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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言理论论文8篇

时间:2022-09-23 02:57:53

语言理论论文

语言理论论文篇1

在这一背景下,上海中考语文试卷中,文言文阅读所占的分值近年呈现着不断上升的趋势:2001年,在满分为120分的中考语文试卷中,文言文为20分,2002年为23分,2003年为28分,今年则上升至30分,占试卷总分的四分之一!

除了分值的变化,随着中考文言文阅读试题难度的逐年递增,考点也逐步由偏重简单识记类的积累向积累、认读、理解、鉴赏与评价并重的方向转变。顺应这种变化,同学们在新学期中除了要在文言文学习上投入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还应该调整学习方法和学习重点。

第一阶段:背诵名句名段名篇

文言文背诵在升学考试中是以默写的形式来考查的,评分要求很严格,整句中错一字就不得分,因此在平时学习中,除了准确的背诵之外,还要在准确无误的默写上多下工夫,在动口的同时也要重视动手,避免因写错字而失分。

中考文言文默写题型主要有二种:⑴识记填空题;⑵理解填空题。识记填空题一般给上句要求续下句,或给下句要求填上句,如今年中考第1题“---------,清泉石上流”;第2题“夜阑卧听风吹雨,----”;第3题“----------,------,怡然不动”。这类试题测试的是机械记忆,考生只要能熟练背诵,不写错别字就能解题。理解填空题一般有明确的答题指向,要求按提示填出所要求的内容。如今年中考第4题A组“《书湖阴先生壁》中描绘山水美景的诗句是------,----”;B组“《别董大二首(其一)》中,诗人给友人以勉励与自信的诗句是,”。这类题虽然同是默写填空形式,但它只提示默写课文的篇名和指示默写语句的内容,没有给出默写语句的上下文。这已不是单纯地测试背诵基本功的问题,同时也检测学生对课文的理解程度,是记忆与理解运用的结合。做此类题首先要能准确理解提示,然后调动积累才能正确填写答案。

《课程标准》要求同学们初中阶段背诵的文言诗文总量在2万字左右,并了解著名作家的生活背景、创作特点及相关的文化常识。而近年中考,命题相对集中在30余篇名作上。为了提高学习效率,同学们可将主要精力放在名句名段名篇以及相关的文化常识的理解记诵上。在初中阶段学过的文言诗文中,有些文章可称为经典,是中华民族文化宝库中的灿烂明珠,如《桃花源记》、《小石潭记》、《曹刿论战》、《出师表》等,对这类佳作必须将全文熟记于胸。也有些诗文,流传于世主要是因为其中某些句子或段落特别出彩,学习这类诗文,就要在整体理解的基础上把重点放在名句名段的积累上。如陆游《游山西村》中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赵翼《论诗》中的“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数百年”;文天祥《过零丁洋》中的“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等。

第二阶段:积累实词熟悉句式

《课程标准》要求初中阶段的实词积累在150个左右;能了解常见的文言虚词的意义和作用;积累一定量的文言句子,能结合语境理解常见文言句式的意思。

如2004年中考卷第5-8题,解释句中加点的词语:亲贤臣,远小人;其两膝相比者;半山居雾若带然;尔辈不能究物理。第13题,用现代汉语解释文中画线的句子“夫菱生于水而曰土产,此坐强不知以为知也”等。初三学生要想具有“借助注解与工具书读懂文言文和理解其内容的能力”,关键是要积累一定数量文言字词及常见句式的知识,所以学习文言文应该重视对字词句的基本含义的了解和积累。所谓基本含义这里有两重意思,从字词的角度说,任何一个字词都有它的本义与引申义,文言文学习应重视常见实词的本义及主要引申义的认读,如2004年中考第5题中的“远”、“比”、“究”,它们的释义分别为“疏远”、“靠近”、“研究”,是这三个常用实词的本义或主要引申义,积累这一类知识,有助于提高我们运用祖国语言文字的能力,这是语文学科工具性特点彰现之处,也是文言文学习的目标之一。

在文言字词的认读中,还要注意一些特殊的语言现象。比如,文言课文中有些词语的意义,由于时代的发展,在现代汉语中发生了变化,认读时要注意这些词的古今词义差别,决不能用今义去释古义。古汉语中,还有一种我们称之为“通假字”的现象,即古人用此字来代彼字,通假字的读音和词义,一般都同于假借的字,如“卧右膝,诎右臂支船”中的“诎”同“屈”,解释为“弯曲”,学习文言文时,也要重视这类通假现象的认读。

在句的认读方面,除了要通过多读熟悉文言常见句式,如表判断的“……者……也”;表疑问的“何……有”,还应重视词性活用的现象。在文言文中,词性活用是较为普遍的一种语言现象,由于关键词词性的改变,句义也就跟着变化,遇到这种情况,就不能根据这个词原来的词性去理解了,如《黄生借书说》中“汗牛塞屋,富贵家之书”的“汗牛”就不能解释为“出汗的牛”,应解释为“使牛出汗”。平时学习中要对这种词性活用的现象勤加总结。

从句的角度说,把握基本含义的意思是理解句子表达的主要内容,初三学生认读文言语句,不必拘泥于语法句式等知识,也不必拘泥于字字落实,能把握句子的主要意思,能用现代汉语阐述句子的基本内容即可。

2003年开始上海中考语文卷中出现了课外文言语段,这一考试内容今后仍将延续下去,落实《课程标准》关于初三学生“能独立阅读课外浅易的文言诗文。能结合自己的已有积累,借助注释、工具书和有关资料,大体读懂文言诗文的内容”的要求。但是在命题中会坚持两个原则:选文浅显易懂和注重课内知识与能力的迁移。

今年文言课外选文《北人食菱》浅显易懂,所有试题解题所需要的知识与能力都能在课文中找到依据,也就是说,课外文言的考点仍是课内知识以及建立在课内学习基础上的文言阅读能力:第12题⑴“下列与‘席上食菱’中的‘食’意思相同的一项是------”;⑵“下列与‘欲以去热也’中的‘去’意思相同的一项是------”,命题者分别列出4个课文选项供选择,⑴A.衣食所安B.谨食之,时而献焉C,设酒杀鸡作食D.退而甘食其土之有;⑵A.今日存,明日去B.去死肌,杀三虫C.乃记之而去D.俸去书来。第13题用现代汉语解释句子“夫菱生于水而曰土产,此坐强不知以为知也”,句式“夫……也”在课文中多次出现过(句中的“坐”课内文言中没有学过,命题者特意提供了注释“坐:因为”)。

第三阶段:把握作者思想情感

我们学习文言诗文要重在理解诗文内容和把握其中蕴含的思想感情,这也是历年中考文言文阅读考查的重点。

初中阶段学习的文言诗文,有的描绘了祖国名山大川的壮美景色,有的揭示了社会人生的丰富哲理,有的表现了一代伟人的英雄气概,有的寄寓了仁人志士的高风亮节,阅读这些诗文能够提高我们的文化修养,能使我们树立民族自豪感,培养健康高尚的审美观和爱国主义精神。如2004年中考语文卷第10题“《黄生借书说》第①段作者以自己的亲身经历论证了的观点”。

语言理论论文篇2

一、哲学观念与广告语言

曹志耘(1992:130)认为,各个民族都有其独特的对世界的认识和表达,有自己的哲学观念。哲学观念深刻地影响着有关语言的结构和运用,当然也影响着广告语言的应用。例如,天人合一是我国传统文化中一个最基本的哲学观念。在我国的一些广告中,天人合一观念对语言表达和接受的影响显而易见。如长虹牌电视机广告词“天上彩虹,人间长虹”,通过天上彩虹对人间“长虹”的映衬、比喻,给人一种天上人间一体,彩虹“长虹”一物的感受。通过这样的广告宣传,“长虹”彩电的美好形象栩栩如生地长驻于人们的脑际。“长虹”彩电驰名全国,颇受青睐,销售量跃居国产彩电之首,这固然与其质量息息相关,但无疑也与其广告词所创造的美好形象不无联系。

扬子电气的电视广告则由人群在大地上组合成多姿多彩的扬子电气商标图案和“扬子电气”四个大字,在此场景里,人和文字融为一体。同时,该广告仅有的两句话“扬子天地,扬子电气”将商品与天地相提并论。这样,整个广告形成了一种十分强烈的天人合一的和谐气氛,非常引人入胜。再举数例:

①与书为友,天地长久。(某丛书广告)

②皮革天地,迷人世界。(皮货商场)

③得之于莺飞草长的天时,得之于土厚天高的地利!(房地产)

以上广告词都含有天地一体的哲学思想,是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深植于中华民族文化之中的自然流露,都能引起我国受众特有的感受和共鸣,容易激发人们的消费欲。

强调群体、贬抑个体是中国哲学观念的另一重要特征。如汉语包括广告语言从大到小的表达顺序正是这一哲学观念的体现。又如我国的大多广告词十分精辟,往往以寥寥数语勾画商品或服务的特征、特点和优势,注重创造其总体形象,一般不很注重产品或服务的特点、优点的重墨细腻的描述。我国广告存在不突出个性的现象,这似乎也与中华文化中追求群体一致性,反对个体特殊性的传统思想有所联系。

与此相反,突出个体和个性是西方哲学观念的一个重要方面。英语包括广告英语从小到大的表达顺序则是这一哲学观念的具体反映。如,英语广告特别注重对产品或服务的特性、特征进行缜密入微的重墨描述,特别突出其个性与众的不同之处。广告语篇,与形象优美的插图相互映衬相得益彰,把商品的个性和特征表现得淋漓尽致,巧妙而自然地将商品的价值转移到商品购买者身上,着力创造美满理想的生活氛围,把受众诱入引人入胜的境界,让消费的念头油然而生。这样的广告在西方处处可见,在我国则较为罕见。这种差异同中西各自的哲学观念和物质文明程度紧密相联。

整齐、对称是人们对客观事物正确认识形成的一个哲学观念。我们知道,许多客观事物都具有整齐对称特征。人类各门学科包括建筑、美术都反映出这一特征。语言,包括广告语言,作为文化的载体,当然也表现出这个特征。中文广告中应用频繁的对偶式四字句就是整齐、对称的范例。如“质量第一,信誉至上”这样的四字句构成的对偶句非常整齐对称,符合中国人的表达和欣赏习惯。此外,中文广告中的许多广告词都是文字工整、结构匀称、琅琅上口的广告金句。如:

④甜甜大白兔,宝宝心爱物!(白兔糖);

⑤追逐美丽画面,留下永恒回忆!(照像机)

英语广告篇章也讲究整齐、对称。为数不少的广告标题和广告口号都是整齐、对称的句子。试看一例:

⑥Abusinessinmillons,aprofitinpennies.

众所周知,英语广告篇章中的排比句俯拾即是,其中有些音节大约相等、结构颇为工整。如:

⑦EarthisapersontobecaredforEarthisahometobemanaged…

另外,英语各类广告中时尔可见短语排列式语篇。英国语言学家G.N.Leech(1966:95)称之为blocklanguage(块式语言)。短语排列式广告篇章文字整齐,结构匀称,意思清楚,一目了然,给人印象深刻,过目难忘。短语排列式语篇在中文广告中也屡见不鲜,可能是受西方广告的影响吧。

整齐、对称是人类对客观事物的一种正确认识,它反映在人类文明的各个方面。整齐、对称也是广告修辞特点之一。中文广告最讲究整齐对称,很少运用参差、错落、残缺等艺术手法,这大概是因为我国人民对整齐、对称的偏爱吧。西方广告既采用整齐对称的结构,又好用参差、错落、残缺等艺术手法,具有多姿多彩、含蓄隽永的效果。显然,中西广告的艺术手法与各自的文化传统包括哲学观念息息相关。

二、思维模式与广告语言

思维模式与语言之间存在互相制约、互相影响的关系。思维模式自然而然对广告语言的运用和接受产生影响。广告语言必然反映和影响思维模式。

具象性是世界各民族的思维特点。人们习惯于形象思维,喜欢具体、形象、直观的语言。广告语言充满修辞格,通常非常生动形象。如:

⑧停电24小时!依旧冷若冰霜。(上海航天电冰箱广告)

⑨书为山谷,笔为径。(某彩色笔广告)

⑩把柔媚浇在身上。(香浴乳广告)

以上第⑧例含有明喻辞格,产品的特性和功能生动形象地表达出来了。第⑨句包含两个暗喻,书比作山谷,笔被喻为山径,清楚易懂。从暗喻可知,笔是通向知识殿堂的小路,是摘取知识之果的必备工具。第⑩例巧妙地将产品形象化为“柔媚”,制造了极柔极媚的体验,浪漫娇妩,极富诱惑力。

英语广告措词也讲究生动形象。例如:

(11)Breakfastwithoutorangejuiceislikeadaywithoutsunshine.

(12)Goldstaristhebrighteststarinelectronics.

