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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论文8篇

时间:2022-06-04 12:52:00

集体经济论文

集体经济论文篇1

(一)昆明市官渡区季官社区的基本情况

昆明官渡社区的季官社区就着落于滇池北部,距离昆明市只有10公里,是官渡街道办事处,管辖着3个村民小组。现在有农户733户,农村人口为2033人,劳动力1240人,但是人多田少,平均下来一个人只有4分地,据统计,2008年当地总收入为9710万元,2009年总收入为10486万元,平均下来,人均不足2000元,由于自然条件的原因,村中建筑没有整体规划,布局凌乱,交通条件差,卫生条件也差,村里的各项设施明显落后,没有活动场所也没有文化和医疗设施,一部分的人员经济跟不上,陷入困顿,整个村子矛盾日益突出,从而可以看出,发展集体经济也就是改变社区人民生活的关键。

(二)季官社区发展集体经济的具体做法

1.保留集体资产助力集体经济发展。居委会领导经过再三考虑,并没有及时的把村里的土地征用款分发给广大村民,而是集中起来作为集体资产保留下来,从而增加集体和个人的收入,居委会领导率先在辖区推行股份量化、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资本运作模式,建立了合作社,通过配股和购股的方式兑给广大村民,在社区中建立了7万多平的商业写字楼,购物广场,餐饮,休闲等多功能的商业社区—官南城,这样下来,每年为集体利益增加了3000余万的收入,平均下来,每个村民也能分的3万以上的红利。加快季官社区集体经济快速发展。2.注册成立公司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在社区领导的带领下,先后成立了“云南官南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官南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昆明市季官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抓住了发展古镇旅游的商机,积极的去招商引资,很多有实力的大商家纷纷来到这里发展,各个公司加强自己的业务。既相对又独立,又共同服务于季官社区的集体经济发展。3.创新社区管理方式促进集体经济发展。目前,季官社区的村民慢慢富起来了,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为防止由富返贫现象的发生,社区领导班子及时的开会讨论,必须要了解民生,勤访民意,定期做暗访,深入群众,经过反复的开会讨论,最终决定要以完善管理制度入手,社区提出了“尊重劳动,劳动光荣”的理念,为此,社区举办了各种就业培训班,鼓励村民就业,每人都能获得3次就业培训、推荐工作的机会。对于有劳力但不就业的村民,社区也制定了管理办法,每年将会受到扣除年终分红总额10%的处罚。经过这些措施,使得季官社区少有游手好闲的居民,人们生活都是蒸蒸日上,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这样的面貌又时刻的影响到下一代人。

二、发展集体经济建设美丽乡村的思考

集体经济论文篇2

(一)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论述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贯主张由国家援助发展合作社,他们主要从两个层面展开政府扶持的必要性论述:一是合作意识的培育。马克思早就认识到小农意识在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天然或强大的生命力”,认为应“以政府的身份采取措施,一开始就应当促进土地私有制向集体所有制过渡,让农民自己通过经济的道路来实现这种过渡”。列宁更将农民合作意识和能力的培育上升到国家文化建设工作的重心地位,指出“为了促使所有的人个个都来参加,并且不是消极地,而是积极地参加合作事业”,必须通过教育让全国居民达到一定的文明程度,“以致懂得人人参加合作社的利益,并把参加合作社一举加以实现。”二是物质援助。马克思指出,小农向集体经济过渡“必须具备两样东西:在经济上有这种改造的需要,在物质上有这种改造的条件”,且认为“给予农民必要的垫款,来实现这一过渡”;恩格斯晚年谈到国家如何扶持合作经济问题时,说“可能那时我们将有能力给这些合作社提供更多的便利;由国家银行接收它们的一切抵押债务并将利率大大减低;从社会资金中抽拔贷款来建立大规模生产(贷款不一定或者主要不是货币,而且可以是必需的产品:机器、人造肥料等等)及其他各种便利”;列宁也认为“在政策上要这样对待合作社,使它不仅一般地和经常地获得某种优待,并且使这种优待成为纯粹资财上的优待(如银行利息高低等)。要用国家资金贷予合作社,这种资金额应比我们借给私人企业的,甚至比借给重工业等等的还要多一些。”他还强调政府扶持的对象应为“确实有真正的居民群众参加的合作社”。这些经典作家的思想对今天仍有很大启示意义。

(二)当前国内外学者的观点

在外部推力下,当前发达国家对合作社的扶持和监管都根据明确的法律规定实施,不少国家的合作社都自发而生,甚至不需要政府扶持。因此,西方探讨政府与合作社发展关系的研究不多,但见保罗·卡斯尔曼总结了国家对待合作社的四种态度:对立、无差别、恰如其分、过度热情,认为实践中要把握好过度热情与恰如其分的度很难。⑩国内张晓山、范水生等探讨了合作社与国家的关系,认为合作社应该得到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支持和保护;王正谱对扶持的对象、环节、规模等进行了研究,主张不同扶持对象要有所差别,对组织标准化生产和信息服务等环节要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同时要注意控制扶持规模;李扬建议地方政府通过投入、经营、约束、激励等机制方面的建设,加大对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孔样智等认为政府扶持应着重培育合作社市场能力的开拓。纵观西方早期学者、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以及当前国内外相关研究,不难发现,学者们相当多地探讨了政府与集体经济的关系,也有少数学者涉足到了政府扶持的规模程度对集体经济的影响问题,但鲜有学者将政府扶持的强度、期限、方式等多种因素引进到政府扶持与集体经济实现程度及其实现形式的分析框架中来。因此,现有研究无法很好地解释上个世纪五十年代以来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变迁动因。这需要突破既有研究,建立政府扶持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程度及其实现形式之间新的解释框架,即政府扶持方式、强度、期限与集体经济有效性及其实现形式的解释性框架。

