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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8篇

时间:2023-01-20 00:09:28

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

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篇1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政办[____]__号)、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工商〔____〕___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____]__号)的精神,全区部署开展为期八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工商部门对商场、集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商部门的职能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____]__号)精神,经与区经贸部门商定,××区工商局在本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能为:由区经贸部门牵头负责,区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

二、工作目标

配合区经贸部门全面排查治理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推进××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机构

区局决定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此次专项治理的内容和重点

专项治理的对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大量聚集的场所。

专项治理的重点:_、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_、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_、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_、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_、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_、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_、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_、电气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_、建筑室内装修装钸材料防火性能情况;__、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__、“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__、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

各业务股、基层工商所要及时把《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个工作人员,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时间、人员、任务、责任四落实。并及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_月__日至__月__日)

_、自查自纠阶段(_月__日至_月__日)。商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由各基层工商所配合区经贸局根据所辖地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发《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各工商所要按照*政办[____]__号文和区政府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和本工作方案,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督促各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于_月__日前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报公交消保股,以便汇总上报。

_、检查整改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在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局会同经贸、消防等部门,协调各基层工商所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逐个检查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整治。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农运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_、治理成效巩固时段(_月_日至__月__日)

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要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对商场、集贸市场的错时检查频率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加大对经营者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经营者的消防自律意识,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_、冬防排查治理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__月_日至__月__日)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迎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验收。各工商所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在每月结束后_日内将《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结束后_日内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阶段性小结和《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通过oa系统报送区局市场、合同股、注册股。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填报《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附件)。发现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这次整治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做好经常性管理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隐患,保证安全。

五、专项治理的几点要求:

_、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这次整治工作,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经贸、消防等部门,全面加强宣传发动,要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_、各工商所对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对商场、集贸市场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全面、细致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各商场、集贸市场负责人应切实负起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广泛发动职工、经营者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找、查、摆潜在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防范的公众意识,自觉落实隐患的整改工作。

_、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促落实整治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不采取措施整改隐患的单位,坚决处理,该罚款的就罚款,该停业的应责令停业,做到发现一家处理一家,绝不姑息迁就,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以确保消防安全检查的顺利进行。

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篇2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全区部署开展为期八个月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为更好地落实工商部门对商场、集贸市场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商部门的职能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局《关于开展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经与区经贸部门商定,××区工商局在本次火灾隐患排查工作中的职能为:由区经贸部门牵头负责,区工商部门配合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

二、工作目标

配合区经贸部门全面排查治理商场、集贸市场等场所的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平安××”、推进××经济区建设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组织机构

区局决定成立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此次专项治理的内容和重点

专项治理的对象: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大量聚集的场所。

专项治理的重点:_、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_、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_、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_、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_、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度及演练情况;_、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_、消火栓状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_、电气敷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_、建筑室内装修装钸材料防火性能情况;__、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__、“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行防火分隔、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__、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

四、具体措施及时间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

各业务股、基层工商所要及时把《实施方案》传达到每个工作人员,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安排专项治理的各项工作,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证时间、人员、任务、责任四落实。并及时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在全区范围内掀起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高潮。

(二)组织实施阶段(_月__日至__月__日)

_、自查自纠阶段(_月__日至_月__日)。商场、集贸市场的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由各基层工商所配合区经贸局根据所辖地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分发《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各工商所要按照*政办[____]__号文和区政府确定的治理范围、内容和本工作方案,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督促各经营单位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并于_月__日前把《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自查情况报告表》报公交消保股,以便汇总上报。

_、检查整改阶段(_月_日至_月__日)。在各有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区局会同经贸、消防等部门,协调各基层工商所开展对全区商场、集贸市场逐个检查整改,对于一时难以整改的火灾隐患,要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进行整治。即凡未经过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合格就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一律依法坚决予以关闭;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要督促指导隐患单位作出整改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管监控。对于火灾危险性大、不能及时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采取果断措施,在奥运会、残奥会和农运会举办期间责令停业、停止使用、停止施工。

_、治理成效巩固时段(_月_日至__月__日)

要紧紧围绕消防安全,切实加强消防安全保卫措施。要集中开展消防监督抽查,加大对商场、集贸市场的错时检查频率和力度,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充分利用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宣传,加大对经营者的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有效提高经营者的消防自律意识,进一步巩固火灾隐患治理成效。

_、冬防排查治理阶段(__月__日至__月__日)。要针对冬季风干物燥,易发生重特大火灾的特点,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冬季防火工作紧密结合,严密各项冬防措施,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验收阶段(__月_日至__月__日)

