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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整治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07-03 05:56:21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篇1

力争全流域省控监测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达90%以上,其中沙溪和闽江干流南平段分别达80%以上,富屯溪、建溪和闽江干流福州段分别达95%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达到功能要求。

二、重点任务

根据《规划》和《工作意见》,*年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计划投资10.4亿元,重点推进工程120个项目。

(一)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程。落实畜禽养殖业禁建区要求,*年6月底前流域各市、县(区)要完成辖区禁建区内养殖场搬迁、治理。治理禁建区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年底前流域各市、县(区)政府要制定实施辖区禁建区外养殖场限期治理计划,于2007年底前完成全流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计划投入约1亿元,重点实施福州仓山区、沙县畔溪洛溪流域,及三明、南平市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等8项工程。

(二)推进城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要落实省政府有关推进城市污水、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的政策,鼓励各种经济成分采取BOT、TOT等形式,积极参与污水、垃圾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要制定实施《闽江流域沿岸乡镇垃圾整治规划》。计划投入2.1亿元重点实施福州连坂、沙县、南平、德化污水处理厂等8项城市污水处理项目,投入0.9亿元实施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等11项垃圾处理工程。

(三)推进重点水源保护工程。严格执行各城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各地要依法完成当地集中式生活饮用水一、二级保护区的整治。各设区市政府要组织开展辖区内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并于2007年底前完成。计划投入1.3亿元,重点实施福州西北区水厂水源地、三明东牙溪水源地等10个水源保护项目。

(四)推进清洁生产促进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坚决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大力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年上半年,各地要落实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指导督促有关企业于2007年上半年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要结合推行清洁生产,在年内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方案,分年度实施,从源头治理和控制污染。三明市作为清洁生产试点城市,要加大清洁生产推进力度,对成效显著的企业要予以资金扶持和奖励。全年计划投入2.7亿元,重点实施54项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项目。

(五)推进生态功能保障工程。以保障流域生态功能为目标,针对当前生态破坏的突出问题,重点推进梯级电站清理整顿、河道畅通、水土流失治理、矿山整顿、生态林保护和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恢复生态功能,维护生态平衡,发挥生态优势。计划投入1.2亿元,重点实施福州南台岛内河整治、连城水土流失治理、德化戴云山自然保护区建设、政和金峰矿业整治等21个项目,并在年内完成青山挂白整治工作。

(六)推进循环经济试点工程。建设延平区炉下镇循环经济实验区,合理规划养殖业布局,建立生物质能综合利用模式。建设太平镇南坪溪生态养殖示范点,构建养殖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和利用沼气发电的能源综合利用模式。建设马尾生态工业园区,打造电子信息制造业生态产业链、食品加工生态产业链、饲料生态产业链。建设青口汽车生态工业园区,促进龙头企业及上下游产业链的修补、拓展和延伸。建设三钢集团生态工业园区,改善环境质量。在德化县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发展县域经济,保持闽江上游良好生态环境。

(七)推进生态农业示范工程。加大生态农业建设力度,大力推广成熟适用的生态农业模式,抓好现有部级和省级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建设。发展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优先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可持续发展试验区、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县推广培育和发展有机食品基地,推动农业、农村经济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计划投入0.3亿元,实施永泰县同安镇有机茶基地、南平市农村沼气池工程等10个项目。

(八)推进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要抓好流域市、县自动监测监控分中心建设,并制定重点工业企业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计划,2007年底前,COD、氨氮、总磷等主要污染物污染负荷占所在设区市相应污染负荷60%以上的重点工业污染企业都要安装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省、市监控中心联网。要加强相关技术研究,重点实施5个项目,提高环境科研支撑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和部门职能分工,实行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市、县(区)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制。各地要强化对2005年未完成项目和*年度整治项目的督促检查。要把综合整治任务完成情况和市、县(区)出界断面水质达标情况作为当地政府环保实绩考核的主要内容。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由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通报。

(二)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坚持“污染者付费”的原则,明确投资主体,督促企业业主筹措治理资金,实施治理项目。要扶持重点项目实施,加强整治专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效益。沿江各市、县(区)政府也要设立流域整治专项资金,专款用于流域整治。省直各部门也要调整支出结构,安排相应资金,支持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省直各有关部门安排的整治项目及金额需征求并报备省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避免对同一整治项目重复安排资金。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篇2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及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生态人居环境,提高农村生态文明水平为目标,以生态示范及宜居城乡创建、农村污染减排为抓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着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完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保障农村生态环境安全。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突出重点。

围绕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重点,统筹规划,优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影响面大、矛盾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抓好试点示范,以点带面、点面结合,不断提高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成效。

2、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要结合各镇(街)功能区定位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周边的镇(街)要在发展中坚持环境优先战略,加大治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着力推进城乡环保一体化。山区镇要加大森林保护力度,加强镇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3、创新机制,协调联动。

