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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办公室评优工作8篇

时间:2022-08-28 09:51:12

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医院办公室评优工作,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医院办公室评优工作

篇1

第一条

为使医院开展的合理化建议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全院职工立足本职岗位,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医院管理水平,促进医院各项业务的发展。根据医院“人人参与,群策群力”的精神,并结合医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合理化建议,以医院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为中心,围绕医院各项工作的质量改进和成本控制、流程改造、服务改进、创收增效等方面内容进行,内容要求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医院设立合理化建议工作小组,院长直接领导,由院办公室、医务科、财务科、护理部、后勤保障科等科室人员组成,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院办,负责合理化建议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制度制订、征集整理、总结评优、考核、协调和解决合理化建议工作存在问题等工作。

第四条

合理化建议工作小组下设评议工作组、负责调研建议的效益性、可行性,提出建议是否实施及建议执行部门意见,并将评议意见反馈给建议人,具体工作由院办牵头。

效益评估工作组由财务科负责,具体负责检查建议落实情况及产生的效益评估工作,负责每季度向工作小组汇报评估情况,并提出奖励建议。

第三章

征集评议

第五条

合理化建议和征集方式采取网上征集、书面征集二种,建议可以是个人或集体名义提出,所有建议必须有署名。征集点有:医院门诊大厅设有院长信箱,建议者自行填写后放入箱内,也可直接交到院办公室。

第六条

建立评议反馈制度,及时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评议,并将每一条建议的意见反馈给建议人,具体流程如下:

一、建议评议:评议工作组从效益性(包括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议,效益性、可行性双高项目优先采纳;其次是可行性高、效益一般项目;第三是效益高、可行性一般的项目;效益、可行性双低项目或建议没有具体操作方案的一般不予采用,或重新调整后重审,属于以下几种情况的不作建议:

1)抱怨、投诉;

2)夸夸其谈,无实质内容;

3)只提出现象而无具体实施方案;

4)所提事项已经在实行或正在改善;

5)其他人已提过重复的;

6)针对个人及私生活的;

7)无署名的;

二、提出意见:评议工作组提出采纳与否及具体落实实施部门的意见,对建议的采纳与否具体分为采纳、继续调研、暂缓采纳、不采纳、不作建议、转相关部门六类。

采纳指效益性和可行

性较高并在近期可实行的建议;继续调研指建议较为复杂短期内不能确认的建议;暂缓采纳指建议较好但目前实施条件尚未成熟的建议;不采纳指效益性和可行性较低的建议;不作建议指符合项目评议不作建议的几种情况中其中一种的建议;转相关部门指职工对本科室提出的建议和建议简单但对相关部门起提醒、参考作用,如提报道、文件中有错别字等。

三、反馈:评议工作组应于半个月内将是否实施的意见予以反馈,建议难度大调研时间长的一个月内反溃并通知执行部门实施。

篇2

为增强办公室工作人员的组织纪律,强化内部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全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整体素质,根据桐梓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请假制度

一、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有事临时外出,必须请假。

二、本人及直系亲属婚、丧、嫁、娶等情况需请假的,须按规定经本人申请,按规定天数写出请假条,按事假程序审批,书面请假并经办公室负责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报办公室存档备查,其他情况原则上不准请假。

三、病假须以县级以上(包含县级)医院证明为依据,按允许天数休息。如需住院治疗的人员,须出具医院出具的证明。

四、请、销假制度及审批权限

1.工作人员请假,由本人事先填写《请假条》,办公室责任人根据实际情况签署意见,报领导审批。

2.请假半天由办公室责任人签字批准,请假一天由大队长签字批准,请假一天以上由分管局领导签字批准,并逐级上报依次签字。

3.因故不能在假毕后上班者,须提前办理续假手续,征得分管局领导同意后,方可继续休假。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完善请假手续的,可先电话请假,在假毕后及时完善请假手续。

4.请假人员在完善请假手续后,一律将请假条交办公室负责考勤人员,未完善请假手续及未将请假条交办公室考勤人员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五、办公室考勤人员应如实做好考勤记录,一月一汇总,并将汇总情况及时报出入境大队,考勤纳入出入境大队二级考核。

六、公休假按桐梓县公安局民(辅)警公休制度执行。

考勤制度

一、干部职工必须按颁布的休息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不得早退,否则为不按时上下班。

二、干部职工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职工上下班主动签到,如果不签到又不说明理由的,按旷工处理。职工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必须向办公室说明出差、下乡、外出办事的地点和事由。

