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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音乐本科论文8篇

时间:2022-05-26 17:59:03

流行音乐本科论文

流行音乐本科论文篇1

论文摘要:流行音乐在我国的发展一直深深地影响着学校音乐教育,其中教育者的流行音乐文化观念,也随着流行音乐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地成熟起来,最终流行音乐成为音乐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流行音乐及其含义

1.流行音乐释义

《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将流行音乐(popular music)定义为:“泛指一种通俗易懂、轻松活泼、易于流传、拥有广大听众的音乐;它有别于严肃音乐、古典音乐和传统民间音乐,亦称通俗音乐。”《不列颠百科全书》定义为:“the essence of popular music is that it should be readily comprehensible to (and perhaps also performable by )a large proportion of the populace, little or no knowledge of musical theory or techniques. )”。这说明学界对流行音乐的认识和界定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标准。

2.流行音乐在我国的发展

流行音乐在我国是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艺术形式,而流行音乐形式的出现,可以追溯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社会政治、历史的原因,流行歌曲和流行歌曲演唱在迂回曲折中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到了80年代初,终于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涌现了大批优秀的流行音乐作品、歌手和作曲家,并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首次将流行歌曲演唱的形式定名为“通俗唱法”,这一举措在当时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到了90年代通俗音乐飞速发展,特别是在演唱形式、舞台表演、灯光音响等方面,都已进入了相当成熟的阶段,创作业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而理论研究和音乐评论也将“通俗”纳入视野,在这一时期对于通俗唱法这一称谓多有争鸣,争论的焦点在于“通俗唱法”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流行音乐对学校音乐教育的影响

现今我国的音乐教育普及化程度还不十分完善,由于社会、经济、师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因素,有很多音乐爱好者无法接受到体制内的音乐教育,但他们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介自主学习流行音乐来获得音乐知识。更重要的是流行音乐内容简单贴近生活容易理解,形式新颖丰富较容易被青年人所接受,因此在上世纪80年代流行音乐授众群体几乎达到了学校音乐教育授众群体,在那一时期有很多“通俗”歌曲为大众所传唱不衰,甚至有些学校将时下较为流行的“通俗”歌曲,作为音乐课的学习内容,这一举动现在看来是较为自然的事,但在当时却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

三、社会对于流行音乐进入课堂所引发的争论

自上世纪80年代初,音乐学家们对流行音乐关注的焦点在于流行音乐对学校音乐教育的利弊得失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专家学者们都有不同的见解,归结起来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观点:

1.“雅俗”观念与流行音乐文化的对立

在我国传统的“雅俗”观念影响下,许多人认为流行音乐内容不适于进入课堂,更不能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 而 “雅俗”观念由来已久,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孔子在《论语》《货阳》篇中提出:“恶子之夺珠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对“郑卫之音”采取鄙视的态度,给后世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刘德波、李德谦、姜金福、颂煊等人认为:流行音乐所表述内容大多描写爱情,不适合中学生身心发展,对中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都将产生不良影响。斯嫌、姜金富也认为:流行音乐不利于正常教学,干扰了民族音乐教育。

邵祖亮、蔡音颖认为:流行音乐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孕育和产生的,反映的是特定社会文化环境中的审美口味,因而总是良荞并存,有些歌词文理不通,曲调娇柔造作,服饰怪异、夸张,对中学生起到负面效应。

以上观点都是在继承了我国传统“雅俗”观念的基础上,看到了流行音乐存在的诸多缺陷,认为流行音乐进入音乐课堂,对音乐教学活动产生了负面影响。转贴于

2.对流行音乐文化辩证的思考

梁茂春、金兆均、贺绿汀、于润洋等学者认为:流行音乐进入课堂会将流行歌曲带来的文化精神和信仰的危机波及到青少年学生。应当采取谨慎的态度,但也不能回避或置之不理,其结果会使音乐教育深陷困境。应该采取冷静分析的态度。

李庆玲、张家喜、高涯、吴艳茹等人为:流行音乐作为一种文化出现在现代生活中有其合理性。学生可以在老师正确的引导下有选择的去欣赏,但其不能独占音乐课堂。这样不利于学生全方位学习和继承民族音乐文化。

尤静波,王红艳,王思琦等人认为:音乐教育所承担的是让学生全面的认识、理解音乐的历史与文化背景,并在此基础上,培养与提高学生的辨别、能力、审美等能力,具有开阔的视野并尊重其他民族和其他类别音乐文化,而现今我国的音乐教育还不是十分的普及,没有机会学习音乐的人可以通过自主学习流行音乐来获得音乐知识。有利于开辟体制外音乐教育的功能,即缓解了音乐教育的压力又使享受艺术教育的权利普遍化。

古全林、宋伟、蔡音颍、高涯等认为:应该客观看待流行音乐,特别是让经过本土培育的、经典的流行音乐走进音乐课堂,不但能够反映现实生活,愉悦身心,还能激励人们积极向上,这样的作品还是很多的。让这样题材的流行歌曲进入学校音乐教学中,无论对学生的学习,还是老师的传授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3.在平等、多元文化价值观念中看流行音乐文化

王思琦在文章《中国当代城市流行音乐—音乐与社会文化环境互动研究》中认为:流行音乐作为一种重要文化样式,有着自身文化属性。贝内特雷默在《音乐教育的哲学》中谈到:“排斥任何时代好的艺术,同其反面,即坚持只有老的艺术才是好的艺术,都是偏狭的。因此,选择音乐的标准与历史无关”。修海林、罗小平在《音乐美学通论》中谈到音乐就是一种文化,音乐与音乐文化原本就是一回事。如果从音乐与文化的叠加关系中去看待音乐的整体存在,必然削弱甚至导致隔断构成音乐存在诸要素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最终难以在理论上摆脱“音”本体的影响。由此可见,流行音乐作为音乐文化的一种,同样应该具备音乐作为文化存在的三种要素。曾遂金认为:中国的流行音乐文化在强调自身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同时,正以开放和稳健的姿态融入世界流行音乐的主流。

四、小结

流行音乐从产生发展之处,就一直深深的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也同样影响着广大青年学生群体。而学校音乐教育在接受流行音乐的过程中,深受中国传统音乐中“雅俗”观念的影响;在经历了社会观念洗礼之后的流行音乐最终逐渐步入了成熟发展时期,并成为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龚妮丽.音乐文化精神之我见——兼谈严肃音乐与通俗音乐 中国音乐学(季刊)1997(增刊)

[2]冯华.“2004年流行音乐学院专家论坛”综述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4(3)

[3]《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国大百科全书编辑委员会编,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88年版。

流行音乐本科论文篇2

音乐传播作为信息社会一个新的行业与专业,涵盖广泛,牵涉音乐与传播相关所有专业与从业人员,汇集着按传统职业和学科分类习惯难以划分的人群。音乐传播学科与专业的形成,是因为中国传媒事业的急速发展,产生出对学科发展与人才培养的需求,是应需而生的新学科和新专业,带有浓重的中国特色。可以说既无现成的西方模式可照搬,也无中国传统模式可承袭。所以,没有人能预料这架在新世纪强行起飞的“专业客机”的航向与前程,但可以明确的只是乘客们从事的是朝阳产业,乘客们想去的地方想干的事情,就是音乐传播的目的。

由中国传媒大学、南京艺术学院主办,中国音协音乐传播学会、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承办的“2007第三届全国音乐传播学术研讨会”于10月27-28日在南京艺术学院举行,来自全国各地音乐传播领域专家学者、师生与新闻出版单位文化传播人士100多名代表出席了会议,提交大会论文60余篇。

