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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论:在寻找写作灵感吗?爱发表网为您精选了8篇政法工作要点,愿这些内容能够启迪您的思维,激发您的创作热情,欢迎您的阅读与分享!

一、资金保障机制化,重点确保参政议政及法制和平安建设、人才强市等工作需要
(一)支持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全力支持政法部门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证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保障政法部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办案费及业务装备经费需要,并向基层倾斜。
(二)健全人才优先发展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重新修订引进高层次人才资金管理办法,支持实施“331”人才引进计划,实施“以奖代补”的财政政策;统筹推进“人才特区”建设,积极参与政策制定、项目评审、政策兑现及资金使用监督,推进人才强市建设。及时拨付各类省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及时下达市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的使用管理。
(三)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对派和工商联经费保障各项政策,加大对各派的经费投入,保证其日常公用及项目支出增长幅度高于一般行政机关经费一倍以上。
(四)加大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将我市各类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调解员培训制度,建立化解矛盾纠纷人才库,为开展专业调解、调处疑难复杂纠纷提供人才支持,促进社会矛盾纠纷的妥善化解。
(五)支持救助、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工作。切实加强救助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科学合理解决我市长期积累、久拖未决的特殊疑难问题,以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继续安排全市法律援助专项资金,促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继续安排全市社区矫正专项资金,有效解决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经费困难,保障并促进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健康发展。
(六)继续推进“大学生村官”工程。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选拨大学生到经济薄弱村任职的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今年内全面完成一村一社区配备一名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工作,及时拨付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专项经费,及时下达市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专项经费。
二、支出管理预算化,重点落实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工作措施
(一)加强预算编制与执行。要坚持有保有压原则,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到位率。按照零基预算单位收支脱钩的要求,调整优化预算支出结构,规范支出行为,严格执行预算,2013年将出台《市级行政政法单位预算追加管理办法》,确定预算追加事前审批、民生优先、厉行节约三原则,明确预算追加的内容和审批程序。坚持按进度拨款,保证资金及时拨付到位。认真履行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制度,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
(二)巩固厉行节约成果。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的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探索加强公务用车、公款出国、会务接待、会议费等支出管理的路子。一是加强与市外办在出国(境)经费和护照管理环节的联动,并对其监督管理,确保党政机关因公出国(境)经费和人员得到“双控制”;二是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全面清理,严格控制新增车辆,加强执法执勤用车日常使用管理,实行执法执勤用车保险、维修、加油政府集中采购定点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的相关规定,严格报批手续,规范接待程序,各单位、部门的接待经费纳入部门预算,财政集中支付,财务单独列项反映,坚决禁止以组织或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活动等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请客送礼;四是加强会议及费用管理,制定出台会议管理办法,配套制定会议费管理办法,规范市级机关会议类别、参会人数、费用标准以及报销程序;五是加大对“三公”经费支出的监督。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审计局制定落实具体措施,组织对全市“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协同和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预、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工作。
(三)加强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加大人才、政法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逐步建立预算绩效评价体系和科学合理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机制。今年继续对使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的项目,实行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即“前期绩效目标、事中跟踪问效和事后绩效评价”相统一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
(四)加强政法资金管理。加大对省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考核力度;督促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根据新形势下社会管理的需要和公共财政的要求,切实承担政法经费保障责任,不断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财务管理制度化,抓好制度建设和落实工作
(一)财务信息定期分析制度化。进一步提升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继续完善“行政政法处对口服务单位季度报表”的编制,加强数据对比和情况分析。及时掌握行政经费,尤其是“三公经费”的使用情况,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及时反馈和妥善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升行政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二)定期总结交流制度化。根据当前的经济和财政形势,结合行政政法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分析交流财政财务管理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办法;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好的管理办法、先进的管理经验;总结交流上季度工作情况,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全市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季度分析会和市直政法系统季度工作座谈会。