三、干部职工均实行考勤制。考勤由办公室统一负责,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并将考核情况通知其所在单位。

四、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迟到早退。职工迟到、早退、病假、事假、旷工情况纳入年终考核,作为年终评选先进个人和核定年终达标奖的主要依据。

五、办公室负责做好职工节假日加班、夜间值班的登记工作,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备案。

工作纪律

一、坚决服从领导,听从领导安排。

二、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服从单位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三、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文件资料。履行职责,加强防盗、防火等安全工作。

四、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准迟到、早退、缺席,有事需向分管领导请假;手机一律关机或调为震动,无特殊情况不得打、接手机。

五、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严禁玩游戏、下载电影、进行网上购物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衣着得体,干净整洁。进入工作岗位,不许穿拖鞋、异装;保持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用品的整洁。

七、不得无故串岗、聚众聊天谈笑、争执吵闹、高声喧哗。

篇3

一、xxx局全体人员必须自觉遵守机关工作时间,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不擅离职守。

二、严格签到制度。不准以言代签或他人代签。迟到者局办公室予以登记。

三、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必须经领导批准,不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岗。一般干部职工请假半天,由本股股长批准;1天由主管副局长批准;2天(含2天)以上由局长批准。股长请假由主管副局长或局长批准;副局长请假由局长批准。假期期满后,及时向批准领导报告并销假。

四、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要认真办理公务,提高工作效率,上班时间不准办私事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局长、副局长应定期不定期地对股室的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进行检查或抽查,建立记录,作为评价股室和个人工作的参考依据。办公室每月汇总颂一次各股室的出勤情况。

六、局机关组织召开的会议和学习等集体活动,无故缺席者按旷工处理。

机关考勤管理制度

一、签到制度

1、为加强机关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机关工作人员和工作会议,实行签到制度。

2、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15分钟内到签到处签到,不得由他人代签。超过15分钟到岗上班的为迟到,在规定下班时间前15分钟下班的为早退。超过30分钟到岗,提前30分钟离岗的,中途溜号或不签到者为缺勤,无故未上班者为旷工。工作人员出差、开会、请假的应告知办公室。

3、机关会议或其它工作会议,由办公室负责签到,无故迟到10分钟以上的为迟到。

4、签到记录由办公室每月汇总,作为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之一。

二、值班制度

1、为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和安全防范工作,保证机关内部工作的连续性,实行机关工作人员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按规定作息时间以天为单位,每天为一班,节日值班另行安排。

3、值班人员职责:(1)接待到局机关联系工作人员和来访者,并根据情况介绍给相关股室或领导;(2)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根据领导指示进行办理;负责当天的考勤签到工作;(4)认真填写值班日记,并做好移交工作;(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值班人员要增强责任心,按照上班时间提前到岗,值班时要坚守岗位,不得随意离岗或脱班,因故需要离岗时应自行确定代班人,否则视为旷工。

5、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将外来人员引见给领导。

6、值班人员要做到举止文明、仪表整齐,并保持值班室整洁卫生。

7、值班制度由办公室负责抓落实。

三、请销假制度

1、领导干部请销假要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文件执行。领导干部离开或因事、因病请假均应填写《领导干部请假审批单》,按规定经领导批准后及时报备。局正职领导请假需经政府分管领导和市长同意后批准;副职领导请假需经局长同意后批准。

2、工作人员请假必须填写《干部请假审批单》。请假三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请事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8天,超过8天的,从第9天起,其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按日减发。请病假应有市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需请长假的,须有定点医院主治医生证明,患急病的必须及时托人联系请假。

3、干部职工一年旷工超过3天,事假累计超过8天,病假累计超过45天的,原则上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4、申请公休假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办理,但一年病假时间累计超过45天的,事假累计超过本人可享受的休假时间,当年不再享受休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不能分期或跨年度使用。

5、干部职工请假超过3天以上,请假期间内的工作,有关股室应作统筹安排后报分管领导,并做好交接工作。

篇4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作息时间的有关规定,根据需要可实行上下班签到(不定期抽查),做到正常出勤,严格考核。

2、迟到、早退罚款 50 元/次,旷工罚款200元/次,从当月的附表工资中扣除。

3、设立干部职工去向公开牌。镇属干部应当面或电话向组长及办公室报告去向,并由办公室在去向牌上公布。没有报告的,视为旷工。提供虚假报告的,当月附表工资为零,并影响年终奖一个月。发生两次者,取消中心组工作权利。发生三次及以上者,调离本镇。组长及办公室有包庇行为的,一并处理。

