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期刊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行为的因果促成论研究

邹志勇 湖南文理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7年第02期

摘要:罗德里克M·齐硕姆(Roderick M.Chisholm)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思想家之一,其研究领域涉及认识论、形而上学、伦理学、语言哲学和心灵哲学等方面。在伦理学上,他提出了著名的因果促成论,与行为的决定论和非决定论相区别。齐硕姆认为,我们的行为自由在本质上是非决定论的,如果某个行为人对他的某个行为是负责的,那么这个行为人的“试图做”(undertaking)是直接由他自身引起的,在这个行为中行为人是“自因”“自为”的“不动的推动者”。但是,它又不完全是非决定论的,我们可以对某个在某行为人的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施加影响,包含那些本可以不做的行为,即当行为人自由地试图做某事时,某个事件可以在因果上促成他所做的这个自由行为。

关键词:齐硕姆因果促成论

单位:铜仁学院国学院; 贵州铜仁554300; 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北京100732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关注 27人评论|0人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