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期刊服务咨询,发表咨询:400-808-1701 订阅咨询:400-808-1721

农村论文8篇

时间:2023-03-16 15:48:10

农村论文

农村论文篇1

著名经济学家于光远提出“大十字形农业”,一横道是由植物生产业、动物生产业、微生物生产业构成的;一竖道,分做上下两截,上截为“农业服务业”,下截为“农产品完成业”[2]。可见,农村是一个地域概念,它是相对城市而言的。农业是一个行业概念。农村建设不仅包括经济建设(主要是农业生产),而且包括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现代意义上的“大十字形农业”,其生产过程虽然主要发生在农村地区,但是产前的科技创新、信息服务等和产后的加工、销售等突破了农村地域,有的环节甚至主要发生在城市地域。农村信息化与农业信息化因此存在区别。当然,农村信息化与农业信息化又是相互交叉和互为促进的关系。从某种程度上说,农村信息化肇始于农业信息化,农业信息化有力地推动农村信息化。农业信息化是农业全过程的信息化,是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流通、交易、消费等各个环节全面地发展和应用,迅速地改造传统农业,大幅度地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促进农业持续、稳定、高效发展的过程[3]。随着农业信息化的发展,信息基础设施和涉农数据库建设不断加强,各种政策相继出台,相关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农民信息素质得到提高,因地制宜的各种信息服务模式不断出现。这些为农村信息化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提供了宝贵经验。同时,农村信息化的发展又为农业信息化发展不断拓展新的领域。农村信息化的大力推进,又进一步促进农村信息基础设施、信息资源、信息服务体系、信息技术应用、信息化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大力改观,有力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加工、储存、销售等方面的信息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和实现农业信息化在空间上向老少边穷地区的拓展。农村信息化与农业信息化不仅在基础设施、信息技术、信息资源、服务体系等方面相互交叉和互为影响,而且二者最为重要的建设主体与服务对象都是农民。无论是农村信息化,还是农业信息化,其基本目的都是为了帮助农民主动参与信息化建设和自主掌握与运用信息技术,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进步和发展,让农民分享信息革命的成果。从更广义的层面讲,农村信息化和农业信息化的出发点和最终归宿都是一样的———提高农民信息能力与让农民分享信息化成果,解决困扰中国发展的“三农”问题,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2农村农业信息化的内涵

农业信息化与农村信息化在理论研究上不断拓展和在实践探索上不断前进,二者交叉融合的趋势越来越来显著,相关研究者和主管部门于是提出“农业农村信息化”概念。农村农业信息化这一概念是农业信息化和农村信息化不断演化和融合的产物,涵盖了农村信息化与农业信息化的内涵与特点。某种程度上可以说,农村农业信息化是农村信息化和农业信息化的合称[4]。当然,农村农业信息化绝不是农村信息化和农业信息化的简单相加,而是在中国社会信息化如火如荼进行的背景下提出的新概念。2004年—2013年的10个关于“三农”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明确指出,要加快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工作。特别是,2009年科技部、中组部、工信部联合启动了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2010年工信部、农业部、科技部、商业部、文化部共同制定了《农业农村信息化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2011年农业部《全国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十二五”规划》。相关研究者和主管部门虽然并没有明确给农村农业信息化下一个定义,但是,各方面在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中达成了基本共识:农村农业信息化是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改造传统农业、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客观需要,是实现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现实选择,是加快培养新型农民、切实提高国民信息素质的迫切要求。因此,农村农业信息化是指在社会信息化背景下,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信息化理论为指导,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和实现农民个人的发展,促进农村农业发展方式由主要依靠资源和资本投入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转变,实现农村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和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过程。《农业农村信息化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提出,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的目标是建成先进适用、稳定可靠、贴近农民、进村入户的信息基础设施和信息服务体系,建成条块结合、高效服务的基层电子政务,建成一批形式多样、方便适用的农村科技、信息、文化服务网络平台,提高农民信息素质和培养新型农民。根据以上建设目标,《农业农村信息化行动计划(2010年—2012年)》提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提升、信息资源整合集成、基层电子政务进村、现代农业信息科技发展、电子商务拓展和新型农民培训是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的6大内容。综合上述研究成果,结合山东、湖南、湖北、安徽、河南、广东、重庆等7个国家农村农业信息化示范省建设的实际情况,笔者进一步研究提出,农村农业信息化的内涵应该包括:(1)以“三网融合”为核心的农村农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在电视广播和电话“村村通”的基础上,加快“有线宽带到村”、“无线宽带入户”建设,实现“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通道利用率与设施水平。(2)以信息资源整合与集成为基础的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平台上移,服务下延,资源整合,共建共享”的原则,通过系统集成,实现省级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农信通、科通信、供销通、呼叫热线等各类涉农信息资源的全面共享,建立以省级平台门户、信息服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共享为核心内容的农村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完善与提升农村民生、农村科技、农村商务、农村政务、农村金融等五大服务能力,解决“最初一公里”问题。(3)基层信息服务站建设。以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基层服务站、农家书屋等为主体,整合各部门建设的农村信息服务站点,按照“五个一”的要求(一处固定场所、一套信息设备、一名信息员、一套管理制度、一个长效机制),建设村级综合信息服务站;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业科技园区(基地)等为依托,建立专业信息服务站。基层信息服务站应该成为提高农民信息素质和培养新型农民的重要渠道,成为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关键环节。(4)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体系建设。在探索建立健全公益化服务为主、市场化服务为辅的农村农业信息服务长效机制和总结中国农村农业信息化服务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三位一体”(公益化的农村服务体系、社会化的农村创业体系和多元化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新型农村农业信息服务体系。

3农村农业信息化的特征

中国农村农业信息化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一项伟大的社会实践。在思考农村农业信息化问题时必须正视自己身处发展中国家的地位。只有在把握中国农村农业信息化特征的基础上,才能科学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作出适宜中国国情的农村农业信息化的战略选择,确保中国农村农业信息化有序、可持续发展。中国农村农业信息化具有以下特征:

3.1长期性

农村农业信息化的长期性源于“三农”问题发展和信息化都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当前,农村农业信息化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从现在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再到2049年建国100周年中国基本实现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还需要几十年的艰苦努力。若从更长远来看,即使将来基本实现现代化了,“三农”问题依然是关系中国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需要继续关注。再从信息化自身看,它是一个不断实现信息技术创新,充分开发利用信息资源,实现信息有效交流与共享,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增长质量的提高,推动工业社会(工业农业社会)向信息社会转变的历史进程。因此,中国农村农业信息化是与“三农”发展和整个社会信息化相伴相随,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5]。

3.2动态性

任何事物都是不断发展的,中国农村农业信息化也不例外,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在日新月异的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的推动下,中国农村农业信息化将不断向前发展,从农业信息化到农村信息化,从广播电视、电话村村通到有线网络、无线网络村村通,从一般的互联网技术到云计算机、物联网等技术等。中国农村农业信息化的发展和实践,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需要不断地进行总结,不断地进行探索[6]。正是由于农村农业信息化具有动态性的特征,中国农村农业信息化必须坚持动态发展的观念,认清其在每一阶段具有不同的特点和任务,明确其要解决的主要问题,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手段,实现在动态中不断调整、不断发展。

3.3复杂性

与其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相比,农村农业信息化更具有复杂性。从农业生产的角度看,由于中国纬度跨度大和地理环境多样,各地农业生产在品种、规模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复杂多样的农村农业生产类型和特点是农村农业信息化推进中必须考虑的问题。从农村社会生活的角度看,由于不同的空间地理位置和风俗文化,使得中国农村生活具有多样性的特点,农村农业信息化不可能采取大规模、无差异的方式,而只能采取地方性的推进模式。从信息资源整合的角度看,由于中国农村农业涉及面广和管理部门多,目前涉农信息资源分散在农林渔牧、民政、劳动与社会保障、商务、气象、环境保护等政府部门以及农业科学研究机构和各类农业院校中,如何整合这些资源,无论在技术上还是在机制上都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同时,分散在广大农村中的信息资源也缺少一个组织系统和运行机制进行整合和开发。这些因素都增加了农村农业信息化的复杂性。

