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孵化器与创投合作对创业者进行的管理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创业者拥有比孵化器和创投更多的内部信息。运用两位委托人和一个人的委托框架,将孵化器与创投之间的互动行为引入管理问题,探讨创业者的信息是否披露、孵化器与创投是否合作以及两者管理性质对孵化器与创投合作管理的影响。研究表明,创业者是否真实披露其私有信息、孵化器与创投是否合作以及孵化器与创投的管理行为的性质都会影响两者投入的管理成本。不论创业者是否披露其私有信息,孵化器与创投不合作时的管理成本都高于合作时的管理成本;当创业者不愿意披露其私有信息、创投与孵化器不合作时,替代性质的管理成本高于互补性质的管理成本。
关键词:科技企业孵化器 创投 创业者 私有信息 信息租
单位:天津大学管理学院 天津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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