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5年,中央确定全国33个县开展农村土地制度“三项改革”试点,其中15个县列入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以下简称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改革取得显著成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操作、可推广的试点经验。但大多试点县改革注重入市程序的规范与创新,对产生的入市收益,很多试点县采取内部成员一分了之的做法,或者简单认为入市收益就是集体当年度收入,可用于集体日常开支。
关键词:集体建设用地 农村集体 经营性 入市 收益
单位:浙江省德清县农业局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相关期刊
前进论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