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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治工作方案8篇

时间:2022-04-11 03:22:37

综治工作方案

综治工作方案篇1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四个”和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把争创新一轮“全国综治优秀市”作为今年市委、市政府工作的重要目标和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任务,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服务群众、化解矛盾和夯实基础为着力点,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构建社会管理科学化体系,奋力打造全国社会管理创新“品牌”,以争创工作的实际成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献礼。

争创工作目标:

(一)社会政治保持稳定。做到“五个不发生”,即不发生重大政治性事件,不发生非法聚集事件,不发生大规模,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集体进京上访案件。

(二)治安大局保持平稳。做到“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在全国全省造成重大影响的重特大刑事案件,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火灾事故,不发生重特大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故;黑恶势力犯罪得到严厉打击和有效控制,命案侦破率力争达到95%以上,人民群众安全感指数力争达到90%以上。

(三)平安创建提档升级。全市基层平安创建达标率达到90%以上,各县(市)区进入全省、全市“平安县(市)区”行列,其中三分之一的县(市)区进入“全省优秀平安县(市)区”行列,市进入“全省平安市(州)”行列。

(四)社会管理创新形成品牌。以加快推进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载体,以城市“一站四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和农村“三三联动”服务管理新机制为特色,着力构建城乡一体化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努力打造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的“品牌”。

二、争创措施

按照全市社会管理和政法工作会议的署和《2012年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要点》、《2012年全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要工作及责任分工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提出以下六项争创措施:

(一)层层落实争创工作责任。争创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和一级抓一级的办法,把争创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位。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紧紧围绕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的目标,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争创工作方案,明确本地区、本部门争创工作的目标任务,确保不发生影响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力争各县(市)区社会管理工作走在全省前列,进入全市、全省优秀平安县(市)区行列,争取1至2个县(市)区进入“全国综治优秀县(市)区”行列。同时,市委常委每人联系一个县(市)区,市“四大家”领导每人联系一个重点乡镇和市直单位,市综治委委员每人联系一个乡镇,每季度深系点一次,指导争创工作开展,督促争创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也要采取相应措施,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争创责任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发动大造声势。各地、各部门要把宣传发动贯穿整个争创工作始终,在全社会形成强大宣传声势和浓厚争创氛围。3月份组织开展好综治宣传月活动,市、县两级在大型公共场所同步举行宣传启动仪式,领导发表动员讲话,现场发放争创工作宣传手册,有关部门开设宣传咨询台,举办宣传图片展览等,掀起宣传高潮。5月份组织开展一次综治专题宣传活动,对近年来涌现的综治先进典型进行系列宣传报道。8月份举办一次全市综治干部培训班,提高素质,为争创工作增添动力。10月份组织开展一次争创工作典型集中宣传报道活动,树典型,抓示范,把宣传活动引向深入。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作用,在《日报》开办“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专栏,在《电视台》开办“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进行时”专题,在平安网、社区公共服务网等综治宣传阵地,设置争创工作专栏。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宣传活动,市、县两级交通部门在城区出租车上统一张贴争创工作宣传标语;移动、联通、电信部门每月向手机用户群发不少于3条平安宣传短信;各地在大型公共场所、交通要道设立一批大型综治宣传固定标牌,街道(乡镇)、社区(村)设置综治宣传专栏,切实提高广大群众对争创活动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实行目标任务项目推进。市综治委将全年社会管理目标任务细化为47个具体项目,逐项明确牵头单位、协办单位和完成时限,到期检查验收。各地、各部门也要实行项目管理,以项目建设推动工作创新,以项目管理实现争创目标。要突出重点,紧紧抓住重大项目,整体推进项目建设。今年,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城市“一站四化”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村“三三联动”服务管理新机制建设、流动人口居住证服务管理等作为全市社会管理的重大项目强力推进,努力形成亮点、做成品牌。市综治委将选择一批重大项目,实行招标奖励制度,面向各地、各部门和社会招标,对完成项目任务好的年底实行表彰奖励。同时,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基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积极予以扶持,增强基层创新活力。

(四)培育和发展创新创建典型。各地、各部门要以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统领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尽快在全国优秀城市、先进单位中找到标杆,对标争创,奋力赶超,创出在全省、全国有影响的特色品牌,在全省、全国争先进、创一流,确保实现全市争创目标。市综治委将针对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确定一批社会管理创新重点单位,定期开展工作指导,积极培育工作亮点,打造各具特色的创新争创典型。

