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的几点建议 【正文】
摘要:当前,如何落实国办发[2006]37号文提出的“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令人关注。对此,笔者有如下建议。
关键词:住房建设 结构比例 面积90平方米 经济适用住房 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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