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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清理整顿工作总结8篇

时间:2022-04-10 04:16:24

低保清理整顿工作总结

低保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篇1

根据采油厂下发的《关于印发百日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实施方案》,我站积极开展动员大会,围绕干部职工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劳动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讨论,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1、通过各工段班组集中动员讨论,组织学习采油厂《关于印发百日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实施方案》,并对此项活动的开展进行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制订了《联合站作风纪律整顿活动安排意见》,将此项活动分为宣传动员、提高认识、查摆问题、自查总结四个阶段,同时成立了作风纪律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加大了指导检查力度,要求每位职工抄写本岗位职责三遍,做到了每位职工清楚并熟记岗位职责,这一阶段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了《党章》《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实施细则等,撰写了心得体会、自查自纠总结、学习笔记,确保了此项工作在我站深入地开展。

2、在作风纪律整顿活动中,从工作效率、劳动纪律、工作落实、生活作风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的自查整改,认真召开了学习、宣传动员会,使全体职工及时了解联合站作风纪律整顿情况,广泛征求意见,特别是对职工反应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自查整改的重点,针对查找出的问题,有步骤地开展作风纪律整顿活动,起到鞭策干部职工的作用。

3、联合站是特别注重安全工作的特殊单位,所以我们将作风纪律整顿和安全工作相结合,通过加强职工劳动纪律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的整顿,提高了职工的整改积极性和自觉性,我站的整体面貌有了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有了明显改善,基本完成了预订的目标任务,我们会将这次作风纪律整顿工作的成效永远的保持下去!

二、清洁文明大整治活动

为了贯彻“采油厂2020年清洁文明生产集中整治实施方案”,使环境整治常态化,在全站范围内开展清洁文明生产集中整治活动。成立了领导机构,下设了4个工作小组,分别对工业污染、安全监督、设备管理、跑、冒、滴、漏、站区环境卫生等进行组织检查,对监管范围内各工段“清洁文明生产”整治任务进行逐一核查,督促完善。并且每月的1号、15号对站外的周边环境卫生进行彻底清理,每周进行站内环境大扫除,合理安排好站内油泥垃圾的存放工作,做好清洁生产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使全体干部职工了解清洁文明生产的重要意义,才能长久地坚持下去。

三、打赢低油价下生存发展攻坚战。

抗疫尚未结束,近日国际油价又断崖式下跌。联合站牢固树立过苦日子、紧日子的思想,紧紧围绕全年生产任务和各项指标,扎实推进各项管理,不断加强降本增效,以经济效益核算指导优化生产,坚决打赢提质增效攻坚战。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

1、盘活站内库存,降低成本。合理利用库房物资,科学核算物资最大利用率,通过物资整理、归类、挂牌、规范台账管理,最终实现合理化应用,达到降低成本的目的。

2、降低用电、合理安排。

3、减少站内来回打油工作量,有效地降低泵的维修和用电量。将收油台卸油口进行改造,减少了每天沉降罐通往千方灌液量至少200吨,提升泵使用时间4小时、电费80度、锅炉燃煤2吨、达到了节能降耗的效果。

4、锅炉合理安排用气,对污水工段供热水工艺改造,每天减少加热时间4小时,节约煤2吨,节约电120度,降低用煤用电量。

5、站内维修工程能自修的不报厂里。用废旧物料做成药剂库房,罐区管线遮雨盖板等。并对全站地沟进行清理,制作积水井。

低保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篇2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级落实,全面核查、民主评议、重点清理的原则,及时清退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对象,将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低保救助,逐步建立对我乡农村低保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确保清理整顿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以为组长,(常务)、为副组长,以各村包村干部、财政所、计生办、社保站、派出所、国土所、邮政所、信用社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乡社会事务办,由朱巨滨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清理整顿重点和内容

(一)、坚持将以下人员从农村低保对象中清退

1、死亡、出嫁或户籍迁出本县的(大中专在校学生除外);

2、家庭人员中有1人以上属行政、事业、国营企业等单位正式职工或已领取社保退休金、退职生活费或遗属生活补助的;

3、大中专学校学生毕业时间在6个月以上或已参加工作的;

4、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

5、户口、家庭财产信息不真实、不全面的;

6、不如实提供家庭成员、收入状况、从业状况,隐瞒生活权益和财产或故意放弃法定赡(抚、扶)养费和其他合法权益的,或有法定赡(抚、扶)养人且有赡(抚、扶)养能力而不依法履行义务的(赡(抚、扶)养费按法定赡(抚、扶)养人年收入的10%计算);

7、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提供有关证件、证明、声明或证件、证明、声明提供不齐全或不配合低保工作人员调查的;

8、家庭收入或生活水平明显高于我乡低保标准的(查银行存款和水、电、气、电话费等,低保存折余额在1000元以上或每月电费超过100元或每月电话费超过60元的,一律取消低保待遇);

9、有劳动能力无正当理由不就业、不劳动,好逸恶劳,打牌造成生活困难的;

10、家庭拥有非生活所必需的高档消费品,如机动车、大型农机、空调和贵重饰品的;

11、经商、办企业、有购买股票(基金、期货)、收藏品(艺术品)或其他投资行为的;

12、三年内因购买、修建或装修住房造成家庭困难的(因灾重建、拆迁安置购买、修建住房并进行简单装修的除外);

13、本人及家庭成员有门面或有住房二套(含二套)以上或住房面积在120平米以上的;

14、本人及家庭成员有公安部门查处的、吸毒等违法行为或自费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或饲养名贵宠物的;

15、本人正在劳教和服刑的;

16、“合户”即“多户一证”平均分配或轮流享受低保的;

