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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行政年终总结8篇

时间:2022-03-12 20:26:38

人力行政年终总结

人力行政年终总结篇1

我局上半年度综治安全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公路局国省干线公路继续实施“安保工程”和“迎部检”的公路中心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开展“平安龙岩、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以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综治安全工作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内部管理,推动《综治创安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半年来无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各类案件,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面对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各单位领导充分认识综治安全工作在公路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效益、发展的关系,始终把维护政治稳定和抓好综治安全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局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和综治安全一票否决制。继续建立和完善市局、分局、班站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和“三长负责制”的安全管理模式。继续坚持做到综治安全工作与单位全局发展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新、扩、改建工程与安全卫生“三同时”,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半年有初评、年终有总结评比,经常研究和部署综治安全常项工作,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五个提高、五个遏制、五个防止”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

二、强化职工教育,提高管理素质

(一)积极开展各阶段的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以会代训、安全培训、声象教育、图片展览、知识答卷竞赛等,广泛开展多形式的综治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坚持抓好养路工、换岗职工、特殊工种、车机驾驶员、民工队伍的宣传教育和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规避事故的能力,做到严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全力开展“平安龙岩、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福建”工作意见》的精神,全面制定了创建“平安龙岩、平安单位”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分解,推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通过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促进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的建立和专群结合立体治安防控体系的形成,为全面完成公路中心工作和促进单位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年度我局顺利通过当地综治委平安创建的验收,被新罗区综治委列为第一批平安创建达标单位。确保了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和日常创建具体工作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的宗旨意识,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全保卫的新路子,切实为党政领导当好公路综治安全的参谋助手。

(三)全力以赴开展“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根据全省交通系统“四五”普法规划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精神,我局从年到××年,在全市公路系统范围认真组织开展了“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重点涉密人员的“四五”法制教育,及时研究和解决普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加强了安全保卫、保密的自身防范工作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五年来无发生泄密事件和各类案件,有力推进了“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以人为本抓普法教育,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重点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宪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公路法》、《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并突出宗旨教育、“三观”、“三德”教育。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方法,请专家学者到单位进行集中辅导举办普法知识讲座,由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职工作法律知识讲座外,路政部门还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经常性对职工进行与公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辅导,并积极指导路政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行政诉讼的程序,提高路政办事效率,极力为路政依法行政保驾护航。全局干部职工逐步形成了全程学习、全员普法、团队学习的良好氛围。通过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决策能力,促进了路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个人合法权益的能力,较好形成了依法管理,依法治路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普法预期的效果,为改善闽西公路交通环境,推进“平安龙岩、平安单位”创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突出管理重点,落实防范措施

(一)全年综治安全工作突出抓好重点要害部位和事故易发部位的监督管理,认真推行《综治创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到岗。常年突出抓好施工工地、砂石料场、火工用品、车机驾驶、临时用工、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多发路段“黑点”整治、危旧房屋、燃料库、沥青库、标志车间、配供电房、消防、防盗、保密器材及财务室、微机室、机要档案室、现金票证、贵重物品、交通战备等密级资料的安全保卫管理,认真做好单位内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四防工作,全面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保密措施,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二)重抓了各阶段安全专项活动的整治和检查整改。各单位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活动、公路防汛防毁、班站用火用电、防雷安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等各阶段的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开展了高密度、多层次、全方位、经常性的综治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订“三定”整改,切实使“四防”工作落实到位,防范于未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书面提出整改建议呈领导决策时参考,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失管失控导致事故的发生。有重点地加强节庆期间的治安保卫和公路安全巡查以及事故多发路段的“黑点”整治工作,并做好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全面完善公路标志、标线、防护设施。

人力行政年终总结篇2

我局上半年度综治安全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以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纲要》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市公路局国省干线公路继续实施“安保工程”和“迎部检”的公路中心工作,以市委、市政府开展“平安龙岩、平安单位”创建活动为契机,以实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为重点,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综治安全工作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深化内部管理,推动《综治创安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半年来无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各类案件,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面对公路养护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的改革,各单位领导充分认识综治安全工作在公路管理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的思想理念,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效益、发展的关系,始终把维护政治稳定和抓好综治安全工作摆上各级领导的重要议事日程,在全局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和综治安全一票否决制。继续建立和完善市局、分局、班站三级安全管理网络和“三长负责制”的安全管理模式。继续坚持做到综治安全工作与单位全局发展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新、扩、改建工程与安全卫生“三同时”,做到年初工作有计划、平时有检查、半年有初评、年终有总结评比,经常研究和部署综治安全常项工作,并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五个提高、五个遏制、五个防止”为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防范于未然。

二、强化职工教育,提高管理素质

(一)积极开展各阶段的专项整治活动。采取以会代训、安全培训、声象教育、图片展览、知识答卷竞赛等,广泛开展多形式的综治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继续坚持抓好养路工、换岗职工、特殊工种、车机驾驶员、民工队伍的宣传教育和新工人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及各岗位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规避事故的能力,做到严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二)全力开展“平安龙岩、平安单位”创建活动。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平安福建”工作意见》的精神,全面制定了创建“平安龙岩、平安单位”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完善创建工作机制和工作职责、工作要求、具体措施和责任分解,推动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通过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促进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的建立和专群结合立体治安防控体系的形成,为全面完成公路中心工作和促进单位文明建设保驾护航,××年度我局顺利通过当地综治委平安创建的验收,被新罗区综治委列为第一批平安创建达标单位。确保了上级布置的各项安全工作和日常创建具体工作从上到下有人抓、有人管。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的宗旨意识,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全保卫的新路子,切实为党政领导当好公路综治安全的参谋助手。

(三)全力以赴开展“四五”普法宣传教育。根据全省交通系统“四五”普法规划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四个五年规划》的精神,我局从年到××年,在全市公路系统范围认真组织开展了“四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并结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重点人员的“四五”法制教育,及时研究和解决普法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加强了安全保卫、保密的自身防范工作和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的落实,五年来无发生泄密事件和各类案件,有力推进了“四五”普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以人为本抓普法教育,全面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重点组织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及《宪法》、《公民道德实施纲要》、《党内监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公路法》、《安全生产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并突出宗旨教育、“三观”、“三德”教育。采取“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方法,请专家学者到单位进行集中辅导举办普法知识讲座,由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为职工作法律知识讲座外,路政部门还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法律顾问经常性对职工进行与公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知识辅导,并积极指导路政法律文书的制作,规范行政诉讼的程序,提高路政办事效率,极力为路政依法行政保驾护航。全局干部职工逐步形成了全程学习、全员普法、团队学习的良好氛围。通过学法,用法,进一步增强了领导班子依法管理,依法经营的决策能力,促进了路政执法队伍依法行政的整体水平,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单位、个人合法权益的能力,较好形成了依法管理,依法治路的工作格局,取得了普法预期的效果,为改善闽西公路交通环境,推进“平安龙岩、平安单位”创建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奠定了良好基础。

