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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8篇

时间:2022-09-03 23:14:34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篇1

关键词:农村人身保险市场;保险产品;营销网络;业务管理;创新

国务院于2006年6月26日颁布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要“努力发展适合农民的商业养老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保监会主席吴定富强调:“我国绝大部分人口是农民,未来保险竞争的主战场是在农村,保险业要以战略眼光积极开拓这块潜在的巨大市场。”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一是特殊农民群体存在着人身保险需求。包括城市化过程中的失地农民、占全国人口10%的农民工等。二是我国农村人口的老龄化程度比城镇更加严重。这将逐步改变人们的消费及储蓄结构,增大养老危机意识。由于政府财力有限,我国现行的社会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障制度不可能在短期内全面覆盖广大的农村地区,其“广覆盖、低保障”的特点,也决定了其无法满足农民面临的养老、医疗等多层次的保障需求。因此,发展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对商业保险公司来说,是一个难得的机遇,也是对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补充。

一、农村人身保险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目前我国保险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农村保险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的初期,而农村人身保险更是起步晚、基础差,面临着各式各样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真正适合农村市场的人身保险产品的种类和数量均不足

寿险公司以往的发展战略是以城市为中心,加之农村市场竞争程度相对较低,因而保险公司开发适合农村市场保险产品的积极性不高、开发能力也有限,这制约了农村人身保险的开发和创新。因此,提供给农村市场的保险产品不能满足农村的需求。在当前阶段,风险保障是农民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但目前为农民设计的保险产品,一是产品未能充分考虑城乡差异,同质化现象严重。在人均收入水平相差悬殊的城市和农村销售同种类保险产品显然不能适应广大低收入农民的保险需求。同时,保险产品结构单一,数量较少,远远不能满足农民对于防老、防病的迫切需求。二是保险产品价格相对较高,超出多数农民的购买能力。调查显示,就连经济发达的江苏省对于“县域家庭未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这一问题的回答,也有1/5以上的被调查者认为是“收入低,家庭经济困难”。

(二)农村人身保险在营销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的建设与创新等方面仍有待加强

根据我国目前的情况,农村人身保险的营销渠道主要是以个人渠道为主的农村营销服务部体系。总体来看,农村营销网络的构筑还未成型,完整、有效的营销渠道体系的建立也尚需时日。同时我们也应看到,伴随着农村营销服务部的建设,教育培训工作没有及时跟上,营销人员整体素质仍有待提高,少数农村地区在客户回访、续期收费等方面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客户利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在业务管理体系方面,机构、人员、资金、单证等管理亟待加强,业务、财务和管理信息工作亟需改善,以进一步适应农村市场的内控机制和标准化业务流程的建立。

(三)农村市场相对脆弱,如果开发不当,极有可能出现从众性投保、群体性退保等非理,严重破坏市场资源

由于我国广大农村地区民风纯朴,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较弱,市场传染性强,销售误导和无理拒赔的后果可能相对城市来讲后果要严重得多。正如监管机构所讲:农村保险市场的开发就像生态一样需要保护,如果开发得好,潜力是巨大的,农村保险市场就像一个聚宝盆,挖掘不完;如果开发得不好,由于寿险产品的替代性很强,农民可能就不会再买保险产品,保险在这个地区就无法发展,甚至绝收。

(四)外部政策环境还不能满足农村人身保险的业务发展要求

广大农村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经济状况决定了发展农村人身保险业务的经营成本远远高于城市。同时,几乎空白的社会保障体系使农村人身保险市场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远高于城市。因而,政府的有效推动是发展农村保险业务的关键因素之一,但目前关于财政、税收等方面的配套政策还不能满足业务的发展,部分地方政府主动利用保险和保险公司的意识亟需加强,对农村人身保险发展的政策支持力度也有待加强。

二、发展农村人身保险的相应对策

(一)积极开发真正适合农民需求的保险产品,力求做到条款简单、保费低廉、保障适度

各家寿险公司应加大农村人身保险产品的创新力度,针对农民的收入状况和实际需要,重点开发医疗、养老、意外等保障险种。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发展投资分红型产品,但应尽量控制在较低的比例范围内。在产品设计与推广上,要调整好趸交、短期和长期业务的比例,保持合理的结构,将寿险小额期交业务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保护农村人身险业务的可持续性发展。需要注意的是,产品开发上要特别引导以劳动力为主要参保对象,而目前农村市场参保对象多为儿童。1.针对我国农村的现实情况,首先要努力进行市场和产品的细分,以满足不同收入层次、不同地域、不同情况农民的保险保障需求。比如,要积极参与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和村干部的养老保险业务。据不完全统计,保险业已在重庆、北京、浙江等18个省、市的53个地级市区参与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业务,累计业务规模约为30亿元,覆盖人群近20万人。这充分体现了保险业正积极参与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障计划。同时,也要通过村干部投保养老保险的积极带头作用,带动更多的农民参与到养老保障计划中来。再如,要加大为农民工提供保险服务的广度和力度。我国现有农民工1.4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0%,他们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群体,其社会保障问题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在国务院下发《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相关部委积极推进的有利形势下,保险公司应发挥集中管理优势,强化全程服务意识,积极推行快捷理赔、无忧理赔,尤其是异地理赔服务。在四川、湖南、安徽等农民工输出集中地,要加强农民工的组织、教育、培训工作,在争取适当的财政支持下,以意外险为切入点,为农民工群体量身订做,为其提供需要买、方便买、买得起的保险产品。在上海,保险公司受市政府委托经办外来务工人员综合保险,截至2005年底参保人数已达247.7万人,支付赔款2亿元。这为其他省市农民工保险业务的开展积累了宝贵经验。此外,为贯彻《若干意见》,各家公司应继续大力开展计划生育保险业务。保险公司委托计生机构工作人员兼职代办计划生育保险、计划生育养老保险等业务,其中相当部分的农村计划生育养老、计划生育节育保险保费由政府从计划生育相关资金、社会抚养费中列支,各级财政适当补助。此项业务的开展将有效缓解农民计划生育的后顾之忧,提高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自觉性。统计资料表明,仅中国人寿一家公司共有13家省级分公司开展了相关业务,2005年实现保费收入1亿元,其中江西和湖南均超过2000万元。

2.要合理制订农村人身保险产品价格,为农民提供适合购买的人身保险产品。各寿险公司要正确处理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关系,把握薄利多销的原则,推出保费低廉、保障适度的保险产品。针对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同情况,可试行地域性差别费率试点。定价合理的保险产品的推出将真正体现出对农村和农民的反哺,为建立和谐社会、缩小城市与农村的差距作出贡献。

3.为加强广大农民对人身保险产品的认知度,应积极推进条款通俗化工作,以方便农民理解保险产品。目前,许多保险产品的条款存在难以读懂、读不明白的现象,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农民购买保险产品的积极性,同时也引发了不少保险纠纷,损害了农民的相应权益。针对这一问题,应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加强产品创新,开发条款简明、通俗易懂、缴费灵活的简易人身保险、意外保险、健康保险等农村人身保险产品。

(二)加大农村人身保险的营销网络构建和业务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创新力度

我国广大农村地区的信息分布和传递极不平衡,信息来源渠道有限,保险对于广大农民来说,仍属新鲜事物,这给保险销售和服务带来很多困难,因此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不断探索适合农村人身险发展的组织形式创新,也成为推动农村人身保险市场发展的重要因素。另外,目前农村保险普遍存在重视开展业务而管理不足的情况,主要表现在客户服务工作不充分,在客户回访和续期收费方面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因此,各家保险公司应健全客户服务体系,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尽快建立一套适合农村特点的行之有效的续期收费和客户回访制度,并尽快提高营销人员的素质。此外,有条件的保险公司应考虑设立专门的农村保险部门,由专人专岗负责,这样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三)针对农村市场的特殊情况,各家保险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要明确城市与农村不同的社会问题,避免社会矛盾的出现

农村市场存在着诸如失地问题、农民工流动等特殊问题,在开展保险业务时,一定要明确法律关系,明确保险公司所担当的角色;在客户服务中,绝不能有欺诈和误导行为,务必搞好售后服务。针对农村市场的脆弱性,保监会已于2006年10月出台了《促进农村人身保险健康规范发展的通知》,相信这必将对规范农村市场的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公司经营行为,打击和防止误导行为,实行保护性地开发农村人身保险市场起到强大的指导作用。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篇2