上面第(11)句是个典型的明喻句式,第(12)句是个典型的暗喻句式。语言生动,意境鲜明,产品功能、公司形象具体生动地呈现于读者眼前,令人怦然心动。

形象思维是人类思维特点之一。英汉广告大量使用比喻比拟等辞格来创造鲜明的意境和生动的形象,以便富有感染力地宣传商品或服务的特性,从而大大增强英汉广告功能。

人类思维模式的另一特点是模糊性。所谓“弦外之音”、“言外之意”、“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等等正是中国人对语言文字的特殊体验。尽管广告语言首先要求简明易懂,但恰到好处的模糊性、意会性,可使广告语言富于联想,回味无穷,大大增加广告的艺术感染力。汉语广告的模糊性常常在于运用精辟的言词巧妙的表达法或恰当的修辞,意味深长耐人寻味地创造商品或服务的整体形象。例如在杉杉牌西服的电视广告里,一位男士身上所穿的漂亮潇洒、楚楚动人的西服引起了众人的羡慕。一对情侣在喝饮料,小伙子羡慕地盯着这身西服,惊异地说:“杉杉牌西服!”他的女友立即半开玩笑地对他说:“不要太潇洒!”言外之意丰富而生动,十分耐人寻味。

西方民族的思维模糊性在英语中也得到了充分体现。这种模糊性似乎跟汉语广告一样常见。英语广告的模糊性表现在好些方面,但主要在于利用双关(pun)、含蓄比较(impliedcomparison)等修辞手段或使用别出心裁的表达法来描述商品或服务的具体特性、特征和优点。如:

(13)You''''llgonutsforthenutsyougetinNux.Itfillsyouupandgivesyoulotsofgo.(Leech,1966:185)

该广告词包含双关语:gonuts(=becomecrazy)中的nuts与其前面的thenuts(坚果)均构成语义双关。显然,双关语表里双涉,一举两得,富于联想,灵活机动,深刻而生动地揭示广告产品的特性与功能。可见,广告语言的模糊性是作者匠心独运的生花妙笔。

语言的模糊性存在于语音、词汇、语法修辞系统之中。广告的模糊性不但存在于广告文字中,而且存在于广告图像中。模糊的广告语言和插图给受众提供广阔的想像余地,诱发人们的想像思维,激发消费者对产品的联想,激起他们的购买欲望。

西方人喜欢幽默,说话风趣好笑,这种性格特点与他们的思维方式和文化背景密不可分。西方人的浓浓的幽默感在英语广告中可见一斑。试举数例:

(14)MANwantedtowashdishes,andtwowaitresses.

(15)ACCOMMODATION,suittwogirlswillingtoshareroomoryoungman.

(16)ACCOMMODATION:Honeymoonsuite,sleepsthree.

(17)PHOTOGRAPHERsettingupownbusinessneedsmodel,assleepingoractivepartner.

(18)如果您的汽车会游泳的话,请照直开,不必刹车。(国外交通安全广告)

幽默虽然是一种令人开心颇为有效的艺术手段,但在我国广告中,幽默诙谐的语言也越来越多。请欣赏一则广告联和一则幽默电视广告。

(19)上联:白玉犹有瑕,求人十全十美哪里遇?

下联:青春岂无限,择偶千挑百拣几时休?

横联:看剩下谁?

(20)实不相瞒,天仙牌的名气是“吹”出来的。

三、文化心理与广告语言

曹志耘(1992:135)指出,“每个民族都拥有一些深植于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心理特征。这些心理特征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和风俗习惯,也制约着人们的语言活动。”图吉利,避不祥是各个民族共有的文化心理,但在各民族有各自的内涵和表现。中国人民看重吉祥如意、发财致富、孝敬父母,尤其看重家庭子女。反映这些文化心理的广告语言颇为常见。如:

(21)三羊,三羊,给您吉祥!(三羊皮商行)

(22)幸运天天有,今天轮到您!(面霜广告)

(23)恭喜发财迎新岁,长年好运金利来。

(24)南方大厦,祝福万家。

(25)捧出一片爱心,献给千万老人,这是云南制药厂的奉献。

(26)威力洗衣机,献给母亲的爱。

(27)红棉保温瓶,温暖你家庭。

(28)为了孩子,为了未来,拥有文化,拥有明天(港台演员义演广告)

以上广告语迎合中国人的文化心理,很能打动受众的心,容易引起共鸣,极具劝说功能。

西方人虽然也有上述文化观念,但与中国人相比,显得淡漠些。因此,表现上述文化心理的英语广告语篇较为少见。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青春与美丽是相互联系的。年青人希望自己漂亮美丽,中老年人也希望自己比实际年龄年轻些,比实际相貌漂亮些。中西广告者利用人们的爱美心理,巧妙地将许多商品与“青春”、“美丽”、“潇洒”自然联系起来,赋予产品以神奇的魅力,激起消费者的强烈消费欲。例如:

(29)特别的美属于特别的您!(化妆品)

(30)美发超然,风姿翩翩!(发乳)

(31)永保青春魅力,赛如仙女下凡!(化妆品)

(32)Fineandlight,itkeepsyourskinradiant,healthyandbeautiful,andisanexcellentbaseformake-up.(Torben,1992:80)

(33)Don''''tletmotherhoodspoilyourbust-line…ThousandsofwomenhaveusedAguamaidtokeeptheirbustlinesfirmand

youthful.Whydon''''tyoujointhem?…(ibid.p.81)

在商品经济繁荣发达的当今社会,广告成了打开消费者钱包的金钥匙。化妆品和其他健美品广告数不胜数。女人是此类广告的主要受众。在当今的广告中,最受女性青睐的形象就是年轻貌美、时髦秀媚的美女形象。在西方,对美丽和时髦的追求似乎成了女性优先考虑的大事,母亲的义务已退居次要的地位。在这种文化背景下,广告者精心设计魅力非凡的化妆品和健美品广告。这样,广告化妆品和健美品成为创造青春美貌的“灵丹妙药”。

古今中外的人都喜爱物美价廉的商品。即使那些百万富翁也不例外。广告者对人们的这种消费心理和消费观念心领神会,总是强调商品的优质和价格的低廉,西方广告尤其如此。如:

(34)以最低廉的价格,提供最高的男性价值!(服装)

(35)难得的缘,难得的价,更难得的情!(家具)

(36)It''''stimetomakeyourreservations.Rightaway.Becausenowyouhavethefreedom

toflycoast-to-coastforonly99eachwaywithroundtrippurchase.Also,besuretocheckoutour

lowfarestootherexcitingdestinationsforonly99orlesseachwaywith

roundtrippurchase…(USATODAY,Dec.31,1998)

(37)Greatnews.Inthesecities,there''''sanewwaytosavemoney…Nameyourownprice!(ibid.)

追求物美价廉可谓是人们的传统文化心理。广告突出物美价廉符合人们的心愿,迎合消费者的文化心理,很能激发人们的消费兴趣和消费行动。

现在我国消费者的崇洋心理虽然远不如从前那么严重,但多多少少总还有之。我国的广告者利用消费者中的心理,在许多广告中总是有意无意地特别强调“采用进口设备、引进先进技术生产的一流产品”,以便树立商品的形象,引诱潜在的消费者采取实际行动。为了迎合消费者青睐洋货的心理,许多产品说明书都使用英汉两种文字,甚至连乡镇企业、私人企业生产的国内消费品都印上醒目的英语品牌,使产品带上了洋味。为数甚多的汉语品牌采用新组成的听上去像外国品牌的译名。由于相当多的中国消费者会将这些假外国品牌与进口产品联系起来,他们就乐意购买这些带有貌似外国品牌的国内产品。目前流行的假外国品牌有:蒙妮莎(时装公司及其产品),雅丝丽(洗发精与护发素)、洁士苗条霜、爽肤露、美加净、伊思丽(化妆品)、柔美丝、丽花丝宝、芭蕾、发佳丽、爱美思(巧克力)、梦蕾娜(童装)、雪梦莱(皮装)、雅迪氏(时装)、雷特蒙(时装)、蒙雪尔(皮装)、丝华露(洗发用品)、雅戈尔(服饰)等。

一个民族的文化心理与其文化背景和文化习俗密切相关,不同民族的人表现出不同的文化心理。如,我们认为违反人们文化心理的不雅之辞或不雅行为,西方人却习以为常,完全可以接受。西方提倡性解放已有悠长的时间了。性生活、的宣传散见于各类大众媒体之中。作为大众媒体之一的英语广告有时把产品的宣传同色情或性生活密切联系起来,以增加产品的诱惑力。有些广告(包括图像)露骨地推销contraceptives(避孕用品),如condoms(套),contraceptivesuppository(避孕栓),contraceptivejelly(避孕药膏),contraceptivepills(避孕丸药)等等;有些广告毫不避讳地提到“sex”,“semen”,“vaginalfluid”,“mutualmasturbation”,“fingering”,“analsex”等等(参见GregMyers,1995:177-181);偶尔还可碰到为同性恋者及其同辩护的广告,称他们的为sefersex。上述这样的广告在西方不足为奇,与西方人的文化心理没有冲突。这样的广告若在我国广而告之,无疑会超越一般人的文化心理承受能力。

四、道德观念与广告语言

传统的公认的道德观念,作为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广告语言的运用理应受到社会道德观念的制约。例如,不论在哪个民族、哪个国家、哪个社会,诚实总被认为是人的基本道德品质之一。“Honestryisthebestpolicy”(诚实为上策)。广告必须以诚实为上策,实事求是,开诚相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切忌胡吹海捧,欺骗愚弄。实际上,我国出现了不少以诚动人的广告词。例如:

(38)爱好写作,请读《写作》。

文理学科,不离写作。

各行各业,不离写作。

欢迎大家,订阅《写作》。(写作杂志广告词)

(39)爱吃多少就吃多少,爱吃什么就烤什么。(电烤箱广告词)(朱清阳,1993:70)

这两则广告语言朴实自然,用实实在在的词语突出了各自的主题,给人以诚实感,给人印象极深。

相比之下,也有些广告词有意无意地显得过于虚浮,令人难信。还有些广告使用明显虚夸的广告词语,如“一流”、“唯一”、“首家”、“独创”、“誉满全球”、“无与伦比”、“天下第一”、“举世无双”、“顶呱呱”、以及“包治百病”、“药到病除”等等,更是与人们的道德观念背道而驰,令人反感。

西方广告经历了数百年的发展阶段,从文字到插图都较讲究,显得较成熟了。众多的英语广告注重摆事实列数据,采用纵横比较对照等方法,以明白具体的语言描述产品或服务的特点和优点,同时注意创造商品的形象,给人一种真实可靠的感觉。当然,也有一些英语广告偶尔可见“thebest”、“thefinest”、“themostwonderful”、“theperfect”这样的浮夸之词,受到西方一些语言学家的批评。

自我谦逊、尊重他人是中华民族的道德准则。汉语中的谦词“奴”、“敝”、“拙”、“在下”等和尊称“您”、“君”、“贵”、“尊”、“阁下”等就是这一准则的直接体现。广告是商战中的一种重要宣传,应该使用对受众表示尊重、理解和真诚帮助的广告语言,才能唤起消费者对企业及产品的高度信任感,才具有相当强烈的号召力和说服力。事实上,尊称、谦词在我国广告语篇中使用频繁。试举数例:

(40)美化您生活的世界!(贸易公司)

(41)给您带来春天般的温暖!(空调器)

(42)欢迎来函来电联系或光临敝公司洽淡业务。(北京广告公司广告)

当然,更重要的是让受众感觉到广告主是以谦逊的态度说话,不是目中无人自吹自擂。

虽然自我谦虚不是西方民族的典型道德标准,但尊重他人、为顾客着想也是西方民族所遵守的道德原则之一。这一道德观念自然也在英语广告中反映出来。如:

(43)Theprocessbeginswithacarefulin-depthassessmentofallyourneeds.Wethenprovideacustomizedprogram

designedjustforyourcompany…(USATODAY,Jan.4,1999.p.6)

(44)Wewanttobeyourairline.(ibid.18)

(45)…soextensivephotographiccreativityisatyourcommand.(ibid.62)

(46)CleanestDishesGuaranteed.

Ifyoudon''''tagreethatthesearethecleanestdishesaround,we''''lltakebackthe

dishwasher,refundyourmoney,andgiveyou25ontopofthatforyourtrouble.(ibid.14)

这些广告词体现出广告者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表达了广告者高尚的商业道德:从消费者的利益出发,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尊重他们的选择。

中西文化对中西广告语言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中西广告语言也在多方面反映出中西文化的种种特点。体现中西文化观念与特点的中西广告语言易为人所理解和接受,往往引起受众对商品的好感与青睐,促使广告走向成功。中西文化与广告语言是一个值得全面探讨,很有价值的重要课题,涵盖面极广,由于篇幅有限本文所探讨的仅涉及到其中四个主要方面。涉及的有关内容还有:风俗习惯与广告语言、生活方式与广告语言、价值观念与广告语言、与广告语言等。这些方面有待认真研究,需要细致探讨。

【参考文献】

[1]曹志耘.广告语言艺术[M].长沙:湖南师大出版社,1992.

[2]朱清阳.广告金句7000[M].长春:吉林科技出版社,1993.

[3]张东.广告妙招妙语大全[M].南宁:广西民族出版社,1993.

[4]Leech,G.N.1996.TheLanguageinAdvertising.[M].London:Longman.

