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1号 【正文】
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管理,保护耕地,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 第三条 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耕地占用税。
关键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耕地占用税 土地资源 非农业建设 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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