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关于现金折扣的问题,至少在浙江省的药品集中采购中已经明确提出,对提前付款(不到60天)的医疗机构,可以按一定的比例给予折扣。作者提出以“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科目来进行核算的设想当然可以进一步讨论。但事实上,这是一个谁负担资金占用费的问题。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机构现金流的规模扩大,必然会提出资金的占用和被占用问题,如设备购置中的分期付款、医院垫付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是否及时支付等。对这方面的核算与财务管理,应该提到议事日程。
关键词:现金折扣 会计核算 医院 药品集中采购 医疗机构
单位: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卫生院 浙江台州318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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