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迎接市政府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的验收。各工商所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在每月结束后_日内将《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详见附件),每季度结束后_日内将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阶段性小结和《____年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月报表》,通过oa系统报送区局市场、合同股、注册股。重大火灾隐患还应填报《重大火灾隐患一览表》(附件)。发现重要信息、重大情况要随时上报。专项整治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专题总结,认真查找这次整治中所发现问题的根源,制定有关管理措施,做好经常性管理监督工作,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隐患,保证安全。

五、专项治理的几点要求:

_、加强宣传,提高认识。对这次整治工作,转载请务必注明来自范文中心:/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经贸、消防等部门,全面加强宣传发动,要把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向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宣传,统一思想认识。

_、各工商所对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应引起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对商场、集贸市场本着“谁投资,谁受益”,“谁开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责任到人,全面、细致深入开展检查整治,做到不留死角,消除隐患。各商场、集贸市场负责人应切实负起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的责任,建立“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接受监督”的安全管理机制,并广泛发动职工、经营者积极参与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找、查、摆潜在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防范的公众意识,自觉落实隐患的整改工作。

_、强化措施,确保成效。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区经贸,消防等部门采取有力措施,加大督促落实整治的力度,严格依法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不采取措施整改隐患的单位,坚决处理,该罚款的就罚款,该停业的应责令停业,做到发现一家处理一家,绝不姑息迁就,此次专项治理活动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各司其责,形成合力,以确保消防安全检查的顺利进行。

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篇3

一、治理范围及重点

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为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场、市场(含集贸市场)。

治理的重点包括:(一)因违章搭建将几个独立的商场、市场连在一起的;商场、市场周边搭建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占用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疏散通道从事经营的;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部位设置栅栏或采取其他形式锁闭、封堵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被遮挡、覆盖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在商场、市场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和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的。(二)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不符合要求,商住楼中商业营业部分与住宅部分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损坏和标识错误的;擅自扩大和改变防火分区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在商场、市场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电气线路未按规定敷设的。

二、各部门职责

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排查整改火灾隐患,查处消防违法违章行为,掌握汇总全市专项治理开展情况。

市经贸委:调查掌握行业内商场、超市、市场等单位的消防安全状况,积极督促各单位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落实消防安全措施,严防重大火灾事故发生。

市规划局:对商场、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将欠缺部分纳入规划,列出建设计划,并负责新建消火栓的定点、定位工作。

市建设局:对商场、市场周边的市政消火栓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增建市政消火栓或改造市政给水管网,确保消防用水;对现阶段确有困难无法保证消防用水的,要利用附近天然水源设置取水设施;对搭建违章建筑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的,责令立即拆除。

市市政局:负责市政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检修,确保完整好用。

市安监局:督促各单位认真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督促、协调重大火灾隐患整改。

市工商局:调查掌握在全市工商机关注册登记的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室内、室外、地上、地下商场、市场(含集贸市场)数量,对未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已经登记注册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责令其限期变更、注销或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

市人防办:指导、督促本系统内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在自查整改中不履行自查职责、弄虚作假和拒绝整改的,依法依纪给予消防安全责任人或其他责任人员行政、纪律处分,并督促单位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县区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保障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市政府成立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公安、建设、经贸、工商、安监、人防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商场、市场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名),负责全市治理工作的实施。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人员和责任,加强组织领导。7月10日前,各县区要组织召开有关部门负责人及辖区内各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深入调查摸底,建立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状况基础台帐。各县区要针对这次专项治理的范围,认真开展调查,切实摸清商场、市场的基本情况,并逐一登记在案,建立商场、市场消防安全状况台帐。要做到“四清”:一是商场市场底数清。对辖区内容纳顾客人数50人以上的商场、市场要做到心中有数;二是单位基本情况清。单位的建成投用时间,建审验收及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及单位的规模、员工数量等情况要清楚;三是消防安全状况清。每个单位存在的突出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要登记在案。公安消防部门对商场、市场的历次检查情况、依法采取的督改措施等情况也要逐一登记清楚;四是具体整改措施清。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采取了哪些措施督促整改,隐患整改计划、整改责任人等情况要有详细记录。调查摸底工作要于7月20日前完成。(三)大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营造浓厚专项治理氛围。各县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治理的内容、要求和重要性,营造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浓厚氛围。要继续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凡未经培训的商场、市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专兼职消防人员要全部培训一遍。(四)坚持联合执法,形成整治火灾隐患合力。各县区公安、建设、经贸、工商、安监、人防部门要按照国家六部局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履行责任,形成整治火灾隐患的合力。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积极的单位实行政府挂牌督办,年底前彻底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商场、市场,不能保证消防安全的,要坚决责令其停业整改,确保不发生大的火灾事故。(五)严格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治理活动取得实效。专项治理工作中,各县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协调解决治理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确保治理成效。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