语言理论论文篇3

为了吸取历史经验,适应当前社会生活对培养学生语言能力的实际需要,语文课应当按照如下一些原则,加强课文的语言练习。

第一,从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出发,加强课文在读写听说方面的语言练习。语文学科具有工具性、思想性、文学性和知识性。在教学过程中,读写听说能力的培养也就是语言教学是它的基本任务,思想教育是它的重要任务,文学教学是它的特有任务,知识教学是它的必要任务。对课文练习来说,必须体现这些方面的任务,它的基本要求就是进行语言练习,同时在学习语言的基础上,还要从练习中学习思想、文学和知识。明确了课文练习的基本要求以及与其他方面要求的关系,整套课本的练习就应当牢牢掌握住这个基本要求,切实加强语言训练,着重培养学生实际运用语言文字的能力。这是决定练习质量和效果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原则。

第二,以语言练习为主要线索,组成整套课本在课文方面的练习体系。语言教学是整个语文教学的基础,也是带动其他方面教学的核心。整个语文教学需要建立一个以语言教学为主要线索的教学体系,才能保证有效地完成基本任务和其他任务。课文的练习是整个语文教学体系的组成部分,因此它也必须以语言练习为主要线索,并带动其他方面的练习,组成一个比较科学而且切合实际的练习体系,才能从练习方面有效地完成基本任务和其他任务。

怎样组成课文的练习体系,是个复杂的研究课题,需要对整套课本的语言练习内容作全面而细致的安排。为了便于讨论,试以初中阶段的语言练习为例,大致设想为三个层次,从语言的基础到语言的应用再进展到语言的提高。第一个层次是语言的基础,主要学习系统的基础语言,从写字、用词、造句、组段到成篇,并学习简单的实用语法。这个层次特别要学会语言的通顺,从用词准确,句子完整,句意明确,句子与句子在结构、语意和语气上连贯,段落层次清楚,最后归结到思路清晰。第二个层次是语言的应用,主要是学习文章的各种表达方式语言,从记叙性语言、说明性语言、抒情性语言到议论性语言,并学习比较复杂的实用语法和简易的实用逻辑。这个层次继续要求学会语言的通顺,并在通顺的基础上逐步求得简洁。第三个层次是语言的提高,主要学习文学语言,从散文语言、小说语言、戏剧语言到诗歌语言,并学习实用修辞。这个层次进一步要求学会语言的流畅生动。综合这三个层次的语言练习,就为组成比较科学而且切合实际的语言练习体系提供了一个可供考虑的线索。

第三,语言练习的要求和内容,必须与课文的语言文字紧密联系。前边列举的脱离课文的语言文字的几种练习题,无论要求和内容涉及课文的思想意义、艺术形象或者科学知识,总的说来都是架空的,都不能完成语言练习的基本要求,也难以真正完成其他方面的要求。所谓联系课文的语言文字,主要可以从两方面考虑:一方面是从课文的语言文字出发,提出练习的要求和内容;另一方面是从思想意义、艺术形象或者科学知识的角度,联系课文的语言文字,提出练习的要求和内容。二者共同的基本点是,都要落实到语言文字的理解和运用上,都必须引导学生学习课文的语言文字。思想意义不联系课文的语言文字,就成为单纯的思想题;艺术形象不联系课文的语言文字,就成为单纯的内容分析题;科学知识不联系课文的语言文字,就成为单纯的知识题。这些架空的练习题,都不符合语言练习体系的要求。

下边举几个例子。

[例一]孔乙己是个怎样的人物?作者对这个人物持什么态度?(《孔乙己》)

[例二]地下印刷所是怎样修建的?怎样被敌人查出来破坏?革命胜利后又怎样重建?(《第比利斯的地下印刷所》)

[例三]揣摩一下对雪地捕鸟的描述。

扫开一块雪,露出地面,用一枝短棒支起一面大的竹筛来,下面撒些秕谷,棒上系一条长绳,人远远地牵着,看鸟雀下来啄食,走到竹筛底下的时候,将绳子一拉,便罩住了。

这个句子总共不到70个字,连用几个动词,把雪地捕鸟的系列活动生动而有序地表现出来。每个分句都写得实实在在,没有可有可无的字。试写一个游戏,表现系列动作,注意动词用得准确,不超过100字。(《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例一是单纯的思想题,例二是单纯的内容分析题,例三能从课文的语言文字出发,加以扼要分析,并提出写作要求,是很好的语言练习题。

第四,语言练习题力求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创造性和趣味性。课文的语言文字是丰富多采的,练习的方式方法也应当活泼多样,能充分发挥学生学习语言文字的积极性。好的练习题应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创造性和趣味性。启发性是指练习题引而不发,能引起学生对课文的语言文字进行积极的思维,或深入理解,或细心体会,或展开联想和想象。创造性是指练习题活而不死,有利于学生独立思考,求得新的领悟和好的发挥,也就是能进一步作创造性的思维。趣味性是指练习题学而不厌,能使学生在复杂的思维中感到有意思、有兴趣、有收获,乐意花费时间和精力。这三者往往联系在一起,有启发性的练习题,就容易产生创造性或趣味性。练习题具备这些条件,就算是有好的质量,并且会有好的效果,也就是能真正起到练习语言的作用。

试比较下边的两个练习题。

[例一]认真阅读课文,在下列句子的括号里分别填上一个恰当的词。

⒈谁如果要()我国的园林,苏州园林就不该错过。

⒉—⒊(略)(《苏州园林》)

[例二]填写下边的空白,看谁填得准确、生动。先自己独立思考,填好了,参考一下课文。看看哪些填对了,哪些填错了;哪些虽然与课文不同,但也是对的。

⒈小虫触在蛛网上,正在挣扎,蜘蛛____赶到,把它捉住,咬在嘴里,____我们咬一片面包或饼干____,不费力气。

⒉—⒋(略)(《蜘蛛》)

例一引用了课文的句子,学生读了课文,就可不费思索地填写空白,因此起不了促进思维的作用,而且会感到枯燥乏味。例二也引用课文的句子,同样是填空题,但对填空的要求明显不同。开头以“看谁填得准确、生动”相激发;接着让学生先独立思考,按照句子的需要和自己的理解填写;然后要求学生参考课文,看填得合适不合适。值得指出的是,要求参考课文而不是完全按照课文,如果与课文不同,只要填得合适,也算是对的,这个要求提得好。整个练习题,可以说具有一定的启发性、创造性和趣味性。

第五,联系社会生活实际,适当加强语言练习的实用性。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及由它带动的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语文课在课文的语言练习方面,应当联系社会生活实际,适当加强练习的实用性。

一般的语言练习题,凡是可以结合实际应用的,都应当尽量结合。此外,还需要指导学生学会写各种实用文。就前边讲过的语言练习三个层次来说,结合基础语言的练习,可以学习写一些生活上常用的实用文如书信、日记等;结合文章的各种表达方式语言的练习,可以学习写各种表达方式语言的实用文,记叙性实用文如新闻、通讯等,说明性实用文如广告、说明书等,抒情性实用文如祝词等,议论性实用文如总结、答辩状等;结合文学语言的练习,可以学习写一些讲究表现手法的导游词、影评、剧评等。练习中还可以组织社会实践活动,学习写访问记、调查报告之类的实用文。

第六,语言练习应当保持适当分量,讲求实际效果。课文的语言练习,原则上应当多练。所谓多练,主要指练习的次数需要多一些,特别是重要的读写听说知识和技能,以及学生容易发生错误的语言文字,更需要进行反复的练习。次数多了,练习的方式方法容易多样化,还可以增加学生学习的兴趣。但每篇课文的练习题也不宜太多,根据以往编辑课本和实际教学的经验,一般以保持五题左右较为合适。切不可为了应付各种考试,在课本里已有练习题之外,增加很多补充题;或者采用课外的各种练习册。这样做反会影响练习效果,徒然增加学生负担。总之,语言练习应当保持适当分量,讲求实效,但不宜盲目追求分量越多越好。

上述几个原则,需要教师在指导学生练习时努力体现在教学中,这样才能真正加强课文的语言练习,切实培养学生的语言能力。下边再谈谈指导语言练习的一些具体方法。

⒈语文课的备课,不但要备课文,还要备练习。备课文应当着重备语言,备练习也要着重备语言练习。备练习主要研究课文的练习题怎样体现了语文教学的基本任务,怎样表明了语言练习的基本要求,怎样安排了语言练习的重点。如果要求不够明确,安排尚欠妥当,那就应当作必要的补充和调整。其次研究这些练习题是否紧密联系课文的语言文字,如果缺少联系,那就应当把练习题引向课文的语言文字,加强应有的联系。还要研究这些练习题如何在学好语言文字的基础上,同时也能学好思想、文学或者知识。还要考虑为了帮助学生做好这些练习题,有什么重点需要引导,有什么难点需要提示,也应当有所准备。备好了上述这些,在教学过程中还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

⒉每篇课文都应当有语言练习重点,每节课也都应当有语言练习环节。从整个语言练习体系出发,具体到每册课本和每篇课文都应当各有重点。每篇课文的练习题往往就体现了课文的练习重点。这些练习题可以在教完课文以后要求学生完成,也可以分散到各节课里结合课文教学来完成。但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每节课都必须有语言练习环节。教师应当围绕着这些练习重点,对每节课的练习环节作出恰当安排,使整个语言练习体系得以具体落实。应当强调的是,如果整节课教师只讲思想意义、艺术形象或者科学知识,而不从课文的语言文字出发,也不归结到语言文字的学习,这不是真正的语文课;如果教师讲了课文的语言文字,而不要求学生进行语言练习,这也不是完整的语文课。

⒊语言练习必须引导学生研究课文的语言文字,并要求他们紧密结合课文的语言文字答题。所谓研究,主要就是根据练习题提出的问题,具体分析课文的语言文字,并从语言文字的理解中求得问题的确切答案。如果不研究课文的语言文字甚至不看课文就能答题,这只能说明练习题在语言文字方面的要求不明确,或者学生对语言练习题的基本要求认识不清。学生答题,不能架空讲一些思想意义、艺术形象或者科学知识,必须讲清这些思想意义、艺术形象或者科学知识是用怎样的语言文字来表达的,才能算是完整的答案。

⒋加强段的读写练习,对学习课文的语言文字和练习写文章都能收到较好的效果。在读的方面,课文是进行语言教学的主要材料,选在课本里的文章,一般都在语言文字方面有特色,有些篇还具有一定的典范性。但每篇课文的语言文字特色,往往突出表现在某一段或者几个段里。这些段能用精练的语言文字表达深邃的含义,富有感人的表现力,成为全篇的精华段,可以作为学习语言文字的范例。因此,选取这些精华段作为语言练习的重点,容易收到学习语言文字的较好效果。在写的方面,联系课文的写作练习,一般称为小作文,也可以采用段的方式进行。段包含词和句,一段写通了,往往也能进一步写通全篇;一段写好了,往往也能进一步写好全篇。因此,加强段的写作练习,也是学习写文章的切实可行而且易于见效的好办法。

⒌在语言练习中应当重视培养学生的语感和推敲语言的能力。在读和听中,一个词、一句话,有的人看了或者听了,很快就能领会它的含义,识别它的优劣,并能引起各种思考、联想和想象;有的人即使看了或者听了几遍,仍然一知半解,甚至茫无所知。在写和说中,需要表达一个概念、一层意思,有的人很快就想到恰当的词句,而且能充分发挥这些词句的表达作用;有的人即使想了又想,仍然想不妥当,表达不好。读写听说对语言的这些不同反应,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各人表现的语感有所不同。语感就是对语言的敏感性和领悟力,是实际运用语言文字的一种基本功。因此,在语言练习中应当重视学生语感能力的培养。与语感相联系的是推敲语言文字的能力。在读和听中,一个词、一句话,什么含义,什么作用,特别是佳句名言,有什么新意,有什么特色,都要经常加以揣摩,从中吸取有益的知识。在写和说中,用一个词,造一个句子,也要一字不苟,反复斟酌,选用表达最恰当的词句。这种推敲语言文字的能力,也同语感一样,应当在语言练习中经常培养。

语言理论论文篇4

论文提要本文主要观点是:法律语言建设是法制(治)建设的极其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法律语言文明是法律(治)文明的极其重要的、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法律首先要进行语言规范,然后才能有效地规范人的行为;法治建设时代呼唤法律语言规范研究;规范研究也是语言学学科和法学学科建设的需要。基于此,作者论述了法律语言规范的内容、理论和方法。

1为什么要研究法律语言规范?