3.4公益性

中国农村人口众多,区域分布不集中,组织结构较松散,因此,农村农业信息化的成本比其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信息化的成本要高很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和农业有了长足发展,但是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和农业弱质产业的特性决定农业增效困难、农民收入偏低和农村经济落后。农民既没有足够的经济实力,也没有技术能力来推进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农村社会信息化建设成本高,农民支付能力的缺乏以及中国“三农”发展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在一定程度上决定农村农业信息化只能作为公益性事业,由政府采取公共投入,以公共产品或准公共产品的形式向农村社会成员免费或半价提供,才能够推进农村农业信息化建设[7]。

3.5高效性

农村论文篇2

关键词:农地流转;劳动力流动;补贴

“民以食为天”,农业安全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是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大国,解决农业问题特别是粮食安全问题,必须首先立足于自力更生。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城市化与工业化进程,我国农村原本从事农业的青壮年劳动力不断向城市和工业领域流动,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城镇和工业的发展。2004年发生“民工荒”现象以来,我国劳动力供给持续紧张,农民工劳动力价格持续上升,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我国正在从“劳动力绝对剩余阶段”进入到“劳动力相对剩余阶段”。这意味着农地流转也将面临新的形势。

一、农村劳动力流动的现状

长期以来,普遍认为我国农村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劳动力是剩余的,绝对数大约有1亿到1.5亿,农村剩余劳动转移的任务任重而道远。然而,2004年开始出现的民工荒,不但没有像预想中那样很快消失,反而从沿海地区蔓延到中部地区甚至劳动力输出省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课题组”2006年对2749个村的调查显示,74.3%的村认为能够外出务工的劳动力都已外出。根据蔡(2007)的估算,40岁以下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绝对数量只有5212万,剩余比例仅为10.7%,这同原来剩余比例为三分之一的观点差距巨大。这表明农村剩余劳动力总供给的特征正发生变化——越过了劳动力转移的第一个刘易斯转折点——从劳动力无限供给转变为有限供给。

笔者在广东河源招元村、长洲村、黄石村等地的调研对上述观点给予支持。例如:黄石村村委会的该村外出打工情况的数据显示:2007年该村共有410人外出打工,约占黄石村总人口1218人的33.66%;外出打工人员中有男性220人,女性190人;全村282户人家中,全家人都外出打工的有51户,只有16户家中无人外出打工。而家中无人外出打工的家庭,多半是由于家中有人生病或者孩子太小等其他的原因无法出去。胡靖2007年在广东龙川县长洲村进行的为期一周住户调查亦发现农村家中只有老人和儿童留守。因此可以对形势做出一个基本判别,即作为我国经济最早起步亦最发达的广东农村中的可以转移的劳动力已经基本转移完毕。

二、劳动力流动与农地流转供给方分析

根据二元经济发展理论预测,劳动力转移将促进农地集中和农业劳动生产率上升。然而,笔者在广东的调研显示实际情况同理论预测大相径庭。

第一,撂荒现象严重并有加剧的趋势。黄石村的大部分家庭都有外出务工的人员,家庭经济主要依赖农业的情况已经不普遍了。因此,很多家庭的经济重心已经转移到了农业生产之外。胡靖、张威2007年调研发现,在食物消费得到保障之后,农民在农业生产上继续投入劳动的积极性开始降低,即使是拥有上等的水田,他们耕种的欲望也并不强烈,更不用说下等田和那些不便耕种的田。1989年第二轮承包经营时黄石村水田总面积534.3亩,目前,在七个小组中,有六个的“撂荒率”都超过了10%(其中五个超过15%,1个超过10%)。刘屋的“撂荒率”是唯一一个低于10%的。而这是由于刘屋是黄石镇的镇府所在,学校、机关、工商业用地大部分都要从刘屋征得,因此,刘屋的水田面积是七个村小组中最少的,撂荒的情况就相应地轻了很多。到2003年,黄石村水田的面积减少到413.78亩,减少量为120亩。

第二,农地承包经营权集中的现象没有发生。黄石村的水田统计显示,除上寨小组外的六个村小组,共计246户,其中除5户的耕地数量没有减少外,其余均有不同程度的减少。村民看重的是耕地平均分配,这一点在刘屋组表现的最为极端,由于人均耕地非常少,“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心态使得村民们对地权变动的反应更敏感、更直接。以至于在1980年土地承包之时,村民们一致同意全组的耕地每三年就要调整一次,可见土地按人头分配是黄石村民的普遍意愿。

第三,农业生产呈现老人农业的特点。就家庭而言,最典型的分工模式为青壮年外出打工,老人在家种田务农并带孙子。目前广东的家庭农业生产已经由45岁以上的中老年人承担起来了。

应该说目前发生在我国的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已经对农业生产带来了不利影响。具体的影响体现在:家庭收入结构的变化使得农户不再重视农业生产,撂荒现象上升;劳动力价格上升使得农业生产成本提高;高素质劳动外流使得农业生产由中老年人承担起来。主流学者提出必须通过土地流转将农地集中起来,实现规模经营才能破解目前农业面临的难题,笔者对此也表示认同。然而叶剑平等(2006)发现鼓励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第二轮土地承包政策出台以来,我国并没有出现如理论界所预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市场流转的高潮。笔者2006~2007年间在广东农村的调研也只观察到显著的劳动力外流现象,而没有发现与之相匹配的农地流转发生。

显然,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并不会必然带来农地流转。虽然目前我国劳动力紧缺的形势使得农村劳动力可以较为容易的在城市找到一份收入远高于务农的收入,但是在城乡分割的二元经济体制并没有被完全打破的情况下,农民工依然难以享受到城市居民拥有的各类保障,无法在城市安家置业,当其老去后唯一的选择就是返回农村养老。农地在事实上成为农民最后的社会保障,所以黄石村的农民虽然不重视农业生产,却非常重视土地的平均分配。以公平为价值取向、在集体内部平均分配土地的方式成为必然的选择,这自然而然同以效率为取向的土地流转和集中经营方式相抵触。因此,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能够拥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并解决了养老保障问题前,由于承包土地具有最后的就业保险和养老保险的社会价值,大规模土地流转不会发生也不能发生,作为土地流转的土地供给方——外出务工农民不会愿意将其流转出去。

三、劳动力流动与农地流转需求方分析

解决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后,已经转移的农民会愿意将其土地流转出去。例如:成都在城乡统筹的试验中就采用“双放弃换社保”的方式,成功推动农民自愿放弃土地经营权,实现了农业的集中规模经营。但是这样只是解决了土地流转中的供给方问题,还没有解决其中的需求方问题,即由谁来承包农民放弃经营的土地,承包后又经营何种项目,就像黄石村中存在大量闲置土地可供免费的短期经营,却无人愿意耕种。

从目前的农地流转实践看,广东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主要被企业用于发展优质经济作物、反季节作物和水产养殖等高附加值农业(张德扬,2004;杨志平、林少俊,2002)。如果仅仅从产值上来衡量,这些土地流转无疑具有较高经济收益,但是从中暴露了一个严重的问题,那就是几乎没有流转后的土地是拿来集中生产粮食的。根据中国农业统计年鉴2003~2006年的数据显示,我国的谷物种植亩均净利润大约在150元左右浮动,在所有种植品种中位列倒数第一。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不会主动投资生产利润率最低的种植品种。因此,任由土地流转在市场的力量下自发进行的必然结果就是粮食生产萎缩。