(三)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化。重新修订引进高层次人才资金管理办法,实施“以奖代补”的财政政策。研究制定公共安全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和促进经济繁荣发展。研究制定依法治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和法治建设。研究制定党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持续加强和巩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大学生村官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推动我市大学生村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建功立业。研究制定169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全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四、调查研究经常化,推进行政政法财务改革
(一)进一步加强行政中心行政单位的内部财务管理调研。加强支出跟踪问效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强对财务核算中心业务流程、操作程序的指导;协助行政单位编制和执行部门预算,配合、督促行政单位做好固定资产管理。
(二)进一步深化完善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深入各辖区、各政法部门调查了解经费保障状况,根据省厅制定的政法部门装备配备标准和要求,研究建立政法装备配备、更新实时动态监管档案资料,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科学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办法。
(三)配合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收入分配秩序规范工作,研究建立健全公务员津补贴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对公务员的绩效考核,规范以政府名义发放的各项奖励项目。
(四)坚持深入部门和基层单位,跟踪资金使用情况,了解经费需求,解决实际问题和困难。重点对压缩弹性支出、控制行政成本等情况进行调研,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五、学习培训常态化,切实加强队伍自身建设
(一)以十精神引领财政行政政法工作,加强党性教育,深入开展“创新争先”活动,提高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继续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对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
为保证财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确定成效。总体要求是:一是突出工作重点,根据财政工作实际、中心和群众需要,确定财政普法工作重点内容,保证普法工作有成效。二是营造普法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财政干部、财务工作者人人学法、人人懂法、乐于接受、自觉学习的氛围。三是各乡镇财政所(分局)都要结合县局总体要求,制度符合自身工作职责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方法和步骤。
二、围绕中心,不断加大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
广泛深入开展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结合宣传党的十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组织开展好四月份法制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暨宪法宣传周和江淮普法行活动,在全社会牢固树立宪法权威,努力提高财政干部的宪法意识,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层次和水平,进一步形成崇尚法制的社会氛围。
三、切实抓好财政法制培训教育工作,提高财政干部法律意识
1、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一年内至少举办一次中心组集体学法活动、一次财政法制专题讲座和一期财政法制培训班,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法律课程设置制度。在财政重大事务决策前充分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2、认真组织学习新的财政法律法规和财经政策知识,全年财政干部集体学习法制活动不低于2次。同时县局实时组织法制学习测试,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竞赛活动。
3、积极利用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和所得税税源调查工作,开展送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和制度,提高企业财务和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守法经营的自觉性。
四、认真做好迎接“六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工作
按照县普法办公室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对照各项验收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评工作,做好补差补缺工作。精心准备普法台账、相册等档案资料,迎接上级检查验收。
一、进一步转变机关职能
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深化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明确自身职责任务,做到人员、投入、工作和责任四到位,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提高源头治理、动态协调和应急处置能力,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健全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听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制度;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行政决策存在的问题;健全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
建立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规范性文件后,自之日起15日内报区政府和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建立对规范性文件定期评估、清理的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制度,使规范性文件更为系统化、科学化,促进依法行政。
三、进一步健全“三合一”平台运行管理
建立健全“三合一”网络平台运行管理制度、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管理和动态调整制度、行政权力和办件信息网上公开制度、行政权力运行投诉处理制度、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公众评议制度以及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进一步加强对“三合一”网络平台网上运行的监管,实现所有行政权力全过程实时网上运行和网上全程动态的监督,约束执法权力,提高执法水平。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加强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积极开展农资打假活动,加强屠宰检疫监管,对经营户调运执行“谁调病畜谁负责”的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农畜产品定期安全监测制度。坚持日常巡查和开展集中性的专项执法活动,严厉查处水事违法案件,落实水政巡查责任制和考核办法,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区域。针对一些情节严重、影响面大、严重妨碍河道行洪、群众反响强烈的水事违法案件,联合城市执法、规划、土地、公安等部门开展执法专项行动,进行严厉打击。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重点做到两个提升、两个加强、两个推进:
一、提升服务经济能力,助推我区科学发展