4、正常在机关上下班的考勤由办公室负责,中心工作或其他分组工作由各组组长负责,并由办公室进行每月汇总并于下个月10号以前张榜公布,作为年度考核依据。

1、成立镇学习领导小组,负责制订学习规划,安排学习内容,检查学习情况。凡党委、政府召开且必须由机关工作人员参加的各类会议及组织的各项学习均实行点名考勤,分月统计,因故不能按时到会者须提前向组长请假,未经请假,擅自缺席或迟到的,按考勤制度处罚。全年无故旷会2次以上者,取消年终考核评优资格;无故旷会4次以上者,取消年终考核称职资格。

2、干部、职工学习坚持自学为主,集中为辅的原则。机关集中学习原则上每周一次,时间定为每周一上午。若遇特殊情况而变动时间的,办公室应提前1天出通知。参加各类会议和集中学习,都要专心听,认真学,重要的会议和学习都要作记录。手机要调成振动、静音或关机状态,每响铃一次,罚款50元,接电话尽量到会场外。

3、鼓励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各种形式的学习,除组织人事部门安排的专门调训外,凡获得组织人事部门承认学历大专文凭的凭有关依据奖励600元;获本科文凭的奖励800元;获本科以上文凭的奖励1000元。除此以外不再报销任何费用。

4、被处罚情况每月公布一次,时间不迟于下个月10号。没有被处罚人员则公布本月无违反学习、会议纪律情况。

1、努力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任务,做到年初有计划,日常有成效,年中有小结,年底有总结。

2、积极参加乡里统一安排的中心工作和突击任务,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3、坚决服从组织和领导安排,一般工作人员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第一次扣除一个月附表工资,并影响一个月年终奖;第二次不服从安排的,自动脱离中心组工作;第三次不服从安排的,调离本镇。班子成员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除200元/次,从当月附表工资中扣除。

4、干部职工在工作中要相互配合、协调。不推诿、不搪塞、不乱表态。重大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多提合理化建议。

5、干部职工上班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上网聊天、看电影、打游戏、炒股、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任何时候不得在办公楼打牌、赌博。否则当月附表工资为零。

6、任何干部职工在镇政府机关院内必须佩带岗位胸牌,否则按50元/次进行处罚,从当月附表工资或年终奖中扣除。

7、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特殊情况下不能超过3小时。停机不能超过24小时。领导打电话不接,过后又没有及时回复的,按50元/次进行处罚,从当月附表工资或年终奖中扣除。

1、政府公章由党政办公室保管、使用,并对公章使用情况做好登记。

2、公章管理实行登记与审批相结合制度。凡是以政府名义签订合同、协议,颁发奖状、荣誉证书等重要事项用印必须请示镇党委书记、镇长批准同意后方能用印;一般事项(如户口迁移、有关证明、民政救济、

计生文书、报表;各种上行报告、各村、部门单位向上呈报的请示报告等)用印,经各分管领导同意批准后,由党政办主任审核同意,方可用印。凡可用党政办公印章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党政办室公印章。3、印章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用印制度,对不符合用印规定的,有权拒绝用印。

4、政府公章原则上不准带离办公室。如确因工作需要外借使用的,请示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同意后,填写《公章外借使用登记表》,经党政办主任审核方可带走。公章外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5、发现一起违反公章管理制度的,处罚分管办公室领导、党政办主任及相关责任人200元,从当月附表工资或年终奖中扣除。

1、各项财政性资金收支,非财政预算外收支等必须按有关规定实行分类预算管理和政府调控制度。

2、因公出差或开会按上级文件规定报销差旅费(已由召集开会的单位全额列支的不能再报销),上级安排须凭上级文件方可报销。各种公费培训、外出参观、考察、学习一律要经书记批准,方能外出和报销差旅费。

3、报销发票须由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和书记、镇长审批。重大资金的调度使用须经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同意才能开支。每月10日前,必须完成上月发票签字程序,过期不再报销。每月15日前,出纳与财政所必须结清上月账务,否则处罚责任人200元/次。特殊情况除外。

4、财务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及时准确地做好财务收支、结算、报表工作。根据领导安排及时扣除违规干部职工的罚款,因工作疏忽造成不能扣除的由责任人员代缴。