17、其他法规政策规定不能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

(二)、坚持将以下困难家庭和困难人员优先纳入农村低保

1、“三无”对象(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抚(扶)养义务人);

2、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或失踪)且孩子未成年的非孤儿困难家庭;

3、家庭成员均系年老、年幼,虽有赡、抚(扶)养人,但无赡、抚(扶)养能力的困难家庭;

4、家庭主要劳动力患重特大疾病,已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

5、一户多残,其中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占总人口一半以上的困难家庭;

6、无住房或住房属危房或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以下的困难家庭;

7、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突发事件及其他原因造成长期生活困难的家庭;

8、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重度(贰级以上)成年残疾人,可单独申请享受城乡低保待遇;

9、对独生子女户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两女户家庭中的困难家庭优先纳入。

四、清理整顿时间和步骤

清理整顿工作从2013年10月8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10月8日—10月15日)。一是各村支两委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召开专题会议,制订清理整顿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认真落实清理整顿的各项任务;三是通过张贴公告、标语宣传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理整顿的意义、方法,享受低保的条件,申请审核审批程序等,每个村要保证每个组里张贴宣传标语4幅以上,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顺利完成清理整顿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5日至10月30日)。

1、调查走访和信息核对。(10月15日至10月22日)安排驻村干部和村干部,对现有享受低保的人员进行入户调查了解其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吃、穿、住、用等实际生活状况;根据个人填报的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通过邻里访问等方式,了解其真实性和完整性。调查走访结束后,调查人员应当填写家庭经济状况入户调查意见,并由调查人员和被调查人分别签字确认。乡人民政府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财政所、计生办、农合办、劳动保障站、国土所、城建所、工商所和金融等机构,对低保家庭的户籍、承包土地、住房、车辆、社会保险、养老金、粮补和低保银行存款余额、个体经营等收入和财产信息进行核对,并根据信息核对情况,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声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

2、筛选初审阶段。(10月23日至10月31日)乡里召开专题会议,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情况,对已享受低保的家庭和人员是否给予继续享受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交由各村开展民主评议。

3、民主评议阶段。驻村干部在5个工作日内,在村支两委的协助下,以村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小组由驻村工作人员、村支两委成员、村民小组长、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不少于15人组成(和两村不得少于20人),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驻村干部应根据现场评议情况作出评议结论,民主评议应当有详细的评议纪录,所有参加评议人员应当签字确认评议结果。

民主评议结果要在村里显要位置予以公示,公示7日后,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乡政府审批。

(三)审批检查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日)。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应当全面审查乡人民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通过乡人民政府书面告知申请人或其人并说明理由。

在对全乡已享受农村低保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完成后,乡党委政府视清理的情况,向上级民政部门汇报、请示、协商后,再做出是否接受新增的低保申请。申请新低保的办理程序仍然是:个人申请---驻村干部、村支两委走访调查、各相关部门对信息核对---乡党委政府会议初审---村里进行民主评议---公示---乡政府审核---县救助局调查、审批。

五、乡纪委加强监督

乡纪委在乡政府内设立举报箱,对反映有存在违规申请、办理、享受农村低保的个人和行为,经查证属实的,要责成纠正直至追究责任;对以检举为名,造谣中伤,扰乱清理工作的,也要严肃批评直至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确保稳定。这次清理整顿工作,涉及到广大困难群众的切身利益,各村、各相关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宣传,稳步推进,严格按照低保政策法规办事,防止不稳定事件的发生。在工作中,既不能放宽政策将不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围,又不能限制符合条件的应保人员享受低保,确保社会稳定。

低保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篇3

今天,县委、政府召开全县农村特困户危窑危房改造暨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自治区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今年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和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稍后,丁书记和黄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关于20*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

20*年,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民政、建设、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的共同努力下,全县坚持将危窑危房改造作为全县最大的民生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实施危窑危房改造3987户,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26%。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定:

一是组织到位。县委、政府把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头号“民生工程”来抓,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将危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实行乡(镇)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了领导到位、工作到位、示范到位。

二是规划科学。为切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全县抽调1500多名排查工作人员,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的原则,深入全县306个行政村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摸底,严格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对确定的危窑危房户进行反复调查,建立档案,切实做到了情况明、底子清、对象准。在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适度集中、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科学规划,以住房救助为突破口,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合理布局、统一建设,确保了建房质量和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组织的实施。

三是资金整合。各有关部门坚持把危窑危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生产项目、生态移民相结合,整合各类项目资金,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配套完善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20*年,捆绑实施村道整修、人畜饮水、“一池三改”、舍饲养殖等新农村建设项目480多万元,交通部门新修村道22.16公里,扶贫部门移动土方量37万方,平整地基509亩,供电部门架设线路34.85公里,水利部门配套建设二级扬水泵站3处,铺设自来水主、支管道12公里,农业部门实施“一池三改”2000座。

四是亮点突出。按照“整体推进,适当集中”的工作方针,狠抓集中建房点建设,制定规划,抓点带面,整村推进,成效显著。其中平峰新村根据平峰镇山大沟深、建房选址难的现状,示范点选址紧靠镇政府,依山而建,合理布局,错落有致,体现了山区新村特色。苏堡党岔新村紧紧围绕震湖旅游资源开发,沿震湖旅游道路两侧,布局建房,在整体设计上体现旅游景区的特色。20*年全县建成200户以上大集中点2个,20户以上集中点12个、5户以上小集中点412个。这些集中建房点注重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的有机结合,注重农村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机结合,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典范。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深刻认识到,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工作不够平衡。个别乡(镇)在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力度、工程建设进度的质量保证措施上,与区、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作风不实的问题程度不同的有所表现。二是统筹的力度不够大。虽然20*年的集中建房点有所增加,但总体分析,集中建房的比例仍然偏低。新建房子不少,但当年搬迁入住的比例却不高。三是创新不够突出。除部分乡(镇)推出了一些亮点外,一些乡(镇)还是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创造,特色不够明显。四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任务越来越重,基层工作人员少,工作手段落后,缺乏对危窑危房改造特别是分散建房户实时有效监管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关于2009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今年,是我县危窑危房改造量最大,任务最重的一年,全县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是4000户,每户补助标准是12000元,残疾人建房户由县残联在已有的补助标准上给予适当增加。各乡(镇)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要确保在4月中旬全面开工建设,9月底完成改造任务。