三、突出管理重点,落实防范措施

(一)全年综治安全工作突出抓好重点要害部位和事故易发部位的监督管理,认真推行《综治创安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细化量化、责任到人、到岗。常年突出抓好施工工地、砂石料场、火工用品、车机驾驶、临时用工、锅炉压力容器、事故多发路段“黑点”整治、危旧房屋、燃料库、沥青库、标志车间、配供电房、消防、防盗、保密器材及财务室、微机室、机要档案室、现金票证、贵重物品、交通战备等密级资料的安全保卫管理,认真做好单位内部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四防工作,全面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保密措施,有效遏制各类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二)重抓了各阶段安全专项活动的整治和检查整改。各单位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活动、公路防汛防毁、班站用火用电、防雷安全、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道路交通运输安全等各阶段的专项整治活动,及时开展了高密度、多层次、全方位、经常性的综治安全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订“三定”整改,切实使“四防”工作落实到位,防范于未然。对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书面提出整改建议呈领导决策时参考,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失管失控导致事故的发生。有重点地加强节庆期间的治安保卫和公路安全巡查以及事故多发路段的“黑点”整治工作,并做好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全面完善公路标志、标线、防护设施。

人力行政年终总结篇3

单位年终工作通用总结范文一

在领导的关心、指导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我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己的理论和实践水平,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

1、思想上,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

一直以来,我注重坚持学习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深入学习党的报告、认真领悟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时刻关心我国的民主政治进程,在工作生活中注意摄取相关的政治经济政策,注重学习与工作有关的各经济法律法规,注重经济大环境走向。“新闻调查”、“经济半小时”等栏目都是摄取该类知识不错的途径。通过上述学习,使我坚定了中国民主政治的信念,使自身的政治经济理论素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

一年来,认真学习党的报告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党的建设布局从三位一体到五位一体,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通过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2、业务上,认真学习业务知识,通过理论学习和日常工作积累使我对工作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

工作日变日新,时时需要学习,处处存在挑战。不懂就学,是一切进步取得的前提和基础。在这段时间里我认真学习了业务工作的相关资料,再加上日常工作积累使我对本职工作有了一定的认识,也意识到了做好本职工作的巨大作用。

一年来,在指导老师的带领下,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禁毒尿检培训、电子政务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3、工作上,勤奋努力,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我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党政办工作,一是综治办工作。

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 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驻村干部、经办人,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来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文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从来没有遗漏掉一份文件。

在今后的工作当中,一是要多看一些对工作有帮助的相关书籍,提高工作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勤练多写,提高稿件质量,提高对事件反映的灵敏度,多投稿,更要多学习,多请教,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二是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和日常事务性工作,做到腿勤、口勤。一如继往的踏实工作,任劳任怨,务实高效,不断自我激励,自我鞭策,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自觉维护办公室形象,力争高效、圆满、妥善地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要坚持做到每日记工作日志,并及时总结,找出差距与不足,及时改进。

(二)事业单位考核个人年度总结

在局领导和部门领导的正确带领下,与同事们的齐心协力、共同努力、大力支持与密切配合下,使我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于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力于工作的事不做,对于违法的事坚决不干。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学习方面

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并且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全面提高了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心全意为局里的大事小事服务、处处事事以集体利益为重,增强了责任感和自觉性。在工作中,通过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以及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二、工作方面

1、电话方面:对待上级部门的来电,问清什么事,什么要求,及时向领导汇报。对待北京的来电,问清什么事,都是让他们通过QQ号发邮箱给我,节约了传真纸。对待其他单位或个人来电,问清什么事,礼貌回答,和单位相关的事情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通知开会,每次都是按照领导的要求及时准确地通知. 县(市)上报材料,每次都是先把文件看清楚,准确地回答各县(市)的凝问。

2、接待方面:始终坚持文明礼貌待客,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为单位树立了良好形象。积极做好接待客人的后勤工作,确保客人的食宿和考察等。

3、协助方面:服从局领导和部门领导安排,积极协助文秘、人事等相关工作;其他单位每次使用我们单位的大厅,按照部门领导的安排积极协助,保障了卫生环境,安全等。

4、外出方面:注意自身安全,礼貌问事,仔细听别人讲文件的要求和目的,不知道的事情,及时给相关负责人打电话问清,有效地落实了工作任务。

5,其它方面:实事求是,从不乱说话,乱造谣。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积极及时落实局领导和部门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

(二)全力协助部门领导的工作。

(三)继续加强学习和实践,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沟通能力。

单位年终工作通用总结范文二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关心和正确指导下,政治上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祖国,忠于人民;工作中积极主动,讲求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尽职尽责,团结同事,坚持边工作边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理论素养;求真务实、乐观上进始终保持严谨认真的工作态度,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增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素养。

积极参加省局组织的党风廉政建设的学习,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省的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实践中正确认清职责权限,能够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严格按党章要求,国家公务员法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坚信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始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

二、增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深知我们不管是干哪一项工作如果不善于学习就要落后的道理,能将学习当成是自己必不可缺的任务,利用空闲时间在网上学习新知识新业务,坚持边工作边学习,做到在干中学在学中干,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文件,注重《药品管理法》、《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法》等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使我不仅要从书本上学,从实践中学,还要从身边的同志学,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学习他们的工作方法,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

三、明确职能,及时完成任务

作为直接为管理相对人服务的窗口,不仅要求业务熟练而且要求服务质量高,工作中对药品、医药器械的生产、经营企业的许可和变更,对新药的申请,药品的注册和药品的补充申请以及药品GMP、药品GSP认证、保健食品注册申请,药品委托加工等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申请材料不合的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保证其材料的齐全性和规范性,对行政许可行为申请的受理予以登记,申请材料分类分发,对不能办理的予以说明理由,不推诿,做好首问责任制。催办咨询和有关答复工作做到热情大方,语言贴切,服务周到,答服规范,工作任务明确,精力集中,今年来受理工作人少事多,做到能吃苦,不叫累,多次受到申请人的好评。每月按时向社会公告行政审批受理情况,向局领导和各处室报告当月行政许可情况。不懂就问,虚心向老同志请教,熟悉行政审批受理工作职责,熟练工作流程。

一年来,和同事一起受理了申请材料3327件,在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在思想、学习、工作上都取得了新的进步。不足之处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不透彻,业务技能有待提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业务知识政策法规知识的学习,更好的为人民服务。

单位年终工作通用总结范文三

我叫***,XXXX年3月9日出生,原籍*****,XX年10月入党,XX年6月毕业于*****,获学士学位。XX年参加浙江省公务员考试,被录用为乡镇公务员,试用期一年,工作单位**乡人民政府,XX年9月正式到任,现任职务乡党政办副主任、文书、公安员。

一年来,我热衷于本职工作,严格要求自己,摆正工作位置,时刻保持谦虚、谨慎、律己的态度,在领导的关心栽培和同事们的帮助支持下,始终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提高自我,始终勤奋工作,认真完成任务,履行好岗位职责,各方面表现优异,得到了领导和群众的肯定。现将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严于律己,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政治思想觉悟得到提高。

一年来,始终坚持运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论,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并用以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践。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坚定共产主义信念,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工作积极主动,勤奋努力,不畏艰难,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作出力所能及的贡献。

二、强化理论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作为一名刚踏入社会的大学毕业生,我清醒地看到人生舞台已发生转变,自己又缺乏工作经验,所以只有不断加强学习,积累充实自我,才能锻炼好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一年来,始终坚持一边工作一边学习,不断提高了自身综合素质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刻领会其科学内涵,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报告及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尤其是在今年七月开始的第二批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认真系统地学习了党的基本知识和各种理论著作,进一步夯实了理论基础,提高了党性认识和思想道德素质。

二是认真学习业务知识,始终保持虚心好学的态度对待业务知识的学习。一年来,在指导老师潘乡长的带领下,走村入户,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各种会议,到生产、建筑实地考察,学习了许多农村工作方法,更是直接与群众直接接触,真正做到深入到群众中去。平时,多看、多问、多想,主动向领导、向群众请教问题,机关学习会、各种工作会议都是我学习的好机会。此外,认真参加各类培训,一年来参加了公务员初任培训、禁毒尿检培训、电子政务培训,均以优异的成绩通过考核,熟练掌握了业务技能。业务知识的学习使我在工作上迅速成长起来。