音乐传播教育之现状

在26日上午举办的新闻会上,音乐传播学会会长曾遂今介绍了前两届音乐传播学术研讨会情况,及其教学与科研在各地院校的发展,指出从本科到博士的音乐传播专业教育平台在中国传媒大学已经形成,目前已有5届学生毕业。南京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院长王建元在介绍本院音乐传播专业本科毕业生分配与就业情况时指出,音乐传播专业本科就业率高达97%,以广播电视和文化传播公司为主,在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举步维艰的局面下,已成为本院音乐类毕业生就业率最高的专业。记者从会议了解到,近十年来北京、上海、天津、南京、武汉等城市的高等院校相继开办了音乐传播专业,一个音乐传播专业教育平台蔚然形成。

音乐传播理论之思考

音乐传播(Music Communication) 究竟为何物?是学科、是专业、是研究方向、论文题目,还是职业方向,或者公司运营项目?从第一届音乐传播研讨会开始,这就是一个争论激烈的话题。这个争论也延续到本届研讨会。与会代表除开对音乐传播学的音乐学归属、传播学归属等学科性质地位的讨论继续深入而外,许多研究者跳出各执己见的争论,直接进入学科主体理论与方法的研究。曾遂今教授《音乐传播的时空关系研究》与薛艺兵教授《流动的声音景观――音乐传播与地域分布研究方法新探》论文是这方面研究的代表。前者提出音乐传播“零信道、信道、盲信道、网络信道”四种模式,探讨其时空规律,解释音乐生命力形成的时空原因;后者以论文为基础进一步提出音乐传播“狭域、广域、泛域、异域”和“即时、共时、历时、待时”时空传播各自四种不同的模式。王建元教授则根据音乐传播专业在本院建立10周年的教学经验提出学科建设“音乐编导策划、音乐商务、音乐传播研究、音乐治疗”四个发展方向;庄元教授“试论数字化传播新技术媒体对音乐传播的影响”论文集中讨论了数字化传播对音乐传播的影响。冯光钰先生“音乐传播视野中的曲牌考释研究”和伍国栋教授“江南丝竹的传播”等论文则集中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播与流变情况。

音乐传播实践之研究

音乐传播作为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学科,必然介入新闻出版、传媒工作的实践活动中去,会议一大批论文集中于各种不同的音乐传播实践活动研究。音乐传播,自然是传播音乐,从理论上讲不是一个问题,而面对实践却成为问题。

人音社杜晓十副总编发言以音乐出版现状介绍为主,指出全球化大潮来势汹汹,文化大市场的绝大部分份额已被美国、欧洲、日本瓜分,中国文化产业的落后需要迎头赶上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音乐》赵志扬副主编的即席发言根据信息时代音乐文化传播出现鱼龙混杂,泥沙俱下局面,提出一个传播节制和有理性的理念。高级编辑黄大岗论文“音乐编辑学提纲”则分16个章节详细介绍了音乐出版行业工作的编辑应该具备的知识。《音乐研究》陈荃有副主编以“实践:音乐传播学永恒话题”为题作了发言,强调音乐传播的实践品格,人才培养基本功基本素养的重要性。《音乐与表演》冯效刚副主编发言探讨音乐家与传媒革命的关系,指出严肃音乐从业者面对大众流行音乐的挑战,要争取话语权,不要自说自话,这样才能改变自己的边缘地位。曾田力教授近年来身体力行于古琴等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传播,面对大河奔流的大众音乐传播主体,介绍了自己反其道而行之,传播传统文化“高雅音乐”的经验,提出音乐“高文化”传播的理念与实践方向,强调“小众传播”、“自然传播”的重要性。

流行音乐本科论文篇3

论文摘要:流行音乐在我国的发展一直深深地影响着学校音乐教育,其中教育者的流行音乐文化观念,也随着流行音乐的发展变化而不断地成熟起来,最终流行音乐成为音乐教育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流行音乐及其含义

1.流行音乐释义

《中国大百科全书音乐舞蹈卷》中将流行音乐(popular music)定义为:“泛指一种通俗易懂、轻松活泼、易于流传、拥有广大听众的音乐;它有别于严肃音乐、古典音乐和传统民间音乐,亦称通俗音乐。”《不列颠百科全书》定义为:“thees sence of popular musicis that it should be readily comprehensible to (and perhap salsoperform ableby)alarge proportion of the populace,little or no knowledge of musical the or yortechni ques.)”。这说明学界对流行音乐的认识和界定已经有了较为明确的标准。

2.流行音乐在我国的发展

流行音乐在我国是群众喜闻乐见的一种艺术形式,而流行音乐形式的出现,可以追溯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由于社会政治、历史的原因,流行歌曲和流行歌曲演唱在迂回曲折中经历了半个多世纪的发展,到了80年代初,终于进入了蓬勃发展时期,在这一时期涌现了大批优秀的流行音乐作品、歌手和作曲家,并在中央电视台举办的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中首次将流行歌曲演唱的形式定名为“通俗唱法”,这一举措在当时有着一定的现实意义,到了90年代通俗音乐飞速发展,特别是在演唱形式、舞台表演、灯光音响等方面,都已进入了相当成熟的阶段,创作业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而理论研究和音乐评论也将“通俗”纳入视野,在这一时期对于通俗唱法这一称谓多有争鸣,争论的焦点在于“通俗唱法”的科学性、合理性。

二、流行音乐对学校音乐教育的影响

现今我国的音乐教育普及化程度还不十分完善,由于社会、经济、师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因素,有很多音乐爱好者无法接受到体制内的音乐教育,但他们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介自主学习流行音乐来获得音乐知识。更重要的是流行音乐内容简单贴近生活容易理解,形式新颖丰富较容易被青年人所接受,因此在上世纪80年代流行音乐授众群体几乎达到了学校音乐教育授众群体,在那一时期有很多“通俗”歌曲为大众所传唱不衰,甚至有些学校将时下较为流行的“通俗”歌曲,作为音乐课的学习内容,这一举动现在看来是较为自然的事,但在当时却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

三、社会对于流行音乐进入课堂所引发的争论

自上世纪80年代初,音乐学家们对流行音乐关注的焦点在于流行音乐对学校音乐教育的利弊得失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专家学者们都有不同的见解,归结起来可以大致分为以下几种观点:

1.“雅俗”观念与流行音乐文化的对立

在我国传统的“雅俗”观念影响下,许多人认为流行音乐内容不适于进入课堂,更不能对社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而“雅俗”观念由来已久,早在春秋战国时代孔子在《论语》《货阳》篇中提出:“恶子之夺珠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对“郑卫之音”采取鄙视的态度,给后世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刘德波、李德谦、姜金福、颂煊等人认为:流行音乐所表述内容大多描写爱情,不适合中学生身心发展,对中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都将产生不良影响。斯嫌、姜金富也认为:流行音乐不利于正常教学,干扰了民族音乐教育。

邵祖亮、蔡音颖认为:流行音乐是在特定的社会文化环境中孕育和产生的,反映的是特定社会文化环境中的审美口味,因而总是良荞并存,有些歌词文理不通,曲调娇柔造作,服饰怪异、夸张,对中学生起到负面效应。

以上观点都是在继承了我国传统“雅俗”观念的基础上,看到了流行音乐存在的诸多缺陷,认为流行音乐进入音乐课堂,对音乐教学活动产生了负面影响。 2.对流行音乐文化辩证的思考

梁茂春、金兆均、贺绿汀、于润洋等学者认为:流行音乐进入课堂会将流行歌曲带来的文化精神和信仰的危机波及到青少年学生。应当采取谨慎的态度,但也不能回避或置之不理,其结果会使音乐教育深陷困境。应该采取冷静分析的态度。

李庆玲、张家喜、高涯、吴艳茹等人为:流行音乐作为一种文化出现在现代生活中有其合理性。学生可以在老师正确的引导下有选择的去欣赏,但其不能独占音乐课堂。这样不利于学生全方位学习和继承民族音乐文化。