创新农村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宜居城乡的要求,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形成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4、政府主导,公众参与。

充分发挥各镇(街)组织、引导和指导作用,落实农村环境保护的责任。充分运用法律、行政、经济和宣传手段,增强农村环境保护意识,调动发挥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公众参与,确保行动计划得到全面落实。

(三)工作目标。

到2013年,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协调机制,基本保障农村饮用水安全,部分突出的环境问题得到解决,农村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污染源减排取得初步成效,农村生态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农民群众环保意识得到提高,农村生态环境得到初步改善。

完成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

完成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

基本完成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基本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建设;

实施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推进村庄整治工作,完成全县30%的自然村综合整治建设;

开展1至2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程,实行“以奖促治”,综合整治;

开展生态镇村建设,建成省级生态镇1个以上、生态村3个以上;建成市级生态村(镇)6个以上;

开展宜居镇村建设,建成1个宜居城镇,2个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

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生态健康养殖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

二、主要任务

(一)以实施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保障农村饮水安全。

1、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调查。

2013上半年完成全县各镇(街)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状况调查和评估,逐步建立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定期监测制度,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督监测制度化、常态化。2013年底前,逐步开展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调查、监测与评估工作,为科学有序开展分散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工作奠定基础。

2、稳步推进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

统筹城乡供水,扩大市政统一供水范围,减少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数量。依法开展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饮用水源保护区应设立明确的地理界标,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隔离防护设施建设,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到2013年,完成建制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方案。

3、加强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管。

建立健全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和环境执法监管工作,定期开展影响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的安全隐患排查,依法取缔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和排污口,防止水库水华及水源污染事故的发生。

4、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充分利用现有自来水管网,加强统筹规划建设,通过管网延伸方式实现连片、跨区域供水。结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对农村居住人口分散的山区,因地制宜选择较小规模的集中式或分散式供水,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到2013年,全县基本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解决全县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二)以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为重点,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5、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按照国家“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加快推进农村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加强水源保护区红山镇及其他山区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加快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污水输送管网的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

因地制宜开展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对于布局分散、人口规模较小、地形条件复杂且污水不易集中收集的村庄,可采用庭院式小型湿地、污水净化池和小型净化槽等分散处理技术;对于布局相对密集、人口规模较大、经济条件较好或旅游业较发达的村庄,可推广采用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和人工湿地等集中处理技术。符合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要求的村庄可采用城乡统一处理模式,将污水纳入邻近的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

6、加大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力度。

加快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的规划建设,重点推进县级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力争到2013年底,完成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填埋场建设,使其服务涵盖县城及周边镇村。

开展“大清洁、乡村美”农村清洁工程专项活动,进一步清理农村垃圾,建立保洁机制,完善现有“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县处理”模式,因地制宜在远离集镇的村庄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深入推进乡村清洁美工程。鼓励农村垃圾分类回收,要在优先推行垃圾分类基础上,选取有机垃圾与秸秆、稻草等农业废物混合堆肥以实现资源化利用,无法资源化利用的垃圾定期运到附近镇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处理,实现生活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建立农村环卫保洁制度和垃圾收集运输机制,通过每家每户参与以及鼓励农村低保人员参与等多种形式,建设相对固定的环境保洁队伍,并配备必要的垃圾收集工具和垃圾转运车辆,维持农村环境卫生保洁长效运行。

(三)以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为重点,推进农业污染减排。

7、强化畜禽养殖环境监管。

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依法划定畜禽养殖业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促进畜禽养殖业有序、可持续发展。

要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对新、改、扩建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畜禽养殖业的各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督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确保达标排放。要建立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的环保监管档案,完善基本信息数据库,逐步将其纳入环保日常监管范围,积极探索有效的监管模式。2013年6月底前,要完成制订本地区畜禽养殖业整治方案,开展统一、集中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清理整顿行动,并于2013年底前完成本地区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区)清理整顿工作。

8、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

以列入“省重点生猪养殖场”及列入“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大力推进规模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和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明确本地区农业源减排的目标、任务及工程项目,加大投入,推进畜禽养殖全过程综合治理、加快各类治污设施建设或升级改造、改进养殖方式、提高养殖专业户小区化管理水平,引导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进行适度集中和统一治污,促进“十二五”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区)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排,力争80%以上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9、积极推广生态养殖。

积极推动生态化、标准化养殖场(区)建设,开展环保达标创优活动,建立生态健康养殖示范畜禽养殖场(区),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和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纽带作用,从源头控制污染,实现清洁生产。开展生态养殖和固废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引导畜禽养殖产业发展模式向生态化转型,推动种养结合、废弃物循环利用、无公害畜禽产品生产等农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将污染治理与能源开发、资源回收利用有机结合,不断提高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做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全面推进标准化养殖场(小区)建设和改造,完善环保设施。大力发展生态养殖,因地制宜推广干清粪或铺垫式节水清粪、有机肥生产、沼气化处理、农牧林种养结合等多种形式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实用技术和生态养殖模式。