三是认真学习法律知识。作为文书负责办理各种证明,另外作为公安员,更是直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的运用问题。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特点,利用业余时间,自觉加强了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比如计划生育、婚姻家庭、出入境管理、户籍管理、治安管理、禁毒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

三、努力工作,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一年来,我始终坚持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努力,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作好本职工作。由于我乡工作人员很少,尤其是原先负责党政办及综治办的一位同志调走后,我的工作任务更重,现在的工作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党政办工作,一是综治办工作,另外还兼职安全监督员、食品质量监督员、千百办成员等职务。一年的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努力做好服务工作,当好参谋助手:

(一)党政办工作。可以说办公室工作是完全服务性质的工作,既要对外服务,也对内服务,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即嘴勤、手勤、脚勤:在接待群众来访办事时,都能主动询问是否有需要办理的事,遇到办不了的证明材料时能耐心向其解释清楚,或帮其联系驻村干部、经办人,帮其查看档案资料等,使群众能尽快办好手续,树立好政府窗口的形象;在收文发文时,总是用最短的时间把文件送达到各办公室,并及时把领导批阅文件收回归档或传阅到其他办公室,从来没有遗漏掉一份文件;在收集整理资料时,全面、准确地了解各方面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向领导汇报或让领导备查,如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资料准备等;在起草文稿时,能及时认真完成领导交付的任务,一年来完成各种报告70余篇,包括XX年政府工作总结、XX年上半年政府工作总结、人代会报告等文稿。同时在组织会务、后勤管理、打字复印等工作上也尽职尽责,不留下任何纰漏。

(二)综治办工作。主要负责资料整理、报告材料起草、各类报表统计,同时还是公安员、禁毒专管员、安全监督员、综治中心成员。综治办工作任务重、责任大、业务性强,准备的各种资料很多,如z在禁毒工作方面,今年上半年就起草各种报告20余篇,还负责宣传教育、查毒、禁种铲毒、尿检帮教等工作;又如签订责任书方面,年初综治、禁毒、反xx、安全生产等7个方面需要起草责任书。今年上半年还负责整理了四五普法验收材料,接受了综治、安全生产、禁毒工作半年度考核。另外在治安管理、抓赌帮教、纠纷调解等工作上也认真履行好职责,做好份内之事。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成长了不少,但也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首先,在理论学习上远不够深入,尤其是将理论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的能力还比较欠缺;其次,在工作上,工作经验尚浅,尤其是在办公室呆的时间多,深入村里的时间过少,造成调研不够,情况了解不细,给工作带来一定的影响,也不利于尽快成长;再次,在工作中主动向领导汇报、请示的多,相对来说,为领导出主意、想办法的时候少。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会扬长避短,克服不足、认真学习、发奋工作、积极进取、尽快成长,把工作做的更好,为人民群众做的更多,贡献做的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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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平政院 行政法院 行政审判 肃政厅 行政裁判

平政院制度的创立

武昌起义爆发后,各省纷纷宣布独立,政治上的变革为中国人依照自己的意愿建立国家制度提供了条件,行政审判制度也从此开始在中国大地上生根发芽。

1912年1月30日,由时任法制局长的宋教仁草拟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草案》第一次提出了平政院的构想。参议院讨论此草案时认为“国家基本法制定之权属于立法机关,顾虑此风一开有损立法权独立行使之尊严。”①因而未被接受,后由参议院于2月7日组织起草委员会另行起草制定,改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并于3月8日正式公布实施。此约法虽与法制局草拟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法草案》相比有着明显的变化,但是,《临时政府组织法草案》第十四条之内容却被保留了下来,只是将其拆分为两条分别规定。平政院制度第一次在国家根本法中得以确立。

平政院制度在民国之初颇受重视,《临时约法》颁布后不久,3月28日孙中山即在“孙大总统令各都督保护人民生命财产电文”中提出“人民有受……疾苦者许其按照临时约法来中央平政院陈诉或就近向都督府控告。”袁世凯就任大总统后,各项国家制度开始着手设立,平政院制度的创设也随即提上了日程。1912年11月,由法制局所拟定的行政审判法草案出台,计五十九条,交国务院审议。后平政院官制草案数易其稿,1914年3月31日,总统袁世凯《平政院编制令》,并任命汪大燮为平政院院长。平政院制度终于在法律上建立起来。

平政院组织机构的设立

《平政院编制令》出台之后,北京政府即开始着手筹备设立平政院。4月2日袁世凯命令陈述平政院的重要地位:“查行政裁判所之设,东西各国俱有先例,即吾国临时约法亦有行政诉讼别定法律之明文。亟应将平政院从速设置,并参酌旧制,体察国情,于该院设置肃政厅,俾于行政审判之外兼有纠弹官吏之权,期挽颓风而臻上理……”②4月3日任命庄蕴宽为都肃政史。4月15日汪大燮正式就任平政院院长。四月中旬,平政院在国务院内设立临时筹备机构,开始着手筹备。政府各员根据《平政院编制令》的规定纷纷密荐平政院评事及肃政史等员。尽管有每人限制二员的要求,但至四月中旬,保荐名额已逾五十人,而所荐之人既有民国要员,也有前清重臣。至4月20日,定员十六人的肃政史,保荐名额已经超过三倍以上。面对如此众多的候选人,院长汪大燮认为应以“其人之经验常识为用舍之标准”,评事一职应取精于法学之士,而肃政史一职则应取材于前清著名御史。5月7日,人选问题尘埃落定,总统袁世凯命令,任命曾述棨、王瑚、蹇念益、夏寿康、蔡宝善等十六人为肃政史;任命董鸿祎、杨彦洁、邵章、曾鉴、陈兆奎等十五人为平政院评事。5月13日又任命董鸿祎、曾鉴、张一鹏为平政院庭长。5月26日至28日,各评事及肃政史正式就职。

就平政院评事而言,其中有留学经历的有李榘、邵章、马德润、范熙壬等人,而研习过法学或任过司法职者则包括邵章、马德润、麦秩严、曾鉴等人。由此可见,平政院评事中有留学经历者以及研习过法学或任过司法职者均占多数。而在肃政史中,多数人员则为清朝或民国各级官员,如曾述棨任肃政史前为外交部参事,王瑚为清廷湖南民政长,蹇念益为清廷河南财政副监理官、民国众议院议员……。因而,肃政史主要是有丰富政治阅历人士,与平政院评事侧重于司法经验与知识不同,这也印证了平政院长汪大燮之前对于平政院人员的不同要求。

在平政院组织机构积极筹备的同时,相关立法也在加紧起草之中,4月10日北京政府公布《纠弹条例》,5月17日公布《行政诉讼条例》及《诉愿条例》,6月8日公布《平政院裁决执行条例》,6月11日公布《行政诉讼状缮写方法》。在法规基本具备的条件之下,平政院终于向世人揭开了面纱。1914年6月16日,平政院举行开庭礼,但仅系形式上之礼节,并未审理案件。6月23日,平政院第一次开庭,所审案件为直隶霸县知事刘鼎锡被纠弹案。至此,平政院机构终于正式成立并开始运作。