尤静波,王红艳,王思琦等人认为:音乐教育所承担的是让学生全面的认识、理解音乐的历史与文化背景,并在此基础上,培养与提高学生的辨别、能力、审美等能力,具有开阔的视野并尊重其他民族和其他类别音乐文化,而现今我国的音乐教育还不是十分的普及,没有机会学习音乐的人可以通过自主学习流行音乐来获得音乐知识。有利于开辟体制外音乐教育的功能,即缓解了音乐教育的压力又使享受艺术教育的权利普遍化。

古全林、宋伟、蔡音颍、高涯等认为:应该客观看待流行音乐,特别是让经过本土培育的、经典的流行音乐走进音乐课堂,不但能够反映现实生活,愉悦身心,还能激励人们积极向上,这样的作品还是很多的。让这样题材的流行歌曲进入学校音乐教学中,无论对学生的学习,还是老师的传授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3.在平等、多元文化价值观念中看流行音乐文化

王思琦在文章《中国当代城市流行音乐—音乐与社会文化环境互动研究》中认为:流行音乐作为一种重要文化样式,有着自身文化属性。贝内特雷默在《音乐教育的哲学》中谈到:“排斥任何时代好的艺术,同其反面,即坚持只有老的艺术才是好的艺术,都是偏狭的。因此,选择音乐的标准与历史无关”。修海林、罗小平在《音乐美学通论》中谈到音乐就是一种文化,音乐与音乐文化原本就是一回事。如果从音乐与文化的叠加关系中去看待音乐的整体存在,必然削弱甚至导致隔断构成音乐存在诸要素相互之间的有机联系,最终难以在理论上摆脱“音”本体的影响。由此可见,流行音乐作为音乐文化的一种,同样应该具备音乐作为文化存在的三种要素。曾遂金认为:中国的流行音乐文化在强调自身的中国特色、中国风格的同时,正以开放和稳健的姿态融入世界流行音乐的主流。

四、小结

流行音乐从产生发展之处,就一直深深的影响着广大人民群众,也同样影响着广大青年学生群体。而学校音乐教育在接受流行音乐的过程中,深受中国传统音乐中“雅俗”观念的影响;在经历了社会观念洗礼之后的流行音乐最终逐渐步入了成熟发展时期,并成为我国学校音乐教育中重要的组成部分。

参考文献:

[1]龚妮丽.音乐文化精神之我见——兼谈严肃音乐与通俗音乐中国音乐学(季刊)1997(增刊)

[2]冯华.“2004年流行音乐学院专家论坛”综述南京艺术学院学报,2004(3)

流行音乐本科论文篇4

回顾2005年的音乐教育,音乐教育观念的更新是其中一方面,而音乐教育实践在2005年里更可谓多姿多彩。其中既包括全国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大赛又包括高等音乐教育学科建设,还包括国际音乐教育交流等等……所有这些都为2005年的音乐教育增添了难忘的一笔。

教师基本功大赛显教师风采

2005年11月10日-12日,作为中小学音乐教师评价体系之一的全国中小学音乐教师基本功大赛在广西师范大学举行。中小学音乐教师的基本功具有三个方面的内涵即高尚的师德修养是教育基本功的核心,先进的教育理念是教师基本功的支柱,扎实的专业技术是教师基本功的根基。这次大赛由国家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主办。这次大赛既是加强艺术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手段,也是一次全国性艺术教育教学的检查,同时又是各参赛学校和选手展示自身综合素质,相互学习交流的平台。学校音乐教育观念的更新在这次大赛中尽显无疑。在为期三天的比赛中,来自全国36个省(市)的144名选手分别参加即兴伴奏、指挥、舞蹈、器乐、声乐、钢琴和音乐欣赏笔试7个项目的比赛,各省(市)还组织了教师观模团参观比赛。

音乐院校学科建设方兴未艾

2005年,音乐艺术院校在实践方面主要体现在学科建设上。首先,随着音乐传播的学术观念的进一步巩固,学术研究与专业教育也获得了较大的发展。为了适应当代音乐传播事业发展形势的需要,促进音乐传播事业的发展和专业人才的培养教育,推动音乐传播学术研究与学科建设,中国传媒大学联合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南京艺术学院共同发起,于2005年5月22日至24日在北京召开“第二届全国音乐传播学术研讨会”。这是继“2002年首届全国音乐传播学术研讨会”后,对音乐传播学科以及音乐传播现象的新发展做出的进一步的探讨与交流。会议议题主要围绕音乐传播学科建设与教育思考、音乐传播的形式与特征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的传播研究、音乐市场与艺术管理、音乐传播考察与媒介研究、音乐传播的文化思考及其它等六个专题来展开。

2005年11月21日-27日,第七届全国音乐美学会议与第二届全国音乐心理学学术研讨会在广州星海音乐学院举行。美学会议从11月21日开始为期三天,会议按照不同主题分为中国当代音乐美学理论研究、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理论研究、西方音乐美学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三个会场进行研讨。与会者针对音乐美学的学科建设问题,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传统音乐美学、表演美学等问题展开了深入而热烈的讨论。本次音乐美学会议既是一次思想碰撞的盛会,更是一次智慧绽放的盛会。它在与会代表们企盼的目光中开始,热烈的讨论中进行,丰收的喜悦中结束,并始终伴随着热烈的争鸣和对未来发展的憧憬。

音乐心理学会议从11月25日开始为期三天,上一届的音乐心理学的研讨会是2002年召开的,时隔三年,这门学科在我国快速发展,各地院校不仅提交了许多论文,而且新人辈出,显示了音乐心理学正在受到我国新一代人的密切关注。就向大会提交的论文来看,我国音乐心理学领域所涵盖的内容也相当广泛:有音乐审美中的心理学研究、有音乐教育及教学中的心理学研究、也有音乐治疗的心理学问题研究等等。此外,本次会议还包括一批对西方当代音乐心理学研究成果的介绍和研究。

流行音乐本科论文篇5

关键词:维吾尔族音乐理论体系 木卡姆研究 共性与源流

一、版本的准确性是研究工作的客观依据 二、从维吾尔民族音乐理论体系人手开展研究工作

维吾尔音乐尤其维吾尔木卡姆音乐能够体现出乐制的多样性。乐制包括音乐和律制的音乐体系概念。世界各地区的乐制大体可分为三种体系,“五声体系”即中国主体体系、“七声体系”和“四分之三音体系”。这一理论最初由奥地利音乐学家霍恩博斯特尔(Eirch Von Hormboste1,1877-1935)提出。我国音乐学家王光祈在《东方民族之音乐》中最早以国文刊出该理论,理论名称略有改动。五声体系(即五声音阶体系)流行地区极广,亚洲地区的中国、朝鲜、日本、蒙古、越南、吉尔吉斯以及俄罗斯接近亚洲地区的靴靶、马里和巴什科尔托斯坦(原巴什基尔)等地;并流行于非洲地区,美洲黑人和美洲印第安人之间。七声体系(即七声大小音阶体系)几乎流行于整个欧洲,并及于美洲。这个体系与古代希腊乐制有密切联系。四分之三音体系就是在音阶中相邻两音之音存在着“四分之三音”(即“半音”加“半音之半”的音程的一种乐制)。这种四分之三音是阿拉伯民族音乐的主要特征流行于阿位伯和伊朗,亦见于西亚和北非地区以阿拉伯民族为主体的诸国,如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约旦、沙特阿拉伯、利比亚以及埃及、阿尔及利亚和摩洛哥等。三种体系互有影响,在同一体系内,不同民族其乐制又各有特点。维吾尔木卡姆音乐是三大音乐体系均存在的复杂音乐主体,它的复杂结构形态和维吾尔民族这个音乐客体的认知心理、情感心理、音乐心理密切相联。三类心理状态又与维吾尔民族的生存环境息息相关,自古以来新疆就是丝绸之路要冲,各种古老文明交汇于此。受惠于这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文化条件,维吾尔民族在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基础之上又从古老的汉文化、印度文化、波斯—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以及古希腊文化中汲取营养。