(四)以实施名镇没村示范村建设为重点,推动村庄综合整治。

10、全面开展村庄综合整治。

积极实施“以奖促治”政策,加快解决农村突出的环境问题,重点围绕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和历史遗留的农村工矿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和土壤污染防治等与村庄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环境问题开展整治。坚持“抓点、带线、促面”,针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农民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的村庄大力实施整治,针对不同地区存在的某一类最突出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针对重点流域、区域和问题突出地区开展集中连片治理。

加快村镇规划编制,到2013年全县完成全部建制镇总体规划,完成70%以上村庄规划。以村庄规划为指导,结合宜居村镇创建活动,推进名镇名村示范村建设,全面开展村庄整治。重点抓好城镇的出入口以及主干道、国道、省道两侧1000米以内的村镇整治建设。按照建设宜居农村和城乡一体化要求,加强污水治理,逐步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开展乡村清洁美工程,加强垃圾收集和处理,做好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工作,推进“卫生村”、“万村绿”等创建活动,实施“净化、美化、绿化、亮化”工程。实现每年整治15%的自然村的目标,改善农村生态条件。

(五)以开展生态示范及宜居村镇创建活动为重点,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

11、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活动。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1至2个镇推进生态示范建设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要注重加强生态村镇创建等基础工作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工程建设。到2013年,全县新建成省级以上生态镇1个以上、生态村3个以上。市级生态村镇6个。

12、积极推进宜居村镇创建活动。

认真按照《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办发〔〕24号)、《省创建宜居城乡工作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宜居社区考核指导指标()(试行)》要求等,以宜居村镇创建工作为统筹,以宜居建设行动计划为抓手,多渠道筹措资金,抓好省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的行动计划编制、实施工作。按照“试点先行、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工作,2013年前建成1个省宜居城镇、2个省宜居村庄创建指导点,示范带动全县深入开展宜居镇村建设。

(六)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环境监管为重点,促进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

13、强化矿产资源开发和工业污染的环境监管。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等环境管理制度,禁止在农村地区开发建设不符合区域功能定位和发展方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加大农村环境监督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开展农村地区工矿污染专项整治督查,防止工业污染向农村地区转移。

强化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生态环境监管,抓好矿产资源开发中的生态保护,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环境监督管理和环境风险应急管理。提高资源开发环境准入条件,严格落实新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新开发矿山必须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建立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督促矿山企业履行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开展资源开发类和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落实企业和业主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责任机制,督促企业在资源开发过程中加强预防,规范开发建设与日常运营活动,保护生态环境。2013年底要组织一次开展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自查工作,落实环评及“三同时”制度,落实生态治理和恢复责任,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行为。各镇(街)要加强监管,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强化联动,实现对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的全方位监管格局。

14、加大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力度。

以加强工矿企业污染防治监管为重点,从源头控制土壤污染,强化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地周边的工业点源,防止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对农用土壤造成污染,严格限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蔬菜基地的污水灌溉。开展对主要粮食产区、瓜果和蔬菜产地等重点地区土壤污染加密调查,以基本农田、重要农产品产地特别是“菜篮子”基地为重点,开展农用地土壤环境监测、风险评估。逐步建立农产品产地土壤分级管理利用制度,分类型制订和实施污染土壤管理对策,对土壤污染严重、不适宜种植养殖的土地,依法调整土地用途,提高农产品安全保障水平。对受污染的农田土壤开展生态修复试点示范。

(七)以发展生态农业为重点,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15、积极防治农药、化肥和农膜等农业面源污染。

强化对农药、化肥及其废弃包装物,以及农膜使用的环境管理。推广各类生物、物理病虫害防治技术,降低农药施用量。调整肥料结构,推进农家肥、畜禽粪便等有机肥料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广微生物肥料和垃圾堆肥,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教育和引导农民提高化肥施用技术水平,结合合理的灌溉技术,减少化肥流失。推广使用可降解塑料薄膜,改进农膜使用技术,减少农膜对土壤的危害。建设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袋(瓶)等废弃物收集池,防止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16、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因地制宜推广和开发生态农业实用技术,加大有机农产品基地、沼气示范等工程建设投入,推广稻田立体种养、“猪-沼-果”物能循环再生、丘陵山区立体种养、基塘结合、庭院立体经营等生态种养殖模式,建设与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农业模式,实现农业生产物质的循环利用,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大力开展环保产品认证工作,鼓励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产品,促进农产品规范安全生产。

