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基于公共利益的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原则 【正文】
摘要:土地权利体系包括土地所有权体系与土地利用权体系。根据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土地征用的经验,征用的可以是不动产的全部权利,也可以是部分权利,如通行权、道路权等。在我国,土地使用权是整个土地利用权体系的核心。新的《宪法修正案》区分了土地“征收”与“征用”两种不同的情形。
关键词:补偿原则 房屋拆迁 公共利益 土地利用 城市
单位:浙江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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