社会属性和强制性原则使社会医疗保险与营销之间似乎缺少某种纽带和联系。然而,在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构建和社会医疗保险由“城镇”向“全民”跨越的过程中,以营销的观念和手段来推动“广覆盖”目标的实现,不失为非常之举。1对社会医疗保险需不需要营销的讨论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就是将多层次体系下的各险种,通过创造、传递和传播优质的顾客(参保者)价值,获得、保持和发展参保人群。当“使推销成为多余”,营销目的便得以实现,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也变得简单有效,“广覆盖”、“大数法则”等迎刃而解。1.1从市场角度看,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是非渴求商品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善于使用各种推销技巧寻找潜在顾客,甚至采用高压式的方法说服他们接受其产品,从而使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来。1.2从医疗保险的需求特性看,疾病发生的随机性造成对医疗保险需求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我国医疗保险起步迟,保险制度不完善,医疗保险市场处于短期非均衡状态。受收入、保险意识、效用偏好等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群还没有被纳入医保体系。由于潜在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释放,医院的市场化取向得不到有效满足,其利益、运营效率甚至是社会福利都受到了损害。营销就是善于为医疗保险刺激出需求,促进市场的均衡运动。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应该通过营销试图去影响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构成。1.3从社会属性看,“城镇”向“全民”跨越后,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原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群体是城镇各类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劳动者,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力量使医疗保险得以覆盖问题不大。但是,向“全民医保”跨越的过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自谋职业者、新成长劳动力、其他城乡居民等,其数量比原来意义上的“职工”要多得多,医疗保险覆盖这些人群,政府的强制难以奏效;而借鉴商业保险的办法,运用营销手段扩大人群覆盖,促进“全民”目标的实现,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1.4从其本身特性看,社会医疗保险应具有社会营销观念社会医疗保险组织的任务就是在多层次的医保体系下,确定各类人群所对应的诸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护或者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福利的方式,在满足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比商业公司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标市场提供所期待的满足。因此,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要通过营销活动,维护和改善客户(参保人员)关系,考虑社会与道德问题,平衡医、保、患利益关系。社会医疗保险理所当然地就要在效率、效果和社会责任方面,于某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营销活动。综上所述,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需要用市场化思维,借鉴产品(服务)营销的原理,使市场主体更多地选择医疗保险,让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安全网”。2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设计和实施和其他产品、服务的营销一样,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要以4Ps理论(产品PRODUCT、渠道PLACE、价格PRICE和促销PROMOTION)作为行动的指导。同时,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除了传统的4Ps外部营销外,还要加上内部营销和交互作用营销两大因素②。内部营销,就是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全机构都要有“营销”观;交互营销,是指经办机构经办能力、服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技能。2.1营销定位:“全民医保”下的适应营销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将打破城镇职工的界限,面向社会各类人群,以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独立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法多形式、保障水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需要根据人群特点、收入水平和医疗消费等,建立多个高低不等的医疗保障层次,至少是一些过渡性、补缺性的保障形式。这样,“多种模式”、“多种办法”就赋予了社会医疗保险产品的概念。以产品观念为导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要求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人群分布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甚至开发设计新的险种产品,以满足社会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需求。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需要适应新的形势,突出目标市场、参保人群需要、整合营销和医疗保障水平四个支柱,确立营销观念,避免营销近视症③——参保人群并非在购买保险,而是在购买健康保障。这样,不管是响应营销(寻找某些人群业已存在的需要)、预知营销(预测某些人群的需要),还是创造营销(设计新的险种或者参保缴费办法),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可以在不断的调整完善中符合参保人群的认知价值,吸引和维系参保人群,从而在总资源一定的限度内,保证医、保、患三个利益关系方处于能接受的满意水平。2.2营销机会:“全民医保”下的营销环境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理论、思想和观点,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使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当一部分“自由人”要归拢到医保体系中来,这意味着经办业务需要采用由外向内的观念,营销环境恰恰在不断创造着新的机会。从宏观环境看,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城镇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成员医疗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各级政府把覆盖全民医保体系的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并在小康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部署进展上明确了新的目标。从微观环境看,由于政府的规制和法制的健全,使组织为员工参保有了“保障”;同时,个人由于经济环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性注意逐渐强化,通过有效地营销来影响购买行为,是社会医疗保险扩展参保人群的重要手段。营销环境的变化,要求社会医疗保险必须一改过去大众化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政策体系设计的基础上,让各类人群来“对号入座”。相反,要据此进行微观营销,对潜在的各类参保人群进行行为细分,并有针对性设计保险产品或调整完善缴费机制。比如,江苏镇江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在医保体系中设计的住院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较低层次的过渡性保障形式,参保人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首次参保的不同年龄,按3%—8%的比例缴纳住院保险费。在向饮服行业、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营销”该险种的过程中,针对这类群体年龄轻、流动性大的特征,调整为以社平工资60%为基数、按行业平均年龄(最低限)3%比例缴费,这种微观营销取得了较好效果。2.3营销战略:“全民医保”下的营销差异化有别于商业保险的利益定位,参保的各类人群在这个体系中是具有特定利益的。在向目标市场传播特定利益这一核心观念的同时,社会医疗保险还要通过进一步编织差异网来体现实体。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形象差异化,就是造就人群对社会医疗保险较商业保险的不同认知方法。首先,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要建立一个不同制度安排的特点和参保建议;第二,更多地应该通过事件和公益活动传递这一特点,从而使之与商业险相区分;第三,它要利用各种营销组合产生某种感染力,更好地发挥制度地牵引作用。2.4传播营销:“全民医保”下的营销方案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从顾客角度考虑营销过程的方法。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下,经办机构要通过有效的传播手段与现行和潜在的关系方和各类人群沟通。因此,除了依靠强制力和传统的动员参保手段,还必须针对不同的传播目标,选择不同的传播渠道。2.4.1具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公共关系与宣传。主要是在政府强制力以外弥补刚性所带来的缺陷。对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人群,要更多地采用社会营销观念,采取事业——关联营销的方法,即积极地使用保障全民健康的形象,构建与参保人员的利益关系,借以改善经办机构的名声,提升知晓度,增加参保者忠诚。通过公共关系、宣传,使社会医疗保险:具有高度可信性,通过新闻故事和特写等使之更可靠、更可信;能够消除防卫,可以接触一些回避、拒绝参保的单位、人员;戏剧化,通过公益、政府财政杠杆等使医保制度和产品惹人注目。2.4.2断保人员:客户关系型营销。即经办机构通过有效利用参保人员信息,在对参保人员了解的基础上,将营销针对特殊人群个性化。比如,对具有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一旦其下岗失业无力参保,对这些断保或是封存人员,可以由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向单建统筹的住院保险,一旦此类人群经济状况好转,再回到基本层次;再有方法就是给这些群体以缴费照顾,调整缴费基数或比例。这种营销手段的关键是建立客户数据库和进行数据挖掘,进而进行数据库营销。2.4.3新成长劳动力:网络营销。新成长的劳动力是网络一代,其特点是:选择权是他们深信的价值观;他们需自己改变自己的主意;他们更喜欢自己作出决定。对此,医保经办机构要善于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医疗保险的营销。2.4.4城镇其他居民:直接营销。直接营销的渠道很多,如面对面推销、目录营销、电话营销等。关键问题是营销渠道的构建。针对城镇居民的分布特点,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需要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和构建社区平台。社区平台包括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只有这些平台建设到位并卓有成效地开展营销活动,才能提高成功率。3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营销行为讨论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主要是由经办机构来完成的。经办机构作为营销组织,必须重新界定它的角色。3.1牢固树立营销观念,建立全机构营销导向参保扩面是经办机构的一项突出任务,也是经办能力高低的“试金石”。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职能划分是多样的,但它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面向所有参保人群的组织,这种导向使得参保扩面工作应成为全机构的事,营销导向也应是全机构的。“全民医保”目标的确立,要求体现在工作和部门定义、责任、刺激和关系的变化上。特别是医保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使经办机构的一切任务都面对着参保人群。内部各职能部门都要接受“思考顾客”的观念,即强调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服务。同时,只有当所有的部门执行一个有竞争力的参保人群价值让渡系统时,营销才能有效展开。只有确立全员的营销观念、改变内部的薪酬结构、开发强有力的内部营销训练计划、建立现代营销计划体制、提高员工营销能力,“经办”的目标和水平才能提升到新层次。3.2经办机构要苦练内外功,实现新突破内功是就是在多层次医保体系构架下,强化保险产品力、提升组织力、管理力、营销力,进入精耕细作、精细化管理的科学状态;外功是由关注政策体系、制度安排,转向关注参保人群,由坐门等客转向目标营销。依靠垄断做“老大”或依靠政府强制力推动参保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必须真正学会关心参保人群利益,从目标人群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规划市场营销渠道,设计策划促销途径。要学习和借鉴商业保险公司的经验,掌握现代保险营销的有效方法。比如:重视客户关系管理,提升服务价值,重视多种营销组合,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营销社会保障理念、强化经办机构文化建设、改善营销环境的关系主体——医院、同业、媒体等。注释:①DictionaryofMarketingTerms,2nded.,ed.PeterD.Bennett(Chicago:AmericanmarketingAssociation,1995).②ChristianGronroos,"AServiceQualityModelandItsMarketingImplications,"EuropeanJournalofMarketing18,no.4(1984):36-44.③TheodoreLevitt''''sclassicarticle,"MarketingMyopia,"HarvardBusinessReview(July-August1960):45-56.④LouisW.SternandAdelI.ElAnsary,MarketingChannels,5thed.(UpperSaddleRiver,NJ:PrenticeHall,1996).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篇3

