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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帮扶年度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06-09 03:20:53

对口帮扶年度工作计划

对口帮扶年度工作计划篇1

一、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

继续坚持党政一把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坚持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社会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做到同部署、同考核。认真开展创建计划生育“合格单位”活动,切实加强本系统、本部门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努力提高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自身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队伍的管理行为和服务行为。同时,各股室、所、中心要把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认真抓好、抓到实处,要定期组织本单位已婚育龄妇女接受“三查”服务,要每季度组织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计划生育政策和法律法规一次,切实保证元早婚早育、非婚生育、违法生育(含流动人口生育)、非法捡(抱)养孩子和大月份引产等,不得利用各种关系对自己或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签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施行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等情况发生。还要对外来人口在本单位或本单位出租的房屋内违法怀孕的事件进行及时的举报,并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工作,促进我局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

二、加大宣传力度,强化优质服务

大力加强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各股室、所、中心要充分利用各种科技活动,特别是科技三下乡,科技活动周及计划生育“三结合”等多种形式,着实加强对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和舆论氛围,特别是要把计生工作宣传的重点放到我局联系的乡镇,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广泛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三、继续抓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

今年,我局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重点是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落实帮扶和提高帮扶效果上下功夫。一是要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真正把“三结合”工作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坚持与经济工作一起研究,一起安排部署、一起检查考核,签好责任书和协议书,明确具体的帮扶任务,真正做到帮扶人员到位,帮扶责任落实;二是加大帮扶任务,真正做到帮扶上来,结合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搞好制定和落实和计划生育户倾斜的政策措施,把政策帮扶、规模帮扶、生产生活生育一体化帮扶作为深化“三结合”工作的重点,在局帮扶对象----江阳新学村形成一个以规范化帮扶、产业化经营、市场化导向、一体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为主要特征的“三结合”工作新格局。要着重在政策、技术、信息方面进行帮扶,大力提高帮扶效果。把“三结合”工作与计划生育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要坚持帮扶措施与计划生育工作措施一起落实,做到帮扶效果与计划生育工作质量一起提高。

四、完善依法治理机构

对口帮扶年度工作计划篇2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落实计生“惠民”政策,根据绵游委办发[2008]18号、绵游府办发[2008]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的实际,现提出2008年度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区做好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中心,以帮扶基地建设为载体,把计生“三结合”作为“关注民生、富民惠民”的着力点,从计生家庭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不断拓展帮扶形式,努力提高帮扶规模效益,切实为群众做好生产、生活和生育服务,使帮扶基地内的计划生育户普遍享受“三优”倾斜政策和生殖保健服务,充分享受到游仙经济发展的成果。

二、工作任务

1、按照区委办《关于印发〈xx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区府办《关于印发2008年度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我局2008年计生“三结合”直接帮扶任务为62户,其中新增户10户,联系户20户,帮扶户32户,建立帮扶基地1个。

2、协助区计生局作好区级经贸企业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书》,企业办、商务办督促其归口企业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法定代表人责任制。

3、协助区计生局作好区级经贸企业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责任书》,若有不签或违法生育时,企业办、商务办按归口企业进行协调处理。新晨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建立以局长冯忠卫为组长,工委副书记李平、纪工委书记薛圣林、副局长张剑、王玉琦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由薛圣林同志牵头落实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熊火义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结对帮扶人员要深入所帮扶联系户了解情况,制定帮扶措施,确保达到应有的帮扶实效。

对口帮扶年度工作计划篇3

局领导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坚持以局长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密切配合,切实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任务落实。成立了由党组副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中层干部为成员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康映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日常事务由负责,落实到人,责任到位,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密切配合。

二、摸清家底,落实帮扶措施

以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为突破口,切实指导计划生育户发展生产、脱贫致富、改善生活、改变生育观念,加大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力度,认真落实帮扶工作任务,在接受帮扶任务后,及时落实帮扶工作基地。今年我局联系帮扶镇村,帮扶计划生育“三结合”家庭5户(其中新增户3户、联系户2户),建设成片集中帮扶基地1个,根据生产项目发展需要和困难户的实际,确定帮扶措施,帮扶中做到家庭清情况明,措施实。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帮扶氛围

