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房地产 > 房屋登记中与监护相关的三个实务问题 【正文】
摘要:一、特殊身份的父或母的监护人资格 尼姑甲欲出卖登记在7岁儿子乙名下的住房,甲与买方一起向登记机关提交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买方的身份证、尼姑甲的出家证、尼姑甲与房屋所有权人乙的母子关系证明等要件,登记机关经询问当事人得知:乙是甲出家前的非婚生独子,父亲是谁不得而知;
关键词:房屋 监护 国有土地使用权 所有权 身份证
单位:四川省犍为县房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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