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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论文8篇

时间:2023-03-16 15:48:17

中国金融论文

中国金融论文篇1

[关键词]金融危机风险泡沫

自2007年下半年以来,中国的经济走势出现了较大的不确定性,首先是产生了通货膨胀现象,2008前三个月,CPI指数分别达到了7.1%、8.7%和8.3%,其中,食品价格上涨尤为剧烈,08年一季度食品价格较去年同期上涨了21%,并且市场对价格上涨的预期仍然很强烈,其次是中国股市发生了剧烈了震动,自07年10月创下新高以来到08年4月22日跌破3000点,上证综合指数累计跌幅达已超过50%。第三,从较为长期的角度看,由于人民币汇率存被低估,外汇储备不断攀升,导致外汇占款过多,国民经济面临着流动性过剩的问题,大量的资金进入股市、房市,造成泡沫,一旦破裂,后果不堪设想。第四,美国的次级债问题实际上已经把美国的信用风险分散到了全球,中国也不能例外。综合以上原因,人们对于我国爆发大规模金融危机的担忧与日俱增,一些学者和专家甚至指出,中国爆发金融危机已不可避免。

所谓金融危机,是指资产价格急剧下跌与许多金融和非金融企业破产为特征的金融市场的大动荡。在世界有几次比较大的金融危机,一是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的金融危机,即所谓大萧条时期;二是1987年美国股票市场的暴跌波及全球;三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爆发的一系列金融危机,包括阿根廷金融危机、俄罗斯金融危机、墨西哥金融危机,尤其著名的是1997年爆发的东南亚金融危机,对这些历史上著名的金融危机爆发之前的金融体系运行状况进行研究有助于我们判断中国是否会发生大规模的金融危机。

一般来说,金融市场爆发危机是由经济体系失衡引起的,具体来说,分为国际收支失衡、资本市场失衡和借贷市场失衡。下面笔者就来就来具体分析这几种情况,并结合历史上金融危机的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来判断中国发生金融危机的可能性。

一、国际收支失衡

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金融危机大都发端于此。一般来说,由国际收支失衡引起的金融危机的国家都实行固定汇率制度,汇率在一定程度上被扭曲了,在金融危机爆发之前,往往出现了经济不景气,政治动荡等现象,继而国民对本国货币失去信心,对美元等外币需求上升,央行为了维持固定汇率,必须抛出大量外汇收回本币,但是随着负面消息继续出现,货币当局最终无法捍卫固定汇率,宣布货币贬值,导致本国货币崩溃。以东南亚金融危机之前泰国的情况为例,在发生金融危机之前,泰铢一直实行固定汇率制度,主要盯住美元,随着泰国产品国际竞争力的降低与经常项目赤字的持续上升,泰铢被高估,泰国央行被迫发出大量外汇维持固定汇率,到1996年下半年,泰国金融市场就出现了挤提风潮事件,1997年2月,国际游资又大规模抛售泰铢,1997年7月2日,泰国放弃已实行十多年的联系汇率制度,当日即贬值19%,8月,泰国政府宣布暂时关闭16家金融机构,还宣布境内外泰铢实行统一汇率,从而引发了市场的恐慌,再度掀起抛售泰铢的狂潮,东南亚各国的经济联系十分密切,和泰国一样,马来西亚,菲律宾等国家的汇率也急剧下跌。那么中国会不会因为国际收支失衡而发生大规模的金融危机呢?应该说不会。首先,中国自从实行汇率改革以来,就已经不再采用固定汇率制度,虽然由于央行的干预,人民币汇率仍然存在着一定程度的扭曲,但是,与东南亚国家的情况相反,人民币汇率不是被高估,而是被低估了,从2005年7月21日至2007年4月30日,人民币已经累计升值超过13%,并且还有升值的预期,因此也就不存在所谓的贬值预期。其次,中央银行持有大量的外汇储备。外汇储备由01年的2000多亿美元增加到目前的16000多亿美元,储备规模居世界第一。有了如此之多的外汇储备,就可以有效抵御国际炒家的投机,避免外汇市场发生剧烈动荡。所以,我国因为国际收支不平衡而引发金融危机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二、资本市场失衡

资本市场决定着金融资产的价格,当资本市场失衡时,将会引起市场的恐慌,大量抛售证券,发生资本市场崩溃从而引发全面性的金融危机。美国八七年发生的股灾就是资本市场失衡引起金融危机的著名案例。在八十年代,由于里根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成功的经济政策,美国经济进入了繁荣时期,股市也水涨船高,产生了明显的泡沫,直到87年夏天,股市仍然一片繁荣,但是到10月份,由于一系列的利空消息,如逆差增大,财政赤字严重,使投资者产生了担忧,泡沫开始破裂,10月14日,道指下跌95.46点,创下新纪录,10月16日,下跌108.35点,10月19日,也就是著名的黑色星期一,股市下跌了508.32点,跌幅为22.6%。这场金融危机还蔓延到了全球,欧洲、亚太地区的股市也出现了暴跌,例如,10月20日,恒生指数跌去33.5%。87股灾使美国100多家银行倒闭,股民损失惨重,很少再购买住房导致不动产市场价格下跌。从中国目前的情况来看,与美国当时有很大的相似之处,首先是经济连续保持高速增长,其次,从股指的角度看,自2005年6月6日上证指数探底至998点至2007年10月16日达到历史最高点6124点,上证指数上涨了500%以上,在其后的半年时间里,上证指数又缩水50%以上。因此,从下跌的幅度来看,中国实际上已经发生了“股灾”。然而,再仔细分析一下中国与美国的差异,笔者认为,股市的下跌不会上升到金融危机的程度:第一,中国的股市毕竟是一个政策市,换句话说,官方对中国股市有足够的控制力,而且调控股市手段多样,如在股市大跌时出台利好政策、政府官员讲话,或是召集基金公司集体进行“窗口指导”,还有国资委等政府机构直接动用手中的资金救市等,例如,今年4月22日,当股票跌破3000时,政府立即进行3000点保卫战,当日即收大阳,4月24日,出台印花税下调利好,股市几乎全线涨停。另一方面,尽管受国际经济形势的影响,中国宏观经济出现了通货膨胀等一些问题,但基本面并没有走坏,高速增长的预期没有改变,因此,只要政府释放利好,市场预期马上改变,股指再创新高也不无可能。第二,即使股市发生崩盘,灾难也不会蔓延到银行体系,八七股灾之所以会引起美国100多家银行倒闭,是因为这些银行有大量的股票、债券抵押贷款,1987年5月,美国银行对股票债券的抵押贷款达388.9亿美元。而在中国,企业主要利用股票市场进行融资,投资并不多,法律也不允许从银行借入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因此,当股市崩盘时,不会产生企业亏损从而给银行造成坏账的情况。当然,也法律也不允许银行投资于证券市场,因此,在中国,即使发生股灾不会引起银行业危机,真正可怕的是房地产市场泡沫破裂,下面我们就来分析这一问题。

三、资金借贷市场失衡

资金借贷市场失衡引发金融危机事实上就是信用危机,其原理在于,为刺激经济,央行采用宽松的货币政策,导致资产价格上涨和通货膨胀,银行发生大量坏账,资金链断裂,从而引发挤兑现象,羊群效应使得这种现象很可能蔓延到整个银行体系,造成大量银行倒闭,整个国民经济受到巨大打击。上世纪80年代签订广场协议后,为了应对不利的国际收支环境,日本政府采取了宽松的货币政策,放松了信贷,银行放出大量房地产抵押贷款,加之日本土地本来就比较稀缺,日本的房地产价格猛涨,当时日本土地价格是美国的三倍多,1989年,日本央行三次上调再贴现率,利率提高后,借款人无力偿还利息,导致银行坏账,房地产泡沫破裂,到1997年日本住宅用土地比1989年下跌了约30%,商业用地下跌了约50%,8家住宅金融公司(住专)中有七家倒闭,这也给银行带来了大量的坏账,从而导致了日本经济一蹶不振,至今仍未完全恢复。针对中国近年来房地产价格上涨的情况,有许多专家呼吁谨防房地产泡沫破裂,关于这个问题,笔者认为,一方面,房地产市场有没有泡沫是一个问题,泡沫理论本来就不是一个成熟的理论,格林斯潘说过:“泡沫只有在它破裂的时候才会被证实”,一些学者用房价与家庭年收入只比来测算泡沫是不妥当的,这个比率高只能在社会学的意义上证明房价高,在经济学上测算泡沫应该用新房空置率比较合理,但是从技术上来说这一指标目前也没有统一的标准,但是定性地说,笔者认为,中国房地产价格高很大程度上是供需引起的,经济学认为房地产的供给长期的比较固定的,但在中国有一个周期问题,大量的城市单元住房都是在80年代兴建的,20多年过去后,这些住房在面积和结构上已经不能满足现代人要求,所以对新住宅的需求是很大的,这自然引起房价高企;另一方面,有几个原因使得房价下跌的可能性不大:一是供地从紧的政策使房地产新增量有限;二是目前的政策目标是稳定房价,而不是使房地产价格下跌;三是由于全球通胀,原材料价格上升导致房地产价格走高,基于以上几点笔者认为,中国因为房地产泡沫破裂导致金融危机的可能性也不是很大。

中国金融论文篇2

关键词:中国货币政策论文,金融统计论文,货币与金融统计

200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长期的研究和多次修订下,了世界上第一个关于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国际准则《货币与金融统计手册》(MFS)。MFS的推出促进世界各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规范化发展,也为我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发展提供了框架和指南,对我国完善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有重要意义。 

一、货币与金融统计的相关概念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MFS中,将货币与金融统计划分为货币统计和金融统计。 