1对社会医疗保险需不需要营销的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就是将多层次体系下的各险种,通过创造、传递和传播优质的顾客(参保者)价值,获得、保持和发展参保人群。当“使推销成为多余”,营销目的便得以实现,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也变得简单有效,“广覆盖”、“大数法则”等迎刃而解。

1.1从市场角度看,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是非渴求商品

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善于使用各种推销技巧寻找潜在顾客,甚至采用高压式的方法说服他们接受其产品,从而使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来。

1.2从医疗保险的需求特性看,疾病发生的随机性造成对医疗保险需求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我国医疗保险起步迟,保险制度不完善,医疗保险市场处于短期非均衡状态。受收入、保险意识、效用偏好等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群还没有被纳入医保体系。由于潜在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释放,医院的市场化取向得不到有效满足,其利益、运营效率甚至是社会福利都受到了损害。营销就是善于为医疗保险刺激出需求,促进市场的均衡运动。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应该通过营销试图去影响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构成。

1.3从社会属性看,“城镇”向“全民”跨越后,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原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群体是城镇各类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劳动者,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力量使医疗保险得以覆盖问题不大。但是,向“全民医保”跨越的过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自谋职业者、新成长劳动力、其他城乡居民等,其数量比原来意义上的“职工”要多得多,医疗保险覆盖这些人群,政府的强制难以奏效;而借鉴商业保险的办法,运用营销手段扩大人群覆盖,促进“全民”目标的实现,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1.4从其本身特性看,社会医疗保险应具有社会营销观念

社会医疗保险组织的任务就是在多层次的医保体系下,确定各类人群所对应的诸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护或者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福利的方式,在满足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比商业公司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标市场提供所期待的满足。因此,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要通过营销活动,维护和改善客户(参保人员)关系,考虑社会与道德问题,平衡医、保、患利益关系。社会医疗保险理所当然地就要在效率、效果和社会责任方面,于某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营销活动。

综上所述,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需要用市场化思维,借鉴产品(服务)营销的原理,使市场主体更多地选择医疗保险,让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安全网”。

2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设计和实施

和其他产品、服务的营销一样,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要以4Ps理论(产品PRODUCT、渠道PLACE、价格PRICE和促销PROMOTION)作为行动的指导。同时,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除了传统的4Ps外部营销外,还要加上内部营销和交互作用营销两大因素②。内部营销,就是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全机构都要有“营销”观;交互营销,是指经办机构经办能力、服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技能。

2.1营销定位:“全民医保”下的适应营销

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将打破城镇职工的界限,面向社会各类人群,以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独立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法多形式、保障水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需要根据人群特点、收入水平和医疗消费等,建立多个高低不等的医疗保障层次,至少是一些过渡性、补缺性的保障形式。这样,“多种模式”、“多种办法”就赋予了社会医疗保险产品的概念。以产品观念为导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要求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人群分布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甚至开发设计新的险种产品,以满足社会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需求。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需要适应新的形势,突出目标市场、参保人群需要、整合营销和医疗保障水平四个支柱,确立营销观念,避免营销近视症③——参保人群并非在购买保险,而是在购买健康保障。这样,不管是响应营销(寻找某些人群业已存在的需要)、预知营销(预测某些人群的需要),还是创造营销(设计新的险种或者参保缴费办法),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可以在不断的调整完善中符合参保人群的认知价值,吸引和维系参保人群,从而在总资源一定的限度内,保证医、保、患三个利益关系方处于能接受的满意水平。

2.2营销机会:“全民医保”下的营销环境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理论、思想和观点,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使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当一部分“自由人”要归拢到医保体系中来,这意味着经办业务需要采用由外向内的观念,营销环境恰恰在不断创造着新的机会。从宏观环境看,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城镇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成员医疗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各级政府把覆盖全民医保体系的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并在小康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部署进展上明确了新的目标。从微观环境看,由于政府的规制和法制的健全,使组织为员工参保有了“保障”;同时,个人由于经济环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性注意逐渐强化,通过有效地营销来影响购买行为,是社会医疗保险扩展参保人群的重要手段。营销环境的变化,要求社会医疗保险必须一改过去大众化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政策体系设计的基础上,让各类人群来“对号入座”。相反,要据此进行微观营销,对潜在的各类参保人群进行行为细分,并有针对性设计保险产品或调整完善缴费机制。比如,江苏镇江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在医保体系中设计的住院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较低层次的过渡性保障形式,参保人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首次参保的不同年龄,按3%—8%的比例缴纳住院保险费。在向饮服行业、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营销”该险种的过程中,针对这类群体年龄轻、流动性大的特征,调整为以社平工资60%为基数、按行业平均年龄(最低限)3%比例缴费,这种微观营销取得了较好效果。

2.3营销战略:“全民医保”下的营销差异化

有别于商业保险的利益定位,参保的各类人群在这个体系中是具有特定利益的。在向目标市场传播特定利益这一核心观念的同时,社会医疗保险还要通过进一步编织差异网来体现实体。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形象差异化,就是造就人群对社会医疗保险较商业保险的不同认知方法。首先,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要建立一个不同制度安排的特点和参保建议;第二,更多地应该通过事件和公益活动传递这一特点,从而使之与商业险相区分;第三,它要利用各种营销组合产生某种感染力,更好地发挥制度地牵引作用。

2.4传播营销:“全民医保”下的营销方案

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从顾客角度考虑营销过程的方法。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下,经办机构要通过有效的传播手段与现行和潜在的关系方和各类人群沟通。因此,除了依靠强制力和传统的动员参保手段,还必须针对不同的传播目标,选择不同的传播渠道。

2.4.1具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公共关系与宣传。主要是在政府强制力以外弥补刚性所带来的缺陷。对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人群,要更多地采用社会营销观念,采取事业——关联营销的方法,即积极地使用保障全民健康的形象,构建与参保人员的利益关系,借以改善经办机构的名声,提升知晓度,增加参保者忠诚。通过公共关系、宣传,使社会医疗保险:具有高度可信性,通过新闻故事和特写等使之更可靠、更可信;能够消除防卫,可以接触一些回避、拒绝参保的单位、人员;戏剧化,通过公益、政府财政杠杆等使医保制度和产品惹人注目。

2.4.2断保人员:客户关系型营销。即经办机构通过有效利用参保人员信息,在对参保人员了解的基础上,将营销针对特殊人群个性化。比如,对具有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一旦其下岗失业无力参保,对这些断保或是封存人员,可以由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向单建统筹的住院保险,一旦此类人群经济状况好转,再回到基本层次;再有方法就是给这些群体以缴费照顾,调整缴费基数或比例。这种营销手段的关键是建立客户数据库和进行数据挖掘,进而进行数据库营销。

2.4.3新成长劳动力:网络营销。新成长的劳动力是网络一代,其特点是:选择权是他们深信的价值观;他们需自己改变自己的主意;他们更喜欢自己作出决定。对此,医保经办机构要善于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医疗保险的营销。

2.4.4城镇其他居民:直接营销。直接营销的渠道很多,如面对面推销、目录营销、电话营销等。关键问题是营销渠道的构建。针对城镇居民的分布特点,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需要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和构建社区平台。社区平台包括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只有这些平台建设到位并卓有成效地开展营销活动,才能提高成功率。

3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营销行为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主要是由经办机构来完成的。经办机构作为营销组织,必须重新界定它的角色。

3.1牢固树立营销观念,建立全机构营销导向

参保扩面是经办机构的一项突出任务,也是经办能力高低的“试金石”。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职能划分是多样的,但它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面向所有参保人群的组织,这种导向使得参保扩面工作应成为全机构的事,营销导向也应是全机构的。“全民医保”目标的确立,要求体现在工作和部门定义、责任、刺激和关系的变化上。特别是医保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使经办机构的一切任务都面对着参保人群。内部各职能部门都要接受“思考顾客”的观念,即强调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服务。同时,只有当所有的部门执行一个有竞争力的参保人群价值让渡系统时,营销才能有效展开。只有确立全员的营销观念、改变内部的薪酬结构、开发强有力的内部营销训练计划、建立现代营销计划体制、提高员工营销能力,“经办”的目标和水平才能提升到新层次。

3.2经办机构要苦练内外功,实现新突破

内功是就是在多层次医保体系构架下,强化保险产品力、提升组织力、管理力、营销力,进入精耕细作、精细化管理的科学状态;外功是由关注政策体系、制度安排,转向关注参保人群,由坐门等客转向目标营销。依靠垄断做“老大”或依靠政府强制力推动参保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必须真正学会关心参保人群利益,从目标人群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规划市场营销渠道,设计策划促销途径。要学习和借鉴商业保险公司的经验,掌握现代保险营销的有效方法。比如:重视客户关系管理,提升服务价值,重视多种营销组合,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营销社会保障理念、强化经办机构文化建设、改善营销环境的关系主体——医院、同业、媒体等。

注释:

①DictionaryofMarketingTerms,2nded.,ed.PeterD.Bennett(Chicago:AmericanmarketingAssociation,1995).

