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中国税务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际电信业务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正文】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北京、西藏、宁夏、青海省(区、市)国家税务局: 经研究,现将国际电信业务有关营业税问题明确如下:
关键词:国际电信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 营业税 地方税务局 计划单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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