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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8篇

时间:2023-03-03 15:56:18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篇1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的会员“liwei123456”为你整理了这篇乡镇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按照上级有关农村低保专项治理通知的方案,为切实加强低保工作作风建设,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现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整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面开展清理。

在接到专项治理通知以后,我镇召开了治理整顿工作会议,传达了上级关于城乡低保专项治理方案,并学习了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关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相关指示。

在全面排查中,对符合城乡低保政策的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予以清退。集中整治“人情保”“关系保”“错保”“漏保”,杜绝“死人吃低保”现象,向群众索要收受好处、摊派费用,降低保障标准,违规进入低保。通过专项治理我镇清退不符合低保对象9户,20人。

(二)在专项治理整改中存在的问题情况

1、政策宣传不够全面,一些群众对城乡低保政策和办理程序不够了解。

2、家庭收入难以精准核定,申请对象普遍存在只说困难不报真实收入,在实际工作中对于申请低保的家庭民政工作人员无法对该家庭家庭存款、务工收入等进行精准核查,核查时存在偏差。

(三)针对存在的问题,切实釆取措施。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篇2

通过社会各界监督和自查自纠,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乡低保对象714人,同时将1428名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建立了基层干部亲属享受低保备案表。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安排部署,明确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为了保证专项治理工作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成立了县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也成立了由分管领导、民政所长和包村干部组成的专项治理工作机构,分级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确保专项治理有序推进。同时根据我县城乡低保的实际情况,制定下发了《县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和方法、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等具体内容,并在全县民政工作会议上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统一安排部署。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确定为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非常补对象,主要包括达到法定年龄领取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35周岁以下的低保对象以及子女近期即将大学毕业的对象。特别是严格清查纠正“人情保、关系保、政策保”的情况;清查是否有错保、漏保的情况,是否严格执行救助对象申报审批程序。从而提高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的针对性,保证了专项治理工作有序开展。

(二)深入宣传动员,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专项治理工作实效

为了扩大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影响,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效,我县多措并举加强了城乡低保专项治理的宣传工作。一是利用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目标、要求、范围、时间和对象进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氛围。同时将专项治理通知直接下发到各村、居委,让群众人人知情,个个参与,形成了全民参与的工作局面。二是设立了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全县聘请了62名热心支持社会救助工作的人大代表、退休干部、社区老党员等各级各界干部群众为城乡低保义务监督员,各村(居)委也均成立了低保义务监督小组,吸收部分村民代表参与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工作并对日常城乡低保工作进行监督。三是开通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接受举报投诉和为群众提供政策咨询,接受社会各界对城乡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广泛获取城乡低保制度在运行中的信息,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措施,拓展了专项治理工作的途经。

(三)完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稳步推进专项治理工作

在此次全面治理工作的基础上,我县根据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出台了《县城乡低保长效机制建设意见》,对已出台的相关制度进行梳理,及时修改和完善,重点完善和抓好日常工作纪律、民主评议制度、监督举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的长效落实。充分利用公安、房管、劳动、社保、税务等相关部门的信息资源,对社保人员和死亡人员严格清理;详细了解掌握困难群众生产、生活情况,使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应该退出的必须及时退出,做到进出有序;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宣传低保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主动协调相关部门加强监督,强化工作纪律,纠正不规范的做法,确保低保制度的严肃性;积极接受群众监督,畅通渠道,由专人负责接受群众举报,专人负责核实处理,坚决杜绝舞弊现象的发生。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对于治理迟缓的单位我局全力督促整改,没评议或评议后群众有意见的必须重新评议;坚决不搞形式,借这次专项治理工作东风,彻底理顺我县城乡低保动态管理渠道;

(二)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一些基层领导深刻理解低保的涵义,对申请低保的对象严格把关;让有生活能自理的群众感觉到低保国家的一种救济制度,能享受低保不是一种光荣的事,克服攀比思想,从而使部分条件转好的低保对象能自觉退保;

(三)做好退保群众的安抚工作,避免矛盾激化,防止群众上访;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篇3

以党的十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城乡低保政策和资金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开展对城乡低保政策落实和低保资金发放情况的专项检查,认真监督、查处城乡低保认定、管理、资金发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城乡低保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的目标。

二、检查内容

(一)是否存在“非保得保”、“应保未保”的情况;