平政院制度的演进

平政院与司法机关权限争议。由于《中华民国约法》及《平政院编制令》对平政院职权的规定较为粗略,而后制定的法规也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因而,平政院开幕之后,在审理霸县知事刘鼎锡及顺天府尹王治馨被纠弹案的过程中,平政院与司法机关的权限争议问题开始显现。《中华民国约法》及《平政院编制令》均规定平政院有审理纠弹案件之权,然而是否涉及刑事审判则未明确。同时《平政院编制令》第一条又明确要求“平政院审理纠弹事件不妨及司法官署之行使职权。”这就引发了平政院与司法机关之间关于权限问题的争执。

平政院认为,平政院是裁判行政官厅及行政官吏的一种特别制度,根据《约法》第八条的规定,平政院有权审理行政诉讼案件,而根据《约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平政院则为审理纠弹事件的机构。因而平政院属于约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审理“行政诉讼及其它特别诉讼”的特殊机构。既然特别设立之审判机关其权限必须超出普通法院管辖之外,因而无需考虑是否妨害普通权力问题,平政院应当有权就纠弹案件进行审理并裁决。而以司法部为代表司法界一方则要求尊重司法独立,认为平政院并非特别审判机关,由于平政院具有行政机关性质,因此不可将涉及司法案件交其审理裁决。况且,当时全国下级审检各厅已归裁撤,如果中央大理院又丧失审理之权,则司法独立原理全然无存。

1914年7月17日,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及《纠弹法》公布。从这两部新法律的内容来看,其变化主要在文字方面,内容上的变化并不大,平政院权限也无变化。但是,同日公布的《纠弹事件审理执行令》第三条规定“应付司法审判之官吏,由大总统特交司法总长,饬管辖该案之检察厅立即向管辖该案之法院提起公诉。”这一规定实质上消除了平政院就纠弹案件刑事范围审判裁决的权力。

尽管《纠弹事件审理执行令》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权限争议问题,然而,无论是《纠弹法》还是《行政诉讼法》对于平政院审理权限范围问题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这也导致平政院与司法机关权限之争难以终结。对于权限问题,此后司法界与平政院仍然存在分歧,各执一词。平政院认为,其所审理的纠弹案件,司法机关仅有决定适用何种刑罚的权力,无权审查其已经认定的事实;而司法界则认为,平政院仅能判定案件是否属于刑事审判范围,其所认定事实不能约束法院。这种有关平政院审判权限的争论一直持续到1916年6月肃政厅的撤销。

肃政厅的撤销。1914年《平政院编制令》所设计的平政院是一个混合机构,一方面平政院握有行政诉讼审判权,由平政院评事组成审判庭行使,另一方面平政院又拥有监督、弹劾官吏的权力,由肃政厅(由肃政史组成)行使。肃政厅的设置在《临时约法》中没有规定,民国初年创设平政院制度时,最初草案中也并无肃政厅的设置,但是在后几稿中开始有类似机关监察厅的规定,最终《平政院编制令》中则提出肃政厅的设置,行使监察、弹劾官吏的权力。袁世凯对肃政厅及肃政史寄予厚望,1914年5月26日,在肃政史觐见总统袁世凯之时,袁说:“国家之败由官邪也,故历代皆设言官以纠正之,法良意美,治国者所当取法。吾国自入民国以来,仕途庞杂极矣,特设肃政史一官冀有所补救。”③当时舆论认为,肃政厅乃是对前清都察院的摹仿,肃政史即左都御史的变相。平政院成立后,肃政厅也开始履行职责,各肃政史开始纠弹各级官员,其中包括诸多民国要员,如梁士诒、许世英、杨度等,肃政厅在肃清吏治方面起到了一定的效果。1915年12月袁世凯称帝,三个月后帝制失败,民国重兴,在此期间,同所有其它政府机构一样,肃政厅仍然正常运作。1916年6月,袁世凯病故,黎元洪就任民国总统,此时因复辟帝制,袁世凯为国人所忿,与其相关的法律、制度都开始着手修改、裁撤。因肃政厅的设置与袁密切相关,因此其命运也已经注定。1916年6月29日,总统黎元洪命令,恢复《临时约法》的效力,废止《中华民国约法》,由于肃政厅为约法中规定的机构,因此同日命令裁撤平政院所属之肃政厅。随后7月6日《纠弹法》被废止,肃政厅被撤销。肃政厅撤销后,此前已经交予其审理的案件如何处理有待明确,1917年1月11日,经平政院呈请,总统黎元洪指令:“未结各案系在纠弹法废止以前交审,应仍由该院从速审结。”④平政院对未结纠弹案件的审理一直持续到1917年。肃政厅被撤销之后,平政院即从一个兼有行政审判和官员弹劾权的混合权力机关,转变成了一个专门负责行政诉讼的行政审判机关。

平政院的裁撤计划。1923年10月8日,国会三读通过《中华民国宪法》案,10月10日宪法会议正式公布此案,历时十余年几经波折的《中华民国宪法》终于出台。随即政府开始着手实施宪法。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法院依法受理民事、刑事、行政及其它一切诉讼;但宪法及法律有特别规定者,不在此限。”这实质上取消了平政院制度,因而,平政院的裁撤也提上了日程。10月18日,总统曹锟裁员命令。遵照此令,各机关开始着手裁撤,平政院的裁撤问题,也在此时提出。国务院在内阁会议中提出裁撤平政院、侨工局、经济调查局、政治讨论会、统一委员会、外交委员会、蒙疆委员会等骈枝机构。11月29日,裁员令正式公布,规定:“除平政院应依法办理外,如统一善后委员会、政治善后讨论会、京兆河道管理处、运河工程局、水路测量所、毛革改良会、蒙藏招待所、办理接收库恰事宜处、西北国道筹备处、驻欧航空委员均着一并裁撤”⑤。平政院因《中华民国宪法》中行政诉讼审判权归属于普通司法机关的规定被列入裁撤机构名单。但是在当日内阁在讨论裁员问题时,对平政院职权问题作出补充决议,议决“在法律问题未解决以前,所有行政诉讼仍归该院承受办理。”⑥后因法律条件一直未具备,平政院的裁撤被搁置起来。1924年11月,曹锟下台,段祺瑞临时执政,随即废止《中华民国宪法》,宪法既无,平政院裁撤问题自然终结,平政院因宪法而生之裁撤问题终以平政院保留而尘埃落定。

平政院的终结与行政法院的成立。平政院裁撤问题解决后,继续履行其作为行政诉讼审判机关的职责一直到1928年北洋政府的终结。1928年6月8日,北伐军攻入北京,京中机构自行解散,随即国民政府派员接收北京各机关,平政院也自然终结。平政院终结后,中国行政审判制度的第一次实践也宣告结束。但行政审判制度在中国的实践并没有停止不前。1928年10月20日国民政府颁布《司法院组织法》,其中设立了专门负责行政审判的行政审判署。1928年11月,国民政府修改《司法院组织法》,将“行政审判署”变更为“行政法院”,确立了行政法院制度。1932年11月17日,国民政府颁布《行政法院组织》及《行政诉讼法》,1933年6月2日,国民政府任命茅祖权为行政法院院长,23日,行政法院成立。行政法院时代正式开始。

结语

平政院制度是大陆法系行政裁判制度在中国的第一次实践。平政院制度首先是对大陆法系行政裁判制度的效仿,因而平政院主要职能在于审理行政诉讼。同时,在传统监察思想的影响下,平政院内部又添设了一个职掌纠弹官吏的机关:肃政厅。这种开创性的设计,使得平政院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不同于当时其他国家的行政裁判制度。从实际效果来看,这种中西合璧的制度无疑是较为成功的,一方面,平政院从1914年到1928年间审理了数百件行政诉讼案件,切实起到了救济人民权利,防止违法行政的作用。另一方面,肃政厅在其存在的两年多的时间里,纠弹了诸多官员,有效发挥了监察吏治的作用。

