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02年4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和2002年9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给病人带来了一些有利条件,但不可避免地将会使医患诉讼大大增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责任。本文将探讨护士如何在纷繁复杂的工作中既圆满地完成护理工作,又避免差错事故,防止医疗纠纷的发生。
关键词:医疗纠纷 护士 民事诉讼 若干规定 人民法院
单位:保定市第一中心医院护理部; 河北省0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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