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江苏省内乡(镇)级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的(以下简称资金互助社)设立,基本上参照农村资金互助社准入门槛,其盐城市模式多数依托乡(镇)农经部门人员牵头发起,由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报告,经县市区农村工作办公室审查、民政部门批准,属“民办非企业”性质的民间社团组织,是典型的外力推动型资金互助合作。资金互助社以乡(镇)为服务区域,从事内部成员资金融通,以合作性、互助性、地域性作为市场定位,市县区主管部门都相继制定和完善了监管、考核办法,有统一的财务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使多数资金互助社运营规范,不断发展壮大;
关键词:农村资金互助社 监管体系 资金互助合作社 民间社团组织 内部控制制度
单位:江苏东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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