建设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的一项宏伟目标。法律语言建设是法治建设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法律语言文明是法治文明的重要体现,而法律语言规范是法律语言建设和法律语言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某种意义上说,它甚至比法律本身还要重要,因为语言不规范的法律无法实现立法的宗旨。我们的法律语言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有的是因为形势的发展、社会的发展、司法的改革而产生的——即表达的内容或者表达方式不适应新的变化和改革的需要;有的是法学或者法律工作者的语言或语言学素养问题造成的。只要时代在发展、社会在进步,只要法律存在,法律语言的规范就不会停止。

法律语言规范化也是相关学科建设的需要。法律语言规范涉及两个学科,或者说两个领域,这两个领域分别是:法学和语言学。

对法学学科来说,法律语言规范问题,绝对不是一个简单的纠正法律语言的语法毛病或者措辞不妥的问题,绝对不是一个一时、一地、一下的问题,更不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是“法学语言转向”在当代中国“复兴”,或“振兴”,或“继续”的一个重要内容,是法学研究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认为,“法学语言转向”的研究不应仅仅停留在对国外的相关研究的介绍上,不仅仅只是重复哈特等人的研究,也不仅仅是那些形而上的、把语言哲学的成果应用于法学的研究,所有系统地借鉴语言哲学、语言学理论模式或者方法来研究法律或者法学问题的努力都是“法学语言转向”的努力,都是汇合成“法学语言转向”之大河的涓涓细流。这样,“法学语言转向”这一法学研究范式才有更大的生命力。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就是继承“法学语言转向”的传统,高举“法学语言转向”的旗帜,弘扬“法学语言转向”的理论和方法,推动“法学语言转向”在当代中国的进步,形成中国的“法学语言转向”研究的特色,帮助解决中国的法律和法学问题。其次,法律语言规范化研究是法学研究,尤其是法理学研究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法学界仍有人轻视法律语言规范,认为那不过是文字毛病问题。这大概是法律语言规范(当然包括法律语言学本身在内)始终没有成为法学的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的根本原因。法律语言规范有理论上的渊源和支持,法律语言的规范有方法论上要求,法律语言规范有很多很重要的内容,法律语言的规范牵涉到很多学科,等等这些足可以成为一门分支学科。

法律语言学在中国的真正兴起和兴旺也就是最近几年的事情。中国的外国语言学和应用语言学,多半以研究外语为主导,这种研究又多以引进和介绍为特色。中国传统的汉语言语言学主要经营的是汉语本体:文字学和语法,上限极少越过句子这道樊篱。法律语言研究,尤其是中国的本民族的法律语言的研究,对中国的语言学研究——无论是外国语言的研究,还是中国语言的研究——和整个语言学学科的建设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可以帮助开拓中国语言研究的新领域和新思路,丰富新时代的中国语言学研究。对外国语言学理论和方法的引进,应该是为了中国自己的语言研究,将这些理论和方法应用于中国语言,或者作为我们自己创新的引子,而不是为引进而引进。法律语言及其规范就是这样一个非常好的结合点。

2法律语言规范研究的内容

总的说来,法律语言的规范研究至少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1)规范理论研究,(2)立法语言规范研究,(3)司法语言规范研究,(4)执法语言规范研究。限于篇幅,在这四个方面,我们着重谈谈前三个内容。

2.1规范理论研究

法律是规范人的行为的,但它本身首先要受语言的规范,然后才能有效地规范人的行为。语言的使用具有法律的后果,牵涉到权利、义务、公正、公平、正义这些重大问题。法律语言的规范问题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技术性问题,或者单纯的文字问题,而是一个重大的严肃的理论问题。它包括:为什么要研究法律语言的规范?根据什么原则和理论来规范法律语言?我们知道,哲学的语言学转向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传统哲学,特别是康德和黑格尔哲学在语言表达方面存在着混乱不清的问题,因此,西方语言哲学家大声喊出了治疗传统哲学的语言病这样的口号。弗雷格、罗素等致力于数理逻辑语言的建构,建立理想的语言,以完成哲学语言转向的任务,而奥斯丁、塞尔、维特根斯坦(后期)则强调日常语言。对法律语言规范研究来说,一个重大的、首先必须解决的理论问题是:我们的法律需要什么样的语言?或者说,什么样的语言有助于法律追求和弘扬的正义,实现正义、权利、权力、责任?

2.2立法语言规范

立法语言的规范主要指书面的法律法规语言规范。立法语言规范非常重要,因为中国的法律是成文法,法典法。这种规范涉及三个内容:一是什么东西应该写进法律;二是应该用什么样的语言表述写进法律(2003);三是法律语言表述的技术规范问题,比如现行法律文本语言的规范处理。王人博曾说:“翻开宪法,发现它有很多不是规范的法律语言。这就必须搞清楚,宪法要规定什么内容?用什么语言表达?现在一直在强调宪法司法化,我是持保留意见的。因为,现行的宪法文本没有办法司法化。当务之急,应当有一部规范的宪法,不管是还是普通法院的法官,都可以使用。事实上,宪法就是两部分:国家权力,公民权利。宪法是神圣的,是国家的根本法,哪些内容应该写进去,哪些内容不写,立法者需要认真考虑。其次,宪法首先是法律,应当用法律的语言表达,而不是用意识形态的语言表达,如果不能首先解决这个问题,宪法司法化,都不过是一个口号。比如,宪法规定:‘国家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将类似的条款和语言放进宪法,有失根本大法的尊严。因此,我们完全可以根据现行的政治制度,成立一个修宪委员会,重新在内容上和语言的表达方法上对宪法进行重新设计”。王人博在这里说的实际上是立法语言规范的两大问题:什么东西该写进法律?该写进的东西用什么样的语言表达?立法语言规范的第三个问题是技术问题。例如: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律师,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人的权利义务:“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它诉讼人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

由于“当事人”不属于“诉讼人”,所以,“其他诉讼人”中的“其他”也就无从谈起(莫智源,2002年)。

2.3司法语言规范

司法是最最重要的法律实践活动,因此,司法语言的规范的重要性和意义不言而喻。司法语言规范研究的具体内容包括:(1)刑事审判口头互动话语的规范研究,特别着重于问答及口头演说的规范研究;(2)刑事判决书的规范研究;(3)公诉意见书(词)的规范研究;(4)刑事辩护词的规范研究。

司法语言的规范应该特别重视口头互动和问答,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司法改革后,法庭审判加强了控辩双方的对抗性,而这种对抗性主要体现在问答上。可以说,整个法庭审判程序是建立在问答基础上的。我们曾经在北京、江苏、四川等地旁听四十多场法庭审判,对其中的十三场典型的审判作了全程录音,并按照话语分析学上通行的规则,进行了严格忠实的转写,作了详细的统计分析,得出的结论是:问答相邻对占整个审判相邻对总数的比例平均约为77%,这证明法庭审判过程主要是由问答构成的,问答言语行为在审判中起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这样说:“矛盾是通过问答揭示的,事实是通过问答澄清的,证据是通过问答确定的,权力是通过问答表现和行使的,权利是通过问答赋予和实施的,冲突是通过问答解决的,判决是建立在问答之上的”(廖美珍,2003)。司法语言规范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避免有罪推定的做法。在中国的刑事法庭上,我们经常听到法官要被告人“交待问题”,例如:

审判长:你…你就《书》指控你的事实,啊,围绕这个中心交代问题。

被告人:嗯

“交代问题”预设“你是有问题的”,“你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交代”。有没有问题要经过法庭调查才能下结论,如果一上来就让人家“交代问题”,那审判就不是调查确认事实的过程,而是被告“交代问题”的过程,这样又走到了改革前的审判老路上去了(廖美珍,2005)。

在司法文书方面,比如公诉词和判决词,应该符合法律的改革的精神。贺卫方撰文:“据《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昆明市检察系统不久前推出一项新举措,规定今后对于所有的犯罪嫌疑人都应当采取更加客观和中立的态度。在有关法律文书方面,重视对于事实与证据的叙述,对于法律程序环节的准确记录。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决策者对于法律文书语言风格给予高度关注,那些人们习以为常的激烈的和情绪化的表达不再使用,例如不得用‘丧心病狂’,‘狗急跳墙’之类语词形容犯罪嫌疑人。我认为,这是一个十分值得注意的进展,虽然在表面上看,它只是要求检察官们在语词风格上有所改变,但是,法律语词事关刑事被告人的地位,事关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甚至关乎法治的基本准则是否得以遵循。事实上,考察一国法治的程度,法律话语是否足够理性化乃是其中关键指标之一。”

3如何规范法律语言

3.1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原则

法律语言的规范必须体现符合法律宗旨,体现法律的精髓,适应法律改革的精神。法律语言是围绕公正和正义来规范的,什么样的语言有助于弘扬法律追求的公正和正义,就是规范的语言。什么样的语言和言语行为不利于甚至妨碍正义、公平、公正、秩序等法律的核心价值的实现,则需要加以规范;什么样的语言或者语言行为不利于或者妨碍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平等、自由和权力,也必须加以规范。中国的司法改革的一个核心是建立社会主义的法治社会,依法治国。因此规范必须围绕这个核心来规范。说到底,规范是围绕法来规范。每一个行业都存在语言的规范问题,但是法律语言规范,却有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不同点:法律语言规范要受“法”的制约。

3.2法律语言规范的理论依据

法律依据。法律语言的规范必须有一定的理论依据。这个依据首先是法律依据。2000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二章第九条规定:“国家机关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吴俊芳(2002年)对两个基层人民法院的抽样调查,居然有超过60%的法官不知道我国有一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知道这部法律的人中,又有超过半数的人不知道该部法律中最基本的内容。相当一部分人不知道普通话和通用文字的基本含义。依照这部法律,包括人民法院在内的国家机关应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以普通话作为工作语言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等级标准。但是实际上,很多地方的法院都不讲普通话,因此,法官带头违法,或者说在司法中犯法。关于法律文本的语言和法庭审判的语言,法律都有规定,我们必须将这些法律规定作为规范的基础。目的原则。法律是有目的的——没有无目的的法律。目的原则是指导法律语言规范的极其重要的原则。目的原则可以表述为:任何理性的人的理性言语行为都是有目的的。目的是言语行为生成的原因和发展的动力。目的原则是言语行为目的分析的基石。目的原则下的语用研究把目的置于中心地位,以目的为轴心来描述、分析和解释言语行为,尤其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创造性、话语的策略性和选择性(廖美珍,2005)。目的原则在法律语言规范研究中,可以作为规范性的原则来指导立法语言、司法语言和执法语言的规范,因为立法,司法,执法,乃至整个法律本身就是交际。

交往行为理论。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建立在对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还有韦伯的社会行动理论等)的批判和继承基础之上,虽然有过于理想化之嫌,但也具有极其重要的规范意义上的价值,可以成为法律语言规范的重要理论基础。普遍语用学是哈贝马斯在研究社会行为和社会规范的有效性,尤其是社会交往行为的有效性的过程中提出的一种语用学理论。法律规范和法律行为都存在有效性问题,因此按照普遍语用学的观点,首先,任何一种法律行为都是言语行为;其次,对于法律行为意义的理解与解释,只有在具体的语境(即对话)中才能真正实现,并获得有效性;再次,为了实现有效的交往和沟通,交往者必须就交往规则达成共识,并共同遵守。因此,无论对法律文本抑或法律口头话语的研究,都是对社会交往行为的研究,哈贝马斯的普遍语用学都可以作为一种描述、解释、规范或者批判研究的重要工具。

合作原则。合作原则是格莱斯1967年在哈佛大学做威廉姆·詹姆斯系列讲座时提出来的,作者认为,“我们的口头互动通常不是由一系列互不相连的话组成的,否则就不合理性。这种互动的典型特征——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合作的努力,每一个会话参与者——在某种程度上说——都意识到一个共同的目的,或者一组共同的目的,或者至少是一个互相接受的方向。”根据这一点,格莱斯提出会话的合作原则:“要按照需要做出你的会话贡献,在需要做出贡献的时候做出这种贡献,根据你所参加的会话的共同目的或者方向做出这种贡献。”这一原则下面,有四个准则,(1)量的准则;(2)质的准则;(3)关系准则;(4)方式准则。每条准则下又各有子准则。虽然格莱斯的合作原则主要是用于解决会话含义问题的——即它首先不用用于规范人们的会话行为的——但是它同样具有规范的意义和作用,因为它是基于人的理性之上的原则。我们在这里把它作为理论依据之一,取的是它的规范意义或者规范价值。这一原则无论对于立法语言的规范,还是对于司法语言的规范,都具有重要意义。

礼貌原则。法律和法律实践实质上是一种交际活动,礼貌也是调节人际交往的重要因素。法律和礼貌不是互相排斥的,水火不兼容的。礼貌原则不仅仅适合日常的社会交际,也适合法律交际,特别是司法交际。但是,由于日常交际与法庭交际有很多的不同,因此我们应有批判地适用礼貌原则(Leech,1983)。

奥斯丁的言语行为理论。法律语言的规范是言语行为的规范。法律是言语行为。法律实践是言语行为的实践。法律交际是言语行为的交际。言语行为是法律交际的最基本的单位。因此言语行为理论是我们的重要理论依据之一。言语行为理论是英国(日常)语言哲学家奥斯丁1955年在哈佛大学做威廉姆·詹姆士系列讲座时提出来的。这种理论认为:所有的话语都是行为,研究这些话语的意义,就是研究成功实施这些行为的条件。一个言语行为可以抽象成三个行为:(1)言内行为;(2)言外行为;(3)以言取效行为,分别进行研究。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学上的一场革命,它彻底改变了人们对语言的看法,促动了语用学这门学科的产生。无论是法官、检察官、辩护律师,还是证人或者被告人,他们在法庭所说的一切话语都是言语行为,都有特定的时间和空间,有特定的生成和理解条件,具有特定的语力,具有与日常言语行为不同的特征和研究价值。由于言语行为理论是语言哲学(尤其是日常语言哲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言语行为语言哲学也是我们法律语言规范的理论基础。

规范法学理论。本研究也属于规范法学的一部分。因此规范法学理论也适合作为本研究的理论基础。规范法学理论主要是从理论角度研究法律。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面向法学读者的刊物上再详细论述。

3.3法律语言规范的方法

规范法律语言,应借鉴西方成功的做法,继承中国的优良传统,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世界是多元的,文明是有差异的,各国国情是不一样的,因此制定的法律是不一样的,法律的实施方式是不一样的,法治的程度是不一样的。我们要充分借鉴西方或者那些法制建设比较成熟的国家法律语言方面好的或者成功的做法,此所谓“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但是,借鉴西方的经验,不意味着盲目全部照抄他人的东西,绝不是用他人的法律语言来规范我们的法律语言。同样,我们研究语言规范要借鉴其他法系语言的优点,也不能完全抄袭西方法律的所有表述。汉语言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表意语言,普通法系国家和大陆法系国家使用的是形式语言,因此,我们也无法完全用其他的法系的语言来规范我们的法律语言。