一是为绩优企业做大做强做好顶层设计。主动服务,超前服务,切实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业务需要,帮助企业健全组织机构,明确机构职能。积极搜集国内外行业信息,为企业对外投资和对外拓展提供参考决策信息,理清发展思路。参与项目谈判跟进,与企业共同商议远景规划,对重要文件、决策提供可行性分析,出具法律意见书,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二是为困难企业突破瓶颈做好路径设计。重点延伸拓展企业风险防范、定向增资扩股、金融机构贷款、反担保贷款、购销合同协议、委托担保协议、劳资纠纷协议、民间借款合同等公证服务领域,积极帮助企业创新融资理念,评估企业投资扩张风险,寻求重组重整等方式为企业解困,拓宽融资渠道和空间,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三是协助规避企业经营管理风险。继续发挥企业法律专家顾问团的作用,实行顾问团成员联系企业“法律体检”制度,组织顾问团成员深入基层、企业一线,对重点企业采取位置前移、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的方式,代为起草文书信函、代为修改法律文书、代为评审各类合同。帮助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防范企业对外经营、合同签订以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所产生的风险。
四是帮助企业健全用人制度,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进一步完善涉企案件调解制度,及时化解合同争议。畅通企业职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针对劳动合同、工伤赔偿、劳资纠纷等常见多发问题提供快速有效解决方案,让专业的法律服务为企业的经营发展保驾护航。
五是开展系统培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的能力。以用人、定岗、决策等关键环节为切入点,对人事部门、股东决策层的依法依规运作进行培训;以合同管理、应收款控制、知识产权等环节为切入点,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维权技能培训。通过有针对、全方位、系统化的培训,保证企业拥有健康发展机体。
二、提升法律服务水平,服务群众保障民生
一是逐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纳入党委政府主导的群众维权机制,进一步健全援助网络,做大做强做优法律援助事业,确保应援尽援,确保援助案件有序增长。
二是深化法律援助护民生系列活动。继续把农民工作为重点群体,将欠薪案件作为重点领域,开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法律援助行”专项活动。加强刑事法律援助和涉法涉诉当事人法律援助,维护合法权益,减少缠访闹访。
三是持续推进法律维稳工作。充分发挥中心工作人员法律专业优势,积极配合领导接访,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参与涉法涉诉案件的协调处理,维护社会稳定。积极履行区政府法律顾问职能,为区政府及部门的涉法问题提供法律帮助。
四是有序开展规范化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援助案件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案质量。建立区局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法律服务窗口轮流值班制度,增强领导干部服务意识,提高一线窗口服务水平。
五是打造便民法律服务网络。提高咨询服务水平,完善舆情分析机制;加强与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对接,拓展援助便民服务体系;以远程法律服务网为特色打造便民服务网络,继续完善三级网络服务平台,开展常态化法律服务。
三、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着重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扎实做好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和迎检工作,以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为契机,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强督查指导,巩固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基础设施和业务装备建设,紧紧围绕“组织机构正规化、干部队伍专业化、基础设施标准化、业务工作效能化、所务管理制度化”的目标,健全司法所目标责任制度,完善日常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科学严密的管理体系。
二是着重完善调解组织体系。一要积极探索和创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模式,在巩固和完善我区镇(开发区)、村(社区)传统调解网络的基础上,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在中心城区的社区试点建立物业纠纷调委会。二要健全完善新居民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三要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相关部门的有效衔接,巩固规范“诉前调解”,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积极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结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的构建。
三是着重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一要继续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健全“以奖代补”措施。二要根据我区实际情况,按照区、镇、村(社区)三级定期排查、重大活动敏感时期随时排查、重点部位突出问题定点排查的原则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力军作用。三要全面推广人民调解“四导工作法”和“三诊”调解法,研究新形势下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特点和规律,积极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做到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96%以上。
四、加强特殊群体管控,提高执法服务质量
一是加强工作指导,推进矫正执法规范化。通过以会代训、参加省市培训等形式,努力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理解、把握和运用法律法规的能力,从而进一步规范审前调查、严格执行监管规定、依法落实奖惩措施。
二是完善网络平台,推进矫正监管信息化。全面启用社区矫正指纹报到系统,推进GPS手机定位监管工作,扎实开展动态排查,严肃矫正人员日常报到制度,及时掌握全区社区矫正人员情况。
三是创新载体措施,推进教育帮扶人性化。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道德、法制教育,总结一批我区矫正成功案例,统一编印矫治教育参考资料,不断增强教育矫治效果。同时认真组织开展社区服务,在镇、善琏镇建立帮教基地,规范开展社区服务,培养社区矫正人员正确的劳动观念。
四是健全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配合协同化。在理清职责的基础上,着力在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执法监督、密切协调配合等方面下功夫,制定我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若干规定,健全完善区矫正办成员单位季度例会、联合执法检查、集中点验等制度,真正做到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五、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强化我区法治建设
一是紧紧围绕三类重点对象,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制定《区非人大常委会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全面落实中小学法制教育“五个一”制度,培育一个“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编写《区新居民服务手册》,集中力量全面开展新居民普法宣教活动;开展“法律进景区”活动,积极探索旅游文化与法治文化融合新机制,助推古镇创建全国5A级旅游景区。
二是创新拓展普法阵地建设,精心打造“点线面全维度”普法平台。与“流动大舞台”—“法制宣传行”栏目合作,在我区举办一次大型法律文艺演出活动;进一步加强普法官方微博等普法新兴载体建设,逐步形成包含司法新闻、案例解析、新法直击、普法平台、矫正专线等在内的8大专题特色栏目;大力拓展城市大屏幕、农民广播、远程教育系统等新兴普法载体。
