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依法严格做好专项监督抽检不合格大桶水处置和大桶水质量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对专项监督抽检中检出的不合格大桶水,要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封存问题产品;对经营单位未履行进货查验、经营条件或经营环境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标准和要求,或经营超过保质期大桶水等问题的,要立即责令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依法吊销食品流通许可证。依法严格处置不合格大桶水生产企业,责令企业停止生产,召回问题产品,彻查原因,限期整改;原因未查明,整改未到位,一律不得恢复生产。
关键词:生产经营 水 部署 综合治理工作 食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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