二、政府扶持与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

(一)政府扶持强度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程度

在资金、技术、人才等资源比较匮乏的农村地区,集体经济能较好实现,往往跟政府的有效扶持密切相关。在农民自身内在基础条件不变情况下,政府扶持作为一种集体经济发展的外部推力,其力度的强弱以及这种扶持力度所维持的时间长短将直接影响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程度。1.弱扶弱效。集体经济是针对个体经济而言的。与个体经济相比,“其组织化程度更高,经营规模更大,参与市场竞争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更强,是市场经济下个体经济寻求更好发展走向的一种新经济类型。但这种新经济形式的发展壮大,不仅需要较个体经济更为丰富的物质基础,更需要较个体经济更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瑏瑦因此,如果离开政府任何形式的扶持和帮助,单靠农民的力量和意愿自发结合,很难形成高效运作的集体经济。2.强扶弱效。离开政府扶持,集体经济难以运行良好。但如果扶持的力度过大过强,即使短期内能令集体经济迅速生长,同样不利于其长远发展。因为这种高强扶持维持的时间越长,越易造成集体经济组织的过分依赖和过高期望,以致一旦失去扶持,就缺乏生命力。学者们的实证研究结果似乎也证明了这一点瑏瑧:由于依靠政府能获得各种资源,大部分集体经济组织倾向于以丧失独立来换取地方政府的保护或者获得地方政府权利资本的支持,从而破坏了市场正常的竞争机制,并最终使集体经济组织偏离合作制的方向,演变为“官”办机构。如果这种强扶持不是建立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政府扶持撤销后合作组织消亡的危险更大。3.强扶强效。政府扶持力度强,但如果能以不破坏公平竞争的环境、不毁损农民的自主性和积极性为限,短期内也能加速集体经济的形成和高效运转,建立起强扶强效型集体经济。但如前所述,这种强扶持维持的时间不能太长,必须及时退出,避免政府在帮助集体经济组织方面走得太远,以致达到控制或包办其内部事务的程度。否则,将走向强扶弱效。4.弱扶强效。在集体经济组织起步前后,政府虽未投入大量的财力、物力,但若能长期坚持对农民进行合作意识和合作精神的培育、合作社知识宣传及教育培训、技术援助等外部弱扶持,并且在农民自愿组建合作社之后,协助其建立起良好的管理制度,及时提供外部服务供给和改善运营环境,可能会带来一种更为高效的集体经济。这种弱扶强效的集体经济能从根本上避免行政的、非经济的束缚,保证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主体地位,是一种理想的集体经济实现状态,也是政府扶持的初衷和最高目标。

(二)政府扶持方式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政府扶持本质上是通过政府的各种支持手段,带动农民主动参与集体经济,让农民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保障集体经济。根据政府实施扶持过程中所使用手段的不同,笔者将政府扶持划分为直接扶持和间接扶持两种方式。其中:直接扶持指各级政府部门通过产业政策倾斜、财政扶持、金融支持、税收优惠、配套设施优惠等手段,直接作用于各类集体经济组织,使它们从中直接受益;间接扶持指各级政府部门通过进行合作价值和精神宣传、培养合作社领导人、支持合作社教育与培训、提供技术援助和信息咨询、协助提升管理水平等手段,间接地帮助集体经济组织提高效率。瑏瑨显然,两种扶持方式都包涵多种扶持手段。具体实施过程中,既可对各自其中的扶持手段进行不同程度的组合(某一种或某几种组合使用),形成各自不同的扶持强度,进而达到不同的扶持效果;也可将二者之间的某一种或某几种手段进行有机整合,形成混合扶持效果,推动形成不同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根据扶持方式及其扶持强度的组合状况,集体经济大致有直弱、直强、间弱、间强、混合扶持型这样五种有效实现形式。1.直弱型集体经济。相对间接扶持,直接扶持总体上是一种扶持力度大的“硬”措施。对于习惯接受“吹糠见米”事物的农民而言,直接扶持见效更快。但由于集体经济发展的内在基础薄弱,如果在发展初期,仅采用某一种直接扶持手段,那么这种直接扶持的效果也许最初较为明显。随着时间的推移,尤其这一扶持手段的效果发挥殆尽之后,对集体经济的促进作用也会逐渐降低,以致集体经济面临许多新问题,必须寻找新突破。2.直强型集体经济。若将几种直接扶持手段综合运用,扶持效果将十分明显。在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初级阶段,为加速集体经济的形成,可采用几种直接扶持手段组合使用的办法。但直强扶持方式一般只限于集体经济企业(或产业)的市场进入阶段,一旦进入过程完成,必须及时转入间接扶持方式,以保证集体经济组织独立自主发展。否则,很容易在直接扶持不断强化的基础上,使扶持变质,走向行政干预或包办代替,进而使直强型集体经济的短期效果消失,自身也不得不面对解体或消亡的命运。3.间弱型集体经济。较之直接扶持,间接扶持是一种费时费力、见效慢的“软”措施。集体经济组织乃弱势农民为提高自身经济、社会地位而形成的自救组织,与其他类型企业、公司等盈利主体相比,无论从市场、信息、风险等意识角度看,还是从资金、技术、组织、经营及管理能力角度看,均处于明显的竞争劣势地位。如果没有其他直接扶持手段的配合,仅仅采用某一种间接扶持手段,对于合作基础和能力都极其有限的农民而言,扶持效果很难显现,推动形成的只能是一种间弱型集体经济。4.间强型集体经济。虽然间接扶持总体上不似直接扶持那样能带来立竿见影的扶持效果,但由于我国人们对集体经济存在不少误解,真正了解合作精神以及合作社运作的农民较少,政府致力于间接扶持,学会打多种间接扶持手段的“组合拳”,其实是一种社会效益更高的扶持方式,也更有利于集体经济组织的长远发展。尤其在集体经济组织信息不对称、成员素质不高、管理水平低等方面问题突出时,根据实际需要,有选择、有重点地采取几种间接扶持手段交织使用的办法,往往能取得较好效果。5.混合型集体经济。混合扶持是结合不同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特点和需要,将直接扶持中的某一种或某几种手段与间接扶持中的某一种或某几种手段进行有机整合,以实现扶持作用的正向叠加效应。因此,理论上而言,混合扶持对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推进作用要优于直接扶持或间接扶持。