(八)以能力建设为重点,提升基层环境监管水平。

17、加强农村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积极开展基层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县监测站在2013年底前实现达标建设;逐步建立并延伸农村环境监测网络,提升对农村饮用水、土壤及空气的环境监测能力。完成重点区域内水质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并调整和扩大监测点位布设范围,在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增加重金属、蓝藻等特征污染物监测项目;同时,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开展定期监测,对存在污染隐患或风险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适当增加监测频次。加强对技术人员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环境监测水平,使其逐步具备水、气、土壤中常规监测以及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的监测能力。

18、加强基层环境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

县环保部门负责全县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各镇(街)要设立专门机构,有条件的村可设置专职人员,负责农村环保工作。各镇(街)要积极探索,强化农村环境管理和服务,可通过将有关工作委托给村(居)委会、实行购买服务等形式,建立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等多种形式,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考核。

为切实加强对行动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将建立环保、发改、财政、国土、城乡建设、水务、农业、卫生、林业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生态办,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分工合作、齐抓共管,努力解决农村环境保护问题。

探索建立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建立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机制,建立本行动计划实施的监督考核制度,由县生态办牵头分年度对相关单位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全面动员,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社会积极参与的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确保农村生态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明确职责任务,形成工作合力。

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县生态办、县环保局负责农村环境保护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定期通报行动进展情况,负责牵头建立农村环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县环保局负责指导镇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及“问题村”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生态村(镇)创建等,强化农村饮用水源、畜禽养殖、矿产资源开发等环境监管,会同县水务局指导镇村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县发改局负责对符合条件的农村环境保护工程重点项目审批立项,并及时下达财政年度投资计划;县财政局负责研究制订有关财政政策和措施,按规定落实和监管农村环境保护行动所需资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农村生活垃圾设施、名镇建设、宜居镇村建设,协助各镇进行村镇规划编制等工作;县村庄整治办负责村庄整治、名村示范村建设;县水务局负责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农业局负责指导和推广规模化畜禽养殖生态健康养殖,负责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和农业污染源减排等有关工作;县爱卫办负责农村改厕工作;县卫生局负责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监督管理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废旧矿山的生态修复等工作;县林业局负责农村的绿化工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农村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三)加大资金投入,健全保障体系。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各项涉农资金支持,用好省、市、县村镇规划编制和农村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有效整合各项涉农资金,重点支持行动计划的重点工程项目,推动项目的实施。

统筹有关资金,加大对农村环境保护投入,不断探索创新资金投入方式,鼓励和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参与农村环境保护,逐步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对治污成效突出、示范推广作用明显的项目和技术根据本地区实际研究制订资金优惠及扶持政策。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篇3

按照市委、党委、**政府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的具体部署安排,结合**人居环境实际情况,特制定**2021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积极落实关于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极力推进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让农牧民真正过上美好富裕的好日子为目标。以上级相关部门下发的相关工作指导性文件为准绳,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实行整村推进、逐步实现拉网式全覆盖为核心。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危害健康的村环境问题为突破口,大力改善**人居环境和农村生态环境。

二、整治户数及数量

在**有135户常住户,都是居住在平房中,相对生活条件较差,人居环境有待进一步提升。此次提升人居环境工作要按照创建指标及阶段任务安排完成。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尽快完成环境整治任务。

三、整治目标及时限

门前、院内无杂物堆积现象,院内完成硬化,人禽分离,窗户干净,人炉完全分离,院内有花、有果树,还有有机蔬菜,厕所地面全面硬化、放置纸篓,并保持厕所地面洁净,目前初步确定整治时间从2021年3月至12月,为期9个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市考核内容,“三个办公室”要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抓好落实。各办公室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各项指标任务,确保落实好此项工作。

2、积极号召全村村民,以高度热情配合村“两委”班子驻村工作队、“三个办公室”,按照人居环境整治计划和方案,踏实落实好相关文件精神内容,确保此项工作全面完成,见实效,见真效。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篇4

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改善单位的环境卫生面貌,争创市级文明单位。通过卫生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健康卫生意识和文明程度,切实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全面促进部机关各项工作健康顺利的开展。

二、创建目标

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达到以下四个方面的具体目标:

(一)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全处干部职工的卫生和健康意识。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创建工作对推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经济建设的作用和意义,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通过健康卫生进单位活动、办好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健康卫生知识讲座、组织健康卫生测试等形式,宣传健康卫生知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的健康意识。

(二)通过创建工作,提升单位文明与和谐。把文明创建工作、健康教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卫生健康和精神文明意识。