三是精心组织两项创建活动,有力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结合实际逐步落实各项考核、评估、激励机制。全面提升“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水平,今年争取创建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10个、省级民主法治村1个;科学规划“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程序,争创市级诚信守法企业2家,区级诚信守法企业10家。
六、推进机关队伍建设,增强干部综合素质
一是扎实开展理论政策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十精神,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队伍,打牢高举旗帜、听党指挥、忠诚使命的思想基础。深化“星期一夜校”理论学习,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积极组织参加“双休日选学”,配合开展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夯实理论基础。
二是强化领导干部群众工作能力。深化“进村入企”服务工作,参与“双百分”、环境整治活动。深化服务理念,探索适宜的群众工作方法,建立与群众的良好互动关系;细化工作举措,注意搜集民情民意,贴合群众服务需求;创新工作亮点,整合多元化服务资源,提升群众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司法行政系统文化构建。加强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强化法律服务行业继续教育,提升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打造系统服务品牌,培树系统先进典型,培养一批省市级优秀司法所长、办案能手、调解能手。
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十八届三中全会、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和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维护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三大任务,深化平安、法治和过硬队伍建设,增强执法执业公信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加快全面建成小康进程营造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二、突出社会治理创新,深化平安建设
1、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一是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县、乡(镇)、村(社区)三级人民调解组织及工作机制,扩大设立医患、交通、婚姻、市场、环保等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建立环县、环乡(镇)边界联合调解组织,构建全方位、立体型、全覆盖的大调解工作格局,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二是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三调联动”和部门的衔接,确保纠纷调处“联得动、调得好、化得了”。继续深化“三调联动化矛盾,息访息诉促平安”专项活动,完善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一季一分析”的工作机制,按季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分析报告,为党委政府维稳提供重要依据。三是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在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新问题,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优势,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解决利益诉求,树立人民调解权威和社会公信力。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继续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法制化建设。一是健全社区矫正联系会议制度,完善各部门衔接配合机制,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二是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实施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扩大GPS手机定位监管,尝试对严管级对象使用电子手铐,防止“人机分离”、脱管漏管。三是严格落实各项监管措施,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深入开展“去极端化”教育整治工作,严防发生重大刑事案件、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及。四是严格执法,认真做好社会风险调查评估工作,出具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对于不服从监管有再犯罪风险或有严重违法现象的矫正对象,及时启动收监程序,予以收监。五是利用教育基地、社区服务基地加强入矫、日常解矫教育和心理矫治工作,努力提高矫正质量。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完善落实社会适应性帮扶政策,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六是加强矫正机构建设,根据省厅统一要求,积极争取县委政府支持成立县社区矫正局,逐步解决矫正机构人员编制问题。
3、加强安置帮教工作。安置帮教是巩固教育改造成果、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增强“守法免疫力”的重要防线。加强安置帮教信息日常管理,实现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与公安机关人口数据库有效对接。突出核查假身份、假姓名、假地址,确保重点帮教对象无缝对接。深入开展“帮助思想教育转化、帮助培训安置就业、帮助解决实际因难,促使其成为守法公民”的三帮一促和“情暖高墙、关爱孩子”联合帮扶活动,坚定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生活的信心,促进服刑人员改过自新。
三、突出民族地方特色,深化法治建设
一是认真探索民族地区法治建设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结合时代特征、民族特色和党委政府的要求,坚持利用传统方式和现代大众传媒相结合,开展好法制宣传工作,让普法从应付考试走向实用,要求每个国家公职人员有一本普法读本,每个农民家庭有一份普法简易读本,县城区内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二是继续深化法律“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单位”六进活动,组织开展“服务法治”、“服务助改革、助发展、保民生”等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努力使法治精神成为时代的主旋律。三是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法治建设工作机制,适时召开法治建设经验交流会及现场推进会,实现县、乡、村联动推进。大力实施“法制宣传百千万工程”,即:开展百场法制讲座、培训千名农村“法律明白人”、送法下乡进一万户。四是继续抓好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在现有基础上,争取用两年时间在全县村(社区)全部建立群众认同、合法、管用、权威的“村规民约”,夯实法治建设基础。五是继续开展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创建活动,推进以依法行政为重点的行业依法治理,全面提升全县各级依法治理水平。大力开展“司法公正行”法制宣传活动,打造“文化”的法治品牌。