货币统计是统计货币的总量、构成、结构及形成,主要是货币供应量统计,是对金融性公司资产和负债的统计,其中货币供应量主要由中央银行发行的通货和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构成。中央银行发行的通货构成其负债,各项存款是金融机构的主要资金来源,也构成其负债,这样包括中央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的负债便构成了广义货币供应量的主要组成部分,货币统计就是统计金融机构的负债;而金融统计是对整个经济体中非金融性公司、金融性公司、政府、住户、为住户提供服务的非营利机构等部门之间以及这些部门和世界其他地方之间所有金融流量和存量的统计; 

货币统计与金融统计之间既有联系,又各有侧重点,货币统计是针对金融性公司的统计,金融统计是针对经济中所有部门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统计,货币统计是金融统计的基础,是部分金融统计数据推断的依据,同时通过金融统计可以发现货币计量范围的准确与否,指导货币统计的不断完善,二者相辅相成,相互支持。 

二、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发展历程和发展现状 

我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1952至1984为第一阶段,采用MPS体系,这个阶段我国的经济体制是照搬前苏联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此时的金融统计内容主要是中央银行开展的信贷计划服务;1985至1992为第二阶段,采用MPS和SNA体系结合的方式,这个阶段是我国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时期,中国的金融体系进行着巨大的变革,确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的地位,形成了以中央银行为主体,国有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以及其他金融机构共存的金融体系。1993年至2000年为第三个阶段,1993以后,我国基本上完成了计划经济体制到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型,为了更好地与国际接轨,金融统计体系也由MPS变为SNA。2000年至今为第四阶段,在2000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了MFS,而在2008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又了新的国际准则——《货币与金融统计编制指南》(CGMFS2008),这为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的发展提供了标准和指南。 

建国初,我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只是进行简单的信贷收支统计,而现在我国的货币与金融统计已经发展成为包括货币供应量统计、资金流量统计、现金收支统计、信贷收支统计、国际收支统计、货币和银行概览、债券和外汇统计在内的多方面的统计体系,建立了多项调查制度,如物价调查、银行和储蓄调查等,同时还形成了以货币银行为中心,金融市场统计和多项调查制度给予辅助的货币与金融体系;在部门建设体系方面,我国建立了以央行的货币银行统计为中心,以国家外汇管理局国际收支统计和证监会金融市场统计为辅助的,以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金融机构统计部门为补充的统计部门体系;在货币与金融统计的法制建设方面,随着我国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相继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以规范其发展,为我国货币与金融统计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近些年,我国加大对货币与金融统计人才的培养,使货币与金融统计部门机构的工作人员具有良好的专业技能和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 

三、中国货币与金融统计与MFS的比较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的建设,使我国的货币与金融体系大体上已经完善,但是由于中国的特殊国情和经济体制,中国的货币与金融体系与MFS国际标准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中国金融论文篇3

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经济和金融安全的影响是复杂的,国内外学者对这个问题作了理论的分析和实证的检验。

对外资银行进入与东道国经济稳定性之间关系的理论研究,目前未能达成一致。一类观点认为,外资银行进入可能促进东道国的资本积累和资本配置效率,提高银行体系的效率和稳定性,提高监管当局的监管水平,从而有利于东道国经济系统的稳定运行。而另一类观点则认为,外资银行的进入给东道国经济带来不稳定因素,可能将别国的经济衰退或危机输入东道国;当东道国面临经济困难时,外资银行可能成为资本外逃的重要通道。谈儒勇等(2005)认为,这两种观点是可以调和的,而调和的关键在于外资银行的进入是否适度以及东道国是否具备相应的银行开放条件。我们认为,两类观点对我国都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我国银行业低效率运行的现实需要外资银行的进入,而外资银行可能带来的不安全因素则需要用精巧的制度设计来规避,新近颁布和实施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这将在后面具体阐述。对于外资入股东道国银行这一特殊途径,巴曙松(2006)认为,外资入股给东道国银行业带来了利益共享者的同时也带来了金融体系的风险共担者,有利于金融风险的分散,有利于金融稳定。

外资银行进入效应的实证研究,主要集中在检验外资银行进入对东道国银行业效率、经济金融稳定性影响等方面。在银行业效率方面,Levine(2003)运用47个国家的数据研究发现,对外资银行进入限制较多的国家的商业银行利差收入较大,银行效率较低;Claessens(2001)运用80个国家的数据研究发现,外资银行进入程度的提高会显著减少银行的税前利润和日常开支;Denizer(2000)关于土耳其银行业和Barajas(2000)关于哥伦比亚银行业的发展中国家个案分析则证实外资银行进入有助于降低金融机构利差收入和提高贷款质量。以上实证研究均得到相同的结论,即外资银行的进入将提高东道国银行业的效率。一国金融体系的效率与其开放度正相关,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金融体系的稳健性又和效率成正比。

在东道国经济稳定性方面,实证研究的结论同理论研究一样,存在分歧。Demirguc-Kunt等(1998)研究发现金融自由化、放松管制与银行危机之间存在着正相关关系,得出外资银行进入容易导致金融危机发生的结论。另一类观点则支持外资银行的进入,Barth等(2001)研究发现在外资银行进入限制较少的国家,货币危机发生的可能性较低;叶欣等(2004)研究表明,外资银行进入将显著降低东道国银行发生危机的可能性;巴曙松(2006)提出,世界上最发达和最富效率的金融体系往往是国际化程度最高的金融体系,而大部分发生过金融危机的国家,在危机前都曾采取了排斥和限制外资银行进入的金融法规和政策,危机后则加快金融重组步伐,更大程度地开放了金融体系,比如日本、韩国、墨西哥和阿根廷。

二、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路径选择及其对金融安全的影响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的可选择路径大致有四种:成立外资独资银行,即法人机构;在中国开办独立的分支机构;购买并持有中国国内银行机构的股份;与中方合资建立新的银行。在中国加入WTO以前,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主要途径是在中国开设分支机构;中国加入WTO以来,入股中资银行的方式逐渐受到外资银行的重视乃至追捧;而法人机构的设立在入世过渡期的五年中基本上处于停滞状态,但随着2006年12月我国银行业的全面开放,最新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细则的实施,外资银行法人机构的设立将迅速增加。

外资银行进入中国市场的路径与我国银行业改革和开放政策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2004年以来我国政府调整了外资银行市场准入策略,银行业对外开放的重点由主要引进外国银行来华开设分支行转移到着力推动中外资银行加强业务协作与股权合作,以促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加快中资金融机构重组和改造。外资入股中资银行的速度越来越快,仅2005年就有10家中资银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其中包括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等3家对我国银行业举足轻重的国有商业银行,在我国掀起外资入股的新一轮浪潮。2006年12月11日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最新颁布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一个基本的导向是鼓励外资银行在本地注册,非法人外资银行开展小额的人民币零售业务将受到一定限制,只能吸收100万元以上的居民个人定期存款。顺应该政策的指导,已有多家外资银行向银监会提交了设立法人机构的申请,目前已有9家经过批准,可以预测“法人导向”原则将有力地促进外资银行在华设立独资银行。

与此相应,外资银行进入路径的不同选择也以不同程度影响着我国的金融发展和安全。外资银行以设立机构进入中国的方式比较而言,设立法人机构比设立分支机构,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威胁较小。外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不仅加大监管难度,而且容易引入国际金融风险。首先,外资银行分支机构没有独立的决策权,资金的调度受境外总行的影响,我国监管机关的监管手段因此受到限制。其次,由于其母行在境外,我国监管当局对其母行的风险难以监测和控制。一旦外资银行母行发生危机,风险会马上波及到其在中国的分支机构,我国存款人债权的保障和清偿无法得到优先考虑。第三,外资银行是一个国家资金进出的重要渠道,其分支机构资金调度由境外的母行控制,可能成为大规模投机资金进出我国的通道,也可能在国内金融危机初显时抽逃资金进一步加剧危机,出现拉美和东南亚国家金融危机的情形。相比设立分支机构的方式,外资银行设立法人机构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威胁较小,对金融稳定有利。首先,法人银行作为境内独立法人,是本地注册,由我国监管机构承担主要监管责任,监管机构可以通过资本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来监管可能出现的风险;其次,由于受母行经营的影响小,法人银行能够较好地规避金融危机的国际传染。因此从加强金融监管、降低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安全的角度出发,应该对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的经营有所限制,或引导外资银行的分支机构向法人机构转变。我国2006年12月11日全面开放银行业,同时开始实施的《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限制非法人外资银行开展小额的人民币零售业务,鼓励外资银行在本地注册,很大程度上规避了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所带来的风险,在全面开放银行的同时又有力维护了我国的金融稳定。

而外资银行入股中资银行,对我国金融安全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对我国金融的侵蚀上。2005年以来中资银行加快引资改革的步伐,特别是建行、中行和工行这三家大型国有银行引入国外战略投资者,引发了关于金融安全的大规模争论。许多学者针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对我国金融安全表示担忧,主要就是担忧我国金融的丧失。在我国,直接金融不甚发达,经济体系的资金配置依赖着银行业。银行业的丧失,等于丧失经济体系资金配置权,将严重危害经济。因此对金融的强调意义重大,然而从宏观的角度看,目前中资银行在我国银行业中居于控制地位,而且对外资入股中资银行的限制仍比较严格,单个外资机构在一家中资银行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0%,一家中资银行的外资持股比例总和不得超过25%,外资尚无法控股任何一家中资银行,金融仍牢牢地掌握在我国手中。