今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概括起来讲,就是坚持“四个严格”、注重“三个提高”、落实“二项制度”、力求“一个突破”。

(一)坚持“四个严格”。

一是严格对象界定。准确界定危窑危房改造对象,是工程实施的基础。今年的建房对象必须是20*年5月摸底排查确定的救助户,救助户必须是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或有2个及以上残疾人的困难户。今年的建房任务,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已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要根据任务和群众困难程度,准确确定建房对象。各乡(镇)要尽快开展核查界定工作。要以户为单位建立基础档案资料,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象准。要严格“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将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特困家庭纳入建房范围。会议后,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派出专人,深入各乡(镇)审批危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对救助对象的界定的准确性进行抽查,作为年底考核评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分值,与责任和奖励接钩。县危窑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设立举报电话,对建房对象界定工作进行监督。

二是严格建房标准。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建房标准的基本要求是“毛石基础上圈梁、水泥砌筑三七墙、红瓦蓝脊坡屋项、抗震经济实用房”。建房的间数和面积,要依据建房对象家庭成员构成确定,即家庭人口在5口人以下(包括5口)的原则上新建2间住房,5口人以上或三代同住的,原则上新建3间住房。这里特别要强调的一点是,各乡(镇)要在严格执行工程建房标准的同时,必须严格招待抗震烈度八度的设防要求,选择有资质的工程队伍施工。

三是严格资金统筹使用。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既要有纵向资金配套,也要有横向资金捆绑”的要求,要统筹使用好危窑危房改造资金。在纵向上,今年救助户补贴标准仍是每户12000元,残疾户在现有标准上由残联适当给予补助。在横向上,就是要将危窑危房建设补助资金与农业、水利、交通、卫生、扶贫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完善各种配套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补助资金拨付仍采取先期下拨部分启动资金,剩余资金等区、市、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分期兑付。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专户储存、专户管理、按进度“一卡通”安排。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全程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建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四是严格考核验收。2009年的验收工作将继续按照乡(镇)、县、市、区四级自下而上逐级验收、逐项核对、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继续坚持将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中,并适当加大分值。9月底,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乡(镇)自验的基础上,组织由建筑专业人员参加的考核验验,对各乡(镇)的建房工作进行100%的实际入户验收,重点验收领导重视情况、计划完成情况、建房质量情况、对象界定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群众满意度和入住率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和考评,分等定级,兑现奖罚。

(二)注重“三个提高”。

一是进一步提高建房质量。各乡(镇)要把建房质量切实摆在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位,严格按照建房标准实施,从建房选址、材料选购、建房施工的每个细节上严格把好质量关。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对存在的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各乡(镇)要按照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办法,把质量责任落实到位,逐户建立质量监督责任卡,确定质量监督责任人,按照建房进度认真填写质量监督记录,把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全程抓好建房质量。要坚决杜绝泥土砌墙、不打圈梁、以次充好等问题。

二是进一步提高建房集中度。结合近几年实施危窑危房改造的实际,集中建房既统筹了项目资金,节约了土地,又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是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效抓手。去年,县委、政府对平峰、苏堡2个集中建房点高度重视,落实县领导抓点制度,县委丁书记、政府黄县长多次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深入一线现场督促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仅去年一年,全县30户以上集中改造点12个、5户以上小集中点412个,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导作用。但从总体上看,集中建房点占总任务的比例偏小。今年必须在这方面下大气力,要和城建部门负责的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集中建房示范点建设。各乡(镇)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提高集中建房度,集中建房点在5户以上的决不能低于总任务的60%,集中度达不到要求的,县危窑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予审批建房实施方案,不兑现补助资金。

三是进一步提高入住率。这几年,尽管我们对新建住房入住率提出了要注,但从实际看,由于多方面因素,新建住房入住率还比较低,没有充分发挥出危窑危房改造的应有效应。今年,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力争早工开、早完工,给群众预留足够的搬迁时间,年底,确保新建住房入住率达到80%以上。新房建成后,危旧住房一定要及时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三)落实“二项制度”。

一是落实集中招标制。今年,改造建房的木门、铝合金窗、蓝脊统一由乡(镇)负责集中招标采购,造册领取和配发。大集中改造点建工企业,由各乡(镇)招标,统一施工,降低成本,节约建房费用。

二是落实资金“一卡通”拨付制。危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除统一采购的门窗、蓝脊资金外,其余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同时,利用乡、村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资金拨付情况,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群众政策清、补助标准明、款项兑现到位及时,促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工作。

(四)力求“一个突出”。

即突出特色,也就是要坚持“整村推进,适度集中;科学选址,规划先行;坚持标准,质量第一;统一式样,红瓦蓝脊;部门协作,项目整合”。在今年的工作中,我们要在注重环境、提升水平、方便生活方面下些功夫,形成特色。注重环境,是指水、电、路、林、房的配套,村容、村貌的整治、绿化、美化。提升水平,就是要革新建房理念,在房屋的使用功能、布局、结构上有新突破、新创造,以提升农民居住生活质量和水平。方便生活,就是在一些大的集中建房点上,对农村社区、学校、卫生室等统一规划布局,真正形成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组织好、实施好,把党的惠民、亲民政策落实好。