(二)城乡低保申请、审核、评议、公示等各个环节,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是否按照属地管理和动态管理的要求进行;

(三)低保金补差是否合理,能否做到按时足额发放。

三、检查形式

从乡镇抽调从事低保工作人员,由局领导牵头组成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查看台帐以及随机走访低保户的形式开展检查。

四、分组安排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城乡低保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井宏岭局长担任组长,沈慧、陈卓、姜吾辉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下设后勤保障组和业务指导组,俞斌、朱媛莉分别任组长。

五、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组织阶段(7月1日—7月15日)。成立检查组,制定检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检查阶段(7月16日—10月16日)。抽调乡镇民政办工作人员,对各乡镇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组织检查。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各乡镇对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逐条整改,确保低保政策顺利实施,确保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六、工作要求

(一)统筹联动,形成合力。县民政局全面负责全县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部署和指导,针对乡镇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各乡镇人民政府是这次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落实此项工作。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乡镇民政办要不折不扣地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对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动真格,真解决,见实效。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切实提升服务困难群众的功能和水平,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三)讲究方法,确保稳定。这次专项整治互动涉及对象多,范围广,社会关注度高,工作中会遇到各种不同的问题,在核查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人性化原则,设身处地的为困难群众着想,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要按认定条件、程序审批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切实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对不符合条件的群众,既要坚持原则,也要做好政策解答工作,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确保群众满意。

(四)完善制度,确保成效。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专项检查活动,不仅要查找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是提高低保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低保对象准确率。因此,各乡镇要在切实查找问题和及时纠正问题的同时,仔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总结经验。通过这次专项整治活动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操作程序,强化监督手段,切实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推进城乡低保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把城乡低保这项惠及民生的工作做好做实,让政府放心,让群众满意。

(五)认真履职,严明纪律。对清理工作不重视、组织领导不力、工作敷衍了事、该清退未清退、整顿效果不明显的;对违背政策规定搞“人情”低保的;对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低保待遇、干扰低保管理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核查工作举报电话:。

七、其他

(一)人员组织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抽调全县从事低保工作的部分工作人员开展此次专项检查。

(二)车辆安排

因检查工作需要,租用二辆依维柯,其他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篇4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为目标,紧紧围绕“五查”重点工作内容,通过扎实有效的专项治理工作,做到低保标准制定科学、对象认定准确、操作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有效、资金发放及时、人民群众满意,实现“阳光低保”、“公平低保”、“和谐低保”的目标,为构建和谐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确保这次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顺利实施,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慈金兵,副组长:柯昉、时昀,成员:吴福利、查宏、韩家虎、王清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吴福利同志兼任。同时要求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村村长为第一责任人。确保本次治理工作落实到位。

三、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年城乡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保对象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公开,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

(一)查保障对象确定是否准确。查看各村是否组织家庭收合调查核算小组,准确核定家庭收入情况,并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查看是否做到按标施保,补差水平达到我县“民生工程”要求;查看有无人情保、关系保现象,是否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

(二)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居)评议、乡镇(街道)评审、县民政局审批的工作程序,对评议、审议、审批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布”,是否做到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三公开”,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对一些有争议的问题,是否邀请部分农民代表、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代表进行评议。

(三)查看规范管理是否到位。查看低保制度是否健全,配套政策法规体系是否完善;分类管理、动态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是否到位。

(四)查看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查看低保资金是否按月实行社会化发放,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虚报冒领低保金行为。

四、工作安排与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年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月日—月日)。召开全镇社会救助工作会议,学习传达省、市、县关于专项治理工作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把低保金发放专项治理作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年的重要内容进行安排部署。各村按要求及时动员部署,结合本村实际,责任到人,分片包户。同时要加大宣传,营造专项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月日—月日)。以社区居(村)委会为单位,紧紧围绕检点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要狠抓民主评议小组的责任,将所有低保对象重新进行评议,各村的评议情况必须形成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妥善保管,随时接受监督检查。评议结束后要将所有低保对象名单和举报电话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关系保要坚决清退,不讲情面;对操作不规范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各村自查自纠情况,于5月10日前报镇专项治理办公室。

(三)督促整改阶段(月日—7月15日)。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深入各村,将对自查自纠情况逐项核实,并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落实。