(三)扶持方式、扶持强度、扶持期限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

如果进一步将扶持期限与上述扶持方式决定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结合起来看(如图3):政府长期、高强度、直接扶持下的长直强型集体经济在发展之初效果最好(如图3大圆),但易使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失去其自主性和独立性,并进而失去活力直至消亡;由于多数农村发展合作的基础薄弱,内生动力不足,政府短期、弱强度、间接扶持下的短间弱型集体经济效率最低(如图3小圆)。与此同时,政府长期、高强度的间接扶持成本低、效果好,最有利于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长效发展(如图3虚线图形),是发达国家对集体经济实施扶持的主要方式,但这种长间强型集体经济在实践过程中,与长直弱、长间弱、短直弱、短直强、短间强等类型集体经济一样,都不同程度存在农村内部资源、要素匮乏,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由于缺乏必备的人力、物力、财力条件而易陷入启动难、发展慢或者发展后劲不足的困境。因此,鉴于当前我国大部分农村集体经济基础薄弱、地位弱小的实际状况,长期与短期、直接和间接有效组合的混合扶持应是政府扶持集体经济最为重要的举措。

三、政府扶持与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实践探索

在我国,政府是集体经济的设计者和推行者,农民是集体经济的实践者。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问题实际是政府的集体经济设计能否“落地生根”问题。当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是从“统-分-合”的历史进程中一步一步演化而来。回顾这一演变历程,能让我们明确政府在集体经济发展中的职责和权限,以促进政府扶持的切实有效,进而真正壮大集体经济。

(一)农业生产互助组:短间弱型集体经济

建国初期,党和政府仅靠宣传、倡导这种间弱型扶持方式,引导农民通过劳动互助、畜役和生产工具互济等形式组建农业互助组。虽然这一定程度缓解了生产过程中劳力、畜力和农具不足问题,也一定程度限制了土地出租和雇工剥削等现象的发展,产生了新的生产力,使农产品产量普遍高于个体农户,但生产互助组没有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尤其土地私有制,农业依然是狭小的分散经营。因此,在提高农业生产和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上有其局限性。

(二)制:长直强型集体经济

在我国合作化运动中,农业生产互助组进一步发展为以土地入股、由合作社统一经营、并按股分红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但与互助组时的自愿原则不同,初级合作社的农民入社具有强制性,政府扶持不再只是互助组时简单的观念培育式外部介入,而是涉足到生产和分配决策,初步具有了包办代替的成分。1956年始,党和政府着手部署初级社向高级社过渡工作,将农民土地﹑耕畜﹑大型农具等生产资料收归集体所有,取消土地报酬,实行按劳分配。1958年又将高级合作社的财产无条件全部上缴,联合而成,由公社统一核算和调拨,农民共同劳动、共同分配,决不允许私自经营。自此直至1978年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之前,我国集体经济长期采取“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的制形式,其主要特点在“统”,即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劳动、统一分配。但实际是一种国家主导的“政社合一”组织。“政社合一”是一种过度的直接扶持,以致混淆了基层政权组织和经济组织的性质,忽略了二者之间有着不同规律,自然不能实现对集体经济的有效支持。“政权的特点是带强制性的,用政权组织替代经济组织,也就异化了自愿联合的经济组织。”瑐瑠随着政府扶持被强化为行政干预,集体经济实现形式被强加了国家目标,丧失了自和生命力,最终退出了历史舞台。

(三)家庭承包制:短直强型集体经济

为克服制下政经不分、统得过多过死等弊端,20世纪80年代初我国在坚持“农地集体所有”前提下,通过放宽土地政策这一直接扶持方式,全面推行以“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为标志的家庭承包制。家庭承包制以“集体所有,家庭经营”取代了时期的“集体所有,集体经营”。这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转变使农户拥有了经营自和土地剩余占有权,极大调动了农民生产热情,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显示了其在实践之初的有效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家庭承包制是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但在其后稳固和完善家庭承包制的实践中,各级政府在土地管理上重“分”不重“统”,鼓励发展多种经营、允许创办小作坊或小企业、延长土地承包期、取消农业税等系列政策的实惠大多落在个体农户或乡镇层面,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扶持推动政策不足,资金投放有限,指导引导缺位。加之村集体经济积累少,缺乏自我壮大的基础条件,多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逐渐退化为纯粹的土地发包方,本质上已不再具有“集体经营”的功能。伴随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全面渗透和不断深入,毫无保护的原子化农民在市场博弈中的弱势地位凸显。如何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引导广大个体农户通过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重构,有效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拓宽农民致富门道,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成为当前理论界与实践界共同面临的重大课题。

(四)土地股份合作制:混合型集体经济

近几年来,山东东平在稳定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着手培育新型经营主体,盘活农地经营权。东平县委、县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通过强化宣传培训、组织村干部到发达地区学习现代农业发展模式及其先进经验、实施“能人回请”计划、加大项目资金倾斜和政策投入等系列直接、间接扶持措施,积极扶持孟庄、后口头村、西沟流村、南堂子、东史庄、安村等地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其他生产要素入股,并委托合作社统一经营管理的方式,创建土地股份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社一般先对社员们的入股资源进行全面整合,然后以“经营权租赁”、“经营权合作”“经营权抵押”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发展现代农业,获取土地经营的规模效应和集约效应。作为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引导者,县、乡政府在土地股份合作社投入运营之后,适时减少直接扶持,转向为合作社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协助其加强规范化管理等间接扶持,取得了良好的帮扶效果,使几个原来的薄弱村、空壳村、债务村,都摇身一变成为现今的“后劲村”。东平以土地资源为纽带,通过对“合”的直接、间接扶持,创新集体经济的内生动力机制,顺应集体经营性资产的扩张以及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转移的要求;通过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产,创新集体资产内部经营机制,加速土地、资金、技术、信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聚合,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各方积极性;通过合作经济模式,创新市场运行机制,破解了农户分散经营与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矛盾,实现了资源集体共有基础上的收益共享和共同发展,为各地政府扶持农民创新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开拓了新视野,提供了新思路。