不过平政院制度毕竟是一种创新,所以在制度设计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缺陷。从纠弹程序来看,根据《纠弹法》的规定,肃政史纠弹官吏必须向大总统呈请审查,再由大总统交由平政院审理。在这一过程中,大总统即拥有是否纠弹官吏的决定权。因而肃政厅难免为人所诟病,被视作是总统袁世凯实现专制的工具。另一方面,平政院的纠弹职能,虽然主要是对中国传统监察制度的继承,但也同时融合了西方法律思想,纠弹案件必须经由平政院通过司法程序审理决定,而非将决定权完全交予一般行政机关。平政院审理纠弹案件,需要就被纠弹官吏应交惩戒或交司法机关审判作出裁决。因而必然会与司法机关的刑事审判权产生冲突,引起两个机关之间的权限争议。正是肃政厅的这些缺陷再加上其与袁世凯的关系最终导致了被撤销的命运,而并非因其效果不佳。

而在行政诉讼方面,此一制度基本是对外国行政裁判制度的效仿,并无太多的本土因素。平政院行政诉讼制度的创新主要集中在肃政史提起行政诉讼的规定中。虽然这一规定的出发点可能主要与监察吏治有关,但在客观上却对保障人民权利具有极大意义,在人民法律意识薄弱,法治刚刚萌芽的当时,具有重大价值。不过可惜的是,伴随着肃政厅的撤销,这一创新规定尚未实施就失效了。尽管这一规定使得行政诉讼制度具有了一定的中国色彩,但于行政诉讼制度本身并无根本影响,只是对国外成熟的法律制度加以微小修改而已,因而平政院行政诉讼制度的设计并无明显缺陷。这也决定了平政院能够在行政诉讼方面取得成功。

总之,平政院制度是中国本土政治思想与西方法律制度结合的产物,是监察制度与行政裁判制度的结合。由于这两种制度性质的不同,这种结合实质上是松散的,因而二者之间并未产生冲突。虽然由于肃政厅的撤销使得这种开创性的制度最终未能完全实现其初衷,但实践也表明,尽管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平政院制度这种中西合璧的设计仍是较为成功的。平政院的实践证明了行政诉讼制度能够在中国良好运行,也证明了大陆法系行政裁判制度在中国实施的可行性,而肃政厅虽被撤销,但纠弹制度的设计仍有诸多可取之处。这些都为后来国民政府的行政诉讼及监察制度的构建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对于今天中国行政诉讼和监察制度的改革也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作者分别为乐山师范学院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本文系四川省教育厅项目,项目编号:10SB034)

【注释】

①中华民国史事纪要编辑委员会:《中华民国史事纪要(1912年1至6月)》,台北:中华民国史料研究中心,1971年。

②政府公报684,1914年4月3日。

③“总统训诫肃政史之演词”,《申报》,1914年5月30日。

④政府公报362,1917年1月11日。

⑤政府公报2770,1923年11月30日。

人力行政年终总结篇5

一年来,本人在支行党组的领导下,按照党员领导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政治信念,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金融知识学习,转变工作理念,改进工作作风,坚持廉洁自律,自觉遵纪守法,认真履行职责,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

一、在德的方面:

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纲,法纪、政纪、组织观念强,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顾全大局,服从分工,勇挑重担。尊重一把手,团结领导班子成员和广大干部职工,思想作风端正,工作作风踏实,敢于坚持原则,求精务实,开拓进取,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负责分管和协管工作,大力支持一把手的工作,促进支行三个文明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在能的方面:

熟悉和掌握国家的金融方针政策、金融法律法规,能较好地结合实际情况加以贯彻执行;较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关系,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共同完成复杂的工作任务;有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写作水平较高,口头表达能力较强;文化知识水平较高,专业理论水平较强,具有本职工作所需的基本技能;能通过调研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出建议,具有独立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工作经验较丰富,知识面较宽。

一年来,本人先后主持召开辖区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会议、外汇管理工作座谈会、经济金融运行情况分析会,协调县政府召开国库工作座谈会。在上述会议上,分别组织学习有关金融方针政策,把“一个规定两个办法”、外汇管理政策、金融宏观调控措施、帐户管理、现金管理、国库管理规定等传导到辖区金融机构和各有关部门,并通报相关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较好地发挥了基层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传导作用和窗口指导作用。

年初,本人组织支行中层干部学习“四法”,并进行考试。通过组织学习和考试,提高了中层干部金融法律法规水平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根据分管工作和协管工作的职责、范围和上级行的要求,一年来,本人先后组织开展现金管理情况检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检查,《假币收缴、鉴定管理办法》执行情况检查,并协调中心支局检查科对辖区外汇指定银行开展外汇业务检查和对辖区外贸公司开展出口收汇核销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了有关问题,促进了辖区金融机构和外贸公司依法依规经营和管理,较好地协调了各有关方面的关系。

明确指出:“首先,在选人时要有好的作风。一是要坚持任人唯贤;二是要坚持走群众路线;三是要坚持党委集体讨论。第二,要选作风好的人。一是要坚持以德量人;二是要坚持以能用人;三是要坚持以勤识人;四是要坚持以绩取人;五是要坚持以廉择人”的观点。《关于当前外汇管理政策的若干思考》一文,从基层外汇管理工作的实际出发,对当前外汇管理政策涉及的五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思考,并提出了改进外汇管理的有关建议。

本人具有较强的指导、管理、协调能力。在指导工作中,总是先认真领会有关文件精神,深思熟虑,拟定一套工作方案;然后征求各方面的意见,集思广益,把文件精神与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把个人的智慧与集体的智慧结合起来。在工作过程中,坚持靠前指挥,找准工作重点、难点,抓住主要矛盾,有的放矢地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牢牢把握工作的主动权。在管理工作中,坚持每月初主持召开一次分管、协管部门负责人会议,听取上月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当月工作安排计划;坚持每月对营业室、外管股进行一次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加强管理,督促内控制度的落实。在协调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团队精神,共同完成复杂、繁重的工作任务。

本人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一年来,下基层50多次,30多天。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解决了许多日常工作中的问题,同时,撰写了多篇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文章。其中:《以科学发展观指导金融工作》一文,分析了惠东历史上曾经出现的违背科学发展观盲目搞开发区给经济、金融造成严重损失的问题,阐述了“明确金融限制发展的领域和支持发展的重点,科学把握信贷投放力度,实现信贷投放平稳较快增长,人民银行要搞好金融服务”的观点。《坚持用好的作用选人,选作风好的人》一文,分析了近几年来,党和国家惩治腐败的数据和腐败分子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得出了选人用人的问题至关紧要的结论。

人力行政年终总结篇6

从近些年的全球案例看,弹劾作为异常复杂的政治斗争手段,成功概率并不高,针对国家元首的弹劾行动成功概率就更低。在美国历史上,除了首位面临弹劾的安德鲁・约翰逊(弹劾失败)和理查德・尼克松(主动辞职)两位总统外,最著名的弹劾案便是针对第42任总统威廉・克林顿的,其起因家喻户晓,是至今还被人们津津乐道的莱温斯基“桃色事件”。

