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黑龙江高教研究 > 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基于部分省(区)和高校的比较与分析 【正文】
摘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作为我国高校内部领导体制有着巨大优势,在实践中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几年来,一些省(区)和高校结合实际情况,出台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施办法。湖南等4省(区)的实施办法和四川大学等3所高校的实施细则较为典型,为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提供了有益借鉴。
关键词: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优势 实施办法 解析
单位:山东工商学院社科部 山东烟台264005 鲁东大学 山东烟台264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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