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知情同意权是指患者有权知悉自己的病情并可以对医务人员采取的医疗防治措施、药物使用等决定进行取舍,主要目的在于通过赋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相应的告知义务,使患者在了解自己将面临的风险、付出的代价和可能取得的收益的基础上自由做出选择,从而维护患者的利益,改变患者的弱势地位。从完整意义上来说,知情同意权包括:了解权、被告知权、拒绝权和同意权。
关键词:知情同意权 患者 医务人员 医疗机构 药物使用
单位:浙江省余姚市第三人民医院 浙江余姚3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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