四、主要结论及延伸思考

(一)主要结论

无论是从理论层面,还是从实践经验来看,政府扶持对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程度及有效实现形式有着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作为一种外部条件,政府扶持对集体经济的推动作用主要由扶持强度、扶持期限、扶持方式三个变量决定。首先,从扶持强度看,政府扶持要以农民自愿为前提,避免搞“拉郎配”,更不能使经济行为演变为行政行为,以致达到控制或包办集体经济组织事务的程度。作为外部推力,政府扶持的强弱只能加快或延缓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转换进程,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其自身发展规律。政府扶持必须找到一种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充分调动农民自身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起政府扶持引导、农民自愿投资投劳、市场化运作发展的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而农民的合作意愿源自经济利益诉求。因此,政府应通过长期间接扶持,引导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经营决策、利益分配、约束激励等运行机制,并通过机制公开透明化增强农民归属感,稳定集体经济的主体基础,促进集体经济健康发展。其次,从扶持方式看,直接扶持和间接扶持的效果差异明显。当前我国农村生产力发展水平低且各地极不平衡,政府扶持集体经济不应该、也不可能只是一种方式。至于采取何种扶持方式的整合,主要取决于集体经济组织自有资源禀赋状况和不同发展时期的不同扶持需求。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明确了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的改革目标是股份制,但实现这一目标,一般需经由承包制、合作制、股份合作制、直至最终实现股份制的多阶段过渡形式。对应于不同的土地集体所有制形式,农村集体经济有效实现的形式会有所不同;或者同一集体经济实现形式的不同发展时期,对政府扶持的方式需求也会有所差异。正如东平经验所展示的,即使面对各个试点村的同一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土地股份合作制,也尚有合作社经营权的或租赁、或合作、或抵押等多元扶持模式。因此,政府扶持必须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认真听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具体的扶持方式和扶持手段,并编制切实可行的扶持规划。最后,从扶持期限看,政府扶持的效果并非固定不变。原本强效的直接扶持可能由于政府的长期大力支持,导致集体经济组织的过分依赖和缺乏活力而失效;原本弱效的间接扶持反倒由于长期的内源性动力、能力的累积,带来集体经济的爆发力和持续力。因此,政府扶持必须建立起相应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尤其在扶持对象相对成熟或者不能继续健康发展的情况下,撤销直接扶持,转入间接扶持,加速集体经济组织独立和提高其自身竞争力的进程,进而推动农村和整个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二)延伸思考

集体经济论文篇3

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制作出了重大的变革,因此也对农村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研究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审计工作产生的影响和面临的问题,探求解决的途径,对于适应农村税费改革形势,做好农村审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本人就此谈一点粗浅的看法。

一、农村税费改革对农村审计产生的影响

众所周知,农村税费改革是通过调整规范农村分配制度,以实现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目的,其主要内容是:取消乡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林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办法。其调整的内容全部属于农村审计中农村集体资产审计和农民负担专项审计的范围。因此,必将对农村审计工作产生影响。笔者认为,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缩小了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的范围。一是农村税费改革前,乡镇统筹费虽然由乡政人民政府统一管理使用,但属于集体资产,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收代交,全部纳入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镇统筹费的收取,因此,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的范围也随之缩小。二是农村税费改革,将村提留款的筹集方式改变为农税附加和“一事一议”两种方式筹集后,农税附加的征收管理纳入财政税收征管范围。这一管理体制确立后,农村审计不再对农税附加的征收实施审计监督,农村集体资产审计范围进一步缩小。

第二,对农村集体资产审计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一是对农税附加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筹集的资金和劳务应实行专项审计。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采取农税附加及“一事一议”办法筹集的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所需资金、劳务,应实行专款专用、村务公开、村民监督和上级审计的办法管理,这就要求在农村集体资产审计中,不能将这项资金与其他集体资产混同起来,而应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要求,进行专项审计。二是提高了合法性审计的要求。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农税附加主要用于村干部报酬、五保户供养和村办公费三项支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上限控制。这就使农村税费改革前对村提留的合规性审计上升为合法性审计,从而扩大了农村集体资产审计的合法性审计的范围。

第三,减小了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中收费项目的监督范围,加大了税收项目的监督范围。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取消乡镇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因此,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中收费性项目的审计监督范围将大幅度减小。但与此同时,开征农业税、农林特产税、牧业税附加,将大幅度增减税收项目的审计范围和难度。

二、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审计面临的问题

由于上述几方面的影响,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后,农村审计工作将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主要是:

1对农村审计必要性的认识问题。农村税费改革后,部分农业工作者甚至农村经营管理干部认为,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要经济来源的乡镇统筹费取消了,村提留款中的大部分作为农税附加由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直接监督管理,农村审计的主要内容已不存在,因此对农村审计的必要性提出了质疑。笔者认为,这一观点是十分偏颇和错误的,理由是:首先,如前所述,农村税费改革后,由于乡镇统筹费的取消和村提留筹集方式的改变,农村审计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是缩小了,但是,农村审计的主要对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资产并没有消亡,只要其组织存在,其资产存在,其经营管理资产的活动必然存在,则农村审计的对象和内容就不会消失。其次,农村税费改革前,乡镇统筹费虽然在性质上是集体资金,但实际上使用权为乡镇人民政府所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只有代收代交义务,而没有实际使用权。因此,取消乡镇统筹费,并不会减少农村集体资产的实际存量。第三,村提留并不等同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全部收入,实际只占集体资产的极小部分。据统计,2001年全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总收入为18亿元,其中村提留收入只有2.2亿元,只占到其总收入的12.1%。第四,村提留的筹集方式改为农税附加办法后,其所有权和使用权并未改变,仍然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其使用情况的监督,仍然是农村审计的重要内容。第五,农村审计的目的和作用不仅是通过对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活动的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促进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它同时还肩负着减轻农民负担,改善农村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政治任务。因此,农村税费改革后,加强农村审计是十分必要的。

