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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审计8篇

时间:2023-03-08 14:56:06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篇1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

根据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对企业减少15%的企业所得税,有效期为3年。但是在审计署的抽查中揭露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逃税情况,这些高新资格所带来的巨大利益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正确性空前的重要起来,在一定的程度上导致了国家税款的流失。对于一部分的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寻求各种各样的途径去获取高新科技企业的资格。所以如何避免此类的现象发生,中介机构的专项认定如何有效的发现虚假申报,已经成为人们将要思考的问题。

1.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的现状

1.1技术领域难以认定

国家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在企业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种类中,能否得到技术支持很难认定。对于注册的会计师,他们仅仅是财务专家并不是技术专家,在技术方面的认定已经超出了专业的能力。随着近几年高新技术申报机构日益增加,受到利益所驱使,辅导机构与企业联合一起对申报材料中涉及的产品进行过分的包装屡屡出现。这些情况的发生让其专业意见的可靠性大大降低,增强了审计的风险。

1.2对于账务的设置没有规范

对于大多数的申报企业,他们的收入并没有设置明细账,同时对销售的发票不够规范,与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产品与收入表中的名称不一致。企业所提供的高新技术产品通常也无法与各项目收入相对应。所以审计人员就难以判断高新技术产品是否匹配。

1.3核算的方法操作空间很大

对于利润或者税收方面,在核算的时候企业通常带有主观的因素,在财务运算过程当中带有一定的偏向性。在这些客观的条件下,审计人员对于正处于研发阶段或者开发阶段的划分是否有着资本化的标准以及研发的经费用在资本化后的摊销期限是否能够做出正确的判断是很难的。

1.4审计费用不够深入

企业在核对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都普遍存在着以下问题:第一,研究活动相关的记录不够完整;第二,研究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善;最后,财务人员对于相关的研究活动了解不够深入等。对于研究活动的核算,企业财务人员仅仅停留在数据的表面,更多的关注于研发投入的比例是否能够符合规定。然而审计人员对于费用研发的审计也存在着基本依赖实质性的审计程序化,主要的审查研发费用在形式上是符合规定的,但是对于费用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审计不够深入审查。下面从直接投入和人员人工这两类研发费用的审计情况做出分析:

直接投入,它主要是对于研发材料的投入,在整个企业研发活动中材料费用一项占有很大的比例。在企业认定审计过程中,注册会计师们通过对收发存报表、领料单以及材料明细账等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在领料单上只要写明是研发领料的,注明研发项目的名称并且有研发工作人员签字确认的,都计入研发经费当中。

人员人工,它主要是关注研究工作人员的名单以及他们的工资额度,通过对研发工作人员的人数是否符合规定比例做出相应的审核,列入项目申报的名单与研发费用的名单是否统一、是否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合同中的岗位是否是研发岗位、是否在全面累计的工作时间不大于183天,企业是否为这些研发工作人员缴纳了社会保险、审核的工资列支资金是否跟个人所得税、工资单系统保持一致等,用这些来确定研究工作人员人工金额的准确性。但是在实际上对于非研发工作人员与研发工作人员的真实身份很难确定其界限、相关的研发工作人员所参与的研发活动时间的测定等方面做得却很少。然而企业大多数都会将非研发的工作人员混入到研发的人员名单当中、把研发工作人员未能全面从事研发活动的工资都计算到研发经费上,这些审计的时候会很难发现其中的问题。

2.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中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和建议

对于提高相关的申报资料,要在研发项目立项表中细化,主要涉及的方面如下:第一,研发所需要的主要材料明细清单和价值;第二,参与各个研发项目所需要的时间以及研发人员的组成;第三,研发所需要投入的设备仪器清单以及使用的时间。上面内容要细化,对于有利于审计人员对实际发生的申报材料与研发费用进行对比,对产生差异的原因进行有效的核对分析。

对于各个级别的主管部门应该督促企业完善建立研发活动的内控制度,规范高新技术产品对研发费用的核算和收入。高新技术企业要严格的按照高新技术产品的收入申报项目建立核算所需要的明细账单,产品的明细要分类与销售清单、发票等内容一致,杜绝企业在申报时建立辅助账目、账目核算时不细分的情况发生,禁止企业在申报时假造数据的情况。企业要科学的合理的区分开发阶段以及研究阶段,采用合理的会计核对方法,真实有效的反映企业研究活动的投入情况。

成立专家审核机制,对各个企业申报的高新技术产品要事先组织相关的专家对国家重点支持的相关技术领域进行有效的评审,对研发项目立项明细表中相关的物力、人力上的投入要进行合理性的评价。

根据上述所诉说的优点有:首先,专家实现对企业评审有利于真实的申报,杜绝了企业经过第三方虚假申报的可能性;其次,将专家的评价结论与中介机构的审计工作结合到了一起,有效的解决了审计人员专业性的胜任能力问题,同时降低了审计风险。

3.相关的审计人员应该加强风险意识并且开拓审计想法

例如在研发材料的审计时,审计的人员除了要考核领料单以外,还要了解研发领用的材料,使其理论消耗与实际的消耗进行对比,检查生产领料的研发经费是否实际情况,进一步的核算账面领用数量的真实可靠性;在人员人工费的审计时,审计的人员要通过对相关人员座谈以及检查员工的履历表等对研发人员进行“身份”确认,通过检查活动记录去核对研发人员的研发活动时间等,对员工人工支出的合理性进行相关的确认等。根据上述所说的,审计人员要结合被审计企业的具体情况,活灵活用各种审计方法,减少审计的风险。只有这样,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报告才能够成为真正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的重要依据。

结束语

随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工作开展5年以来,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鼓励和扶持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高新技术企业作为经济转型的重要升级力量,不但可以享有所得税的优惠外,还享受土地税以及房产税等优惠,在减轻企业的税收的同时,大大增强了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积极性,为推动企业向着高附加值产品做出转变。但是随着复审和认定的工作的经常化与参加其中的企业数量增多,一些政策的规定不够完善,存在着虚假问题,所以希望本文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的工作有一些帮助。(作者单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南京分所)

参考文献:

[1]刘亚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的优化及其技术资产分析[D].中国海洋大学,2012.

