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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服务论文8篇

时间:2023-01-01 05:3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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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服务论文

篇1

服务国际贸易视域下港口物流企业发展战略分析

一、引言

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下的现代港口物流业获得快速发展空间,国际分工体系的深化要求资源和生产要素的全球化优化配置。作为全球化物流网络系统的重要枢纽,港口物流业有力支撑了我国实体经济的国际化发展。截至2011年底我国的外贸依存度为50.1%,较高的外贸依存度标示着国际贸易对我国宏观经济的健康发展起着重要决定作用。

为此,我国应大力发展港口物流经济,努力提高物流增加值,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港口物流的吞吐量,以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李正,2013)。通过创新港口物流产业发展战略,可以优化外向型企业的全球市场布局结构,增强其满足全球客户持续改进需求的能力。港口物流企业可以通过改变传统单一的海洋货物运输业务模式,通过发展终端配送和流通加工等新港口物流业务的方式来拓展物流服务内容和物流服务模式,进而提高港口物流服务效率,为客户企业打造立体化物流增值服务和一站式物流增值服务。再者,作为先进产业组织模式的重要组成部分,港口物流业有力促进了我国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

当前对外贸易中的低附加价值型产品仍在我国出口产品结构中占据较高比例。我国低端产业若要实现向高端产业的转型升级,必须对支持其供应链系统的物流系统进行改造升级,以满足高端产品对提升物流服务品质的新要求。通过实施现代港口物流产业战略,将有助于实体产业企业获得专业化港口物流服务并降低国际物流环节的运作成本,从而为其面向全球市场的产业转型和升级战略的落实提供国际化物流支持。作为链接海陆运输的关键性物流节点,港口物流起到了支撑全球供应链运作的枢纽性作用,成为支持国际贸易发展的关键性生产要素。深度解析并重新定格港口物流企业的发展战略,将有助于提升我国外向型企业在全球市场的竞争实力。

二、服务国际贸易的港口物流企业发展战略的问题

(一)服务国际贸易的港口物流企业产业链战略问题

其一,港口物流企业基于产业链整合的系统化综合物流服务功能尚不健全,缺乏为客户企业提供支持其国际贸易业务的一站式物流服务的能力。在开展国际贸易业务的过程中,客户企业的国际物流需求要求港口物流企业将其社会物流与企业内部物流整合为一体,并为其提供包括原材料采购物流、生产物流及销售物流在内的一站式物流服务。但是,由于港口物流企业难以深度介入客户企业的产业链系统中,并且其收集并整理客户企业产业链中的关键信息以用于制定个性化物流服务方案的行为受到客户企业的猜忌而难以落实,从而制约港口物流企业为客户企业提供其所需的一站式物流服务。导致上述困境的根源在于港口物流企业与客户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性影响了二者的利益一致性,从而制约了双方在港口物流领域合作共赢目标的达成。

其二,制约港口物流企业落实其产业链战略的关键在于港口物流产业链管理机制的不健全性。在合作机制构建方面,港口物流企业与外向型客户企业之间的互选机制缺位使得港口物流企业难以有效控制其产业链战略中的合作伙伴风险;港口物流企业与外向型客户企业之间的互评机制缺位则使得港口物流企业无法甄别其产业链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风险,从而难以及时防控产业链合作风险。在运作机制建设方面,港口物流企业与客户企业间的信息不对称性问题使得合作双方难以排除因信任匮乏而引起的隔阂风险。在分配机制建设方面,港口物流企业难以评估其所提供的综合性物流服务总成本及其衍生价值,故难以有效确认双方合作收益分配方案。

(二)服务国际贸易的港口物流企业的联盟战略问题

其一,港口物流企业缺乏选择港口物流联盟合作伙伴企业的有效手段。受市场竞争压力约束,港口物流企业为谋求短期经营绩效而盲目选择合作伙伴,从而削弱其在参与物流联盟的过程中对合作伙伴选择的自主权。在作出物流联盟决策的过程中,港口物流企业的被动式行为策略使其更多重视扩张联盟规模以取得短期市场优势地位,忽视对物流联盟的运作效率及联盟成员结合度的考量。这使得港口物流联盟仅具有规模优势而无质量优势,从而为港口物流联盟的破产埋下伏笔。

其二,信息不对称性制约港口物流企业控制港口物流联盟运营风险的能力。港口物流联盟成员企业间存在以实现本企业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隐匿信息行为。这使得联盟成员因对合作伙伴企业的关键信息缺乏有效认知而做出错误决策,进而影响整个联盟难以达成有效的合作契约。凝聚联盟力量的基础性契约的问题导致联盟运营机制缺陷暴露,进而增加联盟成员采取利己主义的可能性,从而诱使联盟解体。

(三)基于国际贸易的港口物流企业信息化战略问题

其一,港口物流企业与外部信息系统数据交互功能不健全。作为独立法人主体的港口物流企业之间既存在合作诉求,亦存在竞争欲望。这使得各港口物流企业在做出建立信息交互关系决策的过程中持犹豫态度,从而严重制约港口物流企业的国际物流信息共享水平,进而妨碍国际贸易业务的顺利开展。究其根本,在于港口物流企业的业务运作所涉及的当事人众多,由此决定了港口物流需求的多元化特征。多元化的港口物流需求要求港口物流企业为其提供差异化的信息技术服务,由此导致港口物流产业的信息化战略受阻。且由于国际贸易各参与方的既有资金实力和技术实力存在显著差异,且各方均试图主导并独立建构海洋物流服务平台,由此导致海洋物流信息服务平台重复性建设问题严重,导致有限资金被浪费在低技术水平的重复建设。

其二,港口物流信息孤岛效应导致港口物流企业之间的信息交互被封闭。当代国际贸易中的港口物流具有港区分工细化和物流网络复杂等特点。港口物流系统内各企业形成独立物流信息系统,但各环节信息沟通不畅,各层面数据交换与共享存在诸多问题(杨丽香等,2013)。在较高港口物流强度和较多物流货物品种的运作环境下,缺乏有效互联互通的多个港口物流信息系统的并行制约系统间协同运作效能,进而妨碍港口物流企业的运营效率的提升。虽然我国主要的港口物流企业在港口物流信息化领域投资巨大,但我国港口物流信息化水平与国际物流迅猛增长的现实要求相矛盾,至今仍存在信息化服务水平低于国际化物流客户企业的业务需求问题。

三、服务国际贸易的港口物流企业发展战略

(一)服务国际贸易的港口物流企业的产业链战略

其一,港口物流企业可延伸物流产业链以提高国际物流客户企业对港口物流服务的体验水平。港口物流企业以港口为基地,并通过港口物流路网和港口周边第三方物流企业来着力开拓供应链物流服务,将港口物流服务延展到客户企业产业链的各环节中。具体而言,港口物流企业可将客户企业所需的仓储、运输、流通加工及配送等物流功能集成为一体化,使得港口物流业务从客户企业所需物流服务的重要一环升级为满足客户企业全方位物流需求的一站式物流服务,从而达到港口物流企业与客户企业的双赢局面。

其二,港口物流企业应当强化区港联动层次,提升港口物流通港效率。港口物流企业应紧密依托港口周边物流园区,在物流园区传统的物资集疏功能基础上积极开发区域经济范围内的物流配送功能和流通加工功能,以增进物资在港口物流园区内的价值增值。港口物流企业通过推动港区联动业务的方式从时间和空间层面提高其服务外向型企业的能力。

其三,港口物流企业应积极参与港口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过完善港口物流企业的内部管理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使其为外向型企业提供的物流服务功能及其物流运作效率达到国际化水平。这要求港口物流企业加快建设数字化港口物流系统,打通港口物流从签约接单到货物通关等诸环节业务内容,并据此为客户企业提供港口货物的报关与报检、金融保险或代收货款等综合性港口物流增值服务,以有效提高客户企业对港口物流服务的满意度。

(二)服务国际贸易的港口物流企业的企业联盟战略

其一,港口物流企业可以加强与承运人企业的联系,推动港货联盟战略的有效落实。从港口物流企业角度分析,经济全球化趋势加剧港口物流领域的竞争烈度,使得港口物流企业在传统物流服务领域的利润空间被不断压缩。港口物流企业可在提供基础性物流服务的前提下为客户企业提供物流增值服务,通过深度介入客户的供应链业务运作来有效掌控并整合客户的供应链资源,进而将客户企业的生产、物流及销售环节整合为一体。

其二,港口物流企业可以加强与港口物流客户企业的联系,推动港航联盟战略的有效落实。世界贸易的规模化使得企业对港口物流外包的需求日增。港口物流企业通过接受企业物流外包业务的方式来促使客户企业将其资源集中于核心业务,进而降低企业在港口物流领域的成本支出,提高物流业务的专业化运作水平。具体而言,港口物流企业可以采取股权置换的方式实现港口物流企业与承运人企业的交叉持股,为实现港航联盟内部的资源共享和利益共沾提供所有权保障。借助交叉持股模式,港口物流企业可以及时、准确的掌握承运人企业的最新决策动向,有效规避信息不对称性所导致的联盟内部控制权与激励机制失灵问题,降低联盟内部的交易成本并提升联盟运作效率。