规范法律语言应遵循法律角色的要求。规范因角色而异,而角色又受制于目的。目的有机构目的,有个别具体行为的目的。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律师事务所的设立;法官、检察官、和律师这些职业的设立,都是为了一定的目的。在同一个法律领域,在总的目的上,从宏观上说,他们的目的是一致的——正义;但是在追求正义的过程中,在局部上,在微观方面,在具体案件上,在参与具体的诉讼活动时,他们的目的又各不相同。比方刑事审判中的公诉人和辩护律师,他们的总的目的是一致的,但是在具体案件上,公诉人的目的是“控”,而律师的目的是“辩”。目的不同决定这些人的出庭角色不同,而角色不同必然导致语言和采取的语言策略的不同。因此,我们把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语言分而论之。但是,他们毕竟使用的是同样的语言——汉语,目的都是说服,因此,有些语言问题和语言规范是具有共性意义的。

规范法律语言应基于实际调查。规范不能想当然,要立足于现实,要做广泛调查。我们应对现有的立法语言、司法语言和执法语言进行大规模调查,建立完备的立法语言、司法语言和执法语言的语料库。然后作出全面的定量和定性分析,总结规律,发现问题,继承优秀的东西,摒弃不好或不合适的成分。这种调查和研究既是历时的,也是共时的,以共时为主。

规范法律语言应注重可操作性,强调务实性、实用性、平实性。既然是规范,就必须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不能光谈空话和大话。尤其是通过对实际问题——特别是那些不为人重视的“小”问题——的分析,着手于小处,着眼于大处,制定相对稳定的规范条例。即是说,我们要给立法者和立法部门提供立法语言的规范,供立法者在立法时遵守和参考,也要给司法者和执法者提供一些具体的规范,供他们在司法和执法实践时遵守和参考。

3.4制定法律语言规范的参与者

法律语言的规范绝不是哪一个人、哪一个部门、哪一个领域的事情或者专利。除了上面所说的那些作为学科研究的任务外,国家应该慎重考虑成立专门的法律语言规范化委员会,协调和组织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工作。参与者应该包括下述人士和部门。首先是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前者包括专门从事法学研究的法学家,因为这些人具有相关的法学和法律知识,能够保证法律语言的规范不会离开法律的轨道。后者主要是法官、律师、检察官,这些人工作在法律实践的最前沿,熟悉法律语言在法律实践和交际中的作用和重要性,特别是存在的问题。他们的经验和意见能够弥补远离法律实践的法学家们的缺憾。其次是语言学家(特别是法律语言学家)。在某种意义上说,法律就是语言,法学就是语言学。因此,我们非常需要语言学家的知识和智慧。在法律语言规范化问题上,语言学家的知识可以弥补法学家和法律工作者的不足。最后,我们需要三个重要的部门的参与和支持,一是全国人大相关的法律委员会,二是最高人民法院,三是最高人检察院,四是司法部。这些部门是立法和司法的关键部门,没有他们的参与和支持,法律语言的规范化也是一句空话,落不到实处。

4结语

规范是动态的。规范的动态性意味着一是要经常规范法律语言,二是要打破法律语言神圣化的神话。法律之神圣在于:即法律是严肃的,违法必受惩罚。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语言也是神圣:即法律语言没有问题,谁也不能批评或者修改法律语言。打破法律语言神圣的神话是法律语言规范化的前提和一项重要任务。