音乐作品要获得认可就必须考虑听众音乐认知的基本要求,使作品或多或少地保持在对象认知结构之内,使之或多或少地引起对象的期待,并使作品与听众期待的实现之间完成一种平衡:既不使听众期待立即实现,又不至于离开得太远。音乐心理学家迈耶尔(L.Meyer)指出:“一种音乐风格的出现,有赖于文化和个体成熟。这种成熟的标志之一,体现在不断向前看的意愿,及在一定程度上舍弃现实满足而追求长远的理想。这样,人为地设置期待的抑制,情愿承受不确定性,就成为实现这种理想所必备的条件。维吾尔木卡姆音乐形态的规范属性与科学程式正是维吾尔民族本位音乐成熟的重要标志。现今的维吾尔木卡姆音乐形态研究只是立足于欧洲音乐理论体系的框架内,从记谱工作到理论阐述均用着十二平均律的耳朵与欧洲影响下的固定节拍、节奏模式。如果音高、节奏型问题出了“偏差”,就设计出一些本位与客位都难以理解、难以实践的新符号、新注解,而忽视了局内人的说法与表现。维吾尔木卡姆音乐的律制与十二平均律的律制,难道可以简单地认为是音程关系多一点儿或少一点儿吗,节奏型的规范、节拍的强弱关系能用欧洲音乐理论体系说明吗,显然,这是不合适的。应当从音乐形态学方面入手,系统研究维吾尔木卡姆的乐制,从理论上健全维吾尔音乐体系,用比较音乐学的方法对三大体系的音阶、律制、节奏型、节拍等音乐根本要素进行分析,对应维吾尔木卡姆音乐本身,找出维吾尔木卡姆音乐理论体系的科学、合理的规律。维吾尔木卡姆音乐的形态特征不能用某一音乐体系来审视其乐制,而应该逐步认识维吾尔音乐自身的规律。总之,解决维吾尔木卡姆音乐形态问题,必须建立维吾尔民族音乐体系并以此对维吾尔木卡姆音乐进行科学分析。

流行音乐本科论文篇6

一、普通高校流行音乐课程结构现状―以某普通高校音乐学院流行音乐专业为例

随着时展,流行音乐各类选秀节目以及大型活动在国内民众中引起的热潮,各级普通高校开始引进并重视流行音乐人才的培养。但因其起步较晚,部分学校或当地教育部门尚未认识到该专业人才的社会需求性,所以对流行音乐人才培养不够重视,导致流行音乐的课程设置针对性、专业性不够。课程设置缺乏科学性将直接影响学生学习的效果,降低学生专业化质量。在此,笔者将以某高校2013年对流行音乐专业学生的专业课程设置进行课程列陈分析:

(一) 学科基础课程

(二) 专业主干课程

(三)专业选修课程(此项课程过多,在此只列表流行音乐可选课程;其中加“”者为已设置暂未开设的课程)

从以上课程不难看出,除去学科基础课程之外,在专业主干课程与专业选修课程中,整体课程设置对流行音乐的针对性课程较少,甚至有部分课程对流行音乐专业的本科生实用性不大,而专业选修课程中流行音乐系列的选修课程开课率较低,一些对流行音乐本科生有着非常实用的专业性课程没有进入到课程结构中,这一系列的问题是众多普通高校在课程设置上的普遍出现的弊端。因为课程设置的针对性、实用性、专业性不够,因此导致学生音乐学习过程中“专才性”不够,从而也直接影响学生的知识实际运用能力;为此,普通高校流行音乐专业的课程改革势在必行。

二、流行音乐课程设置改进与思考

随着国内流行音乐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对流行音乐表演的影响,使得各级院校对流行音乐专业逐步重视起来,还有部分普通高校将流行音乐专业作为特色专业进行培养与建设,因此流行音乐教学研究者、一线教学工作者也在不断地思考如何建立更具有针对性、实用性、专业性的流行音乐课程结构。笔者针对目前普通高校在流行音乐课程设置中的一些弊端,结合自己的教学心得提出个人观点,以供交流:

(一)增加流行理论课程,提高学生音乐修养

随着时展,当代社会对流行音乐的各类人才需求量越来越大,专业音乐院校首先建立了流行音乐专业方向,普通高校也顺应发展开始逐步成立并重视该专业。但因普通高校在师资、教学重点、生源等方便都存在诸多局限,因此流行音乐专业也普遍作为一般学科甚至边缘学科进行学科设置,因此普通高校流行音乐专业主要以“演唱”为主,而相应的理论课程几乎是与传统唱法专业同步,例如前面例举的高校课程结构,在专业主干课程中,流行音乐专业的学生的理论课程是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等相对与流行音乐距离较远的主干课程。普通高校在进行流行音乐专业课程设置时,可以借鉴国内许多专业音乐学院,引入中国流行音乐赏析、西方流行音乐史、电影音乐文化等相关课程,从而强化流行音乐专业学生的理论基础,从根本上提升学生的音乐修养。

(二)增强流行音乐课程针对性,培养专业化人才

顺应时展和社会进步,越来越多的普通高校对于流行音乐专业教学重视起来,这是流行音乐高等教育的一个重要进步;流行音乐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并非普及流行音乐知识,而是要培养流行音乐的高精尖人才和未来的表演家,这要求学生不仅要具有过硬的专业能力,还要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创作能力。因此在课程设置中,一定要有专业性和针对性。譬如普通高校音乐学院或音乐系几乎都有钢琴演奏或伴奏课程,对于流行专业的学生,可以考虑将统一的钢琴演奏或伴奏课程针对性的开展为流行键盘弹唱方向的课程,有条件的学校更可以开设吉他弹唱、乐队表演、录音制作、电子音乐编创等针对性和实用性较强的特色课程,使学生能够在学习中更全面的的掌握流行音乐的各项知识和技能,从而实现专才专培的目的,最终培养出高水平、高素质、高技能的流行音乐人才。

(三)开设学科相关课程,全面提高实践能力

流行音乐本科论文篇7

关键词: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办学;历程

中图分类号:J60-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003-7721.2013.04.003

执笔者简介:周 耘(1960~),男,东京艺术大学音乐学博士,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主任、教授,湖北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主任 (武汉 430060)。

收稿日期:2013-09-10

1986年,武汉音乐学院正式报批建立了音乐学系。这一办学举措在国内九所音乐学院中是较早的。此前,相继建立音乐学系的有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等,无一例外都是部属院校。武汉音乐学院建立音乐学系可谓开地方音乐学院本科教育设音乐学理论专业之先河,而其他音乐学院陆续建立音乐学系则都是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事了。日月轮回,世纪更迭,音乐学系建系至今从办学规模到教学质量都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为社会培养了大批音乐理论人才,其学术研究亦在音乐学术界产生广泛而深远的影响。春风化雨二十七载,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走过的是一条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道路。

一、机遇·决策·建系

1978年的真理标准大讨论和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使我国社会终于得以摆脱“梦靥”和长期左倾路线的束缚,开始大张旗鼓地施行改革开放的国策,教育、科学迎来久违的春天。进入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的高等音乐教育元气恢复发展迅速,音乐学的各个学科也都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与此同时,音乐学学术研究的各项成果既对我国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学的进步与发展产生了多方面的积极影响,也提出了新的时代要求。为适应改革开放时代的音乐学学科建设,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相继建立了以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为中心的音乐学系。于是,抓住机遇创建音乐学系的问题就提上了武汉音乐学院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议事日程。

实际上,武汉音乐学院早在其前身中南音专时代的1956年,就成立了以中国传统音乐的教学与学术研究为主要职能的“民族音乐研究室”。此后,又于1978年建立了湖北艺术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的直接前身)“音乐研究所”。从“研究室”到“研究所”,在音乐学的教学、科研等方面都取得了不少成绩,积累了诸多成果,产生了杨匡民、孟文涛、周畅、方妙英、刘正维、杨溉诚等一批于国内、圈内有广泛影响获普遍好评的音乐学家。1984年,音乐研究所在办学层面迈出重要一步,在全国各大音乐院校中较早正式设置硕士学位课程,开始招收民族音乐理论方向的硕士研究生。1985年,经湖北省教委批准,音乐研究所招收了“音乐学·戏曲音乐专修班”学生。至此,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理论专业呼之欲出,建立一个作为独立二级教学单位的音乐学系可谓水到渠成。