(四)检查评估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各村要将活动的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8月1日前上报镇专项治理办公室。活动结束后,我镇将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大宣传力度,统一思想认识。集中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既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落实民生,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关系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更是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各村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高度,统一思想,深科认识开展城乡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明显成效。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篇5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重解决一批我市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推动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二、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

(二)重点解决我市城市低保中的前几年企业改制地方政府为了维稳产生的“政策保”,农村低保中失地农民享受的“政策保”和优亲厚友的“人情保”等难点问题。

三、具体内容

(一)严格执行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关于印发〈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为民服务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民政所要组织精干力量,精心筹划,尤其要取得当得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支持和理解,严格贯彻方案要求,执行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避免雷声大雨点小,做到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为今后城乡低保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

(二)大力整治“政策保”、“人情保”和“维稳保”。对所有社会救助对象严格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和《省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做到“一把尺子衡量”、“一碗水端平”,尤其对企业改制和失地农民产生的“政策保”、优亲厚友的“人情保”、地方政府的“维稳保”等现象,坚决执行符合条件的进,不符合条件的出,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四、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4年6月中旬至6月底)。

各乡(镇)民政所要根据本方案,针对本乡(镇)特点,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专项整治方案。各乡镇民政所要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4年7月上旬至8月中旬)。

各乡(镇)民政所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取得实效。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请各乡(镇)民政所于8月26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4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市民政局结合“市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的分组汇同财政局,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对各乡(镇)专项治理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4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乡(镇)民政所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民政所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对整治活动要精心安排,周密部署,强化工作责任落实。

(二)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对“政策保”、“人情保”和“维稳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整改本地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把这项工作纳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篇6

【关键词】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措施

一、坚持规划引领,高起点编制城镇整治“蓝图”

坚持“先规后治”,高起点规划,精心绘制城镇整治规划“一张图”。一是增强规划科学性。坚持以县域总体规划为基础,按照“全域景区化、旅游主业化”定位和“一镇一特色”要求,突出目标定位、整治内容、整治项目三大核心内容,分类制定环境卫生、城镇秩序、镇容镇貌、生态搬迁等12张整治规划图,切实加强空间、平面、风貌等全方位融合引领,形成美丽县城、美丽城镇、美丽乡村交相辉映的城乡发展格局。二是增强技术支撑力。建立综合类、景观类、建设类3个规划专家库,为乡镇环境整治规划编制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协调解决规划编制和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高规划编制质量。同时,委托设计时建立与知名设计师合作机制,邀请省市专家团“一对一”跟踪服务,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各环节,彰显自然、人文、资源等特色,形成差别化规划方案。如司前、筱村、柳峰等乡镇邀请台湾华梵大学建筑系主任萧百兴教授参与传统民居设计、城镇传统空间整理、挖掘传统生活与美学魅力、公共空间整体性整治等项目设计。三是增强审查严肃性。严格按照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评审技术要点,强化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集中审查,确保规划成果全面符合《浙江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技术导则》要求,体现地域特色,避免千镇一面。仕阳镇成为全市首个通过会审并作为全市唯一在德清现场会上展出的规划,司前、仕阳、竹里三个乡镇专项规划被市里推荐参加全省规划样板评审,仕阳镇还获得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规划优秀方案。

二、突出镇域特色,高品质打造城镇整治“样板”

注重彰显个性、产城融合、文化传承,坚持把彰显镇域特色贯穿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全过程,努力将整治成果转化为发展基础、内生动力。一是科学谋划产业发展。立通区位、人文底蕴、资源禀赋,合理划分城镇发展空间、农业生产空间和生态保护空间,统筹谋划小城镇发展方向,形成“一镇一品、特色鲜明”小城镇特色产业发展格局。如龟湖镇积极整合泰顺石资源,推进泰顺石文化创意园、特色街建设,促进泰顺石产业发展;竹里乡立足畲乡资源,创成全市首个整乡国家3A级旅游景区,2016年营业额200万元以上的农家乐达5家,促进乡村旅游蓬勃发展,探索出一条强乡富民的山区发展之路。二是加快打造特色小镇。按照城镇总体规划和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规划方案,坚持把“特色小镇”作为产业和山区城镇化的最佳结合平台来抓,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资源,按照3A级以上景区标准,强化项目包装和产业扶持,全力打造一批产业特色鲜明、个性定位清晰、人居环境和谐、示范效应明显的美丽小镇、旅游风情小镇,氡泉小镇列入省级特色小镇培育名单,廊桥小镇、时尚体育小镇列入市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如,泗溪镇依托“世界最美廊桥”资源优势,深挖廊桥文化,全力打造“廊桥小镇”,入选全省首批旅游风情小镇创建名单;百丈镇立足飞云湖水资源优势,完成《时尚体育小镇概念性规划》编制,全力打造飞云湖国家水上国民休闲运动中心,列入省“十三五”体育特色小镇培育名单。三是注重提升城镇内涵。深入挖掘廊桥文化、历史名人、传统习俗等地域特色文化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精心培育特色文化产业,使城镇环境美化“量变”为内涵提升。