5、看望患病或受伤住院的干部、职工和老干部、老党员,每人次开支不超过 500元,干部、职工直系亲属病故其开支每人次不超过 1000元。

1、所有招待餐原则上一律在镇食堂安排,党政班子成员才能安排招待餐,因特殊情况需在外就餐的必须经镇长批准。

2、招待标准。凡来我镇检查指导工作的上级领导及工作人员,没有隶属关系而来我镇联系工作的其他单位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确需招待就餐的由分管领导安排,招待标准控制在30元/人内。凡未经镇长同意在外用餐的,均由招待者自负,一律不予报销。来镇办事的村干部3人以上可以安排就餐,需招待就餐的由分管领导安排,招待标准控制在20元/人以内。(上述招待标准不包括烟酒。)凡是超出招待标准所产生的费用由后勤人员负责,财政一律不予报销。

3、上级来人到我镇执行阶段性工作任务2天以上,只招待两餐,其余吃工作餐。本镇各种会议除党代会、人代会和年终总结会按有关预算核定标准开餐外,其他会议原则上中午在镇食堂开工作餐,因故未能开餐的,对参会的村干部按每人次20元的标准发放误餐补助。

4、外出采购由各组组长到党政办报计划,分管机关事务的领导审核后报镇长审批。

5、干部职工因公需安排住宿由镇长审批。

6、以上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1、书记、镇长可以单独派车,其他班子成员因公可以派车,需镇长审批,一般干部原则上不单独派车,特殊情况下由分管领导报镇长审批。

2、严格控制租车,确需因公租车必须经镇长同意。

3、按照“谁用车,谁负责”的原则,由用车申请人全额垫付用车的加油及过路过桥费用。

4、落实车辆管护责任,日常管理工作由驾驶员负责。

1、干部、职工有事须向组长请假,三天以上(其中病假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证明)由镇长批假。党政领导向书记请假。请假须写请假条,特殊情况可以事后补请假条,没有补请假条的视为旷工,并写明请假天数、理由,由相关领导签字同意后交办公室考勤和存查并于下月10号以前张榜公布。

2、实行轮流值班制。值班期间须24小时在岗,因故不能参加值班的可与人换班。未换班,轮流值班又不到岗的,每个工作日作旷工两天论处。

3、工作人员全年累计请事假15天(含15天)公休假除外,病假30天(含30天)或超假3天,或旷工3天取消年终评优资格,扣除一个月的补助工资并影响一个月年终奖金。旷工或因公出差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5天,不满15天的,或全年累计旷工15天,除扣除半年(6个月)的补助工资和奖金外,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同时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予以辞退。病假全年累计超过30天者按实际天数扣除其他补助和奖金,只发放相应基本工资和生活补助,并取消年度评优资格。特殊情况,集体研究。

4、机关工作人员休探亲假、婚丧假、产假、公伤假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但须坚持报告审批制度。

5、以上规定与上级有关规定相冲突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1、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单位或群众)来电话或来访时,由所问到的第一位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对询问事项负责办理或协助办理的责任制度。

2、 对来访人和来电话所反映的属于责任人本职工作范围的事项,若手续完备,应立即办理或解决,若手续不完备,应书面一次性告之其办事机关的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不要让群众多跑或白跑。当时不能办理或解决的,应向反映人讲明办理或解决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答复。

3、 对来访人或电话所反映不属于责任人本职工作范围,而属于镇属其他部门工作范围的事项,应转交给相关单位负责办理(必须交办到责任站所长或分管领导手中)。

4、 对来访人或来电话所反映属本镇工作范围外的事项,应向反映人说明情况,并向反映人指明向哪个部门反映或投诉。

5、 首问责任人因未履行首问责任,或因回避、扣压或忘记向主办人交待清楚,一经举报核实,当月附表工资为零,并影响一个月年终奖金。发生两次者,取消中心组工作权利。发生三次及以上者,调离本镇。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还要给予组织纪律处分。

1、奖励

(1)、凡本镇干部职工为本镇工作发表文章在中央、省、怀化市及洪江市级媒体的,分别按稿费金额的10、5、3、1倍给予奖励。没有稿费的,分别按1000元、500元、300元、100元/篇的标准进行奖励,专题报道及头版的,再加倍奖励。奖励由本人提供依据,报办公室统一登记,年终统一发放。

(2)、对

招商引资和为镇级财政增加可用财力的有功人员按有关政策实行“一事一议”奖励。2、处罚

(1)、对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影响全镇工作的行为人,视情节处以500-1000元罚款。