[2]叶显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中若干问题的思考[J].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11:77-80.

[3]韩丽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审计应对[J].审计与理财,2013,04:14-16.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篇2

目前,高新技术企业的审计相关内容还不是很完善,我们需要不断地发现更加合适的高效的量化方法,使其运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审计工作之中。本文通过对国内外近5年的风险导向审计相关理论、审计风险模型、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相关文献进行综述,以求对相关的理论内容有从宏观至微观的深入了解。

【关键词】

高新技术企业;风险导向审计;高新技术;企业审计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账项基础导向审计和制度导向审计不能很好地适应新环境的需求,由此,风险导向审计应运而生。风险导向审计包括以风险防范和风险评估为基础的传统风险导向审计阶段以及采用控制测试,从源头和宏观层面对会计报表存在的重大错报加以识别的现代风险导向审计阶段。

一、风险导向审计相关理论发展

审计模式的发展共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详细审阅财务报表和凭证,核实账表关系的账项基础审计;二是根据内部控制评价进行实质性测试的制度基础审计;三是根据全面的风险评估制定审计策略,使用分析程序作为辅助,对审计风险进行控制的风险导向审计。1933年,美国做出审计人员有举证的法律责任的规定,颁布了《证券法》,法律风险的日益增高催生了风险导向型审计的诞生。蒙哥马利审计学(第八版)在1957年首次将风险引入审计程序的设计过程,这是审计风险与方法研究的融合。上世纪60年代之后,资本市场的审计失败案例不断增加,公司管理层发生舞弊的案件层出不穷,风险导向审计更多地开始强调对风险的分析。

关于审计风险模型的描述最早是在1981年的美国第39号审计准则中涉及的。在1983年,美国注协最早提出了风险导向审计,认为审计风险是由检查、控制、固有风险构成的。2001年,Wallage和Elilifen以毕马威的一个商业银行客户作为研究对象,分析了项目小组的审计人员组成、项目管理情况、审计风险评估过程、审计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得出了现阶段风险评估时会更注重被审单位的经营战略和风险,审计过程更多地考虑行业化、专业化的结论。2002年,审计风险委员会成立,开会讨论了新的审计风险模型。2001年10月,国际审计准则出新,规定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该做出更加深入的风险评估,将审计风险模型中的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放在一起,称之为重大错报风险。

我国对于风险导向审计的研究开始得比较晚,在21世纪前后才开展。1994—1999年颁布的35项以及2012年修订的多项准则中都有风险导向审计相关的要求。我国2006年了推行风险导向审计的新的审计准则,这是一个技术方法的重大创新。安晓蓉(2010)指出,风险审计的指导思想是强调经营战略的战略观。风险导向审计与前两个阶段的审计模式的区别在于,需要更多的注册会计师的专业判断来判断、降低重大错报风险;需要对被审计的企业有更深入全面的了解来确定风险因素、评估风险的等级;审计策略的制定、审计程序的实施都是以风险水平的评价结果为基础的。郑子远(2011)指出,经营风险是风险导向审计的重点,通过风险分析来确定审计重点,会改善原有的审计模式只评估内控而不考虑环境因素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的缺陷。

杨欣、田蓉(2011)根据实习经验和研究分析得出,风险导向审计的施行存在很多不足:审计项目相关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能力水平不够高,对于风险审计的相关方法缺乏了解应用;被审计的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够完整;事务所缺乏相关行业或公司的数据资料统计信息;审计法规不完善导致风险审计缺乏应用指导;审计工作的辅助软件不能将风险评估的相关因素很好地联系在一起,电子版的制式底稿不能很好地应用于审计工作,增加了人工导入数据的繁琐操作,降低了审计效率等。

风险导向审计需要审计工作人员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被审单位的情况、制定相对应的审计程序。罗星(2013)研究了审计人员的职业谨慎相关的问题,风险导向审计运用的风评方法多种多样,审计程序需要审计人员主观的根据风评结果进行设计,重大错报的评判需要注册会计师有一些经验判断的因素,这些都要求,审计人员要有一定的职业谨慎性才能够很好地实现。施行现代风险导向审计,需要被审计的企业具备全面风险管理的意识和能力。方敏(2014)在研究中指出,风险导向审计应该以分析模型为基础,对企业日常的经营进行分析和评估。企业的全面风险管理需要明确一个清晰的思路,对风险的偏好程度和承受能力都应该有一些限定水平,对于公司层面的风险因素进行有效的辨别,定时对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系统检测评估,及时发现问题。

二、审计风险模型相关研究

为了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在实践过程中总结经验提出了有关审计证据的三方印证理论、经营风险的计量程序等观点。在具体的业务操作过程中,风险评估很容易被形式化,忽略报表、认定层次的影响,从而导致审计过程的不连贯,不能有针对性地进行测试程序,难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陈雪梅、石勇(2010)利用层次分析、德尔菲、模糊数学相结合的方法,将风险元素拆分成目标层、准则层以及方案层3个层次,结合定性和定量的方法,对风险量化评价。重大错报风险的概念提出之后,部分事务所不能完全执行2006版准则中规定的相关内容,依旧按照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的风险类别进行认定。郭巧玲(2011)研究了事务所进行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的相关问题,总结出了注会在对重大错报风险进行评估的实际操作中面临的操作问题:综合评价重大错报风险需要考虑的因素更为复杂,操作难度加大;重大错报风险(单个因素)比控制和固有风险(两个因素)评价的结果可比性降低,注会的职业素质高低不一,评价结果客观性降低。