三、外资银行进入对中国金融安全影响的进一步分析

1.中国金融安全的关键:宏观与微观的区别。

金融安全是一个宏观的概念,指的是通过金融系统的健康和富有效率的经营,保持国民经济的均衡发展,是一国的宏观调控能力问题(吴晓灵,2006)。金融安全从微观上讲是保持金融机构的稳健经营,不因个别机构经营不善而导致系统性挤兑风险。微观意义上的金融安全是为整个金融系统的安全服务的,对金融安全的理解不能仅仅停留在微观层面,不能仅仅停留在单个银行或者局部市场的层面。应该在宏观层面上在整个金融体系概念上理解金融安全这个问题。因此看待我国的金融安全不应当只关注单个银行的存亡或计较于中资银行股权是否被贱卖,而是应当考虑如何利用金融业开放与外资银行互利合作,建设一个富有效率、有力支持稳健的金融体系,建立反应迅速、运转有效的金融安全网。

从宏观层面理解金融安全,以整体眼光看待中国目前的金融安全与银行业,我们可以发现,对中国金融安全威胁最大的是体制和观念落后、低效率配置资金、持续浪费公众资金、制造高额不良贷款、危害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银行体系。建设安全、稳定和有效的银行业体系,提高其竞争力,有助于国家经济的健康发展是我国金融安全的关键。目前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主要任务是通过改革开放,不断提高整个银行体系的资产回报和资金配置效率,将资金投放到最具有活力的领域和企业,并有效控制信贷风险。

2.外资银行进入有利于提升整体行业效率以促进金融安全。

引发金融不稳定的因素既有外部冲击,又有金融体系不健康的内因,建设健康的金融体系是维护金融安全的根本。外资银行在华的扩张,不论是设立机构还是入股中资银行都有利于我国银行业效率的提升,从而从根本上促进我国的金融稳定。如前文所述,对中国金融安全威胁最大的是银行体系的低效运行及其制造的大量不良贷款,我国金融安全的关键是建设富有效率和竞争力的银行业体系,而外资银行的进入和扩张主要通过竞争和示范这两种方式促进中国银行业效率的提升。具体而言,外资银行在华设立分支机构或法人机构,都加剧了我国银行业的竞争,给中资银行巨大的竞争压力,促使他们反思、学习、变革和完善;而外资入股中资银行则是直接地为被入股银行带来先进的治理结构和管理理念。在竞争和学习中,在银行业中占主导地位的中资银行改善他们的经营管理,将资金投放到更具有生产力的企业,有效控制信贷风险,从而提高整个银行业的资金配置效率。

3.入世前后中国金融安全状况的比较。

从我国的现实来看,入世5年来外资银行在华分支机构的扩张和入股中资银行步伐的加快,并未给我国的金融安全带来明显的威胁,反而加速中资银行的改革,而且外资金融机构积极地参与中资银行的改革,银行业整体向着更具效率、更加稳定的方向进步。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对我国金融安全进行了全面评估,得出的结论是“中国金融总体稳定,2005年中国金融改革和风险处置取得突破性进展,金融业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金融体系的稳定性明显增强。”王元龙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金融全球化与我国金融安全问题研究》课题中,也对我国金融安全做出了“金融基本稳定;金融信号基本正常;金融运行平稳”的总体评价。总之,外资银行的进入与扩张,会带来一些不利于我国金融安全的因素,但我国通过金融政策的规定和引导,规避了很大一部分风险。而且瑕不掩玉,外资的进入通过竞争和示范效应有力地促进了中资银行改变落后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理念,促进了整个银行体系资金配置效率的提高,从而为我国构建稳健的银行体系注入强心剂,促进我国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安全。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2006年12月11日,我国全面开放银行业,外资银行在华的扩张也势不可挡。

我们不难发现,在宏观上突飞猛进、超常规地引入外资,而不注重基础制度和结构的改革,不注重监管的加强,对于一个国家的金融体系来说可能是危机四伏的。许多国家,不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都对外资银行进入,特别是外资股权并购银行的行为进行政府管制。因此我们提出的政策建议是:坚定地开放银行业,在微观上继续鼓励外资进入我国银行业;在宏观上控制外资进入的比例和节奏,紧紧抓住金融安全的主导权。

1.微观层面上继续鼓励外资银行的进入。

从发展趋势来看,金融开放不可逆转,而且中国的实践经验已经证明,过度封闭的金融保护主义会造成资金配置效率的低下,银行体系乃至整个金融体系的不安全。从目前来看,外资入股比单纯的引入外资银行分支机构,示范效应更加明显,对于促进中资银行改革的效率更高。因此在微观层面上要坚定地推进银行业的开放,鼓励外资入股中资银行,促进中资银行竞争力的提高,从而推动整个银行业资金配置效率的提高。

2.宏观层面上警惕丧失金融安全的主导权。

从国际经验出发,东南亚和拉美的一些国家过快推进银行业外资化和金融自由化的教训不能忽视,我国在推进银行业开放的同时必须紧紧抓住金融安全的主导权。首先,加快中资银行的改革,促进其市场化运作,成为自负盈亏、自负其责、高效运转的商业银行;其次,监测并关注在华设置分支机构的外资银行母行的经营动向,防止国际金融风险传入我国;第三,监测并限制国外战略投资者的短期投资行为,及时逐个评估国外战略投资者对中资银行改革是否发挥了应当发挥的作用,并据此决定国外投资者能否入股其它中资银行或者扩张其股份比例;第四,继续控制外资持股中资银行的比例上限;最后,培养具有竞争力的国内投资者,鼓励其投资中资银行业。

参考文献:

[1]巴曙松.外资入股中国银行业:如何超越“贱卖”的争论与分歧?[J].dcotor-,2006

[2]谈儒勇,丁桂菊.外资银行进入效应研究述评[J].外国经济与管理,2005,(5)

[3]吴晓灵.在开放中发展中国金融业[Z].,2006

[4]叶欣,冯宗宪.外资银行进入对本国银行体系稳定性的影响[J].世界经济,2004,(1)

中国金融论文篇4

论文摘要:建立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对一个国家的发展至关重要。文章首先简述国际金融中心指标评估方法,然后通过比较上海与北京在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面的现状,探讨上海竞争成为国内金融中心的优劣势。最后,文章总结了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约束条件。

一、前言

国际竞争的根本,在于对国际金融主导权的竞争,在于对全球资本的控制权、支配权的争夺。拥有一个国际金融中心对一个大国的长远发展和金融安全至关重要。上海作为我国发展国际金融中心的首选目标,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其框架雏形已经基本形成。上海通过在过去的十多年中的建设和发展,现在已经到了可以进入跨越性发展的时期,即中国金融中心、亚太区国际金融中心和世界级金融中心的建设同步进行。但是,上海同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相比仍然存在着很大的差距。我们可以用评估国际金融中心的指标对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现状进行考量。一个城市成为国内金融中心是其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前提,通过国内城市在建设金融中心方面的优势和劣势的比较,可以找出上海在建设国际金融中心方面的不足之处。另外,研究世界成熟国际金融中心的发展历程及其成因,比较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与世界成熟金融中心在各个方面的差距,将有助于找到影响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制约,从而制定出应对措施,以更好地促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

二、金融中心的评估指标

一般来说,一个国家的金融中心是这个国家金融交易最密集的城市。然而,对于交易的种类、交易的范围大小、金融机构的特点,人们并没有统一的看法。但总的来说,判断一个城市是否能称为金融中心,主要需要考察以下三个方面。

1.流动性。流动性是金融中心信誉的保证,高流动性可以使金融中介以低成本迅速地完成大量的大额定单,并且使价格的波动风险最小化。所以,资本是否具有较强的流动性也决定了该国家是否能吸引大量的投资者。一个城市经济的自由度和该城市中金融中介的成熟程度决定了在城市中参与投资交易的资本的流动性。流动性对于投资者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对资本流动的约束越少,资本流动的渠道越多,代表资本的金融工具就越能被人接受,资本的变现能力就越强。决定资本流动性的因素包括个人的选择、意愿交换、竞争自由度、对个人和财产的保护、信贷市场的管制和对外贸易的自由度等。

2.收益性。资本的收益性可以从降低成本以及提高收益率两方面来进行考量。所以,资本的规模和交易成本可以用来衡量资本的收益性。金融业是一个规模经济显著的行业,不同的金融产品可以具有共同的成本。另外,如果有大量的卖者在同一地点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那么买者的搜寻成本将会大大地降低。具体来说,反映金融中心交易规模的指标可以包括:金融中心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值、金融中心国内上市公司数量。对于金融机构以及企业来说,在他们的总成本中,决策成本是主要成本,因此,公司总部往往会设立在决策经营成本最小的某个经济或金融中心。那么,包括外国银行的数量、外国金融机构的数量和跨国公司总部的数量就可以成为衡量一座城市投资交易成本的指标。

3.安全性。资本的安全性同样为金融机构所高度关注。资本的安全性主要体现在政府政策的稳定程度和连续程度上。如果政府或监管当局指定的规则变化无常,金融机构将难以制定和实施其长远发展规划。所以,一个国家的法律结构与财务的安全、健全的货币制度、国际竞争力和国家政治风险也常常为投资者所关注。

三、上海能否成为国内金融中心——上海与北京的比较

上海必须先成为中国的国内金融中心,然后才有可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只有上海金融市场成为全国的金融市场,全国重要中心城市的资金汇聚上海金融市场,并辐射全国重要中心城市,上海金融市场才有可能成为国际金融市场或国际金融中心。因此,努力把上海建设成为国内金融中心是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上海和北京一直是建立国内金融中心的讨论焦点,上文已经提到了国内金融中心的评价指标。如果再进一步分析我国的情况,一个城市的金融竞争力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该城市要能成为区域的信贷转贷中心;该城市的金融市场应当是国内主要的筹资渠道,其证券交易规模在全国要有一定的地位;城市中有一定数量的外资金融机构;能率先适应金融改革及创新;拥有健全金融法规体系。