我局主动与镇党委政府、村党支部、村委会领导联系,深入农户了解情况,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帮扶政策,宣传我国面临的严峻人口形势,宣传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宣传生育关怀行动,宣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要求,指导困难家庭户选准生产发展项目,提高科技致富实效,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

四、强化管理,完善帮扶责任制度

为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局机关把该项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任务,同步安排落实,与每位职工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强化了目标管理。与帮扶对象签订了帮扶协议,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协同实现帮扶任务。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共建和谐社会。

五、注重实效,提高帮扶质量

对口帮扶年度工作计划篇4

一、基本情况:我单位含下属单位青少年宫共8名人员,其中1名未婚,1名初婚,其余人员均为早已婚人员,早已婚人员都已经落实避孕措施。

二、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计生工作领导

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我单位领导班子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充分认识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对该项工作开展的领导,成立了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任组长,一名副职具体分管,安排了一名干部为专职计生工作联络员,具体负责开展计生工作。把计生工作列入了年度工作规划和目标管理考评范畴,定期研究布署。

三、认真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我单位在共青团系统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种手段,大力宣传倡导尊重妇女、男女平等的社会新风尚,广泛宣传生男生女都一样,女儿也是传后人的新观念。积极开展人口理论宣传培训工作,每年几次专题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和基层团干学习和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和《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认识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保持正常的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重要意义。

四、强化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

我单位制定了2008年关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制订了关于开展计生工作职责分工和考评办法,强化了领导干部的计生工作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

五、加大扶贫帮困力度,让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户尽快脱贫致富奔小康

一是落实好扶贫帮困对象,我委挂点乡镇为阳江镇,采取重点挂钩,结对帮扶的形式,把帮扶对象逐一落实到人,经常联系,建立帮扶卡片,领导班子深入挂点乡镇,每人至少帮扶一户,为贫困户送信息、技术、物资,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的难题。二是落实帮扶效果。在实施扶贫帮困工作中,领导干部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经常深入挂点乡镇调查研究,在帮扶计生贫困户农业生产过程中,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三是落实考核验收制度,每季度对各自所帮扶的对象,进行一次检查督导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六、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把计生工作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

对口帮扶年度工作计划篇5

为了完成今年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任务,市供销社党委一班人高度重视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一是一如既往地将该项工作纳入市社业务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相关科室人员为成员的计划生育“三结合”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业科为承办科室,确定了兼职人员两名,做到了机构健全,任务落实,责任到人。二是市供销社领导班子2013年召开计生“三结合”专题会议3次,针对工作任务、工作进度和工作困难研究对策与措施。三是按照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文件精神要求,专门出台文件制定了《市供销社2013年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意见》,职能科室也及时与计生“三结合”户签订了帮扶协议和兑现帮扶承诺。切实做到了领导亲自管,科室具体抓,工作有布置,帮扶有政策,为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采取措施,落实政策,使“三结合”工作整体推进

(一)加强政策宣传,促进生育观念的转变。市供销社针对不同类型的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提高广大农户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识,进一步树立“少生、快富”的思想观念,自觉遵守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

(二)尽力给予资金、物资支持。对于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市社确定了专门的帮扶方案,分别对新增户、联系户直接给予现金和物资支持;对于帮扶基地和帮扶基地的贫困户、低收入户,市社也给予了资金、物资支持。让他们充分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鼓励他们率先致富和改善生活,增强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的影响力。

(三)侧重技术帮扶,提高致富本领。辣子村水果专业合作社坚持了每月农历初10的定期技术交流培训制度,邀请有关农业专家进行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及现场指导。所有计划生育“三结合”户、低收入户,不论他们是不是水果专业合作社会员,都让他们参与了培训,使他们的致富本领得到了显著提高。