其三,港口物流企业可以加强与物流园区间的业务联系,推动港区联盟战略的有效落实。作为外贸货物的重要集疏中心的临港工业园区及临港物流园区是开展国际贸易业务的重要基地,也是港口物流企业的主要客户源。港口物流企业应当加强与港口物流园区的业务关联性,通过系统安排在临港工业园区和临港物流园区的网点布置来优化港口物流企业的物流网络布局结构,形成以临港工业园为基地的港口产业集群。港口物流企业亦可借助临港工业园区和临港物流园区的成熟配套物流设施来提升其物流服务水平,增进外向型客户企业的物流服务体验度。地方政府可采取给予税费优惠和提供资金和市场开发支持的方式来有效扶持其发展,通过激活港口产业集群的协同效应和辐射效应的方式来促进产业集群链条向国际化市场的延伸(梁子婧,2012)。

(三)服务国际贸易的港口物流企业的信息化战略

篇2

一、加强对中小企业贸易融资的倾斜力度并实行系统化管理

国际贸易业务是以真实的贸易背景为业务基础的,具有业务自偿性的特点,只要充分掌握了信息流,能够确定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可以实现货物流和资金流的封闭式运转,在大多数情况下便可以实现货物资金的按时回笼,保障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在通常情况下,贸易融资业务的风险性应比大多数人民币信贷产品要低。这是该项融资业务与其他传统信贷业务产品相比的最大特点。因此,国际贸易融资的信贷政策不应与其他传统信贷产品一致,金融机构应制定相应的国际贸易信贷管理政策,加强对中小企业贸易融资的政策倾斜力度,对具有贸易融资需求的外向型中小企业实行系统性的管理,在有效规避信贷业务风险的基础上达到促进我国中小企业国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的目的。首先,对于中小型对外贸易企业的国际融资业务,银行在融资业务申请流程和准入条件上应提供一定的便利,保证融资的时效性与业务相匹配。国际贸易受市场形势变化影响较大,其获得市场机会的大小程度与国际商品价格的涨跌幅度成正关联,一旦国际市场出现获利空间,就应尽快锁定价格完成交易,以免错过最佳的交易时间。而国际贸易融资产品该与传统的流动资金贷款等传统人民币信贷产品也有不同之处。国际贸易融资类产品重点关注的并不是企业自身的抵押担保强度,而是企业单笔业务的贸易背景真实性、结算方式的风险性和贸易双方的履约信用记录。因此,金融机构应针对中小型外贸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中小企业贸易融资业务特点的信用评级以及授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办理的时效性,加强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降低对其须提供较高价值的抵押品的硬性要求,为其提供合适的、专业化的和全方位的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抓住市场机会,获得发展良机,推动银企之间的良好合作与持续发展。其次,我国金融机构应对中小型进出口贸易企业实行系统化管理,在国际业务管理部门或者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设立专门负责中小企业国际融资业务的管理团队,负责与中小型贸易企业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的研发,并在团队内设置专门负责考察评估中小型进出口贸易企业风险的专业人员,能够实现与信贷审批部门及时有效的业务沟通,保证业务的时效性;在各分支机构的考核指标中加入相应的绩效考核机制,对发展银行与进出口贸易中小企业合作机制提供组织架构上的保障。

二、建立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体系,加强国际业务人才的培养

对比流动资金贷款等企业获取银行资金的产品而一言,国际贸易融资有其独有的特点和优势。首先,国际贸易业务期限短,周转快,且基于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原则,具有封闭自偿性,只要能够实现货物流和资金流的封闭式运转,就能充分降低信贷风险,且能获得较多的中间业务收益,而除房产、土地抵押之外的更多担保方式在国际业务中是可以实现的,例如目前己经被许多中小型企业广泛使用的出口信用保险项下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出口退税质押融资、大宗商品质押融资等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只要企业符合银行的基本信贷条件,企业只需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即可按照相应质押物的质押率获得融资资金。因此,金融机构应针对国际贸易及国际贸易融资的特点,致力于推进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体系的建设。国际贸易融资产品体系应是符合银行各项监管政策和信贷政策的管理要求的,且以各种国际结算方式为中心,建立在传统的国际贸易融资产品基础之上,并由此衍生或创新出更多能够适用于不同国际结算方式和国际贸易形式的新型融资产品的有机整体。该体系不仅可以根据不同的国际结算方式设计研发提供更多既能有效防范银行信贷经营风险,又有利于中小企业的贸易融资产品,而且可以实现结构性贸易融资创新。结构性贸易融资创新即是一种金融衍生品组合应用。它是指根据市场情况通过创造性的将传统贸易融资产品、新型贸易融资产品和外汇交易衍生产品进行最佳组合,针对企业的实际需要贴身设计,从而满足不同业务类型中小型外贸企业的国际融资业务需求,又同时满足企业规避汇率风险、信用风险、国家风险和利率风险的保障需求。中国建设银行推出的“汇贷盈”产品即是该类结构性贸易融资产品的代表。该产品是外币融资、人民币质押存款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产品组合。对于需要即期购汇对外支付货款的进口型企业,只需存入人民币定期存款,获得一笔同期限的外币融资对外付款,同时签定远期购汇合同锁定远期购汇价格,到期日以释放的人民币存款按照已经锁定的购汇汇率偿还银行外币融资本息,利用人民币升值空间及本外币倒挂实现规避汇率风险、利率风险的目的。

篇3

论文摘要:文章首先从规模差异、结构差异和收支差异三个角度出发,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特征进行对比分析,在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探讨了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主要从服务贸易的增长率、服务贸易结构、服务贸易收支和竞争力系数等方面,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发展趋势进行比较研究,并得出了服务贸易发展趋势仍以发达国家为主。但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将进一步发展,地位将趋于上升。

当今世界服务贸易迅速发展,全球经济的重点正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贸易在一国的经济活动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位置,已日益成为一国产业结构调整和支柱产业战略替代的工具。需要我们正确把握世界服务贸易发展特征与趋势。作为第一大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如何把握当今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特征和趋势显得尤为重要。

一、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主要特征及其比较

1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的规模差异。由于当代世界各国经济和服务贸业发展水平的严重不平衡,各国的对外服务贸易水平及在国际服务市场上的竞争实力十分悬殊,与国际商品贸易领域相比较,全球各地区和各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不对称性更加突出。国际服务贸易主要集中在欧洲、北美和东亚三大地区。2005年,仅欧盟25国就占全球服务贸易总额44.3%。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有重要的地位,1990年其服务贸易出口额为6686.05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70.1%;2005年为18350.2亿美元,占到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73.6%,到2006年,发达国家服务贸易出口额达到19876.0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72.7%。而1990年、2005年和2006年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分别为1543.5亿美元、5934.3亿美元和6697.5亿美元,分别占到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18.6%、23.8%和24.5%。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所占的份额还是相当小的。

世界服务贸易一直是以发达国家为中心而发展的。2005年在世界服务贸易中位居前10位的国家和地区主要是发达国家,美国、英国、德国、法国和日本在2004年和2005年稳居服务贸易进出口前五名。2005年五国的服务贸易出口总额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的38%。服务贸易出口前十位国家和地区只有中国和中国香港归入发展中国家行列。

2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结构差异。本文列举了五个发达国家和五个发展中国家,在美国的服务贸易结构中,2005年的运输、旅游和其他服务贸易的比例分别为:17.8%、28.8%和53.3%;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代表国中国2005年三类服务贸易所占的比重分别为:20.9%、39.6%和39.5%,列举的其他国家也会有同样的贸易结构。由此可知,发达国家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主要集中在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赞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发展中国家在服务贸易总体结构上存在明显的劣势。发展中国家的比较优势主要体现在旅游,旅游服务贸易额在其服务贸易总额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

3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收支差异。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总量上处于比较劣势,而且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贸易收支存在大量的逆差,而发达国家存在着大量的顺差。1980~2006年。发达国家一直保持顺差状态,且顺差增加,由1980年的161.52亿美元到2006年的179.108亿美元。相比之下,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收支逆差状态严重,由1980年的逆差611.27亿美元到2006年的489.45亿美元。

具体到国别(或地区)而言,服务贸易顺差国前五名的国家(或地区)除了中国香港地区,其他四个分别依次是美国、英国、西班牙和瑞士,均为发达国家,顺差分别为646亿美元、287亿美元、259亿美元和199亿美元。

二、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将进一步发展。地位将趋于提升

虽然发达国家在世界服务贸易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服务贸易出口明显加快,在世界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增加。本文将从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服务贸易结构、服务贸易收支状况和服务贸易竞争优势指数四个角度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比较分析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发展中国家增速迅猛。发达国家2006年的服务贸易出口额为19876亿美元,是1990年6686亿美元的Z97倍,发展中国家在2006年服务贸易出口额是1990年的4.3倍,远远高于发达国家增长速度。从增长速度来看,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明显加快,发展中国家在2004~2006年,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分别是23.11%、16.75%和12.86%,均高于同期发达国家的增长速度。

在2003年以前发达国家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都快于发展中国家,但是从2004年起,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增长率开始大大提高,且远远高于发达国家的增长率。当然这里面有发展中国家的原来的基数比较低的原因,但仍然可以看出发展中国家服务贸易发展的强劲势头。2服务贸易结构——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贸易结构均得到优化,但发展中国家转移速度慢于发达国家。由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整体数据的获取存在一定的难度,本文将以服务贸易出口额为标准,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出口额进行排名,截取发达国家前五名的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前五名为研究对象,对服务贸易结构进行比较分析。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其服务贸易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保持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部门稳定增长的同时,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首先,1990年至2005年。代表发达国家的五个国家,除了法国的旅游服务贸易占比有所增加外,其他四个国家在运输和旅游两项服务贸易方面均呈下降趋势,其中发达国家代表之一美国,其在运输服务贸易的占比分别由28.1%(1990)下降到17.8%(2005),旅游服务贸易的占比由37.9%(1990)下降到28.8%(2005)。而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的占比呈现上升趋势,同样以美国为例,美国在其他服务贸易类型的占比由34.0%(1990)上升到53.3%(2005);在代表发展中国家的五个国家中,除了韩国和中国分别在运输和旅游服务上占比有所上升外,其各类服务占比的变化总体趋势是由传统的服务贸易部门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转移。这都与世界服务贸易由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的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相吻