如今,上海已经形成了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和上海黄金交易所在内的多层次市场体系,并且是我国金融机构的最大集聚地。而北京作为我国的首都,则是中央机关的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的总部都在北京。金融业是一个讲究高度规范性的行业,因此,首都北京具有其他地区不可比拟的优势。

总的来说,上海与北京相比,其优势在于具有一个比较完备的金融市场。此外,由于较高的市场自由度和宽松的环境,上海在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以及对外开放方面也具有独特的优势。然而,必须看到,上海在成为国内金融中心的漫长道路上还存在许多困难,例如,全国各大金融机构的总部大都设在北京。再例如,全国许多城市都非常重视金融市场的建设,要处理好与这些城市在金融活动方面的关系也并非易事。四、上海建设国际金融中心的约束条件

基于上文的讨论与分析,可以总结出以下四条制约上海成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关键因素。

1.金融机构集聚度不够。虽然上海是目前国内最大的外资金融机构聚集地,但是与成熟的国际金融中心相比(如美国、英国、日本),上海的外国金融机构数和金融中介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数量与质量存在明显的不足。据统计,英国、美国、日本在1996年时单离岸金融中心商业银行数就分别达:493.472.219家,其中外国银行分别为347.328.92家,远远高于在上海的外资金融机构的数量。另外,质量上差距也较明显。在上海本地的金融咨询机构中,目前还没有一家像麦肯锡、普华永道一样有国际影响的咨询服务机构,这种状况不利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

2.交易规模和金融产品种类不足。上海目前虽然初步建立了相对完善的市场体系,但是与成熟的金融市场相比较,交易的层次以及金融产品的种类仍显得单调,各金融市场间资金缺少流动。同时,金融产品的类型不多,国际化程度不够,缺乏避险交易工具。不过,近年来,我国已经在着力于金融创新,开发新的交易品种。比如,QDII、QFII以及股指期货。

3.金融监管环境的建设与金融监管机构间关系的协调。传统意义上,主要应从三个角度来考察金融监管环境,即监管广度、监管深度以及监管频度。然而,我们发现伦敦、纽约在发展国际金融中心时,并不是一味地管制,而是采取了更先进的理念和价值取向。比如,“服务优于管制”和“有所为,有所不为”。上海作为非监管总部所在地,既面临总部的监管,又面临跨业的监管。所以,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协调好各种监管机构间的关系,使得监管变得更合理、更有效率。

4.缺乏国际化人才。目前上海人才国际化总体水平仍然较低,特别是缺少国际通用型人才。一个城市要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就一定需要大量的既懂得国际惯例又熟悉国内法律的高级经营管理和金融人才。然而,上海金融行业中,高级人才与劳动人口的比例远远低于纽约、伦敦、东京等发达国家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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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论文篇5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吸引了大量的外资,外资的大量流入使得外商投资的技术投入通过多种渠道溢出到我国经济中,成为我国技术进步的重要来源。

资本作为国际要素流动的重要方式,将对我国经济融入全球化产生长远影响。从中国经济的实现背景来看,经济开放对我国经济的作用日益增强,外商投资作用举足轻重,而技术进步也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的关键因素。广义而言,技术进步既可以依赖于自身研究、开发,也可以借助于对外界的模仿、吸收、消化和创新。外商直接投资的技术溢出效应是外资在东道国的经济促进力。

关键词外商直接投资(FDI)技术外溢金融业

一、引言

经济全球化和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的兴起和发展,带动了国际直接投资的发展,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则成为最大受益者,利用外资已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一个强有力的助推器。

随着我国银行业全面开放时代的到来,跨国银行的进入和发展这一趋势将会在金融全球化和中国日益融入国际市场的过程中得到不断的强化。面对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完全采用限制、抵制的措施是不可取的,它不仅违背了市场竞争规律,同时也必将为国际社会所诟病,加剧国际摩擦。为实现既减少摩擦,充分发挥跨国银行进入所带来的积极影响,又保护本国银行业这一看似矛盾的目标,政策组合和互补已成为重中之重,而只有充分掌握跨国银行进入我国的原因和影响因素,才能对症下药,寻得良方。

二、FDI对我国企业技术进步影响的理论分析

(一)经济增长理论中的技术进步

国内外的理论研究表明,技术进步是促进一个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同时也是衡量一个国家潜在经济发展力的重要指标之一。作为现代经济增长理论的先驱,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中曾指出,增长的动力在于劳动分工、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后来的经济增长理论从来没有停止过对技术进步的研究,从哈罗德、索洛的外生技术进步、熊彼特与库兹涅兹的创新驱动的技术进步到以罗默、卢卡斯为代表的新古典增长理论的内生技术进步,这些增长理论都强调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

(二)FDI影响技术进步的渠道分析

我们知道,FDI对经济增长的影响主要有三个渠道:作为“投资”对经济增长的直接影响;通过影响“国内资本积累”,间接影响经济增长;通过“外溢效应”影响技术效率,间接影响经济增长。在这里,对于分析FDI对技术进步的影响渠道,我们可以分为通过直接效应影响技术进步、“外溢效应”影响技术进步以及通过影响“国内资本积累”,从而间接影响技术进步这三个渠道。若FDI仅仅是“投资”或者仅仅影响“国内资本积累”,从本质上说,它与国内资本并没有什么不同,但是,随着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发展,人们不再认为技术水平和技术进步速度是外生的,在这个新的增长框架里,FDI扮演的角色不仅仅是“投资”,其影响也不再局限于“资本积累”,它还通过该过程影响我国的技术效率。

三、FDI进入我国金融业的背景与现状分析

FDI作为私人投资的一部分,会直接促进我国的经济增长,但是根据资本边际产出递减的假设,这种作用是短期的,吸收FDI的我国最终会向该经济体的长期稳态收敛,FDI对我国产出增长不会有持久影响。

(一)外资进入我国银行业的背景

1.金融全球化对银行业的影响

金融全球化是指全球金融活动相互联系日益紧密的一个过程,其内容包括金融资本在全球范围内的频繁流动、金融机构的跨国经营、金融市场的全球联动等,其主要表现有货币的全球化、资本的全球化、各国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全球化等。

金融全球化进程的广泛扩展,不断改变着全球银行业经营的外部环境,从而对全球银行业的经营发展产生强烈影响。金融全球化掀起了全球金融业大规模跨国并购浪潮,导致全球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为了争夺市场,各国跨国银行都希望通过扩大规模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竞争能力。单个银行的规模效益毕竟是有极限的,“超级寡头”之间的跨国并购成为了扩大银行规模的一条捷径。金融全球化加快了金融创新速度。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信息产业等高科技产业突飞猛进的发展,有力的刺激了金融创新。新兴市场的迅速崛起,也为银行业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所以金融机构的创新活动达到了空前规模。

2.经济开放

早在上世纪80年代,国家就已经依次开放东部沿海地区作为改革开放的试点和先驱。

⑴从一般意义上讲,一个国家经济越开放,就有更多的外国投资者进入投资。一个开放的经济体更能受到投资者得青睐,因为它能给投资者带去更大的发展空间以及自由度。

⑵第二,一个开放的经济往往也是一个更加有效率的经济,快速的生产,迅速的物流以及快速的消费给外商带来极大利益,投资企业选择这样一个国家或者地区才更有利可图。这样,一个国家越开放的地区接受的外资以及由此产生的溢出就越大。

⑶经济开放的中东部地区,人民的思想和观念更接近全球化,更容易接受且愿意学习新鲜事物,包括先进的科学技术,管理经验,文化理念等等,并学以致用,用于自主创业以及创新之上,他们这无疑是一个新技术的良好孵化地。

⑷经济开放的东部和中部地区,人们的消费观念颇具全球化,更热衷于购买外商企业的产品。

⑸经济开放的地区政策比较明朗,对于中国这样一个商政关联比较紧密的国家,选择经济开放的东部和中部能够让外资企业更好的经营,安心透明的经营。

(二)外资银行在我国的经营现状分析

1.外资银行重点发展高技术产品

诸如开展高技术含量的网上银行、现金管理、银团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等产品,这样既可以规避物理网点较少的劣势,又可发挥自身的优势。外资银行的长处不仅体现在能够提供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而且具有强大的为客户量身定制产品和服务的能力,也即发挥核心产品的优势为不同客户提供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最终产品,这是赢得客户、扩大市场份额的关键所在。

2.从竞争到强调合作

在大举扩张的上世纪90年代,无论是在经营指导思想还是实际市场运作上,外资银行都强调同国内银行进行市场竞争。然而,入世至今,外资银行同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首的中资银行进行市场竞争时,在营业网点、客户资源和人文环境方面均存在劣势,因此现阶段外资银行的经营策略主要是强调同中资银行合作,以弥补其自身的劣势。

虽然外资银行进入我国的时间不短,但是他们对于本地客户的了解有限,相比之下中资银行却拥有多年的客户交往关系和完备的客户信息。中国企业在与中资银行的长期合作中,已经建立起了长期稳定的银企关系。同中资银行合作,外资银行一方面可以分享中资银行的客户信息,另一方面可以发挥自身在金融创新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打造“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

3.充分发挥技术优势

外资银行的进入引入了新的技术和专业技能,从而增加了当地客户可获得的金融产品数量,因此外资银行的存在提高了效率并促进了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外资银行拥有强大的资本实力和优良的资产,还拥有发达的全球分支和客户网络,先进的管理模式和内部风险控制能力以及成熟的金融产品等。中间业务需要先进的网络硬件和软件系统作为技术保障,在技术支撑方面和全球覆盖面程度上,中资银行明显落后于外资银行。在经营外汇业务方面,外资银行具备灵活的风险控制方式、便捷快速的服务程序和较为宽松的担保条件。进入中国市场后,外资银行除了开展传统的优质服务外,还会大力推广和开发金融衍生产品服务。