(五)加大争创工作督导力度。赋予全市3300多名平安指导员督导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和争创工作的职责,各级政法部门组织平安指导员每月深入所联系的村(社区)和企业,帮助研究制定创新争创措施,督促落实创新争创工作,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基层创新争创工作健康深入发展。对平安指导员履行职责情况,以市直政法部门和县(市)区为单位,一季度一抽查、半年一检查、一年一考核,对履行职责好的予以表彰,对履行职责不到位的予以通报批评,并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条件。同时,市综治委(办)对各地、各部门争创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半年进行一次大暗访,年底进行全面检查,及时通报情况。

(六)修订完善综治考评制度。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3月份市综治委出台全市社会管理年度考评实施办法,突出重点,量化指标,科学考核,以考核评价为导向,引导各地、各部门加大创新力度、落实争创措施。5月份市综治委在过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完善社会管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权制及有关配套制度。各地、各部门要积极调整工作思路,健全责任制度,以制度为保障推进创新争创工作。

三、争创工作步骤

争创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3月上旬,召开更名后的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市长作动员讲话,对我市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月15日前,各地、各部门完成争创方案制定和动员部署工作。

(二)争创达标阶段(2012年3中旬至11月)

3月25日前,各地、各部门完成争创目标任务分解工作;3月底前,完成全市重大创新项目招标工作。

3—11月,各地、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全面实行项目管理,落实责任领导,明确工作路径,确保争创目标任务在规定时限内顺利推进和完成。

4月,市政协就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视察活动。

7月,各级综治委组织工作专班,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地、各部门争创工作、项目建设工作进行一次集中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研究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

8月,召开一次全市社会管理创新项目协调推进会,通报各地、各部门项目完成进度和暗访工作情况,进一步部署社会管理创新和争创工作。

9月,召开一次全市社会管理创新现场推进会或经验交流会,请项目推进力度大、任务完成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介绍经验,项目推进迟缓、工作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的党政领导要说明情况,提出整改措施。

10月,市人大就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组织开展一次专题视察活动。

11月,各地、各部门对社会管理创新及争创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及时查找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项目建设到位、争创措施落实到位。

(三)检查验收、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2月)

市综治委组织开展年度综治及争创工作检查考评,针对检查考评结果,落实奖惩兑现措施。同时,结合年度检查考评,总结经验,巩固提高;对工作不足的地方和单位,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央综治委检查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把它作为打造城市名片、提升城市竞争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四个”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抓,以争创活动为载体,提高社会管理创新水平。全市争创“全国综治优秀市”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综治委牵头组织实施,市综治办负责日常工作。各级综治委(办)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推动争创工作的责任,确保争创工作取得实效。

综治工作方案篇2

一、总体目标

通过改造北大街沿街旧建筑物外立面、规范户外广告牌匾、完善沿街公共设施以及改造绿地广场,使北大街整体环境和谐美观,彰显我市古城风貌,提升城市品位。

二、整治范围

按照《市北大街综合整治规划》的要求,北大街专项综合整治的范围为:

(一)对沿街年以前已建成的,不符合规划要求的破旧建筑物进行外立面改造,并实施夜景照明。(共15个项目,21个单位工程,详见附表)。

(二)对沿街年后新建建筑进行附属设施、广告牌匾整治,并实施夜景照明。

(三)对沿街公共设施,包括公交站牌、路牌、道路交通标志、公厕、果皮箱及电力、电信设施等进行完善和规范。

(四)对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实施改造;结合地铁2号线出入口统一规划设计,分步实施西五路南广场改造建设。

(五)加快未建工程的实施和烂尾楼的处理。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北大街综合整治的工作力度,确保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市委、市政府对综合整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成立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北大街综合整治联席办公会议制度,协调、指导、督促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二)责任分工。

市级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按照各自职能,完成相应工作。

1.市建委:负责制定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牵头组织实施、协调综合整治工作。核定政府投资,协调处理烂尾楼。

2.市规划局:负责编制综合整治规划,并按照综合整治规划进行具体项目规划的审批;对未建和在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重新审定;负责组织完成有关改造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主要包括:年前建成的15个旧建筑物外立面改造,户外广告牌匾的尺度、风格和位置,沿街雕塑、小品,市政、环卫(包括公厕)、公共设施布点等;确认建筑物外立面装饰材料的材质、规格和颜色。

3.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对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整治。

4.市市政管委会: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完成北大街沿线市政设施的整治改造,加强户外广告审批管理,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做好广告牌匾整治工作。