(四)发挥计生“三结合”户的主观能动作用。市社与辣子村村两委把帮助计生“三结合”户树立“依靠自力更生,实现增收致富”作为帮扶工作的重心,要让计生“三结合”户变“要”为“我要干”,真正实现“输血式”帮扶向“造血式”帮扶转变。

(五)发挥专业合作社的带动作用,促进计生“三结合”户和贫困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一是通过专业合作社统一组织农用物资,降低农业生产成本;二是通过专业合作社统一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业实用技术水平;三是通过专业合作社对病虫害实行统防统治;四是利用专业合作社的滚动发展基金,以低息或无息贷款方式,支持计生“三结合”户发展生产,增加收入;五是通过专业合作社统一对外销售产品,减少中间环节,增加农民收入。

(六)关心移民计生“三结合”户的生产发展。鼓励他们在搞好水果主导产业的同时,利用林间空地发展大豆、辣椒等短平快的生产增收项目,增加移民原始积累。

(七)引导产业结构调整。针对碰柑市场的情况变化,为了适应市场需求,市供销社依托辣子村水果专业合作社大力改良水果品质,采用嫁接方式对现在的品种进行升级换代。

(八)努力为对口帮扶基地培训市场流通人才,为切实解决农产品销售问题提供帮助。今年,市供销社在对口帮扶基地挑选了5名农产品经纪人参加专题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提高了他们拓展销售市场、帮助广大农户实现增收的本领。培训时间2天,对学员全部实行免费。

三、多管齐下,工作扎实,全方位完成“三结合”工作任务

对口帮扶年度工作计划篇6

根据州爱心帮扶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我委对近期开展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中残疾人帮扶活动进行了总结,现将具体报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全面落实特扶工作

为全面落实此项工作,州人口计生委在3月25日召开全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组织各县分管县长、卫生计生局局长、指导站站长,学习了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程序、标准等政策同。要求各县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加大政策的宣传力度,确保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一个不报。会后,各县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为更好保证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工作质量和效果,成立了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负责具体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级党委和部门目标考核。

二、强化培训,熟练掌握落实政策

2013年12月我委组织各县卫生计生局相关工作人员举办了培训班,要求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特别扶助申报、审核、录入程序,为2014年此项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同时也使特别扶助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一以贯之,决不走样。

三、进村入户,广泛宣传

为了把此项民生工作落实好,我州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深入乡村,宣传到户,围绕“让每个家庭了解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目标,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进行广泛宣传,结合计划生育大宣传工作,制作藏汉两种文字的政策宣传小册子和宣传品,发放到乡、村、户,做到特别扶助制度家喻户晓。

四、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2013年3月底,各县计划生育部门完成了特别扶助残疾人帮扶工作的个人申报、村级评议、乡级复核、资料审核、资格确认、两榜公示、信息录入等工作。

五、下一步工作

(一)业务工作。待四月中旬扶助对象确定。各县计划生育部门在规定时间内要完成总结、报表报送工作、等待上级部门审核。(二)收集政策建议,争取更多优惠政策。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实行以来,惠及了众多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家庭,下一步我州人口计生委要收集政策建议,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更多优惠政策,使州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更加完善、使更多应该得到扶助的群众得到政策帮扶。(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为了让群众更加了解特别扶助制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下一步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专栏宣传特别扶助制度。州人口计生委要与监察部门合作,在日报上对政策解释及新增花名册采取全州公示,公布举报电话,争取做到特别扶助资格确认零误差。(四)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为确保特别扶助政策执行准确度,对各级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工作人员加强指导,强化培训。(五)加强监督力度,确保群众尽早领取扶助金。下一步我州人口计生委要加强对各县的实行监督力度,让各县卫生计生局与银行等部门积极配合,确保群众尽早领取扶助金。