随着风险评估的方法不断发展,数学知识和统计学知识也被运用到风险量化评价的领域之中,提升了评估的科学性。模糊综合评价法得出的评价结果较分析性审核法、风险因素分析法得出的结论更为公允、精确。王风华、梁星(2012)根据模糊综合评价的方法,建立数学模型,通过对风险因素的区分,再进一步判断因素的权重,划分不同的重要性等级,解决了审计风险的模糊性问题。米宁(2014)在研究中总结出,风险导向审计有内容的广泛性、风险性、建设性、客观性、独立性、合法性以及真实性等特点。作者总结了关于风险评估的方法,包括定性的方法和定量的方法。其中,定性的评估方法包括分析性复核的方法、德尔菲(专家意见)法、故障树分析法(FTA)、内部控制评价法;定量的分析方法包括模糊层次综合评价法(FAHP)、模糊综合评价法(FCE)、数据包络分析(DEA)、神经网络分析法、灰色关联分析法等。董丽虹(2014)指出,根据目标对风险进行识别,梳理风险点、类型、环节等,利用概率论的相关知识,将标准差作为测量指标的方法可以使风险评估的结果更为可靠。作者以概率作为出发点,对于风险因素的权重进行重新评估,同时根据审计经验进行修正,得出更为贴切的评估结果。

三、高新技术审计相关研究

高新企业对我国经济转型有重要的推动作用,政府的扶持会推动企业研发的积极性,推动企业研发更多的附加值比较高的高新技术产品和服务。在这良好的社会背景下,财政部发现,高新认定的虚假情况也时有发生。徐勇慧(2010)对收入的专项审计进行了研究,发现企业将改造的传统项目工艺生产的产品归类于高新技术产品,计入高新收入;某些企业对于有混合销售(高新与非高新产品搭配销售)行为,在进行高新收入核算的时候没有扣除非高新产品的收入额。戴立波(2013)在研究高新企业的审计情况的文章中指出,高新收入的技术领域认定比较困难,企业的收入账户未按照申报要求设置明确的明细账,研发项目的费用核算存在很大的人为操作的空间和可能性,对于研发费用的审计不够深入具体等情况。

杨建安(2011)指出,2009年审计署对高新企业税收的抽查结果令人吃惊,116家被抽查的企业有85家不符合要求。有些高新企业因为没有进行有效的研发,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研发费用的比例没有符合《办法》的规定,从而造成申请失败或者复核失败。《办法》对于企业侥幸通过认定、逃避缴税的行为起到了抑制作用。陈素珍(2012)对高新企业的特点进行分析,得出研发项目成果有先进性、无形资产比例较大、市场风险大、同业竞争比较激烈、经费审计流程比较复杂等结论。韩丽娜(2013)总结出,针对高新企业的审计,我们应该有应对措施:审计时要关注宏观政策的侧重点、相关行业情况,确定产品是否符合高新产品的规定和要求;获取投资活动相关的信息,查阅研发项目有关的仪器设备的折旧是否正确地归入研发费用科目;获取研发人员的分布信息,判断研发人员的工资归集情况是否正确,判断外部单位接受委托开发的研发项目相关的费用是否剔除;获取相关批复、记录、资格性文件,以审核研发项目的步骤完整;借助专业人员的意见,核定知识产权的核心程度,规避风险。熊玉婷(2014)研究了在风险投资项目中,高新企业的管理层舞弊的相关问题,概括了舞弊的相关理论、风险投资项目的相关审计方法。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产品有很高的科技含量、生命周期比较短;企业所处的产业竞争都比较激烈、风险比较大。高新技术企业的会计核算方法和内容相对比较复杂,产品的附加值比较高,存货的保值能力较弱。

乔文畅(2015)对研发项目核算中遇到的相关问题做出了分析,对研发费用的高效管理提出了一些意见:相关企业要以良好的内部管理制度作为支撑,财务部门和研发部门要进行联合性的管理,对项目的每一个环节都应进行严格细致的管控,及早发现与预算的差异,及时进行调整。

四、结语

目前,国内外对于风险审计的相关研究还比较全面,理论知识较多。但是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审计相关内容涉猎较少,尤其是在风险模型量化所选择的方法上。国内外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的审计策略研究还不够深入,对审计风险模型的研究也没有创新性的突破。在传统审计策略的基础上,如何建立适用于高新技术企业的风险评估模型,制定高新技术企业适用的审计策略以提高审计效率,这将成为新的挑战。

【参考文献】

[1]安晓蓉:浅谈我国现代风险导向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西部金融,2010(3).

[2]陈雪梅、石勇:基于模糊层次分析法的审计风险评价模型研究[J].财会通讯,2010(1).

[3]戴立波: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的现状分析及风险应对[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13(8).

[4]董丽虹:风险导向审计中风险环节权重的重构与修正研究———基于条件概率和贝叶斯定理[J].当代经济,2014(14).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篇3

【关键词】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审计

1.引言

进入21世纪,经济全球化进程明显加快,世界新科技革命发展的势头更加迅猛,一系列新的重大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正在以更快的速度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深刻改变着经济社会的面貌。科学技术推动经济发展和促进社会进步的主导作用更加凸显,以技术创新为基础的国际竞争更加激烈。在这种情况下,世界很多著名企业都把技术创新作为重要的发展战略,把科技投入作为战略性投入,把发展战略技术作为实现跨越的重要突破口。由于R&D过程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起着关键性的作用,需要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投入,因而人们对研究与开发费用的投入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尤其对于高新技术企业,R&D投入不足的一个直接后果是企业缺乏创新能力,从而影响到企业的稳定与发展。因此,R&D投入对高新技术企业业绩的影响,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关注的主要问题,但会计界很少有对研发费用的审计有相对的研究,因此本文主要针对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的审计方法进行探讨。