5.市市容园林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结合地铁出入口规划,完成各广场绿地的施工图设计,分步实施西华门东西广场、北门里广场和西五路南广场,负责沿街公厕的施工图设计及实施。

6.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负责与相关部门共同实施辖区内旧建筑物的外立面改造和其它综合整治工作。

7.市民政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北大街沿线路牌整治。

8.市交管支队: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道路交通标志整治。

9.市公交总公司: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公交站牌整治。

10.市电信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电信设施整治。

11.供电局:负责按照综合整治规划实施供电设施整治。

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沿街闲置土地的处置。对长期闲置的开发用地,坚决依法收回拍卖或配合法院实施拍卖,拍卖的土地应在出让合同中明确项目开竣工时间。

13.市房屋管理局:负责加快办理北门内广场用地的拆迁许可,协调解决拆迁中的问题。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走访沿线各单位,下发整治通知。办公室以书面方式向沿线单位告知这次综合整治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发放改造方案图。说明市政府实施北大街综合整治的目的、时间、具体改造内容等。

2.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月中旬,市政府召集相关区政府、职能部门和北大街沿线单位召开北大街综合整治动员大会,通过新闻媒体宣传综合整治的目的和意义,调动沿街单位及群众积极参与,为北大街综合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群众基础。

3.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在月底前收集辖区内旧建筑物(见附表)竣工图,交市规划局用于组织外立面改造设计。

4.完成施工图设计。各有关单位月日前完成各综合整治和部分立面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及工程预算。月日前完成所有立面改造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预算。

5.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政府投资的改造项目,通过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二)实施阶段。

1.年1月20日前完成沿街门店牌匾和沿街户外广告的整治。年月底前完成沿街附属市政公共设施的综合整治和北门里广场的拆迁准备工作。

2.年8月底前完成沿街15个项目的立面改造、全街建筑的夜景照明和西华门东、西广场以及北门里广场改造工作。

3.年6月底前收回长期闲置土地,并公开出让。

4.西五路南广场结合地铁2号线建设,分步实施。

(三)巩固提高阶段

新城区、莲湖区政府在综合整治工程完工后,要牵头研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广告牌匾乱设乱搭等问题再出现,持续保持北大街整洁统一、具有古城特色的和谐环境。

五、资金筹集和使用

(一)市政公共部分资金。

广场绿地、公共建筑的夜景照明、沿街雕塑、小品、道路交通标志、路牌等由政府承担的改造资金列入城建投资计划,由市建委统筹安排拨付。果皮箱设置资金由相关区政府筹集。

(二)外立面改造资金。

1.外立面改造资金原则上由沿线产权单位自筹解决。沿线建设单位在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按照规划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期限,自行组织实施建筑物外立面改造。

2.对改造资金确有困难的亏损单位,外立面改造资金由政府给予适当补助。资金由市建委统一管理,并组织实施改造。

(三)广告牌匾整治和夜景照明所需资金由经营单位和产权单位自筹。

(四)公交站牌及候车亭整治所需资金由市公交总公司解决;电话亭所需资金由市电信局解决。

六、工作要求

(一)莲湖区政府、新城区政府,以及市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北大街综合整治对提升城市形象,加快实施唐皇城复兴计划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在综合整治工作中,相关区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选派有经验的工作人员加入北大街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进驻北大街现场办公;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做好组织管理工作;各区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采用新闻报道、现场展示等方式加强对这次综合整治的宣传工作,深入细致地联系沟通沿线相关单位,取得市民、特别是北大街沿途单位对这次综合整治的理解与支持。

(三)沿线单位要正确认识,积极配合。北大街位于城市中心区,商业气氛浓厚,本次综合整治在施工期间对其商业经营将会带来短期影响。各沿线单位,特别是外立面改造单位应以大局为重,考虑长远利益,配合政府做好相应工作。

综治工作方案篇3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提高公路技术状况、规范行业管理和优化路域环境为目标,以当前公路管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全面治理的工作机制。通过集中整治,进一步完善公路管理体系,规范公路管理行为,提升公路信息化管理水平,基本健全应急保障体系,改善公路路域环境,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努力构建畅通、安全、舒适、高效的公路网络,全面提高公路管理和综合服务能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综合整治范围及内容

此次公路综合整治活动范围包括两部分,一是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二是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每侧各500米,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整治重点是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尤其要突出穿村镇、城区路段的综合整治。坚持县道县管、乡道乡管的原则,做到权责明确、标准严格、整治到位、不留死角。