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篇4

一、总体目标

全县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疏散设施的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管理到位;员工本人及组织他人进行安全疏散和逃生的能力普遍提高;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整治对象及内容

(一)主要对象。

1.宾馆、旅馆、酒店、歌舞娱乐、美容美发、足浴、网吧、、酒吧、茶室、咖啡厅等营业性场所;

2.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除外);

3.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及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游乐厅;

4.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园区的集体宿舍;

5.人员密集的商务办公建筑、劳动密集型可燃材料生产(加工)车间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

6.“多合一”建筑。

(二)主要内容。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宽度、长度、耐火极限是否达到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在营业或使用时保持畅通;

2.防火门、防火卷帘设置是否达到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启闭装置完整好用;

3.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应急照明照度、照明时间是否满足消防安全疏散要求,大型、重要场所是否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

4.应急广播、声光报警、视频报警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涉及安全疏散的出口、通道、设备等是否有明显的警示及使用标识;

6.营业时由于防盗等原因必须关闭的安全出口门,是否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等安全疏散设施;

7.是否设置逃生防烟面罩、空气呼吸器或其它辅助疏散设施;

8.消防给水、防排烟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完整,能正常使用;

9.是否经常组织开展员工、从业人员安全疏散知识培训教育、每日的安全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疏散自查、每季一次的逃生疏散演练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执法检查、考核总结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1日至3月10日)。

1.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周密部署。

2.利用新闻媒体公布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标准要求,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查处的宣传力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3.*消防部门结合年度监督抽查工作,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作为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的监督抽点,并向社会公告。

(二)自查整改阶段(2009年3月11日至5月底)。

1.4月15日之前:全县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在消防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防火门等设施处张贴或悬挂提示及警示性消防安全标志。全县所有安装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保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2.4月16日至5月15日:行业管理部门对下属和职能监管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系统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是否畅通、有效,消防安全警示、禁止、使用标志标线是否设置到位,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做到定期维护保养,疏散设施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等。大型商场、室内市场、超市和公共娱乐场所逐步推广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新审核和新验收的商场、超市和娱乐场所必须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等疏散装置。

3.5月底前,*消防等职能部门完成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未取得上岗资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以切实增强其维护单位消防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三)执法检查阶段(6月1日至7月底)。

*消防部门要联合经贸、教育、规划建设、文化、卫生、安监、工商等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疏散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要发现一处,处理一处,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强制入轨,满足逃生需要。对消防安全疏散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逾期不改正、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在对业主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其停产停业或提请政府实施关闭。

(四)考核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底)。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考核。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遗留和解决不足的问题要适时进行“回头看”和补课,确保整治取得实效。8月下旬,县里将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县里成立由经贸、*、文化、建设、教育、旅游、安监、工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局消防大队。各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实行分区域分行业包干,将整治对象明确到人,落实检查和跟踪复查责任。*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安监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性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成效明显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报道,树立正面典型;对在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方面存在重大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及时曝光,督促整改。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篇5

为认真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商贸企业安全经营水平,加快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确保全区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现就抓好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象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商贸企业”是指商场、农(集)贸市场、超市、生猪屠宰加工场、专业市场和相关宾馆、饭店、酒店及娱乐场所等。

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经营意识,通过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全区商贸行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重点

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监察力度,确定在全区商贸企业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以隐患排查整治促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检查主要内容:各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制度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安全经费投入情况;生产经营场所及消防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预防职业危害的制度、设备和设施落实情况;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落实情况;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检测、监控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订及演练情况;消防隐患排查、整改、治理、消除和报告制度落实情况。

四、工作责任

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实行“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区政府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能的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监管,各商贸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主体责任。

1、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商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要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登记台帐,逐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切实提高安全经营水平。

2、突出行业管理。区政府各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谁审批、谁发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监察、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责任。各行业管理部门建立专门安全管理机构,调整充实人员,发挥专业特长和行业组织优势,加强对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组织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检查,指导本行业排查治理隐患。

3、落实属地管理。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加强基层安监机构建设,充实工作力量,专人负责商贸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监管人员、经费、装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并通过落实责任、建立制度、开展检查等措施,延伸安全生产监管的触角,确保各类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并消除。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乡镇、街道、开发区要进一步加强对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责任,在辖区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商贸、粮食、供销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对本行业的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区安监局,依法行使安全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对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各派出所对辖区商贸企业实施消防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区消防大队,履行对商贸企业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职责,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检查。工商分局,依法对无证无照的经营摊位、生产作坊进行清理整顿,对非法存在的“三合一”场所进行取缔。各商贸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重点针对火灾、踩踏、疏散等事故或灾情隐患,治理薄弱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篇6

