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正>【基本案情】今年4月5日,锦州市消费者李女士,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李女士称:去年3月5日,她在市内某商场购买的一款手机,使用不到一年就已维修了二次,维修时间总共为40天。今年4月3日,手机又出现性能故障,李女士找到商家要求换一部新手机,但商家以手机已过一年的三包期为由,拒绝更换新机。李女士不认可,请求工商部门帮助解决。【处理结果】接到消费者投诉后,12315工作人员与商家进行沟通,讲解了相关的手机三包法
关键词:维修时间 工商部门 免费更换 有效期限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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