既然规模化种植对企业依然缺乏吸引力,那么机械化是否就不重要呢?广东和湖南粮食生产情况的对比可以说明这个问题。调研发现,在广东几乎没有多少农户愿意扩大粮食种植规模,一些原本高产的良田都闲置了。胡靖对广东部分农户粮食生产的成本与收益微观分析发现,如果不计算劳动力成本,每亩水田可以净收入两百元左右。在不采用机械化的现状下,只要将劳动成本计算在内,则不管是上等田还是普通田,被访的所有农户都是亏本的。而在机械化程度相对较高的湖南地区情况就不同了,撂荒田很少,而且仅限于不便于生产的低产田或难灌溉田。周异2008年对湖南杨桥村55岁马姓种粮大户的调研可以作为典型案例来说明。该户采用机器来进行耕田与收割,在当地承包了20亩水田。在2007年遭遇旱灾的情况下,种植的20亩两季水稻总收益依然达到一万元左右。以2个月农忙时间计算,夫妻两人每月人均收入大概是2500元。他们对此比较满意,并表示机械化种田不累,还愿意继续扩大耕种面积。

可见在劳动力工资普遍上升的今天,务农的机会成本不断提高,采用机械化替代劳动力是保证粮食种植依然能够对农民拥有吸引力的关键。广东的经济发达,劳动力的非农就业机会多,使得其务农的机会成本要高于次发达地区。而较低的机械化水平又使得其要投入较多的劳动力,广东农户自然会很理性的将自己的粮食生产萎缩在了自给自足的规模,并且改为家庭中机会成本最低的老人来从事粮食种植。而机械化程度较高的地区,降低了农业中的劳动力投入,扩大了规模,农民能够从中获得足够的收益,粮食生产就能够保持稳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土地规模经营与机械化并没有彻底解决农业的产业缺陷。水稻种植的产业缺陷决定种植者在机械化规模种植的情况下,生产周期中的劳动时间同样是间断而零散的。如果按照9个月的生产周期来平均,杨桥马姓种粮大户的月均收入就下降到555元。因此,规模化种植在湖南也只是吸引了非农就业相对困难,务农机会成本较低的中老年劳动力,而对可以外出务工的青壮年同样缺乏吸引力。粮农会按自己能力的强弱顺序,由强到弱依次放弃粮食生产,最后存在的粮农必定是农村能力最差的弱劳动力和半劳动力。政府必须对农业特别是其中产业缺陷最为明显的粮食生产进行补贴,以弥补农民的机会成本。

四、结论

随着劳动力外流造成的农村劳动力紧缺现象日趋加剧和劳动力价格的不断攀升,农业生产已经由农村的中老年人承担起来了,这无疑给农业安全的未来带来了不稳定因素。通过土地流转实现土地集中经营是在未来保证农业安全的必然之路。本文通过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

第一,土地的社会保障功能使得土地分配在基层以公平为导向,而并非效率。给与农民平等的国民待遇,让他们获得社会保障,是外出务工农民愿意将其土地流转出去的基本前提。

第二,农业项目的机会成本或利益最终在决定着农地的流转趋势。收益高的菜蔬、水果等,更容易实现土地的集中经营,自然也更容易实现产权的变迁。

第三,劳动力流动使得务农的机会成本不断提高,采用机械化替代劳动力是保持粮食种植对农民吸引力的关键因素。但是想吸引高素质劳动力返回农业的话,针对农地流转的政府补贴依然是必不可少的。

第四,经济发达地区非农就业容易,有利于扩大土地流转的供给意愿,但也会提高从事农业的机会成本,导致农户扩大农业规模、集中经营土地的意愿下降。因此经济发达地区并不天然地易于实现农地集中经营。

参考文献:

1、蔡昉.2007年人口与劳动绿皮书[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2、叶剑平,蒋妍,丰雷.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调查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06(4).

3、李成贵.土地流转势在必行[J].时事报告,2007(9).

农村论文篇3

在长久的农业社会中,长者由于对传统物质资源、文化资源以及“生存法则”的全方位掌握,成为受到村里年轻群体崇敬的“示范标杆”。在这样的环境影响下,年轻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依循着长辈的轨迹按部就班地生活。然而,随着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过度与农村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以往的家庭代际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在一个农村家庭中,代表“因循守旧”的“父辈”逐渐丧失了原先所具有的主导和权威地位,代表“先进生产关系”的“新生代”越来越成为家庭和社群中的核心人物。这种潜移默化的社会变迁恰是文艺作品所应着力展现的“深层真实”。在我国电视剧领域,从20世纪80年代体现着浓厚“封建家长意识”、“农村宗族观念”的“农村三部曲”(《篱笆女人和狗》、《辘轳女人和井》、《古船女人和网》)到新时期着重展现“新型人际关系”与“锐意改革精神”的“田野三部曲”(《希望的田野》、《美丽的田野》、《永远的田野》),从以传统乡村干部和“致富带头人”为主要表现对象的《一村之长》、《刘老根》到用轻喜剧方式讲述下乡“第一书记”与村里“精英”斗智斗勇的《马向阳下乡记》,这种主题与内容的改变深刻地说明,在新的社会环境中,易于接受新鲜事物的年轻人越来越要求工作、生活与情感的独立自主,与他们的“长辈”相比,这些朝气蓬勃的“生力军”更富有开拓精神和创新精神。对于这种正在发生着的农村社会嬗变,农村剧创作者往往通过一个或多个家庭、家族、村落、乡镇之中两种乃至多种势力的激烈博弈,肯定和褒扬“先进人物”,同时运用荧屏故事演绎的特有魅力,让观众认知与领悟农村中人际关系、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今昔对照,并从这种对照中感受到变革中国在农村领域的时射。随着农村生产关系的深刻变革,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女性劳动方式与生存方式的改变。起初,农村女性相对于男性而言基本处于从属地位,但是,为了增加家庭的经济来源,在很大程度上脱离了农业劳作之后的女性也纷纷走出家门、走出村庄,去从事社会性工作,这便促成了部分农村女性的“人身自由”和独立地位。很多电视剧以农村女性为主要表现对象,浓墨重彩地展示其抗争命运、自立自强的人生奋斗历程,既书写出一段段动人心魄的个体生命史诗,又让观众从中强烈感悟到拼搏进取、不屈不挠、乐观向上的人生真谛。早年,“农村三部曲”、《女人不是月亮》、《趟过男人河的女人》等剧作便分别对农村女性的生活、命运、地位等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观照和反思。如今,《女人当官》中的杨桂花、《小麦进城》中的王小麦、《当家的女人》中的张菊香、《女人的村庄》中的张西凤、《阳光路上》中的柳春香、《油菜花香》中的周英、《我在北京,挺好的》中的谈小爱等一系列个性鲜明的农村女性形象均历经种种坎坷、辛酸和挑战之后,打拼出自己的一片天地,迎来了自己的幸福生活,这些农村女性形象所彰显的敢恨敢爱的品格特质与“巾帼不让须眉”的精气神,让观众领略到新农村、新女性的时代风貌,同时也为我国电视剧画廊开创出一组既性格鲜明、活灵活现又能够为一个崭新社会群体代言的人物群像。