语言理论论文篇5

文学语言是长期以来困惑文艺理论界的一个难题。问题的症结在于在人们的思想中,文学所要创造的是形象,而作为塑造文学形象的语言却是一种概念的系统,这样,两者之间就形成了难以解决的矛盾。在我看来,这主要是由于传统语言学理论在人们头脑中所造成的思想侄桔在作祟。 众所周知,传统的语言学理论是依附于西方知识论哲学发展起来的。它主要把语言看作是一种思想的工具,把语言与思维和逻辑结合在一起,甚至完全依附于思维和逻辑来进行研究,从而形成了白古希腊直到近代语言学研究中的事物—思想(观念)—语言的思维模式,即认为思想观念是对事物本质的认识,而语言则是表达这种思想观念的符号和工具。这就是德里达所批评的“逻各斯中心主义”。语言原本是为了人们交往活动的需要而产生的,如同马克思、恩格斯所指出的“语言是一种实践的,既为别人存在也为我自己存在的现实的意识。”〔’而现在“由于形而上学把事物的真实存在理解成直接被‘思想’所接受的本质,存在经验的语言性质就被隐蔽了。”[2也就是说,它与人的实践、实际生活、交往活动分离开来,这样自然就不能解决在语言使用中的许多具体的问题,特别是文学创作中的语言使用的问题。因为作家创作所思考的不是事物的抽象本质而是他所面对的活生生的生活世界。我们从生活中直接观察到的东西与科学家通过抽象思维所把握到的东西是不同的。尽管哥白尼证明了地球自转而分昼夜,但我们平时还是说太阳下山了而不说地球在转动。所以,若是按照传统的语言观来研究文学语言,就很难解决它在创作中所面临的问题。 因此,要使我们对文学语言的研究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我认为首先要破除的就是这种“逻各斯中心主义”,这种形而上学的语言观。 其实,这种形而上学的语言观在19世纪随着哲学上的反科学主义思潮的兴起早已产生动摇。 这首先反映在被伽达默尔称之为“现代语言学的创始人”威廉•洪堡特的著作中。他在19世纪30年代所写的《论人类语言结构的差异及其对人类精神发展的影响》等文中,受了当时欧洲以及德国启蒙主义学者所创导的人文科学研究成果的启示,提出要从民族学和人类学的角度,联系人的精神生活和交往活动去研究语言,特别强调“我们不应把语言视为一种僵死的制成品,而必须在更大得多的程度_L将它看成是一种创造;我们不必去考虑语言作为事物的名称和理解的媒介起作用,相反,应该更细致地追溯语言与内在精神活动的紧密相联的起源,以及语言与这一活动的相互影响。”正是因为“语言绝不是产品,而是一种创造活动,因此,语言的真正定义只能是发生学的定义〕”[3一这些思想无疑是对传统语言学理论发起的一大冲击,是在强大的科学主义思潮统治下为恢复语言与生活世界的紧密联系和语言学理沦的人文内涵所作的创造性的思考;同时也为我们研究文学语言问题开创了一条全新的道路。 但遗憾的是,洪堡特的这些很有价值的语言思想,在2o世纪的文学理论和批评中,似乎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在这一研究领域,人们所遵循的主要似乎是瑞士语言学家费尔南德•索绪尔所开创的结构主义语言学的观念和方法.虽然索绪尔与洪堡特一样,都反对形而L的逻各斯中心主义,都强调对语言作形而下的研究的重要意义,但与洪堡特不同的是:他主张把“语言”与“言语”严格地区分开来,强调语言只是言语活动中的社会性的确定部分,“它既是语言机能的社会产物,又是社会集团为了使个人有可能行使这机能所采用的必不可少的规约”;而言语则是个人的、或然的,是语言在个人交往活动中所产生的变异。所以语言科学所研究的只能是“一切言语活动的表现规则”,它“不仅可以没有言语活动的要素,而且只有没有这些要素搀杂在里面,才能够建立起来。”[’J这些言语活动的表现规则在他看来主要有两类关系,即由句段之间所构成的“组合关系”和由联想活动所构成的“聚合关系”。这样一来,他就把语言当作一个自足的概念系统,完全离开人的精神生活和交往活动来作封闭的研究,在分离语言与生活世界的联系上,与传统语言学所走的是完全同一条道路。 索绪尔的语言学理论被俄国形式主义莫斯科学派创始人罗曼•雅各布森引人到诗歌语言研究中来。他根据索绪尔的言语活动的两类规则来划分诗歌语言和散文语言,认为由句段的组合的关系所组成的“换喻的过程”是散文语言的基本形式,而以联想的聚合的关系所组成的“隐喻的过程”则是诗歌语言的典型特征。因此,“隐喻之对于诗歌,换喻之对于散文分别构成了各自阻力最小的路线。”一5〕所谓文学的“文学性”,在他看来也就是由这种隐喻手法的成功运用所赋予文学的特性。这样,也就开创了完全离开文学作品的内容,仅仅从形式方面、从修辞学的技巧方面来研究文学语言的道路,并与俄国形式主义彼得堡学派的创始人维克多•什克洛夫斯基一起成了俄国形式主义文学理论的两大主要代表人物。因为尽管什克洛夫斯基所借鉴的理沦资源是德国浪漫派的“陌生化”的理论,与雅各布森不同,但是他把“陌生化”仅仅理解为在语言中通过扭曲、套叠、颠倒,借以增加感觉的困难和延长感觉的时间,使习以为常的反应萌发出新意。所以他把文学看作只不过是一种“语言的编织形式”困,这说明他在分离文学语言与作品内容之间的有机联系,仅仅就手法与技巧上来研究文学语言与雅各布森是如出一辙、完全一致的。这一学派后来对结构主义、符号学、直至5O年代在美国风行一时的“新批评”文学理论都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成了2o世纪语言学文学理论批评的主潮。在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西方当代文学理论的大量引进,俄国形式主义理论有一度时间也曾引起文艺理论界、特别是其中一些青年学者的极大兴趣,也在我国文学语言学研究中居于霸权的地位。 形式主义理论对于我国当代文艺理论的研究与建设的价值自然是不能否认的,它至少提高了语言问题在文学理论研究中的地位,使我们看到了语言对于文学作品来说不只是一种媒介、一种形象的载体;在一个艺术上臻于完美的文学作品中,它的内容不可能与它的形式包括语言的节奏、韵律、句法截然分割的;任何形式__上的改变,也就意味着内容上的变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文学语言确是像“新批评”理论家所说的,它自身就具有本体论的意义。所以,在文学创作中,对于语言的运用和推敲就不应该像传统文学理论所认为的那样,是“次一等的工作”,它应该引起作家足够的重视并理直气壮地加以提倡。但不论怎样,这些形式主义的理论的价值毕竟是十分有限的,它不仅不是什么新的创造,充其量只不过是传统的修辞学文学理论的复活与更新,而且这种完全脱离和排除文学作品所表达的内容,仅仅就语言表达来研究文学语言的方法,还必然会把我们对文学语言的研究引人一种纯技巧的歧途,丧失对文学语言的优劣作出科学评价的最终依据。#p#分页标题#e# 出于以上的认识,我认为要使我们的文学语言研究走上正确的道路并在理论上真正有所推进、有所创造,还是应该遵照洪堡特所指明的方向进行努力。因为文学语言对于作家创作来说毕竟首先是一种媒体,它的职能主要是为了反映现实生活,表达思想情感。我们评价一个作品语言的优劣主要也应该从它反映现实生活,表达思想情感所达到的准确性、生动性和创造性的方面着眼,而并非什么孤立的节奏、韵律、音调以及句法变化之美。离开了生活世界和作家思想情感的参照,我们的评价也就失去了依据,就会变成为纯形式的探讨。如王维的《山居秋嗅》中间的两联:“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竹喧归烷女,莲动下渔舟}”有人认为,这两句的作法之妙就在于由于额联“照”、“流”二动词用在句末,所以颈联“归”、“下”就不再在同一位置上重复,以免在句法上一与领联雷同,有失变化而削弱美感。这遵照的完全是一种形式主义的分析方法。其实,这两联句法上的变化在我看来完全是出于表达诗人耳闻目睹的当下的情景之需所作的一种安排,它向我们描述了这样一个生动的感觉的过程:耳闻竹喧才知院女还家,眼见莲动方知渔舟归来。它的效果不仅使欣赏者产生了一种实地观察的真切感受,而且还在心理上造成一种悬念和期待,更能激发起读者生动活泼的想象。若按照额联的句法改为“烷女竹喧归,渔舟莲动下”,意思的变化虽然不大,但情味却令人索然了。而领联的句法之所以主语提前,突出“明月”、“清泉”,也不只是为了不与颈联雷同,而是让人感到虽然无情之物,也仿佛能通人情、善解人意,穿过松林来与我作伴,慰我寂寞,不由得使人自然联想起《竹里馆》所描写的“独坐幽草里,弹琴复长哨。林深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的意境,画面也显得更富有情趣和生机。既然这样,那么,我们怎么能完全撇开诗歌的意境的传达,仅仅就句法的变化来判断这两句诗的审美价值呢?由此可见,要真正评判文学作品语言的优劣是不可能离开它的表达的功能,仅仅从修辞学的层面上来进行研究的,而应该像洪堡特所指出的首先联系人的精神生活和交往活动(我认为“交往”不能狭义地理解为人与人之间一种交流活动;在创作中,由于作家的移情和想象作用,物我之间同样也会形成一种交往的关系,文U腮所说的“神往似赠,兴来如答”,就是作家与对象的对话和交往的生动体现)来进行考察。洪堡特提出的这一有价值的思想虽然在当今文学理论研究中并没有引起应有的重视,但应该看到它在本世纪的语言学、哲学,乃至心理学研究领域,在萨不尔、沃尔夫等语言学家,在伽达默尔、利科尔、哈贝马斯等哲学解释学家,乃至列昂节夫等前苏联“文化历史学派”心理学家的著作中,还是产生了许多积极的影响并有了较为重大的发展的。这些理论家在研究语言方面的共同倾向都是为克服“逻各斯中心主义”以及伽达默尔所说的“近代科学的方法概念与生活于世界上的人类的理解要求之间存在着的一种不可解决的对峙”侧,为恢复语言与生活世界,与人的精神生活和交往活动的联系而竭尽全力。 他们都反对把语言看作只是一种抽象的思想工具或封闭符号系统,而认为它首先是存在于人的现实的语言行为中的一种活生生的东西。他们的最基本的思想原则就是洪堡特所指出的:虽然从根本的意义上来说,我们只能把人的讲话活动的总和称之为语言,但是“现实存在的只是那种通过讲话而产生的个别的东西。这种个别的东西是永远不完整的,我们只有从不断进行的新的活动中才能认识到每一生动讲话行为的本质,才能观察到活语言的真实图景。语言中最深奥、最微妙的东西,是无法从那些孤立的要素上去认识的,而只能在连贯的语言中为人所感受到或猜度到(这一点更能说明,真正意义的语言存在于其现实发生的行为之中)。一切意欲深人至语言生动本质的研究,都必须把连贯的言语理解为实在的和首要的对象,而把语言分解为词和规则,只不过是经科学音析得到的僵化的劣作罢了。”因此,“语言在任何地方,包括在文字里,都不是处在停留不变的状态,它那仿佛僵死的部分必须始终在思维中重新予以创造,生动地转变为言语和理解,才能完全转人主体。”在这一过程中,一方面“语言在每个人身上产生的变异,体现着人对语言施加的影响”;而另一方面,又“只有在个人身上,语言才获得其最终的规定性。”圈这就向我们表明:语言总是在个人的日常交往活动中仓d造性地进行使用的。在语言行为中,语词的意义往往不完全按照概念所固有的含义而是它的实际使用来理解的。从这个意义上,我认为维特根斯坦在他的后期著作中所提出的“语言游戏”说是很能说明问题的。因为游戏既需要遵循一定的规则,又需要对规则作灵活的运用。就像棋盘中的棋子一样,它在棋局中的意义和作用完全是靠它的运用而产生的。根据这个道理,维特根斯坦认为“只有在已经知道了如何用这个做什么事之后,问它的名字才是有意义的。”回语言使用的道理也是这样。所以到了后期,他改变了前期视意义为“事物—名称”的主张,提出“一个词的意义就是它在句子中的使用”[’0,“每个记号本身似乎都是死物,什么东西给它生命?—它在使用中就变成活的。”!”他的观点对“语言行为”说的代表人物奥斯丁和塞尔都曾产生过很大的影响。但是维特根斯坦的思想毕竟是从他前期的逻辑分析哲学发展而来的,尽管他说过:“‘语言游戏’这个词强调的是讲语言是一种活动的一部分,或者是一种生活形式的一部分”L’2一,但他是离开人的语言活动的内在动机、外部环境和条件,只是从语言活动的形式上来进行研究的。这表明,他的方法仍然是封闭的,仍然没有完全摆脱他前期逻辑分析方法的印记,与索绪尔那种仅仅从语言结构内部来研究语词的使用的方法本质上似乎没有太大的差别,甚至他的以走棋来比喻语言的使用这个例子,也是从索绪尔那里借用过来的。这样,就使得他对语言活动的研究由于失去与社会、文化、心理的联系而陷人模式化,这在奥斯丁对“语言行为”的分析中表现得更为充分、更加明显。 #p#分页标题#e# 这表明,即使同是把语言看作是一种人的活动、人的行为,但这里还存在着以科学的观点还是以人文的观点来进行研究这样两种倾向的区别。 这里分歧就出在对语言的使用者—人的理解上。所谓人文的观点,最主要的我认为就是在研究语言的时候,我们不仅把它当作一种文化现象、一种人的活动及其产品,而且还把这个人看作不像科学家所把握到的,是一个未经抽象和分解的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活生生的生命个体,他不但有思想,同时还有意志和情感,是在知、情、意统一地个的意义上参与活动与世界建立联系的所以从人文的观点来看,人对语言的运用就无不源于他自身的感觉、情感、想象、理解、意志与欲求,即使在借助语言进行思考、传达信息的时候,也无不表达他自己所特有的感觉方式、理解方式和评价方式。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人所使用的语言都是在与世界的交往过程中经过他自己所创造的,所以伽达默尔认为使用语言“并不是指学着使用一种早已存在的工具去标明一个我们早已在某种程度上有所熟悉的世界;而只是指获得对世界本身的熟悉和了解,了解世界是如何同我们交往的。’,〔’3〕它体现着人与世界的一种活生生的、丰富而生动的关系和联系,一种人类生活的整体的存在形式。这决定了在具体的语言行为中,对于一个词或一句话的理解,仅仅像结构主义语言学那样联系与之相邻的其他要素还是不够的,更需要联系人的活动以及在活动中所展示的人的整个生活世界:民族的、社会的、历史的、文化的、习俗的、心理的等等多方面的关系来进行。它不只是一种共义化的思想符号,同时也是人的整个生存方式和精神生活在其中的投影。 们联系整个作把整作品所描写的时点、人物关系等等当作一个统一的语言背景,那么,自洪堡特以来所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关于语言问题所作的人文学的理解与解释,对于我们文学语言的研究,又可以从中获得哪些有益的启示呢?我认为最主要有这样三点:首先是“语境”的理论。作为文学作品反映对象的生活世界是我们感觉的世界,它与理念世界的不同就在于它是未经分解、抽象,一种都按照生活原样呈现在我们眼前的一个整体。文学之所以必须通过形象创造来反映生活,就是由于唯有这样一种感性的形式,才能实现从多种关系和联系中反映生活世界这种整体特性的目的。而语境的理论,正是生活的整体特性在语言运用中的一种具体体现。它要求我们从多种关系和联系中来理解语言活动中每一个词的意义和用法。这不仅指在文学作品中,语词的释义总是受特定的语言环境,包括时间、地点、人物关系和心理状态所规定,随着这些语境要素的变化而改变,而且还要求我语言的大环境来加以看待在这个语言的大环境中,正如巴赫金所指出的“人物的言语听起来完全不同于在现实的言语交际条件下独、l._存在的情形:在与其他言语、与作者言语的对比中,它获得r附加的意义,在它那直接指物的因素上增加J’新的、作者的声音(嘲讽、愤怒等等),就像周围语境的影子落在它身上。”[’4〕人物的语言如此,叙述人的语言又何尝不是这样?如鲁迅《孔乙己》中这样的一段话:“孔乙己是这样使人快活,可是没有他,别人也同样这么过。”从语一言的大环境来看,我们就可以发现这里的“快活”决非字典释义中的“快乐”或“高兴”,它有着比这些常用意义远为复杂而丰富的内含。它既反映了孔乙己言行的迁腐可笑和周围群众的冷漠无情,也表达r叙述人(他代表着作者的态度)在对孔乙己的批判中所隐含的深刻的同情和悲哀:是科举制把他造就成了-个废物,一个在生活中只是供人调笑、奚落的对象,一个可有可无的人。这些附加的语义成分就不是一般常用意义或字典中的释义所能概括得了的;对于这些附加的意义,我们只有联系移篇小说,把整篇小说当作一个大语境,才能深人体味到。这正是文学作品作为一种现实生活的生动再现,一种现实生活的整体把握所要追求的一种表达方式{其次是“交往”的理论。“交往”是借助一定的媒介来传递思想、情感,以达到个体与个体、个体与社会之间互相理解、沟通、协调一致的一种社会活动。这种媒介最主要的就是语言。文学作品是有赖于读者的阅读而存在的。因为只有在阅读中,当读者进入到作品所创造的境界之中,完全为作家所征服,把作家的思想情感转化为自己的思想情感之后,作品的潜在价值才能转化为实在的价值,它的社会效用才能得到真正的发挥{由于作家创作都是为了把自己的思想情感抒写出来,以求与读者进行交流,所以写作并不是以往人们所理解的只是一种独白。一旦当作家真正进人到创作的境界,他实际上就是在与他心目中的读者进行谈心、对话和诉说,在他的意识中都有一些潜在的、隐含的读者在。就像柯洛连柯所说:“作家必须不断地感觉到另一些人的存在,必须回过头来看看,他的思想、情感、形象是否能够呈现在读者面前,变成读者的思想,读者的情感和读者的形象。”〔’5〕唯有这样,他的意图才有可能得以实现。 哈贝马斯为了强调语言行为在日常交往中的功效,认为“文学文本之内出现的有效要求只对在其中出现的那些人物才有约束力,并非针对作者和读者。有效性的转移在文本的边界被中断;它并不通过交往关系延伸到读者那里。文学言说行为在这种意义上只对那些在小说中出现的人物有效,对那些处在第三人称或者由第二人称转移到第三人称的人有效。它并不针对真正的读者。”因为“第一人称和第二人称是参与者的视野”,“第三人称是旁观者的视野”〔’6;。但事实上,为了达到交往的效果,许多作品都是有意把读者当作一个参与者来看待和处理的。虽然在小说中,像布托那样直接以“第二人称”来进行写作的并不多见,但在抒情类文学中却非常普遍。如苏轼的《烷溪沙》:“山下兰芽短浸溪,松间沙路净无泥,萧萧暮雨子规啼。谁道人生无再少?门前流水尚能西,休将白发唱黄鸡。”这首词在我看来就不是独白而是交谈。因为正是由于他心目中有着以为“黄鸡催晓”、“白日催年”、“人生易逝”、“光阴不再”的一些对人生怀有消极情绪的读者的存在,词中才发出“谁道人生无再少?”这样的反洁问。这个疑问句与诗歌中通常的那种自问自答的写法,如“问君何能尔?心远地自偏”,“何处是归程?长亭更短亭”等是完全不同的,它有很强的思想针对性,是直接针对着这种消极悲观的人生观而发的。这难道只是一种独白而不是对话吗?所以伽达默尔认为:“讲话不属于我的领域而属于我们的领域”,只有当听话者参与进去之后,讲话的形式方能成立。#p#分页标题#e# “语言的真实存在是,当我们听到话语时,我们就已经参加进去。”“只要一个人所说的是其他人不理解的语言,他就不是在讲话。”L‘7j因而,当文学作品在与读者开展的对话过程中,一方面,读者作为听话者并不只是消极地接受作家通过作品向他和传递的信息,他总是积极参与其中,并按照自己的思想去接受它、理解它。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理解一个文本就是使自己在某种对话中理解自己。……只有当文本所说的东西在理解者自己的语言中找到表达,才开始产生理解。”另一方面,成功的文学作品对语言的运用都不会只以表达作家的构思成果为满足,它同时在向读者发出吁求,争取与读者开展对话,并通过激活读者的想象,唤起读者的情感,使读者把自己相关的经验调动起来,共同参与到对艺术形象的创造中去。“若是文本保持缄默,对文本的理解就不会开始。”L’“所以,一部作品通过阅读而存活于大众心目中的形象,都是读者与作家所共同创造的,它不仅有时代的差别,而且还有个人的差别。而语言交往亦即对话的理论,正是从媒介的角度向我们说明了文学创作与阅读之间原本存在的距离,通过阅读如何获得沟通、融合而又发生变化、更新的现实依据。 再次是“个性化涵义”的理论。“个性化涵义”是由前苏联“文化历史学派”心理学的代表人物之一阿历克赛•列昂节夫所提出来的一个概念,借此来区分它与意义的不同。他认为“意义是一种对现实的反映,它不依赖于个别人同现实的关系”,而涵义则“是意义在个人心理生活中的实际地位和作用,以及意义在个人的生活中是何物的问题。”所以“涵义决非潜含在意义之中,而且也不会从意义中来而在意识中产生。涵义不是由意义产生的,而是由生活产生的。”〔’9〕如“长命百岁”这个词组,从意义本身来说,无论如何是一种表达祝福的意思,但是在一位99岁的老人听来,却很可能变成为一句咒语,这就是它的涵义。所以涵义的理论表明了“意义在具体个体的意识中的运动的一个方面,是它们‘返回’到世界的感性的对象性”的表现困,也就是意义进仪到个体心理层面所生的一种变异。文学的对象是实际生活中的丰富多姿的感性世界,作家不是通过抽象思考而首先凭借感觉、体验来与之建立联系的,因而反映在语言上,所使用的只能是一种富有“个性化涵义”的语言。这是文学语言区别于科学语言的一大特征。 对此,萨不尔早就有所注意,他认为“真正深入的符号作用并不依靠和特种语言的词句相结合,而是稳固地建筑在一切语言表达的直觉的基础上。 ……某些艺术家的精神活动大部分在非语言的平面上进行,甚至发现难以用习惯说法的严格固定的词句来表达自己的思想。”圈这样,就通过“在非语言平面上”的使用,使语言的意义从普遍的、社会的层面转人到了个体的、心理的层面,转化为个性化的涵义,从而使得与原先没有相应语言的个J吐意识,包括感觉、体验等等都能得以生动的表达。文学作品的语言风格以及某些特殊的使用手法,就是由此而生。如前面所举的在《孔乙己》中鲁迅把孔乙己在生活中的遭人愚弄、嘲笑、侮辱说成是“使人快活”,只要我们细细阅读一下鲁迅的小说,就会发现类似这样一种变异的用法在他的作品中大量存在而决非个别的例子。它们共同构成了鲁迅小说语言含蓄、幽默、苦涩、冷峻的文体风格和反讽、悖论、夸张、含混的叙事语调。这正是鲁迅对于生活所特有的感受方式、理解方式、评价方式以及他所特有的人生智慧、人生见解、人生态度在作品语言上的投影。而这种出于为了表达“个性化涵义”的需要对语言进行创造性的使用不仅是文学赋予作家个人的最高权利,而且一旦当它获得社会的认可之后,它反过来又为丰富和充实民族的语言,推动民族语言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卡西尔认为“一切伟大的诗人都是伟大的创造者,不仅在其艺术领域是如此,而且在语言领域也是如此。他不仅有运用而且有重铸和更新语言使之形成新的样式的力量。意大利语、英语和德语,在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身后和他们生前是不同的。这些语言由于但丁、莎士比亚和歌德的作品而经历了本质性的变化,这些语言不仅为新的词汇所丰富,也为新的形式所丰富。”圈这结论我认为也同样适合于施耐庵、曹雪芹、鲁迅、老舍等大师,他们的语言观都是在汉民族语言的基础上加工的,而通过他们的创造,又推动了汉民族语言的发展。白话文之所以能达到今天的表现力,就是与吸收他们的创造成果是分不开的。他们之前的白话文与他们之后的白话文也是不一样的。这些创造虽然并不都属于“个性化涵义”的表达,但至少是包含这些由表达“个性化涵义”所创造的成分在内。 以上三点归纳起来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即文学语言与科学语言的不同就在于它是整体的、开放的、创造的与生活世界紧密相关的语言。相比于我们过去文学语言研究的思路和方法,我认为这才是我们所要寻求的、并在研究中真正值得我们遵循的一条道路。

