水代表与会同志宣读《第三届中国公民道德论坛宣言》。中央有关部委和地方负责同志、专家学者、先进典型、科技文体和基层代表200余人出席论坛。

推荐期刊
  • 社会
    刊号:31-1123/C
    级别:CSSCI南大期刊
  • 社会建设
    刊号:22-1410/C
    级别:CSSCI南大期刊
  • 大社会
    刊号:44-1717/D
    级别:省级期刊
  • 社会科学
    刊号:31-1112/Z
    级别:CSSCI南大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