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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评价改“×”为“○”是新型教师观的体现

朱俊增 课程教学研究 2013年第12期

摘要:<正>今年九月开学以来,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小学阶段实施基于课程标准的教学与评价工作的意见》沪教委基[2013]59号,上海市各小学一、二年级全面规定,老师在批改作业的时候不能用"×"而改为"○"。这个小小的改变不仅在上海各小学的老师之间引起强烈反响,也引起了网络上的许多争论与质疑。大致可分为两种意见,一是质疑改"×"为"○"是形式主义,没有必要,不利

关键词:新型教师评价工作批改作业上海市主体地位

单位: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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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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