语言理论论文篇6

关键词:文学语言;言语行为理论;施为性;创造性;建构性

中图分类号:I04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312(2015)18-0067-02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因此,文学也是一种语言现象。“语言不仅是文学的传达媒介,也是构成文学本体的物质形式。作家凭借语言传达他的全部构思,读者也是通过阅读作品语言来接受作品所运载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看,文学就是对语言的一种运用,没有语言,也就没有文学,语言在文学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①不管从什么角度来研究文学都不能忽略语言在文学中的作用。

一、传统的文学语言观:“工具论”与“本体论”

众所周知,以往对文学语言的研究主要存在两种重要的看法:第一,“工具论”:把语言当作文学的工具和载体。现代汉语词典对“工具”的解释为:进行生产劳动时所使用的器具;比喻用以达到目的的事物。对“载体”的解释为:泛指能够用承载其他事物的事物。因此,语言作为文学的工具与载体,在这里起到一种中介和桥梁的作用。作者首先在脑海中进行构思,待构思成型便赋予其形式,这一形式就是语言。通过语言,文学作品得以呈现。从这个角度来看,语言更多的是附属于文学的,它的目的是为文学作品服务。由此看来,语言本身并不具有独立的意义。

第二,“本体论”:关注文学本体,重视语言本身。到了20世纪初期,情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理论家们开始关注文学本身,语言就被重视起来。“文学语言被置换到了文学的中心,甚至成为了文学的全部,而不再仅仅被看作是隐藏在内容背后的类似于容器的存在。”②不管是俄国形式主义、英美新批评还是结构主义,都认为只有关注文学语言,才能够真正地读懂文学。

纵观以上两种主要观点,在承认这些观点的合理性的同时,弊端也逐渐显露出来。前者贬低了语言的实际作用和功效,忽视了语言本身所具备的创造性,使语言完全处在一种被动的地位。后者虽然对语言的重视程度大大加深了,但是也把文学研究置于一种封闭模式之中,使得文学研究远离了现实生活。综上所述,“工具论”语言观和“本体论”语言观都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要克服以上两种认识的弊端,我们必须寻求一种新的认识。

二、言语行为理论的观点

“随着欧洲18世纪启蒙运动的洗礼、19世纪自然科学的革命性进展和20世纪初心理学成为一门实证科学,传统西方哲学的三大主题:上帝、物质、灵魂逐渐淡出了西方哲学的研究领域。”③传统的哲学观念被颠覆,西方哲学的危机逐渐显现。哲学家们认为逻辑是有语言体现的,为了探寻哲学的出路,西方哲学出现了“语言学”转向,“20世纪前半期,大多数英国哲学家都认为语言学的分析是唯一合法的哲学的研究,这些哲学家自称为语言哲学家,称自己的研究为分析哲学”。④

在这样的背景下,奥斯汀于1962年出版了他的《如何以言行事》,这标志着言语行为理论的创立。奥斯汀认为,语言在本质上是一种行为,说话就是做事。他把有真假之分的陈述句叫做叙事句,把那些无真假之分又不用来陈述的句子叫做施为句。施为句是有行事能力的句子,它旨在完成某一行为,例如:“I promise to be there at two o’clock.”施为句的言语行为是由施为动词“promise”来实现的,这个施为句通过语言表达了他承诺会在两点到达那里。

奥斯汀自己也很难清楚地区分陈述句与施为句,在某些情况下,“同一句子在不同的语言环境下可能两者都是”⑤。但他仍然坚持“说话即做事”这一观点。并且将施为性作为实际运用的语言的一种共有功能。

奥斯汀把言语行为分为三个层面:以言表意、以言行事、以言取效。奥斯汀的研究重点是现实生活中的日常语言。他认为,文学语言是以一种“寄生于正常规范上的方式”⑥被使用的。也就是说,奥斯汀认为文学语言不在一种正常的语言环境下使用,不属于正常的语言使用范畴。虽然文学语言与日常语言极为相似,但二者有极大的不同。文学语言并不在现实中实际发生,也不产生现实的效果,没有人会把小说主人公虚构的誓言当真。因此,奥斯汀就将文学语言排斥在言语行为的研究范围之外。

关于文学语言寄生性的问题,奥斯汀的学生塞尔在1975年发表的《虚构话语的逻辑地位》中,观点与奥斯汀有所不同。塞尔认为文学语言是一种特殊的言语行为。他将文学与虚构的概念进行了区分,认为虚构的文学作品在一定的条件下也可以实现言语行为。正如塞尔所说的,“构成虚构作品的伪装的以言行事是因一系列的惯例而得以可能的,这些惯例暂停了那些让以言行事得以与世界关联的规则的正常运行。”⑦虚构的文学作品的作者通过“伪装”的方式来实施以言行事这一功能,也正是作者“伪装”的意图使虚构的作品语言作为一种言语行为得以实现。因此,塞尔仍旧不把虚构的语言看作是真正的言语行为。

奥斯汀与塞尔的言语行为理论对语言给予极大的重视。他们并非孤立地研究语言本身,而是把语言看作一种行为。这样一来,语言就被赋予了极大的建构性和创造力。言语行为理论是对传统文学语言观的极大突破和颠覆。

三、言语行为理论对文学语言施为功能的发现

西方的一些文学理论家从言语行为理论中受到了启发,认为文学作品作为一种语言结果,不仅是对现实世界的模仿跟反映,更是一种以言行事的创造性的实践行为。他们纷纷通过不同的理论说明文学语言像日常语言一样,也具有施为功能,认为人在说话的同时也在做事。语言作为人的一种特殊的行为,是“言”和“行”的融合跟统一。

(一)文学语言不应被排除在外

奥斯汀将文学语言排除在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的范围之外,塞尔也认为,“虚构作品的作者是在伪装从事以言行事行为,但他事实上并没有施行以言行事行为”。⑧笔者认为,奥斯汀与塞尔的观点存在一定的问题。从塞尔的观点出发,我们来看一下文学与虚构的关系。塞尔认为,“大多数文学作品是虚构的,因此也就有可能把对虚构的定义和对文学的定义混为一谈,但是,存在着并非文学的虚构的例子,也存在着并非虚构的文学的例子,这足以说明把它们混淆起来是不对的。而即使没有这些例子,这种混淆也是不对的,因为文学与虚构在概念上就不一样。”⑨由此可见,虚构与文学并不是划等号的。一方面,文学的一部分是虚构的。塞尔认为“在虚构作品之中,语词不再具有它们通常的意义”,⑩虚构作品中的情节、人物等诸多因素虽出于虚构,但通过作者“伪装”的意图之后便转化为一种文学的真实。这使得虚构的文学语言并不是子虚乌有、无所指涉的。虚构虽不通过日常语言的方式实现言语行为,但它通过“伪装”的方式也在进行言语行为。从语言的结果上来看,两种方式是殊途同归的。这样也就肯定了虚构的文学语言的施为功能。

另一方面,文学也包含着真实。虽然我们习惯说文学作品是虚构的,但“虚构作品并不必完全由虚构话语构成,一般来说也不会完全由虚构话语构成”。{11}换言之,文学包含着一部分真实。“有时虚构小说的作者会在故事中插话,这些插话不是虚构的,也不是故事的一部分。举一个著名的例子,托尔斯泰在《安娜・卡列宁娜》中用这个句子作为开头:‘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个不同’。我认为这不是虚构的,而是一句严肃的话。这是一句真正的断言。这是小说的一部分,但不是虚构故事的一部分。”{12}文学中真实的部分同日常语言没有本质的区别,按照奥斯汀的言语行为理论,真实的文学语言应当具有施为功能,是一种言语行为。

乔纳森・卡勒也发表了同样的看法,他在《当代学术入门:文学理论》一书中谈到:“文学不是轻浮、虚假的描述,而是在语言改变世界。”{13}卡勒认为,文学语言首先创造了角色以及角色的行为,其次创造了文学思想和文学观念。

(二)文学语言是一种具有创造性、建构性的特殊的行为

文学语言具有施为功能,是一种具有创造性、建构性的特殊的行为。文学语言即行为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主动地创造和建构了新世界、新思想。正如卡勒所认为的,文学语言“首先创造角色和行为,第二点,文学作品使思想、观念得以产生”。{14}首先,文学语言主动地创造和建构了一个崭新的文学世界,塑造了一群人物,一系列事件以及故事得以发生的背景。语言通过命名这种行为创造了文学作品,这在小说中体现得尤为明显:《红楼梦》中人物众多,个个栩栩如生。情节紧凑,一环扣着一环。作者运用语言将大大小小的人物写真、写活,无论主子还是奴仆,都绘声绘色。将一个封建贵族大家庭从兴盛到衰落的故事向读者娓娓道来。文学语言之所以是具有创造性的施为行为,是因为它对人物、故事的刻画不是对现实世界的照搬照抄式的模仿,而是主动地、创造性地将很多典型特质糅合于一个人物之中,是一个特殊的、高于现实的人物。让读者读来觉得似曾相识却又与众不同,这正是文学语言的创造性所在。此外,文学语言在构成文学作品的同时也传达了新思想,乔纳森・卡勒曾说:“文学作品使思想、观念得以产生。拉・罗舍福科认为,假如从来没有从书本中读到过恋爱的事情,人就从来不会有恋爱的念头,并且浪漫爱情这个观念照理说应该是大众文学的发明。”{15}

第二、语言的本质是用于交流,它沟通了作者、作品、读者与世界,促进了四者之间的相互交流。想要研究语言就必须始终牢记语言的本质,不能脱离本质空谈。“语言是应人类的交际需要而产生的,它的首要功能是被用来沟通信息,交流思想。”{16}因此,语言的根本功能是交流。语言作为信息交流过程中的重要一环,是一个动态的活动。毋庸置疑,由语言构成的文学作品必定是以对外的交流为目的的。因此,我们除了把它看做一个完整的有机体外,还要把它理解成一个动态的交流的过程。20世纪60年代,随着接受美学的兴起,以读者为导向的文学交流渐渐受到重视。读者与作者的交流完全建立在文本之上,也就是完全依赖于语言。不同阅历与知识背景的读者对文学作品的理解是不同的,因此读者与作者的交流也是开放的,这就产生了多元化的交流,也彰显了文学语言的创造性和建构性。

文学语言作为一种言语行为,具有施为功能,与人的现实生活息息相关。它主动地进行创造、建构,并且发挥交流、取效等一系列作用,并非仅仅以一种被动的方式存在于文学作品之中。

注释:

①狄其骢,王汶成,凌晨光.文艺学通论[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29.

②陈李媛.言语行为理论视域下的文学语言观[D].济南:山东大学,2013:22。

③赵敦华.现代西方哲学新编[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55.

④付习涛.言语行为理论研究综述[J].求索,2004(06):174.

⑤⑥约翰・朗肖・奥斯汀(英).如何以言行事[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1:67-22.

⑦⑧⑨⑩{11}{12}约翰・R.塞尔(美).虚构话语的逻辑地位[J].南京社会科学,2012(06):4-8.