1997年底,关于时任总统克林顿是否与前白宫实习生莫尼卡・莱温斯基有不正当关系的事件在美国掀起轩然大波。1998年1月,莱温斯基在最高法院大陪审团作证时否认了与克林顿有“不正当关系”,10天后克林顿也在大陪审团作证时正式否认有关传闻。然而,在此后的独立调查中,莱温斯基迫于来自舆论和政界的压力改口加以承认,还提供了物证,坐实了有关传闻。8月,克林顿以闭路电视会议的形式接受最高法院陪审团长达5小时的质询,之后向全国发表了一个4分多钟的电视讲话,承认他与莱温斯基有“不适当的”关系,表示愿为此承担全部责任。独立检察官于是向国会递交了一份长达445页的调查报告和装了整整36个纸箱的附件。10月,议院以258对176票通过了一项决议案,批准对总统克林顿启动正式弹劾调查。当年12月,众院司法委投票通过了对克林顿的4项弹劾指控,全会进而以简单多数通过了作伪证和妨碍司法2项指控提交参院审理。克林顿由此成为继约翰逊之后美国历史上第二位被正式启动弹劾程序的总统。

然而,克林顿弹劾案在参院进展并不顺利。从技术上讲,参院通过弹劾案需三分之二以上多数票,而当时共和党和克林顿所在的分别占55席和45席,共和党强推弹劾并不容易。另一方面,克林顿任内在推动美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政绩不错,拥有广泛的民意支持。果不其然,在1999年2月的参院最终表决中,对克林顿的两项指控均未达到宪法规定的67票下限。至此,这场历时14个月、耗资5000多万美元的弹劾案划上句号。

美国民众、司法界和社会最终选择将政治与道德问题分离,宽容了克林顿,但克林顿作为美国历史上“最成功”的总统之一,仍难免终生背负污点,以至于时隔9年和17年,当其夫人希拉里・克林顿两次参选总统时,有关事件还是不断被重提,成为攻击克林顿家族和希拉里本人的政治工具。

冷战后新兴国家的三个弹劾未果案例

弹劾制作为自由民主政治体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在西方国家发展久远,较为成熟。冷战结束后,一些原地区国家和亚非拉发展中国家照搬了西方民主制度,也移植了其中的弹劾制,有关国家政治转型过程中产生的反对党、在野党纷纷试图借此撬动和改变国内政治版图,以期实现其政治抱负,从而加剧了政坛动荡。

1993年12月,俄罗斯联邦以全民公决形式通过现行宪法,该部宪法确认了俄政体采取总统制,也明确规定了总统弹劾制度。《俄罗斯联邦宪法》第93条规定,俄联邦弹劾总统的根据在于“犯有叛国罪或其他重罪”。该宪法对弹劾总统的程序做出了极严格规定:第一步,要有至少占总数1/3的国家杜马代表提议,国家杜马才可成立专门委员会;第二步,需依法作出总统确有“犯罪”的结论;第三步,国家杜马提出对总统的指控,提交“指控符合规定程序”确认书并做出“罪行”得到证实的裁定。最后,经联邦会议上下两院分别表决,且分别得到2/3多数代表赞同后,才可罢免总统。俄罗斯的总统弹劾制不仅程序繁杂,且每个阶段又有严格的步骤和时间限制,致使宪法所规定的弹劾权几乎无法实现。

时至今日,俄联邦史上只发生过一次正式的总统弹劾案。苏联解体、俄罗斯独立后不久,以俄共为代表的左翼阵营对鲍里斯・叶利钦总统推行的政治改革非常不满,多次以各种理由要求其辞职,并以弹劾相威胁。1998年初,俄国家杜马成立以俄共等反对派为主的审议弹劾叶利钦问题筹备委员会,5月俄共国家杜马议员团提出弹劾议案并征得177名国家杜马代表的签名,弹劾罪名包括“发动、践踏人权、削弱国防力量”等。一年后,俄国家杜马中的左派议员正式提出总统弹劾指控动议,结果有关指控罪名中的任何一项均未能在国家杜马获得全体代表1/3以上票数的赞成,弹劾夭折在法定程序初始阶段。

俄罗斯的这场“弹劾未果”,表面上看是程序严苛导致的,深层次上反映的却是当时俄在政治转型过程中对西方的效仿和自身的内部混乱与分歧。其结果表明,在苏联解体、俄罗斯独立后不久,俄仍处于转型剧痛的情况下,俄上层和社会民众需要一个像叶利钦这样的强有力领导人,并不允许哪股势力变更领导人的企图轻易得手。

另一个发生在新兴国家的著名案例是南非实现政治过渡后针对雅各布・祖马总统的弹劾案。祖马是当今南非政坛最具影响又最富争议的一个人物,南非人称他为“多面总统”。祖马有着从一介草莽到一国之尊的传奇经历,同时又麻烦缠身,长期被腐败、荒淫、诈骗、逃税等负面议论缠绕。2005年,当时还是副总统的他曾因卷入军火交易腐败案而被解职。2009年东山再起当选南非总统以来、特别是在2014年连任后,祖马仍然风波不断,先后陷入多起丑闻,其中的“恩坎德拉门”(祖马在其老家恩坎德拉对私宅进行安保措施升级花费巨大而被曝光所产生的丑闻)是导致反对党向议会提交弹劾案的关键性事件。

2015年3月,南非两大主要在野党民主联盟和经济自由斗士党依据一份长达450页的报告,把揭露祖马利用国家税款过度修缮私宅并与家人从中牟利的指控提交南非。2016年2月开始审理此案,一个月后判定祖马限时将部分装修款返还国家。随后祖马面向全国发表道歉讲话,表示尊重的独立裁决。事情并未到此为止,民主联盟仍向议会提交了弹劾祖马的动议,要求其辞职。2016年4月,南非国民议会最终以143票支持、233票反对否决了弹劾案。南非法律规定总统弹劾案要获得通过,至少需有议会三分之二多数票,而执政的非洲人国民大会党(非国大)在议会占绝对多数席位。

作为一国领导人,面临弹劾往往是其政治生涯遇到的最大挑战,即便最终躲过一劫,也会形象受损、权力被削弱,甚至成为执政“由盛而衰”的转折点。韩国有“平民总统”之称的卢武铉2003年2月以极高人气当选第16任总统。他上台不久就面临在野党多项指责,执政刚满一年便因涉嫌对国会选举“施加不公正影响”遭遇弹劾,2004年3月被国会终止行使总统权力。然而两个月后,驳回了国会的弹劾动议,宣布卢武铉恢复履职。

对卢武铉的弹劾未果,主要是民意救了他。作为平民出身的总统,卢武铉拥有强大的社会基础。在弹劾过程中,韩国各地民众接连举行声势浩大的反弹劾游行集会,弹劾风暴也严重影响了韩国的政治稳定和经济发展,多数民众要求尽快稳定局势。卢武铉恢复总统职务后,外交上继承了金大中的“阳光政策”,推动韩朝关系缓和,对内进行大幅经济改革,打击腐败,取得了不错的政绩。然而,卢武铉终未逃脱韩国“第一家庭魔咒”,也没能逃脱韩国政坛根深蒂固的政治仇恨和报复。卢武铉尽管自身还算清廉,但未能管住家人,2008年卸任后立即再度受累于家人受贿丑闻,最终于2009年5月23日清晨不堪心理重负跳崖自杀身亡,成就了韩国政治史上的又一悲剧。

