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海外文摘 >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认定标准 【正文】
摘要: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涉案债务是否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是判断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的重要标准。法官应根据对“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通常理解,谨慎运用自由裁量权,结合多方面因素综合予以认定,并合理分配举证责任,妥善把握利益平衡。
关键词:夫妻共同债务 家庭日常生活需要 民间借贷
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 浙江台州3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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