(三)通过加大整治,进一步美化净化单位工作环境。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积极开展环境卫生的整治工作,引导教育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健康向上的卫生习惯和良好的公共卫生意识;规范公共场所吸烟行为的管理,逐渐形成吸烟有损健康意识,在公共场所设立“严禁吸烟”标志,以减少公共场所烟对人的危害;完善卫生清洁制度,督促卫生清洁人员及时清扫办公室内外卫生,突出卫生间、会议室的卫生与消毒;在全体干部职工中倡导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养成爱干净、爱清洁的卫生习惯,坚持做到办公室内门窗、墙壁、顶棚、用具物品上无灰尘蜘蛛网,地上无烟头、纸屑、杂物,办公用品摆放整齐,院落环境整洁、美观。

(四)通过除害防病,提高全处应对疾病预防的能力。采取各种形式在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健康知识和疾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每位工作人员都能掌握一定的除“四害”知识,从源头上预防疾病的传染,切实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卫生健康知识。重视除“四害”工作,把除“四害”工作作为创建卫生先进科室的一项主要任务予以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三、各项具体创建要求

1、单位内部办公室场所:

一是领导重视,各科室参与。各科室的办公场所要按照创建的总体目标和要求,形成有责任区和责任人的包干负责制,形成值日制、制度化管理制,每日的卫生有专人值日清扫。对创建的全过程进行动态适时有效的管理,推行互议互评、交流促进的方式,及时开会点评、阶段总结,做到表彰先进纠正不足,把创建工作纳入到各科室的日常工作中。

二是把创建工作与全民健康运动、搞好环境卫生紧密结合起来,做到每人每日有运动,每日每人讲卫生,养成良好的办公和卫生习惯。

三是大力提倡在工作场所内禁烟和拒烟活动,保证工作场所空气清新;各科室要提倡每日开启门窗,确保室内通风(气),空气清新。

四是做好科室内的日常卫生。桌面整洁,各类书籍、资料、报纸等及时整理归类;衣帽物件(品)按指定位置挂(摆)放,使办公室整齐有序。室内或走道做到无蜘蛛网、粉尘,门窗、桌(地)面等保持清洁明亮,玻璃镜面等无灰尘和痕迹;定点设放纸篓及垃圾箱,并及时清理。

2、办公公共区域:

一是根据划定的卫生包干区域,落实卫生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实行门前干净卫生制,保持全天候清扫保洁制。

二是配备必要的公用卫生保洁用具,在指定地点摆放,并保证办公垃圾及时适时清洁,日产日清,清运率达到100%,做到无痕迹,无异味。

三是在公共场所、会议室按要求建立健全相关的标识标志,有关禁烟、消防等标志应规范统一和醒目。

四是过道走廊和楼梯保持畅通,无杂物、垃圾,无污渍、无异味、无烟蒂痰迹,摆放的绿化盆景无明显垃圾、落叶和不洁。厕所、卫生间要按照保洁标准化要求管理,洗刷及时,保持清洁,做到无异味、无污渍、无烟蒂痰迹,保持空气清新。卫生清洁用具专用专放,并做到整洁、光亮。

五是开展正常性的卫生检查,采取各科室共同参与的检查、考核管理模式,做到适时检查、点评,及时整改,共同提高,不留创卫工作的死角、盲点。

3、除“四害”工作:

一是经常开展有害生物情况调查,为做好杀灭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药剂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并遵循选用低毒、高效、环保的原则,确保用药规范和安全。

三是按照病媒生物防治方案,积极开展春、秋季的大规模灭鼠、灭蟑工作。

四是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综合防治方针,“四害”治理工作要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四、推进措施

(一)强化责任意识。要把创建工作纳入单位的议事日程,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制定和完善单位卫生各项工作规章制度,建立“统一领导、科室实施、层层负责”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科室要落实一名具体干部负责本科室的日常创卫工作。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篇5

强化责任意识,营造人人讲卫生,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达到城乡环境“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规范,通过综合整治。建立起覆盖市区、乡镇、村屯的城乡环境治理和管理长效机制。

二、整治范围

乡镇所在地及所有村屯。城乡所有街路、巷路、居民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

三、整治内容

(一)实施城区环境整治工程

1整治市区环境卫生

⑴完全清扫责任区内道路(含边沟、下水井口、人行道、绿化带)环境卫生。建筑物、路灯、树木上无悬挂垃圾。

⑵清掏市区内公共旱厕。

⑶清理绿化带内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⑷清理城区河道两侧、河床及绿化带内卫生。

责任部门:市水利局

⑸整治全市饭店、食堂、宾馆旅店、美容美发、洗浴等服务行业室内外卫生。

⑹清理各医院内外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⑺清理全市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市教育局

2整治社区、居民区环境卫生

⑴清理责任区内巷路、胡同、社区、居民小区的环境卫生。责任区固定垃圾点垃圾及时清运。

⑵撤除责任区有碍巷路硬化、绿化及巷路正常通行的三小”小棚厦、小栅栏、小围墙)建筑。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市房产管理办公室

3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

⑴整治城区各出入口环境卫生。无建筑残土和生活垃圾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⑵责任区内城区入口村屯垃圾及时清运。