二、在深度展现农民与土地关系的历史更迭中呼吁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

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实践充分证明,“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解决好农民问题的核心是处理好农民与土地的关系问题。我国是一个农村人口占大多数的国家,长久以来土地是农民生产生活的保障,是农民的“命根子”。在深入开展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同时,部分农业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从而使一些农民失去土地。因此,生存保障、养老问题、子女教育问题、医疗问题就成为失地农民心中长期解不开的“疙瘩”,进而带来一些阻碍时展的深层社会问题。所以说,聚焦与关注农民与土地的关系、保障农民的合法利益,对于深化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统筹城乡发展等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农村题材电视剧的创作,也应当充分关注与理性展现长期依赖于土地的广大农民的生存状态,在创意策划和艺术创造中自觉地把农民意愿、农民认同、农民满意作为思考与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理念,用艺术的力量来倡导依靠农民自身的智慧和力量建设美好家园。很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的农村剧大都以某一封闭性的村落为叙事空间,讲述乡土社会中农民世世代代在固有的“一亩三分地”上繁衍生息的故事。进入新世纪之后,以《插树岭》、《我的土地我的家》、《喜耕田的故事》为代表的一些农村剧,在新的时代背景下重新深入思考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变迁,或表现部分农民在改革大潮冲击下离开土地进城打工,而后给村民带回新思想、新文化、新技术的过程;或展现出在党的富民政策的鼓舞下一些农民重新回归土地的心态变化;或以实行农村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的发展变化为时空线索,塑造始终坚守在土地上的农民形象;或结合免征农业税、农村承包土地、创办第三产业等现实热点,讴歌淳朴农民对土地的深沉热爱。最近,一部以编年体形式铺陈剧情的《老农民》引发了广泛关注和热议,它描述了由北方农村的一场所引发的长达半个多世纪的故事,描写了中国当代农村现实生活和农民精神世界60年的发展演变历程,从农村和政策执行者的关系等特殊角度将农民与土地的关系变化表现得淋漓尽致,以史诗性的艺术表现力书写出农民一步步获得解放和自由并最终迎来崭新生活的历史画卷。本剧可谓近年来农村剧的大手笔,其对于包括“土地”在内的一系列重要“三农”问题所扫描的广度、揭示的力度与思考的深度均迈上了一个新台阶。由于我国以农民为主体的基本国情和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的时代诉求,电视剧在全方位、立体化展示农民形象,深刻阐释与思索“三农”问题等方面理应发挥更大的作用。农村剧既应充分认识土地对农民的重要作用,又要理性表现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既应努力表现农业改革和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又要呼吁保障农民的土地财产权益;既要探寻解决失地农民后顾之忧之道,又要思索农村地区实现整体协调发展的可行路径。文以载道,运用独特的影像思维与视听语言为社会问题的合理解决鼓与呼,这正是农村剧创作者应有的社会担当和时代使命。

三、在对农村城镇化进程的艺术彰显中昭示社会发展规律与农民素质提升

农村论文篇4

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舆论引导机制构建另外重要的一环,则是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增强农民的文化自觉,提升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主体意识。新农村文化建设中,政府的作用是主导而不是主体。政府的职责是宏观调控,搞好服务,改善环境,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情况下,对农民给予引导与扶持。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只能是农民,政府要努力提高农民对文化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强化农民文化主体意识,形成文化自觉。亦即,使农民自己产生文化方面的诉求,并自觉地组织与参与各种文化活动,从而进一步提高文化素质,促进农村文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中,要着重考虑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农村文化活动要贴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坚持“业余自愿、形式多样、健康有益、便捷长效”原则,丰富与活跃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充分利用农闲、节日和集市,组织花会、灯会、赛歌会、文艺演出、劳动技能比赛等活动。紧密结合农民脱贫致富的需求,倡导他们读书用书、学文化、学技能,普及先进实用的农业科技知识和卫生保健常识。以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等为载体,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崇尚科学,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抵制腐朽文化,提高思想道德水平和科学文化素质,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二是鼓励农民自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经营活动,使农民群众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积极扶持热心文化公益事业的农户组建文化大院、文化中心户、文化室、图书室等,允许其以市场运作的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支持农民群众自筹资金、自己组织、自负盈亏、自我管理,兴办农民书社、集(个)体放映队等,大力扶持民间职业剧团和农村业余剧团的发展。引导文化专业户相互联合,进行市场化运作,逐步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开发文化资源,变资源优势为产业优势。扶持以公司加农户、专业加工户等形式,从事农村特色文化产品开发和文化服务,促进农村文化产业发展。

二、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财力保障机制的构建

(一)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制度

缺少资金是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突出困难。目前大多数农村的经济状况,决定了他们短期内不可能完全依靠自身解决文化发展的经费问题。要加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工作,一个重要的保障便是调整资金投向,用好文化经济政策,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如何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经费,是文化建设中一个重要的政策问题。文化建设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文化建设经费的切实落实从根本上要取决于政府的决策和行为。特别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方面,政府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基于此,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对于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在制定各项文化政策和制度时,一定要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以足够的重视,以政府行为来加大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把抓好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职责,建立健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工作领导责任制,各级政府应该对本地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负总责,保障不断增加文化建设的投入,给予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提供专项资金。目前,我国政府的财政拔款中尚未建立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这已成为制约我国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关键因素。故此,各级政府应完善文化建设制度,加大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在财政经费中安排设立农村文化建设资金和基金,专项用于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文化产品采购、文化活动开展、文化产业开发的扶持。这样才能确保农村特色文化所需建设的项目和开展的活动有基本的、稳定的财力保障。

(二)拓宽筹资渠道,制定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援助计划

除了政府拨付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专项资金外,还应该把农村特色文化建设向社会各界开放,发动社会各界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进行支援,制定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援助计划。一是建立社会各界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捐助机制。动员社会各界力量支持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对农村文化事业的捐助,重点捐助农村特色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农村公益性文化实体和文化活动。动员城市单位和居民以各种方式捐赠电视机、收音机、计算机和农民群众需要的图书杂志、音像电子出版物等。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或国家机关向农村文化事业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按税法的有关规定税前扣除。二是建立社会各界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投资机制。农村文化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仅仅依靠政府投入的单一渠道无论如何是难以完全奏效的。这就要求我们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制定优惠政策,引导与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资参与农村特色文化建设,逐渐建立起多渠道的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投资新体制。各级政府在加大自身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投入力度的同时,要努力引导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投资农村文化设施建设。政府可制定优惠政策,激励民间机构和私人投资农村特色文化设施建设,鼓励与支持各种民间文化机构的发育与成长;政府可以采取与私人或民间组织合作的方式,共同投资农村特色文化设施建设。此外可以积极探索公办民助、民办公助等方式,不断开辟农村特色文化设施建设的新模式、新领域,从而使农村特色文化设施建设在资金上得到充分保障,切实改变农村文化设施不足和落后的现状。三是建立城市文化反哺农村的机制。城市的文化基础雄厚,文化设施先进,文化现代化气氛浓厚,城市文化反哺农村可以实现城市与农村的双赢。城市文化反哺农村这是社会文化发展的客观规律,也是城市文化进一步发展的前提。城市文化也只有在与农村文化的碰撞中,吸收农村文化浓厚的民族特色,才能引领时代潮流。为此,要加快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进程,要把城市与农村作为一个有机整体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在促进城市文化发展的同时加快农村文化建设的步伐,将城市文化资源逐步引向乡村,把城市里图书馆、博物馆、电影院等强势文化资源向农村流动,实现城乡图书馆联网协作,促进城市图书馆的服务向乡村延伸,形成以城带乡、城乡文化资源一体化的文化事业协调发展的格局。

三、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人力保障机制的构建

(一)保护民间艺人,巩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民间艺人是我国文化人才队伍的组成部分,是活跃群众文化生活的一支重要力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载体,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然而,在全球化与社会经济加速发展的今天,西方现代艺术对民间传统艺术的冲击,民间艺人的逐渐老化,将会又有一些民间艺术相继消失。如何强化保护民间艺人和民间艺术,是构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人力保障机制首当其冲的一个问题。具体而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尊重民间艺人,授予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民间艺术大师”、“民间工艺大师”等称号,开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命名活动。对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积极开发具有民族传统和地域特色的剪纸、绘画、陶瓷、泥塑、雕刻、编织等民间工艺项目,戏曲、杂技、花灯、龙舟、舞狮舞龙等民间艺术和民俗表演项目。通过焕发民间文化艺术的青春,活跃民间文化艺术的血脉,使具有民族特色、地方特点和时代特征的新农村文化蓬勃兴起。二是对优秀民间艺人进行奖励、扶持。对民族民间文艺骨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有突出贡献的民间艺人进行表彰。积极采取奖励措施,为民间艺人评定职称,对于获得高级民间艺人专业技术职务的适当发放经济补贴,促使大批有一技之长,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民间艺人脱颖而出,更好地发挥他们的智慧和力量,为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三是要关注民间艺人的生存状态,尤其是对于那些年事已高的民间艺人,除了关心他们的生活、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外,必须采取“抢救优先”的原则,由保护单位抓紧时机对他们的技艺做抢救性的录音和摄像,进行活态保存,建立数据库。概言之,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民间艺人在活跃农村文化生活、传承发展民间文化、参加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方面的作用,以巩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群众基础。