图1 音乐学系教师合影(2013年)

1986年,经过认真筹备并报政府相关教育行政机构审批通过,武汉音乐学院继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三所部属音乐院校(当时)之后正式成立了音乐学系。当年,音乐学系开始招收三年制的音乐学理论专科生,同时继续招收原由音乐研究所管理的音乐学理论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当时学校尚未设研究生部)。这一办学模式持续了三年。1989年,音乐学系首次招收四年制的音乐学理论本科生,武汉音乐学院自此始有音乐学理论专业的本科教学。自1990年起,音乐学系招收培养五年制本科生办学模式延续至今。截至2013年9月,在校本科生共计293人。在较长一段时间里,音乐研究所和音乐学系一直是“一个单位,两块牌子”。先后担任音乐研究所和音乐学系负责人的有:林路、杨匡民、孟文涛、童忠良、杨大德、卢国元、汪申申、田可文、黄琳华、李幼平、孙晓辉、蔡际洲、王洪军等。现任党总支书记谷杰,系主任周耘,副系主任孙凡。

图2 杨匡民教授九十华诞学术研讨会

作为在地方音乐院校中较早建立的音乐学专业,创办之初,就设定了建立一个高水平、有特色的音乐理论系的目标。经过27年来的不懈努力与探索追求,目前音乐学系在音乐学学科的建设上,已经形成了一套较完整的教学科研体系和一支结构较合理的学术梯队。我系长年坚持“立足湖北、辐射华中、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发展战略:一方面,着力将学科的根基置于丰厚的荆楚传统音乐文化土壤;另一方面,又将目光向整个世界音乐文化延伸。同时,还履行音乐学的社会功能和文化职责,将音乐学知识回馈给社会,为祖国的音乐文化建设做出了贡献。

2010年秋高气爽的日子里,在音乐学系和民乐系共同举办的民族音乐学家史新民教授八十华诞暨民族音乐学教学与学科建设研讨会上,一位特殊来宾的即席讲话引起大家关注。发言者张叙之先生是史新民教授的老朋友,在音乐学系紧锣密鼓筹建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他正担任湖北省教育厅主管高校专业设置与学科建设的副厅长,与时任武汉音乐学院副院长的史新民先生一起见证了音乐学系创建的全过程。张先生盛赞我院当时抓住机遇敢为人先创建音乐学系的果断决策,并话语深情地对筹建过程中我院相关领导、专家、教师表现出的热情、韧劲与事业心表示敬意。的确,如果当年面对机遇时武音人没有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勇气,就不会有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的较早建系,也就不会有此后在国内音乐学界的地位与影响。

二、学科·传统·梯队

在学科建设的战略布局上,我们始终关注音乐学作为一个整体学科的发展;音乐学各子学科的发展;音乐学与其他人文学科、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的交叉;音乐学与社会音乐生活的关系等。在学科建设的具体思路上,我们刻意强调在与人文学科和相关自然学科交叉的背景下建立相应的子学科群。为满足当今社会精神生活的发展带来的人们对音乐学知识需求的与日俱增,我们十分重视围绕主干学科的音乐学学科分支的延伸和拓展。经几代人的辛勤耕耘和几十年的探索积累,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在音乐学学科的建设上,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学科与教学体系。目前,音乐学系在学科建设上大体形成4大研究领域、16个主要研究方向的格局。具体为:民族音乐学(涵盖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世界多元文化背景的音乐等研究方向)、音乐历史学(涵盖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考古学、音乐图像学、音乐文献学、琴学、音乐文献编译、乐律学、音乐声学等研究方向)、音乐美学与音乐心理学、应用音乐学(涵盖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音乐艺术管理等研究方向)。不难看出,围绕主干学科的音乐学学科分支如音乐史学、音乐美学、民族音乐学、音乐考古学、音乐图像学、音乐文献学、音乐声学、音乐传播与管理、音乐编辑学等,都是20世纪后期新学术背景下学科交叉的产物,而音乐学系的学科建设则始终体现着学科自觉、学科发展的内在要求和社会与时代的需求。

图3 贺杨匡民教授九十华诞

回顾多年来学科建设的历程,音乐学系以中国民族音乐理论的教学与研究为学术传统,在音乐形态研究的基础之上,不断与其他人文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结合,开拓出新的研究方向和新的研究领域。从音乐学各分支学科的情况来看,首先得到发展的是民族音乐学、音乐史学、音乐美学等学科领域。这也是本专业学术实力最强,科研成果最具影响的传统学科。其中,我系教师关于荆楚民俗音乐文化、曾侯乙编钟与编钟古乐、道教音乐文化、佛教音乐文化、乐律学、中日音乐比较等方面的研究成果尤为丰硕,研究的广度与深度都受到学术界的较高评价,事实上已经形成了我们的学术传统与优势音乐学分支学科群,其学术惯性必将在今后的学科建设与学术研究中继续发酵。

1989年以来,音乐学系则在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音乐声学、音乐文献学等方向有所拓展。这些领域,均在国内音乐学科的发展中居于前沿地位。从而形成一个学术传统突出又开放交叉的学科发展态势。1997年,音乐学专业的“编钟音乐研究”、“中国道教音乐研究”、“音乐考古与楚音乐艺术研究”、“音乐文献编译”等研究方向,被湖北省教委评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势与特色领域”。2003年,音乐学专业的“民族音乐概论”被湖北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精品课程。2008年,“中国音乐史”也进入省级精品课程行列。2009年2月,湖北省教育厅批准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专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第二批品牌专业。这些评鉴实际上体现着政府教育行政管理层面门对我系传统优势学科与研究方向的认定。

多年来,依托武汉音乐学院这一学术交流平台,音乐学专业教师还积极组织、参与国际性、全国性学术会议及其学术交流活动。诸如1988年举办的“中国古代科学文化交流·曾侯乙编钟专题”国际学术研讨会、1998年举办的“纪念曾侯乙编钟出土2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2001年举办的“中国律学学会第四次年会”、2006年举办的“东亚乐律学第二次研讨会”、2007年举办的“第七届中日音乐比较国际学术研讨会”、2008年举办的“纪念曾侯乙编钟出土3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2013年秋天,将举办“古琴申遗成功十年庆典暨琴学与非遗保护学术研讨会”。这些均对促进本专业的学科建设和学术交流起到重要作用。此外,我系还搭建起“东方音乐学讲坛”、“音乐学论坛”等开放性高层次的学术平台,大力倡导学术交流、碰撞与创新,也为我院师生了解、分享最前沿的学术成果信息带来便利。

在人才智力资源方面,音乐学系师资力量堪称雄厚。本专业在长达半个多世纪的发展进程中,先后出现了杨匡民、孟文涛、童忠良、刘正维、史新民、郑荣达、丁承运等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学术声誉的老一辈学者,也有一批有影响的中青年专家。近年,针对我系教师平均年龄偏高的现象,我们通过加强优秀青年教师的引进与培养,逐渐形成了年龄结构比较合理的学术梯队。我系良好的学术传统、团队精神与蓬勃向上的面貌,在全国音乐院校中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我系教师多为音乐实践与音乐学理论一体化的复合型人才,其中高学历、高职称者较多。他们学缘广泛,知识广博。他们中间既有武汉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等音乐院校培养的音乐理论“专才”,也有由中国艺术研究院、武汉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扬州大学等普通高校、科研部门和国外大学(日本东京艺术大学、美国密西根大学、德国柏林艺术大学、英国利物浦大学)培养的具有哲学、美学、史学、文献学、考古学、文艺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学科背景的“通才”,教师都担任了两门以上课程的教学任务。这是一个具有丰富学缘、凝聚力和创造力的学术群体。