责任部门: 镇人民政府

4整治市容

⑴整治主街路两侧店外店、散商游贩现象。

⑵清理沿街商户、流动商贩利用音箱、扬声器叫卖行为。

⑶清除城区乱贴乱画现象。

⑷清理主街路两侧居民私拉乱挂、占道晾晒。

⑸清理建筑工地在围档外占道堆放物料、施工运输车辆散落砂石泥土污染路面行为。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围档和悬挂标牌。

⑹清理大型货车在人行道上停放、碾压方砖或占用人行道搅拌混凝土、砂浆行为。

⑺规范城区内牌匾、灯箱、广告牌等设施

⑻早夜市管理到位。保证清洁。

⑼清理城区内违章建筑、占道施工和经营;规范主街路两侧商业网点前非机动车停放。

⑽监督城区绿化养护情况。

⑾果皮箱、道路牙石完好。

⑿做好马路牙石以上各种车辆管理工作。停放有序。

责任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⒀清理火车站内外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 火车站

⒁清理客运站、公铁分流、小公共汽车停车场的环境卫生和公共汽车内环境卫生。

责任部门:市交通运输局

5整治经商秩序

⑴整治各集贸市场环境卫生。保证经营秩序良好,保洁清扫到位,商品摆放有序。

责任部门:市工商局

6整治机关、窗口单位卫生秩序

⑴清理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无卫生死角;各项设施完好无破损。

责任部门:市直机关党工委、各窗口单位

7 林业局、 工厂依照全市统一部署。

(二)实施乡镇政府所在地环境整治工程

1整治占道经营

⑴规范乡镇政府所在地主街路两侧商业行为。各种摊位、商贩一律入市(室)经营,发明整洁、优美的镇容环境。

⑵清理各类流动商贩。确保主街路和巷路交通顺畅,集贸市场经营有序。

2整治乱摆乱放

⑴全面清理主次街路两侧堆放的各种杂物。

⑵临街居民区内堆放的粪堆、柴垛、垃圾等。确保镇内街路及居民区环境整洁。

3整治环境卫生

⑴完全清除城镇出入口、主次街道、镇中村、居民小区、市场、商场、医院、建筑工地等部位的垃圾。

⑵建立垃圾清运制度。无垃圾散落污染。

⑶全面清除街路、路灯、树木等公共设施上的拉挂物。

⑷修复给排水设施。做到排水顺畅,干净整洁。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实施村屯环境整治工程

1整治卫生

⑴清垃圾:清除村屯出入口和村屯内的公共垃圾、粪堆。清除农户房前屋后垃圾杂物,修建垃圾箱,垃圾定时清运出屯。

⑵清污泥:房前屋后和公共区的污泥清理干净。街路两旁要修建排水明沟或暗沟。村屯公共排水沟要适用。

⑶清路障:农具、柴草堆、残土堆等占道堆放的要全部搬走。对占用公共道路、排水沟乱搭乱建的违章建筑和残垣断壁等有碍村容村貌的要拆除干净。

⑷清柴垛:柴草垛禁止在路肩和树台上堆放。

⑸清庭院:撤除村民庭院内乱搭建的简易棚。清理室内外卫生,大门、围墙、栅栏无破损,做到整齐美观。

2整治道路:清除乡村道路两侧垃圾堆、粪土堆、柴草堆。路面平整无垃圾;村屯主街路、巷路要达到宽、平、直,边沟排水畅通。

责任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工作方法

分三个阶段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一)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搞好宣传发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各单位要依照责任分工。认真治理环境卫生死角死面。

(三)检查验收阶段市爱卫办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市城乡环境卫生清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管市长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环境卫生整治督导组。环境卫生整治活动期间。并把督导情况纳入到年终绩效考核工作中。

(二)落实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根据工作规范落实卫生整治的具体措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环境卫生整治取得实效。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篇6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区委副书记*同志为组长,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府副区长*、区政协副主席*同志为副组长,各街道乡镇、区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具体领导和负责此项工作的实施。区直有关部门一把手靠上亲自抓,并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各街道、乡镇是全区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主体,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政府的工作目标,成立工作组,制定出了详细可行的目标、任务、措施,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是深入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乡镇集中时间认真学习《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环保局等11部门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同时广泛深入地宣传生态环境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方面的政策法规,宣传我区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各街道、乡镇积极配合区直有关部门,负责对辖区内破坏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统一监督管理,并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坚决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尤其对群众反映的危害群众身心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和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环境违法事件,加大行政处罚和行政责任追究力度,进行严肃处理,起到处理一件、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

四是加大宣传和舆论监督力度。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对进展情况,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环境意识,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治理生态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鼓励支持群众进行监督,认真听取并落实社会公众对专项行动的意见和建议。