②ChristianGronroos,"AServiceQualityModelandItsMarketingImplications,"EuropeanJournalofMarketing18,no.4(1984):36-44.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篇4

产险营销是指产险公司根据市场和客户的需求变化,采用的一种新的经营方式和系列的、动态的组织活动。它要求产险公司从保险市场和客户的需要出发,制定和实施适合自己的经营战略和策略,在整体市场营销战略目标指引下(包括直接营销和营销手段的运用),制定实施自己的新险种开发计划、险种开发策略等,使产险公司在异常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乘天时、就地利、得人心,从而走向成功和卓越。可以说,产险营销的本质就是“客户至上”,用最好的方式和办法,把优质的保险品种推介给客户,实现产险公司和客户的长远利益与合作。

一、产险营销存在的依据

产险营销并不是对市场营销抑或寿险营销的简单模仿,它是一种客观存在,它的成长和发展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其客观依据在于:

第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发展是产险营销存在的前提条件。保险是商品经济的产物,保险业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这是保险发展的一般规律。尤其是当今世界,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全球经济一体化,各国商贸、金融、保险公司纷纷运用营销抢占国内外市场,倾销商品,争夺经济霸权。我国改革开放20年来,一些企业运用营销开发市场,有的取得一些经验,有的大获成功。而我国现行的产险经营方式是按计划经济模式构筑的,在保险市场上放不开手脚,以至业务发展艰难,市场份额减少,经济效益特别是人均保费、人均利润等效益水平难以提高。产险经营每况愈下,缺乏生机和活力,市场经济和保险发展的内在规律要求产险推行营销,要求产险品种的设计、开发、销售以及公司组织都按保险市场的需求来建立和规范。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国际保险业的通行做法,与国际接轨,才能赢得市场,赢得客户,赢得未来。

第二,保险买方市场的形成是产险营销存在的直接原因。近几年产险买方市场在我国已经形成,但由于储多原因,存在如下特点:一是产险买方市场处在初级阶段,供过于求的局面并不巩固,如保险市场发育不全,产险公司经营不规范,车辆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价格(费率)继续上扬。二是产险中的供大于求,并不是需求的绝对不足,并不是产险供给能力超过市场容量,如居民中的家庭财产保险的承保率,在城市不超过30%,在农村不超过10%。三是许多产险品种供大于求,反映产险公司不适应市场变化,如险种老化,责任单一,一些新险种,新领域还近乎“空白”。现在更为深层次的问题是,我国产险买方市场形成后,众多的产险公司并不知身处其中,仍被传统的经营思想束缚着,即以“产险公司”为中心,以公司的需要为中心,着眼于设计、研制出来的保险品种变成保费。其后果,一方面是开拓市场找不到出路,另一方面维持经营现状又每况愈下。而产险营销不同,它的经营观念是以买方为中心,即以市场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市场需要什么,就开发什么,“以销定产”,“以销促产”。可见,产险营销一方面源自客户为规避风险所采取的价值选择,另一方面产险公司为适应客户需求而采取的系列推介活动。产险营销大战只是时间问题,“物竞天择,适者生存”是竞争的客观规律。

第三,创新是产险营销的推动力量。目前,我国经济体制处在转轨变型时期,由于国内保险恢复的时间不长,产险现行的经营组织和运行方式已经老化,险种开发、员工管理不适应现代国际保险发展的潮流。近年来,在国内保险市场上,保险主体日益增多,竞争日趋激烈。在上海,美国友邦保险公司推行寿险营销大获成功,已使中资保险公司处于被动地位。对于产险来说,其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创新是产险发展的灵魂。创新包括产险企业制度、经营机制、险种、管理方式的创新,就目前情况看,其经营方式的创新,更具超前性、可行性、经济性,产险营销的推行可带动其它形式的创新。当然,我国产险市场需求呈现广泛化、多样化、动态化的特点,商机无限,高科技保险、责任保险以及大量分散性的新险业务需要产险公司采用营销的方式(直接营销和营销)予以拓展,以优良的服务把产险品种送到千家万户。

二、我国现行产险营销的反思

在中国保险市场上,产险营销始于寿险营销之后。经过几年的试行,虽有成绩,但与预期的要求来看,还有相当的差距,一些问题严重地困扰着我们。

一是产险营销业务发展不平衡,营销观念不强。有的公司营销业务发展迅猛,一年翻一番,如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东临圻分公司2000年营销保费收入达1.16亿元,占总业务的53.9%。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湖北汉口分公司的保成办事处、唐家墩办事处保费收入也超过1500多万元。但大部分省市公司的营销业务成效甚微,营销局面一直难以打开。产险营销之所以发展不快,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习惯了计划体制下的思想和作风,不做深入细致的产险市场调查,仅凭热情推行业务,其结果事与愿违,欲速则不达。

二是缺乏整体产险营销谋略。有的公司的产险营销只是停留在简单推销的低层次上,缺乏整体营销配套协调,缺乏创名牌险种的意识和气魄,还不能用产险营销战略去统领公司的险种开发、质量管理、促销活动和公司形象塑造等一系列经营活动。

三是现行产险营销险种限制过死,佣金太低,以致产险营销难以生存和发展。一方面,大多数产险公司为避免正式员工的业务遭受冲击,对营销险种、营销区域、营销行业加以限制。另一方面,原中国人民银行更是严加限制,明文规定个人营销只能家庭财产保险业务。由于家财险过于分散,且每份保单收取保费小,提取手续费少,营销人员月收入低(大都在200元至300元左右),人心不稳,导致产险营销业务难有长足发展。

四是产险营销人员素质不高。现有的营销人员大多是学生和下岗职工,既未受过系统的保险知识教育,又未经过保险人资格考试,由于搞产险营销的时间不长,加上自身素质不高等因素,很难为保户设计出最佳的投保方案。

五是营销机构不健全,管理仍是薄弱环节。有的公司开展产险营销未设置专门的部门,有的公司名义上成立了营销机构,实则是归属于某一部门,缺乏整套营销管理制度和办法,产险营销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能得到及时的反映和解决。

六是产险营销理论及相关政策措施滞后。产险营销是一个新的保险运行方式,既有理论问题,又有政策问题,既有商机问题,又有风险问题,既有战略问题,又有管理问题。目前产险营销缺乏理论指导和支持,更未引起国家保险监管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不解决这些问题,理顺方方面面的关系,要想产险营销业务得到长足的、可持续的发展显然是困难的。

三、推行产险营销需采取的对策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为产险营销发展壮大创造条件

当前,保险界有两种看法。一种看法是把产险营销视作“洪水猛兽”,认为营销不适合产险业,因而持反对或怀疑态度。另一种看法是盲目崇拜营销,急功近利,生搬硬套,把产险营销停留在简单模仿寿险营销上。应当说,这两种观点都是严重影响产险营销健康发展的思想障碍,必须坚决摒弃。产险营销不仅仅是抢占市场、开疆辟土的有力手段,更重要的它是产险经营思想和经营方式的一种变革,它扬弃了过去那种以产品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崇尚的是以客户需求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它的生存和发展有着内在的规律。正确的态度应当是认识规律,遵守规律,按照规律办事。为使我国产险营销有一个健康的发展环境,首先,为产险营销正名。保险界尤其是国家保险监管高级人士要从思想上认可产险营销,给予产险营销应有的法律地位,使产险营销合法化。其次,对产险营销采取“放开、引导、扶持、监管”的政策方针。我国产险营销目前只是破题,还有诸多因素制约产险营销,建议国家保险监管、财政部门逐步放开对产险营销险种的限制,适当提高佣金比例,籍以促进产险营销的健康发展。

(二)构筑产险营销体系

1.确立适合我国国情的产险销售模式。在国际保险市场上,有多种保险营销模式,有的侧重保险中介人(人、经纪人),有的侧重于保险人,有的兼而有之。在美国,保险人是推销保险业务的主要力量,他们的业务无所不包,遍及各个行业。在欧洲,绝大多数国家保险人都是直接从消费者那里承保业务,而不需要中介入,特别是互助保险公司更不使用中介人。从我国国情和保险状况出发,我国产险公司应确立直接销售和间接销售并举的模式,即建立起直销和个人营销两大体系,实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

2.努力构造产险营销组织。营销组织是整个产险营销工作中的根本保证,特别是在抢占市场,增强保险竞争能力的今天,建立高起点、高效率、高标准的营销组织显得尤为重要。第一,在公司内设置营销管理机构。赋予其规定、协调、督导和管理产险营销的职责,使其发挥专门的作用。第二,要建立营销员队伍。发展产险营销员要有长远的规划,既不能一哄而起,又不能坐等观望,而是根据市场需求、竞争状况和公司的管理能力制定计划,坚持高标准招聘营销人员。