(2)、因违法违纪受到法纪处分的,根据处分结果视情节处以1000-5000元罚款。

(3)、镇机关干部在工作期间、工作场所或公众场所吵闹,影响他人正常工作,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对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4)、对不安心本职工作岗位(含分组驻村工作岗位),从事本职工作岗位外的事务而影响本职工作正常有效开展或从事与公职身份不符的活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法纪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制裁。

篇5

查字典原创投稿

县人民医院关于开展“三送三帮”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纵深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县委“千名干部下基层开展‘三送’促和谐”活动要求和市、县卫生局组织开展“送政策释民惑、送温暖聚民心、送服务解民难,县直医疗机构和医疗专家对口实施医疗技术帮扶、卫生人才帮扶、资金设备帮扶,让优质医疗资源进乡镇、进社区、进农村的‘三送三帮’”活动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统筹城乡的原则。充分发挥我院的人才、资金、技术、设施等资源优势,各尽所能,想方设法,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的提升贡献力量,从而实现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

2、强化服务的原则。全面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全院职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在深入调研中提高自我、在解决问题中转变作风,真正达到干部受教育、群众得实惠的目的。

3、分类指导的原则。紧紧围绕医院的工作职能和业务性质,确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联系帮带对象和目标任务,注意找准发挥作用的结合点,开展针对性地帮带活动。

4、解决问题的原则。结合发展实际,着力查找影响和制约卫生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为帮扶单位解决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努力办成一批好事、实事。

5、推动发展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县卫生重点工作,重点从机制创新、项目建设入手,帮助基层单位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狠抓落实,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提速、提质、提效作出贡献。

二、成立组织机构,加强组织领导。

三送三帮”活动,是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利于使全县卫生系统广大干部深入实际,准确掌握基层实际情况,进一步密切党群血肉联系;有利于提高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促进医患关系的和谐,为了使此活动的开展取得实效,特成立三送三帮”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医疗专家帮扶组。。

1、 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刘 “三送三帮”活动办公室

组长;成员:

医疗专家帮扶组

组长;

成员: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利用会议、宣传栏、板报等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使全院职工充分认识开展“三送三帮”活动的意义、目的和要求,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发动到位、帮扶对象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四、活动时间:20xx年1月至20xx年12月。

五、帮扶对象:木兰卫生院、屏山中心卫生院、大由卫生院、龙岗卫生院、洋地卫生院、横江中心卫生院。

六.实施措施

1、落实帮扶,务求实效。我院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求真务实,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原则,制定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以解决目前农村卫生院医务人员匮乏,技术力量薄弱,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问题。扎实有效开展帮扶活动,不断提高农村卫生院卫生技术服务水平。

2、实施人才帮扶。

(1)选派若干名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临床经验丰富的医疗专家到结对医院支医。医疗专家定期到帮扶医院坐诊,帮助帮扶医院完善管理制度、传授管理经验和为帮扶医院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讲课,帮助结对帮扶医院培养骨干技术力量,提高业务水平。

(2)工作期限。对口支医工作期限为一年。

3、实施医疗技术帮扶

(1)免费接受帮扶医院医疗技术人员业务进修,培训医疗技术业务骨干

(2)医疗专家组指导帮扶医院开展工作,对特殊病例义务会诊

(3) 定期为帮扶对象的医务人员进行业务讲课,提高医疗理论水平。

(4)帮扶结对医院开展一项实用技术。

(5)到帮扶医院寻回坐诊。

(6)到帮扶医院所在圩镇、集市、村等开展巡回义诊活动,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医疗保健服务。

4、结对帮扶科室,开展对口帮扶活动。

妇产科―――大由卫生院

骨 科―――龙岗卫生院

内 科―――屏山卫生院

外 科―――珠坑卫生院

儿 科―――洋地卫生院

急诊科―――横江中心卫生院。

七.有关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要充分认识“三送三帮”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三送三帮”工作的组织领导,迅速采取行动抓好落实,确保“三送三帮”工作的顺利实施。

2、认真组织结对,切实搞好帮扶。认真安排好帮扶结对工作,认真落实为帮扶医院实施人才帮扶、医疗技术帮扶。帮扶组至少组织一次乡村义诊、帮扶一项实用技术、举办一次业务讲课、开展一次上门随访,帮助一个贫困病人、开展一次健康宣教。