三、关于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

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就是要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入手。城乡低保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的好坏,直接体现和影射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期待。近日,《新消息报》、《固原日报》刊登了我县兴隆镇唐岔村上万低保救助金被村干部昌领的报道,引起区、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彻底清查,从严处理。4月4日,自治区民政厅低保处专程来我县调查处理此事,虽说报道与事实有出入,但挪用情况属实,影响面广,影响恶劣。此次兴隆镇农村低保情况报道,是一例个性案件,但也反映了我县城乡存在的共性问题,需要下大气力加以核查清理整顿。为此,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吉县开展全面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方案》,对这次核查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在这里,我要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乡(镇)要从站在维护党和政府的政策权威,促进“保民生”政策贯彻落实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规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对困难群众生活权益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抓好落实,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管理。这次会议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学习两办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成立乡(镇)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核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召开乡、村干部大会,逐级传达。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二是严格程序,彻底清查。此次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工作从即日起到5月30日结束,各乡(镇)要严格按照核查清理、整改完善、检查验收三个阶段的部署,按阶段、按步骤彻底核查清理整顿,决不能走过场,敷衍了事。核查后,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且已享受低保待遇的,继续享受;对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坚决予以取消;对符合低保条件还未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对拒绝入户核查的低保对象一律停发保障资金,对青壮年和超计划生育人员吃低保、已死亡人员吃低保的,要立即清退。对低保证与当事人不一致,隐瞒家庭收入、成员、住址等真实信息骗取低保、超标领取低保金的,要进行调整。凡管理部门和乡、村经办人在办理低保工程中偏亲厚友、以权定保、吃拿卡要、搭车收费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低保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篇4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国发〔2001〕11号)(以下简称11号文件)和《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以下简称15号文件)精神,现就以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为重点,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重要意义的认识

国务院继下发11号文件之后,又专门就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下发了15号文件,进一步明确了国土资源管理方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方面;是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根本措施;是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防治土地批租领域腐败的重要保证。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以加强土地资产管理为重点,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重要意义,把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作为当前国土资源管理的中心工作,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抓住机遇,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全面贯彻落实15号文件提出的各项要求。

二、土地市场整顿清理的重点

在整顿土地市场秩序中,要重点整顿清理以下违法违纪行为:

(一)超出法定范围划拨供地,特别是经营性项目仍划拨用地的;

(二)原划拨土地已转为经营性用地,但未按法律规定向政府上缴土地收益的;

(三)出让国有土地已按国家规定确定了最低价后,擅自减免地价的;

(四)改变用地条件需补交地价而不补交地价款,以及非法批准减免补交地价款的;

(五)未达到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投资开发条件,擅自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六)挤占挪用土地出让金、租金等土地收益的。

三、建立健全土地市场规范运行的基本制度

制度建设是规范土地市场秩序的根本保证。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中,当前要着重建立健全以下几项基本制度:

(一)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当地各项建设的实际需要,对建设用地总供应量实行严格控制。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把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作为土地供应的重要来源,切实负起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的职责。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指导性计划,一并纳入当地供地总量管理。

(二)城市建设用地集中供应制度。城市政府要统一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同一城市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应由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征用、统一提供,市辖区及各类“园、区”的新增建设用地也必须纳入市政府统一的供应渠道。对原有存量建设用地,城市政府要积极试行土地收购储备,统一收购和回收土地,掌握调控土地市场的主动权。收回的土地由政府统一储备、统一开发,按市场需求统一供应。

(三)土地使用权公开交易制度。计划出让的土地必须在指定场所或通过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按规定应招标拍卖的,必须公开招标拍卖。协议出让的,必须公布协议结果。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有形土地市场,土地交易要在有形市场中公开挂牌进行。土地交易管理的程序要向社会公开,要减少审批环节,降低交易费用,保障交易安全,促进土地使用权流转。

(四)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依照法律规定,建立和及时更新基准地价。基准地价原则上每三年更新一次,并根据市场变化,适时进行调整。基准地价的基本内容要以适当形式在指定场所或媒体上公布,并接受查询。

(五)土地登记可查询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增加土地登记覆盖面,充分发挥土地登记在市场监管和产权保障中的作用。除涉及国家保密要求外,土地登记结果要接受社会公开查询,做到查询资料全面、查证及时、鉴证准确。

(六)集体决策制度。要按照依法行政,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权力制衡的要求,建立健全集体决策制度。各地对涉及建设用地审批、土地资产处置、地价确定等土地资产管理的重大事项,一律经过内部会审,实行集体决策。

四、限期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

开展基准地价更新是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要限期完成。凡现有基准地价已三年以上未及时更新或当地地价水平已发生重大变化的,必须立即着手部署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尚未确定基准地价的城镇,今年必须完成基准地价评估工作。基准地价评估所用的技术方法或地价内涵与国家规定不一致的,必须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规定的技术标准进行更新。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的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必须在今年年底前完成,其他城镇的有关工作力争在2002年内完成。

要根据国家统一划定的城市土地等级和规定的地价幅度,确定基准地价,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压低地价。要加强基准地价的审核工作。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及非农人口在100万以上城市的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经省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国土资源部审核;其他城市的基准地价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制镇的基准地价由所在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要加大基准地价应用力度。要依据基准地价,评定标定地价,确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的宗地最低价,要作为考核协议出让土地时土地资产是否流失的标准。对市场交易中的土地申报价格,要依据标定地价进行审核,凡土地转让申报价格比标定地价低20%以上的,市、县人民政府可行使优先购买权。