3.建立社会营销网络。随着保险市场的发育和壮大,保险中介愈来愈多,我们要抓住时机,拓宽视野,积极发展与保险中介的关系,为我所用,既要选择经济实力大,商业信用好的中介人,又要选择经济薄弱,但业务关系广的中介入营销业务。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产品开发机制

产品是推行营销、占领市场的重要武器。我国产险公司经营的产品不少于枷个,但大多数产品差异性小,替代程度高,尤其是传统产品开发老化,有的骨干产品受到市场的严重挑战。推行产险营销,从现在起应着手建立科学有效的新产品开发机制。

1.将客户的满意作为产品开发的宗旨。开发保险产品要与客户同呼吸、共命运,了解客户的风险,了解客户的需求,了解客户的经济支付能力,将公司经营承受能力、设计开发能力与客户的满意度有机地结合起来。只有这样,新产品的开发才有基础,才有生命力。

2.建立前瞻性的产品开发机构。在当今常变常新的时代,产品开发机构不仅在市场营销而且在整个公司经营发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作用,当前尤其是要强化总公司产品开发的核心地位,由其制订产品开发计划,从事市场调查,风险评估,费率厘订,包装组织,推出新的产品,并收集、跟踪产品经营业绩,为新的产品开发提供参考数据。

3.合理定价。保险费率即保险产品的价格。财产保险价格由保额损失率、风险附加、营业费用率三个部分组成。市场营销组合中的四大因素,其产品、地点、促销三大因素均代表成本,唯价格能产生收入,价格仍然是决定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盈利率的一个重要因素。因而许多公司不能合理定价,定价过分追求盈利,未将定价作为市场定位的战略因素。在竞争的保险市场上,需求为价格规定了最高限,成本为价格规定了最低限,而竞争对手的价格又成为公司定价的基点,受产品生命周期和市场竞争的影响,产品定价应审时度势,或发起价格变动,或对价格变动作出灵活反应。

(四)注重营销队伍的管理

1.建立合理的激励与淘汰机制。在营销员的聘用上,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遵循“择优录用,宁缺勿滥”的原则,充分考虑工作阅历、学历、年龄等因素,以保证营销队伍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较强的业务拓展能力。在待遇上,以费养人,对服务一定年限者办理养老、医疗保险。在奖惩上,建立等级升降制度,大胆提拔和使用优秀营销人员,对完不成保费任务、损害投保人和公司利益的,必须及时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2.抓好营销培训。一是要把培训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建立产险营销培训体系,组建强有力的营销师资队伍,编制培训教材。二是实行多样化的培训方式,不断更新培训内容,把短期培训与长远培训结合起来,业务知识培训与公司文化结合起来,以不断提高营销队伍的整体素质。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管理制度是公司运行的基石。目前产险营销尚处初创阶段,建立一个完整、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当前一方面应从机构设置、人员招聘、培训、业务范围、财务统计、手续费、展业纪律、晨夕会等方面人手制定规章制度。另一方面,要狠抓规章制度的落实,并在实践中逐步完善。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篇5

1 对社会医疗保险需不需要营销的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就是将多层次体系下的各险种,通过创造、传递和传播优质的顾客(参保者)价值,获得、保持和发展参保人群。当“使推销成为多余”,营销目的便得以实现,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也变得简单有效,“广覆盖”、“大数法则”等迎刃而解。

1. 1 从市场角度看,医疗保险和其他保险一样,是非渴求商品

医保经办机构必须主动推销和积极促销,善于使用各种推销技巧寻找潜在顾客,甚至采用高压式的方法说服他们接受其产品,从而使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来。

1. 2 从医疗保险的需求特性看,疾病发生的随机性造成对医疗保险需求的随机性和不确定性

我国医疗保险起步迟,保险制度不完善,医疗保险市场处于短期非均衡状态。受收入、保险意识、效用偏好等因素的影响,相当一部分人群还没有被纳入医保体系。由于潜在的医疗需求没有得到释放,医院的市场化取向得不到有效满足,其利益、运营效率甚至是社会福利都受到了损害。营销就是善于为医疗保险刺激出需求,促进市场的均衡运动。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应该通过营销试图去影响需求的水平、时机和构成。

1. 3 从社会属性看,“城镇”向“全民”跨越后,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原来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群体是城镇各类组织以及这些组织中的劳动者,通过政府的强制性力量使医疗保险得以覆盖问题不大。但是,向“全民医保”跨越的过程中,灵活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自谋职业者、新成长劳动力、其他城乡居民等,其数量比原来意义上的“职工”要多得多,医疗保险覆盖这些人群,政府的强制难以奏效;而借鉴商业保险的办法,运用营销手段扩大人群覆盖,促进“全民”目标的实现,这也是新形势下加强医保经办机构能力建设的重要方面。

1. 4 从其本身特性看,社会医疗保险应具有社会营销观念

社会医疗保险组织的任务就是在多层次的医保体系下,确定各类人群所对应的诸目标市场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护或者提高参保人员和社会福利的方式,在满足基本医疗保险方面比商业公司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标市场提供所期待的满足。因此,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要通过营销活动,维护和改善客户(参保人员)关系,考虑社会与道德问题,平衡医、保、患利益关系。社会医疗保险理所当然地就要在效率、效果和社会责任方面,于某种哲学思想的指导下进行营销活动。

综上所述,社会医疗保险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需要用市场化思维,借鉴产品(服务)营销的原理,使市场主体更多地选择医疗保险,让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会医疗保险的“安全网”。

2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设计和实施

和其他产品、服务的营销一样,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要以4ps理论(产品product、渠道place、价格price和促销promotion)作为行动的指导。同时,作为公共服务产品,除了传统的4ps外部营销外,还要加上内部营销和交互作用营销两大因素②。内部营销,就是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要加强对经办人员的培养和激励,全机构都要有“营销”观;交互营销,是指经办机构经办能力、服务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技能。

2. 1 营销定位:“全民医保”下的适应营销

覆盖全民的社会医疗保障体系,将打破城镇职工的界限,面向社会各类人群,以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独立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法多形式、保障水平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也就是说,在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外,需要根据人群特点、收入水平和医疗消费等,建立多个高低不等的医疗保障层次,至少是一些过渡性、补缺性的保障形式。这样,“多种模式”、“多种办法”就赋予了社会医疗保险产品的概念。以产品观念为导向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覆盖,要求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人群分布状况和收入水平的实际,调整完善政策体系和制度安排,甚至开发设计新的险种产品,以满足社会各类人群的医疗保险需求。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需要适应新的形势,突出目标市场、参保人群需要、整合营销和医疗保障水平四个支柱,确立营销观念,避免营销近视症③——参保人群并非在购买保险,而是在购买健康保障。这样,不管是响应营销(寻找某些人群业已存在的需要)、预知营销(预测某些人群的需要),还是创造营销(设计新的险种或者参保缴费办法),社会医疗保险体系可以在不断的调整完善中符合参保人群的认知价值,吸引和维系参保人群,从而在总资源一定的限度内,保证医、保、患三个利益关系方处于能接受的满意水平。

2. 2 营销机会:“全民医保”下的营销环境

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和谐社会”等一系列理论、思想和观点,有力地推动了社会医疗保障事业的改革发展。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构建,使医保经办机构的工作内涵发生了重大变化,相当一部分“自由人”要归拢到医保体系中来,这意味着经办业务需要采用由外向内的观念,营销环境恰恰在不断创造着新的机会。从宏观环境看,我国实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以来,城镇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社会成员医疗保险的意识越来越强,各级政府把覆盖全民医保体系的建设摆上议事日程,并在小康进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部署进展上明确了新的目标。从微观环境看,由于政府的规制和法制的健全,使组织为员工参保有了“保障”;同时,个人由于经济环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响,选择性注意逐渐强化,通过有效地营销来影响购买行为,是社会医疗保险扩展参保人群的重要手段。营销环境的变化,要求社会医疗保险必须一改过去大众化方式,不能仅仅停留在政策体系设计的基础上,让各类人群来“对号入座”。相反,要据此进行微观营销,对潜在的各类参保人群进行行为细分,并有针对性设计保险产品或调整完善缴费机制。比如,江苏镇江市针对外来务工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在医保体系中设计的住院医疗保险,是相对于基本医疗保险的一种较低层次的过渡性保障形式,参保人员以上年度社平工资为缴费基数,以首次参保的不同年龄,按3%—8%的比例缴纳住院保险费。在向饮服行业、建筑业外来务工人员“营销”该险种的过程中,针对这类群体年龄轻、流动性大的特征,调整为以社平工资60%为基数、按行业平均年龄(最低限)3%比例缴费,这种微观营销取得了较好效果。

2. 3 营销战略:“全民医保”下的营销差异化

有别于商业保险的利益定位,参保的各类人群在这个体系中是具有特定利益的。在向目标市场传播特定利益这一核心观念的同时,社会医疗保险还要通过进一步编织差异网来体现实体。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形象差异化,就是造就人群对社会医疗保险较商业保险的不同认知方法。首先,在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中,要建立一个不同制度安排的特点和参保建议;第二,更多地应该通过事件和公益活动传递这一特点,从而使之与商业险相区分;第三,它要利用各种营销组合产生某种感染力,更好地发挥制度地牵引作用。