(二)实施专业辅导,构建地方高校送文化下乡的长效机制

凡是文化工作有起色、文化活动开展经常的地方,必定有一些有专长有组织能力且钟爱文化的同志在那里积极工作。反之,政府投入再多,如果么没有专长且不热心文化的同志在那里工作,其文化活动也是搞不好的,政府出资建设起来的阵地也会丢失或垮掉。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最关键是专业人才,最缺失的也是专业人才。那么,如何发挥专长文化的引领作用,为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输送所需的专业人才呢?一是实施特色文化建设辅导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邀请市、县文化馆、群艺馆教师担任农村特色文化建设项目的顾问,吸引与鼓励有专长的文化人才担任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指导员,通过文化人才结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项目进行定向辅导,切实提升专业文化工作者服务基层、服务农村、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以此来解决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人才短缺的问题,保障农村特色文化建设有人指导、培训和组织。另外,要注重发现与培养农村文化能人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中的带头和示范作用。二是发挥地方高校优势,构建地方高校送文化下乡的长效机制。地方高校可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丰富农民精神文化生活,支援农村特色文化建设。近年来,各地高校利用暑期进行大学生文化下乡等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没有建立长效机制,存在的问题也很多。高校文化下乡往往呈现一种单向机制:在动机上,体现为为大学生提供教学实践的机会;在内容上,体现为搞一台文艺节目或搞点科普讲座等,没有考虑最终的效果;在形式上体现为“送”,农民到底村需要什么样的文化,高校没有周详的考虑。在城乡文化发展一体化大背景下的高校文化下乡必须避免那种蜻蜓点水式的走过场,要建立起长效机制并确立新的价值诉求。首先,文化下乡要以提高广大农民的素质为根本目的,通过文化下乡要逐渐的提高农民自身素质。其次,送文化下乡要建立在广泛的调查研究基础之上,确保“送”的有目的、有针对性。要通过调查研究弄清农村建设需要什么样的文化,那些文化形式是受欢迎的,那些文化是他们急需的,送文化如何送才能在新农村建设中扎根,怎样才能把文化建设融入新农村建设中,等等。最后,地方高校要把发掘、整理农村优秀民间文化作为自己文化下乡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这项工作的开展把那些散失在民

四、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组织管理机制的构建

(一)组织监管协调,切实加强对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管理

地方政府要担负起统一规划、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加强指导的重要职责,推动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首先,加强政府对新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领导,将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与管理,使其在有序的环境下进行。建立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管理机构,建立一个规范的管理模式,改变过去许多部门都在管理,但职责不明、管理低效的境况。其次,加强监管,规范农村文化市场。加强与充实县级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充分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监管作用,健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体系,加强执法力量,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整顿与规范农村文化市场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取缔无证经营。应当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农村文化市场运行状况,坚决抵制和打击各种类型的腐朽文化以及违规违法活动,确保农村特色文化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最后,发挥协调作用,协调文化主管部门、学校、村集体等单位的文化建设活动,统筹文化、教育、体育和青少年、老年活动场所的规划建设和综合利用,努力做到相关设施能够共建共享,着力解决农村文化设施分散、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对电影院、剧院等设施,在确保其功能不变的前提下,鼓励其进入大型文化企业集团,也可以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运营模式,采取公办民营、公开招标、委托经营的方式,更好地提供文化服务。乡镇机关、学校内部的文化设施,有条件的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农民群众开放,使得各方面力量能够更好地、齐心协力地共同建设农村特色文化。

(二)健全考核机制,合理评估农村特色文化建设的收益

农村论文篇5

农村社区体育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工环境三者共同构成了农村社区体育环境。农村体育活动地点所处的地理和气象环境构成了农村社区体育的自然环境。农村社区体育的社会环境是指人类为提高自己的物质文化水平而创造的物质环境和社会组织的总和。农村社区体育的人工环境既指在人力作用下形成的运动场地或高度人文化的自然环境,也包括人类活动所造成的对自然环境的污染。由此看出,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系统主要是由农村社区体育观念(心理要素)、体育制度(行为要素)、体育器物(物质要素)、自然资源、人文社会资源、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人工环境等诸多要素的统一和协调,它们共同构成了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的生态系统。

二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面临的困境

(一)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相关政策指导

不到位、实践相对落后长株潭获批两型社会建设以来,小到地方政府,大到国家政策层面,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都进行了大量的投入。但与两型社会建设的整体步伐相比,体育经费投放、场地建设、人才保障等远远落后于两型社会建设的其它领域,且缺乏相关的政策指导。笔者于2013年底查阅了两型社会获批以来长沙市体育局、株洲市体育局、湘潭市体育局、湖南省体育局、湖南省两型办等主管部门以及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布平台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结果显示:从2008年1月至2013年12月,湖南省政府颁布的1005个文件中,涉及有关两型社会的政府文件为20个,体育方面的文件为1个。2008年1月至2012年12月,湖南省体育局及长株潭地方体育局颁布的文件14个,其中有关体育方面的文件8个。从高校科研来看,有关两型社会的研究为9081(个/篇),其中论文6753篇,硕博论文1358篇,课题970个;有关两型社会建设过程中体育方面的研究为1093(个/篇),其中论文476篇,硕博论文476篇,课题141个(见表1)。由此可见,体育在两型社会建设中,依然停留在高校体育教师的科研中,而与两型社会对接的相关理论与实践还没有得到湖南省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对重视,其生态化建设没有与两型建设的总体目标同步推进。这与笔者2011年初所检索的结果基本一致。调查同时显示:长株潭高校体育教师参与两型社会建设相关的体育论文、有关体育生态化发展的立项课题,在数量上居高不下,说明高校体育教师对两型社会建设中的体育及体育文化的生态化,态度是积极的和有信心的。

(二)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欠缺整体规划、无借鉴经验

根据湖南省“规划引导,基础设施先行,重大项目跟进”的两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首先应当列入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在总体规划中根据两型社会建设的特征,长株潭的人文、自然、体育发展等因素去规划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以长株潭的总体规划为切入点,对长株潭建设过程中已经编制且审批通过的14个规划和已经编制但在待审的4个规划进行分析,得出的结果显示:18个规划中,只有4个规划涉及到有关体育方面的内容,且都语焉不详。例如《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建设管治规划》中只涉及“运动”“体育场地建设预留用地”和“奥林匹克运动”等简单的词语;《长株潭城市群生态绿心地区总体规划》中笼统提到了把洞井-跳马作为体育休闲区,并承办大型体育赛事和承接体育培训,把昭山打造成体育休闲公园,把湘江列入体育休闲区域等;《长株潭城市群核心区空间开发与布局规划》有简短两句话涉及把长沙的圭塘规划为体育中心、株洲河西打造成文化体育基地、湘潭酝酿体育休闲等;《湖南省“十二五”环长株潭城市群发展规划纲要》也只有寥寥数语要求体育事业的蓬勃发展和城乡文化体育均等化。由此可见,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既无具体规划,也没有列入两型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同时,两型社会建设是摸着石头过河,没有前期的经验借鉴,其范围内的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的探索性和曲折性很明显。可见,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不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具体的实践操作,都缺乏整体规划和经验借鉴。