三、攻坚重点难点,高要求落实城镇整治“标尺”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实施环境卫生、城镇秩序、乡容镇貌等整治行动,精准发力优环境,着力解决城乡脏乱差问题,创成竹里省级样板乡镇和司前市级整治示范镇。一是深入开展“大拆大整”、城乡危旧房再排查再整治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城乡危旧房整治拆除。二是率先推进“线乱拉”治理。完成乡镇环境整治“线乱拉”治理项目调查摸底,制定“线乱拉”治理基本标准,梳理“线乱拉”治理项目25个,并完成司前镇、竹里乡“线乱拉”专项规划编制。截至目前,完成管线清理15.2千米,司前畲族风情园农房集聚点、氡泉雅苑等10个小区强弱电管线完成“上改下”,真正做到“强弱分设、入管入盒、标识清晰、牢固安全、整齐有序、美观协调”,破除“空中蜘蛛网”困扰,提高城镇整体美观度。三是全面开展“道乱占”“车乱开”专项整治。制定实施“道乱占”“车乱开”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积极强化加密交警巡逻、增设违停抓拍设施、合理施划标志标线等举措,大力开展穿镇公路上乱停车、乱堆物、乱摆摊、乱开挖、乱建筑、乱竖牌和突出交通违法现象整治,完善支路网3条、打通断头路5条、改造卡口路7条,新增停车位610个,组织义工宣传队开展礼让斑马线、文明出行等劝导服务,乡镇重要街区、重要地段、重要节点的道路交通秩序明显改善。四是强力推进环境卫生整治。以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和环境卫生“百日攻坚”行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交通主干道、集贸市场、公园广场、车站等重点区域环境卫生大整治,改造提升农贸市场,全县农贸市场均达二星以上标准,百丈镇创成全市首个国家卫生镇;同时,将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纳入“四边三化”专项常态考核,统一制作“早点夜市”流动摊车150多辆,全面取缔清除旱厕,建立“五星农户”评比、举报监督等制度,健全卫生保洁长效机制。五是实施“低小散”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四无”整治,打好“低小散”企业综合整治攻坚战,对“低小散”企业进行全面整治,坚决关停违法违规企业,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向园区集聚。累计排查“四无”企业4000多家,其中竹木制品加工、石材加工、食品加工等小作坊415家,关停取缔37家,拆除经营场地8.9亩,限期整改378家,已完成整改300多家。六是加快环境整治项目建设。健全完善小城镇基础配套政策,分类建立整治项目数据库,全力实施“五个一”整治项目建设,列入今年政府投资计划的小城镇环境整治建设项目105个,已完成项目前期初步设计25个,新建和提升市民休闲公园12处,改造立面23万平方米,司前、百丈、竹里3个乡镇沿街立面已基本达到整治要求。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篇7

一、工作目标

县“十二五”及2011年全县环保工作的目标是: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十二五”及2011年减排目标任务,到2015年底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较2010年静态削减8.0%、氨氮排放总量较2010年静态削减12.0%、二氧化硫排放总量较2010年静态削减2.0%、氮氧化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静态削减2.0%、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较2010年静态削减10.0%、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07年减少15%;县城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年不低于280天,逐年有所提高,2015年二级和好于二级天数年不低于292天,空气质量年均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常规水质指标达标率达到98%以上;做好农村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潼河入黄河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标准以内;城区环境噪声、交通干线噪声、功能区噪声平均值在2010年基础上有所降低,达到城考、创模要求;县城、重点镇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80%以上,排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8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医疗废物全部交由医废中心集中处置,实现医疗废物全部安全处置;危险废物全部按规定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率达到96%以上;严格落实中省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强重金属企业治理和监管力度,实现规划要求;县垃圾无害化处理场稳定运行;乡镇2011年在2-3个乡镇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以后逐年增加乡镇范围,到2015年底,70%以上乡镇生活垃圾实现就地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2011年完成2个污染治理项目,以后逐年增加,到2015年底,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和农村环境保护,受保护的国土面积较2010年有所增加,做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秦岭部级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推进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2011年启动“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到2015年底,建成1个部级或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部级或省级生态村、2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城乡环境安全处于可控状态。