2.新准则下研发费用的划分及处理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将企业自行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当区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两个部分分别进行核算。

研究阶段是指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其特点在于研究阶段是计划性的探索性的,其研究是否能在未来形成成果,即通过开发是否能形成无形资产均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企业也无法证明其能够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无形资产的存在,因此,研究阶段的有关支出在发生时,应当予以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其特点是具有针对性,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应将这一阶段的支出区分为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如果企业能证明其开发支出符合无形资产的定义及相关确认条件,则可将其开发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

3.对研发费用实施审计的必要性

随着企业对研发投入的力度加大,研发支出占用企业越来越多的资金,如果充分利用这些资金,形成研究成果,将其确认为企业的无形资产,会给企业带来持续的经济利益,成为企业持续发展的源泉;但如果不充分利用这些资金,不仅会造成企业现金资源的浪费,还会阻碍企业的发展,甚至导致企业破产。由于我国会计准则对研发费用中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划分没有统一的标准,在实务工作中,应当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信息予以判断,这很可能成为管理层操纵利润的手段,管理层可能出于不同的目的控制研发费用的划分、确认以及批露等。

3.1 出于节税的目的

研发支出费用化具有降低应纳税所得,减少企业现金流出的作用。国家为鼓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在税收政策上对研发活动予以倾斜,特别是在我国新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后,加大了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税收鼓励,准予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5年内结转抵扣。管理层为了少纳税,故意延长研究期间,此外,还可能将一些不属于研究费用的项目列为研究费用,例如将没有参与研究开发人员的工资薪酬列入研发费用。

3.2 管理层处于自身利益的目的

我国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在财务报表中披露研发费用,但对研发费用作为一个独立的费用项目单独列示,而不将其归入管理费用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对研发费用进行规范全面批露的企业并不多,而大多企业在批露研发费用时仍将其归入管理费用综合批露。这就使得管理层有了可趁之机,”私设金库”将个人消费纳入管理费用中的研发支出,偷梁换柱转移资金。因此,更加强调了研发费用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加强对管理层的监督。

3.3 为增加企业价值将开发支出不正确的资本化

现行《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允许开发支出资本化的五项条件虽然借鉴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关于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的确认,但具体实施起来很难操作,均主要依靠财务人员的专业判断,客观上为企业利用此规定操纵利润提供了便利。而大量实证研究证明,企业开发支出资本化金额与企业的价值呈正相关关系,因此,许多管理层出于提高企业价值,给投资者传递企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的信息的目的,扩大企业资本化金额,粉饰企业业绩。

4.对研发费用实施审计的建议

对研发费用的审计首先要认清企业的科研能力,企业是否具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科研人才以及其他资源支持,开发的项目形成无形资产的可能性有多大,形成的无形资产能否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是否具有可行性;其次要针对研发费用的主要的构成因素实施具体的审计。

4.1 对研发人员工资薪酬的审计

研发人员的录用、辞退应经过研发项目相关负责人的审批,计入研发费用的工时数与考勤记录的工时数相符,研发人数统计表中研发人数的认定要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检查管理层相关决议及相关支付记录,核实与研发人员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包括股份支付,同时取得股东大会决议及监管部门批复)与相关资料是否相符;要非常注意非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酬不得计入研发费用;若存在人工相关费用在各项研究开发项目之间的分摊,检查分摊方法是否合理且前后期保持一致。要非常关注专门负责研发费用管理人员的工资薪酬以及奖金,看是否与公司规定相一致。

4.2 对研发材料等直接投入费用的审计

检查开支范围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有无将不属于研发费用的支出纳入研发费用,检查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以及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检查是否存在为研究开发项目以外的项目而发生的采购费用、水电费、租赁费等列入直接投入的情形,如有,提请企业调整;检查是否存在将达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确认标准的支出一次性计入直接投入的情形,如不符合规定,提请企业调整。

4.3 结合财务报表关于研发费用的批露进行审计

若财务报表对研发费用进行了规范全面的批露,首先要复核财务报表中的费用化金额和资本化金额是否与记账凭证中金额一致。其次要核对研究阶段的支出是否全部费用化,开发阶段的支出是否有条件的资本化,并向管理层询问区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以及有条件的资本化符合的条件有哪些。最后要注意财务报表关于研发费用批露数额之间的勾稽关系,管理费用中研发费用的金额应等于研究阶段全部费用化金额与开发阶段部分费用化金额之和。

若财务报表中没有对研发费用进行批露,要询问管理层原因,并将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进行核对,看研发费用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参考文献:

[1]胡雅杰,宋清.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绩效的比较研究——基于DEA方法的实证分析[J].商业会计,2012(5).

[2]崔也光.企业研发费用信息披露方式的改进[J].经济与管理研究,2009(2).

[3]张灵.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探讨——实务问题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10,22(23).

[4]高晓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J].中外企业家,2012(2).

[5]穆大团.高新技术企业申报中对研发费用处理的论述[J].企业导报,2011(13).

[6]张灵.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实务问题研究[J].新会计,2011(2).

[7]王小宁,陆军,曹礼法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法对企业研发费用的影响[J].会计之友,2009(21).