2. 4 传播营销:“全民医保”下的营销方案

整合营销传播是一种从顾客角度考虑营销过程的方法。在多层次的社会医疗保险体系下,经办机构要通过有效的传播手段与现行和潜在的关系方和各类人群沟通。因此,除了依靠强制力和传统的动员参保手段,还必须针对不同的传播目标,选择不同的传播渠道。

2. 4. 1 具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公共关系与宣传。主要是在政府强制力以外弥补刚性所带来的缺陷。对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人群,要更多地采用社会营销观念,采取事业——关联营销的方法,即积极地使用保障全民健康的形象,构建与参保人员的利益关系,借以改善经办机构的名声,提升知晓度,增加参保者忠诚。通过公共关系、宣传,使社会医疗保险:具有高度可信性,通过新闻故事和特写等使之更可靠、更可信;能够消除防卫,可以接触一些回避、拒绝参保的单位、人员;戏剧化,通过公益、政府财政杠杆等使医保制度和产品惹人注目。

2. 4. 2 断保人员:客户关系型营销。即经办机构通过有效利用参保人员信息,在对参保人员了解的基础上,将营销针对特殊人群个性化。比如,对具有固定劳动关系的人员,一旦其下岗失业无力参保,对这些断保或是封存人员,可以由统账结合的基本医疗保险转向单建统筹的住院保险,一旦此类人群经济状况好转,再回到基本层次;再有方法就是给这些群体以缴费照顾,调整缴费基数或比例。这种营销手段的关键是建立客户数据库和进行数据挖掘,进而进行数据库营销。

2. 4. 3 新成长劳动力:网络营销。新成长的劳动力是网络一代,其特点是:选择权是他们深信的价值观;他们需自己改变自己的主意;他们更喜欢自己作出决定。对此,医保经办机构要善于利用网络和先进的数字化传媒技术进行医疗保险的营销。

2. 4. 4 城镇其他居民:直接营销。直接营销的渠道很多,如面对面推销、目录营销、电话营销等。关键问题是营销渠道的构建。针对城镇居民的分布特点,社会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需要向社区延伸,不断完善和构建社区平台。社区平台包括街道(社区)的劳动保障平台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只有这些平台建设到位并卓有成效地开展营销活动,才能提高成功率。

3 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营销行为讨论

社会医疗保险的营销主要是由经办机构来完成的。经办机构作为营销组织,必须重新界定它的角色。

3. 1 牢固树立营销观念,建立全机构营销导向

参保扩面是经办机构的一项突出任务,也是经办能力高低的“试金石”。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职能划分是多样的,但它必须是一个强有力的面向所有参保人群的组织,这种导向使得参保扩面工作应成为全机构的事,营销导向也应是全机构的。“全民医保”目标的确立,要求体现在工作和部门定义、责任、刺激和关系的变化上。特别是医保信息系统的建立和完善,使经办机构的一切任务都面对着参保人群。内部各职能部门都要接受“思考顾客”的观念,即强调为参保单位、参保人员的服务。同时,只有当所有的部门执行一个有竞争力的参保人群价值让渡系统时,营销才能有效展开。只有确立全员的营销观念、改变内部的薪酬结构、开发强有力的内部营销训练计划、建立现代营销计划体制、提高员工营销能力,“经办”的目标和水平才能提升到新层次。

3. 2 经办机构要苦练内外功,实现新突破

内功是就是在多层次医保体系构架下,强化保险产品力、提升组织力、管理力、营销力,进入精耕细作、精细化管理的科学状态;外功是由关注政策体系、制度安排,转向关注参保人群,由坐门等客转向目标营销。依靠垄断做“老大”或依靠政府强制力推动参保的空间越来越小。因此,必须真正学会关心参保人群利益,从目标人群的需要和利益出发,规划市场营销渠道,设计策划促销途径。要学习和借鉴商业保险公司的经验,掌握现代保险营销的有效方法。比如:重视客户关系管理,提升服务价值,重视多种营销组合,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营销社会保障理念、强化经办机构文化建设、改善营销环境的关系主体——医院、同业、媒体等。

注释:

①dictionary of marketing terms, 2nd ed. , ed. peter d. bennett( chicago: 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 1995).

②christian gronroos, " a service quality model and its marketing implications, " european journal of marketing 18, no. 4( 1984) : 36-44.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篇6

关键词:保险中介机构 保险营销员 个人所得税 税收筹划

对于保险中介机构来说,保险营销员在拓展保险业务、为客户提供相关保险服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保险中介机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由于当前保险中介机构于保险营销员之间签订的是合同,保险营销员没有底薪,不能享受保险公司或中介机构的任何福利及待遇等,主要是按照一定比例从保费中获取佣金。因此,保险营销员面临着较大的收入压力,尤其是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税负问题已经成为影响保险营销员队伍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导致保险中介机构普遍存在着保险营销员增员难、营销员队伍发展缓慢等突出问题。根据本人在湖南湖南惠民铁路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的多年实践工作经验,本文主要对当前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扣缴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和思考,并提出若干解决措施,希望能抛砖引玉,引发业界同仁的讨论和思考。限于本人学力有限,文章会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欢迎大家批评指正。

一、当前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扣缴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们的保险意识显著提高,保险事业也迎来了巨大的蓬勃发展的机遇。但是,由于目前保险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按照一定的标准由保险中介机构按月代扣代缴,这显然在一定程度上把保险营销人员的个人所得等同于劳务所得,使保险营销员承受了巨大的个人所得税税负,从长远来看,不利于我国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方面,税率设置不够合理。一般来说,税率是税收制度设计的核心,会对税制运行状况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由于我国居民的各种收入货币化、账面化程度相对较低,而个人所得税税率的设置又只能依据人们账面化的货币收入,有失公平,进而导致他们力图使自己的收入隐性化,例如将本月可以签的保单推到下月签等。由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承担着收入再分配的职能,在税率设置方面应当符合低税率、宽税基这一基本思路。低税率可以降低纳税人的税负,引导他们自觉纳税,而过高的不合理的税率,会刺激一些纳税人选择偷逃税。

另一方面,没有充分考虑到营销员的工作费用支出等经济状况。在保险营销工作中,营销员不仅面临着巨大的工作压力,任务繁重,而且会支出较多的工作费用,包括交通费、电话费以及探视客户的费用等,这些支出很多时候都是由营销员自己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没有考虑这些因素,就会明显增加保险营销员的负担。同时,由于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与个人收入相比,家庭成员的总收入更能准确全面地反映出纳税能力。而对于有些营销员来说,由于家庭成员多,赡养老人的负担重,所以,在扣缴他们的个人所得税时候,就应当充分考虑保险营销员的家庭负担以及工作费用支出等情况,以确保纳税的公平性与合理性。

总之,个人所得税扣缴在一定程度上关系到保险营销员的切身利益,会对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营销员队伍建设以及保险行业的发展产生直接影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政策会对保险营销员的展业带来不利后果,增加了保险中介机构的经营成本与经营风险,不利于保险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主要对策

税收筹划作为一种财务管理活动,具有合法性、目的性与专业性等特征。如何在既不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又不增加企业预算的情况下,切实提高保险营销人员的实际收入,已经成为保险中介机构必须妥善解决的重要课题。对于保险中介机构来说,只有认真做好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才能吸引并留住保险营销人才。

(一)准确区分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

当前,保险中介机构保险营销员主要分为雇员与非雇员两类。根据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雇员的个人所得税主要适用“工资薪金”项目,而非雇员则适用“劳务报酬”项目。从收入项目来看,雇员的工资薪金所得除佣金收入之外,还有其它工资福利收入。而非雇员的劳务报酬只有佣金收入。从可扣除项目的角度来看,雇员的工资薪金收入中可扣除的法定费用为3500元,而劳务报酬可扣除的费用标准为800元或20%的比例费用。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工资薪金收入不征营业税,而劳务报酬所得应征收营业税。而适用税率的差异,正是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重要途径。所以,工资薪金所得的适用税率与劳务报酬适用税率相比较,在较低的收入时,采用工资薪金就可以显著减少保险营销员的税负,在高收入时采取劳务报酬则更合算。

(二)合理安排手续费

在保险行业,支付给保险营销员的手续费属于劳务报酬。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营销员(非雇员)取得的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3号)的相关规定,保险企业营销员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保险中介机构是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按月代扣税款并将所扣税款缴入国库。由于劳务报酬属于一次性收入,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如果手续费支付间隔超过一个月,则按每次收入额扣除法定费用后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如果间隔期没有超过一个月,则合并为一次,扣除法定费用后纳入应纳税所得额。因此,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合理安排保险营销员的纳税时间,并使其每月支付的手续费,可以抵扣法定的定额费用,努力减少保险营销员每月应缴税额,切实降低税率,有效增加保险营销员的实际收入。