五是强化检查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区委、区政府将加大对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督查力度,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制,对工作措施不到位,消极怠慢,失职渎职予以问责;对严重污染环境事件要加大惩处力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各街道、乡镇,区直有关部门要强化检查监督,及时向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汇报有关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告。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篇7

关键词: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设计编制;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D922文献标识码: A

随着社会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环保意识的不断增强,使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成为我国环境治理中的重要项目之一,对其进行治理的数量以及资金投入不断增多。随着国家相关法制、法规的健全,使得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以及设计编制等更加规范化和科学化,大大提高了国家治理矿山地质环境专项资金的利用效率。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编制现状分析

为了更好的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编制,我国财政部、国土资源部联合了《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使用管理方法(试行)》、国土资源部地质环境司出台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编制技术要求》、国土资源部了《省级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规划编制指南》等。根据第一文件,我们可以知道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编制主要包括三部分:材料提交、规划编制纲要、工程设计。其中材料提交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相关规划以及地方政府承诺与批复。规划编制纲要主要包括矿区情况、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与方法、投资概算、项目实施保障措施、预期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以及项目的风险及建议措施。而工程设计则主要是在项目实施方案以及技术路线、方针中进行阐述。

通过对我国现有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建设现状进行分析,从整体上呈现良好局势,大部分矿山地质的环境有了明显改善,环境治理取得了良好效果,大体上改变了矿山地质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矿区社会、经济、环境之间的统一协调可持续健康发展。这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编制在大体上呈现良好发展状态,在实际环境治理过程中发挥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促进了我国矿区环境治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项目规划编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我国地质环境项目规划编制整体状况进行分析,我们会发现其中依旧存在一定的问题,对我国地质环境项目规划编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阻碍。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内容不全。项目规划与设计编制内容不全,我国实施的有关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与设计编制的规范中,一般将治理项目规划内容纳入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致使部分规划内容不能进行有效编制,破坏了环境治理项目的整体性与统一性。

2、内容不规范。在部分地区,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编制时,不能对其规划内容和格式进行统一规范,在很多项目制定上只是简单的依照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格式进行。

3、重点不突出。经过分析,发现个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编制没有突出重点,特别是在工程布置、技术路线、方法等方面没有进行具体阐述。

4、经费预算不科学。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阐述时,往往过于简单,致使经费预算也往往比较粗糙,不能进行科学预算,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很好的保证专项资金的充分利用。

5、设计图纸不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中,往往出现图纸不规范现象,其更多的表现在规划图比例与实际不符,项目建设的具体参数没有进行标注等。

(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

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项目设计存在的主要问题首先表现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与整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具体的治理内容出现不符或是脱节等现象。第二,工程设计体系没有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充分说明,导致整体设计比较混乱,缺乏层次感。第三,没有对项目设计中的工程量、实物等进行必要分析或充分说明,导致内容残缺。第四,过多的侧重与施工技术方法、手段等,没有对其项目治理的目标进行明确和说明。第五,没有对施工进度进行详细说明,只是简单的对总项目建设时间进行整体的大概阐述,且缺少对施工管理措施方面的说明。第六、术语不规范。在不同的项目,同一种施工方式命名不同,导致设计在总体上略显混乱。

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编制的有效措施

由于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作起步时间较晚,实施时间较短,导致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编制时存在诸多问题,对此我们主要从以下进行进行优化和规范。

规范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项目规划编制的有效措施

在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行规划编制时,应对其规范原则进行严格遵循:第一,内容应充分反映该项目的总体特性以及治理工作的总体趋势。第二,在进行编制时,应按照综合说明、项目概括、项目分析、治理布局、工程设计、组织实施、权属调整、实施措施、工程管理、预算投资、耕地质量评价与效益分析以及相关附件的思路进行编制。第三,在进行语言阐述时,应保证其简明扼要,突出重点,避免内容重复。

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的有效措施

对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项目进行设计,是环境治理工作中最重要的一项内容。在对其进行设计时,应把握大局,从全局出发,对与项目设计相关的每一方面都逐一进行分析和研究,使项目设计形成一个有机整体,保证质量过程中,投资最小,成本最低而效果最好。在具体设计过程中可以按照以下几点进行。

治理目标、方案具体化。充分根据矿山地质环境质量项目规划,以其为主要导向,通过对矿区环境治理的详细分析和说明,对其中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针对性的治理措施设计,保证每一项工程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都有一个明确的治理目标,都有一个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作为指导,从而在根本上保证矿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设计的合理性与科学性。

标准设计普遍化。对项目设计中应用到的设备、材料、资源等进行标准化设计,不仅可以促使环境治理项目更加科学化、合理化,更能充分贯彻国家在能源节约、技术经济方面等方面的实施政策,更能获得国家在该方面的优惠政策,还能有效缩短项目设计的时间,降低项目设计所需费用,大大提高设计人员的工作效率。最重要的是其能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缩短施工周期,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成本。