(三)外资银行对中资银行的影响分析

1.对中资银行客户营销模式的影响

尽管中资银行不断强化“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并不断改进客户营销及服务水平,但与外资银行仍存在较大差距。从目前来看,产生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对“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的贯彻程度不够。

外资银行成熟有效的市场细分和客户定位机制与中资银行粗放的客户分类方式形成对比。无论是在进入中国市场前还是在中国市场的经营过程中,外资银行均十分重视通过市场调查来了解客户需求,结合自身的经营特点锁定相应的目标客户,对特点不同、需求不同的客户往往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对于不属于其目标客户的群体则设置相应的服务门槛。中资银行在长期经营过程中虽然已经拥有了庞大的客户基础,也开始着手搜集客户数据,但还缺乏一整套有效的客户细分和定位机制,导致对客户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远没有到位。

目前中资银行客户经理制的推行主要集中在客户经理培育阶段,致力于提高客户经理素质、改善与客户的沟通及加强对产品的熟悉程度等问题,而外资银行已经形成了客户经理培育的有效机制和运作体系,转而强调为客户经理提供强有力支撑的内部支持系统。

2.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国内商业银行的经营约束机制

对国内企业来说,的确有些事情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对有些带有共性的问题,大家也许都习以为常了。但作为一个外来者,他们就更容易看清楚。境外战略投资者能够促使我们加强管理,加快改进不足之处。他举例讲,建行的许多机构和网点,是在过去的历史条件下购置的,当时并不要求有完备的产权手续。但是,要股改,首先产权就必须明晰,就要求必须完全按法律制度办事,必须有明确的产权,并且经过中介机构的确认。特别是在外资战略投资者详尽严格的尽职调查面前,有任何问题都会暴露出来,迫使你必须尽快完善手续,改进管理,此外别无选择。这样对我们工作的标准提高了很多,对管理要.求也提高了很多。这正好促使我们朝国际水准的商业银行方向去努力。

3.国际性金融风险

银行境外战略投资者的引入就意味着金融资本项目的开放,那么中国原有的在1997年用以应付东南亚金融危机的固若金汤的防御体系就要被动摇,金融发展中不稳定的因素就会增加。二十多年来的金融改革,由于中国没有融入全球经济,我们的脚基本上还是踩在地上,可以“摸着石头过河”。战略投资者的引入,促使中国的银行彻底要融入到全球经济中,中国的银行业将不可避免地受到国际金融市场包括国际性的金融危机的更强烈的影响,如果中国商业银行不能及时地提高应付国际性金融风险的能力,在未来一定时间,很可能会触到金融危机的“地雷”。东南亚金融危机和南美金融危机,主要原因是本国政府缺少应付国际性金融风险的能力,外国金融投资者也担当了推波助澜的角色。

四、提升外资银行对华技术溢出的政策建议

外商直接投资及其技术溢出效应日益受到各国的重视。尤其是加入WTO之后,中国金融对外开放的力度不断加大,外资也加快了进入中国银行业市场的步伐。本章以对外资技术溢出效应的理论、实证和政策分析为基础,提出新时期促进外资银行技术溢出的政策选择。

(一)政府方面

1.提高中小企业劳动力的素质,增强人力资本的外溢效应。

FDI在我国技术溢出的渠道有多种,但无论通过哪种渠道,人力资本的积累都能间接地促进我国的技术进步,影响FDI技术溢出效应的强弱。人力资本以劳动者为载体,体现了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是科技进步的重要源泉。一般来讲,劳动力素质越高,其学习和模仿能力越强。一部分接受过跨国公司培训的员工后来为当地企业雇用或者自办企业时,素质较高的劳动力更有可能把由此获得的技术、营销、管理知识扩散出去,成为推动当地技术创新的重要力量。根据新增长理论,人力资本的外溢性,非竞争产生正的外部效应,人力资本的积累一方面可以直接促进本国的科技进步,另一方面可以增强吸收贸易溢出的国外先进技术的能力,从而更有效地分享发达国家的R&D成果,间接地提升了本国的全要素生长率。忽略人力资本会高估进口贸易溢出的R&D资本存量对我国全要素生产率的贡献。鼓励企业从事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增加企业对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投入。这是我国R&D活动结构能否得到改善的关键。政府应增加对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领域内的企业)进行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支持和资助,注重提高和增强企业从事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能力,鼓励和促进科研机构及高等学校与企业在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领域的合作。

2.完善金融服务

由于研发机构都是资金密集型的运作模式,因此良好的金融服务也是吸引外资研发机构落户的条件。第一,可由政府操作建立有关金融机构,以国有投资或股份制投资形式,直接对外资企业的经济运作提供金融支持;第二,尽快设立各科技园区科技研发基金,制定基金管理条理,以扶持各园区内的技术创新活动,对外资项目的核心技术创新,可以在贷款利息、期限和还款方式上做一些优惠。第三,鼓励外资企业带动与其有长期合作关系的外资金融机构落户湖北,一方面可提高湖北金融产业的外资利用水平,促进金融机构的技术进步,另一方面也为外资项目的增加了融资渠道。

3.改善招商投资软环境,增强外国投资者信心

在政府职能人员的任命上,要严格把好关,减少和杜绝人情关系的操作,任命真正具有公仆意识、市场观念和开拓进取思想的人员;另一方面,要特别强化监督机制,规范行为,尽快从制度建设上把干部的局部利益引入全局利益中,从源头上转变观念,从机制上保证服务的到位,促其依法行政。

应尽快对外界树立投资环境有钱可赚、有章可循的新形象。可以建立专业化的招商网站,宣传利用外资的政策法规、行业规划和发展战略,介绍投资环境和优惠政策,推介各地招商项目资源和招商重要活动,宣传成功的投资典型。

4.形成全社会、多渠道、多形式的R&D投入体系

加强R&D投入,要形成全社会、多渠道、多形式的R&D投入体系。改善原有的资金来源渠道,在现有的科技投入基础上拓宽渠道,逐步加大R&D投入。我国财政科技拨款不仅支持既D活动,而且也支持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以及科技服务等非R&D性质的科技活动。显然,财政科技拨款的数量,尤其是用于R&D活动的比例,是影响R&D/GDP比值的关键因素之一,国家财政科技拨款应保持稳定、持续增长。政府应加强对重点科技项目转化为生产技术所需资金的支持,并通过资金的引导,推动企业在联合攻关的过程中逐步积累自身研究开发的实力,从而使企业成长为加速技术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真正主体。企业科技投入也是影响R&D/GDP比值大小的关键性因素,而这又是由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决定的。

(二)金融业层面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认为,以技术进步推动产业升级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内容。但是,技术的创新与商业化是一项不确定性极强、商业风险极大的活动,创新型企业又普遍规模小、发展前景不确定、缺乏信用积累和担保资产,很难从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中筹措到大量资金。在此,唯有资本市场才能与创新活动结成互动关系。资本市场在筹集生产资金、改善企业经营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提供税收等方面,都有重要作用,发展资本市场应该是我国利用外资的一个重要策略。

1.加强企业对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

人才是生产力最活跃的因素,也是金融业的核心竞争力。我国金融业必须高度重视和尊重人才,要制定发现人才、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的人才培养体制。要加强对技术人才的引进,从金融业层面应该做到以下三点:一是创造吸引人才的各种条件,比如从薪资、福利方面,金融业可以制定一套有自己特色的灵活的薪酬制度,一般可以采取“低薪+奖金”的模式,“奖金”的设定可以根据工作性质和人才层次的不同采取不同的计量标准和评价方式;从职位方面,金融业可以在内部形成一种良好的竞争机制,使人才能充分发挥其作用。二是引进人才的方式可以在与科研部门或高校联系合作中,发现和挖掘人才,也可以积极的从大企业挖掘人才。三是要加强对科技人员的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只有整体的人力资本素质提高,金融业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人才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培养人才是基础,吸引人才是重点,用好人才是关键。要坚持把能力建设作为科技人才资源开发的主题。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优先发展科学和各类教育事业,为各类人才不断涌现和充分发挥作用奠定坚实基础。要合理引进现代化建设急需的科技人才,加快推进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要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政策环境和人文环境,建立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有利于优秀科技人才一脱颖而出,充分施展才一能的选人用人机制。

2.拓展各大银行在中西部地区的脚步

可以对资金实力雄厚的,重点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信誉良好、具有发展潜力的跨国企业提供低息大额贷款,以满足资金流动的需要。银行还应针对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中小企业的金融需要及特点,创新产品,整合产品组合,增强产品的适用性、灵活性和可操作性,以适应市场需求。要积极开展各种表内外授信和融资业务,引导企业由单纯贷款需求向综合金融服务需求转变,缓解企业流动资金紧张的矛盾,实现与中小企业共存共赢的可持续发展。安排有潜力的跨国企业在国内外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或者债券进行筹集资金,扩大企业的资金来源。

3.提高自身的创新能力。

发展金融创新。大力推广和发展基础产业债券,可转债,产业投资基金等等各种金融创新工具,作为企业融资的有效手段,解决企业从成立到生产,重研发投入到运用到生产过程,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以及面临巨大的风险的大难题。

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不断提升对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建立以金融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机制。对我国金融业来说,来自FDI的技术溢出是一个被动的过程,这一性质决定了FDI技术溢出的有限性。我国金融业要充分利用这些有限的技术溢出,必须有足够好的学习意识和技术能力,这通常来自自主研发和革新的经验积累。因此,增加自主研发投入、加强自主创新意识,是内资企业提高技术能力和竞争优势的根本。

