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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经营不应把农民挤出

摘要:“推进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的过程不能演变成为其他利益主体对农民土地权益的剥夺过程,更不能成为将农民从土地上挤出的过程。”近日,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郭晓鸣表示,应当更加重视保护农民的主体地位,对通过保底分红等方式流转土地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要给予更多关注和支持,要更稳定持久地保障农民的土地收益权。郭晓鸣认为,大量调查显示,虽然土地流转形式多样,但是“长期出租、固定租金、每年支付”仍然是当前土地流转的主要模式,多数地方采取的按实物当年价格计算租金的方式,虽然基本保证了土地流转收益的安全性,但农民难以充分参与农业规模经营过程,难以分享产业增值的收益。

关键词:适度规模经营农民挤出土地流转利益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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