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期刊 > 海外文摘 > 执行信息公开的基本逻辑 【正文】
摘要:执行信息公开应遵循公开原则与权利平衡原则自不必言,公开原则是指执行信息应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权利平衡原则是指在执行信息公开的同时,应最小限度的限制当事人的权利。前述原则为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指导,在坚持两个原则的前提下,立足信息公开目的,结合信息来源,梳理信息公开基本逻辑,可以为执行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理清思路。
关键词:执行信息公开 目的 范围
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 浙江台州3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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