五、加强领导和督促检查,务求取得实效

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整顿和规范土地市场秩序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全面落实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整顿土地市场的各项措施,务求实现土地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制度建设取得明显进步。

要加强依法行政教育工作。各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11号和15号文件贯彻落实,以机关工作人员为重点,开展一次法制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土地管理系统广大干部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要进一步加大对土地市场监管力度,坚决纠正土地资产管理工作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行为,严肃查处土地交易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低保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篇5

县委、政府召开全县农村特困户危窑危房改造暨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会议,今天。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自治区危房改造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表彰先进,安排部署今年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和城乡低保清理整顿工作。稍后,丁书记和黄县长还要作重要讲话,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关于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

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年。民政、建设、供电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共同努力下,全县坚持将危窑危房改造作为全县最大的民生工程,切实加强领导,创新机制,强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县实施危窑危房改造3987户,完成自治区下达任务的126%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特定: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头号“民生工程”来抓,一是组织到位。县委、政府把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作为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县、乡、村层层签订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严格考核奖惩,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各乡(镇)将危窑危房改造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严格实行乡(镇)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做到领导到位、工作到位、示范到位。

全县抽调1500多名排查工作人员,二是规划科学。为切实做好摸底调查工作。按照“乡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原则,深入全县306个行政村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摸底,严格实行“三级审批、三榜公示”对确定的危窑危房户进行反复调查,建立档案,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象准。核清底数的基础上,按照“适度集中、节约土地,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科学规划,以住房救助为突破口,统筹规划、整合项目、合理布局、统一建设,确保了建房质量和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程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有组织的实施。

整合各类项目资金,三是资金整合。各有关部门坚持把危窑危房改造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发展生产项目、生态移民相结合。按照新农村建设要求,配套完善了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全面改善了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年,捆绑实施村道整修、人畜饮水、一池三改”舍饲养殖等新农村建设项目480多万元,交通部门新修村道22.16公里,扶贫部门移动土方量37万方,平整地基509亩,供电部门架设线路34.85公里,水利部门配套建设二级扬水泵站3处,铺设自来水主、支管道12公里,农业部门实施“一池三改”2000座。

适当集中”工作方针,四是亮点突出。按照“整体推进。狠抓集中建房点建设,制定规划,抓点带面,整村推进,成效显著。其中平峰新村根据平峰镇山大沟深、建房选址难的现状,示范点选址紧靠镇政府,依山而建,合理布局,错落有致,体现了山区新村特色。苏堡党岔新村紧紧围绕震湖旅游资源开发,沿震湖旅游道路两侧,布局建房,整体设计上体现旅游景区的特色。年全县建成200户以上大集中点2个,20户以上集中点12个、5户以上小集中点412个。这些集中建房点注重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的有机结合,注重农村经济发展、文化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有机结合,成为新农村建设的典范。

也深刻认识到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总结成绩的同时。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工作不够平衡。个别乡(镇)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力度、工程建设进度的质量保证措施上,与区、市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标准不高、要求不严、作风不实的问题程度不同的有所表现。二是统筹的力度不够大。虽然年的集中建房点有所增加,但总体分析,集中建房的比例仍然偏低。新建房子不少,但当年搬迁入住的比例却不高。三是创新不够突出。除部分乡(镇)推出了一些亮点外,一些乡(镇)还是习惯于按部就班,缺乏创新创造,特色不够明显。四是基层工作力量薄弱。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点多、面广、战线长,任务越来越重,基层工作人员少,工作手段落后,缺乏对危窑危房改造特别是分散建房户实时有效监管等。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解决。

二、关于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任务

县危窑危房改造量最大,今年。任务最重的一年,全县农村危窑危房改造任务是4000户,每户补助标准是12000元,残疾人建房户由县残联在已有的补助标准上给予适当增加。各乡(镇)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要确保在月中旬全面开工建设,月底完成改造任务。

就是坚持“四个严格”注重“三个提高”落实“二项制度”力求“一个突破”今年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总体要求概括起来讲。

一)坚持“四个严格”

工程实施的基础。今年的建房对象必须是年5月摸底排查确定的救助户,一是严格对象界定。准确界定危窑危房改造对象。救助户必须是农村低保户、五保户或有2个及以上残疾人的困难户。今年的建房任务,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已下达到各乡(镇)各乡(镇)要根据任务和群众困难程度,准确确定建房对象。各乡(镇)要尽快开展核查界定工作。要以户为单位建立基础档案资料,切实做到情况明、底子清、对象准。要严格“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决杜绝优亲厚友等现象的发生,确保将生活最困难、住房最危险的特困家庭纳入建房范围。会议后,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将派出专人,深入各乡(镇)审批危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并对救助对象的界定的准确性进行抽查,作为年底考核评分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大分值,与责任和奖励接钩。县危窑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还将设立举报电话,对建房对象界定工作进行监督。

要依据建房对象家庭成员构成确定,二是严格建房标准。全县危窑危房改造建房标准的基本要求是毛石基础上圈梁、水泥砌筑三七墙、红瓦蓝脊坡屋项、抗震经济实用房”建房的间数和面积。即家庭人口在5口人以下(包括5口)原则上新建2间住房,5口人以上或三代同住的原则上新建3间住房。这里特别要强调的一点是各乡(镇)要在严格执行工程建房标准的同时,必须严格招待抗震烈度八度的设防要求,选择有资质的工程队伍施工。