4.拓展业务领域,挖掘潜在市场和客户。

中小企业信贷和农村金融是有着广阔发展前景的市场。由于信息披露、资产规模等因素达不到要求,中小企业很难从资本市场筹得资金,也不能发行债券,因此比大企业更需要银行信贷.而农村金融具有贷款额度较小,当地信用文化、社会关系等对贷款的安全性更重要等特点。与外资银行相比,中资银行特别是中小银行业务区域集中,对本地区的情况比较熟悉,能够更方便地了解中小企业和当地农村的情况,为其提供童身定做金融服务,因而具有显著优势。

5.充分利用国际资本流动带来的机会改善银行经营。

国际资本流动在全球范围的流动有利于资源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国际资本流入有利于我国引进先进的技术经验,这点主要体现在外商直接投资等形式的长期资本流动,因此我们应鼓励、推动外国直接投资等中长期资本的流动。放宽对外国直接投资流入的限制,既是对WTO有关协定的遵守,也是基于外国直接投资与其它形式的资本流动相比,发生逆转的可能性较低,也有助于扩大资本输入国的就业机会和带来高新技术和管理经验,即具有一定的正的“溢出效应”。另一方面,中资企业的境外投资有助于提高中国的国际竞争力,可以首先对有竞争力的企业和产业适当放松境外投资的限制然后再循序渐进的扩大开放范围。而对投机,套利等短期资本流动则应采取措施加以限制。就金融市场而言,国际资本流动促成了全球金融市场的形成,使得各国银行间的资金往来、信息交往更为密切,对促进银行创新、完善自身经营也发挥了重要作用。正确引导下,银行金融资本的流动还将推进银行的重组,增强其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而有利于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但我们在选择引入外资方式时,必须慎重。

在保证不丧失控股权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国际战略投资者。目前中国银行业的国际战略引资都是以现金购买普通的股票股权方式实现的。但在国际上,大部分投资并不是普通股票,更多是债券,甚至是可转债等等。中国应增加投资工具种类,完善投资市场。另外,由于历史和体制的原因,国有商业银行在资产质量、盈利能力、服务对象以及国际化程度等诸多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在引进国际战略投资者的过程中采取的策略和定位也需要区别对待,有必要进行有针对性的设计。

6.利用监控功能对国家重点产业的进行融资支持

对某些产业实施适当的融资限制,避免重复建设。运用资本市场股票价格,各类分析报告等形式的信息披露则降低交易成本,促进公平交易和竞争,起到资源优化的作用,同时又极大的促进了企业的进步与自我鞭策。此外,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不尽完善和规范。有必要对其进行规范和发展。扩大市场规模,增加供给,加快发展企业债券市场,增加信息透明度,构筑金融信用等级制度,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发展机构投资者,投资银行和规范各类金融中介。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对经济的促进作用。

六、小结

对FDI技术转移动因的研究表明,技术差距的存在是引起技术从跨国公司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原始动力,而且在技术差距的作用下,FDI的技术转移会引发我国国内技术转移的连续进行。但技术转移的顺利进行要求主体之间的技术差距必须处在一个合理的区间内,否则将会制约FDI技术转移效应的发挥。从技术转移的主体来看,跨国公司利用FDI实行技术转移主要是基于实现全球范围内资源优化配置和利润最大化的目的,我国利用FDI获取技术主要源于FDI所具有的一揽子性质。

由人力资本流动所产生的FDI技术溢出效应主要与我国人力资本在跨国公司质量优化的程度以及企业间人力资本流动密切相关,前者主要受跨国公司经营阶段和研发战略的影响,后者主要与跨国公司和我国企业在薪酬福利、培训、个人发展空间等方面的差别以及人力资本偏好有关。

由竞争所引发的FDI技术溢出效应,是跨国公司通过“战略跟随”行为以及优于当地竞争对手的有利因素影响我国市场结构而产生的,FDI通过竞争对我国技术的影响最终取决于技术示范、技术竞争和技术锁定效应的综合比较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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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满于润全面开放后外资银行竞争态势的比较分析现代商业:23

中国金融论文篇6

论文摘要:在美国金融危机向更深层次、向全球演进的背景下,中国经济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金融危机对我国出口有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直接影响,即金融危机对中美双边贸易的影响,尤其是中国对美国出口的影响。二是间接影响,即金融危机可能会对欧盟、日本,以及,世界经济贸易产生影响,从而进一步影响中国对欧盟、日本,以及世界其他国家的出口增长。由此产生的负面效应:金融危机加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使其生存环境更加恶化。 论文关键词:金融危机;对外贸易;风险 一、金融危机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1.从外部需求角度来说,中国出口面临的形势更加恶化 金融危机的爆发引起了美国消费疲软,美国民间经济研究机构“美国经济评议会”10月29日数据显示,10月份美国消费者信心指数下滑至38.0,创下1967年开始汇编指数以来最低点,并且远低于9月份的61.4点。根据以往贸易经验,美国消费下滑1个百分点,我们对美国的出口就会下降5-6个百分点;如果美国消费下降3个百分点,经济步入衰退,我们对美的出口将会出现明显的下滑。随着美国外部需求的减少,我国出口多年来的高涨势头可能会终结。 2.由于美元贬值以及人民币持续升值,使得我国的出口产品在世界市场内缺乏价格上的竞争优势,这种价格效应必然会给我国出口行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面对金融危机,美联储不断降低利率,美元不断走软,对人民币汇率已经产生了影响。美联储的降息政策导致人民币和美元利率出现倒挂,使得人民币和美元息差进一步拉大,美国的刺激经济政策会导致美元更加泛滥,利率更加宽松,从而导致美元资本持续流入我国市场,进一步加大人民币升值的压力,推动人民币对美元加快升值。 3.金融危机将导致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贸易保护主义不会主导世界经济,但贸易政策从来就不是单纯的经济问题。美国虽然一直提倡自由贸易,但当其利益受损时,往往就会违反自由贸易的规则,以维护经济安全为由,以“公平贸易”代替“自由贸易”,对发展中国家利益造成严重损害。近年来,我国是贸易保护主义的最大受害国。金融危机使美国经济增长前景担忧,企业销售下降、利润下降、开工不足、失业率上升,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抬头,预计未来一段时间美国对华反倾销、技术性、标准性、绿色的贸易保护手段会更加频繁出现。然而,贸易保护主义虽然会更加抬头,但不会出现泛滥成灾的局面。人类会从历史中吸取教训,20世纪30年代的贸易保护主义,不仅没有拯救灾难中的经济,反而使它更加陷入水深火热之中。此外,当今全球自由贸易的体制基本已经形成,以WTO为代表的自由贸易理念已经深入到各国基本政策里面,而且形成了具有强制性的规则。因此不可能说让受到金融冲击的国家,把WTO的规则、承诺抛到一边去,去采取以贸易保护主义为主的贸易政策,而只能找一些缝隙,找一些多边体、双边规则里面保留的空间,比如把贸易救济措施演变成贸易保护措施。 4.现有的订单货款拖欠,外贸企业出口坏账增加 由于美国银行业在金融危机中损失巨大,收缩了贷款规模导致其国内外企业流动性资金减少,现金链断裂,从而影响投资和支付。由此,我国出口企业已出现订单货款难以收回,资金流动不足,难以支撑下去的情况,而这种现象正在增加。 5.融资困难,资金链紧张 大部分出口企业属于中小企业,他们的资金链非常紧张,既难以向银行贷款融资,还要缴纳台账保证金,而本来预收货款的融资也未能获得周转。一旦客户延长付款或者弃单,这些企业往往就有倒闭的危险。 二、应对金融危机的对策 1.政府层面 (1)拉动内需。从目前来看,美国、欧洲和日本经济的衰退已成定局,依赖国外经济的出口和投资则会出现滑落,那么扩大内需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首选。首先国家应该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网络,让城乡居民拥有同等的养老保障,这样可以将城乡居民的储蓄转化为消费;其次,开拓农村市场,进而带动整个产业的发展,当然这是一个长期收效的过程;最后,加大农村、城镇、小城市等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开发西部的力度,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平衡中国地域的经济发展。 (2)提供政府信用担保,协助出口企业融资。商务部联手外汇管理局,正在酝酿放松企业预收货款融资。这次调整,将有望取消10万美元以下每单的预收货款管制,届时,企业将可以对预收货款采用即时结汇,以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 2. 加强品牌、质量建设,增强核心竞争力 以广交会为例。尽管纺织品等劳动密集型产品需求下降。但是从现场情况看,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新、特产品大量涌现,成交活跃;节能环保产品受到广泛欢迎;拥有自主品牌、自主设计、专利技术的产品和创新产品优势明显。及早推行市场多元化的企业,掌握了成交和定价的主动权,显示了较强的抵御金融风暴的能力。 同时,已经有一些出口企业采取了做强品牌转攻内销市场的策略,一旦成功,企业将摆脱在出口市场低价竞争的僵局。从宏观背景来看,我国经济结构也正在进行大的结构调整,扩大内需被提高到了与出口、投资同等甚至更加重要的地位,出口企业加大投入转型做内销也就顺理成章当然,这种转型决非易事, 需要较高的资本投入、正确的策划、较强的执行能力。同样,也意味着要面临较大的转型风险,但有所作为总胜过坐以待毙。因此,虽然这次危机使很多中国出口企业面临破产倒闭的境地,但是核心竞争力强的企业还是能化“危”为“机”。 3.有效化解贸易摩擦 次贷危机恶化成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贸易壁垒会增多,贸易保护措施会更加频繁地使用,我国的外贸摩擦也会进一步增加。为此,我们应该及时做好应对措施,加大对外经贸的交涉力度,有效化解中外可能出现的贸易纠纷。大力推进出口多元化战略,在继续巩固和深化发达国家市场的同时,加强与新兴市场国家的经贸合作。此外,为了抵御发达国家通过贸易转嫁危机的做法,我们还要积极联合周边国家,建立统一的多边反应机制,健全进口监控体系,进一步完善针对反倾销的保障措施。大胆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企业到海外进行投资。 4.适度降低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 近年来,中国的贸易依存度在逐年上升,2008年,我国的贸易依存度高达70%,远远高于美国的22%和日本的27.7%。过高的贸易依存度对我国的经济增长风险很大,一旦国际市场环境恶化,本国经济将会受到剧烈冲击。韩国的外贸依存度略高于我国,次贷危机发生后,韩国的进出口下降幅度已经达到惊人的两位数。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在目前世界经济增速明显放缓,主要发达国家经济陷入衰退的环境下。为了减少外部环境对我国经济的冲击,我们需要加快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减少经济增长对外部需求的过度依赖。 5.出口转内销 我国这个令世界所有企业都垂涎三尺的巨大市场,为企业出口转内销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地理环境,而出口型企业为了满足国际客户的需求,在生产管理、品质控制、供货时间、按国际消费需求进行产品研发等方面有着独特的优势,这使得企业在转向内销的同时具体了成功的前提基础。但在国内市场,其品牌影响力及渠道建设短板不容忽视,这也是制约企业出口转内销的一个瓶颈。公司的内销越来越不好做,业务量在缩小,原因是劳动力成本、原材料成本不断增加,产品进卖场也很困难,而类似沃尔玛、家乐福这样的大卖场,各种名目的费用往往压的企业喘不过气,更大的问题在于渠道管理经验的欠缺,致使出口转内销对于许多企业只是水中花,雾中月。 6.产业升级 我国是世界上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 2003年,全国就业人口74432万人。 劳动力成本低,已成为我国商品和劳务在国际市场上最具竞争优势的要素;劳动密集型产业也在国民经济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在金融危机的猛烈冲击下,在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出口生意不景气的情况下,如果继续墨守成规、继续在产业链下游进行低价格、低技术含量的拼杀,这样的出口企业,难免被淘汰的命运。产业升级成为了必然,伴随着经济发展中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巨大贡献,随之而来的是企业对社会、经济带来的种种阵痛,从政府的角度、企业的自身,产业升级已经得到了共识,“中国制造”的发展方向只能是“中国创造”。 7.拓展市场 欧美经济的倒退,直接导致了欧美市场的萎缩,虽然欧美市场一直以来作为我国企业的主要出口市场,但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变通是唯一的出路。美国大选新总统奥巴马的竞选口号即是改变、变通,那中国企业为什么不选择变通,而变通即变通出口市场,变通产品的销售渠道,南美国家巴西的快速发展,非洲的巨大市场,阿拉伯世界的强势消费力等等,都是我们可以充分拓展和取得更大成就的市场。 8.韬光养晦 伴随着美国各行业巨头的不断倒闭,众多企业开始采取积极的对策,全球最大也是最富盛誉的零售企业之一百思买近日就宣布减缓自己的扩张步伐,稳扎稳打。各大跨国公司给了我们很好的启示,在 自身实力有限的前提下,我国企业又该如何应对?韬光养晦!相应的减小生产规模及出口规模,努力采取积极的手段降低成本,毅然割舍企业的非核心业务,在危机寒冬中以最小的损失代价来尽可能地保持企业的实力,为今后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9.建立良好的风险防控机制和应收账款制度,有效地防范风险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使国外的进口商和银行的信用普遍下降,这意味着在我们出口贸易中将会产生更多的信用风险。出口企业作为风险的主体,应主动防范风险。 (1)企业建立起信用评级体系,加强对国外客户资信的了解,对老客户要及时掌握其商业信用、债务偿还能力等动态信息,对新客户可借助信用管理公司对客户信用度进行调查,做好事前风险防范准备。 (2)在金融危机的环境下,企业应尽可能选择信用证、银行保函等依托银行信用的贸易结算方式,努力减少商业赊账的额度。 (3)企业应加强出口合同管理,完善合同责权条款,严格履行合同,避免对方以不符合同为由拒付货款。 (4)企业应建立一套健全的应收账款制度,以保证降低风险。