六、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不够。各县政府对计划生育“爱心帮扶”重视不够,截止目前州人口计生委未收到组织召开相关协调会议的报告,各县还是存在认为此项工作是计划生育部门工作的问题,致使18个县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金融、公安、财政、监察部门没能协调配合,造成工作难度加大的问题。(二)资金兑换缓慢。截止目前,全州都有因为金融部门工作落实不到位,不积极主动配合,造成老百姓迟迟不能拿到扶助金的问题。(三)专户问题。因为财政部门的工作要求,去年部分县取消了计划生育“三项制度”的专户,其中包括康定、丹巴两县,导致“三项制度”四权分离不能落实到实处。

七、意见建议:

对口帮扶年度工作计划篇7

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中央[]1号文件)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意见》(省委[]8号文件)关于完善扶贫开发机制的要求,根据《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管理办法》和《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综合评价考核办法》,特制定《县扶贫开发工作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一、综合评价考核的目的

开展综合评价考核的目的,在于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强化激励机制,促进规范管理,推动扶贫工作到村到户,提高扶贫开发效果,顺利完成年度扶贫开发目标任务。

二、综合评价考核的对象

综合评价考核的范围为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乡镇扶贫开发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党委书记和乡镇长,具体责任人为分管副书记或副乡镇长;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

三、综合评价考核的内容

以整村推进工程实施成效为重点,综合评价考核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扶贫部门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包括中央财政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扶贫贴息贷款和各种专项扶贫资金、地方财政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管理实施情况;扶贫工作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等。重点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整体成效。

年度目标任务主要包括各乡镇、整村推进村当年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整村推进工程年度目标任务。

四、综合评价考核的组织实施

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县委组织部主持考核工作,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承办日常工作。

五、综合评价考核办法

综合评价考核的办法为综合评分法。根据计算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排出综合评价考核的位次。具体办法如下:

(一)各乡镇在每年12月中旬以前上报下一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整村推进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全县年度扶贫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综合平衡后批复下达到各乡镇。

(二)各类考核指标的分值,分别由一个主要职能部门为主进行评价和测算。各项指标的评分综合运用年度检查和审计结果,注重基层干部群众的反映,参考新闻媒体等方面的社会评价。

(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次年2月上旬对考核结果组织综合评分排序。

(四)各乡镇要如实提供有关数据和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不得伪造、篡改有关数据和资料;对弄虚作假者,按《统计法》严肃查处。

六、综合评价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排序结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二)对工作成效突出、年度考核位居前5名的乡镇,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第一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予以通报表彰。

(三)年度考核位居前5位的乡镇,适当增加下年度扶贫资金计划;对位列后3名的乡镇,适当调减下年度扶贫资金计划。

(四)对不能如期完成重点村脱贫计划的乡镇,扣减该乡镇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分配规模,并通报批评。

(五)凡违规违纪使用扶贫资金的乡镇,取消进入综合评价考核排序前5位的资格,按照违规资金规模扣除下年度扶贫资金计划,在整改到位后再予以补回;对严重违法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七、本办法实行期限为到。开始试行,本办法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扶贫开发工作年度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及分值。

扶贫开发工作年度综合评价考核指标及分值

l、各乡镇贫困人口脱贫目标任务完成率(县农调队提供),10分;

2、各乡镇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目标完成率(县统计局提供),8分;

3、整村推进村脱贫计划完成率(县扶贫办、农调队提供),l7分;

4、用扶贫发展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县扶贫办提供),12分;

5、用以工代赈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的管理实施情况(县发计委提供),12分;

6、财政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财政局提供),12分;

7、扶贫贴息贷款管理使用情况(县农行提供),5分;

8、其他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县扶贫办提供),5分;

9、社会帮扶工作成效(县扶贫办提供),10分;

10、扶贫工作制度实施情况(扶贫资金项目公示制度4分、扶贫统计监测制度5分)(县扶贫办、县农调队提供),9分。

上述总分分值为100分,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满分,没有完成目标任务严格按比例扣分,超额完成目标任务适当按比例加分。