2确认筹资筹劳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审计依据,将直接影响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性。农村税费改革政策规定,采取“一事一议”办法筹集资金或劳务,由村民委员会提出并作出预算,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审核后,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负责将筹资、筹劳的标准和数额填入省级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监督卡,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分发到户,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农民负担监督卡填写的数量标准提取或安排出工,严禁擅自立项或提高标准向农民筹资筹劳除按规定减免外,农民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符合本办法的筹资筹劳。农民没有正当理由不承担筹资筹劳的,村民委员会可依照村民会议通过的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根据这一规定,筹资筹劳的项目、标准一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就确立了农户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从审计工作的角度看,这一规定存在着以下两个问题,一是由于这一政策规定未对作出决定的法定议程和法定文书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就使其在执行中存在着较大的随意性和变动性,这对作出确认其决定的合法性、合规性的审计判断带来了困难,因此也就难以保证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性。二是村规民约属于道德范畴,如果发生部分农民拒绝缴纳筹资款或拒绝出工的问题,将很难依此做出合理的审计建议,这也将会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形成大量的不良债权,也会因为这部分农民垫资而造成集体资产大量流失。

3农税附加管理的审计将成为农村审计的重点和难点。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税附加由乡财政征收,征收后交给乡镇农村经营管理站,由其存入农税附加专户,按村设账。实行这一管理制度的优点是,强化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资金的监督管理。但与此同时,由于乡财政所、农村经营管理站均属乡镇人民政府直接领导的下属部门,农税附加由这些部门征收、管理,实际上直接纳入了乡镇人民政府的管理范畴。从体制上看,这为乡镇政府平调、挪用这项资金提供了可能性。由于目前我省大部分乡镇财政较为困难,因此,笔者认为,农村税费改革后,农税附加管理的审计将会成为农村审计的重点和难点。

4缺乏对违反政策规定、增加农民负担行为的经济法律责任的法律依据。农村税费改革及有关农民负担政策,对违反政策规定、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均作出了较为具体的规定,这为审计确认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作出审计决定及提出审计建议提供了依据。但遗憾的是,目前尚未制定出对上述行为所应承担的经济法律责任的法律法规。这一问题的存在,使得在农民负担专项审计中,无法对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给农民造成的经济损失后的责任主体、责任范围、赔偿额度及赔偿期限作出判断和结论,这将严重影响农民负担专项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

5农村审计中存在的原有问题。我省农村审计工作是依照《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的,但由于《甘肃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只对农村审计的主体、范围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因此,农村审计长期存在着责任不明,职权不清,程序、行为不规范,违法违规行为的经济法律责任认定标准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对农村审计职能作用的发挥有着较大制约作用。随着农村税费改革工作的深入,一些新的问题还会不断产生,解决这些问题已迫在眉睫。

三、有关政策建议

第一,由省税费改革主管部门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资筹劳专项规范化议程和文书,以规范化方式为确立筹资筹劳过程中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提供依据。

第二,尽快建立农税附加及村内筹资筹劳专项审计制度,对农税附加及村内筹资筹劳实施专项审计,以确保这两项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

集体经济论文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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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论文我国集体经济发展的轨迹与理论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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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经济论文篇5

近年来,各地政府部门相应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办法,但是,财务管理运行中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1、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关于村级财务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不健全,如“支出管理制度”、“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均未制定,造成财务管理无章可循,财务收支存在一定的随意性。如村干部通讯补助、误工补贴、村干部报酬、招待费、工农关系费等没有列支依据及标准,造成非生产性开支过大,也无控制措施。虽然党中央强调减少三公经费,提倡节约,反对浪费。但是,有些村干部违规违纪现象严重,使村级管理费用不断增加,农民隐形负担加重。2、货币资金管理混乱有些村组织利用职务之便白条收取承包费、工程报名费等,对有的大额支出直接利用打白条的方式将资金予以支付,中饱私囊。有些村干部甚至公款私存,村内财务一手遮天,对财务收支自收自支,集体资金被随意挪用、借出,往来款项增多导致资金不能融通,因此,资金短缺的现象时有发生。同时,为了帮助他人完成银行存款任务,多头开户,造成银行存款账户管理混乱。3、会计基础及账务处理方面混乱原始凭证内容残缺不全,有些开支项目没有开支依据;基建工程无预决算,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债权债务管理及账务处理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及时,不详细,账簿管理混乱。4“、三资”管理混乱,集体资产流失严重主要表现是资产处置随意性强。有些村干部随意低价出售村内资产,不进行招投标,有些重大事项不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只是村委几人说了算,以此中饱私囊,国有资产损失严重。

(二)财务监督工作不到位上级部门监督和审计只不过是走个过场,审计监督人员也存在不熟悉村务、业务素质较弱、原则性较差等现象,他们只审核凭证,而不是审核开支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造假舞弊现象。这样,就给村两委创造了弄虚造假的可乘之机。目前,审计主要是事后审计,而不是事前预防,同时,审计本身也存在固有的局现象,使之风迅猛增长。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问题分析

基于上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村级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缺乏理论依据目前,除了财政部颁布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外,并没有制定实施办法,更没有村级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执行依据。虽然有的党政机关和村两委协商制定了村级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只是流于表面,缺乏可操作性。因为村两委并没有规定具体的费用开支标准、费用控制标准等,导致村两委处理村内经济业务时“随心所欲”。

(二)会计人员职业素质较低目前,很多村的会计人员都是村干部指定的,村内的年轻人基本上都外出打工,留在村内的基本上都是年龄较大的人员,且文化水平普遍偏低。因为村干部选择会计人员时基本上本着选择“自己人”的原则进行聘用,根本不看专业胜任能力,甚至有的村干部找一些根本不懂财务的人员来担任,以此来帮助自己谋取私利。因此,错账、漏账、丢失账等现象时有发生。并且每当村两委换届选举,会计人员也跟着换,造成财务工作连续性差,陈年旧账无法理顺清楚。