二、工作任务及职责

“十二五”我县环保工作思路是:充分发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增长的综合作用,把加强环境保护与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生态保护与污染防治并重,突出重点流域污染防治和重点区域生态建设,全力保障环境安全,确保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承载能力有效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实现协调发展。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渭河流域、黄河流域、秦岭生态功能区的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有效遏制,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得以实现,城市环境质量有较大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总体稳定,环境监管能力持续增强,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的作用进一步显现。县城2011年底建成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并随即启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重点是:围绕全县大局,力促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落实支撑项目,努力完成污染减排任务;加强污染防治,不断改善环境质量;持续加强环境监管,全力确保环境安全;加大建设力度,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加强环保能力建设,增强全县环保工作合力。

(一)政府办:负责建立环保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并及时召开联席会议,解决环境保护和创模问题,确保工作顺利进行,收到实效。

(二)环保局:一是把创模当作全年大事来抓,积极协助“三城联创办”开展工作,带头完成全年创模任务;二是负责协同县委督察室、县政府督察室督办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认真落实《环保工作实施方案》,加强污染减排工作协调,按照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牵头做好全县污染减排工作,负责减排重点工作的督办、检查、考核等,完成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污染减排任务;三是全力办好环保十件大事;四是严格执法,加强环境监管,严格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深化重点区域环境治理;五是继续组织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六是努力提高环境监测水平;七是稳步推进农村环保工作;八是扎实抓好环境安全应急工作;九是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深入推进创模工作;十是切实加强环保队伍建设,依法做好环保法制工作。

(三)水务局:一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常规水质指标达标率达到98%以上;做好农村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二是组织实施完成寺底河、潼洛河两河流域污染治理工程,使潼河入黄河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标准以内。

(四)国土局:一是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或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二是招商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必须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方可办理有关土地手续。三是受保护的国土面积较2010年有所增加,做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秦岭部级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依法查处“十五小”、“新五小”、“三小”企业非法用地和继续做好矿区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活动,严禁私矿下山或将废渣、石料卖给非法生产进行小浮选提金,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四是实施农村环保行动计划试点项目工程,加强污染土壤治理和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工程建设。重点做好代字营镇、太要镇、桐峪镇农村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工作。五是积极配合完成好寺底河、潼洛河两河流域污染治理工程。

(五)林业局:一是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特别是做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秦岭部级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大力整治秦岭沿山采石和采矿企业,恢复生态环境,改善沿山环境质量。二是负责对非法毁林和破坏植被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严肃查处。三是完成寺底河、潼洛河两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工作中林木、植被的恢复工作。四是要积极向上争取林木、植被的恢复保护资金,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五是完成造林2万亩,其中千里绿色长廊建设完成50%以上任务。

(六)中小企业局:一是认真督办污染减排工作。认真督办企业6个减排指标任务的进展情况;对依法淘汰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4家涉铅企业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烧结锅29台加强督察,防止死灰复燃;加强非黄金企业和石渣厂管理,规范排污,重点取缔无证石渣厂。二是督办非黄金企业守法经营;污染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三是督促企业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率达到96%以上;严格落实中省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加强重金属企业治理和监管力度;督促实现完成辖区排污企业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四是督促企业做好生态保护工作,规范在秦岭北麓矿山企业投资、开发、经营行为,加强环境整治,遏制破坏趋势,逐步实现生态恢复;继续实施矿山企业“下山拉矿、上山拉土”,进一步治理被破坏的植被面积,恢复生态环境。五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六是督促企业对寺底河、潼洛河污染进行彻底治理。重点督促沿河企业搞好污染源源头治理。