合。其次,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做一个比较,发达国家转移的速度快于发展中国家,例如,在其他服务占比项下,发达国家增加的幅度都保持在10~20百分点,而发展中国家的增幅仅为2~10百分点。

3服务贸易收支状况——发展中国家收支状况改善,逆差减少。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差距不仅体现在总量上处于比较劣势。而且还体现在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的贸易收支存在大量的逆差,而发达国家存在着大量的顺差。但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展中国家逆差额呈现波动减少趋势,虽然在个别年份有所扩大,如在2004年达到最大值,逆差541.88亿美元,但发展中国家逆差总体呈现逐渐缩小的态势,从1980年的逆差611.27亿美元缩小为2006年的489.45亿美元。

篇4

海运的国际性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海运事业必须是国际接轨的,海运业是我国最早与世界接轨的领域,也是我国水运服务产业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领域。随着我国加入WTO,海运服务贸易及其相关市场也进一步向世界开放,海运、港口服务以及与海运相关的内河与物流运输都面临着外资涌入的巨大冲击,国际海运巨头马士基、东方海外、韩进、现代纷纷抢滩我国海运及相关市场。外来资本通过开展涉及我国港口的海运服务、通过购买航运企业股份或资产的投资方式扩大在我国航运市场的影响力、在我国投资兴建或收购枢纽港口等方式将我国作为其主要的利润源之一。据统计,我国国际集装箱班轮运输市场中丹麦马士基的运量占我国集装箱运输总运量的30%,全部外资国际航运公司的市场份额占我国集装箱运输总运量达到近90%的高额比例,而我国航运公司则仅占12%的市场份额。我国的进出口商不能掌控班轮运输的决定性话语权与我国的产业结构有着根本性联系,不能创造高附加价值的初级原材料加工为主导的产业结构必然导致加工商在整个国际贸易链条中的弱势地位,因此往往失去了决定国际贸易运输安排的话语权。除了通过开辟涉及中国港口的航线大规模抢占我国进出口货物的运输,外资航运公司还通过在我国设立独资或者合资航运公司、参股控股等方式在我国建立运输网点并试图进一步将商业触角延伸到港口港务甚至内地物流运输业。我国航运市场中高比例的外资程度不能不让人引发对于外资垄断的忧虑,这种外资垄断的负面影响小至损害我国内资航运企业的营业经营、损害弱势货主作为航运市场消费者的消费者利益,大至扭曲我国的市场竞争秩序、危害我国整个航运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威胁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进而制约国家经济贸易之发展,甚至可能危及我国的国家经济安全。

二、现有关于海运市场开放与竞争规制的法律制度及其问题

但是在我国现有制度规范框架下,外资并购我国国内航运经营者的安全审查与开放市场吸引外资之间存在着微妙的张力,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自相矛盾的立场。一方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将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业务与港口公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列入鼓励类外商投资产业,且完全不做中方控股或者相对控股、或者限于中外合资合作的要求,体现出借助外资发展我国海运事业和港口建设、鼓励出口贸易的产业发展导向;另一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则将海运列入必须进行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范围,体现出限制和监管外资进入我国海运业的立法态度。然而自相矛盾之处在于,如果认为外资进入我国海运事业可能产生危及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为什么又对外资进入我国海运事业和港口建设事业不加限制地鼓励呢?如果担心外资进入我国国际海运市场会带来引狼入室的效果使我国海运事业和对外贸易事业受制于外国资本之控制,为什么不在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中像其他一些产业一样对于外资入股的比例作出适当限制呢?如果热衷心切于吸引外资鼓励我国国际海运事业的发展,这是否意味着即使对外资并购我国国内航运经营者实施安全审查,这一所谓的安全审查也只能空泛地流之于形式?实际上,在遵守市场开放义务的前提下构建海运竞争规则尤其是国际航运经营者集中规制制度面临着如何平衡航运市场吸引外资、维护航运市场竞争秩序与保护国家经济安全的利益选择,而目前我国对于这一问题显然没有一个特别明确的根本性立场,导致不同的法律规范似乎体现了不同的利益考量。事实上,我国海运市场的开放并不只是在2011年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可见一斑,很早就废除货载保留制度也体现着开放国内海运市场的态度。货载保留是目前各国保护本国航运业较为常见的做法,其内容是限定进出口本国港口的货物的一定比例必须交由本国船公司负责运输。1974年《联合国班轮公会行动守则公约》40∶40∶20货载分配原则肯定了本国对于该国进出口货物40%的货载保留权。我国虽然在1980年加入了该公约,但是却早在1988年就彻底废除了货载保留制度,外国船公司得享有完全的国民待遇和我国内资船公司在运输我国进出口货物上具有同等竞争的权利,这几乎是超出一般国家海运市场开放程度的。纵然鼓励引入外资发展我国的海运事业、鼓励商品贸易的进出口,但是我国也需要冷静地反思我国海运市场是否存在过度开放的问题,以及在我国现有船舶现代化程度、航运企业管理水平、技术水平落后于海运发达国家的情况下,是否仍然应当在开放国内海运市场上争取国际领先。当然,适当放慢开放国内海运市场之程度的结论不等于认同将安全审查作为外资进入我国海运业的控制阀门予以普遍适用。外资进入我国海运业的国家经济安全审查只应当作为例外,而不是作为常态予以启用作为禁止外资进入的理由。外资并购的反垄断问题与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是两回事,外资并购的反垄断审查的启用条件应当是广于外资并购的安全审查的,由于反垄断审查的程序规范性要求更严格,可控性更强,只要符合规定申报条件的航运经营者集中就应当申报。对外资并购我国国内航运经营者实施集中前申报审查可以防止外资垄断我国海运市场,有利于维持我国海运市场竞争秩序,进而为国内的航运经营者创造更加良好的市场环境,鼓励我国航运经营者发展壮大。但是安全审查则赋予主管机构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与反垄断审查不同,其效果可能不但不能使我国海运业在闭关锁国中壮大,反而会因为阻挡了来自于外资的竞争动力而导致我国海运业更加羸弱,过度地使用国家安全审查也会与我国一直开放海运市场以及WTO海运服务承诺相抵触。因此如何准确地把握吸引外资发展我国航运事业和港口建设与海运业引发的国家经济安全问题进行平衡,是需要重点研究的难题。