四、突出提升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一是聚力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大力开展“助改革、促发展、保民生”法律服务系列活动,围绕农村土地承包、征地拆迁、项目建设、劳动权益保障、就医、就学等涉法难点、焦点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权。进一步建全法律顾问体系,实现“一乡(镇)一顾问”、“一村(社区)一顾问”的目标。二是注重服务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牢固树立服务为民、执业为民的法制理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执业良知,提升职业素养,促进依法诚信尽责执业。三是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服务执业人员诚信分级和公示制度,实现法律服务机构及执业者基本信息公开、诚信状况披露。健全投诉查处和违法违规执业惩戒,全面提高失信成本,让失信者无业可执、违法执业者无处可藏。四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决不允许让普通群众打不起官司”,要积极争取政府加大购买法律援助服务的力度,使受援对象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更多惠及困难群体。积极开展“法援苍生、与你同行”法律援助系列服务活动,深入推进援助公开,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开通“12348”法律援助热线,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提升法律援助的公信力。五是组织开展司法鉴定行风建设专项活动,深入推进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提高鉴定质量,减少鉴定投诉。六是继续深入开展公证质量年活动,健全完善公证质量指标体系,规范办证程序,完善监督机制,不断提升公证质量和公信力。
一、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做好国务院、省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对接工作,依托行权网公开全部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权力事项,完善审批程序,加强审批监管。
(二)完善政府决策的程序性规定。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性规定。对于重大民生项目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某些事项,承办单位要组织听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并汇总相关材料形成决策依据。
(三)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对清名桥古运河景区管理处的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并对《市清名桥古运河景区管理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市清名桥古运河景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研,必要的情况下进行修改。严格控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一)强化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完善对街道和部门依法行政的考核,突出重点工作的导向性,对考核成绩进行公布,对于存在较多问题的部门责令改正。
(二)加强执法监督。于7月份和12月份组织2次行政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各部门依法行政人员配备和权力行使情况,增强执法力量和执法规范及责任落实。针对去年案卷评查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好指导和督改工作,进一步推进许可、处罚等案卷的规范化工作。认真做好规范执法示范点建设和规范执法能手的培养工作。
(三)规范重点执法行为。对于城市管理中的执法行为加强监督和指导,尤其对于区城管行政执法中的拆违问题,加大执法力度,保证执法规范。对房屋征收中出现的法律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妥善解决,推进全区房屋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深化行政指导工作。对各行政部门行政指导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对行政指导中的经验教训进行汇总,整理提供相关文书、案例方面的指导,落实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效。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抓好行政权力的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在去年行权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基础上,将行权平台向街道、社区进行延伸。在做好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基础上,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二)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电子政务工作,做好政府网站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依托政府网站,各职能部门要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法制办要下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示范文本。各部门要认真办理申请信息公开案件,杜绝不作为现象。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各职能部门和街道要主动联系申请人,对提供的信息尤其是事关征收、建设相关信息认真审核,避免出现乱作为现象。
四、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一)实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各街道每年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情况,区政府各部门每年向区政府和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区政府向区委、区人大和市法制办报告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二)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司法机关及人民群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保障和支持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切实加强对下级行政机关的监督,及时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对于重大责任事故、事件或者严重违法行政案件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直至行政首长的责任。
(三)完善执法责任制。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对执法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做好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备案监督工作,加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纠错力度。坚持日常评议考核与执法部门内部考核相结合,通过外部评议、内部考核活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调解机制,加强对基层的指导和协调,形成大调解的格局。尤其区大调解中心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实现有效互动,合理化解重大矛盾,形成高效的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联动机制。深入推进行政调解,坚持从实际出发,处理行政纠纷的职能部门要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流程和保障制度,提升行政调解规范化水平。
(二)切实抓好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加大案前和案中的和解调解力度,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的监督职能。对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主动出庭应诉,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对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职能部门要主动对接,提交证据材料,组织应诉。区法制办要做好诉讼管理工作。