篇6

一、成立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陈永雄

副组长:谢日升

成 员:谢文强、王岸、曾凡航、李育群、邹彩凤、

廖 剑、黎思财、何荣龙、严天琳及医共

体负责科教培训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总院科教科。

主 任:谢日升

副主任:严天琳、何荣龙

秘 书:李春妤

二、培训组织:在医共体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医共体总院科教科负责制定年度业务培训、考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培训形式:根据医共体成员单位工作需要,安排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专题讲座、短期培训、进修、远程培训等学习。

三、培训内容:以卫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诊疗常规以及新项目、新技术推广、中医诊疗操作规范、医疗核心制度等以中医药知识为主的培训。

1、基础培训,包括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的三基培训。

2、知识更新培训,包括以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新技能为主的四新培训。

3、全科医学知识培训,学习全科医学基本概念和全科医学服务模式,掌握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适宜技术。

4、中医特色康复技术,以基层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为主。

5、中医药知识。

四、人员范围:阳春市中医院医共体成员单位医、药、护、技人员

五、时间安排:原则上每月至少举行一次,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可增加培训次数。

六、培训考核:培训采取签到制,参加学习的医务人员不得无故缺席,如因工作需要或家中确有急事要按规定请假,学习中认真听讲,遵守学习纪律,不得随意走动或接听电话,并做好笔记。培训结束后以考试形式进行效果评估,并存档,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七、继续教育管理:医共体成员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需按要求完成专业课、选修课和公需课。积极参加总院举办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学习班,选修课由医共体各成员单位自行录入单位自管学时,公需课自行在华医网学习。每年12月31日前,各成员单位负责继续教育的人员负责将各自单位当年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汇总给总院科教科。年度对成员单位考核,参加继续医学教育学习班的参与率。

篇7

一、工作纪律:

1、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工作安排。

2、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和下班。

3、支行机关人员,要求每天早8点准时到二楼会议室点名。

4、基层营业单位,必须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

5、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和大声喧哗。

6、营业期间不准吃零食、打瞌睡,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7、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8、听到办公电话铃声时,应主动接听,以文明礼貌用语对答,并耐心细致地回答或解决对方提出的问题。

9、在全行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面对客户的员工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该客户的业务办理全程负责,并记录工作日志,把接待的客户和所办理的事项和结果记录在案,以备客户监督。

10、按时参加支行通知的各项工作会议,不准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

11、会议期间必须关掉手机和呼机,不准随意走动,专心致志开会,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12、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推拖和延误。

二、仪容仪表:

1、上班期间必须身着工作装,佩戴工号牌,并按支行通知统一更换季节工作装。

2、着装要整洁,谈吐要文明,举止要大方,修饰要得体,不许留怪发,男士不蓄长发。

3、接待客户要面带微笑,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全行员工无论何时何地,一切言行不得损害农行整体利益和形象,更不能干出与农行利益相违背的事情。

三、环境卫生:

(一)营业场所

1、要求每天班前清扫、班后清理,从不间断。并做到每周一次大扫除。

2、营业厅前行名、行牌,经常擦拭干净,保持清新醒目。宣传条幅悬挂整齐,定期更换。每天班前要清洗门窗、清扫地面,保持清洁卫生。

3、营业厅内整齐清洁,物品放置统一有序。要求地面无纸屑、无果皮、无痰迹、无灰尘,墙壁清洁卫生。

4、营业柜台整洁无灰尘,柜台玻璃明亮洁净,便民设施齐全完好,摆放到位。

5、办公桌上保持整齐有序,办公用品设施整齐划一,不准摆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室内不准堆放私人杂物。

6、大堂经理或导储员要时时清理营业厅环境卫生,为客户提供清新整洁的办公环境。

7、各营业网点其它场所要求定期清理,保持整洁,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支行机关

1、划清责

任区,明确责任人,保证支行机关干净整洁。

2、机关大院内、门前、门洞保持干净卫生。每早8点前整理完毕。

3、厕所内要经常冲洗,保持清新无味。每晚7点清扫干净。

4、楼道、楼梯及办公室,由当天值日部室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5、灶房、餐厅保证无蝇、无鼠、无灰尘、无病菌,确保全行员工有一个健康的就餐环境。

6、自行车、摩托车全部整齐放入车棚,不准随便停放在大院和门洞内。

7、机关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外来车辆由门卫人员安排车位,要规划有序。

8、垃圾要与环卫队达成协议,定期清理,堆放垃圾要到位。

9、机关职工住宿区,由办公室安排责任人,要保持清洁卫生。

四、出勤规定:

