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财会学习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正文】
摘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财税[2008]130号文明确,非居民企业预提所得税的计算不予扣除相关税费支出,自2008年1月1日起执行。
关键词: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 非居民 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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