违规截留、挤占、挪用扶贫资金、随意调整扶贫资金投向,按违规资金占该乡镇扶贫资金总规模的比例扣分,每超过2个百分点扣1分;情节特别严重的,此项分值扣完以后,可以继续从总分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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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考核指标体系》(渝考发[]2号,以下简称《指标体系》)要求,扎实推进全市扶贫开发工作,特制订区县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的总体思路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开发式、开放式和救济式扶贫相结合的方针,按照“以人为本、注重实效,突出重点,自力更生”的要求,对扶贫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通过 考核,充分调动各区县在扶贫开发工作上争先创优的积极性,把工作力度、工作成效与扶贫资金计划安排结合起来,从而促进贫困地区主导产业的培育、基础条件的改善,以及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和健全,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素质,较好地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推动我市早日建设成为全国统筹城乡扶贫开发示范区和城乡统筹直辖市。

二、考核指标及内容

对全市的扶贫开发工作目标考核的指标共设4个,分别是:指标1.“一圈”对口帮扶“两翼”工作实绩;指标2.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完成率;指标3.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完成率;指标4.贫困村整村脱贫完成率。对各考核指标阐述如下(各项指标均按100分制记分,最后得分即为完成率):

——指标1.“一圈”对口帮扶“两翼”工作实绩

考核内容:该指标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下达“一圈两翼”对口帮扶计划任务的通知》(渝办发[]207号)的要求进行考核,市扶贫办考核“对口帮扶”中有关支持扶贫开发工作的内容。《关于加快推进贫困村整村脱贫连片开发工作的意见》(渝委办发〔〕28号)规定,加强“一圈”区县对“两翼”区县(自治县)贫困村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帮扶,以区县(自治县)为单位,“一圈”区县每年支持“两翼”区县(自治县)的实物量用于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占比不低于30%。

考核记分:“对口帮扶”的结对区县进行一体化考核,对支持实物量用于整村脱贫连片开发的比例达到25%的结对区县,得100分。没有达到25%的结对区县,每减少1个百分点,扣2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扶贫部门12月10日前将对口帮扶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给市扶贫办,未设置扶贫部门的区县由政府办公室报送,市扶贫办会同市发改委审核后确定指标完成情况。

——指标2.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完成率

考核内容:各区县实际减少贫困人口数量。

考核记分:完成指标100%得90分。未完成指标者,每差一个百分点,得分扣1分。超额完成指标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分增加0.01分。最终得分不低于0分,不高于100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当年实际减少贫困人口数量由重庆调查总队提供。

——指标3.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完成率

考核内容:当年实际完成的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

考核记分:完成指标100%得90分。未完成指标者,每差一个百分点,得分扣1分。超额完成指标者,每增加一个百分点,得分增加0.01分。最终得分不低于0分,不高于100分。

数据获取:各区县当年实际完成易地扶贫和生态移民人数由区县扶贫部门提供,同时区县扶贫部门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包括:项目下达文件、财政资金拨付凭证、搬迁人员领取资金签字表。市扶贫办会同市发改委、市林业局等部门审核后确认实际完成数量。

——指标4.贫困村整村脱贫推进情况

考核内容:本指标重点考核为保证明年全市能如期完成266个贫困村整村脱贫所必须的保障工作,包括整村脱贫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整村脱贫任务计划完成情况、区县整合资金用于整村脱贫建设情况、扶贫工作政策调研及宣传工作、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扶贫培训工作情况、扶贫工作创新情况等7项工作情况,各项累计得分为指标最终完成率。