中国金融论文篇7

论文摘要:金融立法既是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主体和金融业务法律关系的规范和调整,也是对金融监督管理者自身行政行为的规范和约束。金融法律制度的最根本目的就是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和调整金融监督管理者、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强调对金融机构客户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在政府失灵的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发挥市场在金融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实现金融管制与市场自律之间的平衡和协调发展。

有市场就会有风险,有金融市场就会有金融风险。因此,金融立法的主旨并不是要消灭所有的金融风险,而是要将金融风险控制在金融监督管理者可容忍的范围和金融机构可承受的区间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金融风险的防范、控制和化解离不开金融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

一、中国目前的金融风险状况

金融风险作为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变化、市场波动、汇率变动、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诸多原因,存在着在资金、财产和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近几年我国金融风险呈整体下降趋势,但潜在的风险仍然较大,金融机构面临的一些风险不容乐观。目前中国金融体系中有三类风险比较突出。

1.信用风险仍然是中国金融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贷款和投资是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活动。贷款和投资活动要求金融机构对借款人和投资对象的信用水平做出判断。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金融机构的这些判断并非总是正确的,借款人和投资对象的信用水平也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下降。因此,金融机构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就是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即信用风险。

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金融机构不能及时界定发生问题的金融资产、未能建立专项准备金注销不良资产,并且未及时停止计提利息收入,这些都将给金融机构带来严重的问题。除银行类金融机构面临很高的信用风险外,近几年我国证券类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也口益突出,相当部分证券公司的资产质量低下。所以,信用风险仍然是目前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

2.操作风险多发是我国金融业风险中的一个突出特征。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界定,金融机构面临的操作风险:一方面来自信息技术系统的重大失效或各种灾难事件而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源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金融机构对各种失误、欺诈、越权或职业不道德行为,未能及时做出反应而遭受的损失。从近几年我国金融业暴露出的有关操作方面的问题看,源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失效而引发的操作风险占了主体,成为我国金融业面临风险中的一个突出特征。不断暴露出的操作风险,不仅使金融机构遭受了巨大财产损失,而且也严重损害了我国金融机构的信誉。这与我国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战略目标极不相符。

3.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正成为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新的不稳定因素。近两年,随着金融业并购重组活动的逐渐增多以及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在实践中逐步被突破,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正成为影响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新的因素。目前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目前已经出现了多种金融控股公司组织模式,既有中信公司这一类的以事业部制为特征的模式,也有银行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这一类的以金融机构为母公司的模式,还有以实业公司为母公司下属金融性公司的模式。另一方面,银行、信托、证券、保险机构在突破分业经营模式过程中,不断推出的各种横跨货币、资本等多个市场的金融产品或工具隐含的风险。如银行推出集合委托贷款业务和各类客户理财计划等等。

实践表明,跨市场金融风险有上升趋势,尤其表现在以实业公司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所实施的资本运作方面。由于横跨产业和金融两个领域,涉及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多个金融部门,资本运作形成了“融资一购并一上市一再购并一再融资”的资金循环链条,运营中存在着巨大的风险。由于起点和终点都是金融部门的融资,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各金融机构往往是最大的受害者。

二、从金融法制的角度看我国金融风险的成因

我国金融体系中各种高风险是多年积累起来的,是国民经济运行中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环境的变化,金融体制的不适应,监管手段的落后,以及金融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等,都是造成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高风险的原因。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一些高风险尤其比较突出的三类金融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与一些法律制度的缺失或不协调有关。具体表现在:

1.有关征信管理法规的缺失,影响了征信业的发展和金融机构对借款人信用状况的评估。通俗地讲,征信就是收集、评估和出售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征信体系是为解决金融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而建立的制度。近几年,我国现信体系的建设开始起步。对企业和个人的征信,由于直接涉及公民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等问题,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但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由于尚没有一项法律或法规为征信活动提供直接的依据,由此造成了征信机构在信息采集、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上无法可依,征信当事人的权益难以保障,严重影响了征信业的健康发展,进而造成我国金融机构对借款人信用状况的评估处于较低水平。企业或个人在金融交易活动中存在多头骗款、资产重复抵押、关联担保等违规行为,未能被相关金融机构及时识别而导致资产损失,与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滞后有很大关系。

2.现行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严重滞后,非常不利于金融机构保全资产。企业破产法律框架下对金融机构债权人的保护程度,直接关系到金融企业资产的安全状况。当前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并没有很好地体现对债权人的保护。就破产法中的制度构建而言,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破产管理人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现行破产法律规定的清算制度弊病很多,在清算中往往漠视债权人的利益;就程序而言,现行破产法律在破产案件的管辖与受理、债权人会议、监督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不很健全,这也进一步削弱了法律对破产债权人保护的力度。作为金融机构债权保护最后手段的破产法律未能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这就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不断形成和累积,面临的信用风险增大。

3.金融诈骗和违反金融管理秩序行为刑事责任追究法律制度的缺陷,不利于防范金融机构在操作经营环节出现的风险。操作风险多发是目前我国金融业风险中的一个突特点。这其中又以金融诈骗行为和违反金融管理秩序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损失最大。当前我国金融诈骗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而进行的金融诈骗。例如信用证诈骗、票据诈骗等。二是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通过有意提供虚假财务资料为企业的利益骗取资金。目前涉及金融机构的欺诈大部分是第二类。我国《刑法》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金融诈骗有明确规定,但对上述第二类欺诈行为,《刑法》中并没有明确,对此只能通过《合同法》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4相关金融主体和金融业务法律制度的缺失,放大了金融体系中的一些潜在风险。前面曾提到,目前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的增加正成为影响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新因素。这在很大程度上与缺乏对这些新的金融主体和金融业务,从法律制度方面及时进行规范有关。在金融业务方面,对最为活跃的跨市场金融产品——各种委托理财产品,目前银行、证监、保险监管部¨各自按照自己的标准分别进行监管,但缺乏统一的监管法律制度。由于现有的法律制度无法解决与金融控股公司有关的法律问题,金融机构开拓的新业务缺乏严格的法律界定,潜在的金融风险必然要加大,并容易在不同金融市场之间传播扩散。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日前我国金融机构承受的这种跨市场风险,实际是一种法律风险。