(七)农牧局:一是督导前进肉牛养殖公司粪便综合治理项目工程建设,2011年建成,通过环保验收,建立健全减排台账、减排档案,确保完成减排目标任务。二是加快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农村生活废水、废气治理,积极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节能新技术,完成农村沼气池1000口工程建设。重点督促省重点镇秦东镇生活垃圾处理项目工程建设。三是做好农业生态保护工作,大力整治恢复生态环境,改善环境质量。重点做好代字营镇、太要镇、桐峪镇农村重金属污染治理工作。四是2011年完成2个污染治理项目,以后逐年增加,到2015年底,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五是推进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2011年启动“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到2015年底,建成1个部级或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部级或省级生态村、2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六是抓好完成寺底河、潼洛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八)城建局:一是加快县城管网建设和改造工程,完善和督办县城、重点镇和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率(二级)达到80%以上,排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要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80%以上,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0%以上,再生水回用率达到20%以上。同时,积极督促县垃圾无害化填埋场稳定运行,乡镇2011年在2-3个乡镇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以后逐年增加乡镇范围,到2015年底,70%以上乡镇生活垃圾实现就地处理。二是督促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数据传输稳定准确,满足国家环保部减排核查要求,建立健全减排档案台帐,并实行持证排污。三是做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强化建筑施工管理,严禁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同时加强建筑施工噪声、扬尘管理,努力改善城区环境质量达到城考、创模要求。四是全部封堵城区通往河流的生活污水排污口,确保潼河入黄河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标准以内。五是协助在进入县城区的主要路口、中心广场、商业集中区的适当位置设置6块大型创模宣传广告牌。

(九)环卫局:一是加强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卫生填埋场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垃圾填埋运营台帐,实行月报制。二是做好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努力改善城区环境质量。特别是大气联防联控工作,采取切实措施,防止道路、建筑等二次扬尘污染和城区噪声环境,达到城考、创模要求。三是认真开展创模工作,加强植树造林,增加公共绿地,达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7.5平方米。四是协助在进入县城区的主要路口、中心广场、商业集中区的适当位置设置6块大型创模宣传广告牌。

(十)黄金局:一是认真督办完成黄金企业污染减排工作。二是督促完成辖区排污企业在线监测装置的安装,并与环保部门联网,重点工业污染源实行持证排污。三是加大力度彻底治理寺底河、潼洛河河流污染,杜绝企业尾矿废水偷排、漏排、直排,污染河道和污染黄、渭河,重点督促企业对污染进行彻底治理。四是督促黄金企业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减少重金属污染物的排放量,在黄金工业企业、工业园区,重点推行金矿尾矿渣、采掘废石的综合利用,工业危险废物全部按规定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安全处置率达到96%以上,达到城考、创模要求。五是做好生态保护工作,督促企业大力整治秦岭沿山采石和采矿企业,恢复生态环境,改善沿山环境质量。六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清理取缔“十五小”、“新五小”和“三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七是督促指导黄金企业做到守法经营,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完善污染处理设施,规范企业排污口,并督促中金冶炼公司完成脱硫处理设施的技改工程。

(十一)卫生局:加强对全县医疗机构环境的监督和规范化管理,一是督促医疗机构对含菌废水进行全部处理,达标排放;实行持证排污。二是加强对医疗废弃物的监督管理,确保各医疗机构的医疗废物全部交由市医废中心集中处置,实现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全部按规定安全处置,处置率达100%。三是督促所有医疗机构加强辐射安全环境监管,落实辐射监管责任。四是督促全县医疗机构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

(十二)整顿办:一是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SO2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二是加强秦岭北麓矿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把私矿下山,大力整治秦岭沿山采石和采矿企业,恢复生态环境,改善沿山环境质量。三是规范在秦岭北麓矿山企业投资、开发、经营行为,加强环境整治,遏制破坏趋势,逐步实现生态恢复;继续实施矿山企业“下山拉矿、上山拉土”,进一步治理被破坏的植被面积,恢复生态环境。四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做好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活动,从源头上杜绝河道污染,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

(十三)经发局:一是新建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方可办理有关立项手续。二是认真做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6个减排指标的任务分解贯彻落实工作。重点对依法淘汰关闭不符合产业政策的4家涉铅企业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烧结锅29台加强督察,防止死灰复燃。加强非黄金企业和石渣厂管理,规范排污,重点取缔无证石渣厂。三是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四是继续配合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坚决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