一、总体目标

全县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疏散设施的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管理到位;员工本人及组织他人进行安全疏散和逃生的能力普遍提高;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整治对象及内容

(一)主要对象。

1.宾馆、旅馆、酒店、歌舞娱乐、美容美发、足浴、网吧、、酒吧、茶室、咖啡厅等营业性场所;

2.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除外);

3.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及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游乐厅;

4.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园区的集体宿舍;

5.人员密集的商务办公建筑、劳动密集型可燃材料生产(加工)车间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

6.“多合一”建筑。

(二)主要内容。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宽度、长度、耐火极限是否达到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在营业或使用时保持畅通;

2.防火门、防火卷帘设置是否达到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启闭装置完整好用;

3.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应急照明照度、照明时间是否满足消防安全疏散要求,大型、重要场所是否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

4.应急广播、声光报警、视频报警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涉及安全疏散的出口、通道、设备等是否有明显的警示及使用标识;

6.营业时由于防盗等原因必须关闭的安全出口门,是否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等安全疏散设施;

7.是否设置逃生防烟面罩、空气呼吸器或其它辅助疏散设施;

8.消防给水、防排烟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完整,能正常使用;

9.是否经常组织开展员工、从业人员安全疏散知识培训教育、每日的安全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疏散自查、每季一次的逃生疏散演练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执法检查、考核总结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9年3月1日至3月10日)。

1.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周密部署。

2.利用新闻媒体公布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标准要求,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查处的宣传力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3.公安消防部门结合年度监督抽查工作,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作为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的监督抽点,并向社会公告。

(二)自查整改阶段(2009年3月11日至5月底)。

1.4月15日之前:全县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在消防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防火门等设施处张贴或悬挂提示及警示性消防安全标志。全县所有安装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保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2.4月16日至5月15日:行业管理部门对下属和职能监管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系统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是否畅通、有效,消防安全警示、禁止、使用标志标线是否设置到位,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做到定期维护保养,疏散设施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等。大型商场、室内市场、超市和公共娱乐场所逐步推广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新审核和新验收的商场、超市和娱乐场所必须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等疏散装置。

3.5月底前,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完成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未取得上岗资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以切实增强其维护单位消防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三)执法检查阶段(6月1日至7月底)。

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经贸、教育、规划建设、文化、卫生、安监、工商等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疏散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要发现一处,处理一处,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强制入轨,满足逃生需要。对消防安全疏散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逾期不改正、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在对业主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其停产停业或提请政府实施关闭。

(四)考核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底)。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考核。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遗留和解决不足的问题要适时进行“回头看”和补课,确保整治取得实效。8月下旬,县里将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县里成立由经贸、公安、文化、建设、教育、旅游、安监、工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各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实行分区域分行业包干,将整治对象明确到人,落实检查和跟踪复查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安监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性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成效明显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报道,树立正面典型;对在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方面存在重大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及时曝光,督促整改。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篇7

(一)清理整顿“三合一”场所。到年4月底,第一类整治合格率达到100%;到6月底,第二类整治合格率达到100%;到8月底,其他“三合一”场所的整治合格率90%以上。

(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达标活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中的一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标准化管理达标率达100%(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除外),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率90%以上,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达标率70%以上。

(三)限期完成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

(四)依法查处消防违法行为。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到期未整改的查处率达100%。

二、工作步骤

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工作从年3月开始,至年9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各村要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可操作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广泛动员,统一认识,周密部署。要继续开展宣传培训,宣传消防安全管理和“三合一”整治标准;要将行动时间、范围、标准和要求等情况在辖区内,营造良好的整治工作氛围。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人员密集场所自觉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意识,提高有关单位整改“三合一”场所的自觉性。

(二)整改规范阶段

广泛发动安监、建管、质检、交警等部门和各村(居)集中组织对二、三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和三合一场所业主等重点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明确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的标准和要求;在去年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三合一”场所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采取“边排查、边整治、边消除”的方式,及时派员进行个案指导,明确具体整改方案,落实火灾隐患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加强巡逻督查,保证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组织开展标准化管理达标进行核查指导和考评,规范单位消防行为。

(三)总结验收阶段

统一组织安监、建管、质检、交警等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各村(居)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情况进行自查验收,镇整治班子将对各地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及时通报各地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年10月底前对整治工作组织督查验收,并上报镇政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暨“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行动,行动由各部门统一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派出所成立以副所长为组长,消防队全体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以村主任为组长,各关部门人员为成员的标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标准管理和“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跟踪问效。对整改面广、整改难度大的“三合一”场所,要及时协调,组织有关部门联合会办,切实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在派出所设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暨“三合一”火灾隐患整治专治办公室。