也要有横向资金捆绑”要求,三是严格资金统筹使用。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既要有纵向资金配套。要统筹使用好危窑危房改造资金。纵向上,今年救助户补贴标准仍是每户12000元,残疾户在现有标准上由残联适当给予补助。横向上,就是要将危窑危房建设补助资金与农业、水利、交通、卫生、扶贫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捆绑使用,完善各种配套设施,增强服务功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补助资金拨付仍采取先期下拨部分启动资金,剩余资金等区、市、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验收合格后,分期兑付。补助资金由县财政专户储存、专户管理、按进度“一卡通”安排。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要全程监督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建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并适当加大分值。9月底,四是严格考核验收。年的验收工作将继续按照乡(镇)县、市、区四级自下而上逐级验收、逐项核对、登记造册、建档立卡。继续坚持将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综合考核中。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乡(镇)自验的基础上,组织由建筑专业人员参加的考核验验,对各乡(镇)建房工作进行100%实际入户验收,重点验收领导重视情况、计划完成情况、建房质量情况、对象界定情况、档案资料管理情况、群众满意度和入住率等方面,进行全面验收和考评,分等定级,兑现奖罚。

二)注重“三个提高”

严格按照建房标准实施,一是进一步提高建房质量。各乡(镇)要把建房质量切实摆在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首位。从建房选址、材料选购、建房施工的每个细节上严格把好质量关。县危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危窑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对存在问题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各乡(镇)要按照层层签订责任书的办法,把质量责任落实到位,逐户建立质量监督责任卡,确定质量监督责任人,按照建房进度认真填写质量监督记录,把事前监督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全程抓好建房质量。要坚决杜绝泥土砌墙、不打圈梁、以次充好等问题。

集中建房既统筹了项目资金,二是进一步提高建房集中度。结合近几年实施危窑危房改造的实际。节约了土地,又方便了群众的生产生活,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的有效抓手。去年,县委、政府对平峰、苏堡2个集中建房点高度重视,落实县领导抓点制度,县委丁书记、政府黄县长多次利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深入一线现场督促检查,有力地推动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仅去年一年,全县30户以上集中改造点12个、5户以上小集中点412个,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导作用。但从总体上看,集中建房点占总任务的比例偏小。今年必须在这方面下大气力,要和城建部门负责的危窑危房改造工作相互衔接,密切配合,共同抓好集中建房示范点建设。各乡(镇)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提高集中建房度,集中建房点在5户以上的决不能低于总任务的60%集中度达不到要求的县危窑危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予审批建房实施方案,不兑现补助资金。

尽管我对新建住房入住率提出了要注,三是进一步提高入住率。这几年。但从实际看,由于多方面因素,新建住房入住率还比较低,没有充分发挥出危窑危房改造的应有效应。今年,各乡(镇)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力争早工开、早完工,给群众预留足够的搬迁时间,年底,确保新建住房入住率达到80%以上。新房建成后,危旧住房一定要及时拆除,消除安全隐患。

三)落实“二项制度”

改造建房的木门、铝合金窗、蓝脊统一由乡(镇)负责集中招标采购,一是落实集中招标制。今年。造册领取和配发。大集中改造点建工企业,由各乡(镇)招标,统一施工,降低成本,节约建房费用。

封闭运行,二是落实资金“一卡通”拨付制。危窑危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除统一采购的门窗、蓝脊资金外,其余资金全部实行“一卡通”发放。同时,利用乡、村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资金拨付情况,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做到群众政策清、补助标准明、款项兑现到位及时,促进全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实施工作。

四)力求“一个突出”

也就是要坚持“整村推进,即突出特色。适度集中;科学选址,规划先行;坚持标准,质量第一;统一式样,红瓦蓝脊;部门协作,项目整合”今年的工作中,要在注重环境、提升水平、方便生活方面下些功夫,形成特色。注重环境,指水、电、路、林、房的配套,村容、村貌的整治、绿化、美化。提升水平,就是要革新建房理念,房屋的使用功能、布局、结构上有新突破、新创造,以提升农民居住生活质量和水平。方便生活,就是一些大的集中建房点上,对农村社区、学校、卫生室等统一规划布局,真正形成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真正把这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组织好、实施好,把党的惠民、亲民政策落实好。

三、关于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工作

就是要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入手。城乡低保是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关注民生、改善民生、保障民生。实施的好坏,直接体现和影射着群众对党和政府的期待。近日,新消息报》固原日报》刊登了县兴隆镇唐岔村上万低保救助金被村干部昌领的报道,引起区、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彻底清查,从严处理。4月4日,自治区民政厅低保处专程来我县调查处理此事,虽说报道与事实有出入,但挪用情况属实,影响面广,影响恶劣。此次兴隆镇农村低保情况报道,一例个性案件,但也反映了县城乡存在共性问题,需要下大气力加以核查清理整顿。为此,县委办、政府办印发了县开展全面核查清理整顿规范城乡低保工作方案》对这次核查清理整顿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这里,要重点强调以下几点:

周密部署。各乡(镇)要从站在维护党和政府的政策权威,一是加强领导。促进“保民生”政策贯彻落实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城乡低保核查清理整顿规范的紧迫性和重要性,以对党和政府高度负责,对困难群众生活权益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抓好落实,推进城乡低保工作规范管理。这次会议结束后,各乡(镇)要认真学习两办下发的实施方案》要成立乡(镇)党政一把手任组长的核查清理整顿领导小组,要及时组织召开乡、村干部大会,逐级传达。对领导不重视,工作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低保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篇6

一、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孙丰勇任组长,市物价、财政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监察、农业、畜牧、计生、民政、*、教育、房管、国土、水务、农机、电力、广播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近年来我市涉农价费检查工作情况,确定清理整顿的重点内容和政策界限,组织开展全市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具体负责涉农价费清理整顿日常工作。

