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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进程中“宗法制文化”的转型——重塑符合市场经济精神的开放式新型农民集体

欧阳慧; 阳国亮 农业经济问题 2019年第03期

摘要:市场经济的薄弱导致“宗法制文化”在农村还有最后的生存空间,“宗法制文化”的保守性、封闭性、血缘性、非平等性等特质,影响土地制度的形态功能和土地流转的自由顺畅,反过来又抑制农村市场经济的发展,继而影响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必须用外力对“宗法制文化”进行彻底破除,突破点在于在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法律构架下构建符合市场经济精神的开放式新型农民集体,既不违背集体所有制的法律约束,又能以人的流转的形式间接实现土地的流转,最终以农业部门的纯粹化、农民身份的证券化、农村经营的公司化初步实现乡村振兴。

关键词:宗法制文化土地流转乡村振兴新型农民集体

单位:广西大学商学院; 南宁53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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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经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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