六、落实保障措施
(一)加强法律学习和培训。全面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部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非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组织好公务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学习和培训活动,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保证政府和各执法部门的法制工作人员的数量,有计划地组织法制人员参加培训,提高法制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保证复议经费、人员、场所等保障措施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政府财政预算切实保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
(三)做好全区的执法证注册、申领以及变更工作,确保全区的执法人员持证执法。做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年度培训工作。
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依法治税水平
(一)推进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按照省市局部署安排,积极落实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评定方法,细化评价标准,跟踪了解和指导评估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情况。(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继续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工作。认真开展违规税收优惠政策清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有关业务科)
(三)落实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根据国务院、税务总局“简政放权”的要求,清理、减少和调整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推进管理职能转变,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的监督,努力营造统一有序、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落实后续管理规定,加强指导,保证基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准确适用;对取消和下放的税务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情况开展督促检查,防止变相审批和明放暗不放。(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
(四)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让税收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打造阳光税务。(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办公室、有关业务科配合)
(五)完善常态化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推进系统督查,切实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重大决策部署与重要工作安排,并在上级局指导下在全县地税系统试行电子化督查督办工作,进一步提升督查工作成效。按照省局部署,上线运行升级版(2015版)行政管理系统收文管理模块,加快收文流转,实现收文办件闭环管理,强化跟踪督办,进一步提升办文质量,推进依法行政效率。(落实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六)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工作。融合县政府和市局两套绩效管理指标体系要求,完善全县地税绩效管理指标。应用绩效管理信息系统促进实时监控、阳光考核,全面构建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强化绩效结果运用。继续开展绩效管理创新活动,鼓励制度、技术、管理及服务等创新工作。(落实单位:监察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七)加强预算管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推行项目库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不断提高预算准确性和执行率,推进系统依法理财。(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规范税收执法,防范执法风险
(八)落实说理式执法文书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质量,增强执法工作的规范性、公开性和公信力,强化文书说理效果,落实省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试行)》、《宁德市地税局说理式执法文书工作规范》,在重大税务案件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类执法文书中推行应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九)进一步完善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督促全县地税系统执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适用规则》和《福建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严格责任追究,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纳服科、稽查局、监察室)
(十)加强重大税务案件的审理工作。贯彻执行《宁德市地方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规程》,不断调整和优化审理程序,继续推行书面审理,发挥政策审核和把关作用,不断提高案件审理质效,指导和推动全县重大案件审理工作有序进行。(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进一步提高办理复议、应诉案件的质量和水平。畅通复议渠道,强化复议职能作用,积极受理、公正审理,鼓励调解、和解,努力把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化解在基层、化解在税务机关内部。(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单位配合)
(十二)深入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根据总局、省局、市局要求和我县地税工作实际,组织开展税收执法督察工作。进一步巩固税收执法督察信息应用机制,提高督察线索查找技术及数据式执法督察水平,提升执法督察工作质效。完善税收执法督察结果应用机制,对督察发现的问题,积极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加强督察结果应用。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促进提高执法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执法督察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三、依法落实税收政策,提高税政管理水平
(十三)落实各项税制改革措施和税收优惠政策。围绕落实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税收政策,提升政策宣传效果,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效应分析,查找政策落实、税收征管、税源监控的漏洞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强政策管理,提升政策执行水平。(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税政科、纳服科、计财科)
(十四)继续做好“营改增”工作。按照总局、省局、市局“营改增”工作部署,做好建筑、房地产、金融保险、生活业等行业“营改增”工作。加强地税、国税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及时办理纳税人征管基础资料移交,推进无缝衔接,防止出现“两不管”真空地带,确保圆满完成“营改增”任务。(落实单位:税政科牵头,征管法规科、信息科等配合)