(一)公路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整治

1.路基路面。加强养护管理,路基坚实,边坡稳固,路面整洁,无影响行车隐患,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范要求。

2.桥涵及隧道。加强桥梁隧道的日常监测监管,及时实施维修和加固改造,突出做好四、五类桥梁维修改造,做到桥梁隧道外观整洁、结构坚实、附属设施完好。

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要组织相关部门,按照权属关系,对农村公路上跨铁路、河道桥梁设施进行整治。

3.交通安全保障。全面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规范完善各类交通安全设施;对四车道以上公路按照先急后缓、分步实施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中间隔离,有效降低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规范公路指示标志设置,加强公路重要平交道口整治,主干道两侧被交路线与主线搭接平顺,视野开阔,全面提升公路通行条件和安全保障水平。

4.管理信息化。整合现有公路管理信息化资源,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完善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网功能,及时路况通阻及气象信息。对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重要节点,逐步安装视频监控,提升对公路运营状态的监控能力。加快推进路网应急处置中心建设,逐步建立健全“信息搜集—汇总筛选—及时—应急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升应急处置和保障能力。加快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2010年底前完成市城区出入口和其他重要站点的不停车收费系统建设。

5.路政管理和治理超限超载。加强公路路政管理,继续加大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加强公路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制定、完善公路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

6.高速公路服务区。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在全市推行《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分类标准(试行)》,加大整治力度,及时维修改造服务设施,不断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管理,统一公路标识,做到服务区各项设施齐全、功能完备,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规范,展现交通文化和地方人文特色。

7.通行费征收管理。坚持依法征费,严格收费标准,严厉打击各类偷、逃费行为,维护良好收费秩序。规范收费站管理,加强站容站貌建设,推行文明优质服务,提高收费效率,方便车辆通行。

8.公路四化管理。扎实推进公路标准规范体系建设,制定、修订和完善公路各项行业标准、工作标准、管理制度及有关办法,加快推进公路管理标准化、规范化、集约化、人本化进程。加强经营性收费公路行业监管。

(二)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1.通行秩序整顿。全面加强公路交通秩序整顿,高速公路要重点整治大型货车长时占压超车道、占用紧急停车带行驶和客车随意上下乘客等违法行为,快速处理交通事故,及时疏导交通,避免长时间压车、堵车事件发生。加大执法力度,全面取缔占路集市贸易、占道经营、打场晒粮等违法行为,优化和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2.建筑控制区管理。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加强管理,强化巡查,坚决制止和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对公路两侧建筑、穿村路段实施统一整治,全面清理路侧、水沟垃圾及污染物,保持路面、水沟排水通畅,常年整洁、无污染,展现经济社会发展和文明建设成果。

3.非公路标志。严格非公路标志设置管理,合理设置,规范管理,增设展示地方人文、景观和文明、安全交通创建的宣传标志。

4.可视范围内(公路用地范围外每侧各500米)荒山、破损山体和生态环境治理。对沿路可视范围内的荒山、荒坡、破损山体、河道、湖泊等生态环境进行整治,做到视觉舒适、无污染、生态环境和谐。

5.公路路域绿化。结合路侧自然地貌和环境气候实际,提升路侧绿化体量和绿化档次,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建设。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0年1月31日前)。各级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召开动员大会,明确相关单位职责,部署工作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市公路局和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和工业新区管委以及高速集团分公司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拿出整治意见、整治计划和实施细则,于2010年1月28日前径送市交通局。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0年2月1日—2010年8月31日)。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单位按照本方案和各自的整治计划、实施细则,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组织实施公路综合整治工作。整治工作要注重成效,因地制宜,突出地方和行业特色,积极探索有效途径和办法,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治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9月1日—12月31日)。结合日常工作考评情况,分别于2010年4月、2010年9月进行2次考核评比,2010年12月对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和评比,对在整治活动中取得突出成绩、做出积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公路综合整治,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平安舒适、高效快捷、环境优美、生态环保的公路交通运输条件,是加快建设创新开放宜居幸福现代化新的必然要求,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方案,搞好动员部署,定期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做到典型引路、扎实推进,保证综合整治活动顺利开展。

(二)健全领导机构。公路综合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年活动的指导、督促、协调、调度和考评工作。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