(三)农村社区居民环境意识差、生态观念淡薄

湖南素有“五里不同俗,十里不同音”和“二八月乱穿衣”的俗语,长株潭处于湖南省南高北低马鞍型的中、北低地势地带,成“品”字形排开,其广泛的农村居住范围和恶劣的自然环境促使长株潭农村社区居民,在体育习俗的养成和体育锻炼项目的选择、体育文化的形成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存在很大的差距。农村的体育陋习根深蒂固、体育生态意识贫乏、体育生态规范或缺、体育生态教育贫瘠等状况,促使农村居民对体育器材的保护、体育场地的维护、体育行为的约束、体育活动的组织等缺乏必要的了解与认同,从而出现体育场地的随意占用、体育器材的恶意损害、体育广告牌的任意涂改以及乱扔垃圾、烟蒂、随意吐痰、破坏周边绿化等情况。调查显示,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场地被占用情况较为严峻,有87%的体育场地被部分或全部占用,略低于湖南全省农村体育场地全部或部分占用92%的水平。同时,长株潭范围内有湘江、洞庭湖、仙女山、九郎山、岳麓山等名山名水,给农村社区体育运动项目的开展带来了一定的约束性和选择性。长株潭农村社区居民长期分散的生活环境导致其在体育生态观念、体育生态意识、体育生态项目选择等方面也有不尽人意之外。

三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策略

(一)强化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的政策指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政府在两型社会建设的进程中,应重视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文件,如有关加强长株潭农村居民体质监控工作和开展“全民健身示范乡镇”工作的政策和文件,以保证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有序推进。从运动场地建设、运动器材配置、运动环境维护,到村落、社区、乡镇的体育生态运动场所的配备,都应当指示到位、政策到位,保证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同时,乡镇文体办要在政策文件指导下,制定相关的具体实施方案,如《ⅹⅹ乡关于体育文化周开展工作实施方案》《ⅹⅹ村关于成立“健身秧歌队”“腰鼓队”的通知》等,并报政府相关部门备案,以保证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的循序渐进,也保证其与两型社会建设的同步并行。

(二)加快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发展规划,加强试验区建设

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要列入两型社会建设的整体规划,与两型社会建设同步推进。要通过对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试验区建设和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体育运动项目实践两个方面来加快整体规划。从农村社区体育设施的配置、经费的投放、运动场馆的建设、体育从业人员的配备等进行整体规划和宏观布局。尽快出台相应的规划,如《长株潭城市群体育资源共享规划》,以保证长株潭农村社区体育文化在其生态化及发展方面有章可循。试验区建设,首先要围绕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以大河西、天易、昭山、云龙、滨湖等先导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将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列入绿心地区和示范区的实施方案中。出台相应的如《长株潭生态绿心地区体育文化、体育产业发展规划》,来加快和规范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的生态化建设,再根据实施方案进行规划、布局、实施。其次,通过对绿心地区及先导区农村社区体育文化生态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将试验区经验向周边农村社区辐射,编制出台《长株潭3+5城市群体育发展规划》,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生态体育运动项目,要以长株潭农村社区地理位置为切入点,以洞庭湖、湘江为经线,仙女山、九郎山、岳麓山为纬线,公共自行车项目为网状覆盖面,力求打造一个集赛龙舟、登山、自行车于一体的原生态体育运动项目。

(三)提升农村社区居民的体育生态意识,加强体育生态行为规范和体育生态道德建设

农村论文篇6

农业是我国立国之本,强国之基。全国13亿人口中农民约占了2/3,是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力量。“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这三个问题,这是一个从事行业、居住地域与主体身份三位一体的问题。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对“三农问题”高度重视,在历届党代会中都有重要的新举措,并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下达。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决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20字方针,并将其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期奋斗目标,包括了发展新农业、建设新村镇、构筑新设施、培育新农民、树立新风尚等方面的丰富内涵。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和十八大以来,更是把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到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解决好“三农问题”已成为实现国家兴旺发达和长期稳定的重中之重。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达到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以及和谐社会建设诸多方面的综合体。全面认识新农村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是找出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从而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1.观念认识不到位

大多数农民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没有多大的关系,搞好搞不好都是干部的事,造成对干部的工作不积极配合。一些乡镇或村干部对新农村建设的热情不够高,认为这不仅增加了自己的工作量,同时因为没有先进的经验可供参考,干部们心中没有一个准谱,怕搞不好会影响自己的政绩。因此,工作积极性不高,散慢拖拉,行动迟缓。由于以上这些观念的存在,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2.具体操作存在偏差

很多地方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村屯合并,盖高楼,只是对原有的村容村貌进行整治,而没有从根本上去解决如何增加农民收入,加大基础设施的投入,造成硬性拆迁、非法圈地等问题。有的高楼盖起来了,路面也硬化好了,但管理设施和制度却没有跟上,造成农机、农具到处乱放,垃圾遍地存在等现象,一到下雨天,则污水任意淌,大街小巷乱糟糟,造成环境的脏乱差现象仍然突出。

3.农民增收幅度缓慢

虽然这几年国家加大对种粮农民的补贴力度,但农产品市场价格一路走低,化肥、农药、柴油等农资产品价格却一路攀升,造成农民的收入增长缓慢。由于单户的随意种植,形成不了专业化、规模化生产,也是制约农民提高收入的关键。这就造成了大量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农村中的留守人员多为老幼妇残,严重影响了新农村的建设。

4.农业发展相对滞后

农业总体来看利润水平较低,这既是由于多年以来农业支持工业政策的影响,也是由于农业生产者知识水平较低和技术能力不够造成的。同时,农业成本的提高,也是造成农业整体利润水平不高的一个不争事实。另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跟不上农业发展的需求,灌溉、排水等基础设施很不完善,农业“靠天吃饭”这一现象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近年来由于气候的变化,自然灾害频发,对农业生产造成了严重的影响。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广大农民仍持有“手中有粮食,办事不慌”的思想,虽然粮食购销政策有了很大变化,但很多农民不愿把手中的余粮卖出,造成了农产品流通渠道不够通畅。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一具有长远眼光和战略性的方针,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村建设的重视,也体现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决心。在以后的历届会议中都非常重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三农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城乡发展一体化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要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加大惠农富农强农政策力度,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发展一体化的主要障碍。必须健全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是人民安居乐业的保证。没有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就没有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和进步;没有农业的现代化就不会有全面的现代化。解决好“三农问题”,达到社会的均衡发展是保证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本质就是解决“三农问题”,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与解决“三农问题”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举措

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实现共同富裕,这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共同富裕不是“同时富裕”,不是“平均富裕”,不是齐步走,也不是让先富起来的地区或人原地踏步走等着后富的人。而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从而达到共同富裕,这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思想。“共同”是给所有人一个共同发展的机会,共享发展的成果。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给予所有农民平等发展的机会,平等发展的能力,平等享受发展成果的可能,从而缩小城乡差距和贫富差别,实现共同富裕。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发展经济的重要途径

农村经济的发展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全国农民约有9亿人,只有农民收入增加了,才能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为了发展经济,促进农民稳定、持续增收,让农民过上富裕的生活,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为社会创造更多的需求,从而推动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好物质基础。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解决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让农民少有所学、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居有所安,并稳步提高收入。而新农村建设就是要贯彻好中央制定的“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二十字方针,通过提高种粮农民的补贴等收入,降低农民生产生活中的风险,增强农民的主体意识,保证农村的稳定,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从而构建和谐社会。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任重而道远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一蹴而就的小项目,而是一个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解决“三农问题”需要充分调动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参与意识,同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机制,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也是加快新农村建设的必要因素。

1.发展才是硬道理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关键在于促进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使农民得到更多实惠。“三农问题”是一个历史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要找出其存在的根本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好发展的方向。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正是解决这一问题,并实现可持续发展和富民强国的有效道路。

2.务实才能有效果

政策的落实是工作成败的关键,求真务实是我们党的优良工作作风,也是取得工作实效的思想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长期、复杂的系统性工程,千头万绪、纵横交错,需要我们理清思维,稳步推进。努力实现“三通”、达到“三化”,“三通”即“水通、电通、路通”,实现城乡一体化,科学规划,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化”即“农业的产业化、农民的非农化、农村的城镇化”,从而解决“三农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工作思路要清晰、工作态度要端正、工作作风要务实,从而加快新农村的建设步伐。