(十五)加强重点行业营业税管理。落实不动产、建筑业项目登记管理,利用税源监控网络,强化工程项目和以票管税双向管理,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比对分析,做好项目建设过程税源跟踪,应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重点行业管理风险,增强对建筑业、房地产业等收入规模占比较大的重点行业管理的主动性和科学性。进一步加强营业税差额征税管理,加强金融保险业、娱乐业、旅游业营业税管理,努力堵塞税收漏洞。(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计财科)
(十六)加强所得税管理。做好企业所得税预缴管理,年度预缴税款占当年企业所得税入库税款不少于72%。全面落实小型微利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所得税优惠政策。强化高收入者征管,加强个人所得税系统推广应用,推进全员全额明细申报管理,做好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工作。(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七)强化财产和行为税管理。根据省局部署,启用财产行为税分税种纳税申报表,实现涉税信息集中采集、数据口径统一。加强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管理,扩大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地控税”试点。推行车船税联网征收。强化土地增值税预征、清算和审核管理。(落实单位:税政科)
(十八)强化大企业管理。继续推进定点联系企业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深化国际税收管理,加强非居民税收分析,提升税收分析质量和税源管理水平;着力查处重大避税案件,拓展反避税工作领域;规范税收协定执行,加强“走出去”企业管理和服务,积极动员“走出去”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时申报境外所得,办理所得税抵免。(落实单位:税政科、征管法规科)
四、强化税费征管,推进收入质量管理
(十九)着力提升收入质量。依法科学组织收入,坚持组织收入原则,认真做好减免税核算工作,坚决防止“空转”、收“过头税”等违规行为,实现真实、没有水分的增长。完善税收质量评价办法与指标体系,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与管理,及时发现与整改组织收入中的苗头性问题,促进依法征税。(落实单位:计财科)
(二十)提升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组织实施升级版办税服务标准化,在全系统组织开展《税收征管规范》1.0版的学习和业务培训。规范业务操作,结合总局《纳税服务规范》,持续优化、完善标准化办税服务,并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办税效率。(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一)贯彻实施新《税务登记办法》和新征管法。落实新《税务登记办法》,加强与国税部门协作,开展税务登记基础信息比对,提高税务登记完整率,降低税务登记差错率,提高财务报表报送率等,进一步加强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管理。适时开展新征管法出台后学习、宣传、培训,贯彻和组织实施新征管法。(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各业务科、信息科、稽查局配合)
(二十二)加强税收风险管理。贯彻落实总局、省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意见和风险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实施税收风险管理办法,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上线运行税收风险分析平台,总结试点单位经验,在全县推开税收风险管理工作。(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税收风险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配合)
(二十三)全面实行税务登记证照电子化工作,配合省政府推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推行网上申请资料受理、网上文书送达、移动办税等服务,努力打通网上办税“最后一公里”,打造贯通全程的电子政务,实现全流程无纸化办税。(落实单位:征管法规科牵头,纳服科、信息科、有关业务科配合)
(二十四)推进税费同征同管。抓好缴费基数管理,加强对基层的跟踪指导,配合人社部门适时开展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费情况检查工作;加强税费数据比对、分析,防范执法风险;贯彻落实规费优惠政策,加强部门沟通,配合做好政策执行衔接工作,提高规费征管质量。(落实单位:规费科牵头,相关科室配合)
五、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税法遵从度
(二十五)加强风险管理导向下的稽查工作。完善稽查办案机制、分类分级管理模式和系统组织考核体系,统筹使用全县稽查力量,突出稽点,推进稽查工作提速增效。组织落实税收专项检查、专项整治和重点税源企业轮查,依法查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落实单位:稽查局)
(二十六)实施税收“黑名单”制度。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加大案件曝光力度,实施联合惩戒,提高税务稽查的震慑力。(落实单位:稽查局、征管法规科、办公室、信息科)
(二十七)强化稽查协作机制。制定国税、地税稽查协作实施办法,开展多方位多层次稽查协作,形成稽查执法合力。(落实单位:稽查局)
六、切实优化纳税服务,保障纳税人权益
(二十八)深化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施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严格执行标准化服务指南升级版,加强办税服务管理,积极推行创新性、可复制的纳税服务措施,提升办税服务质效。(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征管法规科等业务科室配合)
(二十九)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推动纳税信用数据共享,探索建立与国税、工商、银行和质检等部门的协作机制,共建全县社会信用体系。(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信息科、办公室等配合)
(三十)提升涉税咨询辅导水平。健全以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为基础的电子税务服务平台,建成网线互通、知识库兼容、服务项目丰富的咨询服务平台,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的咨询辅导需求。继续建好纳税人学堂,为纳税人提供多种形式的政策和纳税培训。(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十一)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畅通征纳互动的多元渠道,完善纳税服务投诉受理、办理、反馈、分析和改进的良性工作机制,积极有效地响应纳税人合理诉求,切实保障纳税人权益;根据省局纳税人满意度专项调查结果和通报要求,统筹做好分析与整改,着力提高纳税人满意度。(落实单位:纳服科牵头,有关科室配合)
(三十二)加强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县级主流媒体和办税服务厅、内外网站等自有平台,利用“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法制宣传。积极总结报道地税机关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经验做法,创新开展税法“六进”活动,着重在校园普及税法知识。(落实单位:办公室、纳服科、征管法规科、稽查局)
(三十三)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化解涉税矛盾。继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及时公开信息。严格按照《工作条例》和《税务系统工作规定》等规定,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来信、来访等涉税工作,及时化解涉税矛盾,促进依法治税工作。(落实单位:办公室)
七、加强队伍建设,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三十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队伍建设,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 (落实单位:人教科、机关党委、征管法规科)