(三)明确责任分工。市公路局负责烟威高速公路、全市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的整治;高速集团分公司负责威乳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及综合管理的整治;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负责辖区内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用地范围外沿线两侧可视范围内的路域环境和农村公路上跨铁路、河道桥梁设施以及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可视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的综合整治工作;市公安局负责道路通行秩序整顿;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整治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排查,提出具体整治意见,制定整治计划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各市区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要把公路综合整治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并定期向市公路综合整治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综治工作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社会治安掌控;不断加强和改善机关工作作风,深入开展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大走访;努力从根本上提升综治民调水平,力争上半年度综治民调效果取得好的成绩。

二、组织机构

为深入推进我镇综治民调工作目标的组织实施,成立镇综治民调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其他党政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综治办),由任办公室主任。

三、民调内容

走访活动的内容主要是:1、与人民群众交朋友,加强交流与沟通,改善干群关系;2、了解民情、民意,帮助群众解决政策与法律、生产、生活中的实院困难;3、广泛宣传社会治安工作成效,正面引导群众对社会治安形势评价;4、收集群众中各类矛盾纠纷和维稳信息;5、协助和配合乡镇干部化解、处置、群众的各类纠纷和诉求。

四、工作要求

1、①3月20日至3月31日完成第一轮进村入户走访活动。②4月1日至4月10日组织召开民情恳谈会,恳谈会由办点干部及支部书记组织群众召开,要求每个村至少一次,人数50人以上。③4月11日至4月20日开展第二轮民情走访,重点是回访第一次走访中有意见、有诉求的群众。④联系乡镇的县级领导在4月10日以前组织一次乡镇民情恳谈会,由镇主要负责人主持安排。

2、党政负责人实行每周一次轮流坐班接访制,接访地点设办公室

3、所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每次安排一天,深入选区,接待选民,采取不周的方式调查了解社情民意。

4、各村(居委会)和部门单位实行轮流服务群众接待制,要求每名干部每周接待服务群众2天以上。

综治工作方案篇5

综合治税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完善综合治税网络,依靠征管方式、征管手段、征管机制的创新,提高税收收入计划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建立健全适应我区经济发展的综合治税工作新机制,形成政府依法管税、税务部门依法征税、相关职能部门协税护税、纳税人依法缴税、社会各界综合治税的良好局面,实现“政府主导、财税主管、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信息共享”的综合治税新格局,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和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二、指导原则

(一)依法治税原则。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社会综合治税活动中依法实施监督和协助管理,向税务部门提供涉税信息,必须依法办事,不得超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使权力。

(二)客观公正原则。综合治税工作要在客观公正的前提下,增强执法管理的透明度,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优化税收环境,保证税收征收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监督制约原则。综合治税工作必须在区综合治税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及税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开展工作。

(四)积极稳妥原则。在各乡镇、各街道和有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建立健全区级、乡镇(街道)、村级(社区)三级综合治税网络,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

(五)综合治理原则。大力发挥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参与税收监督管理的重要作用,协调配合,建立健全“税收制度法治化、税收管理社会化、税源监控多元化、社会监督国民化”的新型立体式、网络化的税源监控体系,共同促进社会综合治税工作。

三、组织领导

为使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更加有序、高效,成立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领导全区综合治税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综合治税工作组织网络,指导、督促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开展协税护税工作;定期召开综合治税联席会议,公布综合治税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负责对综合治税各成员单位的协税护税工作进行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区长担任,常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财政、国税、地税、发改委、经信委、住建委、农林水委、监察、审计、教育、科技、民政、卫生、文广体旅、人社、商务、统计、公安、国土、工商等部门以及各乡镇、各街道行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治税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由财政局长任办公室主任。

四、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的控管

(一)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或向购房者收取预收款时,须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按规定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有关税收。

(二)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对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要按项目管理的要求申报缴纳税费;外来承揽、中标的施工企业,要到税务部门办理报验登记手续。工程结束后,没有取得税务部门完税证明的,建设部门不予进行竣工决算。财政投资的工程项目,项目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出具各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当期发票和完税凭证。

(三)加强物流运输业税收管理。地税部门应加强与运管、交通、海事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运输车辆(船舶)营运证的换发、车队管理、货运市场运行等情况,全面获取各运输企业的车辆数目、车辆型号及车辆变动等真实信息。国税、地税部门应加强联系,互通信息,对企业抵扣增值税的情况进行交流核实。税务部门应对运输企业开票情况实行动态监控,落实“警戒线”制度;定期实地到运输企业的经营场所、仓库等地方巡查,认真审阅运输企业与委托单位的合同,全面掌握企业的实际运营情况。坚决堵塞虚增运输收入、骗取增值税抵扣额的行为。