二、清理整顿的重点内容

(一)农村用水、用电价格。严禁在国家规定的水价之外摊派或搭车收取其他不合理费用,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机制,严格执行分类水价。农村电价要严格执行省公布的电价标准。

(二)农村中小学教育收费。结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我省自20*年秋季开学起,对全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除按规定收取作业本费和向自愿在校就餐学生收取伙食费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不得收取其他任何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严禁学校强制学生在校就餐并收取伙食费,严禁学校、教师举办或与社会办学机构合作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提高班等有偿培训。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执行,现行学校教学和学生用水、用电、用气价格低于居民类价格的,维持现行价格不变。

(三)办理身份证收费。*机关对首次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向遗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10元。除此之外,一律不得收取涉及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快证费、加急费、照相费和邮寄费等收费项目。

(四)农民建房收费。农民依法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时,除国土资源部门可以收取土地证书工本费和房产行政管理部门可以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外,一律不得再收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建房人接受咨询、设计、评估、代办等服务并收取费用。

(五)婚姻登记、计划生育收费。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在办理结婚登记过程中只能收取结婚证书工本费,严禁在办理婚姻登记证过程中推介保险,收取押金、保证金,强行服务并收费。计划生育收费除按省级人民政府规定收取社会抚养费,按省级以上物价、财政部门的规定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外,不得强制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对实施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提供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按*计财字(20*)2号文件规定实行免费政策。严禁借开具准生证明、出生证明和办理新生儿入户登记等手续搭车收费或强制服务并收费。

(六)殡葬服务收费。对遗体接运、存放、火化、骨灰寄存等基本服务继续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要明确相应的服务内容,严格执行规定收费标准。对其他非基本殡葬服务收费要坚持自愿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成本,要事前将包括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进行公示,由丧属自愿选择,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不服务也收费行为。

(七)有线电视收费。严格执行《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管理暂行办法》,强化成本监审,完善价格听证程序,合理制定或调整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农村有线电视用户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城市用户,同时对低收入用户实行收费减免政策。

(八)畜禽防疫收费。对列入国家一类动物疫病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实行免费强制免疫,对国家规定强制免疫以外的其他畜禽疾病防疫服务坚持自愿有偿原则。严禁强制服务并收费或不服务也收费行为。

(九)农机监理收费。农机监理涉及的牌证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以及省物价局、财政厅有关规定执行,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每车次不超过60元,挂车另计,最高不超过100元,实行人工检验的,减半收费,对检验不合格的复检不得收费。对拖拉机驾驶员技术培训费,大拖拉机最高不超过500元,小型拖拉机最高不超过250元。农机技术培训费不得与拖拉机牌证合并计收,不得只收费不培训。

有关清理整顿的其他政策界限,参见国家和省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以及相关文件规定。省以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除省授权制定以外,其他自定的有关行政事业性项目和标准一律无效。

三、清理整顿的工作步骤

为确保涉农价格和收费清理整顿工作取得实效,本次清理整顿工作分为以下步骤进行:

(一)自查自纠阶段。各涉农价费单位结合20*年度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金额如实填写清理整顿审核表(附件),于20*年9月25日前报市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自查自纠情况,分别从财政、物价等部门抽调工作人员,按照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内容,通过深入农户、涉农价费单位等部门开展调查询问,全面了解掌握涉农价费政策执行情况及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了解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明确此次涉农价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点和着力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

(二)集中清理阶段。根据各部门报送的涉农价费情况,由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中央和省两级定价权限,认真梳理我市涉农价费政策文件依据,提出涉农价费清理整顿工作意见。

(三)总结报告阶段。认真做好此次涉农价费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结合当前我市涉农价费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四、清理整顿的工作要求

对现行涉农价费政策全面清理,凡违反中央和省两级审批权限设置的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或废止,涉农价费标准过高的要予以降低。对提供经营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存在强制服务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一)强化涉农价费监管意识,认真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各涉农价费部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明确专人负责清理整顿涉农价费工作,针对本部门的收费情况和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价费问题进行重点整治,提出整改方案和措施,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促进我市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二)完善涉农价费公示制度。结合价格服务进农户、进社区工作开展,各涉农收费单位必须在收费现场对清理整顿后属于中央和省两级定价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公示,要创新公示形式,适时更新公示内容,除公示涉及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的价格和收费外,还要公示支农惠农政策等内容,强化价格监督网络建设,实行涉农价费动态管理。

低保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篇7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单位:

省政府同意省交通厅《关于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关于认真开展清理整顿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的通知

随着公路“先行工程”的实施,我省公路事业得到迅速发展,在全省经济和社会事业中发挥了愈来愈重要作用。但是对紧靠公路两侧的建筑缺乏统一规划和有效管理,致使紧靠公路两侧违章建筑等相当严重,造成有路不通或通而不畅。一是有的公路修到哪里,房屋就建到哪里,使一些改道后已避开集镇的公路又成为新的街道;二是公路沿线墟场逐渐增多,不少地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强占公路作为集贸市场,摆设摊点,降低了车辆通过能力;三是侵占公路堆物放料、违章作业的现象严重;四是在公路上打场晒粮的现象屡禁不止。

为了切实清理整顿好公路两侧的违章建筑,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开展清理整顿公路两侧违章建筑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顿指导思想

切实清理整顿好公路两侧建筑红线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其目的是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更好地发挥其社会效益。各地(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辖区的公路两侧红线范围内违章建筑的实际情况,统一组织交通、公安、工商、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等部门集中力量,开展清理整顿工作。

二、清理整顿范围

对于占用公路、公路用地的一切非公路设施,均无条件拆除;