如今的韩国政治更像是“风水轮流转”。本文开篇介绍了朴槿惠被弹劾案,而当年就是朴槿惠领导的在野的自由韩国党坚持对卢武铉提出弹劾,也正是今年5月成功当选韩国第19任总统的文在寅帮助卢武铉阻击了弹劾,十几年后又是文在寅领导的在野的共同针对总统朴槿惠的“闺蜜门”事件发起弹劾。

对弹劾制的总体评价与前瞻

总的看,弹劾制度是西方议会或国会行使监督权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制度设计上,通过发起弹劾等手段,议会或国会得以对政府进行有效制衡甚至政治控制,约束和遏制了总统及行政部门官员滥权渎职和任意侵染立法部门权力等行为,从而维护西方民主制度所谓的公平正义,防止出现专断专制甚至独裁。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不管弹劾最终成功与否,这一机制也给不同政党和利益集团进行权力博弈与政治斗争创造了条件,打开了党争政争的“潘多拉魔盒”,本文列举的几个著名案例就是鲜活的例证,而政治上的动荡势必在一段时间内冲击国家经济发展,导致或加剧社会不稳。因此,在动用弹劾这一“国之利器”时,各国都设定了相对严格的程序和步骤,在实践中也严而又严、慎之又慎,因而多数弹劾半途而废,沦为政治闹剧。

国家领导人被弹劾成少败多的事实,反映出的也是国家体制和政治机制设计本身的局限性。例如,国家宪法对于弹劾罪的认定过于笼统,缺乏明确的界定,为党派政治随意介入留下了较大空间。宪法之父们设定的高门槛使得弹劾往往成为一个漫长而复杂的调查、审计、弹劾和审判过程,阻碍了政府有效施政,耗费了大量政治、司法和财政资源,最终拖累了国家发展的进程。

当前,国际政治正处在一个动荡不安、挑战频发、不确定性陡增的时期,国内政治与国际政治的相互纠缠与冲击是一大特点。近年接二连三发生在世界各地特别是西方的“黑天鹅”事件反映了美欧等国政治的重新洗牌,左中右政治力量还在不断加大博弈力度,力争保住或取得话语权与决策权。这一趋势不仅将加剧国际政治的持续动荡,增加其不可预测性,也将进一步冲击现有国际秩序。在这一过程中,弹劾作为主要在西方民主制度中上演的“政治戏”,既是动荡的引信,也是动荡的结果,还将在世界各地频繁上演。最近,美国总统唐纳德・特朗普因“通俄门”发酵、巴西总统米歇尔・特梅尔因“贿赂门”曝光,面临不断增大的政治压力,他们会不会也走进“弹劾榜”,值得关注。

人力行政年终总结篇7

工作总结及思想汇报范文时光荏苒,20xx年下半年又接近尾声了。一年来,我始终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中国共产党 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学习、用心工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向党组织汇报如下:

一、注重学习,内强素质

古语云:“是非明于学习”。为了应对好新挑战、新要求,我十分重视学习,并通过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一是学习政治理论,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坚定政治立场。理论是指导我们前进的指挥棒。作为一名中国共产党员,一年来,“讲学习”始终摆在我生活和工作的首位。我坚持定期认真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领会党的“XX大”精神,学习新党 章等党的重要文献,同时认真写读书笔记,并深入理解其中精髓,使自己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跃一个新的台阶。二是学习与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己的管理才能,使自己在工作中不掉队、不落伍,能够更好地胜任本职工作。三是利用业余时间努力学习文化知识,提升自己的文化修养和内涵。

二、端正心态,外树形象

一年来,我始终安心工作、静心思考、平常心对待,很好地维护了一名党员应具有的形象。一是安心工作。由于领导的信任,让我负责XX的管理工作。这样,势必造成我工作量上去了,责任重了。在这种情况下,我抱着“既来之,则安之”的心态,虽然累了;工作担子重了,但始终影响不了我的工作热情,我总是埋头苦干,贡献了应有的力量。二是静心思考。在工作中,我能够保持思考的心态。对于任何事情,特别是工作上的事情,总是能经过“三思而行”;对于工作经验能及时总结,对于缺点能及时改正,通过不断的思考和积累来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三是保持平常心。就是在工作中,始终没有因为自己是XX负责人,是一名老员工就感觉自己高人一等。始终能以一颗“平常心”来融入到团队中,投入到工作中;能与领导、客户、同事们的关系融洽,始终保持端正的心态。

三、恪尽职守,任劳任怨

人力行政年终总结篇8

斯里兰卡强人马欣达・拉贾帕克萨(Mahinda Rajapaksa),作为斯里兰卡历史上权力最大的总统,自2005年执政以来,不但剿灭了威名赫赫的猛虎组织,还成功地修改宪法,取消了总统连任限制,被视作一步步向“终身总统”走去。

然而,去年11月当他为了“三连任”而自信满满地宣布提前两年举行总统选举后,卫生部长西里塞纳(Maithripala Sirisena)突然率众倒向反对党。今年1月的选举结果显示,结束内战的“僧伽罗英雄”以3个百分点之差输给了打出“廉洁政治”、削减总统权力旗号的西里塞纳。

拉贾帕克萨承认败选,堪比印度前总理英迪拉・甘地在1977年那次愿赌服输。同样是威权领袖发动提前大选,却意外惨败下台,英迪拉・甘地最终东山再起,拉贾帕克萨也能做到吗?斯里兰卡进入后强人时代,原反对党正酝酿将斯政体改为总理负责制,这次转型会一帆风顺吗? “僧伽罗英雄”的滑铁卢

早在1970年,年仅24岁的拉贾帕克萨就当选全国最年轻的议员。那时的斯里兰卡刚摆脱殖民统治不久,占人口绝对多数、信奉佛教的僧伽罗人,与信奉印度教的泰米尔人矛盾激化,催生了主张在斯建立独立泰米尔国家的“猛虎”组织。作为僧伽罗人,拉贾帕克萨一直以对泰米尔分裂分子毫不手软著称。经过多年的蛰伏和博弈,他所在的斯里兰卡自由党终于在2004年赢得议会选举,他本人也在次年的总统大选中险胜。

拉贾帕克萨一反上届政府“优先谈判”的策略,坚持用武力将猛虎组织彻底打垮。为了查禁所有同情猛虎组织的言论,他严控媒体自由,大幅提高外国NGO的入境门槛,并打击反对党。根据联合国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的报告,在2006到2007年之间,斯里兰卡的“失踪”人数是全世界最高的。2009年5月,在两周残酷的“最后总攻”之后,猛虎组织终于缴械投降,彻底覆灭。持续了26年的血腥内战终于结束。

由于战争的胜利,国家控制的媒体宣称拉贾帕克萨是当代的“杜图伽摩奴”(传说中公元前2世纪的僧伽罗英雄,曾打败泰米尔人,统一全岛,建立佛教王国)。2010年,拉贾帕克萨提前发起总统大选,并以近200万票的优势(2005年他的获胜优势仅为18万票)大胜竞选对手、战功赫赫的丰塞卡将军。而选举结束不到一个月,拉贾帕克萨又联合司法力量将丰塞卡免职,最终将其投入监狱。

丰塞卡入狱后,拉贾帕克萨的统治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他领导的斯里兰卡自由党与僧伽罗民族主义色彩浓厚的人民解放阵线结盟,一举席卷议会225个席位中的144席,距离修宪所需的2/3议席仅一步之遥。再加上跨党投票,拉贾帕克萨终于在2010年9月成功修宪,取消了总统的任期限制,“帝王总统”就此诞生。另外,他还马不停蹄地为宪法委员会大换血,任命自己的亲信进入核心部门。通过修宪,拉贾帕克萨还获得了任命议会下属委员会成员、国会秘书长乃至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权力。