当前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正向前加速推进,同时防范金融风险的任务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和艰巨。从长远看,我国的金融法制建设既要在金融立法方面下功夫,也要在金融执法方面强化执法的严肃性,真正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就金融立法而言,我认为核心的问题是要树立科学的立法价值取向。现阶段的金融立法价值取向应当是:以“二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体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把金融立法工作的重点放在推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金融创新法律关系、提高金融监督管理的协调性和有效性以及充分利用市场自律监管上来。具体而言:

1.金融立法要有统筹、科学和全局的眼光,日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都已经进入了改革攻阶段,原来采取的单独推进的改革策略已经难以适直当前改革开放的需要。金融立法也应当围绕这一转变,确立统筹规划、科学立法的思向。保护金融机构存款人、金融品投资人的利益永远是维护金融机构信誉的重要因素。当前应当强调对于基础金融法律关系的研究,同时做好金融创新产品的法律关系的规范,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许可金融机构推出创新产品的过程中应当重视对于投资者知情权、收益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

2.金融立法要坚持自律和他律相结合的取向。在调整金融监管关系的立法方面,要强化商业银行、券商和上市公司等经济主体在建立完善的、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方面的机制,强调金融机构的自律作用,保障金融机构在经营中的自,并注意为金融机构的发展留下足够的空间。

中国金融论文篇8

论文摘要:金融立法既是对金融机构、金融业务主体和金融业务法律关系的规范和调整,也是对金融监督管理者自身行政行为的规范和约束。金融法律制度的最根本目的就是防范金融风险,规范和调整金融监督管理者、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客户之间的法律关系,强调对金融机构客户合法权益的保护,通过在政府失灵的领域强化监督管理,发挥市场在金融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实现金融管制与市场自律之间的平衡和协调发展。

有市场就会有风险,有金融市场就会有金融风险。因此,金融立法的主旨并不是要消灭所有的金融风险,而是要将金融风险控制在金融监督管理者可容忍的范围和金融机构可承受的区间内。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讲,金融风险的防范、控制和化解离不开金融法律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执行。

一、中国目前的金融风险状况

金融风险作为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宏观经济政策环境的变化、市场波动、汇率变动、金融机构自身经营管理不善等诸多原因,存在着在资金、财产和信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近几年我国金融风险呈整体下降趋势,但潜在的风险仍然较大,金融机构面临的一些风险不容乐观。目前中国金融体系中有三类风险比较突出。

1.信用风险仍然是中国金融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贷款和投资是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活动。贷款和投资活动要求金融机构对借款人和投资对象的信用水平做出判断。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的存在,金融机构的这些判断并非总是正确的,借款人和投资对象的信用水平也可能会因各种原因而下降。因此,金融机构面临的一个主要风险就是交易对象无力履约的风险,即信用风险。

在经营过程中,如果金融机构不能及时界定发生问题的金融资产、未能建立专项准备金注销不良资产,并且未及时停止计提利息收入,这些都将给金融机构带来严重的问题。除银行类金融机构面临很高的信用风险外,近几年我国证券类金融机构面临的信用风险也口益突出,相当部分证券公司的资产质量低下。所以,信用风险仍然是目前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最主要风险。

2.操作风险多发是我国金融业风险中的一个突出特征。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界定,金融机构面临的操作风险:一方面来自信息技术系统的重大失效或各种灾难事件而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损失;另一方面源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金融机构对各种失误、欺诈、越权或职业不道德行为,未能及时做出反应而遭受的损失。从近几年我国金融业暴露出的有关操作方面的问题看,源于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机制失效而引发的操作风险占了主体,成为我国金融业面临风险中的一个突出特征。不断暴露出的操作风险,不仅使金融机构遭受了巨大财产损失,而且也严重损害了我国金融机构的信誉。这与我国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战略目标极不相符。

3.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正成为我国金融业面临的新的不稳定因素。近两年,随着金融业并购重组活动的逐渐增多以及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在实践中逐步被突破,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正成为影响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新的因素。目前跨市场、跨行业金融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两方面:一方面,目前已经出现了多种金融控股公司组织模式,既有中信公司这一类的以事业部制为特征的模式,也有银行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和基金管理机构这一类的以金融机构为母公司的模式,还有以实业公司为母公司下属金融性公司的模式。另一方面,银行、信托、证券、保险机构在突破分业经营模式过程中,不断推出的各种横跨货币、资本等多个市场的金融产品或工具隐含的风险。如银行推出集合委托贷款业务和各类客户理财计划等等。

实践表明,跨市场金融风险有上升趋势,尤其表现在以实业公司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所实施的资本运作方面。由于横跨产业和金融两个领域,涉及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多个金融部门,资本运作形成了“融资一购并一上市一再购并一再融资”的资金循环链条,运营中存在着巨大的风险。由于起点和终点都是金融部门的融资,一旦资金链条断裂,各金融机构往往是最大的受害者。

二、从金融法制的角度看我国金融风险的成因

我国金融体系中各种高风险是多年积累起来的,是国民经济运行中各种矛盾的综合反映。经济体制的转轨,社会环境的变化,金融体制的不适应,监管手段的落后,以及金融法律制度的不完善等,都是造成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高风险的原因。我国金融体系中存在一些高风险尤其比较突出的三类金融风险,在很大程度上与一些法律制度的缺失或不协调有关。具体表现在:

1.有关征信管理法规的缺失,影响了征信业的发展和金融机构对借款人信用状况的评估。通俗地讲,征信就是收集、评估和出售市场经营主体的信用信息。征信体系是为解决金融市场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而建立的制度。近几年,我国现信体系的建设开始起步。对企业和个人的征信,由于直接涉及公民隐私和企业商业秘密等问题,是一项法律性很强的工作。但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体系中,由于尚没有一项法律或法规为征信活动提供直接的依据,由此造成了征信机构在信息采集、信息披露等关键环节上无法可依,征信当事人的权益难以保障,严重影响了征信业的健康发展,进而造成我国金融机构对借款人信用状况的评估处于较低水平。企业或个人在金融交易活动中存在多头骗款、资产重复抵押、关联担保等违规行为,未能被相关金融机构及时识别而导致资产损失,与我国征信体系建设的滞后有很大关系。

2.现行企业破产法律制度的严重滞后,非常不利于金融机构保全资产。企业破产法律框架下对金融机构债权人的保护程度,直接关系到金融企业资产的安全状况。当前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并没有很好地体现对债权人的保护。就破产法中的制度构建而言,国际上普遍采用的破产管理人制度没有建立起来,现行破产法律规定的清算制度弊病很多,在清算中往往漠视债权人的利益;就程序而言,现行破产法律在破产案件的管辖与受理、债权人会议、监督制度等方面的规定不很健全,这也进一步削弱了法律对破产债权人保护的力度。作为金融机构债权保护最后手段的破产法律未能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这就可能导致金融机构的不良债权不断形成和累积,面临的信用风险增大。

3.金融诈骗和违反金融管理秩序行为刑事责任追究法律制度的缺陷,不利于防范金融机构在操作经营环节出现的风险。操作风险多发是目前我国金融业风险中的一个突特点。这其中又以金融诈骗行为和违反金融管理秩序行为给金融机构带来的损失最大。当前我国金融诈骗行为大致可以分为两类:一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而进行的金融诈骗。例如信用证诈骗、票据诈骗等。二是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但通过有意提供虚假财务资料为企业的利益骗取资金。目前涉及金融机构的欺诈大部分是第二类。我国《刑法》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金融诈骗有明确规定,但对上述第二类欺诈行为,《刑法》中并没有明确,对此只能通过《合同法》追究行为人的民事责任。

4相关金融主体和金融业务法律制度的缺失,放大了金融体系中的一些潜在风险。前面曾提到,目前跨市场的金融风险的增加正成为影响我国金融体系稳定的新因素。这在很大程度上与缺乏对这些新的金融主体和金融业务,从法律制度方面及时进行规范有关。在金融业务方面,对最为活跃的跨市场金融产品——各种委托理财产品,目前银行、证监、保险监管部¨各自按照自己的标准分别进行监管,但缺乏统一的监管法律制度。由于现有的法律制度无法解决与金融控股公司有关的法律问题,金融机构开拓的新业务缺乏严格的法律界定,潜在的金融风险必然要加大,并容易在不同金融市场之间传播扩散。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日前我国金融机构承受的这种跨市场风险,实际是一种法律风险。

当前我国的金融体制改革和发展正向前加速推进,同时防范金融风险的任务也变得越来越重要和艰巨。从长远看,我国的金融法制建设既要在金融立法方面下功夫,也要在金融执法方面强化执法的严肃性,真正做到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就金融立法而言,我认为核心的问题是要树立科学的立法价值取向。现阶段的金融立法价值取向应当是:以“二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体现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要求,把金融立法工作的重点放在推动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规范金融创新法律关系、提高金融监督管理的协调性和有效性以及充分利用市场自律监管上来。具体而言:

1.金融立法要有统筹、科学和全局的眼光,日前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都已经进入了改革攻阶段,原来采取的单独推进的改革策略已经难以适直当前改革开放的需要。金融立法也应当围绕这一转变,确立统筹规划、科学立法的思向。保护金融机构存款人、金融品投资人的利益永远是维护金融机构信誉的重要因素。当前应当强调对于基础金融法律关系的研究,同时做好金融创新产品的法律关系的规范,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在许可金融机构推出创新产品的过程中应当重视对于投资者知情权、收益权等合法权益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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