农村论文篇7

关键词:黑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

一、黑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

黑龙江省政府历来重视“三农”问题,在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致力于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和农村社会文明程度。经过多年的艰辛努力,农村文化建设不断推进,黑龙江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围绕中心、着眼基层、面向群众、与时俱进,迈出了新步伐,取得了新进展。

1.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得到加强

多年来,黑龙江省各级财政部门关心支持农村文化建设,不断加大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农村文化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发改委从2002年到2005年投资4.8亿元,用于扶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设施建设,三年间共补助县级图书馆、文化馆建设项目1078个。到“十五”期末,基本实现“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的目标。

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有了新的进展,基本阵地建设初见成效。2002年以来,黑龙江省一批市、县的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博物馆、文化活动中心、文艺演出场馆得到修建或改建。在大力发展市县文化设施的同时,全省继续实行了市县级文化设施维修补助和乡镇文化设施建设补贴政策,“十五”期间,省级财政共下拨市县级文化设施维修补助专项资金和乡镇文化设施建设补贴专项资金各1000万元,一大批文化设施得到维修,300余个乡镇文化设施受益。

2.服务农民的公共文化资源总量有了较大增加

黑龙江省加大农村文化建设力度,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明显改善。伴随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重大举措出台,各部门采取切实措施,增加对农村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农村文化建设资金投入出现了由少到多、由临时申请到列入专项预算、由政府财政投入到社会各方面共同投入的新局面。有关部门共投入34.4亿元建设“村村通工程”,使11.7万个行政村近9700万农民群众受益。截止到2004年,95%的乡镇和70%的行政村均可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近年来,新闻出版部门出台相关政策,重点支持有关“三农”图书的出版发行,共出版“三农”图书约2.6万种。文化部等部门安排1.7亿元资金,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着力为农民群众提供信息服务。由于各方面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投入渠道的不断增多,壮大了农村文化阵地,丰富了农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3.农民自办文化有了很大发展

黑龙江省农村自办文化悄然兴起,成为新时期农村文化生活的重要形式,农民群众参与文化建设的热情逐步高涨。许多地方农民以家庭为单位开展文化活动,发展农家文化大院和文化中心户,建设庭院文化,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充实活动内涵,农民参与文化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有了很大提高。广大文艺院团转换经营观念,积极开拓农村文化市场,群众性文化团体日益增多。

二、黑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存在的问题及推进对策

教育是培养人才和增强民族创新能力的基础,抓好农村基础教育则是整个农村工作、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义务教育,农村基础教育在一定意义上是一种公共产品,应该是由政府提供的强制性免费教育。由于受到教育投入不足、城乡二元教育体制等因素的影响,黑龙江省农村基础教育发展乏力,努力改变农村基础教育地位薄弱的局面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早在“七五”期间,国家就提出“县县有图书馆、文化馆,乡乡有文化站”的目标,但黑龙江省至今也没有实现。按照相关部门要求,文化事业经费增长应不低于当年经常性财政支出的增长幅度。全省不少地方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用于扶持农村文化建设的专项资金少之又少,农村文化事业的社会支持实际上处于缺位状态,文化事业发展滞后,部分乡镇甚至连个书店都没有,文化工作网络不健全导致了文化阵地功能发挥不到位,农村文化市场管理有待加强。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黑龙江省新农村文化建设,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发展为主题,以改革为动力,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以创造更多更好适应人民群众需求的精神文化产品为目标,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决不能因为经济建设而忽视新农村文化建设的重要性。

文化建设是一种在积累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的渐进过程,黑龙江省地处松嫩平原和三江平原之上,土豆、大蒜等农产品极其丰富,全省应以土豆节与大蒜节等特色文化资源弘扬黑土文化。应该充分利用好这些具有特色的农业资源,积极发展土豆节、大蒜节等特色文化资源,来大力弘扬我们的黑土文化,使全省的地方特色文化节重现生机。只有坚持科学的文化发展观,文化节才能真正地取得“圆满成功”,文化建设才能得到真正的推进。

广大农民群众在享有日益丰富的物质产品的同时,文化观念也在发生着改变,向往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村文化的主基调。为此,黑龙江省必须积极拓展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渠道,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文化需求。

第一,要在内容上加强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加大文化资源向农村倾斜,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文化活动,积极推动农村数字化文化信息服务。要在形式上变“送文化”为“种文化”,不仅要为农村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还要让它们在农村扎根、结果。

第二,加强新农村文化建设,要发展黑龙江省农村特色文化。其一,挖掘整理好优秀的传统文化,做好各地民间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保护和利用,不断丰富“特色文化”的内涵,提升各地的文化形象;其二,对农村传统文化生态保持较完整、并具有特殊价值的村落或特定区域进行动态整体性保护,逐步建立科学有效的民族民间文化遗产传承机制;其三,授予秉承传统、技艺精湛的民间艺人荣誉称号,开展“民间艺术之乡”、“特色艺术之乡”命名活动;其四,以传统文化为载体,充分挖掘好各类文化资源,培育文化品牌,打造文化“名村”、“名乡”、“名镇”。

第三,改革农村文化运行的机制,加快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逐步推动国有文化单位为发展农村新文化多做贡献;同时,大力发展农村民办文化,开展各种面向农村、面向农民的文化活动,使农民群众真正成为农村文化建设的主体。另外,要加强选题规划和内容建设,把农村题材纳入舞台艺术生产、电影和电视剧制作、各类书刊和音像制品出版计划,保证农村题材文艺作品在出品总量中占一定比例。黑龙江省宣传文化领域的有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农村题材重点选题的资助力度,每年推出一批反映当代农村生活、农民喜闻乐见的文艺精品;同时,积极组织作家、艺术家深入农村,体验农村生活,努力创作思想健康、艺术精湛、形式活泼的为广大农民群众所喜闻乐见的优秀文化产品。

参考文献:

[1]瞿振元,等.中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研究[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缪景.把农村文化建设放在突出位置—推进农村文化建设的深层思考[J].浙江经济,2006,(1).

[3]胡宝平.论新农村的文化建设[J].中共南京市委党校南京市行政学院学报,2006,(1).

[4]陈文胜.新农村文化建设的战略思考[J].中国发展观察,2006,(12).

农村论文篇8

关键词“:农家乐”;旅游;文化内涵;文化品位

引言从20世纪90年代初“农家乐”这种乡村旅游形式在成都市郊区兴起以来,中国“农家乐”旅游的发展已有二十多年时间。在发展过程中“,农家乐”旅游满足了现代城市居民“返璞归真、回归自然”的心理需求,丰富了中国旅游产品结构,成为了中国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但随着“农家乐”旅游的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这一情况已经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很多学者对“农家乐”旅游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作了分析。相关研究指出,目前“农家乐”旅游存在着盲目建设、缺乏特色、形式单一、品位不高等问题,越来越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多样化的旅游需求,难以保持长久的吸引力和生命力,缺乏持续发展的后劲。而在目前“农家乐”旅游存在的这些不足和问题中,缺乏文化品位既是根本的缺陷,又是“农家乐”旅游产品低质化的根本原因。因此,如何丰富“农家乐”旅游的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是我们应该重点关注和深度思考的问题。