目前音乐学系设有4个教研室:民族音乐理论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徐烨,教师有周耘、胡军、傅丽娜、孟宪辉、许璐等)、中国音乐史教研室(教研室主任王洪军,教师有田可文、李幼平、孙晓辉、谷杰、毛贞垒等)、西方音乐史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徐艺,教师有杨汉丹、杨峻峰、冯欣欣、袁利军等)、艺术管理教研室(教研室主任孙凡,教师有王秀明、汪森、单金龙、刘恋等)。教师均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所有50岁以下的教师均有硕士学位,其中6人获有博士学位。

经过数十年的探索、奋斗与积累,音乐学系在学科建设上取得的成就令人欣慰,更为可喜的是,形成了自己的传统优势学科和研究方向,而教师年龄结构的优化、学术梯队的建设,则保证了教学科研的后续发展与学术传统的薪火相续。

图4 史新民教授80华诞学术研讨会

三、科研·成果·特色

2001年以来,音乐学系专业在编教师先后主持了国家教育部、文化部、湖北省教育厅等相关部门立项的科研课题20余项。这些课题的选定大多紧扣本院的教学工作,大致按照两种目标开展活动:第一种目标是紧紧围绕全国音乐院校普遍开设的音乐学基础共同课的研究,第二种目标则重点在于地方特色、学科特点的课程建设。

音乐学系近年来承担的部级科研课题有:文化部项目刘正维教授的《20世纪戏曲音乐发展的多视角研究》(03AB003),刘正维教授主持、教育部立项于2001年的《湖北民间音乐研究》,童忠良教授主持教育部2001年项目《中国乐理研究》,汪申申作为主要负责人的教育部2001年项目《20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文献综录》(01JA760018),孙晓辉副教授承担的文化部2003年项目的《隋唐五代礼乐制度研究》等。此外,刘正维教授、蔡际洲教授、周耘教授、胡军教授分别主持了2006年度文化部重点课题《中国民间音乐现状调查》之4项子课题的研究。

音乐学系近年来承担的省级课题有:史新民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1年重点项目《湖北民间器乐文化研究》,汪申申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1年重点项目《20世纪中国古代音乐史文论研究》,孙凡副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1年重点项目《全真正韵音乐研究》,蔡际洲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2年重大项目《湖北民间音乐集成多媒体音像资料的开发和应用》,李幼平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年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长江流域音乐文物研究与开发——湖北音乐文物研究与开发》、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重点项目《宋代大晟钟的声学研究及其乐律学分析》和《20世纪中国音乐考古发现与研究数据库》,郑荣达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项目《和声的声学基础》,丁承运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重点项目《上古楚琴形制研究》,周耘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重点项目《荆楚民俗音乐文化的理论与应用研究》及《中国古代都市的“音风景”研究》,谷杰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项目《编钟声学测量实用技术研究》,胡军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03年项目《中国近现代道教音乐研究》,王洪军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青年项目《20世纪末叶中国律学理论研究》,周耘教授主持上海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仪式音乐研究中心2009年委约项目《上海玉佛寺佛教仪式音乐研究》,谷杰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11年重点项目《先秦至两汉十二律阴阳说研究》,周耘教授主持湖北省教育厅2012年教研项目《荆楚民歌唱法的理论与应用研究》,等等。科研课题源源不断地立项和相关研究活动的开展,促进了我院音乐学专业研究方向的充实与更新,同时也展现了我系的学术优势和特色。

中国传统音乐理论是本专业最有影响的研究方向之一。该方向学者杨匡民教授提出的“民歌色彩区和三声腔”论与“长江流域音乐文化区”学说、刘正维教授提出的“戏曲腔式板块”分布论,以及以荆楚民间音乐、南方戏曲音乐、武当山道教音乐、佛教仪礼音乐研究为代表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其中杨匡民教授等承担的国家“七五”重大项目《中国民间歌曲集成·湖北卷》,是国内第一部“民族音乐集成”专著,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好评和国家文化部门的表彰;史新民教授主编的《中国武当山道教音乐》,是建国以来第一部系统研究道教音乐的专著,不仅在中国大陆具有推动学科发展的意义,其影响还波及美国、新加坡,以及港澳台等地区;刘正维教授关于长江中上游戏曲声腔系统的研究,不仅被学界认为在戏曲声腔史的研究上具有开拓意义,而且还对传统音乐传播、流变的研究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理论与方法;还有童忠良教授关于中国传统音乐基础理论的研究、蔡际洲教授关于南北曲渊源的“曲调考证”及长江流域音乐文化的系列研究、周耘教授关于荆楚民俗音乐及中日佛教音乐及其比较的系列研究等,也在国内外音乐学界产生一定影响。有多位该研究方向学者的多项研究成果获得了部级或省级表彰与奖励。从这个意义上讲,该研究方向在国内一直处于领先地位。

图5 刘正维教授八十华诞学术研讨会

中国音乐史也是本专业较有影响的研究方向之一。该方向的显著特色在于,将音乐史研究与音乐文献学、音乐考古学、乐律学的研究方法及最新成果相结合,对音乐史料作全方位、立体性的综合研究,产生了大量的研究成果。其中,童忠良教授的《曾侯乙编钟的三度音系》,被学术界誉为“改写中国音乐史”的力作,在国际音乐学界也有一定影响;丁承运教授的《清商三调音阶调式考索》,曾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近年来又在楚调研究、琴调研究以及古瑟调弦法研究上取得了突破性的成果;田可文教授在音乐史学理论、湖北地域音乐史,特别是湖北近现代音乐史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孙晓辉副教授的博士学位论文《两唐书乐志研究》揭示了汉唐之际音乐传承的全过程,其国家课题《隋唐五代礼乐制度研究》系统研究了唐代雅乐及其与燕乐的关系,博士后出站报告《唐宋词调研究》揭示唐宋词调历时演进的过程;李幼平教授的博士论文《大晟钟与宋代黄钟标准音高研究》结合宋代大晟钟实物的考古学研究开拓了宋代音乐史研究的新局面。近年来,该研究方向又有了新的拓展,以更宽阔的学术视野审视中国音乐文化的历史发展。今后可望在先秦楚乐研究、魏晋南北朝音乐史、唐代与宋代音乐史等方面取得新突破。

在特色学科方面,我们的音乐考古学在全国较有影响。在以曾侯乙编钟为核心的古乐器研究与艺术实践基础上,音乐学专业的音乐考古学研究方向于1989年正式成立并招生。自2003年6月开始,湖北省博物馆正式与音乐学系音乐考古中心合作,将该馆曾侯乙墓编钟古乐器演奏项目纳入由我系教师主持与承担的省级优秀中青年科技创新团队项目——湖北音乐文物研究与开发工作之中,具体承担起古乐创编、乐舞排练、古乐器复(仿)制、古曲创编、艺术监督等工作,系统地提供技术咨询和理论指导,达到了以社会为舞台充分展示教学、科研成果的目的。另外,音乐传播学、音乐编辑学也是我系近年来开辟的新的研究方向。宋祥瑞、蔡际洲、孙凡、汪森等在该领域的学术研究上,以及在该方向的本科生、研究生的培养上,在音乐学界具有一定影响,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图6 著名古琴家丁承运教授

在研究方法上,我系科研始终坚持多学科理论与研究方法的融合,立足音乐本体,以历史学眼光和人类学视野,对中国传统音乐、特别是中国南方音乐进行多学科、全方位的理论研究,。此外,我们还重视高科技及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运用计算机技术与数字音频处理技术,分析古代乐器与音乐作品;运用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的方法,深层次研究传统音乐形态;运用多媒体信息传输技术,使研究成果具有声、像、图、谱等生动直观的表现形式及传输方式。