(十四)电力局:一是对金陡宾馆已安装的油烟治理设施,要经常监督检查,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积极配合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环保要求的企业、“十五小”、“新五小”、“三小”和取缔关闭企业,严格按照政府指令一律停止供电。三是积极配合完成好寺底河、潼洛河两河流域污染治理工程。

(十五)司法局:做好污染减排、环境保护和创模工作中的司法宣传教育,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十六)财政局:一是积极组织筹措资金,加大对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两河流域治理、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秦岭北麓生态治理等)、环保能力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环保能力等)和创模工程项目(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建设、机动车尾气监测站建设、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建设等)资金的投入,并加强资金的监管。二是积极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或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

(十七)公安局:一是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或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二是积极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搞好城区社会噪声的监管整治,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三是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环境保护和创模工作保驾护航。

(十八)县监察局:一是做好污染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按照规定对不履行职责,监管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依法追究;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确保环保工作顺利进行。二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

(十九)工商局:一是严格把关,招商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方可办理有关工商手续。二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三是对违法企业下达取缔关闭决定、依法注销或吊销证照。

(二十)安监局:一是负责监督、监管、指导、协调各行业做好环境安全工作,制定突发性环境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处置环境安全事故的能力。二是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配合开展清理取缔“十五小”、“三小”和“新五小”,确保治理整顿成果的巩固。三是水源安全,加强辖区各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确保饮水安全,防止境内含铅、汞、氰化物等重金属污染对饮水健康和农业生产带来危害;加强地表水水环境管理,确保地表水安全;加强重金属污染行业的管理,防止或减少农村、农田、土壤因生产安全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

(二十一)交警大队:一是燃煤锅炉治理。加大力度整治燃煤锅炉,安装脱硫设施或改造燃煤锅炉,使用清洁能源,采用低硫低灰分优质煤,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减轻大气污染。二是完成机动车监测站建设工程任务。三是积极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搞好城区交通干线噪声污染的监管整治,为广大居民创造一个宁静的生活环境。四是环保专项行动中,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参与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二十三)各乡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完成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和减排任务。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完成各自辖区环境整治工作,提高县域环境质量;对生活污水要集中处理,生活垃圾推行“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到2015年底,70%以上乡镇生活垃圾实现就地处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到2015年底,所有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物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生态环境和农村环境保护,受保护的国土面积较2010年有所增加,做好秦岭北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秦岭部级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推进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建设,2011年启动“十百千”生态创建工程,到2015年底,全县建成1个部级或省级环境优美乡镇、10个部级或省级生态村、20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示范村。加强辖区饮用水源地环境管理,做好农村饮用水源水质保护工作,确保农村饮用水安全。加强流域污染治理,完成寺底河、潼洛河两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实现潼河入黄河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稳定保持在Ⅳ类水质标准以内。认真开展创模工作,积极圆满完成创模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组织开展创模宣传活动。实现环保、创模工作双赢。

三、方法步骤

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从2011年3月到12月31日,为期9个月,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2011年2月—4月)。各自成立环保领导工作小组,明确任务和职责,制定《环境保护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2011年5月1日—10月31日)。按照《县2011年度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和《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所定的项目认真组织实施。项目进度实行月报制,每月25日上报当月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进度情况。

第三阶段:考核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日—12月31日)。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逐单位逐项目进行资料和现场考核,并排名通报全县。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机制。要强化政府责任,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单位主要领导是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将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年度政府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一把手,要增强忧患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克服等候观望、消极厌战情绪,扭住大事不放松,扎实做好实施层面的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要把环境保护目标任务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实施半年、年终考核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业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篇8

一、领导重视,强化工作机制

为确保低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低保工作专项整治采取入乡(镇)、入村、入户调查、各乡(镇)自查自纠与领导小组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方法,从严查处低保工作中的关系人情保等不正之风,真正常握第ー手准确资料。弄清漏保、脱贫、死亡,户口变迁等应当及时取消调整户,弄清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户数和人数,进一步提高落实低保攻策的准确性,达到不错保不漏保,确保动态管理下的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实现低保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维护贫困户切身利益。我县城市低保按照每月一清理,农村低保按照一季度一清理。三年来共清理

二、加强宣传,营造全民知晓参与氖围

为了进一步做好和低保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家喻户晓,组织各乡(镇)民政工作负责人、民政助理员召开专题会议,并要求各乡(镇)负责人安排包村干部深入到农户家中,宣传低保保策,进一步提高民政低保政策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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