[8]郑子远.浅谈高新技术企业会计核算问题[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2011(1):146,140.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篇4

安徽铜陵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上海财大、上海国家会计学院“会计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协会“资深会员”,在《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资产评估》、《财会学习》、《中国税务》等期刊上多篇。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规定: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应提供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以及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工作指引》引入中介机构“专项审计”制度,其目的显而易见,中介机构对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实施专项审计,并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审计结果应当成为评判申报企业是否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关键性证据。为了指导、规范注册会计师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确保执业质量,降低执业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为此专门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指引》。遗憾的是:从审计署抽查的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116户企业,竟有85户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这些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36.31亿元。一方面,这些“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直接导致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也造成企业之间不公平性竞争;另一方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引入“专项审计”制度出发点是好的,但未能有效地防止虚假的高新技术企业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中介机构难辞其咎,发人深思。

一、高新技术企业在认定过程中“专项审计”制度形同虚设

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存在着巨大利益冲动,企业一旦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在三年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从而获得一笔现实的或潜在的税收收益;另一方面,企业冠以“高新技术”的头衔,也是一种无形资产,它将会给企业带来其他的经济利益,如广告效应、地方政府对高新技术企业资金扶持等。一部分企业在这种多重利益驱动下,将不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经过人为包装,让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从而加大了审计的风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专项审计”业务竞争异常激烈,中介机构为了争取这项业务,一方面不惜牺牲执业质量,低价竞争;另一方面中介机构一味地迎合客户要求,对于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在专项审计过程中睁一眼闭一眼,不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不足为奇了。此外,一些地方政府的主管部门如:科技部门、财政部门、税务部门等,为了完成当地考核目标任务,以及地区之间相互攀比,这些政府主管部门纵容或默许一些不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企业通过人为调整数据,让其达到符合高新技术条件的各项指标。由于上述主观、客观上的原因造成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的“专项审计”制度形同虚设,中介机构的专项审计工作只不过是走过场,完成必要的程序,为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一种必备材料。

二、中介机构在实施专项审计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非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划分缺乏标准和必要依据,注册会计师难以准确做出划分

目前,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没有明确的一一对应产权关系,各地还没有建立一套高新产品(服务)认证管理办法。注册会计师要对企业申报的高新技术以及高新产品(服务)的性能、特征、技术特点、应用的领域等全面了解、掌握,做出专业判断,在某种程度上超出了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如何判断申报企业的产品(服务)能够归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对于注册会计师来说也是个难题。注册会计师只能依赖于某些领域的专家,而这些特殊领域的专家往往来自于申报企业。

另外,部分申报企业收入核算不够明细,企业未专门设置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账,一些高新产品技术(服务)收入与非高新产品技术产品(服务)存在相互交叉,如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生产技术或工艺改变了,产品(服务)没有明显改变,这类产品(服务)收入是否属于高新产品(服务)收入?在专项审计过程中,申报企业将产品(服务)收入分为高新产品(服务)与非高新产品(服务),人为因素较大。

(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归集、分配不规范,人为调节因素过大

由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大部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企业会计制度》,也有部分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对“研发费用”归集内容、分配方法不尽相同,特别是“研发费用”资本化条件、内容区别相当大;《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相关“研发费用”归集、分配规定,因此,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采用会计制度不尽相同,从财务核算上讲,“研发费用”归集内容、分配方法无法有统一的标准。

《工作指引》要求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设置“研发费用”辅助账目核算,并提供《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明细表》及相关凭证。注册会计师在研发费用专项审计过程中发现:大部分企业财务上通过“研发费用”科目归集的研发费用支出与企业申报的研发费用支出差异很大,且前者远远小于后者。申报企业“研发费用”辅助账目所反映研发费用支出是从“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中剥离出来,且将其分摊到每个研发项目上(研发项目少的有6个,多的有13个以上),申报企业在研发费用剥离、分摊过程中,人为因素难以避免。注册会计师在审核辅助账目核算“研发费用”剥离、分摊时,无法与财务上“研发费用”归集、分配结果相互核对,且很难反证,其归集、分摊缺乏合理性、准确性。

申报企业财务上通过“研发费用”科目核算发生额(包括费用化和资本化研发费用),与“研发费用”辅助账目核算发生额存在重大差异,主要表现以下几方面: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篇5

对客户提供的研究开发项目,所从事的活动是否属于研究开发项目,中介机构在进行审核的过程中是否需要进行职业判断,目前有不同的意见,大致可以归纳为2种。第一种观点认为,中介机构是对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收入进行鉴证,不需要对企业进行的研究开发项目是否属于研究开发活动进行判断,认可企业提供的研究项目都属于研究开发活动,这样能够缩小审计,也减少了审计风险。第二种观点则认为,中介机构有必要对企业提供的研究开发项目是否属于研究开发活动进行职业判断,必要时还需要利用专家的工作。笔者赞同第二种观点。理由如下:

(一) 业务性质的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要求中介机构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因此,该业务属于基于责任方认定的鉴证业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应当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认定办法》、《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和《认定办法》、《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有关规定如实编制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以及有关编制说明。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明细表发表审计意见。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执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业务时,应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复核和评价审计证据及由此得出的审计结论,作为发表审计意见、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依据。这需要我们在审核过程中,取得研究开发活动的项目立项书,并对研究开发费用发生的动因“研究开发活动”作必要的判断。

(二) 企业通常存在的情况

从目前很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实践来看,很多企业对“研究开发活动”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存在的几点误区:一,把承接或受托的业务作为研究活动;二,把对外提品或服务,产品的生产过程和服务的提供过程,认定为研究开发活动,进而把发生的本来应该归属于成本的费用,却归集到了研究开发费用。因此,如果不对开发项目按《工作指引》的要求,作必要地判断,就会存在很大的执业风险。

所以,被审计单位研究开发费用明细表是否公允反映其研究开发费用情况,审计的第一步应该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来判断其从事的活动是否属于研究开发活动,其账面列支的费用是否可以归集到研究开发费用。第二步,审核其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计量、确认、记录和列报是否符合相关要求。目前,我们的实践中往往对第一步缺乏很好的认识,甚至根本没有执行。

《工作指引》给我们判断研究开发活动提供了以下三种方法:

(1)行业标准判断法。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和服务”等技术参数(标准),则优先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进行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

(2)专家判断法。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中没有公认的研发活动测度标准,则通过专家进行判断。专家判断的原则是:新知识的产生、创造性的运用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不应是较小的或常规的升级,应当是该技术领域内公认或认可的真正的、有价值的进步。