总之,我们一贯倡导以科研促教学,教、学、研相长,不仅形成了教学以科研为基础、科研以教学为目的,通过科研促进学科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通过教学深化科研内容、转化科研成果,进而加强音乐学专业建设、扩大社会影响的良性发展态势,也形成了我系科研的特色。

四、教学·实践·育人

音乐学系本科教学目前开设有“音乐学理论”和“艺术管理”两大专业,教学宗旨在于面向社会适应时代培养具有一定音乐表演技能、有较高音乐理论素质和文化底蕴的复合型人才。具体而言,即按照宽口径、厚基础、创新型的育才模式,培养能在各类学校、音乐团体、科研单位、文化机构、新型媒体等部门从事音乐理论教学、研究、管理、编辑、评论等工作的德才兼备的专门人才。作为新兴应用性专业的“艺术管理”,自2006年起正式招收四年制本科生,截至目前在校生有80人,已向社会输送了四届毕业生。

我们在教学活动中认真确立音乐学品牌专业意识。根据鄂教高[2004]24号湖北省教育厅文件《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04年湖北省高等学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名单的通知》,我系“音乐学(音乐学理论)”被列入2004年湖北省高校本科品牌专业建设项目。通过研讨,我系于2005年制定了《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学理论)”专业四年建设规划》,详细规划了音乐学系四年建设规划预期达到的目的、实现目标的步骤。通过广泛的调研,我们明确了品牌专业四年建设规划预期达到的目的是:扩大专业内涵;创新教学模式;扩大办学规模。同时明确了音乐学系品牌专业建设的指导思想,即充分利用音乐学系的科研优势积极探索和建立新型音乐学教学模式:积极推动艺术实践和音乐理论研究的协调发展;坚持音乐学基础学科与应用学科齐头并进发展思路;通过艺术实践培养学生的音乐学创新能力;深化教学改革,扩大专业内涵,促进音乐学与社会需要接轨。

音乐学系在音乐学学科建设和教学改革方面的主要目标是:力争整合学科优势,强化地域特色,推出学术成果,建立新型音乐学教学模式,进一步完善科研、教学和艺术实践良性循环体系,期待通过制度建设和改革措施达到稳步提高教学质量、扩大专业内涵、提升学术品格、培养音乐学创新精神和扩大社会影响的目的,把武汉音乐学院建设成为我国音乐学学科教学和研究的一个重要基地。2006年3月,我系接受了湖北省教育厅品牌专业中期检查。2009年2月,湖北省教育厅批准音乐学系“音乐学理论”专业为湖北省高等学校第二批品牌专业。这是音乐学系在品牌专业建设上取得的跨越式的成就。

音乐学系坚持依靠科研动力,拓展专业教学内涵。这方面具体体现为:其一,以教学内容为主体积极组织科研课题。科研工作的立项和相关研究活动,为音乐学系专业课及全院相关音乐基础共同课的教学提供坚实的科研基础,促进了音乐学系专业特色课程和全院公共选修课程的建设。其二,以教学队伍建设为目标积极开展科学研究。科研以团队项目为主,提倡老中青结合,促进研究队伍的优化组合。我系共培育了可供音乐学系、全院学生学习的专业课、专业基础课、指定选修课、任意选修课60余门,其中不乏通过上述科研活动产生的课程,如“湖北民间音乐概论”、“道教音乐文化”、“长江流域的音乐”、“流行音乐鉴赏”等课程。

音乐学系教师除担任本系学生的教学工作外,还承担着全院各专业的音乐史论、民族音乐理论、音乐欣赏等各类共同课的教学任务。此外,我系教师的“音乐学高校行”在湖北高校的巡回系列讲座不仅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也扩大了音乐学系的社会影响。2003年,音乐学专业的“民族音乐概论”被湖北省教育厅评定为省级精品课程。2008年,“中国音乐史”也进入省级精品课程行列。2004年,音乐学系顺利接受并通过了湖北省教育厅主持的“武汉音乐学院研究生培养条件评估”和国家教育部主持的“武汉音乐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 2012年,武汉理工大学、武汉音乐学院、湖北美术学院联合申报艺术学理论博士点成功获批,音乐学专业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2013年,田可文教授招收到我系首届博士生1名,在高层次音乐理论人才培养方面取得里程碑意义的进展。我系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术研究,推进学科建设。2012年以来,我们还在利用优质资源促进开放性办学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与台南艺术大学民族音乐学研究所关于“音乐学专业硕士研究生交换培养协议”的签订与顺利实施及两校教师成功的交流互访、“两岸四校音乐学论坛”的共同举办,堪称这方面的代表成果。

近年来通过整合主要以音乐学系为中心的人才智力资源,学校先后成立了“中国道教音乐研究中心”、“中国音乐考古中心”和“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三个中心均是目前国内各自研究领域唯一的专业研究基地,它们的建立更加突出和强化了我院音乐学专业的优势和特色。其中“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经湖北省教育厅审核,正式下文批准为“湖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该中心实行的以课题带动音乐理论人才培养的机制,对于教学起到积极的配合作用。学院还投资30余万元建立了“音乐声学实验室”,成为该专业方向学术研究的重要平台。

为加强音乐学教学实践环节,音乐学系与湖北省博物馆、河南博物院等相关单位、丹江口市吕家河民歌村、兴山县文化局、秭归县文化局、长阳县文化局、潜江县文化局等地方文化部门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在上述地区挂牌建设学生传统民俗观摩、民间音乐采风和开展艺术实践活动的重要基地。同时,也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三江、陕西的西安、榆林等地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近年来,音乐学系打破以往的单一采风模式,建立采风实习基地与学生就业趋势结合起来的新概念艺术实践基地。大体包括民间音乐资源采风研究基地、艺术管理实习基地、音乐考古学实习基地几种类型。

近年来,在加强教学实践环节方面我系还进行了系列实验。我们重新审视设定了音乐学专业的育才目标,认为本专业的学生应当在“爱乐、敢想、能言、善文”等素质侧面得到全面发展。其中,爱乐是基础与前提,善文则是本专业的核心能力。为实现这样的目标,我们加大了课外实践的力度。创办了“知音杯·音乐名作听辨比赛”、“琴台杯·音乐评论比赛”、“采风报告会”等系列实践平台。同时热情扶持“楚韵剧社”、“国乐研习社”、“东方乐评组”、“风雅颂杂志”等学生社团的活动。这些举措对于演练学生的音乐学基本功,提高学生的实际能力起到积极正面的促进作用。

图7 音乐学系举行“原生态音乐会”

春风化雨,我们多年来培养的学生不少已成为高等院校、研究单位、文艺团体、新闻媒体的骨干力量。据不完全统计,其中在国内其他单位就职的有:中国艺术研究院音乐研究所崔宪研究员、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学系主任姚艺君教授、中国人民艺术学院音乐系主任李诗原教授、西南大学宗教音乐研究所所长蒲亨强教授、华南师范大学音乐系蒲亨建教授、上海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刘红教授、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夏滟洲教授、湖北省地方戏曲艺术剧院院长李道国一级作曲、襄樊市艺术研究所所长李大庆一级作曲、湖北广播电视总台音乐频道副台长段启涛编审等。在武汉音乐学院就职的有:副院长李幼平教授、音乐学系前主任蔡际洲教授、《黄钟》(武汉音乐学院学报)副主编田可文教授、音乐学系主任兼省普通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长江传统音乐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周耘教授、音乐研究所所长王洪军教授、研究生部主任胡军教授、音乐学系总支书记谷杰教授、图书馆馆长孙晓辉教授、学工处长杨峻峰副教授、宣传部长孟宪辉讲师等。

