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绿色技术专利强制许可要求将环境利益明确纳入公共利益范围,而专门的绿色技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则进一步要求针对绿色技术构建特殊许可通道。功能主义观念以环境保护目标的必要性来证成绿色技术专利强制许可的正当性,但没有解释绿色技术、环境保护、公共利益之间的具体联系,从而不能证明绿色技术专利强制许可背后的法律逻辑。法治主义视角下,从强制许可事由、审查程序以及许可费三方面来看,该制度会引起一系列的正当性问题。未来需要将专门的绿色技术专利强制许可制度限定在政府实施的范围内,并依据权利人自认来确定绿色技术的范围。
关键词:专利强制许可 绿色技术 公共利益
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北京100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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