1、整村脱贫规划编制及执行情况(20分)。一是考核规划编制情况。对纳入整村脱贫年度计划的每个贫困村都认真编制了脱贫规划的得10分。凡缺少一个村级脱贫规划的扣3分,如有80%以上的整村脱贫村都未编制脱贫规划,此项得分为0分。同时,对每个整村脱贫村的脱贫规划要求基础数据准确详实,规划项目切实可行,并且该规划需村内群众民主讨论通过。每个整村脱贫村的脱贫规划凡未达到上述标准的,每缺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二是考核规划执行情况,对每个整村脱贫村严格按照脱贫规划组织实施的得10分,凡出现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而随意调整更改实施项目的,调项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整村脱贫任务计划完成情况(30分)。根据整村脱贫年度任务计划,参照整村脱贫标准,由市扶贫办组织相关单位对区县整村脱贫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如所有整村脱贫村均按规划进度实施项目,工作推进有力,则该项得分为满分。凡发现有项目实施滞后、工作推进迟缓的整村脱贫村,则扣5分,如有50%以上的整村脱贫村都未按规划进度实施项目,则该项得分为0分。

3、区县整合资金用于整村脱贫建设情况(30分)。一是考核区县政府对整村脱贫工作的资源整合情况。区县对每个整村脱贫村整合投入各类资源、项目、资金均达到300万元以上的得10分,凡有整村脱贫村整合资源未达到300万元的,在200万元以上的扣0.5分,在100万元以上至200万元以内的扣1分,在100万元以内的扣1.5分。对没有整合资源投入的整村脱贫村扣3分,扣完为止。二是考核财政扶贫资金到村到户情况。凡按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规定,及时拨付整村脱贫专项资金,并落实了对每个贫困户投入不少于元帮扶资金的得10分。凡发现有不及时拨付整村脱贫专项资金情况,发现一次扣1分;凡发现符合条件的贫困户未落实帮扶资金的,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三是考核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情况。凡财政扶贫资金50%以上用于支持产业发展的得10分,未达到50%的,低一个百分点扣0.5分,如低于40%则为0分。

4、扶贫工作政策调研及宣传工作(5分)。完成全年调研任务得2分,没完成调研宣传任务,缺1次扣1分。在市级以上刊物(含重庆扶贫内刊)发表调研文章的每篇加1分,在部级刊物发表调研文章的每篇加1分,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不低于0分。

5、财政扶贫资金使用及监管情况(5分)。财政扶贫资金拨付到位及时、准确,使用效果好、管理到位、无违规违纪记满分。资金拨付中有违规者,违规一项扣1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中未进行公告公示的扣1分;发生截留每次扣1分;发生挤占每次扣1分;发生挪用每次扣1分;发生套取每次扣1分;发生贪污每次扣2分。以审计部门的审计报告为依据,本项累计计分不低于0分。

6、扶贫培训工作情况(5分)。完成国务院扶贫办及市扶贫办的培训计划,得满分。未完成国家扶贫办培训计划(调训)每人次扣1分;未完成市扶贫办培训计划者,完成率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5分。本项累计计分不低于0分。国家扶贫办培训完成情况由市扶贫办提供,区县扶贫办确认;市扶贫办培训计划完成数量由各区县扶贫部门提供,市扶贫办审核后确认。

7、扶贫工作创新情况(5分)。承担试点任务每项得分1分,经验在市级以上(含市级)交流推广的每项1分,被市领导批示肯定的加1分。日常工作中有重要失误,每次扣1分;被政府等部门问责,每问责一次扣1分;未完成国务院扶贫办和市扶贫办的目标任务或交办工作,每项扣1分。本项累计计分不超过5分、不低于0分。

三、考核范围分类

对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进行考核,按照不同类型及不同分组采取不同的指标进行考核。

全市40个区县(自治县)按其承担的扶贫开发任务分为四种类型:第一类是承担自身扶贫 开发任务,并接受帮扶的区县17个(万州区、黔江区、梁平县、垫江县、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和彭水县);第二类是既承担自身扶贫开发任务,又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区县13个(涪陵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铜梁县、大足县和璧山县);第三类是承担自身扶贫开发任务,既不对口帮扶,也不接受帮扶的区县3个(綦江县、潼南县、荣昌县);第四类是只承担对口帮扶任务的区县7个(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和双桥区)。