(四)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餐饮业、娱乐业、洗浴、足疗、网吧、房屋出租等行业的税收监督检查,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要协助税务部门检查管理。对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主管税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的,经主管税务部门提请由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公安派出所、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房屋中介机构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要及时向地税部门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协助地税部门加强税收管理。

(五)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税收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规定,统一使用地税部门监制的发票。卫生部门要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认定管理。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医疗卫生收费取得收入的用途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税务部门。

(六)加强教育培训机构税收管理。教育主管部门要配合税务部门依照相关规定,将所有教育、培训机构纳入税务管理,按规定统一使用税务发票,应税收入按期足额申报缴纳有关税款。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教育培训机构收费情况、收费标准的监督检查,定期向税务部门反馈信息。

(七)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应税收费项目的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中的经营性收费项目,要按规定进行税务登记和申报纳税,财政部门方可发放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应税项目应使用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

(八)加强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收管理。对各类科技、福利、劳服、外资、吸收下岗职工再就业和从事个体经营等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民政、人社、科技、商务、税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取消相应资格。

(九)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税收管理。建立和完善社会协税护税体系,加快个体税收征管社会化进程。推进各街道个体税收协税护税组织建设,成立街道财税所,统一组织协调本辖区内个体税收、零散税收的源头控管和纳税服务。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对零散税源、异地缴纳税源的管理,本着有利于税收控管的原则,健全完善税务干部委派制度。

(十)加强跨国税源的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跨国税源的分析,规范非居民企业税收管理,加大反避税工作力度,建立与发改委、商务局、住建委、公安局、文广体旅局等政府相关部门信息互通互联制度,加大对企业跨境交易、投资、承包工程、提供劳务和跨境支付等业务活动的监控力度,切实维护国家经济。

(十一)加强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治理。公安机关要与财税部门密切协作,对税务机关移送的案件要积极侦查,严厉打击偷税、抗税、恶意欠税和发票违法犯罪等行为;财政、税务和审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发票购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五、综合治税相关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一)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相关部门在办理纳税人特定事项时,要求其提供税务部门的纳税凭证(如纳税申报表、税收缴款书等)并审核验证,发现其存在应缴未缴、少缴税款等税收违法行为的,将信息反馈税务部门,待其补缴税款或纠正违法行为后方可予以办理。

(二)通力配合即时协作。根据税收征管工作需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相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和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履行职务,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堵塞税收流失漏洞。

(三)定期提供涉税信息。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自身职能职责,定期向区综合治税办公室传递涉税信息。

(四)组织协税护税网络。各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根据组织收入工作的需要,完善协税护税网络,积极发挥财政所(财税所)职能,宣传和发动社会中介机构、村(社区)、物业管理企业等单位积极参与综合治税,定期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相关涉税信息。

综合治税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和信息传递内容见附件。

六、工作制度

(一)建立综合治税工作例会制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综合治税领导小组会议,分析全区税收收入形势,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

(二)建立奖惩制度。建立健全综合治税考核考评机制,制定社会综合治税考核办法,并纳入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中。每年底由综合治税领导小组按照考核办法的要求,对综合治税工作中各单位职责的履行情况进行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在工作中不履行职责,导致税款流失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严肃查处。

(三)建立涉税信息共享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本辖区、本系统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明确一名精通业务的信息员,负责信息传送,通过网络、书面或电子信息等形式,及时提供本部门、本单位的涉税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税收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面广量大,需要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各部门要把综合治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常抓不懈,特别是成员单位要予以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指定专人负责日常的协调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责任,严肃纪律。各部门在综合治税工作中,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能职责。涉及事前税收行为审验的部门,要严格执行,对纳税人未按规定纳税或有税收行为的,坚决不予办理;涉及即时协作的部门,应积极与税务部门建立协作制度,一经税务部门提请应当受理,不得借故拖延或变相拒绝;涉及提供涉税信息的部门,应定期及时准确的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涉税信息。严级、乡镇、街道之间相互挖税、混库行为,一经发现,除调整财政收入外,并扣减等额财力;区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税收秩序规范有序。

综治工作方案篇6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认真贯彻市委八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商贸城”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全力实施城市美化亮化工程,不断提升全市商业牌匾的质量和品位,为市民和投资者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目标任务

对城市道路两侧建(构)筑物上设置的商业经营性牌匾和公司、企业招牌进行综合整治。

(一)对已设置的霓虹灯牌匾,加强管理,督促业主做好日常的维护和保养,保持经常完好;