1、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请假应在事前由本人亲自填写请假条,按规定程序报批,批准后留存主任处或办公室备案。

3、病假凭有效证明可准予病假(可出具证明的医院是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

4、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审批权限:一般职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本单位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单位主任签注意见后报支行分管行长批准;副主任请假,2天以内的由本单位主任批准,2天以上由本单位主任签注意见后报支行分管行长批准;主任请假,3天以内的由分管行长批准,超过3天由分管行长签注意见后,报行长批准。

6、销假:假期满后,应及时到主任处或办公室销假,并严格记录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7、基层各单位务必在次月3日前将本单位的考勤情况报回支行办公室备案。

五、处罚办法: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使全行上下形成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维护全行整体形象,对违规违章行为决不姑息,严肃处理。

1、成立监督检查组,由分管行长牵头,综合办公室负责。要认真履行督促、检查、登记、考核和处罚职责。

2、对违反《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及运城分行《营业机构规范服务细则》等有关条款者,情节轻微,负面影响不大的罚款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和保证,给予行政警告一次,记入不良档案;对当年累计达3次或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令其下岗待业,停发工资;

另注:凡因酗酒后在机关里滋事、打闹的一律开出公职。

3、上班迟到、早退或缺岗、离岗的给予批评教育,发现一次罚款10元;每月累计发现3次以上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记入不良档案。

4、受到顾客举报或投诉一次的,扣发全年效益工资,累计两次以上的立即下岗直至除名。

5、不能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的,调离原工作岗位直至下岗。

6、工作期间,不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如串岗、玩电脑、干私活、吃零食、举止不文雅、谈吐不文明、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项,发现一次,批评教育,罚款10-30元;累计3

次以上的扣发一个月效益工资;对履教不改的,一律辞退。

7、职工旷工按实际旷工日扣除日工资,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给予除名。

8、不按规定着装或不戴工号牌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环境卫生,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对责任领导罚款50元。

10、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按规定停放,不能严格执行的对当事人罚款10—30元,对管理责任人罚款50元。

11、属督查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管理有漏洞责任的,对分管行长和办公室主任分别罚款100元。

12、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除以上处罚外,并严格执行农银发(2001)153号《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措施:

1、此项工作由分管行长牵头,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每月至少到各营业网点督查一次,并出榜公布,按季度进行通报。

3、开展“评优选差”活动。年度终了,支行根据工作记录评出作风过硬,举止文明,遵规守纪的员工,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有违规违纪行为记录者按次数进行排队,实行“末位淘汰”,作为下岗分流对象。

4、聘请社会监督联络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投诉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篇8

一、工作纪律

1.坚决服从组织决定,听从工作安排。

2.严格执行作息制度,按时上班和下班。

3.支行机关人员,要求每天早8点准时到二楼会议室点名。

4.基层营业单位,必须实行上班签到,下班签退制度。

5.工作时间不准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和大声喧哗。

6.营业期间不准吃零食、打瞌睡,不准从事与工作无关事项。

7.不准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8.听到办公电话铃声时,应主动接听,以文明礼貌用语对答,并耐心细致地回答或解决对方提出的问题。

9.在全行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面对客户的员工是第一责任人,必须对该客户的业务办理全程负责,并记录工作日志,把接待的客户和所办理的事项和结果记录在案,以备客户监督。

10.按时参加支行通知的各项工作会议,不准无故缺席和迟到、早退。

11.会议期间必须关掉手机和呼机,不准随意走动,专心致志开会,自觉遵守会场纪律。

12.积极参加机关组织的各项活动,不得推拖和延误。

二、仪容仪表

1.上班期间必须身着工作装,佩戴工号牌,并按支行通知统一更换季节工作装。

2.着装要整洁,谈吐要文明,举止要大方,修饰要得体,不许留怪发,男士不蓄长发。

3.接待客户要面带微笑,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全行员工无论何时何地,一切言行不得损害农行整体利益和形象,更不能干出与本行利益相违背的事情。

三、环境卫生

(一)营业场所

1.要求每天班前清扫、班后清理,从不间断。并做到每周一次大扫除。

2.营业厅前行名、行牌,经常擦拭干净,保持清新醒目。宣传条幅悬挂整齐,定期更换。每天班前要清洗门窗、清扫地面,保持清洁卫生。

3.营业厅内整齐清洁,物品放置统一有序。要求地面无纸屑、无果皮、无痰迹、无灰尘,墙壁清洁卫生。

4.营业柜台整洁无灰尘,柜台玻璃明亮洁净,便民设施齐全完好,摆放到位。

5.办公桌上保持整齐有序,办公用品设施整齐划一,不准摆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室内不准堆放私人杂物。