(三)最大限度地提高营销员福利

根据我国现行税法的相关规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计提的社保基金以及住房公积金等,应当免缴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因此,保险中介机构就可以考虑为广大保险营销员计缴住房公积金等费用,并将这些项目在税前列支,通过采取这些措施,就可以有效减少保险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应缴税额,提高营销员的实际收入。同时,保险中介机构也可以增加营销员“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在这一过程中,就可以有效规避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风险,最大限度地增加保险营销员的福利,充分发挥对营销员的激励作用。

(四)切实防范筹划风险

保险中介机构在进行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过程中,要加强自身保护,维护企业形象,努力防范并化解税收筹划风险。首先,要严格遵守税法等法规。保险中介机构对于保险营销员的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会计帐薄的真实性、完整性与准确性。其次,要及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方案进行调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国税收法律及法规也在逐步修订并不断完善。因此,由于各种因素以及法律法规出现变化,保险营销员个人所得税的筹划方案就必须进行调整,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为保险中介机构的保险营销员带来实际利益,减少个人所得税税负。

三、结束语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保险行业正处于新的发展时期。由于保险行业具有投资大、风险高以及竞争性强等特征,保险中介机构之间的竞争集中表现为保险营销员之间的竞争。为留住营销人才,保险中介机构必须要为员工谋取更大福利。其中,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就可以明显减少保险营销人员的税负,有效维护保险营销员队伍的稳定,有力地推动保险中介机构健康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林贤元.财产保险公司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思考[N].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0,(3)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篇7

已形成新的业务与行业的增长点

安徽全辖66个县域公司累计完成人身险总保费25亿元,较2002年增长78.57%。其中,新单保费14.9亿元,同比增长115%。保费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县支公司达到9家。形成全省业务发展的主要增长点。全年县支公司累计完成人身险总保费占全省同期人身险总保费收入 82.7亿元的比重为30.22%,新单保险占全省同期寿险新单的比重为30.45%,已经形成行业新的增长点。

农村寿险业务基本情况。一是保费快速增长。农村人身险总保费收入6.34亿元,同比增长高达242.7%。其中寿险4.9亿元,产品主要有鸿瑞、千禧理财、夕阳红递增等。健康险0.37亿元,产品主要有康宁终身、康宁定期、大额疾病医疗、重疾终身等。意外险1.07亿元,产品主要有人身意外伤害综合险等。二是保险保障水平提高。全省农村参保人数约在61.8万人,投保人群主要是农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农村中小学教师等,其中寿险1.8万人,健康险20万人,意外险40万人。提供的风险保障金额达到1560.59亿元,其中寿险16.78亿元,健康险1379.73亿元,意外险164.08亿元。农村地区总计支付赔款8017.35万元,其中健康险1305.15万元,意外险6712.20万元。三是农村网点建设渐成规模。在农村中心乡镇和经济条件较好的乡镇大力发展农村营销服务部,以带动周边地区业务的发展。服务部数量由上一年度的322家,发展到563家,增幅达74.8%。平均每个服务部收取保费达11 2.61万元。全省共有农村营销员 10057名,人均保费6.3万元。以我省舒城县为例,2003年,14家农村营销服务部实现保费收入1700万元,占全县总保费收入的三分之一。

其中,寿险1 320万元,健康险100万元,意外险280万元。寿险期交新单保费收入为400多万,占全县寿险期交新单保费收入总数的二分之一。期交业务以1 0年期为主,5年期和20年期占30%左右,件均保费为800元。有1.7万人次通过农村营销服务部参加保险,风险保额为41.85亿元。

自身做大做强与发挥社会管理功能

目前农村人寿保险市场正处于有待开发的初期,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这是保险业做大做强的大好契机,保险公司抓住机遇,根据农村急需的保险保障需求,自觉将发展方向调整到国家的大政方针上来,瞄准农村市场广阔的发展前景,以大力推进县域和农村寿险业务发展为突破口,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同时,自身也能得到较快发展。

发展农村寿险业务是解决“三农”问题,保障农民生活安定的迫切需要。促进县域经济发展,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对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大的意义,这一点,在我省显得尤为重要。安徽省是农村经济不发达的省份,农民手中可支配的财富不多,经济基础薄弱,实力不强,抗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如果家庭成员患上大病或主要劳动力残疾、死亡,将给农村家庭生产和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导致“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商业保险大规模进入农村市场,使广大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得到保障,有利于农民生活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稳定性。

发展农村寿险业务能够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丰富社会保障层面。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可以为城镇职工、个体工商户、农民和机关事业单位等没有参与社会基本保险制度的劳动者提供保险保障,有利于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面。同时商业保险具有产品灵活多样、选择范围广等特点,可以为社会提供多层次的保障服务,提高社会保障的水平,减轻政府在社会保障方面的压力。对于广大农村地区来说,有着突出的现实意义。

发展农村寿险业务有利于农民医疗、养老和意外风险保障。长期以来,看不起病是农民群众的一大困难,据一项关于农民“最担心的事”调查结果显示,有36.6%的农户将“担心生大病”放在之首,很多家庭往往因病致贫或刚脱贫又因病返贫,商业健康和医疗保险进入农村,可以解决农民的病患之忧,医疗费用有了保障,适度分散了风险。

绝大多数农民目前仍是“养儿防老”。但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子女与老人比例严重倒置,农村地区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农民购买商业养老保险,可以解决老有所养、老有所靠的问题,这对于稳定老年农民的生活,推进计划生育国策的顺利实施,都有着极强的促进作用。

目前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乡镇企业安全防范措施不够健全,农民防范风险的意识和能力不高,意外事故发生频率较高,农民意外风险较之以前加大。一旦发生意外伤害风险,则直接导致一户家庭的生活困难,给社会带来负担,而由于保险的保障,可以转嫁风险承担,保障农民遭受意外能够得到及时救助和使生活稳定。

由此可见,商业寿险进入农村市场,大力发展寿险业务,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养老、医疗和意外保险产品,完善了社会保障体系,丰富了社会保障层面。

发展农村寿险业务可以帮助农民解决就业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农村富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随着农村的改革和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农村出现大量剩余劳动力,同时因行政制度改革,乡镇精简工作人员,很多被精简或改选下来的乡镇和行政村干部,形成数量庞大的农村无业群体。而寿险个人营销模式具有“劳动密集型”特点,在农村可以吸收大量闲散劳动力从事保险营销工作,促进再就业,增加农民收入。截至 200 3年底,安徽各县支公司共吸纳了10000余名农村富余人员进入保险行业,其中3000余名为乡镇分流干部,他们年均收入可达8000元左右,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保障农村行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维护了农村地区社会稳定。县支公司在农村开展业务,不仅促进了企业自身的发展,壮大了业务规模,也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较大贡献,上缴税收和各项费用,支持了地方经济建设;2003年全省县支公司理赔和给付5.55亿元,提高了农村保障水平,安定了农民生活,化解了纠纷和社会矛盾。

安徽省寿险业务为什么增长迅速?

安徽省是农业大省,全省6300万人口中,农村人口达到4700万,占全省人口总数的76%,2003年我省实现国内生产总值3970亿元,农民纯收入稳步增长,达到2140元。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收入的提高,广大农民保险需求日益增长,为发展农村寿险业务奠定了基础。2003年,农村寿险业务取得突破,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保险业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为发展农村寿险业务创造了良好的环境。一是积极帮助解决农村营销服务部职场设置问题,加快营销服务部建设。二是协调工商、税务部门,解决营销员税负过重问题,减轻了营销员负担,增强了其投身保险营销的积极性。

保险监管部门提高认识,充分发挥宏观引导作用。安徽保监局充分认识到保险业只有围绕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才能实现自身的发展。保监局引导保险公司增强开拓农村保险市场意识,大力发展农村寿险业务。积极组织力量,深入农村,调查了解广大农民的保险需求,掌握保险公司在农村机构设置及开展业务的现状和要求,为保险公司调整产品结构和发展战略,发展农村寿险业务提供决策指导。创新监管审批行为,打破常规,改革传统营销服务部审批程序,提高审批工作时效,做好全省农村营销服务部的审批和更名换证工作,积极支持寿险公司铺设农村业务网点,加强农村营销服务部正规化建设。同时,狠抓各级高管人员管理,严把准入关,建立高管人员档案,实行任期内跟踪管理,加强培训,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