(三十五)广泛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在干部任职培训、素质拓展培训等各级培训班中融入依法行政有关内容。组织开展税务系统法制培训,提高各级税务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举办一期依法行政培训班。做好2015年全国税务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落实单位:人教科、征管法规科)
(三十六)认真贯彻从严治吏的精神,进一步选好用好管好干部。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条例》和《全省地税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的标准、条件、程序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干部选任工作的全程监督。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把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落实单位:人教科)
(三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中央依法治国、国家新出台法律法规、税收政策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每季度组织一次集体学习。加强干部日常管理,通过举报、年度考核、监察巡视等方式,及时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机关党委)
(三十八)加强税收法制工作队伍建设。规范地税系统法制机构设置,合理界定法制机构职责范围。县(市、区)局机关应当配备以从事法制工作为主的干部,确保法制机构和法制人员依法履行职责。(落实单位:人教科)
一、全力抓好档案资源建设
加强和完善档案资源建设,是新时期档案事业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档案资源是档案工作的物质基础,要进一步深化档案资源建设,以丰富的、结构合理的馆(室)藏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
(一)全面完成全县档案资源整合扫尾工作。在去年全县档案资源整合的基础上,今年要按照《市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档案范围规定》进一步做好档案资源整合工作,特别是要将涉及民生的各类档案接收进馆。
(二)继续做好重大活动档案采(收)集工作。我县“三年大变样”工作已经完成,对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后,年底前完成接收入馆,形成齐全完整的专题档案。
(三)加大征集工作力度。档案征集工作是丰富馆藏的有效途径,力争将散存在社会上的反映具有地方特色,能反映社会发展变迁,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珍贵档案资源及时地、有重点的、有计划地接收进馆,丰富馆藏内容,改善馆藏结构。
(四)做好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工作。搞好年国家重点档案抢救保护项目申报立项工作。
二、加强档案馆建设和档案业务基础工作
全面加强国家档案馆建设,强化服务,拓展功能,切实将档案馆建成档案安全保管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档案利用中心、政府信息查阅中心、电子文件中心“五位一体”的公共档案馆。
(一)加大县档案馆新馆建设跑办力度。在新馆址确定的前提下,协调各相关部门,想方设法,积极跑办,做好新馆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全力抓好馆库建设。
(二)切实加强档案的安全保管工作。县档案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档案室要严格执行档案安全保管制度,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配备安全设施、设备,坚决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实体的绝对安全。
(三)强化档案馆服务功能。加强服务能力建设和档案馆设施建设,及时满足社会各界档案资料查阅、政府信息查阅等多项功能的需要。切实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的接收工作,简化利用手续,创新服务方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提供便利。
(四)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要在保证档案安全的前提下,做好年前档案鉴定开放工作,以多种形式提供利用好开放档案;县档案馆要精心组织选题,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加大开发研究、综合利用档案馆藏史料的工作力度,努力出成果、出精品,有效开发档案资源。
三、加大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力度
档案信息化是推动档案工作发展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千方百计加大对这项工作的投入,有效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的开展。
(一)做好档案文件级目录的录入工作。县档案馆要加大文件级目录录入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储备档案信息资源,为实现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奠定坚实基础。已安装档案管理软件的单位,确保-年度文件级目录录入完毕。
(二)加快原文扫描进度。县档案馆要抓紧进行馆藏档案的原文扫描工作,重点将年代较长、利用较多的档案进行原文扫描,为档案利用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
四、进一步做好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档案工作
进一步提高全县机关档案工作的整体水平。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按照已制订的《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年度档案整理归档检查工作,要确保把反映本单位基本职能和涉及普通人、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文件材料列入归档范围,力争使归档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强对新组建单位的档案业务指导工作;按照省档案局制定的《省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工作目标管理认定办法》,开展好机关、团体、事业单位档案目标管理认定工作。
五、努力做好企业档案工作和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
(一)做好国有企业及国有破产改制企业档案工作。加强对国有企业档案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采取多种方式,积极为国有企业档案工作上水平服务,特别要做好国有破产企业档案的合理处置和安全保管工作。
(二)加强民营企业档案工作。提高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水平,以有效措施帮助民营企业建立相关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档案管理,促进全县民营企业档案管理上新水平,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三)做好全县重点建设项目档案工作。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单位档案人员的培训和业务指导,确保重点项目档案完整和安全。
六、做好农业农村、民生档案工作
要借助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积极做好农业农村、民生等档案工作,重点帮助收集并整理好土地承包、林权改革、税费改革等农村改革档案,建立农村“种、养、加”等经营大户、农村信贷、合作医疗等专门档案,建立农业综合开发、退耕还林、生态农业等农业科技项目档案,切实提升农民的文化素养和科技水平;加强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城乡低保、新民居建设等方面的建档案工作。下大力做好“村档乡代管”工作,在去年四个试点乡镇的基础上,力争年内完成其余12个乡镇(包括县工业园)的“村档乡代管”工作。
七、加强档案法治与培训工作
(一)全面加强档案法治工作,提高依法治档水平。进一步加大档案行政执法力度,认真查处档案违法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