(三)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透明度差民主理财小组往往是村两委任命,其补贴也是由村两委发放,民主理财小组实际上名存实亡,根本无法起到监督的作用。财务公开也是敷衍了事或者不公开,有的村民根本不知道有财务公开这件事情,或者虽然知道,他们也不敢去看,怕给自己找麻烦。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对策

面对上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村级内部控制制度为使农村财务工作有章可循,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成立了会计核算中心,由街道办事处制定行之有效的村居内部控制制度,比如《收入支出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制度》、《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对村民敏感性问题进行严格的细化定量规定,比如业务招待费、工农关系费和村干部报酬开支标准等进行规定,严格规定费用开支范围、开支金额等项目,从根本上杜绝村两委现象的出现。

(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抽调具有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成立村级财务公开监督管理办公室,他们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每月不定期对村居的财务张榜公布情况进行调查,对财务不公开的村居进行通报。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并经街道办事处或乡镇审批。对审核后的单据都盖有“民主理财专用章”,民主理财小组组长签字确认制度。对重大支出项目经村民代表大会审核,经三分之二村民代表同意后,理财小组再予以审核批准。同时,将民主理财小组纳入财务管理的必经程序,加强对民主理财人员的财务指导,使他们成为真正的监督员。

(三)提升村级财务人员的素质,实行会计委派制加大对农村会计人员培训和管理力度,建立一支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财会人员队伍。推实行计持证上岗制度,对没有会计证的人员予以免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负责村级会计人员聘用、任免、考核、奖惩等工作,每年对考核不合格的会计人员予以罢免。同时,实行会计委派制,由街道或乡镇核算中心指定专人对村居的财务核算进行复核,这样,既避免了村内会计人员的工作依赖性,又增强了财务数据的准确性。

集体经济论文篇6

农户与村干部的演化博弈是一个由如上微分方程系统描述的农户与村干部群体的模仿者复制动态系统。令上述两模仿者复制动态方程均为零,得到博弈系统的平衡。据张宏斌2011年在浙江省的调研结果,仅有49%的土地征收补偿收益被分配于农户,也就是R2约为R1的50倍。此外,强拆造成的风险损失S包括被拆人员的伤亡损失、社会安定影响损失等,因此折合为货币的损失之后,其数值是较大的。在微分动力系统中,根据上述各参数的数值大小判断出雅克比矩阵的行列式和秩的数值正负,进而求得各平衡点的稳定性特征为:平衡点E2和E3是稳定的,是演化稳定均衡策略;E1和E4为不稳定的平衡点;E5为鞍点。图1为该演化博弈系统的相图。由不稳定平衡点E1、E4和鞍点E5所连成的折线可看成系统收敛于不同状态的临界线。分析以上相图,我们可以发现:(1)初始状态位于折线左下方区域的点将稳定地收敛于演化稳定策略(1,0),现实意义是:部分村民不满意村委会的补偿方案,会采取各种斗争策略,村委会为了完成上级政府任务,在谈判中不得不作出妥协让步,这就是当前常见的“先拆迁者有奖励”措施。随着时间推移,其他农户逐渐认识到并学习这部分额外收益,最终博弈将趋于所有村民采取支持策略,村委会付出一定成本完成宅基地置换。(2)初始状态位于该折线左上方的区域的所有点将收敛到演化稳定策略(0,1),现实意义是:由于大量补偿收益被少数几名村干部所吞噬,农户对维护自身利益的诉求程度较高,部分强硬的农户采取了游行、上访甚至自焚等抵抗置换拆迁的行为,这种行为具有传染性,越来越多的农民会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而不支持宅基地置换。在无外力作用的情况下,最终将趋于虽然村委会支持、但是村民并不支持甚至过激抵制的困境。

2有监管下的宅基地置换演化博弈分析

如果上级政府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监管,带来的变化是:将村干部侵吞的宅基地置换收益返还农户,并对侵吞农户收益的村干部予以行政或经济处罚。那么,在有上级政府监管的情况下,如果农户和村干部均支持置换运动,补偿收益将完全分配给农户,村干部不仅不能获得额外收益,还将因无监管时侵占农户利益而受到惩罚L;如果村民积极响应置换运动,除获得全部收益R外,还获得额外奖励K,而对于村干部,只要置换运动开展且有上级政府监管,就获得不了任何额外收益,并且会因无监管时侵占农户的利益而受到惩罚L;如果村民不支持宅基地置换,需付出抗议代价M,而因为宅基地置换运动依旧开展,所以村干部的收益亦为-L;如果双方都不支持宅基地置换运动,那么双方都不能获得任何收益,而村干部因未完成上级政府的置换任务而受到惩罚C。博弈收益矩阵如表2所示。监管方式有全程监管、间隔监管和抽查监管三种形式,以下基于演化博弈模型比较分析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行为的三种监管方式。

2.1全程监管模式全程监管模式,是指在宅基地置换运动的整个过程中,县市、乡镇等上级政府为了保护农民的权益、保证宅基地置换运动顺利地进行,而派遣专员进驻当事村,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进行监控的方法。通过对违规侵吞农民权益的村干部实施撤职、罚款甚至刑事处分等惩罚,从而保障农民权益,保证宅基地置换运动得以平稳推进。全程监管模式的实施依赖于足够数量的特派监督专员长期进驻于当事村,因此人力成本非常大。在全程监管模式下,农户和村干部之间的博弈始终按照表2的支付矩阵而开展。则农户采取支持策略和不支持策略的收益分别为。通过判断雅克比矩阵的行列式和秩的正负,得到:平衡点E4是演化稳定均衡策略;E1、E2、E3和E5为不稳定的平衡点。在全程监管模式下,演化博弈相图如图2所示。为了直观的看到博弈模型的演化结果,对全程监管下的演化博弈模型进行数值仿真,设定参数的数值如下:R=4,K=0.2,T=5,M=1,S=20,C=80,同样假设初始时博弈双方支持置换的人群比例均为50%,在惩罚程度分别为20和80的情形下,仿真结果为图3。仿真结果表明,在全程监管情况下,全部村干部都会非常快的选择支持置换,而且惩罚的力度越大,村干部支持的倾向越强;由于权益得到了保障,全体农户也一致性地支持了宅基地拆迁置换。在全程监管模式下,宅基地置换收益补偿的博弈双方最终都收敛于“支持拆迁置换”,因此对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全程监管是有效的。