(二)明确分工职责。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工作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派出所负责对各类消防设施和场所的消防检查和查处,并加强对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村(居)、各部门、各单位开展推进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和“三合一”整治工作;指导开展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重点岗位人员培训;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标准化管理达标考评和“三合一”场所的验收工作。文教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卫生管理部门负责医院;市镇管理部门负责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工商部门负责市场;文化管理部门负责公共娱乐场所;各村(居)负责辖区“三合一”场所。各行业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镇政府和有关组织认真排查镇(村)结合部的小作坊、小企业的火灾隐患。

商业体消防安全整治篇8

全县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消防安全设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疏散设施的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消防管理到位;员工本人及组织他人进行安全疏散和逃生的能力普遍提高;不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

二、整治对象及内容

(一)主要对象。

1.宾馆、旅馆、酒店、歌舞娱乐、美容美发、足浴、网吧、、酒吧、茶室、咖啡厅等营业性场所;

2.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农贸市场除外);

3.医院、敬老院、疗养院及学校、托儿所、幼儿园、儿童游乐厅;

4.劳动密集型企业或园区的集体宿舍;

5.人员密集的商务办公建筑、劳动密集型可燃材料生产(加工)车间及其它人员密集场所。

6.“多合一”建筑。

(二)主要内容。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宽度、长度、耐火极限是否达到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并在营业或使用时保持畅通;

2.防火门、防火卷帘设置是否达到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启闭装置完整好用;

3.灯光型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安装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应急照明照度、照明时间是否满足消防安全疏散要求,大型、重要场所是否设置能保持视觉连续的发光疏散指示标志和消防安全疏散示意图;

4.应急广播、声光报警、视频报警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5.涉及安全疏散的出口、通道、设备等是否有明显的警示及使用标识;

6.营业时由于防盗等原因必须关闭的安全出口门,是否设置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等安全疏散设施;

7.是否设置逃生防烟面罩、空气呼吸器或其它辅助疏散设施;

8.消防给水、防排烟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并保持完整,能正常使用;

9.是否经常组织开展员工、从业人员安全疏散知识培训教育、每日的安全巡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全面疏散自查、每季一次的逃生疏散演练等工作。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执法检查、考核总结四个步骤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3月1日至3月10日)。

1.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层层动员,周密部署。

2.利用新闻媒体公布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标准要求,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疏散方面存在的违法行为查处的宣传力度,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3.公安消防部门结合年度监督抽查工作,将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作为今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非重点单位的监督抽点,并向社会公告。

(二)自查整改阶段(20**年3月11日至5月底)。

1.4月15日之前:全县所有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在消防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防火门等设施处张贴或悬挂提示及警示性消防安全标志。全县所有安装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必须保证对消防设施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

2.4月16日至5月15日:行业管理部门对下属和职能监管范围内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一次系统检查,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疏散设施是否畅通、有效,消防安全警示、禁止、使用标志标线是否设置到位,自动消防设施是否做到定期维护保养,疏散设施的日常管理是否到位等。大型商场、室内市场、超市和公共娱乐场所逐步推广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新审核和新验收的商场、超市和娱乐场所必须安装安全控制与报警逃生门锁系统等疏散装置。

3.5月底前,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完成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未取得上岗资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工作,以切实增强其维护单位消防安全的意识和能力。

(三)执法检查阶段(6月1日至7月底)。

公安消防部门要联合经贸、教育、规划建设、文化、卫生、安监、工商等部门,对本辖区内所有的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和各类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以消防安全疏散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对存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的,要发现一处,处理一处,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强制入轨,满足逃生需要。对消防安全疏散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场所,要依法下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改正通知书》,对逾期不改正、不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场所,在对业主实施行政处罚的同时,责令其停产停业或提请政府实施关闭。

(四)考核总结阶段(8月1日至8月底)。

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政府组织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考核。同时,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总结,对遗留和解决不足的问题要适时进行“回头看”和补课,确保整治取得实效。8月下旬,县里将组织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消防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县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并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县里成立由经贸、公安、文化、建设、教育、旅游、安监、工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各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专门工作班子,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实行分区域分行业包干,将整治对象明确到人,落实检查和跟踪复查责任。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安监部门要加强协调,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要性的宣传,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整治成效明显的单位要及时进行报道,树立正面典型;对在安全疏散、消防设施方面存在重大隐患,又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及时曝光,督促整改。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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