(3)目标或结果判定法(辅助标准)。检查研发活动(项目)的立项及预算报告,重点了解进行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计划投入资源(预算);研发活动是否形成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性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在采用行业标准判断法和专家判断法不易判断企业是否发生了研发活动时,以本方法作为辅助。

对于第(1)种方法,对注册会计师来说觉得比较抽象,高新技术企业涉及的领域较多,而且注册会计师往往缺乏这方面的知识,因此,不容易操作。即使企业能提供这方面的资料,往往也不能作出判断;

对于第(2)种方法,要求注册会计师不能作出合理判断的时候,须咨询专家的意见;这和符合审计准则的要求是一致的。

对于第(3)种方法,是简洁、可靠的方法,但实践中,企业的研究项目不一定取得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如,研究开发活动可能失败,就不能表现为成果。

因此,我们有必要结合《工作指引》给我们提供的三种方法,寻求其他思维模式来判断研究开发活动的真实性。笔者认为研究开发活动投入产出逻辑图可以给我们提供一个很好的判断模式。

从研究开发活动投入产出逻辑图中,我们可以看到,高新技术产业化一般需要3个阶段:技术研究和开发阶段、成果转化阶段和工业化生产阶段,这3个阶段依次连接,环环相扣,有时也难以区分。第一个阶段是研发活动到技术成果,我们称为基础研究阶段;第二个阶段是技术成果到产品或服用的应用转化阶段,我们称为转化应用研究。因此,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基本上发生在以上两个阶段,同时也有可能发生在对外提品或服务的过程中。但是这些费用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的要求,是否符合政策精神鼓励的开发费用,我们需要进行认真分析。

第一、要正确理解研究开发活动的含义。

《认定办法》规定,研究开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

《工作指引》对研究开发活动的解释: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不应是较小的或常规的升级,而应是至少对本地区(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行业具有显著改进的、有价值的进步,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而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活动,包括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不能算作重大改进,因而不属于研究开发活动。

按照以上定义和解释我们可以看出:

(一)研究开发活动内包括科学研究活动与技术开发活动两大部分。科学研究活动是指为获得科学技术的新知识、创造性地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探索技术的重大改进而从事的有计划的调查、分析和实验活动。一般情况下,科学研究活动成功的话就取得技术成果,表现为著作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等成果。因此,我们可以运用《工作指引》中方法(3)来进行判断,可以认为是研究开发活动,期间发生的研究费用符合高新认定的要求,归集为研究开发费用是没有疑问的。如果研究失败,发生的费用是否符合高新认定的要求,可以归集为研究开发费用呢?笔者认为,研究开发活动本来就存在很大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如果企业其他条件符合的情况下,也是符合高新认定的要求,可以归集为研究开发费用。

技术开发活动是指为了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和服务,将科研成果转化为质量可靠、成本可行、具有创新性的产品、材料、装置、工艺和服务的系统性活动。

(二)研究开发活动所取得的成果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具有影响力。定义中所说的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就需要运用方法(1)、方法(3)或综合运用以上方法来判断其研究开发项目的性质。

(三)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对于注册会计师来判断企业从事的活动是否是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难度就比较大。如果所从事的项目是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则发生的费用就不符合《指引》的要求,不能归集到研究开发项目。例如,某公司承接一个项目,公司为完成这个项目,成立了研发小组,并立项研发,最终完成任务,但主要是应用原来的技术成果,并没有对技术作出实质性提高,也没有产生其他的技术成果。研发小组发生的一系列费用,笔者认为这些费用就不能归集为研究开发项目,只能归入承接业务发生的成本费用。这种情况下,我们也可能需要运用方法(1)、方法(3)或综合运用以上方法来判断其研究开发项目的性质。

第二、鼓励企业持续不断地创新。

《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是终身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

我们可以知道,高新政策对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导向,是在获得自主知识产权的激励上,鼓励的是在技术或成果上有持续不断地创新的企业,而不鼓励“吃老本”企业。

如果一家高新技术企业,虽然过去通过自主研发,取得了多项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在若干年中,对外提供了很多产品或服务,取得高新技术收入,但对自身的技术再也没有实质性或重大提高。笔者认为,若干年后,这样的企业重新认定高新技术资格并不符合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篇6

关键词:高新技术 审计 问题 措施

近年来,我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迅速,越来越受到国家和社会的重视,国家为了鼓励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制定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并提供了一系列政策上的优惠措施。随着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也越来越重要,为国家鼓励和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的落实发挥着保驾护航的作用。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现状

(一)技术领域定义模糊

高新技术企业能够得到国家的政策扶植,并享受资金、税收、资源、融资等方面较为有力的支持,所以很多企业都想通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获得相关扶持,从而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在利益的驱动下,部分企业往往会使用包装的办法,将那些原本没有达到高新技术水平的产品,通过某种方式,将其包装成符合标准的产品,而审计人员虽是财务方面的专家,但却是高新技术领域的外行,所以,对于企业申报的产品或服务是否符合标准往往拿不准,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确定存在一定困难,进而加大了审计风险。

(二)企业科技投入不足

由于企业科技投入不足,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总体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仍偏低,虽然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企业科研经费已逐年增加,但是科研经费增长的速度与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比起来仍存在一定差距,科技投入不足,我国多渠道投融资体系尚未形成,对企业科技投入引导的力度也不够。

(三)研发费用核算不规范

许多企业的管理工作不规范,会计核算不健全,主要体现在研发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相关记录的不完整,对研发活动的了解不够专业、深入,研发活动也缺乏规范性,企业的工作人员将应计入研发费用的投入未计入,不应计入的乱计入。同时,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的审计人员,也仅仅只核对企业提供的研发费用投入比例是否符合规定,只停留在表面的形式上,对数据背后费用的真实性,完整性一概不知,加大了审计风险。一些申报企业在财务上经过研发费用科目核算的发生额与辅助账上核算的发生额差异较大,研发费用审计需做以下界定:如何准确界定企业研发人员及其工资薪酬,都对审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二、审计中的应对措施探讨及建议

