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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性信息披露和风险资产定价

吴卫星 中国管理科学 2006年第02期

摘要:上市公司的内部人通常拥有比其他投资者更多的信息,同时他们有义务把所知道的信息透露给投资者.但是在现实的金融市场中,信息披露者通常会采取对其最有利的信息披露方式.不同于以往的信息披露模型,我们假定内部人所披露的信息必须是正确而且全面的,但他们可以在一定程度内调整信息披露的时机.本文研究了这种情形下的资产均衡价格,并且分析了其经济含义以及在金融监管方面的实践意义.

关键词:信息披露资产均衡价格信息非对称

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 北京100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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