本专业学生的科研成果,亦得到学术界的重视和好评。如89级本科生周洪雷、91级熊露霞、93级屠明、96级黎敏、98级袁玥等撰写的论文,均在国内权威期刊《中国音乐学》、《音乐研究》发表。86级本科生李诗原、段启涛、87级刘晓江、张翔、赵馨、88级刘小君、孙凡、89级夏滟洲、91级王薇、92级徐雅岚、93级王志毅、陈海燕、99级吴靓等人的论文,均在核心期刊《黄钟》、《戏曲艺术》发表。①此外,尚有徐蕊、孙琳、张恬恬、钱磊、屠明、丁慧、黄蕾、喻宇、施涛、乔晴、赵延琦等多位毕业生的学位论文,在国家或省的评奖中,荣获一等奖、二等奖。另有多篇论文获得湖北省优秀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奖。②

回眸系史,武汉音乐学院音乐学系几代学人始终在追求卓越、敢为人先的道路上探索前行,但我们深知,离卓越尚远,离先进尚远。展望未来,我们深感音乐学学科建设与发展的任重道远,但我们深信,只要发扬优良传统,善于创新,敢于超越,不断进取,就能为祖国的音乐教育事业和音乐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执笔者说明:本文对汪申申教授、孙晓辉教授为音乐学系20年系庆论文集撰写的序文《回眸与思考》、蔡际洲教授撰写的《音乐学系的历史沿革及基本情况》多有参引。

注释:

以上列举的全部都是本科毕业学士学位论文,研究生毕业硕士学位论文未及统计。

②关于音乐学系学生及论文获奖情况并未进行全面统计,这里列入的只是不完全统计的部分论文。

Review on the Development History of Musicology

Department in Wuhan Conservatory of Music

ZHOU Yun

流行音乐本科论文篇8

 

关键词:维吾尔族音乐理论体系 木卡姆研究 共性与源流

一、版本的准确性是研究工作的客观依据

维吾尔木卡姆是维吾尔民族的传统音乐、诗词、舞蹈的组合体。它具有严谨规范的结构,个性化的鲜明特点与精密的科学性。《维吾尔十二木卡姆》迄今已出版了三个版本。第一个版本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十二木卡姆整理工作组记谱整理,1960年由音乐出版社和民族出版社联合出版;第二个版本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木卡姆研究学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编,1993年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第三个版本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木卡姆研究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古典文学研究会编,1997年由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出版。第一个版本的乐曲数为245首;第二个版本增至320首(增添了75首);第三个版本又在第二个版本的基础上增添了《阿比倩希曼》、《穆斯台扎特》和《依希热提恩格兹木卡姆》等三个部分。就传统音乐研究而言,版本的原始性与准确性是我们进行科学研究的客观依据。现今创作或其他形式增补后的木卡姆在历史价值与学术价值上与第一版《维吾尔十二木卡姆》不可同日而语。除了民间遗存的乐曲外,人为的弥补《维吾尔十二木卡姆》,不符合学术研究对资料的要求,是不可取的。遗存的十二木卡姆曲调可以增补,但应当说明增补乐曲的出处。最近,有些海外学者对《维吾尔十二木卡姆》三个版本作出评价,“他们认为第二、第三种版本的学术价值远不如第一版本,因此他们在研究维吾尔木卡姆音乐时只使用第一种版本。其理由之一是第一种版本是由民间艺人演唱、演奏的原始材料,是民族音乐学家田野工作的成果,而第二、三种版本是由专业演员演唱、演奏的音乐,不是采自于民间音乐生活,不具有真正传统音乐的性质;理由之二是第二、第三种版本在原套曲中增添了不少新曲目,又未加详尽说明。这些新加曲目并非来自民间传承”。民族文化的继承与发展是两个概念,不能正确处理两者关系,将会给这块世界罕见的瑰宝带来负面影响。我们应当本着尊重历史、展示传统音乐原貌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学风开展民族传统音乐整理工作。我们应准确把握作为民族历史精神财富的维吾尔十二木卡姆的非物质文化的原始风貌,否则将对今后的研究工作及维吾尔木卡姆的传播不利。

二、从维吾尔民族音乐理论体系人手开展研究工作

维吾尔音乐尤其维吾尔木卡姆音乐能够体现出乐制的多样性。乐制包括音乐和律制的音乐体系概念。世界各地区的乐制大体可分为三种体系,“五声体系”即中国主体体系、“七声体系”和“四分之三音体系”。这一理论最初由奥地利音乐学家霍恩博斯特尔(Eirch Von Hormboste1,1877-1935)提出。我国音乐学家王光祈在《东方民族之音乐》中最早以国文刊出该理论,理论名称略有改动。五声体系(即五声音阶体系)流行地区极广,亚洲地区的中国、朝鲜、日本、蒙古、越南、吉尔吉斯以及俄罗斯接近亚洲地区的靴靶、马里和巴什科尔托斯坦(原巴什基尔)等地;并流行于非洲地区,美洲黑人和美洲印第安人之间。七声体系(即七声大小音阶体系)几乎流行于整个欧洲,并及于美洲。这个体系与古代希腊乐制有密切联系。四分之三音体系就是在音阶中相邻两音之音存在着“四分之三音”(即“半音”加“半音之半”的音程的一种乐制)。这种四分之三音是阿拉伯民族音乐的主要特征流行于阿位伯和伊朗,亦见于西亚和北非地区以阿拉伯民族为主体的诸国,如伊拉克、叙利亚、黎巴嫩、约旦、沙特阿拉伯、利比亚以及埃及、阿尔及利亚和摩洛哥等。三种体系互有影响,在同一体系内,不同民族其乐制又各有特点。维吾尔木卡姆音乐是三大音乐体系均存在的复杂音乐主体,它的复杂结构形态和维吾尔民族这个音乐客体的认知心理、情感心理、音乐心理密切相联。三类心理状态又与维吾尔民族的生存环境息息相关,自古以来新疆就是丝绸之路要冲,各种古老文明交汇于此。受惠于这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和文化条件,维吾尔民族在继承和发扬民族文化的基础之上又从古老的汉文化、印度文化、波斯—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以及古希腊文化中汲取营养。

音乐作品要获得认可就必须考虑听众音乐认知的基本要求,使作品或多或少地保持在对象认知结构之内,使之或多或少地引起对象的期待,并使作品与听众期待的实现之间完成一种平衡:既不使听众期待立即实现,又不至于离开得太远。音乐心理学家迈耶尔(L.Meyer)指出:“一种音乐风格的出现,有赖于文化和个体成熟。这种成熟的标志之一,体现在不断向前看的意愿,及在一定程度上舍弃现实满足而追求长远的理想。这样,人为地设置期待的抑制,情愿承受不确定性,就成为实现这种理想所必备的条件。维吾尔木卡姆音乐形态的规范属性与科学程式正是维吾尔民族本位音乐成熟的重要标志。现今的维吾尔木卡姆音乐形态研究只是立足于欧洲音乐理论体系的框架内,从记谱工作到理论阐述均用着十二平均律的耳朵与欧洲影响下的固定节拍、节奏模式。如果音高、节奏型问题出了“偏差”,就设计出一些本位与客位都难以理解、难以实践的新符号、新注解,而忽视了局内人的说法与表现。维吾尔木卡姆音乐的律制与十二平均律的律制,难道可以简单地认为是音程关系多一点儿或少一点儿吗,节奏型的规范、节拍的强弱关系能用欧洲音乐理论体系说明吗,显然,这是不合适的。应当从音乐形态学方面入手,系统研究维吾尔木卡姆的乐制,从理论上健全维吾尔音乐体系,用比较音乐学的方法对三大体系的音阶、律制、节奏型、节拍等音乐根本要素进行分析,对应维吾尔木卡姆音乐本身,找出维吾尔木卡姆音乐理论体系的科学、合理的规律。维吾尔木卡姆音乐的形态特征不能用某一音乐体系来审视其乐制,而应该逐步认识维吾尔音乐自身的规律。总之,解决维吾尔木卡姆音乐形态问题,必须建立维吾尔民族音乐体系并以此对维吾尔木卡姆音乐进行科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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