(二)对已设置的不是霓虹灯的商业牌匾,必须按照城市夜景亮化的要求改造成霓虹灯;将企、事业单位牌匾改造成霓虹灯或内置灯箱;

(三)新设置的牌匾必须建成霓虹灯,牌匾选用新型材料,悬挂端正,有条件的应垂直于建(构)筑物墙体设置,新设置的牌匾禁止设置外打灯;

(四)设置的霓虹灯牌匾牢固、整洁、美观,用字规范,使用两种文字,维文在上,汉文在下,书写规范,内容健康,无简化名称,无错别字,标明路、街、门牌号。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我市牌匾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与协调,按照统一组织、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市牌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负责部署、指导和协调**市牌匾综合整治的各项工作。

四、职责分工

(一)市市政市容管理部门负责牌匾综合整治工作的指导、检查;

(二)市行政综合执法部门负责对牌匾改造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依法予以处罚;

(三)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整改后含有广告内容的霓虹灯牌匾依法予以审查登记;对不含有广告内容属于经营单位字号名称的霓虹灯牌匾进行检查,并对不符合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理;

(四)各区负责对所辖行政区域道路两侧建(构)筑物上设置霓虹灯牌匾综合整治的具体实施工作;

(五)市牌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全市牌匾综合整治工作的情况检查一次,根据各区的申请,对整治完成的道路进行验收。

五、整治重点

整治重点为中山路、人民路、新华南路、新华北路、解放南路、解放北路、青年路(北门—五星路)、黄河路、长江路、扬子江路、友好南路、友好北路、北京南路、北京北路道路两侧建(构)筑物上设置的各类牌匾。

六、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年7月15日——20**年7月25日。各区负责对所辖区城市道路两侧商业经营户牌匾进行摸底调查,为牌匾综合整治工作的实施打好基础;

(二)组织实施阶段:20**年7月26日——20**年8月26日。各部门、各单位和各经营户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落实专人负责,落实专项资金,确保完成任务;

(三)检查验收阶段:20**年8月27日——20**年8月31日,由市牌匾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市牌匾综合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七、工作要求

(一)各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此次牌匾综合整治工作,成立专门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充分调动街道办事处、社区各级干部的积极性,层层抓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宣传形式,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提高广大市民的热情,广泛参与和积极支持。

综治工作方案篇7

一、整治目标

在全区道路门店招牌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全区次干道、小街巷临街店招店容全面进行整治。使店招设置规范、整洁、美观,符合《门店招牌设置规范》的相关要求,使店招店容符合城市街区文化背景要求,与街区功能定位、建筑物设计风格和城市景观相协调,以整洁的城市容貌、良好的街面秩序、文明的城市形象、一流的城市风貌喜迎“七城会”的召开。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店招店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的顺利开展,根据整治工作需要,成立店招店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三、整治内容

(一)店招牌匾

1、实行一店一牌、一单位一牌(道路交叉口两侧同时开门的可分别设置招牌);

2、店招只能在临街建筑物一层门楣以上、二楼窗檐以下位置设置,有条件的应进行美化、亮化;

3、同一建筑物设有多个门面的,门店招牌设置应当统一规格,要求上下一条线、伸出一个面,做到整齐、美观。主要繁华商业街的店招设置可根据自身品牌特色和所处地段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必须与周边环境相和谐、突出一街一景;

4、影响建筑采光、通风和消防功能的招牌必须拆除;

5、招牌的底部距离地面不少于2.4米,高度、宽度比例与建筑物相协调;

6、大型商业门面或大型综合写字楼,驻区内单位标牌不得在临街外墙设置;

7、店招用字规范、字迹清晰,无残缺及错别字、少字,整体观感良好。

(二)店容店貌

1、不得在临街店面的外墙面及玻璃门(窗)悬挂、张贴宣传画或宣传标语;门体、窗体、墙体保持整洁与原建筑风格相统一;

2、不得悬挂各类布幔、条幅、小灯箱;

3、各类电线、通讯线缆等必须整理整齐,从门店招牌背后穿过,不得;

4、临街店面不得私接自来水管、水龙头,下水不得外溢;

5、临街门店一律不得设置遮雨阳篷;

6、沿街设置空调外机支架不得占用人行道,冷凝水不得直排,顶端无垃圾、杂物;破旧或丧失功能的及时拆除;