2.2间隔监管模式全程监管模式要求上级政府必须为每一个行政村委派至少一名专员进驻该村,成本是巨大的。间隔监督模式,是指在宅基地置换过程中上级政府对村委会行为实施间隔性的监督,也就是在置换全程中每间隔一定时间去现场监查一次。采取间隔监管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缓解上级监管部门人力、物力等方面的压力,灵活多变、操作因地制宜。间隔监管模式下,农户和村干部按照一定频率间隔地开展博弈,没有监管时按照支付矩阵1博弈,有监管时按照支付矩阵2博弈,记间隔频率为w。对博弈模型进行数值仿真,仿真参数依然设置如上。限于篇幅,本文仅用图4来表示实施监管频率为0.5-5的演化结果。从仿真结果可以看出,不同监管频率下农户对待宅基地置换的态度演化出现了不同的结果,只有在监管密度强至监管1次后至多不监管3次时,农户才能演化至均支持宅基地置换。由于监管越密集,监管的成本越高,因此3被视为最佳的监管频率。此外,随着惩罚力度的加大,农户支持宅基地置换的倾向性增强,但是在惩罚强度达到40以后,惩罚力度的继续加强对农户的态度几乎不再造成影响,因此对村干部的最佳惩罚系数是40。

2.3抽查监管模式在面对群体较大、违规行为较难发现的情况时,全程监管和间隔监管都将出现困难。抽查监管模式,是指在宅基地置换运动过程中,县市、乡镇等上级政府对自己所辖区域的村庄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实现对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行为监控。在抽查监管中,每一个村庄被抽到的概率相同;而且一旦被抽查到,违规的村干部将受到非常严厉的惩罚。也就是,在被抽查到的情况下,农户和村干部也是按支付矩阵2开展博弈,但在惩罚力度方面有所加重。记抽查率为λ,在仿真过程中,间隔监管模式是针对每一个行政村都展开间隔性的监督,按支付矩阵2博弈一次,再按支付矩阵1博弈w次,如此往复演化,而抽查监管模式是对全部群体以t的概率进行抽查,t的个体按照支付矩阵2、1-t的个体按照支付矩阵1同时进行博弈演化。仿真过程中各参数如下。仿真结果表明,在惩罚系数为40的情况下,农户支持置换的概率出现较为明显的“起伏变化”,且抽查比例越小,起伏越大,最终支持宅基地置换的概率也越小。在抽查比例至少为0.3时,概率起伏的变化才明显减轻且最终收敛的数值大于0.8。也就是,在惩罚系数为40的前提下,抽查监管的最佳抽查比例为0.3。

3结论

集体经济论文篇7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增收途径的选择必须面对以下三方面问题。一是地区有差异。2012年底,全市村集体收入70万元以下的行政村还有121个,占总村数的13.5%,主要集中在金坛市、溧阳市和新北区的辖市(区),集体收入增长缓慢,经济发展不快,村集体基本没有积累,村级公共事业建设比较落后。二是村情有不同。各地所辖的行政村由于区位位置、地理环境、当地经济氛围等不同,村级收入和集体实力也参差不齐,所选择的增收途径不尽相同。三是增收有难度。行政村找到了适合自己的增收途径,在后续发展中还是有一定困难的。首先是启动困难,村级项目不是受用地限制,就是受规划限制,许多项目因此搁置。其次是资金难筹,项目投资大,动辄成百上千万元,大部分村筹资困难。其三建后难租,有相当一部分村集体的项目建成后出租相对困难,而且租金不高,较难收回成本。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应深入挖掘自身优势,因村制宜,选准路子,创新发展模式,走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发展“道路”。一是路径要选对。其一物业资产租赁。城区、中心镇区等区位优势比较明显的村,可以大力发展物业经济,通过构建物业、经营资产等方式,增加村级收入,培育村级集体经济增长点。其二集体资源开发。在土地、山林、生态等资源比较丰富的村,依托资源优势发展乡村旅游或高效农业,提高集体资源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其三合作互助增收。鼓励村集体组建各类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开展合作生产和联合经营,在为农业生产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方面服务的同时,增加村集体服务性收入。其四抱团资本运作。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的“抱团发展”,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以镇为单位组建经济实体,进行市场化运作,通过“统一经营、产权独立、收益归村”的形式,实现村集体联合发展,共同富裕。其五异地谋求发展。鼓励自身土地资源紧缺,但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可以采取“走出去”战略,跨地区兴建标准厂房和物业设施,打破地域限制,拓展运作空间。二是镇级要牵头。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主体在村、主责在镇”,正因为村级增收有各方面的难度,镇(涉农街道)要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各镇(涉农街道)要积极落实市级和辖市(区)的政策办法,俯下身子,主动为村集体的优质增收项目解决用地、规划、资金筹措和承租上的难题。要敢闯敢试,以镇为单位统一发展物业和经营资产,避免分散无序的发展模式,扩大项目的规模效益,较好地解决发展集体经济缺项目、缺资金、势单力薄等问题。强化政府引导,跳出地域局限,打破行政界限,以各镇(涉农街道)为单位,组建股份合作联社、集团公司等联合性经济实体,采取抱团发展和资本合作形式,进行城市化等各项建设。