198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施行之后,在公路两侧建筑红线范围内所建的永久性建筑物,属违章建筑。凡擅自建设的,要限期拆除;对已经有关部门批准,但还未建设的,要收回批准文件,不准建设,在建的停建,建好的要妥善处理。对1988年1月1日以前的原建筑物需拆除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于现已建在公路两侧建筑红线范围内的临时性建筑物,除经公路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许可外,均应限期拆除。

对侵占公路路产的各种违章堆放、作业、停放和集市贸易、摆摊设点,要予以清理取缔。

三、清理整顿方法

首先,组织交通、土地、建委等部门进行调查摸底,对违章建筑物逐户进行调查登记造册,然后由交通公路管理部门发给《责令履行义务决定书》限期自行拆迁清理;其次,做好宣传发动,动员违章户自行拆迁清理;对拒不执行的,依法定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清理整顿时间

1996年上半年度前要完成国道线的清理整顿任务,然后组织对省、县道的清理整顿,8 ̄9月各地市自行组织检查补课,总结评比,10月份由省里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评比。

低保清理整顿工作总结篇8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关于改进干部作风、力戒形式主义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狠抓作风建设。紧扣干部队伍中存在的庸懒散、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扎实开展干部作风排查整治,认真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全局干部以更加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做好各项工作,坚决查处影响工作落实、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教育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好转、营商环境迅速改善,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创第二次创业新局面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

二、目标任务

通过作风教育整顿,打造一支讲纪律、守规矩、能干事、干成事、作风实、成效优的干部队伍,全面形成“担当实干、马上就办”的优良作风,推动工作落实高质高效、服务效能提质提效、发展环境优化优质。

三、整顿重点

一、着力解决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的问题

1、学习不勤奋不深入,对新形势新问题不掌握不熟悉,对新常态新决策不适应不会抓,思想认识和政策理论水平跟不上趟。对党的最新理论成果理解不到位,对人社政策和上级精神研究不够。

2、思维方式守旧、改革创新精神不足,不善于用新理论创造性开展工作。没有把新发展理念体现到贯彻实施人社政策、工作安排、任务落实上。服务意识不强,对群众和服务对象的需求了解不全面不深入,创新求变、改革突破意识不强。

二、着力解决粗枝大叶、标准不高的问题

3、不严谨、不细致,专业化水准不高,不善于研究探索工作规律,文稿质量不高。

4、工作标准低、不追求卓越,站位不高、成效不佳。缺少精细化工作态度,“差不多”“大概是”等应付对付思想还一定程度上存在。

三、着力解决效率低下、工作不落实的问题

5、着力解决运行流程进展缓慢、提升窗口服务效能不够。

6、干事激情不高,不能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追踪问效意识不强,执行力不够。

四、着力解决担当精神不足、不负责不碰硬的问题

7、不讲有为、只求无过,工作过于求稳。对复杂工作事项,不主动作为。

8、工作中一团和气,缺少主动触及矛盾的胆识和勇气。

五、着力解决不讲规矩、纪律松弛的问题

9、迟到早退、无故脱岗,他人代签,上班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无故缺席会议,不落实会议精神。

10、干部日常教育监管不严,纪律意识不强。缺少激情不在状态,得过且过。

四、方法步骤

作风整顿活动,从2020年11月1日开始,至2020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警示动员阶段(11月1日至11月15日)。

1.制定活动方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11月6日前制定作风整顿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要求,突出整顿重点,细化推进措施。

2.召开动员大会。11月9日全局召开作风整顿动员大会,讲清作风整顿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和方法措施,引导党员、干部、职工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活动中来。

3.开展集中学习。采取支部“主题党日”、观看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的警示教育片《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我市四个典型案例的剖析警示》和我区3个曝光案例视频,签订作风整顿承诺书等形式,以案示警、承诺践诺。

4.形成问题清单。认真对照“六个不”的突出问题细查深剖,逐条对照、找出问题、剖析危害,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上级检查发现、巡察督促反馈、领导批评意见、新闻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不足、认领问题。每名干部要形成问题清单,在此基础上,每个下属单位要形成问题清单,11月6日前报送至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备案。

5.讲专题党课。局领导干部要以“践行‘五个好作风’,争做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人社干部”为题,讲一次专题党课。

6.做好思想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政府和省、市人社系统网站等媒体广泛宣传人社系统作风整顿活动情况,树立干部职工新形象,展示干部职工新风貌。

第二阶段:细查深剖、找准问题(11月16日至11月30日)。要围绕“形成五个好作风”的要求,通过自己查、组织点、群众提、互相帮,认真查摆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干事标准、工作效能和规矩意识等方面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

7.公开公示。12月1日前要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请群众评价和监督,并向区纪委监委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干部和单位五个清单。

在人社局门口向公众和服务对象专门设立作风建设意见建议箱,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开展工作纪律专项督查和明察暗访。

第三阶段:深入整改、建章立制(12月1日至12月底)。重点是针对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再造工作流程,健全完善制度,建立优质高效的工作流程体系。

8.开展人社服务工作运行流程再造工作。找准影响工作效率的症结和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坚决堵塞工作漏洞。制定完善全部工作事项清单,确保区委区政府重要工作部署落地生根。

9.实行服务窗口“四零”承诺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制度,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10.建章立制。针对作风整顿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按照制度管用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措施。

11.开展活动总结。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形成总结报告,2021年1月10日前向局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局属各单位、各科室要把作风整顿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作风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一)明确责任分工。成立区人社局干部作风教育整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综合指导、检查督办、问责等工作。贯彻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要求,研究作风整顿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监督问责,统筹推进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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