三、建构与行政垄断制度相协调的海运业政府补贴法律制度

1.政府扶持海运业并不违反国际航运服务贸易自由化下的国际义务。我国国际航运市场并非不存在行政垄断,可能存在地方保护主义庇护下的货载保留给本区域航运企业运输的问题,也可能存在“行政寻租”与“管制捕获”下的平等航运市场主体不公平待遇的问题,但是之所以采用“可能”之表述,是因为总体而言行政垄断在我国海运市场中并不明显。行政垄断在我国海运市场中并不明显一则可以归因于我国海运业本身的市场化改革革除了很多行政性权力计划性介入航运市场的体制性因素,二则源自于我国对海运业在产业政策上就并未采用像石油石化、电网电力等行业那样的国家垄断与补贴扶持之态度,从国际航运业行业发展的整体来看,我国正在走的是一条逐渐取消国有国际航运企业补贴与优惠待遇、渐进性开放市场、赋予外资航运企业国民待遇乃至超国民待遇的国际航运自由化之路。在这个意义上,我国国际航运市场中的行政垄断不可避免地与国家援助政策连结在一起,虽然国家扶持海运业的行为如果适用不合理或不公平可能造成行政性限制竞争的效果,但是却并不应当以此否认我国海运业获得国家扶持的合理性。国家援助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补贴,贷款利率优惠,资本注入国有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社会保险或其他费用,买售或租赁土地与资产的优惠税率,电价或天然气使用价格的优惠待遇,使某些特定市场主体受益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等。国家援助实际上本身隐含了国家干预的涵义,因为无论国家援助采用物质补贴或者其他形式,国家援助的效果就是政府或政府机构的行为使某一企业或多个企业群体比在正常市场条件下更容易获得资源,或者降低了他们在正常市场条件下的运营成本,进而取得一定程度的市场优势。虽然国家援助使某些市场主体获得市场优势即意味着使与之竞争的市场主体在一定程度上陷于市场竞争不利,采用行政性手段本身破坏了市场的竞争均衡,但是却并不必然被反垄断法律所绝对禁止。例如欧盟禁止国家援助的条件就是该国家援助对竞争有不利影响,并且它对成员国之间的贸易有不利的影响。即使一贯奉行海运自由主义的欧盟也认同了海运业国家援助的存在,《海运业国家援助指南》将海运业的国家援助与防止船舶海外移籍、促进船舶回籍联系在一起,申明海运业国家援助的目的在于促进向安全、高效、环境友好的海运市场迈进,鼓励船舶使用或重新使用成员国国家的船籍,在保持全球范围内国际航运市场竞争力的同时帮助成员国构建坚实的海运产业集群,保持与继续推动海运专有技术并保护与提升欧盟船员的工作待遇,按照欧盟海运政策白皮书来推动近海运输新服务。该指南确立了海运业可以享有税收等政府财政优惠待遇与船员工资税方面的减税待遇以提升竞争优势,远洋运输减少欧盟船员可以获得以遣返费用为形式的一定的政府援助,航运业的结构性改革也可以获得政府补贴,此外欧盟也认同对海运的区域性国家援助与海运培训援助。奉行海运保护主义的美国在海运政策上不但是运营补贴的大国,还实施货载保留、沿海运输保留、船舶投融资补贴等多种形式的政府援助,从《1920年商船法》到《1984年航运法》,美国通过各种立法程序,始终坚持造船差额补贴、营运差额补贴、船旗差别待遇、货载保留与优先、船舶抵押担保与信贷以及各种税制优惠等一整套保护主义色彩极浓的海运政策,对本国航运业予以扶持,对外国航运业进行限制。有学者因此认为美国的海运政策是保护与垄断的典型,美国联邦政府对航运业的积极干预甚于该国的任何一个企业部门。比诸上述欧盟成员国与美国等海运大国的海运国家扶持政策,过度倡导海运业自由发展与市场化我国的海运政策对于我国国际航运市场的保护未免是相对欠乏的。然2011年《船舶吨位税暂行条例》以船舶国籍作为界分,对中外籍的船舶在吨税上分设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船籍国(地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含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的条约或者协定的应税船舶,适用优惠税率。其他应税船舶,适用普通税率。”但是由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各成员应该立即和无条件地给予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及服务提供者相同的待遇的最惠国待遇,而作为WTO成员方的我国在海运业最惠国待遇问题上仅作出了设立外资海运公司与实施货载保留制度两项最惠国待遇豁免,那么显然有关船舶吨位税的优惠税率待遇就可以根据最惠国待遇适用到其他WTO成员方,从而架空《船舶吨位税暂行条例》针对中外籍的船舶在吨税上分设优惠税率和普通税率的规定。考虑到与国外海运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纵然是海运大国,但海运事业的发展相对欧盟、美国而言仍然在技术与管理上并不处于国际领先地位,适度地对我国的国际航运业实施国家扶持有利于鼓励国际航运业的发展。事实上,对国际航运业的国家适度扶持也正是国际社会通常采用的国际航运鼓励政策,各海运大国对本国船队都有特殊的政策保护,例如实施造船优惠贷款利率、船舶融资优惠贷款利率、一定程度的货载保留、沿海运输不对外籍航运公司开放、针对本国籍船舶的吨位税减免、航运公司运营补贴、海运专项基金等等。在海运大国认可并实施国际航运业国家援助的背景下,如果我国不采用适度的国际航运业国家援助政策,最终的结果将是我国国际航运企业在国际航运市场上的先天竞争劣势。正如有学者指出的:“目前我国海运企业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船舶现代化程度都落后于国外竞争者,市场份额已十分有限,如果取消所有国家扶持政策,不仅会对本国航运能力造成沉重打击,而且会导致中外竞争不平等。因此,在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前提下,保留国家对本国船队的若干扶持、保护政策十分必要,同时也不违反WTO对国民待遇的要求”。虽然也有观点认为,货载保留、货载分配、沿海(内河)运输不对外开放等行政性垄断措施人为地分割市场,不利于综合运输体系的优化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从长远看将使国内航运企业滋生惰性,国际竞争能力下降,不利于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最终将损害本国利益。然而国际竞争力的优劣比较应当首先将相同条件的比较对象置于同一环境中进行,倘若外国的国际航运企业在比较前就比我国的国际航运企业获得更多的国家援助与政府补贴并在先天上占据竞争优势,那么又如何指望我国的国际航运企业在这项原本不公平的比较中提高国际竞争力、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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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摘要:当代国际经济中一个引人注目的现象就是服务贸易的高速发展。在我国加入WTO后,逐步开放服务业的过程中,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也遇到了一系列问题。文章通过对国际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的分析,进而提出了对我国国际服务贸易今后发展的建议。

长期以来。国际贸易中都是以货物贸易占据绝对主导的地位。但自从1971年OECD组织在东京回合的报告中首次提出服务贸易的概念,随后作为多哈发展议程的重要议题,1994年达成的《服务贸易总协定》为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提供的初始性的政策框架看来,服务贸易正在世界各国的经济增长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事实也表明,近年来国际服务贸易呈现出较快的增长,国际服务贸易额(包括服务出口和服务进口)从1980年的762.8亿美元上升到2004年的4222亿美元(按当年价)。年均递增7.4%,高于货物贸易同期6.5%的增长速度。相应地服务贸易占全球贸易(包括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比重从1980年的15.7%上升到2004年的18.5%,服务贸易额接近物品贸易额的1/4。

一、有关概念

服务贸易是指服务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易,以满足消费者需求的经济行为。服务贸易按其发生的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三种基本类型:提供要素的服务贸易,人员和商品移动引起的服务贸易,还有物化服务的贸易。所以国际服务贸易就是指跨越国界进行服务贸易的商业行为。学术界关于国际服务贸易的狭义定义是:当一国(地区)的劳动力向另一国(地区)的消费者(法人或自然人)提供服务时,并相应获得外汇收入的全过程,便构成服务的出口;相对于服务的出口,一国(地区)消费者购买他国(地区)劳动力提供服务的过程,形成服务的进口。

根据1994年4月在摩洛哥正式签署生效的《服务贸易总协定》(GAST)中,对服务贸易的范围和定义的规定,确认下列四种服务贸易提供方式中的任何一种都属于国际服务贸易的范畴。第一。过境支付,指从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提供服务。强调买卖双方在地理上的界限,跨越国境和边界的只是服务本身;第二,境外消费。指在一成员境内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特点在于消费者到境外去享用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第三,商业存在,指一成员的服务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商业存在提供服务,要求服务的提供者和消费者在同一成员的领土内,此为四种服务提供方式中最为重要的方式;第四,自然人流动。指一成员的提供者在任何其他成员境内通过自然人存在提供的服务。但与商业存在不同的是,服务提供者没有在消费者所在国的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世贸组织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将服务贸易分为11大类,如商业服务、通讯服务、建筑及有关工程服务等。

二、我国服务贸易的现状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服务贸易发展迅速,规模不断扩大,数额不断增加,领域不断拓展。其中,服务贸易的产业基础——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新产业、新部门不断涌现,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面向世界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随着开放步伐的加快,形成了由东向西、由南向北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以上可以概括为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取得的成绩,但是我们还是在发展的过程中遇到不少棘手的问题。

1、规模较小,长期处于逆差状态。虽然我国服务贸易快速发展,并在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超过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但是无论在“质”或者“量”上都很难与发达国家匹敌。2006年,我国的进出口总额为17606.9亿美元,贸易进出口均排名世界第三名,贸易顺兰为1774.8亿美元,世界排名第一,而服务贸易仍然是逆差89.1亿美元。可以推测。一旦货物贸易出现逆差,那么肯定会严重影响我国的国际收支平衡。实现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协同发展迫在眉睫。

2、结构不合理。中国服务贸易的优势部门主要集中在旅游、运输等传统领域。其出口占中国服务出口的一半以上,而金融、保险、计算机等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还很低。这种现象肯定会制约我国今后的国际服务贸易向技术、知识密集型转变。

3、劳动力的比较优势连渐减少。我国劳动力资源非常丰富,由此制定了加快劳动密集型服务贸易发展的战略。但是我国的劳动力“比较优势”还有待探讨。因为在现在知识经济时代,劳动力的比较优势重点体现在劳动者自身的素质水平和高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上。服务业是智力密集型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要求较高,否则就难以提供有高附加值的服务。根据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分析发现,从事金融保险业人员具有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人才不足1%。因此,我国如果不加快人力资源的开发,鼓励创新型知识密集型产业的发展,现有的劳动力比较优势就会在国际竞争的浪潮中逐渐丧失。

4、国内立法、管理滞后。服务贸易壁垒除了传统贸易壁垒以外,新型的贸易壁垒如制度性壁垒、知识产权壁垒等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壁垒。我国先后颁布了《对外贸易法》、《海商法》、《商业银行法》、《保险法》、《广告法》等一系列涉及服务贸易领域的法律法规,但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这些法律法规较抽象,可操作性较差,一些条文与国际规定不太吻合。并且,针对外国对我国的服务贸易设置壁垒、实行歧视性待遇等现象。法律中未有相关保护措施可寻,这无疑会使我国企业的利益受损。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立法确实存在着较大差距,未形成完整体系,甚至不少领域至今仍是空白。

同样,我国现行服务贸易管理体制也存在着很多缺陷,比如行业垄断、责权不明等。

三、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趋势

1、国际服务贸易高速发展。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区域一体化的发展,各国政府对服务贸易的限制逐步放宽,企业和个人对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国际服务贸易进入高速发展期。据世界贸易组织的统计,1990-2000年间国际服务贸易额年均增长率为7%,高于同期世界货物贸易6%的增长率。新的服务部门不断涌现,越来越多的劳动者从实物生产部门转移到服务生产部门。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具体表现在内容越来越丰富和结构不断优化升级。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内容上看,随着全球科技产业化浪潮的推进,一些新兴的服务产业迅速崛起,进入服务贸易领域。倒如金融、保险、数据处理、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它们的发展远远快于传统项目的服务贸易。

从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结构上看,正是由于这些新兴服务业的兴起,贸易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一直占世界服务贸易额60%左右的传统服务部门(如运输、旅游等)在发展中呈下降