语言理论论文篇7

我们知道,语文是人们交流思想的工具,是学习和生活的工具,它具有工具性;而说出的话,写出的文章,又总要反映一定的思想,它又具有思想性。工具性和思想性是语文学科所反映出的两种基本属性。

但是,如果我们从更深层的本质来看,就会发现,语文学科之所以能够反映出工具性和思想性,是因为语文包含着语言和思维这两个更核心的因素,是这两个核心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语文为什么能充当交流思想的工具?就是因为它一靠语言,二靠思维。无论是说给别人听,或是听别人说,无论是写文章给别人读,或是读别人写的文章,都是既要靠语言,又要靠思维。就是说,语文是靠着语言和思维这两个核心因素及其相互作用,才有了听说读写的思想交流过程,才表现出了它的工具性。语文为什么又能表现出思想性?也是因为它一靠语言,二靠思维。人们说出的话,写出的文章,都是一种思想的表达。而这种思想是靠语言和思维的共同作用才产生的。当一个人在生活实践中遇到了某个问题,他就会在头脑中针对这个问题以语言为工具对已有的知识经验进行思维加工,最后形成一种认识,这就是思想。可见,离开了语言和思维,也就不可能形成思想,语文也就不会具有思想性。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工具性和思想性是语文学科的两种基本属性,但它们又是通过语言和思维这两个核心因素的相互作用才表现出来的;因此,语文学科更深层的本质或根本属性,是语言和思维相互作用的辩证统一。

我们了解了语文学科的这一根本属性,也就明确了语言和思维训练在整个语文教学中的地位。在语文教学中,需要对学生进行的训练是多方面的,人们过去把最基本的训练归纳为听、说、读、写四个方面。听说读写既然是人们以语文为工具进行思想交流的四种基本过程,也是语言能力表现的四个基本方面。听说读写的能力提高了,整体的语文能力也就提高了。但是,我们还应该更深一层地思考,听说读写这四种能力又是由什么决定的?是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无论听说,还是读写,它所表现出的还只是一种外在的能力,而决定这四种外在能力的内在的、核心的东西是学生实际的语言能力和思维能力。认识了这一点,我们在语文教学中就不能单纯地就听说读写去训练听说读写的能力,而应该重视语言和思维的训练;同时,也不能把听说读写的训练和语言思维的训练看成是同一层面的东西,而应该以语言和思维训练为核心,去带动听说读写的训练。

那么,在语文教学中应该怎样来体现语言和思维训练的核心作用呢?

我认为,在语文教学中要体现语言和思维训练的核心作用,主要应该处理好以下几种基本关系:

一:处理好语言和思维训练同听说读写之间的关系。

如上所述,听说读写是人们进行思想交流的四种基本过程。它从现象上看,是凭借语言的一种交流,而实际上语言承载着思维的信息,是语言和思维在共同起着作用。而听说读写又是语言和思维共同作用下的外在表现形式,离开听说读写,语言和思维便失去了得以外化并与他人进行思想交流的条件,它只能永远保留在自己的头脑中。

正因为听说读写和语言思维存在着这种相互依存的关系,所以在实际的教学中就应该将语言和思维的训练同听说读写密切地结合在一起。要做到二者的结合,我们又必须注意以下两点:

(一)要注意在听说读写的过程中必须突出语言和思维的训练。

在实际教学中,往往有这样两种不正确的认识:一是认为只要让学生多听多说多读多写,听说读写能力自然便会提高。事实证明,如果忽视了听说读写过程中语言和思维的训练,去一味强调学生多听多说多读多写,则必然事倍功半,不能收到好的效果。比如阅读,即使每篇课文学生都可以背出来,但生吞活剥,不求甚解,既不懂得文章的语言好在什么地方,又不懂得作者是如何思考问题的,学生仍然不会学到什么东西,形不成什么能力。二是认为既然语言和思维与听说读写有着密切的关系,那么抓好听说读写也就自然而然地提高了语言和思维的能力。这种认识也是不对的。语言和思维能力的提高是要靠听说读写,但只有在听说读写过程中有意识地强化语言训练和思维训练,语言和思维能力才能提高。比如写作,如果不在语言和思维方面提出要求,学生当然也要思考,也要用语言来表达,但毕竟是不自觉的,盲目的,他的进步也必定是缓慢的。因此,我们必须克服以上两种不正确的认识,在听说读写过程中有意识地突出语言和思维的训练。这就需要我们在每次的听说读写活动中都必须在语言和思维两个方面提出明确的训练目的和要求,提出具体的训练方法和措施,通过听说读写活动使学生的语言和思维都得到很好的训练。

(二)要注意语言和思维的训练必须结合听说读写活动来进行。

我们说要以语言和思维训练为核心,并不意味着去孤立地搞语言和思维的训练,而必须将语言和思维的训练紧密结合到听说读写活动的过程中。在80年代一些地方曾出现过把思维训练与听说读写割裂开来,孤立地去搞所谓思维训练的倾向,这种做法是违背语文课思维训练规律的。如果把语言和思维的训练与听说读写搞成两张皮,非但语言和思维的训练会流于形式,而且听说读写也不会收到好的效果。在听说读写的过程中要突出语言和思维的训练,而语言和思维的训练又必须贯穿于听说读写的过程中,这才是正确的认识。

二:处理好语言和思维训练同知识经验的积累和非智力因素发展的关系。

首先说说知识经验对语言和思维发展的重要性。有人误认为强调开发智力、发展思维便可以忽视知识经验的学习和积累,这是不对的。知识经验是思维的材料,思维即是对知识经验的认识加工。试想,如果学生写作文,头脑空空,既没有感性的生活经验,也没有理性的知识材料,凭借什么来思维呢?正因为知识经验对思维起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我们既不能只重视知识的传授而忽视思维的训练,也不能脱离知识经验而孤立地去搞思维训练。正确的认识是,只有重视学生知识经验的学习和积累,才能从丰富思维材料上为思维发展创造必要的条件,这才是真正体现语言和思维的核心作用。为此,在教学中一要让学生养成平时勤于观察、留意生活的习惯,注意积累感性的经验。同时,要让学生在观察中勤于动脑,学会分析事物,并能用准确的语言把所见所闻表达出来。这样,学生的感性经验丰富了,语言和思维也得到了训练。二是要让学生养成自觉阅读的习惯。注意积累知识性的材料。目前学生阅读量不足是个大问题,这是造成学生文章思路狭窄、空洞乏味的一个重要原因。要让学生有东西可写,有内容可思考,必须重视扩大阅读量。同观察的要求一样,也要让学生在阅读中勤于动脑,多加思考,向作者学语言,学思维。这样,学生的知识材料丰富了,语言和思维也得到了锻炼。

其次说说非智力因素对语言和思维发展的重要性。非智力因素包括情感、兴趣、动机、意志等。在80年代中期,有些地方出现过片面强调开发智力、发展思维,而忽视非智力因素培养的问题。我们且不说语文教学负有培养学生非智力因素的责任,即从学生语言和思维的发展来说,非智力因素也是影响其发展的一个前提条件。以兴趣为例,如果教师教法不得力,激发不起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学生便会因为缺乏动力而处于被动状态,语言和思维的训练自然难以收到好的效果。再如情感,记叙文和文学作品的阅读和写作都离不开情感性的语言和情感性的思维,如果学生的情感不能得到健康的充分的发展,那么他们的情感性的语言和思维的发展也必然会受到限制。所以为着学生语言和思维的发展,我们还必须重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

三:处理好语言训练和思维训练彼此之间的关系。

要体现语言和思维训练的核心作用,除了要处理好以上诸关系外,关键还在于处理好语言训练和思维训练核心内部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总体要求上,我们既要防止脱离思维训练去单搞语言训练的倾向,也要防止脱离语言训练去单搞思维训练的倾向,做到两种训练的有机结合。语言训练之所以要同思维训练很好的结合,就是因为学生的思维对语言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例如学生作文中出现的用词不当或句子不通的问题,从形式上看是语言的问题,而从内容上看则是思维的问题,是学生还不能正确地理解和运用概念,还不能对事物作出合乎逻辑的判断。事实证明,学生的语言总是随着其思维的发展而向前发展的。如果不重视思维的训练,学生不止思维的发展要受影响,语言的发展也会是不健全的。因此,我们应该在语言训练的同时抓好思维的训练,并且将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例如在词语训练中就应该很好地渗透概念方面的内容,在句子的训练中就应该很好地渗透判断方面的内容,在论证方法的训练中就应该很好地渗透推理方面的内容。不论听学生回答问题还是看学生的作文,不仅要注意到学生语言方面的问题,而且应该从语言的问题中看到思维方面的问题,这样才能使学生的语言能力以及思维能力都得到提高。

思维训练之所以要同语言训练很好的结合,也因为学生的语言对思维的发展同样起着重要的作用。语文的思维是一种以语言为工具的思维。在大脑中,要以语言为工具进行思考;思维的结果即思想,也要以语言为工具表达出来。可以说,离开了语言,便不成其为语文的思维。

语言理论论文篇8

一是比喻美。

比喻是汉语运用最广泛、最普遍的一种修辞方法,也是一种形象化的表达方法,更是文学创作的重要手段。广义的比喻即打比方,它是借两个事物的相似点进行类比。考场作文中要想使对象表现得更形象真切,更好地表达出对事物的爱憎和褒贬,更好地描绘出事物的内在特点,就必须靠形象化的比喻手法。文章中如果用了好的比喻,分数一定也会高出一个等级。如高考作文《尝试》,一位考生是这样开篇的:“尝试是什么?尝试是乌云蔽日时直上云霄的那只最勇敢的鸟;尝试是大浪迭起的海面上勇往直前的一叶扁舟。对于勇敢者,尝试是一条崭新的生活之路;对于弱者,那迫不得已的尝试是一座高筑的墙。十八个春秋,风风雨雨。回顾往事,我无悔无憾;展望未来,我信心百倍。我勇敢地面对生活,因为生活教会了我勇于尝试。”作者开始连用四个比喻,化抽象为具体,化深奥为浅显,它一出现,就使人精神为之一振。

二是设问美。

设问是一种常用的修辞方法。设问是无疑而问,自问自答。它的作用是提醒注意,引导思考;突出某些内容,使文章有变化,起波澜。如《转折》一文是这样开篇的:“有人说:转折意味着机遇。有人说:转折预示着挑战。/有人说:转折可以使你远离失败。/有人说:转折也许会让你距离成功更加遥远。/究竟什么是转折?/我问那串永不停歇地滴落的水滴,小水滴欢快地告诉我:‘转折就是那样一滴可以穿透一块坚石的水。’/我问山边那一树红梅,它笑笑说:‘转折就是严寒冰冻下朵朵鲜花绽放的那一刻,转折就是那突然而至的满树灿烂。’/路边的小草,你又能告诉我,什么是转折?枯黄的小草抬起头:‘转择就是我们告别枯黄、重新吐翠的时刻,就是不久将至的春天。’”作者借形象包孕抽象,意蕴深刻,令人回味。

三是排比美。

排比本是一种修辞方式,可是,一旦将这一语言样式扩大使用,就会使自己的语言收到绝好的修辞效果。适当运用排比,不仅可以增强语言的气势,更集中的表达某种意思或感情,而且可以造成结构形式的整齐美,增强文章的艺术美。用以叙述,则清晰深刻;用以描写,则形象生动;用以抒情,则情深意厚;用以说理,特别能让读者感受到一种鞭辟入里、理直气壮的强烈气氛。排比可用于句子和段落之间。如作文《多解的一个问题》开头三段是这样写的:“幸福是什么?//曾认为幸福便是拥有金钱,但我看到当一些人使尽浑身解数拼命挣钱而腰缠万贯,却发现世间还有许多金钱买不到的东西时,我迷惘了。//曾认为幸福便是拥有美女,但我看到一些人历尽千辛万苦寻找国色天香,待跪在美女裙下却发现美女也有衰老的时候,我没有找到幸福的答案。//曾认为幸福便是拥有权势,但当我看到一些人疏通官路、官位显赫时,发现当官不为民做主被百姓戳脊梁骨,不如回家卖红薯,我明白我仍没有找到答案。”三个排比段整齐而不呆板,结构严谨而不落俗套,开篇就展现了作者积极向上的人生观。由如优秀作文《横看成岭侧成峰》,最后一段是这样结束的:“创新是石,擦出星星之火;创新是火,点燃希望之灯;创新是灯,照亮前行之路;创新是路,引导我们前行!相信,横看成岭侧成峰,只有创新才不同,只愿‘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作者语言文采飞扬,排比句式使语意连贯延伸,归纳了全篇,深化了主旨,更给人以赏心悦目之感。

四是引用美。

谚语,诗词名句和中外名人名言,历来具有表达精练、含义深刻、脍炙人口、深入人心等特点。引用得好,往往有助于表达的精练和生动。在考场作文中若能恰当借用,必能使文章神采飞扬,意蕴深刻。借用名句主要有两种情况:局部引用和全篇引用:如作文《世界因多彩而精彩》中间一排是这样引用的:“‘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吟咏着徐志摩的佳句,我轻轻掀开文学神秘的面纱。李白‘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豪放,李商隐‘留得残荷听雨声的低沉,苏轼‘大江东去,浪淘尽,千古风流人物’的旷达,柳永‘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婉约,各有千秋。”一段之内五处引用诗词名句,既为文章增添了亮丽的色彩,也增强了论证的说服力和说理感染力,显示了作者文史知识的丰富和驾驭语言的功力。由如作文《问世间情为何物》,作者大胆引用台湾歌星姜育恒的《梅花三弄》主题曲的精美歌词,塑造了新形——四大美女形象,注入新内涵——各有其怨,对“情”字的理解丰富多彩,使文章既有时代气息,又有古典韵律之美。

五是反语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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