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一段时间以来,本刊在有关护理人员合理使用或如何保证护理的基础服务质量方面的来稿中,谈及“护工”的文章不少,在护工的聘用、资质、职责安排与管理方面,可谓八仙过海,百家争鸣,各有探讨,也反映出部分同行对1997年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护理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关于“护工”的提法有不同见解,个别同仁未曾见过该文或对文件精神欠理解。管理中有不同看法是正常的,应从保障人民健康、发展我国护理事业角度出发开展讨论。本文就“护工”管理的有关问题与同行进行交流。
关键词:护理管理工作 护工 护理人员 服务质量 文件精神
单位:卫生部医院管理研究所护理中心; 100083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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