趋势。而兴起的服务部门(如通讯、保险、金融等)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因此,贸易结构的优化正是体现在,世界服务贸易的部门结构已经从以自然经济或劳动密集型的传统产业为主,逐步转向以资本密集型和知识技术密集型的服务行业。

2、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中呈现出的不平衡性。在地区分布上,服务贸易大国基本为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服务贸易还很不发达,与发达国家有较大差距,由此造成发展的地区分布不平衡。2007年,全球十大服务贸易出口国,依次是美国、英国、德国、日本、法国、西班牙、中国、意大利、荷兰、爱尔兰;十大服务贸易进口国,依次是美国、德国、英国、日本、法国、中国、意大利、西班牙、爱尔兰和荷兰。这些国家主要集中分布在西欧和北美。长期以来。发达国家在国际贸易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对发展中国家存在高额顺差。不能忽视的是发达国家有逐步向发展中国家转移服务的趋势,这样使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尤其进入20世纪90年代,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明显加快。资料表明,1990-1998年,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服务贸易出口年均增长12%,高于发达国家年均增速1倍以上。其中东亚国家在发展中国家中发展最为迅速,中国、中国香港和韩国都已经进入2004年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前20名。

国际服务贸易在行业分布上也较不平衡,金额较大的贸易项目有旅游、运输、保险、金融和电信等。

另外,在产品结构方面的不平衡表现为,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产品主要是劳动密集型的。而发达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与地区出口的则主要是知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的服务产品。发达国家不断把高污染、高耗能的制造业转移到劳动力成本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同时,只让发展中国家从事最低附加值的加工制造环节,自己却依托人力资本牢牢把控高附加值的生产环节。

3、贸易壁垒的日趋隐蔽化。1994年GATS的诞生,第一次为服务贸易自由化提供了体制上的安排与保障,各成员方加快了服务贸易的自由化进程。1997年WTO相继达成《全球基础电信协定》、《信息技术协定》、《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定》三项协议,再一次显示了势不可挡的自由化趋势。服务自由化趋势遍及各个服务行业,于是,为了保护本国的服务业,各国纷纷采取非关税壁垒措施。鉴于服务贸易不易征收关税等特点。各国政府一般通过制定不利于外国竞争者的标准制度对外国服务提供者的进入和在境内从事服务活动设置障碍;或者政府对本国服务的出口采取隐蔽性补贴、减免税等。目的在于使本国的服务业在国内外市场上处于有利的地位。

4、突出的知识密集化趋势。在知识经济时代,高新技术的发展广泛应用到服务产业。改变了服务的不可储存性、无形性、生产与消费的不可分离性的局限。银行、医疗等原需要直接接触的服务业,现在均可采用远距离信息传递的方式。借助于通信卫星和国际网络,国际服务贸易大大拓宽了其外延;知识和技术为服务领域创造了新的贸易机会,需要大量服务投入的新行业不断涌现。

“知识就是力量”,人力资本是决定经济发展速度和规模的重要因素。人力资本既可以造成各国服务业生产技术的绝对差异或相对差异,又可以造成生产要素比例的差别,形成不同的资源配置。超级秘书网

四、发展我国国际服务贸易的建议

1、加大对服务业投资,扩大服务贸易出口。我国的服务业整体出口规模较小,水平较低。首先,必须增强我国在国际服务出口市场上的竞争力。加大投资在于添置服务业发展所必需的各种基础设施、商业设施以及配套设施。其次,大力发展旅游业、劳务输出、饮食业等传统优势行业,扬长避短也是明智之举。

2、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发展新型服务业。我国的服务产业主要集中在旅游和运输上,大概要占到服务贸易总额的56%以上。与此相比,在金融、保险、通讯等新兴的服务贸易行业在我国所占比重不足8%。这说明我国在新型的服务产业上,技术和知识的发展有待加强。第一。我们可以用现代的经营方式和服务知识运用于传统的服务产业,重点改造交通运输、餐饮等瓶颈行业,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运营效率。第二,积极开拓技术型、知识型服务业,建立健全服务贸易的创新机制,加速服务贸易向资本密集型、技术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转变。

3、完善国内各项法律法规。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我国服务贸易立法工作滞后,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存在着覆盖面窄、内容不规范、与国际惯例相冲突等诸多问题。所以,我国政府首先应该对已经建立起来的有关法律法规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定进行全面的审核和修改。使其符合WTO的要求,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国际争端。其次,对我国服务贸易领域尚未制定的法律法规,应该尽快填补这些空白。最后,要增强对我国国内行业造成损失事件的预见性,及早保护,避免伤害。

篇6

论文摘要:国际服务贸易的发展迅速,中国服务贸易也在快速发展,但是竞争力仍较低。用波特“钻石模型”对中国服务贸易进行分析,就主要的四方面: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和辅助产业的表现,以及企业组织战略和竞争程度深入进行探讨,并且对提高我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出对策。

1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

1.1当今世界服务贸易的发展状况

1994年4月,117个国家和地区在包括《服务贸易总协定》(简称GATS)在内的乌拉圭回合一揽子协议上签字。GATS于1995年1月1日与《建立WTO的协定》同时生效。GATS是服务贸易领域中形成的第一个全球性多边法律框架,借以在透明度和逐步自由化的条件下消除服务贸易壁垒,扩大国际服务贸易,促进贸易各方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也标志着WTO体制较以往的国际贸易体制更完善。

当今服务贸易已经成为国际贸易中最为活跃的领域,1980年到2006年,世界服务贸易总额从7674亿美元扩大到53304亿美元,期间增长了5.9倍。服务贸易总额占全球贸易总额的份额从1980年15.7%上升到2006年的17.9%。同时,国际服务贸易呈现出了许多新的特点和发展趋势。

(1)新兴服务业不断涌现,服务贸易的结构进一步调整

长期以来,服务贸易领域主要集中在运输、旅游等传统服务业。随着全球新科技浪潮的推动发展,高新技术广泛应用到服务业上,计算机信息服务、咨询、金融等服务行业不断涌现并迅速扩张,世界服务贸易正逐渐由传统的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为基础的传统服务贸易转向以知识技术密集型或资本密集型为基础的现代服务贸易。

(2)发达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占主导地位,发展中国家地位逐渐上升

服务贸易的发展和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由于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国际服务贸易发展也呈现出明显的地区性不平衡。但发展中国家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重不断上升。亚洲地区的服务贸易是世界上最具增长活力的地方,增长速度远远高于世界服务贸易的平均增长率。而中国和印度的服务贸易增长速度快于其它亚洲地区。

(3)在国际服务贸易自由化的同时,服务贸易壁垒形式更为隐蔽,手段更加多样化

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浪潮下,各国在经济势力强的部门和经济状况良好的时期推行自由贸易政策,而在幼稚产业或衰弱产业部门和经济窘迫的状况下实施保护主义政策。鉴于服务产品的非储存性,产销不可分离性,不容易监管等特殊性,各国都在保护着本国的安全,如限制外国服务提供者的数量,限制外商股权参与的比例,限制服务交易数量等。

1.2中国在世界服务贸易格局中的地位

国际服务贸易呈现以欧美为主的格局,发达国家在金融、电信、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贸易领域体现出更强的竞争优势。从单个国家来看,美国在国际服务贸易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出口国,同时也是世界上最大的服务贸易盈余国。另外,在WTO公布的2006服务贸易出口排名数据当中,只有中国和印度是进入前十名的发展中国家。近年来,随着中国服务贸易的不断增长,其占世界服务贸易比重稳步上升。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出口达到914亿美元,排名第8位,占世界服务贸易出口总额的3.3%;在进口者排名中,中国位居第6,服务贸易进口额达到1003亿美元,占世界服务贸易进口总额的3.8%。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市场高度集中,服务贸易进出口前十位伙伴国家(地区)占有3/4的份额。其中,中国香港、美国、日本为前三大服务贸易伙伴。

2波特“钻石模型”对中国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分析

20世纪9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教授迈开尔.波特在《国家间的竞争优势》一文中对国家竞争优势进行了全面的研究,提出了著名的“钻石模型”。波特指出,一国特定产业能否取得成功或者在国际竞争中获得竞争优势取决于四个关键因素: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和辅助产业的表现,以及企业组织战略和竞争程度。这四项因素正像一颗钻石的四个基本面,通过紧密结合形成核心优势,构出了竞争环境所需的框架前提。此外,政府行为和机遇作为另外两个辅助因素影响着上述四个要素,也对产业国际竞争力产生着影响。

2.1生产要素

生产要素包括基本要素和高级要素。基本要素主要有自然资源、地理条件、初级劳动力等。而高级要素有人力资本、知识和科学技术、服务业经营管理等。目前,我国自然资源和初级劳动力资源丰富,因此长期以来在国际旅游业、海洋运输业和劳务输出等资源和劳动力密集型服务产品的提供方面具有一定的优势,但各服务业都在不同程度上缺乏高级资源要素。

服务消费在生产中完成,要求服务提供者与使用者存在某种形式的接触,这就对服务贸易的人员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当今世界服务业的竞争受自然资源、人力资源等初级要素的影响越来越小的,反而对知识、人才、通信手段等高级要素依赖性却越来越大。国际服务市场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人力资本的竞争。中国的人力资本状况就不容乐观,尤其是新兴服务贸易行业和知识型服务业所需要的外向型高级人才紧缺,培养机制不够完善,这使得我国在当今世界服务贸易量大的金融、保险、咨询和专有技术等知识密集型的服务领域处于劣势地位。