一“、农家乐”旅游缺乏文化品位的主要表现

1.盲目建设,破坏乡村资源和环境。乡村资源和环境是“农家乐”旅游发展的凭借和依托,任何对其造成破坏的开发建设都会削弱“农家乐”旅游地的吸引力,降低“农家乐”旅游的文化品位。但在目前的“农家乐”旅游开发中,却存在着“不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盲目开发一些自然资源,导致生态压力增大”的现象。同时,由于农民认识上的偏差,在“农家乐”房屋、庭院等的建设上盲目模仿城市建筑,不仅脱离了乡村本色,而且还破坏了当地的资源和环境。再者,在“农家乐”旅游开展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废水等没有得到很好的处理,造成了乡村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这些对乡村资源和环境的破坏现象,使“农家乐”旅游的生态优势逐步丧失,乡村的吸引力逐步减弱,“农家乐”的文化品位逐步降低,影响了“农家乐”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2.对乡村文化内涵挖掘不够。目前,各地对“农家乐”旅游产品的开发普遍缺乏对乡村文化内涵的深入挖掘和利用。首先,片面强调对乡村自然资源的开发,而忽视对乡土文化、乡村民俗文化的利用。即使现在有些“农家乐”也在努力增加文化含量,但多是相互模仿和抄袭,而不是立足本地乡村习俗和风土人情,导致“农家乐”旅游地域文化特色不足。其次,“农家乐”旅游活动项目档次低、文化含量少、缺乏特色。大多数“农家乐”都是以、麻将主打,辅之以喝茶、聊天、钓鱼等活动。项目开发流于一般,“城市化”、“大众化”气息浓,难以满足游客求新、求异、求知的旅游需求。最后,“农家乐”旅游开发与农事文化结合不紧密,对农事文化既挖掘不够,又缺乏有形的展示“,农家乐”旅游离“农”字越来越远。

3.以观光形式为主,参与性活动少。目前,“农家乐”旅游的发展多数还停留在低层次的观光层面,产品结构单一,知识性、趣味性差,参与性不强。大多数“农家乐”旅游地的观光农业园在一定程度上能满足旅游者对田园风光的欣赏需求,但由于不具有参与性,游客逗留时间短,旅游过程平淡。而旅游者越来越注重对旅游过程的参与和体验,仅靠这种旅游产品是无法满足旅游者的体验需求的。尽管乡村民俗文化可以很好地开发一些参与、体验的旅游项目,但目前多数“农家乐”旅游还没有诸如民俗节庆、民间艺术学习等参与性较强的旅游项目。

4.服务设施差,服务水平低。“农家乐”旅游的服务是展示“农家乐”旅游文化品位的一个平台。良好的服务设施和服务水平能给旅游者带来愉悦的心理感受,树立“农家乐”旅游地在游客心中的良好形象。但是,目前“农家乐”旅游服务设施差、服务水平也还有待提高。服务设施的修建普遍存在着与乡村环境不协调的问题,服务设施的安全、卫生条件还存在不足。厨房、餐具卫生状况差,提供的饮食也几乎是和城里相差无几的食品和菜肴,缺乏乡村饮食文化特色。同时,“农家乐”经营者还不具备“服务就是品位”的意识,缺乏对游客的人文关怀,服务仪态、服务方式不能给游客带来美的感受,大大降低了“农家乐”旅游的文化品位。

二、提升“农家乐”旅游文化品位的对策建议文化品位是现阶段旅游业发展新的生长点,是旅游产品生命力的精髓,是创造差异性的核心元素[2]。“农家乐”旅游的经济价值、经济效益与它内在的质量和文化的品位是成正比的。丰富“农家乐”旅游的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可以使“农家乐”旅游获得蓬勃生机和高附加值,是提高其观光价值和经济效益的关键[3],更是“农家乐”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源泉。

因此,推动“农家乐”旅游的深层次发展,必须在提高质量上下工夫,研究如何丰富“农家乐”旅游的文化内涵、提升文化品位。具体来讲,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1.保护乡村生态环境,合理利用乡村资源。乡村资源和环境是“农家乐”旅游开展的前提,是支撑“农家乐”旅游文化品位的必要条件。因此,提升“农家乐”旅游文化品位的首要任务是树立科学的旅游发展观,重视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合理利用乡村资源。为此必须做到:(1)树立资源保护意识,着眼于“农家乐”旅游地的可持续发展,制定“农家乐”旅游开发规划并贯彻实施;(2)树立精品意识,统筹乡村的发展全局,精心设计“农家乐”旅游开发的每个细节,严禁对乡村自然资源盲目开发;(3)注重自然和人文的协调“,农家乐”房屋建筑不能盲目模仿城市住房,而要尊重乡村文化传统,弘扬农村建筑文化,修建地方特色性建筑;(4)妥善处理因“农家乐”旅游开展而产生的垃圾、废水等,保持生态平衡、保证乡村的清新、纯洁、自然,维持乡村环境的长久吸引力。

2.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是形成“农家乐”特色、提升“农家乐”文化品位的基础。能否将乡村文化内涵集中展示出来是决定“农家乐”旅游开发成败的关键。“农家乐”旅游开发挖掘乡村文化内涵,必须首先对当地的乡村民俗和风土人情作充分的调查研究,找准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开发具有差异性和垄断性的旅游文化产品。而不能不顾实际情况盲目模仿,生搬硬套地开发旅游项目。在此基础上,打造特色产品,创立优势品牌,改变目前以麻将、为主要活动项目的低层次发展现状,推动“农家乐”旅游的深层次发展。“农家乐”旅游开发要努力展示农事文化,可恢复水车、水磨、鸡公车等一些传统农业工具,还可组织游客从事一些简单的农事活动,让他们感受劳动的快乐,获得愉悦的心理感受,从而增强“农家乐”旅游的吸引力。同时,可考虑开发一些民俗节庆活动、民间礼俗展示、民间艺术表演等特色项目,使游客在参与民俗文化活动时,感受乡村民俗气氛,提升“农家乐”旅游地在他们心中的文化分量。

3.增强旅游活动的参与性和体验性。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旅游心理的日趋成熟,人们在旅游过程中更加注重对异域文化的体验,传统的“走马观花”式的旅游已难以适应人们追求个性和自我的需求,参与性和互动性较强的旅游正越来越受欢迎[4]。因此“,农家乐”旅游开发必须适应这一发展趋势,开发具有参与性和体验性的旅游活动项目。“农家乐”旅游开发参与性项目,必须立足于乡村文化特色,避免与城市旅游活动趋同,诸如乒乓球、篮球、卡拉OK等活动项目最好少开发或不开发。而应该以乡村农事文化和民俗文化为依托

,开发具有乡村特色的参与性活动项目。体验农事文化方面,可开发植树、采摘、耕地等农事活动项目,让游客从参与农事活动中更真实地感悟农村,感受离他们遥远的农业社会风貌;体验乡村民俗文化方面,可引导游客参加民俗节庆活动、让游客自己动手制作民间手工艺品、学习农家风味饮食的烹饪等,使游客在体验乡村民俗文化中增长知识、愉悦身心,从而更加喜爱“农家乐”旅游。

4.完善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重视完善旅游服务设施,提高服务水平,这也是“农家乐”旅游提升文化品位的重要内容。“农家乐”旅游地服务设施的设置要体现服务至上原则,要与乡村环境氛围相协调,使之成为“农家乐”旅游地整体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服务设施的修建要以乡村反映的文化内涵为背景,外观形式要体现地域文化特点,环境与设施融合,色彩协调;设施条件能满足接待游客规模的需要,布局合理,安全、卫生条件达标。“农家乐”旅游服务要贯彻“以人为本”的思想,注重对游客的人文关怀。服务人员要具有“热情好客的品质,崇尚礼仪的性情,较高的文化修养,周到细致的服务,清洁卫生的习俗”。因此,必须加强对“农家乐”旅游服务人员文化知识、旅游常识和服务礼仪等方面的培训,增强他们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

结语

总之,保护乡村资源和环境是提升“农家乐”旅游文化品位的前提,深入挖掘乡村文化内涵是提升“农家乐”旅游文化品位的关键,注重活动的参与性和体验性是提升“农家乐”旅游文化品位的重点,完善服务设施和提高服务水平是提升“农家乐”旅游文化品位的保证。提升“农家乐”旅游的文化品位必须从多方面努力,多角度发展,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通过提升“农家乐”旅游的文化品位,必将增强“农家乐”旅游的发展后劲,推动中国“农家乐”旅游的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李琳桂“.农家乐”旅游可持续发展的思考[J].社会科学论坛,2005,(5):151-153.

[2]何景明,等.乡村旅游发展中存在问题的调查与思考[J].农村经济,2004,(7):36-38.

[3]李左人.试论丰富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J].天府新论,2000,(6):50-53.

推荐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