(一)积极寻求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技术专家的帮助

许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认定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确定存在一定困难,因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难度较以往大大增加,许多地方都超出了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范畴。因此,在不熟悉的工作领域中审计,为了降低审计风险,积极寻求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技术专家的帮助不失为一个稳妥的方法。

(二)审计先进理论方法和技术的应用

在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工作中,应加强审计先进理论方法和技术的应用,特别是对计算机技术、会计电算化、财务分析的应用,网络化和电算化是专项审计发展的必然趋势。审计人员需应通过网络化和电算化分析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认定是否存在问题,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确认是否存在困难,研发费用核算是否合规,各项费用界定工作是否存在问题,研发费用分摊标准是否科学、合规。

(三)提高审计人员职业素质

针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存在的问题,不断细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的各项要求,分解审计工作中出现的技术难点,配备具有专业胜任的审计人员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对那些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中弄虚做假的企业,对其委托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坚决予以拒绝。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对其综合素质的要求也非常高,除却过硬的专业技术,面对困境不放弃、面对利益诱惑能拒绝的精神也是必备的。

(四)加大科技投入应成为企业发展的原动力

政府应不遗余力的调动企业科技投入的积极性,加大对科技的引导性投入,充分发挥科研水平的领导作用,优化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各项扶植政策,发挥高新技术产业的政策导向作用。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融资渠道,鼓励企业在技术开发、设备改造、项目引进等方面技术创新的投入,整体提升高新技术企业的综合技术和整体水平。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由于高新技术企业能够得到国家的政策扶植,享受资金、税收、资源、融资等方面较为有力的支持,加上在政策上面有一些见解差异等,由此导致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不足和问题,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环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人员应以较高的职业素质在专项审计这项工作发挥巨大作用。

参考文献:

[1]衡淼淼.浅谈高新技术企业的审计工作现状[J].财经界(学术版),2014,21:251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篇7

1.信息技术对审计工作技术性支持

在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社会面貌日新月异的今天,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在引进了信息技术的技术理量之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信息技术在其他各领域的广泛运用和产生的积极影响,为我国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机构引进信息技术手段起到了重要的借鉴作用。企业在信息技术的引进过程中,不仅升级优化了内部审计工作的技术能力,也对传统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理念进行了改良创新,内部审计工作彻底摆脱了传统的形式主义局限,真正实现了为企业长远发展采集关键性数据的作用,信息技术发展前景广阔,能够及时吸纳世界先进国家的最新信息技术,对信息技术进行创新和完善,企业的内部审计领域实行信息化管理,能够有效地避免由于审计工作出现误差而导致的企业经济效益蒙受损失。

2.提高了审计部门的权威性

在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社会分工不断明确的今天,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充分保证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在传统的大型企业中,很多企业的运行管理模式沿用旧式行政手段,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受到企业领导者与决策者的权力干预,一些领导者与决策者为了自己的业绩考核成绩,动用公共权力对企业内部设计机构进行非法干预,这严重影响企业效益考核的公平性,极易造成腐败。对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实行特有的权利保护,使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具有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让企业决策机构和领导机构不能够对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进行权力干预,确保企业内部审计机构工作的公平与公正。将企业内部审计机构的工作人员薪资福利情况,与企业经济效益脱离,使企业审计机构的工作人员不会因为对企业不良现象进行统计监督而造成自身利益受损,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与企业的领导者并非上下级的关系,而是平等地监督管理关系,这种公平合理的审计监管环境,会对企业实行高效率的内部审计工作提供良好的条件,为信息技术的引进和信息技术与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机结合提供良好的现实基础。

3.大幅度节约了审计工作信息成本

我国各领域都已经对信息技术工作手段运用娴熟,办公无纸化已经成为许多企业习以为常的办公状态,电子计算机技术的一些列高科技手段被企业员工顺利接受并切实运用到工作之中,企业内部审计工作引进信息技术会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企业审计工作的质量,提高审计机构工作人员的素质,节约大量审计工作信息成本,传统的纸质办公,在耗费大量纸质资源,影响国家木材资源的情况下,工作人员对内部审计材料进行手工书写,也影响了审计工作的准确性与规范性。信息技术具有良好的运算功能和规范的统计功能,在企业实行内部审计的过程中,能够很快的将审计工作需要的信息资源及时整合,以高效率的运算能力,对审计工作的信息进行准确的计算,为企业审计工作的进行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性保障。在节约大量审计工作成本的情况下,企业审计机构要积极转变思想观念,彻底改变以往效率低下时期对审计工作的认识,充分认识到信息技术手段在企业内部审计工作中的重要影响和独有优势,积极主动地参与到信息技术学习交流活动中,切实提高自身升级工作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信息技术可以高效率的获得企业内部审计工作所需要的各方面资料,对资料采集的范围较广,避免了企业内部审核资料由于具代表性和普适性而造成的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的误差,信息技术拥有一些列世界高端的审核复查系统,可以有效地对采集到的企业信息资料进行调查审计,避免审计过程中出现的误差为企业发展建设造成不良影响。

二、结语

高新技术企业审计篇8

摘 要 近年来,为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推动科技进步,国家出台了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复审非常重要。本文主要从如何维护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做好复审工作为出发点,首先,对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分析,认为研发费用的核算和管理是复审的重点;其次,提出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对策,对其核算的内容及其费用的归集进行了分析;最后,以按排企业研发工作流程的方式分析了企业对如何从内部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核算工作,并总结了高新技术企业财务核算规范的重要性。

关键词 高新技术 财务复审 对策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存在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规定