2.2需求条件

一国服务贸易的扩张,必须基于充足的国内需求。波特的理论进一步强调了国内需求对竞争优势的获取所起的推动作用。本国的需求会推动产品质量的提高和科学技术的改进,服务生产成本就会大大降低,市场国际化随之加快,国际竞争力才会不断提高。

在我国,以保险为例,由于保险种类有限,公民的保险意识较差,随着金融服务市场逐步开放,外资保险公司不仅带来了雄厚的资金、先进的技术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同时也带来了崭新的保险理念和众多的保险产品,这极大地丰富了我国消费者的保险知识,刺激了他们对多功能保险产品和高层次保险服务的需求。作为世界上的发展中国家,中国有足够大的市场容量,这是其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有利条件。

2.3相关和辅助产业

相关和辅助产业为主导产业提供投入的国内产业,其发达和完善程度关系着主导产业的产品成本、品质和信息交流,从而影响主导产业的竞争优势。一国的服务业就是一个大的关联行业群。如运输业的发展无疑会推动旅游业的进一步发展,而电信业的发展更是金融、保险和咨询业发展的基础。

我国服务贸易的支柱为运输和旅游项目,以劳动密集型的低附加值的服务行业国际竞争力较强,知识、技术密集型的金融、保险等行业与发达国家相比比较落后。服务市场结构过于单一,必然导致对某一市场的过度依赖,一旦该地区发生经济波动就会对我国的服务贸易形成巨大冲击。在国内地区结构观看,沿海地区由于优越的地理条件和较发达的经济体系,服务贸易规模较大,在运输、保险、金融、计算机和信息服务等领域有较明显的优势。中西部内陆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有限,其现有资源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利用,服务贸易所占的份额极小。

2.4企业组织战略和竞争程度

国内竞争程度高的国家,企业所受压力大,技术改进与服务创新的要求迫切,有利于建立国际竞争优势。纵观我国国内各服务企业,意识较为封闭与落后,甚至一些大型企业眼光仍然停留在国内,尚未实施跨国经营企业。另外,我国服务业长期处于一种竞争不充分的状态下,垄断经营现象严重,缺乏合理的市场竞争。如邮电部长期以来对我国基础电信业的垄断;即使有外资银行的加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仍对我国商业银行服务业的垄断等。这种垄断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服务业以及企业的创造能力和创新能力。

由于服务领域总体对外开放程度较低,影响了国外先进管理经验和制度的引进,阻碍中国服务贸易的发展。另外,政府拟定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执行,而往往许多自然垄断的行业由政府垄断经营,其管制表现在对某行业的人为进入壁垒,过多的行业准入限制,遏制了服务业的充分发展。因此,大部分主要以国有成分为主的中国服务领域,缺少必要的市场竞争,降低了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尽管一些服务部门在发展过程中经济效益有所提高,但要真正面对国际市场的激烈竞争,同样会受到较严重的冲击。

2.5政府行为和机遇

当今社会,政府的作用日益重要。政府要进行管理体制改革,引入外来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完善管理制度等优点,为我国服务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环境,促进企业的发展进步。加入WTO是发展中国服务业,提高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机遇,中国应积极支持国内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企业提高自身素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进而不断提高中国服务贸易的竞争力。

我国服务贸易立法不完善,缺乏一些基本的行业性法规或法律,这样会影响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的健康发展。再有,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仍存在有关职能部门在对外贸易管理上责任不明确,交叉管理,条块分割现象严重等问题。此外,服务业由于管理落后造成对服务业统计不规范,对服务业的定义、统计范畴,以及划分标准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及国际惯例不一致,使得统计数据在全面性和准确性上尚有一定的差距,这些都是阻碍我国国际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造成服务贸易和货物贸易的非均衡现状。

3增强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的建议

我国应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的有利于同国际服务贸易惯例接轨的软件和硬件环境。积极开拓国际服务市场,促进我国服务贸易优化升级。

3.1加强服务贸易的立法工作,完善服务贸易管理体系

应客观地根据我国国情、现行的法律法规和服务贸易法律原则,构建我国服务贸易法律框架。中国作为GATS的成员国,应当以GATS为原则制度,国内有关服务方面的条文应该与国际法规相接轨,减少我国现行服务贸易法律与服务贸易总协定规范的冲突。以规范和约束国内市场的国际竞争。政府应及时对外公开立法法规、法律政策,并增加法规的可操作性,确切地落实到具体工作上。针对我国服务贸易管理仍存在的问题,应明确或建立国家统一的服务贸易综合的管理机构,确立其管理的范畴,平衡各服务业主管部门的利益;明确服务贸易各行业主管部门应负职责,按照国际国内服务业行业的法规条文进行管理,统计和掌握本行业的情况。

3.2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业,优化服务业行业内部结构,为服务贸易奠定坚实基础

服务业的发展必然带动劳动就业的增加,为国内创造更多就业的机会。同时,综合国际服务贸易的趋势、国际市场的需求和具有良好发展态势的服务部门等因素,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改造传统服务业。运用现代服务理念、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着重改造劳动密集型的传统服务业,提高我国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应充分利用廉价劳动力优势和专业技术优势,对于能吸纳大量劳动力的出口服务业要扶持其发展。同时,对于我国目前比较劣势明显,而且技术和知识含量高的服务产业,要给予财政和金融政策的大力支持,促进中国服务产业的结构调整和升级。

3.3内外并重,渐进有序地对外开放

开放国内服务业市场,推进垄断行业管理体制改革,打破国家垄断。通过竞争鼓励创新,不断提升服务企业的效率和国家竞争力。重视国内需求,积极引进外国的先进技术及管理、资金,积极引导外资投向服务领域。创造条件鼓励国内服务型企业到境外投资,开办市场,建立营销网络,提高国际服务业的市场份额。“引进来”和“走出去”相互结合,服务企业的国际化经营将会得到一个新的发展。但就服务业部门之间而言,不可能没有一点保护的开放,要采取适度的隐性保护措施,循序渐进。服务离不开国家的管理,实现贸易自由化,服务贸易并不能完全脱离国家的管制,在公平竞争环境的前提下,中国实行贸易自由化应保持适度的原则,保护本国企业和国民的利益,有选择,分步骤地开放我国服务市场。超级秘书网

3.4加大人力资本的投资,提高人力资源的服务素质

目前,我国虽然人力资源充足,但熟练掌握国际规范的人才较缺乏,这无疑是影响经济长足发展的薄弱环节。我国应高度重视专业人才的培养,建立健全服务贸易人才信息库和人才服务机构,加大投入各种职业技能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品格素质,增加我国服务贸易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3.5以服务外包作为扩大服务出口的突破点

中国巨大的制造业市场、优质低廉的劳动力尤其是日益普及的通信设施以及入世之后在服务领域不断加大的开放力度,使其成为承接跨国公司服务外包的重要目标国之一。2006年,我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为299.93亿美元,比05年增长了37.8%。在新一轮产业转移和跨国公司全球生产要素重组中,我国可以通过承包软件开发等远程服务、招商引资、对外投资以及外派劳务等途径,获得外包服务,进一步发挥我国劳动力资源丰富、知识结构多元化的优势,提高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增加就业机会,促进我国更有效地融入世界经济贸易体系,努力形成新的竞争优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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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赵放,冯晓玲.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分析——兼论中国服务贸易结构性失衡[J].世界经济研究,2007.9.

[3]曹亮,马瑞婧.国际商务与服务贸易[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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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服务贸易 国际竞争力 对外投资

根据WTO分类,服务贸易包括过境交付、消费者移动、商业存在和自然人移动四种方式,即服务贸易竞争力应指一国服务业出口和对外投资能力。因此,通过运用国际收支平衡表数据,计算服务贸易国际市场占有率、显性比较优势指数等来评价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至少忽略占很大比例的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因此,较全面评价一国服务贸易竞争力还应考虑服务业对外投资及由此引发的商业存在模式的服务贸易。本文旨在通过比较中美跨境和商业存在模式(某国跨国公司海外子公司对外国公民的服务销售模式)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以期为中国鼓励服务业对外投资而提升服务贸易竞争力提出建议。

中美总体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 为全面比较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笔者对两国跨境模式(BOP模式)和商业存在(附属机构模式-Foreign Affiliates Trade)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进行比较(见表1)。 表1显示,1996年,美国FAT模式服务贸易总额首超BOP模式,2005年是后者的1.3倍;2002年,顺差额首超BOP模式,2005年是后者的2倍多。中国BOP模式服务贸易总额远低于美国,且处于逆差地位,即中国跨境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远弱于美国。 因中国整体对外直接投资严重滞后,所以服务业对外直接投资及FAT模式服务出口也很滞后、竞争力极其薄弱;FAT模式服务进口方面,即在中国境内的非金融类服务业外国附属机构境内销售收入,2005年总计739.74亿美元, 2006总计913.2亿美元,远远低于美国水平。总体而言,中国在FAT模式服务贸易方面处于明显竞争劣势。 中美双边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及服务业FDI比较分析 为深入分析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笔者分析中美双边服务贸易(见表2)。表2显示,无论是BOP还是附属机构模式的双边服务贸易,中国竞争力均远远落后于美国,特别是附属机构贸易模式,中国更显薄弱,2005年逆差额2倍多于BOP模式。 无论是总体还是双边服务贸易额,美国两种模式均处于竞争优势,且FAT模式强于BOP模式;中国两者均处于劣势,且FAT更劣于BOP模式。鉴于FAT模式已成为国际服务贸易的主要形式和趋势,所以需对FTA模式的来源——服务业FDI进行比较(见表3、4、5)。