7、及时清理各类涂写、刻画、张贴的垃圾广告,对建筑物外立面实施“刮胡子洗脸工程”,与经营业(店)主签订门前管理责任制,落实谁经营、谁受益、谁负责的制度,推行长效管理。

(三)立面整治

临街建(构)筑物立面,按辖区管理原则,建(构)筑物立面应保持清洁,不得乱贴、乱画、乱吊、乱挂,凡不符合《门店招牌设置规范》的单位标识全部拆除,切实保持原建筑物风格,有条件的应定期对城市建筑物立面进行清洗。

四、时间安排

按辖区管理,先次干道,后小街巷的原则上,整治时间自5月7日至8月31日。

五、工作要求

1、组织机构保障。这次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为各街办(管理处),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尽早落实店招店容整治的工作责任,加快全面推行店招店容整治工作。市整治办将实行每周一报,每半月进行排名的方式进行督查评比。

2、制定工作方案。各街办(管理处)要对整治范围内的店招店容情况进行调查摸底,逐店登记,弄清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整治要求和各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确定整治任务和进度要求。

3、搞好规划设计。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各街办(管理处)要逐条路段、逐栋建筑进行清理界定,根据所在片区、路段和建筑物特征,按照《门店招牌设置规范》和相关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做到店招店容符合《门店招牌设置规范》,与建(构)筑物协调。

综治工作方案篇8

为贯彻落实《全国信访接待工作条例》、《XX省人民来信来访接待工作规定》以及XX市2012年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采供血工作的实际需要,制订本工作要点。

一、加强信访维稳接待,通畅群众信访渠道

1、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一岗双责”要求,把信访接待作为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真正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做到“四个清楚”(把群众诉求听清楚、把上访缘由问清楚、把政策法规讲清楚、把受理案件办清楚)。

2、继续推广领导接待日、领导包案制、初信初访首办责任制,让上访群众“访到想访的人、说出想说的话、办成该办的事”,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处理群众的诉求,解决矛盾。

二、建立预防、排查、督办机制,提高信访维稳工作效率

1、抓好源头防范,努力将初信初访一次性处理到位。

2、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推广“一月一排查、一月一交办、一月一落实、一月一督办、一月一通报”的制度,做到逐案登记建档、逐案化解和跟踪管理,防止反弹。

3、加强信访督办,落实限时办结。认真处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推进各项稳控措施,加大接待劝返工作力度,保证在第一时间接回上访人员。

三、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全员信访维稳优势

1、充分发挥系统工会、机关党委、离退休办公室,团组织和驻地社区的积极性,广泛联系群众,倾听民声民意,为百姓释疑解难。

2、推进群众工作统揽信访维稳机制,站干部职工应坚持每年下基层调研,每名领导干部要联系1个行政村,每个科室要联系一名信访群众。并协助本站对口扶贫村,帮助解决2件以上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

3、继续推广接待日,建好接待室,保证每个工作日都能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杜绝越级上访、进京上访和群体上访事件,做到预先疏导、快速反应,高效接访。

四、加强政策和理论研究,规范信访接待秩序

1、加大《信访条例》和党的信访工作政策的宣传教育,关心群众工作生活,转变机关作风,化解矛盾,破解信访难题。

2、加大企业改制遗留问题的处理,防止重大上访事件发生。

3、开展“信访工作基础年活动”和“三无信访机关(单位)”的创建活动,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4、维护群众的合法利益和社会安定大局,惩处无理信访行为。严格按照《关于处理进京上访违法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维护市委、市政府机关信访秩序的的通告》和《XX市重信重访终结暂行办法》规定,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和合理要求,坚决打击无理纠缠、恣意吵闹和恶言威胁等违法行为和事件。

5、继续抓好重点时期的信访工作。重点做好全国“两会”、党的“十八大”期间等重要时期的信访稳定工作,加大工作力度,清理突出问题和历史积案,实现“六个不发生、一个确保”的全年信访工作目标。

五、健全检查考核,保证信访工作常态化

1、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布署,制订商务局系统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继续将其列入局系统创优争先目标管理、综合治理、绩效挂钩的考核内容,保证工作重心下移,关口前移。

2、坚持信访问题的处置原则,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信访主体责任的落实。

3、继续将信访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内容,并作为评价、选拔、任用和表彰、奖励的依据。

4、强化信访工作问责制度,依法追究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等引发到市、赴省、进京群体上访、反复上访等非正常上访事件的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按照《条例》“谁制造问题、谁承担责任、谁受到追究”规定,明确责任倒查,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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