通过复审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后,企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的,按初次申请办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前三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到期自动失效。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须提交近三个会计年度开展研究开发等技术创新活动的报告,并提供中介机构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研究与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由此可知,企业想要永久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必须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的要求规范企业财务核算。

(二)当前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从近几年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情况来看,审查专家组对研发费用的比例的合理性和配比情况较为关注,对很多企业提出以下问题:第一,研发费用中人员人工支出占当年支付给职工的支付比例,与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差较大;第二,研发费用中各明细占研发费用总额比例过低或高,较为异常。

二、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的对策

(一)重视并深入分析复审问题

能否顺利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关键是被审企业如何做好复审答复报告和如何进行复审答辩;被审企业在收到高新技术企业复审问题后,必须重视问题,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复审答辩小组,对复审问题进行深入分析。

从复审情况来看,很多企业存在上述提到的第一个问题“研发人员工资比例与人数比例不配比”,主要是因为计入研发人员工资取数来源于财务研发费用专项核算,当年支付给职工的支出取数来源于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很多企业在做研发费用专项核算表时与现金流量表未统一核算口径,导致两个表核算的内容出现漏项或多项的情况,例如研发费用专项核算表核算的近三年的研发人员工资只计入了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人员奖金、公积金、社保及其他补贴没有计入;但是现金流量表核算的当年支付给职工的支出包括所有奖金、公积金、社保及其他补贴。

上述提到的第二个问题“研发费用中各明细占研发费用总额比例过低或高,较为异常”,主要是因为企业没有做好研发费用的规划。

(二)真实、合理做好研发费用各明细支出比例的规划

从高新技术企业的业务情景来看,研发费用各明细支出都有一定合理区间,超出或低于这些比例,会引起评审专家组重点观注。例如研发人员人数占总人数80%这个比例就是异常,因为法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数占10%以上就是合理了,该企业研发人员占80%,而销售人员、实施人员、职能部门等人员仅为20%,对一般企业来说较为异常。因此财务在进行研发费用核算之前,应该首先了解和确定各研发费用明细比例的合理区间。下面,我们看一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范中,与比例有关的规定:

1、科技人数规定。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2、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规定。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6%;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0,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3、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

4、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另外,根据复审经给来看,研发费用各明细有以下合理区间:(1)“研发费用―直接投入”,不要超过研发费用比例的60%;(2)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不超过公司当年总折旧的25%;(3)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各科目费用占比企业实情况可能有所不同,建议不要偏离太大,否则容易被视为异常,会引起评审专家的注意,从而增大了抽查或专家答辩的可能性。

(三)规范各研发费用核算内容

高新技术企业在进行研发费用核算时,应当按照以下划分标准严格归集、分项核算,做到核算口径一致。

1、人工费

在界定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人员时,首先必须明确研发人员的构成主体,其中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以及在本企业累计工作183天以上的前三种兼职或临时聘用人员。其所发生的人工费主要指从事研发活动的工作人员的全年工资薪酬。其中包括研发人员的基本工资、资金、津贴、各种补贴、年终嘉奖、加班工资以及其他与人工费用相关的支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部分人工费不包括发放给研发人员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等职工薪酬;对辅助人员发生的费用应该按照不同研究项目使用辅助人员的时间,采用合理的比例进行分摊,例如各研究项目可按照工时分摊辅助人员的工资薪酬。

2、直接研发费

直接研发费用是指直接应用于研发项目的各种购置费、检验费等,其构成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研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燃料、动力等费用;另一类则是试验研发成果而发生的各中调试费、检验费等。

3、间接研发费

间接研发费是指为进行研发而购入的机器设备和无形资产以及各种长期待摊费用的折旧与摊销费用。此类费用主要包括用于研发项目的各种仪器、设备、固定资产、专业技术以及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修理发生的相关费用的推销。但对于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租赁费不做为间接研发费用进行账务处理,而将该部分间接费用做为直接研发费用处理。

4、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企业从外部购入的,为完成企业新构思或新产品研发的新工序、新技术等方面的设计费用。

5、装备调试费

装备调试费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费用,但对于发生的常规性大规模、商业化、批量化的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费用不能计入装备调试费用内核算。

6、委托外部研发费

委托外部研发费用是指企业出资委托中国境内的其他企业或专业机构进行研发新项目,其取得的成果归委托企业所有,所研发的项目也与企业经营业务有紧密联系。

7、其他费用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办公费、通讯费、高新技术研发保险费等计入研发费用中的其他费用项目中,但此项费用不得超过研发费用总额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对于认证、评审、验收以及评估、注册研发成果所发生的费用也可以计入研发费用的其他费用项目里。

三、高新技术企业如何做好财务核算日常管理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证或复审是否通过,需要公司各部门密切合作,各部门工作人员要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不断加强沟通,将工作中模糊的工作理念摒弃掉,使企业各部门的工作流程更加透明化、合理化,以支撑企业财务核算。

(一)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1、资质管理部门职责

组织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或复审,策划研发项目,预测高新各项指标数并审核及预警,填报报表及进行网上申报。

2、财务部职责

建立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专账账套,实时监控研发费用各科目是否超过目标值,确定高新技术服务收入,提供专项审计所需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3、人事部职责

每月更新企业花名册及科技人员花名册, 填报研发人员工资明细表,提供企业员工执业资格清单及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参保证明。

4、业务部门职责

策划研发项目,配合提供著作权或专利申请所需信息及对已结题的研发项目编制相关资料。

(二)规范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工作流程

各企业根据的实际情况,应该规范高新技术企业日常管理流程(见下图),以支撑财务对研发费用的核算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四、结束

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提升了企业的竞争优势,同时也为企业带来较多的税收优惠,因此维护好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对企业来说非常重要,但是企业想要永久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必须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的要求规范企业财务核算,这要求各部门同力合作,尤其是财务部门要在实践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核算工作管理。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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