根据市考核领导小组安排,对区县的考核分成四个组进行考核:第一组是主城9区,第二组是除主城外的其他10区,第三组是渝西其他县和梁平、垫江8县,第四组是渝东北、渝东南其他13个县。

结合考核领导小组对区县的分组和在扶贫开发工作中各区县的类型,全市扶贫开发工作考核的范围和分类为:

分组

区县名称

考核指标

第一组

(共9个单位)

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

指标1

第二组

(共10个单位)

双桥区

指标1

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万盛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

全部指标

第三组

(共8个单位)

梁平县、垫江县、铜梁县、大足县、璧山县

全部指标

綦江县、潼南县、荣昌县

指标2、指标3、指标4

第四组

(共13个单位)

城口县、丰都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

全部指标

特别说明:

1、按照市考核领导小组对区县进行分组考核,主城9区作为第一组,仅考核指标1,所以巴南区、渝北区和北碚区纳入第四类区县考核,只考核第一项指标。

2、非扶贫开发重点县不考核指标3。

四、考核的组织

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在市考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成立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小组,具体工作由市扶贫办综合处牵头组织进行。

五、结果运用

对口帮扶年度工作计划篇8

一、切实加强领导

为进一步搞好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县卫生局成立以为组长、为副组长为成员的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三结合”帮扶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计生“三结合”帮扶工作的领导,将帮扶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和目标考核内容,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帮扶措施具体落实。县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和各中心卫生院均应成立计划生“三结合”帮扶工作,并纳入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实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二、落实帮扶任务

完成市卫生局、县委办、县府办下达的帮扶任务。

三、主要工作要求

1、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任务,做到计划、帮扶对象、责任三落实。

2、充分发挥医疗卫生单位的优势,提供健康体检、开展义诊、健康咨询。特别要为帮扶户、独生子女户家庭建立档案,发放“就医优惠证(卡)”,实行优先就医、优先检查和减免部分医疗费等方面的服务。

3、结合“关爱女孩行动”,把帮扶对象向独生女孩户倾斜。拓展帮扶思路,不断提高计划生育帮扶户自我发展能力,使计划生育帮扶户不仅成为当地先进生产力的代表者,而且还应是文明先进生活方式和先进生育文化的传播者,通过各种途径对被帮扶户、联系户及帮带户在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及多种经营方面提供致富信息和技术,并酌情给予一定的物资援助。每年入户指导必须在四次以上,使被帮扶户有一个以上稳定的致富项目并学会相应的技术,生产生活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勤劳致富,被帮扶户年均经济增长超过当地水平20%。

4、认真宣传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帮助解决被帮扶户参农合,缓解他们“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5、加大计生宣传工作力度。宣传计生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优生优育和妇女儿童保健知识,达到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目的,各单位须有1—2幅永久性标语。既要在群众就医时不厌其烦进行沟通宣传,更要充分利用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开展常见病、多发病预防处置知识宣传,并根据季节变化,及时更新;除了日常宣传资料,以多种形势,为群众进行喜闻乐见的宣传。

6、继续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登记、上报等管理工作,严禁利用B超等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做假手术、开假证明现象发生。

7、进一步搞好产科技术和计生技术服务工作,严格技术规范进行管理;坚持施术人员持证上岗,认真按照操作程序提供优良的技术服务,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8、各帮扶单位对被帮扶户均要建立花名册、签定协议书、悬挂明显的标识牌。半年和年终各进行一次自查并写出总结,要帮扶计划、总结、帮扶协议书(半年可不报协议书),协议及登记表需加盖当地计生部门的印章。(无具体帮扶任务的单位可只报无任务说明材料和其它方面的材料)。

9、认真组织单位职工学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省计划生育条例》、《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规,并作好记录备查。

10、加强计生工作质量管理,做好各种报表和信息反馈工作。对本单位职工因实行计划生育包括采取补救措施而造成家庭确有困难的,单位应给予必须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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