这个“夫、妻、女”皆为国家领袖的班达拉奈克家庭,完全主导了斯里兰卡自由党在20世纪后50年的政治进程,直到拉贾帕克萨在2005年取而代之。

在拉贾帕克萨不断扩权的同时,斯反对党却表现得混乱而低迷。最大的在野党统一内争不断,无力单挑执政的自由党。而其他的小党派又从未团结一致,原本的反对党斯里兰卡穆斯林大会,甚至在拉贾帕克萨修宪时绿灯放行,以换取加入自由党领导的执政联盟。

就这样,一个日益强大的执政联盟,配以一群无力抵抗的反对党,让拉贾帕克萨根本难以想象自己会输掉选举。更何况,他执政以来的斯里兰卡经济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内战结束后数年,斯GDP增速均保持在7%以上。以如此高的经济增长为背景而输掉选举的,在当今民主国家中也很少见。 “家族王朝”的道德滑坡

拉贾帕克萨的失利,更多要归结于他严重低估了自己的政治负资产(家族垄断、)所引发的连锁反应。从计票结果看,西里塞纳不但在泰米尔人和穆斯林群体中获得了压倒性优势,还在僧伽罗选民中大幅蚕食了拉贾帕克萨原本的支持票。而僧伽罗主流选民的倒戈相向,是对拉贾帕克萨政治生涯的致命打击。

2009年后,拉贾帕克萨不断任命自己的家族成员到关键岗位上,从而建立起一个“家族王朝”。他的长兄恰马尔是议长;弟弟戈塔巴亚掌管国防部和警察部队,是斯里兰卡近10年来的二号实权人物;另一个弟弟巴希尔则担任经济发展部部长,掌握外资、金融大权。拉贾帕克萨的长子内马尔(Namal)已经当选议员,正式被当作“家族王朝”的接班人培养;外甥沙辛加担任东南重镇乌沃省的省长;侄儿和妹夫分别是斯里兰卡航空公司的总裁和主席;两个堂弟分别就任驻美国和俄罗斯的大使……根据斯著名独立媒体《星期日领袖》以及英国《经济学人》的报道,单是拉贾帕克萨的3个兄弟就直接控制了94个政府部门和70%的国家预算。据2013年的一项统计,至少有130个拉贾帕克萨的家族成员在斯政府和国企中位居要职,家族王朝呼之欲出。 西里塞纳的当选,更可能是僧伽罗主体选民对拉贾帕克萨家族腐败、专权的一种报复性选择。

由于特殊的文化和历史条件,南亚政治中的“家族统治”并不罕见。斯里兰卡自由党的创始人班达拉奈克(Bandaranaike),就来自一个非常传奇的政治家庭。作为斯民族解放运动的先驱,班达拉奈克总理被刺杀后,他的夫人也当选了总理,继承丈夫的事业。1994年,班达拉奈克的女儿又从年迈的母亲手里接过了重担,成为斯里兰卡第一位女总统。这个“夫、妻、女”皆为国家领袖的班达拉奈克家庭,完全主导了斯里兰卡自由党在20世纪后50年的政治进程,直到拉贾帕克萨在2005年取而代之。

和班达拉奈克家族不同的是,拉贾帕克萨式的家族王朝并非“传大业,继道统”式的权力交接,而更像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式的利益瓜分。尽管斯国内媒体遭到严格管控,但关于拉贾帕克萨的亲属们如何寻租腐败、骄奢淫逸的传闻,早已流传全国。这种伴随着明显“道德滑坡”的家族式腐败,逐渐透支了拉贾帕克萨作为内战英雄的威信。

越来越多的僧伽罗人相信,拉贾帕克萨不断扩权(尤其是修宪),其真正目的在于给特权阶层输送稳定利益。至于在泰米尔人、穆斯林等少数族群中间,拉贾帕克萨更是不得人心。基于此,不难判断,在今年4月即将举行的议会选举中,斯里兰卡自由党很可能将发生分裂。借着本次总统大选的余威,那些不满拉贾帕克萨家族统治或未从中获益的政治派系将脱离原有的政治联盟,另组新党。也正因为此,失去了人心,又即将失去党内支持的拉贾帕克萨,翻身的机会已然渺茫。 强人离场后的拨乱反正

选输之后,斯国内传言拉贾帕克萨曾考虑发动,本次选举结果,但最终由于军中无人响应而放弃。无论传言真实与否,拉贾帕克萨终究已经宣布接受大选结果。他今后面临的,很可能是针对他和他的家族成员的多项腐败指控。

不过,这位斯里兰卡强人留给这个印度洋岛国的,绝不仅仅是家族腐败而已。新成立的斯政府目前仍面临从宪法到军队、族群的难题。三大难题各有历史渊源,但它们均在拉贾帕克萨任内有了不同程度的恶化,短期内很难解决。

首先是修宪难题。拉贾帕克萨在2010年迫使议会通过了宪法第18修正案,取消了总统连任届数的限制;而宪法第13修正案(有关中央放权至地方)、第17修正案(有关制衡行政权),也都在拉贾帕克萨任内被“实质上”。新总统西里塞纳已明确表示,他将致力于废除第18修正案,还权于议会。

可是,新的议会选举,能否凑齐修宪所需的2/3多数联盟,还是未知数。西里塞纳为了集结力量击败拉贾帕克萨,已任命最大的在野党统一的领袖拉尼尔・维克勒马辛哈(Ranil Wickremesinghe)为总理,负责组阁。他的这一选择也有风险:虽然维克勒马辛哈曾担任总理,经验丰富,但统一自身已是矛盾重重,这次领导组阁,前景不明。

另外,斯里兰卡在1979年制定的《反恐法》至今仍然生效。这项法律规定,警察可以以“涉嫌支持恐怖主义”为由,在未经法庭辩论的情况下,关押嫌疑人长达18个月。该法何时能得以废除,关系到新政府能否得到少数族群的支持。

尾大不掉的还有军方势力。2012年,斯国防预算超过20亿美元,占国家总支出的1/5。斯军队也广泛参与经济活动,大量酒店、农场、高尔夫球场、体育场都由军队投资或经营。国防部的权力甚至可以扩张到居民定居安置、NGO管理等领域,几乎相当于半个“国务院”。大量的前军队将领,摇身一变成了或出将入相、或权倾一方的执政官。在他们不同程度的庇护下,军队及警察常常在物价上涨时,从农民手中直接收购粮食蔬菜,再转卖给消费者,从中渔利。在军事管制最严格的斯北部泰米尔人聚居区,军队还控制了当地的舆论出版和民众结社权。虽然拉贾帕克萨兄弟已经失势,但军队本身已经形成一个稳固的利益集团,令民选政府难以下手改革。

族群冲突仍有死灰复燃的可能。自1948年独立以来,僧伽罗人从未停止对泰米尔人等少数族群的“同化攻势”。1956年,自由党的创始人班达拉奈克全力推动通过《只有僧伽罗法案》,规定僧伽罗语是斯唯一官方语言。这个法案使得大量泰米尔人难以进入政府工作,并最终造成族群骚乱。虽然这项法案最终被迫取消,但它成为了后世源源不断的类似法案的先驱。60年代和70年代,斯里兰卡都曾颁布过诸如“提高针对泰米尔人的大学录取分数线”、“泰米尔人公务员晋升必须考察其僧伽罗语水平”等带有明显歧视性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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