表3、4、5显示,无论是服务业FDI总额,还是双边服务业FDI额,美国都远高于中国,使得美国FAT模式服务贸易发达于中国。美国服务业FDI处于净流出地位,而中国处于净流入地位,故美国FAT模式服务业处于竞争优势,而中国处于竞争劣势。 美国鼓励服务业FDI的政策 中美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比较表明,某国服务业FDI对其服务贸易竞争力,特别是对占主导地位的FAT模式的服务贸易竞争力具有显著正向作用。因此,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薄弱的中国应借鉴美国经验,通过促进服务业FDI来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一)重视国内服务产业发展,并重点进行产业培育 美国服务贸易和对外投资之所以发展迅速,与其国内发达的服务业分不开。服务业已是美国经济中最庞大、发展最快的部门。美国支持 服务业发展的措施很多,较有特点的是: 主要通过宣传、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和管理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为使国内服务产业发展服从服务贸易全球战略发展的需要,适度放松反垄断限制。注重国防工业,特别是军民共用技术对国内相关服务产业发展的带动作用。确定重点服务产业并保持其竞争优势。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特别是自实施“国家出口战略”和“服务先行策略”以来,其服务贸易和投资的产业发展重点愈益清晰,即将促进重点放在具有强大竞争优势的旅游、商务与专业技术服务(包括环保、能源等)、交通运输、金融保险、教育服务、影视娱乐、电信服务等领域,并由商务部分别与能源部、环境保护署、卫生部、教育部等相关机构及行业协会组成专门小组,采取针对性促进措施。

(二)加大人力资本和研发投入,创造并保持服务业竞争优势 随着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人力资本/技术密集型已成为服务产业的主要属性,人力资本/技术对保持服务贸易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 长期高水平的教育投入和人才的引进,为美国带来丰裕的人力资本,美国已拥有世界上人数最多、最具优势的科技人才队伍,促使为美国服务贸易提供竞争优势的产业基础持续得到发展,发达的服务业又反过来促进和扩大对人力资本的投资,形成互相促进的良性循环,使得美国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保持优势地位。 为争夺国际市场,使美国跨国公司在与国外公司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美国政府充当为其跨国公司在研发方面保驾护航的角色,如制订出一定的科研计划,采取各种措施推动跨国公司科研与开发的发展;通过延长跨国公司研究与实验机构的课税减免,来鼓励跨国公司进行科学研究,推动新型科技产品的开发,以便使美国的跨国公司能够在技术上领先别国,从而为跨国公司提供创造和发挥比较优势的机会和手段,增强美国跨国公司国际竞争力。

(三)提供资金扶持与援助,为跨国公司提供“基础支持” 利用各种渠道和机构对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提供资金扶持和援助是美国政府的一贯政策。 金融支持。美国进出口银行的对外货款业务中,有两项贷款是专门支持跨国公司向外直接投资的:开发资源贷款和私人对外直接投资贷款,即对跨国公司给予贷款,帮助扩展业务,提高在国外的竞争力。1971年成立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主要有两项业务: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投资保险和对私人投资者提供融资活动。 因中小企业开展海外投资面临更多风险,所以应更重视对其开展海外投资的鼓励和保护。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美国政府就日益重视中小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如建立小企业发展中心,对高科技小企业提供资金援助及实行小企业技术转让计划等。 税收支持。税收政策是政府调节经济的重要杠杆,而提供税收优惠则成为政府鼓励私人资本进行跨国投资和经营的重要手段,也是美国政府鼓励和支持公司向国外扩大投资的重要工具,如除与许多国家在双边协议避免双重征税外,还通过分类的综合限额税收抵免、延迟纳税制度、在税收协定中不列入税收饶让条款、经营性亏损结转制度、在进口关税减免制度、国外投资收入优惠税率等方式鼓励和促进企业开展海外直接投资。 设立扶持企业海外投资的政府性基金。如“TDA基金”作为政府资助私人海外直接投资的方式之一,其主要职能是通过资助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定向考察、特许培训、商业研讨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技术辅助等,增强美国公司的对外竞争力,帮助美国公司获得海外商机。其中,资助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费用约占美国贸易发展署整个预算的77%。

(四)建立海外投资保障制度,保障跨国公司对外投资 美国于1948年首创官方海外投资保证制度;1969年,美国再次修订《对外援助法》,规定设立直属国务院的海外私人投资公司(OPIC)。1971年1月,海外私人投资公司正式开业,从此确立沿袭至今的由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管理海外投资保证业务的体制,即海外投资保证制度,对美国的私人对外直接投资承担特别风险和综合风险保险,如禁兑风险、征用风险、政治暴力风险,大大减少企业海外投资风险,促进跨国投资事业的发展。

(五)为海外投资者提供系统、完善、可靠的信息服务,以降低投资风险 美国政府主要通过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内特别机关驻外使领馆所设的经济与商业情报中心、联合国开发计划署、海外私人投资公司等机构形成的信息网络为企业提供从项目考察设计、论证到组织实施全过程的信息咨询 服务等来实现对投资者的情报服务。

(六)与企业密切合作,注重务实性、技术性促进措施 美国商务部等主要贸易促进机构除注重通过立法、设立专门机构等手段,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法规体系和促进机制,为服务业和服务贸易的健康、迅速发展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外,特别注重与企业间密切合作,更多地应用深受服务出口和投资企业欢迎的务实性、技术性促进措施:如大量通过派出政府与企业联合商务团组,包括利用类似于召开美中商贸联委会等双边贸易协商方式开展游说与促进工作,以及举办各种商务对接、商务会议、展览等商务促进活动,帮助企业寻找商机;针对服务出口和投资不同于商品的不同特点,举办大量技术性、务实性很强的专业培训活动,帮助分析出口和投资目的地国家的市场和投资做法、消费趋势及习惯等,以帮助中小服务企业提高服务出口和投资技能等。

(七)改进跨部门合作及与各州的合作,提高促进与服务效率 1994年后,美国贸易促进协调委员会专门组成由各部门专家组成的服务业出口工作小组,主要集中进行跨部门合作与协调:数据采集与分析;共同确定为推动促进工作所必须的各服务行业的专业技术与专家人选;研究建立与民间企业最为有效的联系与沟通办法;共同制定在传统市场和新兴市场的出口促进活动计划与方案。由于服务贸易涉及面很广,有许多州的法律在服务贸易市场准入等方面的规定与双边谈判或多边谈判存在矛盾,因此,“国家出口战略”还要求联邦政府与各州及地方政府官员建立合作伙伴关系。 结论 通过比较分析得出,中国无论是在BOP模式还是FAT模式服务贸易上均处于劣势地位,且后者的劣势更为明显;而美国服务业对外投资发达对其服务贸易,特别是FAT模式服务贸易国际竞争优势具有重要意义。鉴于此,中国应把握服务贸易发展趋势,特别是服务产业国际转移和FAT模式服务贸易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通过大力发展国内服务产业、丰裕人力资本和科学技术等高级生产要素、确定重点服务产业并实施战略性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企业海外投资综合服务网络、建构各级政府、行业、企业充分合作、协调互促的服务产业出口和海外投资促进体系等,以推动中国服务产业海外投资,提升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

1.郭根龙,服务贸易自由化和竞争力[M].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2.中国商务部服贸司.2006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M].中国商务出版社,2007

3.中国商务部服贸司.2007年中国服务贸易发展报告[M].中国商务出版社,2008

4.李敏,美国、法国、日本鼓励对外投资税收政策比较[J].涉外税务,2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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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关键词:服务贸易 发展态势 制约因素 发展方向

服务贸易是当今国际贸易中发展最为迅速的领域,近十几年来,西方发达国家服务贸易额的增长远远超过了货物贸易的增长速度。随着全球服务贸易的快速发展及其在国际贸易中的比重日益上升,世界各国纷纷加强了对服务贸易的研究。服务贸易中丰厚的利润以及发展服务贸易对一国经济的贡献日益为各国所认知。可以预见,未来随着各国服务经济的不断发展,服务贸易将成为国际竞争与合作的重要领域。因此,正确把握全球服务贸易的最新发展动态,了解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的发展现状及制约因素,有助于我国在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的大背景下制定相应的发展战略,提高我国经济的国际竞争力。 全球服务贸易发展态势分析 随着科学技术不断发展和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优化,服务业正以较快的速度发展,现在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服务业不论从产值还是从就业人数来看,已占整个国民经济的65%-80%,并使世界经济与贸易发展呈现出一种新的发展态势。

(一)全球服务贸易总量持续快速增长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深和国际产业结构的调整,世界服务贸易经历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在20世纪80年代和1994年WTO《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签署以后,世界服务贸易出口增长速度大大提高。全球经济竞争的重点逐渐从货物贸易转向服务贸易,服务贸易作为最具有活力的经济增长源,在世界经济发展中日益显示出其重要的战略地位。根据WTO的数据显示,全球服务贸易总体发展的趋势在不断加强。1980至2006年间,世界服务贸易出口额从3650亿美元扩大到 27100亿美元,26年间增长了7.4倍,占世界贸易出口的比重从1/7增长到近1/4(见表1)。据预测,到2010年,世界服务贸易将达到5万亿美元,占当年世界贸易总额的1/3。