二、减轻负担问题

2010-2012年全市村级支出情况分别为3.82亿元、4.0亿元和4.71亿元,村均42.5万元、44.5万元和52.4万元,村级负担日益加重,少数村甚至入不敷出。一是公益事业建设负担很重。村庄环境整治、垃圾集中处理、河道清淤、道路硬化、绿化美化、便民惠民服务、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村级投入大量的资金。2012年全市村级在环境整治和修建道路上共支出4.08亿元,村均支出45万元,是村级支出的大项。二是社会保障性支出逐年增多。如农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等,都要村级承担一定的资金,人口较多的村每年需要承担10万-20万元左右。三是非生产性开支居高不下。主要是管理费用、报刊征订、办公经费和办公条件改善等方面。工业化、城镇化向农村推进后,农村居民正逐步向市民角色转变,但政府公共财政还有相当一部分未覆盖到农村。村级公益事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社会治安、环境整治等仍需要村级大量投入。一是严禁各种形式的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取消不符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各类达标检查活动,减少村级无实质性意义的费用开支。二是村级各项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必须坚持量力而行。严禁举债进行非生产性投入,严禁各级平调、移用村级所拥有的资金和资产,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坚决杜绝村级新增不良债务。三是尽力减少村级负担范围,本应由各级政府承担的项目,不能转嫁到村级头上;进一步加强对规范村级负担的督查,对市以下增加村级负担的各项规定要进行全面清理。总之,要通过各种有效举措减轻村级负担,确保正常运转。

三、内部管理问题

从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运营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其管理主体基本上由村“两委”班子成员组成。经营管理制度不健全,集体资源、固定资产承包租赁合同不规范;财务管理执行公开透明度不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意识不强,开支随意性较大;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变动频繁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还真实存在。要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新机制,利用现代化网络,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监管,逐步实现“三资”管理制度化、运营规范化、决策民主化、手段信息化,提高村级集体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一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运行监督,执行预决算制度、财务审批制度、民主理财制度、村会计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通过加强管理、抑制非正常开支来发展和巩固集体经济。二是加强合同管理。明确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所有权和经营管理主体。对鱼塘、经济林、荒山、荒坡等资源发包以及集体资产租赁,积极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经营,确保集体收益稳步增长。三是加强民主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一律实行民主决策,村民主理财小组要由事后监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转变。广泛开展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执行好干部责任审计、干部离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制度。四是加强信息化监管。发挥好“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作用,进一步亮明集体“三资”家底,透明“三资”运作,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状况实行业务管理、过程监控、查询分析和动态预警,有力保障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和安全运行,切实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改革放活问题

在工业化、城市化推进过程中,征地和拆迁使村级资产性、资源性收入大幅减少。如何抓住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机遇,更好地融入城市,让股份合作经济成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有效实现形式,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金)资本化、资本股份化、股份市场化的发展模式,已成为村级集体经济改革发展的新课题。一是大胆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发展社区股份合作社,鼓励组建以镇为单位的股份合作联社,联合经营,增加收益;发展农地股份合作社,积极鼓励村集体以资产投入、设施投入和服务等组建农地股份合作社,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增加收益;发展劳务合作社,在发展合作社同时,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互助合作,组织开展村集体之间的合作生产和联合经营,在为农业生产提供信息、技术、销售等方面服务的同时,增加村集体服务性收入。二是加快探索建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集体资产产权交易市场,通过公开拍卖、招标、招租、发包等市场运作方式,有效配置农村集体资产、合作社股权等,规范村级集体经营性、资源性、非经营性资产的购置、处置和交易等行为。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基础上,改造升级为农村综合产权交易中心,推动涉及农村集体和农业生产领域中相关的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交易,对各类农村生产要素发挥集聚与整合、信息披露、价格发现、规范交易行为等市场功能,为各类农村生产要素交易和各类涉农企业市场化融资提供服务,盘活农村资源,促进城乡资源要素流动,实现农村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

五、基层组织建设问题

集体经济论文篇8

近年来如皋农村“三大合作”快速发展,累计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946家,合作联社24家、农地股份合作社305个、农村社区股份合作社23个,有效地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搬经镇土山村、丁堰镇刘海村等村通过建立果蔬专业合作社,不断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提高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益,在确保农户保底收益的基础上,每年增加集体收入20多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志勇村抢抓扬启高速等重点工程经过该村的机会,吸引本村能人范存建投资数千万元,盘活取土坑水面100多亩,成立了“南通市黑沙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社以养殖乌渔为主,年销售近一个亿,利润达2000万元,村集体年收入80多万元。

二、发展资源开发型经济

通过开发集体有效资源,走集体、农民互利之路。据统计,全市332个村,共盘活经营性资产4700多万元,盘活村组集体土地27023.5亩,水面27852.7亩,新增集体收入1100多万元,为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吴窑镇立新社区将集体拥有的国有河堤岸边资源对外发包,年收入10多万元。东陈镇万富社区利用建造高速公路在社区留下600多亩废塘,引进嘉定客商与本村能人合股建设淡水白鲳养殖场,增加村营收入近20万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花园桥社区发展多个农业项目累计流转土地3379亩,达到总面积的81%,其中属于社区集体所有的路、渠、沟、塘等公共面积241亩,每年村集体可获收入24.1万元。

三、发展资产经营型经济

充分利用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规划的优势,通过盘活闲置场地、集体闲置货币资金,找准市场需求点,开展资产经营,实现资产增值。如城街道城南社区充分发挥资源区位优势,因地制宜,大力发展物业经济,使资金向资产转化,资产再产生收益,从而确保资金、资产的保值、增值。利用集体积累4238万元购置经营性资产10905平方米,年租金收入达183.9万元,实现了组组有资产、年年有收益、户户有分配、人人有享受的目标。磨头镇磨头社区以186万元的价格整体购买占地12亩的金磨综合市场产权,由居委会统一管理经营,村级集体年实现收入70多万元。

四、发展物业带动型经济

通过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强化村级物业管理,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搬经镇湖刘社区大力推进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现已形成入住300多户的农民集中居住区,通过小区物业管理及房屋出租每年可增加村集体收入20多万元。搬经镇中心社区在农民集中居住推进过程中,社区统一对外发包代建,将小区的服务配套用房对外发包,既保证项目的整体推进,又为集体增加收入50多万元。

五、发展服务创收型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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