保险公司认真谋划,积极组织推动农村寿险业务发展。农村人寿保险市场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寿险公司抓住机遇,制定了县域业务发展战略,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开拓新的业务增长点,通过合理推进农村营销服务网点建设,逐步发展壮大,农村营销服务部业务发展势头迅猛,为县域业务发展作出重要贡献。2003年,安徽各县域保险机构均将强化营销队伍建设作为促进自身业务发展的重点,纷纷采取各种措施,加大营销增员的力度,加强营销人员培训和管理,提高营销员素质和留存率。截至2003年年底,各县支公司共有营销员25000多名,较2002年同期增长了五成以上,其中农村营销员达1万余名,乡镇分流干部达3千余人。营销队伍的发展壮大,为县域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根据我省农村实际情况,针对我省农村人均年收入不高,绝大部分农村家庭没有能力一次性购买高额寿险产品的现状,实施业务结构调整合理规划农村营销服务部业务发展方向,制定适合农村地区销售的险种策略,以医疗、养老、意外等保障险种为主,支持发展寿险小额期交业务,使投保农民手中保留充足的生产生活资金,确保农村业务发展的可持续性。引导农村营销服务部走规范化经营道路。针对农村营销服务部点多面广、管理难度大的特点,通过建立健全单证管理、承保登记、理赔登记、报账、值班接待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营销服务部业务、财务、人员等方面的管理控制,引导农村寿险业务规范发展。

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产品不适应农村市场需求。一是分红险业务,尤其是趸交业务占比过高,不利于保险资源的维护和可持续发展,并且有可能引发误导问题。二是当前在农村销售的多是延用针对城市居民开发的产品,价格较高,不能完全适合农村市场的需求。

客户服务体系还不健全。目前县域公司普遍存在“重展业、轻管理”的现象,还没有将客户服务工作摆到重要的位置,其中尤以客户回访和续期收费问题比较突出。客户回访工作不能充分落实,不利于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和客户资源的长期稳定,甚至可能带来误导的风险。同时,各公司续期收费管理不甚规范,大部分县域公司续期保费还是由业务员自身收取,一旦业务员脱落,没有一整套符合农村业务发展的续期收费管理办法,这将成为县域公司发展农村业务的隐患。

营销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县城保险业务的发展,使县域公司特别是农村营销服务部的个人营销员队伍迅速壮大,但是教育培训工作却没有跟上,营销员总体素质较低,在保险业务、法律法规、诚信道德等方面仍亟待提高,营销员持证率普遍较低,在可预见的一段时间内仍是一个制约农村寿险业务大规模提升的瓶颈问题,阻碍县域公司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

下一步促进快速发展的思路

统一思想,大力促进农村寿险业务快速均衡发展。针对目前县域业务发展不平衡的问题,统筹安排,总体规划,鼓励保险公司进一步加大对农村保险市场的开拓力度,充分重视县域业务的发展,探索促进农村寿险全面快速发展的新路子,壮大农村寿险业务规模,提高农村保险保障程度。

积极引导,不断优化农村寿险业务结构。推出适应农村市场、农民急需的养老、医疗等寿险产品。对于一些效益不够明显、可能带来较大的资金运用压力而且并不是特别适合农村市场需求的分红险产品,应尽量控制在较低的比例范围内。同时要调整好新单业务中趸交、短期和长期业务的比例,保持合理的结构,将期交业务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以利于可持续发展。

民生保险营销工作计划篇8

项目管理师

上榜理由:项目管理师是我国近年来比较热门的职业,未来几年也仍将是受追捧的热门职业之一。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取得项目管理师资格的专职人员还不到5 万人,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都远远不能适应社会的需求。而目前,我国项目管理师队伍中高层次、高技能、复合型人才短缺,从事国际性项目业务的专门知识和服务经验不足。相关统计资料表明,目前我国需要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大约60 万人。

薪酬水平:项目管理师的年收入在10 ~ 80 万元人民币之间。

理财规划师

上榜理由:资料显示,2006 年中国个人理财市场突破600 亿美元,2007 年个人理财市场目前保守估计将突破850 亿美元,并且在以每年15% ~ 22% 的速度增长。目前,由于中国经济的持续增长,社会发展良好,人们对于未来的发展信心很足,股票、基金市场持续火爆,对金融理财的需求非常急迫,市场需求潜力巨大;另一方面,理财产品明显捉襟见肘。理财师,尤其是能够为客户提供全方位的专业理财建议,通过不断调整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动产、不动产等各种金融产品组成的投资组合,设计合理的税务规划,满足居民长期的生活目标和财务目标需求的人才,更是难求。我国理财规划师的缺口为25 万人。今后5 ~ 10 年,理财规划师将成为国内最具有吸引力的职业之一。

薪酬水平:国内理财规划师的年薪应该在6 ~ 10 万之间,优秀的理财师年薪高达100 万元人民币。

IT、通讯工程师

上榜理由:“ 十五”期间是我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预计电子信息产业仍将以高于经济增速两倍左右的速度快速发展,产业前景十分广阔。目前,信息技术支持人才需求中解决技术故障问题、提供设备和顾客服务、硬件和软件安装以及配置更新和系统操作、监视与维修等四类人才最为短缺。此外,电子商务和互动媒体、数据库开发和软件工程方面的需求量也非常大。从总体上看,IT、通讯人才的需求每年将增加100 万人次。

薪酬水平:国内系统集成工程师年收入将在10 ~ 20万元,未来网络专才尤其是网络游戏业人员的薪酬将会达到10 ~ 12 万元人民币。

物流师

上榜理由:物流业是当代经济发展的热点,涵盖了国民经济中的海陆空交通、运输、仓储、采购、供应、配送、流通加工、信息、第三方物流、连锁销售、制造业以及与物流相关的众多行业。目前,我国物流人才供不应求。物流从业人员当中拥有大学学历以上的仅占21%。许多物流部门的管理人员是半路出家,很少受过专业的培训。据初步估算,我国物流人才的需求量为600 余万人。

薪酬水平:国内物流师年收入在4 ~ 8 万元,高级人员达到15 ~ 40 万元。

注册会计师

上榜理由:目前,我国共有注册会计师7 万多名。而根据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需要,至少急需35 万名注册会计师。就是在已具备从业资格的7 万多名注册会计师中,被国际认可的也不足15%。巨大的需求缺口,使注册会计师成为未来几年我国炙手可热的人才。

薪酬水平:每年进入包括德勤、普华永道在内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应届毕业生月薪大都在五六千元,再加上每年丰厚的奖金,年收入会超过10 万元人民币。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年薪则在20 ~ 50 万元人民币之间。

营销师

上榜理由:营销师是指从事市场分析与开发研究,为企业生产经营决策提供咨询,并进行产品宣传促销的人员。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完善,市场营销已经渗入到各种各样的企业,人们对市场营销的观念也将有更深的认识,所以对这方面人才的需求将继续看好,并有继续升温的可能。目前,最为人们所知的是房地产营销师、汽车营销师和保险营销师,行业人才缺口50 万人不等。

薪酬水平:薪酬因行业等外在因素不同而不同。营销师初级月薪在2 ~ 6 千元,中级在10 万元左右,优秀的营销师年薪高达50 万元人民币,甚至上百万元。

传媒、广告策划师

上榜理由: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腾飞,传媒和广告业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众多的竞争者当中脱颖而出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几乎成为诸多媒体重点关注的内容,这也让媒体、广告策划师越来越受到企业的关注和社会的推崇。与营销师相比,媒体、广告策划师的职业内容主要是采用应用科学的思维和方法,对以赢利为目的的社会经济组织的整体活动进行系统、科学的创造构思、谋划和设计,以期达到最佳效果。主要工作包括:策划目标定位、策划诊断调查、策划创意构想、策划方案论证、策划实施操作、策划评估服务等。通过对市场的分析和策略的组织,让企业整个战略体系有了良好的推进和执行,进而为营销人员的后期跟进打下良好的基础。目前,国内对策划师的需求量大约为300 万人左右。

薪酬水平:目前的传媒、广告行业月薪水平在5 ~ 8千元人民币,策划师的薪资达到了8 ~ 10 万元,预计5 年之后会有一个更好的薪金水平。优秀的从业人才年收入至少应在10 万元人民币左右。

精算师

上榜理由:精算师是经过金融保险监管部门认可其从业资格的个人。凡是需要处理风险的领域,精算师都能发挥作用。与会计师、律师和医生等职业相比,精算师是一项人数不多、专业性更强的职业。据预测,到2010 年,中国将会至少有60 家国内保险公司和20 家含外资的保险公司。而目前精算师的数量还远不能满足中国保险业的发展需要。我国被世界保险界认可的精算师不足10 人,准精算师40 多人,在目前国内人才市场上,精算师可谓凤毛麟角。据专家预测,在未来几年内,中国精算师的市场需求缺口在4000 ~ 5000 人左右。

薪酬水平:目前,精算师在国外的平均年薪达10 万美元,国内目前月薪也在1 万元人民币以上。优秀的精算师年薪可达30 ~ 80 万元。

医疗、医药专业人士

上榜理由:全球现代医药技术产业继续呈高速增长态势,现代生物技术产业已经成为医药产业新的国际竞争焦点。同时,人口的老龄化和人们生活的日益富裕,使医疗卫生成为21 世纪初最赚钱的职业之一。不仅是医生和护士,营养学家、家庭护士、按摩师和针灸师都将成为热门职业。行业人才缺口在12 ~ 15 万人左右。薪酬水平:目前医药医疗行业专业人士年收入至少应在6 ~ 10 万元人民币左右。

管理咨询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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