(二)服务贸易结构调整加快且新兴服务贸易快速增长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服务贸易的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逐渐向新兴服务贸易部门倾斜,旅游、运输等传统服务贸易保持稳定增长,但所占比重有所下降。 1990年至2005年,运输服务占世界服务贸易的比重从28.6%下降到23.3%,旅游服务占比从33.9%下降到28.9%,而以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金融、保险、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为代表的其他服务类型占比则从37.5%逐步增长到47.8%。进入21世纪,国际服务贸易竞争的重点也将集中于新兴服务行业。服务贸易结构日益向知识技术密集型方向转变。运输服务和旅游服务在世界服务贸易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以电子信息技术为主和以高科技为先导的一系列新兴服务将成为未来各国国民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柱和强大动力。以新兴服务贸易为主的其他服务蓬勃发展,充分反映了信息技术革命对新兴服务贸易的推动作用。全球信息技术革命的不断发展增强了服务活动及其过程的可贸易性,通讯、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会计、咨询等新兴服务行业不断扩张。同时,与近年来出现的大型呼叫中心、数据库服务、远程财务处理等一样,新的服务贸易业务也将逐渐衍生出来。世界服务贸易将逐渐由传统的自然资源或劳动密集型的服务贸易,转向知识、智力或资本密集型的新兴服务贸易(见表2)。

(三)全球服务贸易的主要方式发生改变 由于服务产品的无形性、不可储存性,在消费国内部通过商业存在服务,有利于服务提供者的批量生产,取得规模效益,降低成本和价格。因此,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世界范围的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进一步升级,跨国直接投资以高于世界经济和货物贸易的速度增长。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由外国直接投资产生的,通过外国商业存在所实现的国际服务贸易规模迅速扩大,在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超过了跨境方式的服务贸易。例如,20世纪80年代初期,全球服务业外国直接投资存量仅占全世界外国直接投资存量的四分之一,1990年这一比例占不到一半,而2002年已上升到约60%,估计为4.4万亿美元。再从服务业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量来分析,1989-1991年服务业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量占全球外国直接投资流量的比重为54%,2001-2002年这一比重则上升到67%,价值约5000亿美元。由此可见,全 球外国直接投资正加快向服务业聚集,而这一趋势又构成了世界服务贸易的重要推动力,通过外国投资实现的服务贸易规模不断扩大。据WTO估计,目前通过外国投资实现的服务贸易大约是跨境提供的1.5倍 (见表3)。

(四)全球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与贸易壁垒并存 随着服务贸易的强劲发展和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中的重要性日益提高,国际服务贸易市场的竞争不断加剧,客观上促使了服务贸易自由化趋势。但由于服务贸易壁垒的存在,特别是服务贸易壁垒的隐蔽性和非数量性等特征使得消减壁垒的进程十分缓慢。而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不断发展,各国经济相互依存日益加深,要求服务贸易加速自由化进程。《服务贸易总协定》的签署和实施一方面为参与服务贸易的国家提供了服务贸易国际管理和监督的约束机制;另一方面标志着服务贸易逐步自由化原则已为世界各国接受,必将促进各国逐步开放国内服务市场,扩大人员、技术、信息等服务要素在国家之间的自由移动,从而带动各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及制约因素

(一) 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现状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以及金融、信息技术革命的全球化发展,世界经济和贸易出现了向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倾斜发展的趋势。在这一趋势的带动下,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服务贸易一直呈现出高速增长态势。

1990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为102.05亿美元,1995年上升到443.52 亿美元。2003年首次突破1000亿美元,为1020.40亿美元。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规模进一步增长,达到1917.5亿美元。从1990年到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总额增长了17.71倍。我国服务贸易进出口增长率均远高于同期世界服务贸易总额的进出口增长率,但是与发达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相比,国际服务贸易发展水平仍有较大差距,所占GDP的比重相当低。2006年,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占贸易出口总额的比重只有10%左右,明显低于18.71%的世界平均水平。服务贸易在总的贸易份额中比重低。据世界银行统计,发达国家服务业产值占 GDP 的比重一般都在 60% 以上,中等收入国家平均达到50%左右,而我国2006年仅为39%。在货物贸易年年大额顺差的情况下,持续的服务贸易逆差抵消了货物贸易的成果,削弱了国家整体购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二)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制约因素 虽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发展迅速,但我国服务出口水平还比较低,整体规模与货物贸易相比还处于劣势。目前制约我国服务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点: 1.服务贸易在国民经济的比重较低,国际竞争力不强。从整体上来看,我国服务业总量不足,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偏低。西方发达国家服务业占GDP的比重为60%-80%,发展中国家为45%-55%,而我国为30%左右,这一比值不仅远远落后于经济发达国家,而且长期以来低于发展中国家的水平,这充分说明我们尚有不少的差距。服务业落后使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受到很大制约。从总体上来说,我国服务业的竞争力不如工业,除旅游等少数行业外,多数服务贸易领域处于逆差状态,就连我国经济最为发达、服务业发展相对领先的沿海城市,也很难实现服务贸易顺差。

2.服务贸易出口结构不合理,国际竞争力差。我国服务业的结构不合理,以消费为主,主要集中于传统服务业,如旅游、工程承包、劳务出口、远洋运输等,而全球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咨询、邮电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型的服务行业,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尤其是新兴产业少,生产不够发达,服务的科技含量低,严重制约着国民经济其他领域的发展。而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新型服务业的出口比重与世界相比明显偏低。近几年来,我国服务贸易比较优势几乎没有变化,说明我国服务贸易竞争力与发达国家的差距还很大。 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出口主要集中在运输、旅游、建筑等传统服务部门。近年来,我国运输服务出口占比呈逐步上升势头,旅游服务出口比重略有下降。而全球服务贸易量最大的金融、保险、通信、咨询等技术密集和知识密集的行业,仍处于 初级发展阶段。服务贸易长期逆差,国际竞争力差(见表4)。

3.服务贸易对外开放程度较低。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远远落后于制造业,许多服务业的对外开放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试点的(见表5)。从1998-2003 年服务业各行业外商实际直接投资比重的平均值来看,超过10%的只有房地产业,为13.2% :超过 5%的只有社会服务业,为6.1%:其他行业都很低,如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为3.3%、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为2.4%、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为0.2%、教育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0.2%。 4.服务贸易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近年来,我国政府开始注重服务业的发展,并相继出台了一些鼓励服务业吸纳社会就业、允许外商在一些服务业投资的政策,但是对服务贸易出口制定的促进政策极少,便利化和优惠性政策措施不系统,缺乏杠杆手段,影响了政府政策的导向性作用的发挥,甚至制约了服务贸易的出口。

另外,到目前为止,我国服务贸易领域的立法仍严重滞后于实践的发展,完整的立法体系尚未完成,没能形成统一的基本法规以促进我国服务贸易的发展。 我国对外服务贸易的发展方向与重点 随着世界新一轮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贸易自由化进程的继续推进,服务业和服务贸易在各国经济中的地位还将不断上升,服务贸易发展整体趋于活跃。世界各国纷纷制定加快发展服务贸易的发展战略,扩大服务贸易的出口。

我国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服务贸易,使我国服务贸易的进出口总额由2005年的1582亿美元上升到 2010年的4000亿美元。因此,制定我国的服务贸易发展战略,必须在全球服务贸易发展的大背景和我国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来考虑。

总的来看,目前,我国对外服务发展的方向和重点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加强相关产业的协调与支持 服务业是服务贸易的基础,要提高我国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能力,必须加强产业链的连锁作用,抓好服务贸易相关及辅助行业的发展,完善交通、文教、能源等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特别是加强新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就服务业内部各行业而言,相互作用的关系显而易见。例如银行业可以为其他行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同时其他行业的盈利也将为银行业注入更多的资金;航空、铁路等新路线的开辟以及提速,将为居民旅游带来更多的便利,扩大旅游范围,促进旅游业的发展,类似的连锁效应将带动整个服务业水平的提高。

(二)优化、提升服务行业结构以推进服务业现代化 目前,我国服务业的产业内部结构以劳动密集型服务业为主,这是基于比较优势贸易理论基础上的现实选择。但是,我国要想使服务业有更好的发展,必须优化服务业内部结构,跟上世界服务市场的步伐,在发挥自身原本优势外,分阶段、有重点地发展高层次的技术、人力、资本密集型服务行业,在优化服务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中实现服务业的现代化。

(三)重视服务贸易中的直接投资 服务业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向,发达国家之间的相互投资以服务业为主,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的服务业转移也在不断增加。重视服务贸易中的直接投资,要重视服务贸易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进一步加大服务业吸引外资的力度,在与外国同行的竞争与合作中迅速提升服务水平;二是要重视服务贸易中的对外直接投资。对外直接投资成为拓展服务贸易的最理想形式。由于服务产品的无形性和不可储存性,通过国际间的消费者定位服务转为消费国内部的生产者定位服务,有利于服务提供者批量生产,降低成本和价格,取得规模效益。

(四)加快服务业立法并建立完善的服务贸易法律体系 服务贸易的发展与市场的拓展都要求有严格的法律法规约束,而我国目前在服务贸易的立法方面相对落后。为了使我国的服务贸易尽快融入世界这个大环境,应该按照 WTO 有关服务贸易的条款原则,尽快建立健全符合我国整体经济发展目标的服务业和服务贸易法律体系,以增强服务业发展的法律支撑和规范力度,增加我国服务贸易的透明度,使服务贸易真正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1.史自力,谢摘怡.中国服务贸易竞争力影响因素分析及提升对策[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7

2.曲凤杰.优化结构与协调发展一发展服务贸易与转变我国外贸增长的战略措施[J].国际贸易,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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