3、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依靠信息技术,建立统一的环境治理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对相关的数据、信息等进行及时搜集和更新,不仅可以加强国家对环境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实施一定的监督和管理,从整体上提高各个地区对矿区环境治理工作的管理水平,同时还能促进环境治理项目建设工程造价的具体情况,促使对其工程造价管理更加透明,为政府部门进行决策或实施管理等提供充足的科学依据。

结束语

总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编制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具体实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各个地方在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编制时,应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规范规划与设计编制,从而在根本上保证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得到进一步发展。

参考文献:

[1]王永生,董建美,谭文兵.我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规划与设计编制现状分析与对策建议.[J].中国地质矿产经济学会,2007,26(11),337-338.

环境整治工作计划篇8

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主要地表水水质达到功能区标准,流域市控断面Ⅱ类水质达标率达到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6%以上,辖区内河水质达到功能区要求;沿江、沿渠生活污水、垃圾得到妥善处理,重点工业企业污水全面稳定达标排放,沟渠、溪流整治进一步强化,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彻底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加强。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贯彻落实市政府下达的重点流域整治任务。各有关单位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重点流域综合整治的意见》,按照《市“十二五”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规划》和《“十二五”市近海水域环境污染综合治理规划》的有关要求,推进饮用水源保护、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养殖业污染整治、工业园区污水治理和生态建设与保护等重难点工作。各街道、各有关单位要开展重点流域整治工作“回头看”,对尚未完成的任务进行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积极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尽早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进一步理顺饮用水源保护与管理职责,建立饮用水源保护长效管理机制,继续配合市政府对南高干渠改造工作,两岸配套建设隔离护墙。日常监管中,由区环保局牵头,各职能部门继续各司其职,严于监管。区农林水局与市水利局配合进行河道整治;区行政执法局对南高干渠进行监管,及时拆除与水利设施无关的设备;相关街道对南高干渠两侧卫生进行保洁,禁止下渠洗衣、游泳等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区环保局对南高渠进行巡查,拆除可能影响环境的工业污染源,每两个月对饮用水源进行1次水质监测。

(三)进一步加强养殖业污染整治。目前我区的畜禽养殖场已全部清理完毕,各街道要加强巡查,如有违规养殖,发现一起要坚决拆除一起,并将具体情况及时上报区环保局。

(四)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

2012年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计划:

1.站前大道(段)

站前大道(段)工程起点位于站前大桥,终点位于南环路,总长约3.76公里,道路宽60米,建设内容为配套管网建设,计划建设总长度约7公里,计划总投资约450万元,计划于2012年12月开工,预计2014年6月竣工。

2.七支路工程

七支路工程起于,终止街道乌石社区老人活动中心,道路全长779.26米,建设内容为配套管网建设,计划建设总长度约1公里,计划总投资约120万元,年7月开工,预计2012年10月竣工。

3.东环城河截污管道清淤

对东环城河截污管道进行清淤,计划清淤200立方米,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2012年8月开工,预计2012年12月完工。

4.南环城河截污管道清於

对南环城河截污管道进行清淤,计划清淤180立方米,项目计划投资10万元,2012年8月开工,预计2012年12月完工。

5.破腹沟截污管道清淤

对破腹沟截污管道进行清淤,计划清淤450立方米,项目计划投资20万元,计划于2012年8月开工,预计2012年12月完工。

6.八卦沟截污管中山路节点改造

对八卦沟截污管中山路节点进行清淤疏浚,项目投资约50万元,计划于2012年1月开工,预计2012年3月完工。

7.八卦沟截污管水关口南侧节点改造

对八卦沟截污管水关口南侧节点进行清淤疏浚,项目投资约10万元,计划于2012年1月开工,预计2012年3月完工。

(五)加强工业污染整治工作

继续严格环保审批,杜绝新污染源产生。强化执法监管,定期对水污染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注重突击检查、夜间检查及节假日检查,防止企业偷、漏排生产废水。

(六)巩固生态建设与保护

2012年区计划植树造林271亩,幼林抚育569亩,总投资42万元,进一步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年11月开工,预计2012年9月完工。

三、项目安排

2012年,计划投入重点流域(含近海水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262万元,实施整治项目8个(详见附件)。其中,饮用生活污水整治工程7个,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程1个。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办理责任,狠抓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委〔〕102号)精神,把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对《工作计划》进行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督办单位和督办领导。要紧紧围绕年度目标要求,及早启动,做到抓早、抓好、抓实,逐月逐季抓实施、抓推进、抓落实。要及时跟踪项目进度,逢双月25号向区环保局报送阶段性工作进度,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监督,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治任务、改善流域环境质量的街道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要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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