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今日浙江 > 环保部门将有处分官员建议权 【正文】
摘要:5月23日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修订草案)》。二审的修订草案提出,对没履行好大气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部门,环保部门可向相关机关提出处分该部门负责人的建议。
关键词:环保部门 处分 建议权 大气污染防治 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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