6.大堂经理或导储员要时时清理营业厅环境卫生,为客户提供清新整洁的办公环境。

7.各营业网点其它场所要求定期清理,保持整洁,为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二)支行机关

1.划清责任区,明确责任人,保证支行机关干净整洁。

2.机关大院内、门前、门洞保持干净卫生。每早8点前整理完毕。

3.厕所内要经常冲洗,保持清新无味。每晚7点清扫干净。

4.楼道、楼梯及办公室,由当天值日部、室打扫,保持清洁卫生。

5.灶房、餐厅保证无蝇、无鼠、无灰尘、无病菌,确保全行员工有一个健康的就餐环境。

6.自行车、摩托车全部整齐放入车棚,不准随便停放在大院和门洞内。

7.机关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外来车辆由门卫人员安排车位,要规划有序。

8.垃圾要与环卫队达成协议,定期清理,堆放垃圾要到位。

9.机关职工住宿区,由办公室安排责任人,要保持清洁卫生。

四、出勤规定

1.工作人员因病、因事等原因在一定时间内不能正常上班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请假应在事前由本人亲自填写请假条,按规定程序报批,批准后留存主任处或办公室备案。

3.病假凭有效证明可准予病假(可出具证明的医院是县级以上医院(含县级))。

4.婚假、产假、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审批权限:一般职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本单位领导批准,3天以上由单位主任签注意见后报支行分管行长批准;副主任请假,2天以内的由本单位主任批准,2天以上由本单位主任签注意见后报支行分管行长批准;主任请假,3天以内的由分管行长批准,超过3天由分管行长签注意见后,报行长批准。

6、销假:假期满后,应及时到主任处或办公室销假,并严格记录登记,否则按旷工处理。

7、基层各单位务必在次月3日前将本单位的考勤情况报回支行办公室备案。

五、处罚办法

为了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促进各项规章制度的顺利执行,使全行上下形成遵章守纪的良好风气,维护全行整体形象,对违规违章行为决不姑息,严肃处理。

1.成立监督检查组,由分管行长牵头,综合办公室负责。要认真履行督促、检查、登记、考核和处罚职责。

2.对违反《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及运城分行《营业机构规范服务细则》等有关条款者,情节轻微,负面影响不大的罚款5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和保证,给予行政警告一次,记入不良档案;对当年累计达3次或情节严重,影响较坏的,令其下岗待业,停发工资;

另注:凡因酗酒后在机关里滋事、打闹的一律开出公职。

3.上班迟到、早退或缺岗、离岗的给予批评教育,发现一次罚款10元;每月累计发现3次以上的要写出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记入不良档案。

4.受到顾客举报或投诉一次的,扣发全年效益工资,累计两次以上的立即下岗直至除名。

5.不能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的,调离原工作岗位直至下岗。

6.工作期间,不能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如串岗、玩电脑、干私活、吃零食、举止不文雅、谈吐不文明、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事项,发现一次,批评教育,罚款10-30元;累计3次以上的扣发一个月效益工资;对屡教不改的,一律辞退。

7.职工旷工按实际旷工日扣除日工资,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时间超过30天的给予除名。

8.不按规定着装或不戴工号牌的,发现一次罚款50元。

9.环境卫生,达不到要求的,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20元,对责任领导罚款50元。

10.机动车辆、摩托车、自行车按规定停放,不能严格执行的对当事人罚款10—30元,对管理责任人罚款50元。

11.属督查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管理有漏洞责任的,对分管行长和办公室主任分别罚款100元。

12.对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除以上处罚外,并严格执行农银发〔2001〕153号《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反规章制度处理暂行办法》。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措施

1.此项工作由分管行长牵头,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2.办公室每月至少到各营业网点督查一次,并出榜公布,按季度进行通报。

3.开展“评优选差”活动。年度终了,支行根据工作记录评出作风过硬,举止文明,遵规守纪的员工,予以物质和精神奖励;对有违规违纪行为记录者按次数进行排队,实行“末位淘汰”,作为下岗分流对象。

4.聘请社会监督联络员,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设置举报投诉意见箱,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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